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运营离不开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对于员工的奖惩机制,它不仅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也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员工奖惩制度是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通过明确的行为导向,塑造积极的企业文化。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表现优秀:对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提出创新建议或在困难时期表现出色的员工给予奖励,如奖金、晋升机会或公开表彰。
2. 工作失误:对于因疏忽或不当行为导致工作失误的员工,应根据情况轻重采取警告、扣罚、培训或解雇等措施。
3. 违反规定: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如迟到早退、滥用公物等。
4. 评估周期:定期进行绩效评估,确保奖惩制度的公正实施。
1. 制度透明:所有奖惩标准需公开透明,员工应清楚了解其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
2. 公平执行:奖惩决定应基于事实,不受个人偏见影响,确保每个员工都有公平的机会。
3. 反馈机制:设立反馈渠道,允许员工对奖惩决定提出异议,管理层应及时回应并处理。
4. 定期修订:随着公司发展和环境变化,奖惩制度应适时调整,以保持其有效性和适应性。
1. 责任明确: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执行本部门的奖惩管理,确保制度落地。
2. 记录存档:所有奖惩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未来决策的参考依据。
3.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员工培训,强调奖惩制度的重要性,提高员工的规则意识。
4. 激励文化:鼓励团队合作,将奖惩制度与团队目标相结合,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通过以上规定,我们期望能构建一个有序、高效且充满活力的工作环境,使每一位员工都能找到自我价值的实现,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第1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文
每个公司对于员工的管理有各种规章制度,有绩效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等。以下的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的相关资料,可供参考。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2篇 d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更加规范工作流程以及明确事故责任人,现完善奖惩制度,特做如下修订:
一级警告: 5-20元
1、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1′)
2、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1′)
3、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1′-4′)
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2′)
5、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2′)
6、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2′)
7、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2′)
8、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2′)
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3′)
10、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3′)
11、擅自不参加例会的(4′)
12、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4′)
13、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4′)
14、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二级警告: 20-50元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5′-10′)
2、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5′)
3、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5′)
4、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6′)
5、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8、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8′)
9、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8′)
10、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10′)
11、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10′)
13、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10′)
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10′)
15、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10′)
1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10′)
1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严重警告: 50-200元
1、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没有及时上交或告知上级领导的(15′)
3、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15′)
5、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20′)
6、当值时玩忽职守,拒绝接受纪律方面的告诫,从而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较重)(20′)
7、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20′)
8、在房间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经宾馆领导允许私自介绍外人与宾馆客人认识(20′)
10、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未达到要求标准的(20′)
11、违反正常工作流程,滥用权限以及超越权限的(40′)
11、在宾馆内传播或展示有淫秽内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损坏宾馆内物品或有意浪费现象的(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将损失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外加处罚)(40′)
1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违规操作乱用职权(情节严重情况可加大惩罚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尘的(40′)
15、一个月内重复违反第二条警告条例之规定(40′)
16、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开除解聘:
1、 盗窃宾馆或员工的任何物品
2、 在宾馆内擅自带危险物品、毒品、凶器
3、 向外泄漏宾馆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4、 参与卖淫嫖娼行为
5、 侮辱客人或伤害客人身体
6、当值时,使用宾馆物品为自所用
7、 伪造文件意图行骗或采用涂改记录、账单、单据等手段窃取宾馆钱物
8、 向客人索取小费
9、 拒不服从上级行政人员或部门主管、经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图或挑拨打架、殴打他人、互相打斗
11、当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宾馆财务损失及人员伤亡
12、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宾馆钥匙
13、没有上交客人遗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15、知道自己患传染病或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宾馆报告
16、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17、连续三次有工作严重失误
18、刑事犯罪
19、经主管领导认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报的其他严重违纪事项
注:1′=rmb5元
第3篇 解详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解析_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_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_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_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大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_、盗窃、行_受_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_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大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大酒店管理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大酒店管理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
第4篇 保洁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保洁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一) 罚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金10-30元。
