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企业的安全管理离不开对火灾隐患的预防与治理。防火巡查检查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它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
1. 设施设备检查:包括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报警系统)的完好性,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以及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功能是否正常。
2. 建筑环境审查:检查建筑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出口是否被堵塞。
3. 员工行为监控:确保员工遵守禁烟规定,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在工作区域储存易燃物。
4. 应急预案演练: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和意识。
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应包含如下要点:
1. 制度制定:明确巡查检查的频率、标准和责任人,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
2. 整改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设定整改期限,并追踪落实情况。
3. 记录与报告:建立巡查记录,及时向上级汇报,确保信息透明。
4.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增强其火灾防范意识。
5. 惩罚机制:对于违反规定的个人或部门,应设立相应的处罚措施,以强化制度执行。
执行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时,需遵循以下规范:
1. 标准化操作:巡查检查应按照既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公正公平。
2. 实时更新:随着环境和设备的变化,制度应及时更新,以适应新的安全需求。
3. 审核与评估:定期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优化和完善。
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能:
1. 预防火灾:通过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减少火灾发生的风险。
2. 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
3. 提升安全管理:通过制度化管理,提升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4. 法规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规,避免因火灾隐患引发的法律责任。
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需要全员参与,严格执行,确保企业运营安全无虞。
第1篇 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2篇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3篇 防火检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
一、领导要亲自抓,凡是法人代表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全面落实消防抓法人,法人抓消防安全管理的局面。
二、按规定成立义务消防队,做到活动常常化,全年活动不少于四次。
三、消防设备完整好用,值班人员会操作固定消防系统,消防器材按规定面积配备,做到随时可用。
四、力量要落实,不准睡觉值班,并做到常检查,勤巡逻。
五、特别工种经专业部门培训,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六、电器设备要完好,禁止乱拉乱接,定期维护保养,电加热器要专人严管。
七、凡经营场所,重要通道,均需按规定设置应急事故照明。
八、装修要符合有关消防建设规范,严禁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九、落实三清三关,做到:垃圾清、烟蒂清、场地清;关煤气、关门窗、关电源。天天做到有专人检查。
十、各种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在通道或楼梯口堆物、上门等。
第4篇 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制度
1. 防火巡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2. 防火检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5篇 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6篇 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7
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七)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归口职能部门负责内组织各部门进行。
消防安全重点车间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司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生产分厂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配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消防安全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是否在岗;
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他需巡查的消防安全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纠正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民政部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7篇 防火巡查和检查制度
一、本队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
二、本队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矿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区队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6、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8、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
9、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六、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七、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第8篇 加油加气站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开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部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第六条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9篇 服装城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服装城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企业单位应当全年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全年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正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灭火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得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现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道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10篇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11篇 加油气站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开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部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 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第六条 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12篇 __公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在管内不仅适用于货场内装卸作业场所、车间、建筑物,而且适用于管内房屋、场地出租等情况。
二、防火巡查
第三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 防火巡查的部位:货场内、仓库内装卸车作业场所;维修、充电、锅炉车间厂房;办公楼、间休室、待班室、值班室;材料配件库、劳保用品库、机动车辆库、燃油存放点;管内出租房屋、场地。
第五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或及时组织扑救。
第六条 分公司防火巡视检查必须每日进行,配备有专职消防管理员的,由专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并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没有配备专职消防管理员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货场内各点的消防安全检查由当日安全生产值班人员担任,一并在现场干部管理人员巡视检查记录中登记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2、管内出租房屋、场地的每日巡查由兼职消防管理员进行,建立专门的巡查记录。
三、防火检查
第七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和禁止烟火的作业场所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和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 防火检查的部位除包含防火巡查的部位外还包括:防火巡查记录、消防安全台帐。
第九条 分公司防火检查分为内部检查和站区联合检查两种,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内部防火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可与每月的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进行。检查记录可与定期安全、设备检查一并记录,但属于火灾隐患的,必须向责任班组(人)下发专门的火灾隐患整改通知或通报。
2、在夏季和冬季防火期间,分公司必须进行专门的防火检查并填写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
3、车站、货运、公安、装卸的联合防火检查原则上每月一次,但可按车站、货运、公安的要求不执行一月一次,只要每次按时参加就可。
4、当月所有消防安全检查的结果均可记录在“消防安全台帐”内,但是要注明属于何时、何种检查、有何种情况(这样可省去另建专门的防火检查记录本)。
第十条 公司防火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与公司其他安全设备一并检查、发现问题一并记录、一并整改,记录和整改情况复印一份留存消防管理台帐。
四、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13篇 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员工岗位自查制度
1、单位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营业期间有无违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用电设备、器具电源;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
二、防火巡查制度
1、 防火巡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
展。
2.
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
(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
品等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
理是否符合
(6)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7)营业期间应当巡查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
工、维修作业情况和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
一次,检查时相关人员参加。
2、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
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
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及各类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
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
(6)是否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
理情况;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9)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
标准要求;
(11)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选型、使用、维护
保养及检测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13)检查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14篇 娱乐场所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15篇 大学校园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大学校园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由各单位负责人和防火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中的操作是否符合规程规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由各单位指定负责人组织实施。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中的操作是否符合规程规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五、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第16篇 消防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 消防防火巡查、检查分每日防火巡查及消防检查两大类,消防检查分周查、月查、季查及重大活动与节假日查四类。
2、 由保安部,安全小组的每日当班同事会同值班经理及公司各部门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对于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随时注意防火安全,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记录由巡查员及部门主管签署确认。
3、 每日,各部门当班管理人员在交接班前后会同另一班次的同事就岗位消防安全状况、操作程序执行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等进行常规检查,并配合保安部,安全小组的同事进行每日巡查。
4、 每周,安全小组组织一次市场安全检查。安全小组是公司授权的部门,有权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可依据公司政策对不负责任的部门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 每月由安全小组会同安全小组扶持人(即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或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
6、 每季度或重大活动、节假日,由安全小组、安全小组扶持人会同总经理(即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市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7、 各部门应将防火安全落实到各合作伙伴、全体员工,确保消防巡查工作人人参与、个个时刻留心身边的消防隐患。
8、 各类消防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各部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各部门同事的消防安全意识及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可靠性。
9、 消防检查及巡查内容详见运行表格的每日防火巡查记录与防火检查记录簿。
第17篇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
1、 公司营业时间、营业结束后必须全面进行防火检查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2、 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油库负责人和安全防火负责人参加。
3、 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必须全面具体,认真细致,在全面检查的同时,应重点检查用火、用电、安全疏散、消防器材设备等是否复合要求。
4、 检查必须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消除,对一时整改不了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并限期整改。
第18篇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19篇 保安消防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上墙制度
保安消防管理上墙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
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的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6)营业结束或下班后,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水源状况;(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第20篇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范本
一、员工岗位自查制度
1、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内容进行防火检查;
2、员工岗位自查的内容是: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铺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营业结束后是否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的用电设备、器具电源;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员工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当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当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上报处理。
二、防火巡查制度
1、 防火巡查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单位相关人员每日开展。
2.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
(3)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时尚天河消防器材管理规定》要求;
(6)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7)营业期间应当巡查有无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情况和有无超过额定人数现象,营业结束时应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防火检查制度
1、 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组织,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时相关人员参加。
2、 防火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3)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水源及各类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是否符合《时尚天河消防器材管理规定》要求;
(6)是否违反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7)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情况;
(9)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11)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的选型、使用、维护保养及检测是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
(13)检查有无违章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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