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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

有哪些

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涵盖了从原料采购到产品交付的各个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原料验收:确保所有原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污染、无腐烂。

2. 存储管理:规范仓库环境,如温度、湿度控制,防止交叉污染。

3. 运输条件:规定运输工具的清洁度,保持适宜的温度和通风,避免破损。

4. 加工过程监控:严格执行卫生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设备清洁度。

5. 记录与追溯:详细记录食品的存储和运输信息,以便追踪问题源头。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建立严格的供应商评估体系,确保原料来源可靠。 - 制定详细的存储规则,如特殊食品的冷藏冷冻要求,定期检查库存状态。 - 设定运输标准,如使用专用食品运输车辆,配备温控设备,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质量不受影响。 - 实施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如员工健康检查,设备定期消毒等。 - 完善记录系统,包括接收、存储、发货的时间、温度等关键数据,便于问题食品的快速定位。

规范

执行这些制度需要遵循一系列规范:

-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力。 - 监督检查:设置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合规性审查: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国家及地方的食品安全法规,与行业标准保持一致。 -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重要性

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 保障食品安全:有效防止食品污染,确保消费者健康。 - 维护企业声誉:严格的质量控制可以提高消费者信任度,维护企业品牌形象。 -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食品安全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法律风险。 - 提高效率:规范化的流程能提高运营效率,减少浪费,降低成本。

完善的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础,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关键。作为企业管理者,我们必须重视并严格执行这些制度,以实现可持续的业务发展。

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范文

第1篇 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应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查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3、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4、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存贮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存贮食品周边必须保证清洁及无污染源,食品的摆放要分类、分架、离地存放,食品存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食品的进出库,定期处理过期食品,保证存贮环境符合食品要求的条件,并定期做好保洁工作。

6、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8、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第2篇 食品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食品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设备的安全及正常运转,特制定每周组织一次自查隐患整改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织人员检查每个车间岗位电器机械设备是否陈旧、老化,剧毒化学品仓库、原料仓库及酒精储存区设施是否有隐患出现,如果有隐患事故,应立即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全科负责传送到各部门领导,对查出隐患情况立即整改,并吧整改通知记录完成后签名放到安全科备案。

如果对一些机械设备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写出整改方案、整改时间,请示总经理批示,对一些设备无法修理实、使用价值的,可作报废处理,提出报废申请,由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报废后必须立即更新,已报废设备必须及时移出车间处理,并在注明报废,申表单必须存档。

第3篇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第4篇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模版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一:

1、 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进行商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 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 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疏隔离、洗消严格;

4、 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 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 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 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二: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三: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范文四:

第一条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国家和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鞍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是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的重要方法,是指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聘用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依据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检查计划,对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的检查。

第三条 各级食安委领导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由聘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实施。

第四条 县(市)、区级及以上食安委聘任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对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县(市)、区食安委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聘任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协助对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应确保在村民组(居住小区)中有一名以上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或助理检查员。具体情况由各级食品安全委确定。

第五条 各级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由市食安委统一制作聘书,统一编号。聘书标注检查区域及检查工作范围。

第六条 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关心食品安全工作;

(二)遵章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专业和法律知识;

(四)经过食品安全检查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

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关心食品安全工作;

(二)遵章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经过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七条 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的培训和资格考试内容由市食安办统一确定,各县(市)、区分别落实。聘任人员的管理采取“谁聘任,谁负责”的原则,聘任人员的有关情况要向上级食品安全办备案。

第八条 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的权利:

(一)接受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二)正常工作检查活动和人身安全应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和侵犯;

(三)受到表彰或奖励。

第九条 各级食安办定期对所聘任的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的业务水平、法律知识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建议原聘任机关解聘:

(一)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二)不接受指定的业务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

(三)在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第十条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内容分为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检查和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检查两部分。

食品安全工作检查员检查内容:

(一)按照《鞍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的要求,检查相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对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和评估;

(三)对食品安全助理检查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四)各级食品安全委要求检查的其他内容。

食品安全工作助理检查员检查内容:

(一)本区域落实《鞍山市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的情况;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三)区域内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方式和相关渠道设置落实情况;

(四)对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进行了解;

(五)各级食安委要求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食品安全工作检查方式主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

(一)明查时,应出示聘书,进行检查告知,检查内容要有记录,并及时上报本级和上级食安办。

(二)暗访时,暗访的检查内容要有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本级和上级食安办。

食品安全检查员和助理检查员也可以通过随机抽查问卷、走访管理相对人和业务测试等各种方式了解民情民意,保障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 各级食安办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结果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安办,并在区域内予以通报。各级食安委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的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一个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标。

第十三条 各级食安办应将本制度告知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部门。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范文五:

为了保障食物的卫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制定本餐饮部食品卫生检查制度,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酒店质检管理人员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范文六: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第5篇 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范本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位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法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负责人、主管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位的自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6篇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范本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7篇 学院校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学院(校)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一、对经营餐厅的卫生检查由膳食图统一组织执行,院伙监会、爱卫会、后勤与基建处、后勤总公司等部门不定期地对食堂卫生组织检查。

二、聘请院医务室医生及学生会生活部的学生为兼职卫生监督员,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

三、定期组织开展对员工的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做好“餐饮流通许可证”和“健康证”的复审工作。

四、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杜_物中毒。对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现象和个人坚决予以纠正,直至处罚。

五、各经营餐厅必须做好厨房卫生工作,食堂保洁人员做好餐厅及周围环境卫生,防止蚊、蝇、鼠、蟑螂的孽生。

六、餐具必须严格清洗、消毒,并存放于指定地点,保持清洁卫生。

七、检查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工作时工作服、帽穿戴整齐。

第8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验收员负入库保健食品的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验收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验收员凭业务部门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对到货保健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装;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或退货区验收,待验区和退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有黄色标示。

4 、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1 、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4.2 、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3 、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4 、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4.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5、验收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能真实反映该批保健品的质量状况。对验收抽取的整件保健品,抽样完毕要进行复原封箱,贴验收取样封签。

6、近效期保健品验收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保健品有效期在 1 年内,购进时已超出生产日期 6 个月的保健品,除业务急需外,验收员在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7、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做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8、验收员要在《验收入库通知单》上详细写明验收情况,并签名。

9、验收员负责从微机上进行质量确认。用自己的密码进入微机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并做好自己密码的保密工作。

10、验收记录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并按规定归档、保存。验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9篇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10篇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范本

食品安全管理的这一定义包含了以下四层含义。

第一,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是政府食品安全管理相关部门,主要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环境保护部等机关部门。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

第二,食品安全管理的客体是与食品有关的各个环节,包括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从而保证实现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利益目标。其受益对象是全社会。

第三,食品安全管理的内容集中概括为提高生活质量,保证社会公共利益。这就决定了食品安全管理是永久性存在的,而且随着社会发展会经常进行调整。

第四,食品安全管理只能是通过对食品安全的一系列活动的调节控制,使食品市场表现出有序、有效、可控制的特点,以确保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及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国家政府部门非常重视食品安全的管理,希望食品加工企业自身严加管控,确保消费者利益及健康。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特别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11篇 餐饮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酒店餐厅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位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长及各岗负责人、主管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位的自查纪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12篇 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检查、存贮、运输制度,应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查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

3、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4、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存贮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5、存贮食品周边必须保证清洁及无污染源,食品的摆放要分类、分架、离地存放,食品存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食品的进出库,定期处理过期食品,保证存贮环境符合食品要求的条件,并定期做好保洁工作。

6、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对所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8、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第13篇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加工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加工各部门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公示栏,主动公示本经营诚信建设,食品添加剂使用等信息,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第14篇 学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戴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第15篇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16篇 某幼儿园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

幼儿园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四、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

六、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第17篇 食品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第18篇 某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综合检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餐饮部位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法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负责人、主管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位的自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卫生监督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19篇 学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戴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第20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验收员负入库保健食品的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验收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验收员凭业务部门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对到货保健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装;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或退货区验收,待验区和退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有黄色标示。

4 、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1 、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4.2 、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3 、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4 、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4.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5、验收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能真实反映该批保健品的质量状况。对验收抽取的整件保健品,抽样完毕要进行复原封箱,贴验收取样封签。

6、近效期保健品验收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保健品有效期在 1 年内,购进时已超出生产日期 6 个月的保健品,除业务急需外,验收员在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7、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做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8、验收员要在《验收入库通知单》上详细写明验收情况,并签名。

9、验收员负责从微机上进行质量确认。用自己的密码进入微机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并做好自己密码的保密工作。

10、验收记录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并按规定归档、保存。验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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