1、 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2、 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3、 大声喧哗,遭到超市方投诉。
4、 无故迟到、早退。
5、 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
6、 串岗、扎堆聊天。
7、 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值班长须做好详细记录。
4、 保洁人员对商家、顾客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把顾客当作上帝,对客户的投诉当日值班长必须马上处理,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5、 上班时必须穿着清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并将工作卡端正戴在左胸前,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场所都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6、 保洁人员在工作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备工作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7、 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主管。
8、 商场内的垃圾要随时清除干净,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时运送出场外或指定地点并倒入集装箱。不准用扶梯运送垃圾,运送垃圾必须走楼梯通道,扶梯上、楼梯及周围的污渍、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9、 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10、 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员清洁工作程序》执行。
第5篇 __保洁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保洁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一)罚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金10-30元。
1、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2、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3、大声喧哗,遭到超市方投诉。
4、无故迟到、早退。
5、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
6、串岗、扎堆聊天。
7、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二、工作中出现过失给予一次解释机会,经及时指导培训后,如再次出现类似/同样情况时,按情况轻重予以待岗培训(不计工薪)或20-50元经济处罚。
1、过失1:清洁工具乱放
标准:指定地点,定点定位存放。
2、过失2:垃圾箱内堆满垃圾
标准:垃圾箱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立即清除。
3、过失3:地面、台面、镜面30分钟内无有效清洁。
标准:地面、台面、镜面,及时即使清洁,地面垃圾10分钟内清除。
4、过失4:保洁区域顶点设施、设备没有擦拭
标准:设施、设备要求每天抹尘1次,并随时注意。
5、过失5:卫生间、有积水、杂物,清洁不彻底。
标准:卫生间、无积水、无杂物及时清理不得超过30分钟。
6、过失8:玻璃、不锈钢上有污渍
标准:低位玻璃每天刮洗一次,高位玻璃每周一次刮洗,保洁及清理污渍。
7、过失7:其它设施、设备有污渍、污垢
标准:发现有污渍、污垢及时清理。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
1、对超市方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2、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3、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4、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5、蓄意破坏超市或公司财物。
6、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7、不服从正常安全检查。
8、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9、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
三、保洁人员如发现有以下情况,给予直接开除处理:
1、未履行批准手续,擅离岗位。
2、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质量。
3、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4、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5、损害公司声誉和超市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6、泄露内部经营情报。
7、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8、盗窃公司或超市的财物。
9、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
(二)奖
工作中出现过失给予一次解释机会,经及时指导培训后,如再次出现类似/同样情况时,按情况轻重予以待岗培训(不计工薪)或20-50元经济处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单次奖励10-30元。
1、每月能按照公司规定,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并能起到较好的带头作用,表现突出者。
2、捡拾顾客财物,积极上缴归还。
3、本职工作被超市领导提出表扬。
4、节省公司财物开支,半年内物耗使用比率比其他员工低。
5、帮助公司或主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奖励100-200元。
1、清洁工作检查半年内无扣分,无处罚。
2、对公司清洁工作作出重大建议,被采纳后的确可行,节省开支、人工者。
3、对超市作出重大贡献者。
三、保洁组长每月奖励50元。(不胜任者,取消奖励)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奖励200-500元。
1、本职工作检查一年内无扣分,无处罚。
2、对超市作出重大贡献者。保洁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须向主管请假。当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得到主管的批准,方才能到休息室休息。
3、承包岗位片区卫生必须达到规定标准,连续3次未达标者,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的处罚。当日值班长须做好详细记录。
4、保洁人员对商家、顾客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把顾客当作上帝,对客户的投诉当日值班长必须马上处理,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5、上班时必须穿着清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并将工作卡端正戴在左胸前,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场所都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6、保洁人员在工作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备工作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7、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主管。
8、商场内的垃圾要随时清除干净,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时运送出场外或指定地点并倒入集装箱。不准用扶梯运送垃圾,运送垃圾必须走楼梯通道,扶梯上、楼梯及周围的污渍、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9、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10、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员清洁工作程序》执行。
第6篇 人力资源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一、奖励原则:
通过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以鼓励员工正确的行为,形成良性循环。公司每年评选各类优秀部门、优秀职工等优秀团队和个人,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希望您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其中的获奖者。
二、对于下列表现,公司将给予奖励:
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业务推进做出重大贡献者,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2、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改善服务、提高安全、开源节流及改善员工关系和公共关系提出的书面建议被采纳并有实际成效者。
4、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工作提出正确意见或建议,维护公司利益事迹突出者。
5、对弄虚作假、违法乱纪行为敢于揭露,事迹突出者。
6、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7、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8、对在对客户服务中表现突出,受到客人赞誉,给公司赢得荣誉者突发事件、重大客户投诉妥善处理者。
9、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强烈敬业精神者。
10、在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奋苦干、自觉奉献、业绩显著者。
11、超额完成个人业务、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12、在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中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者。
13、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14、在公司服务达到三年以上、历年考核合格者。
15、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三、主要奖励项目:
1、个人奖:最佳员工奖、专业成就奖和特殊贡献奖。
最佳员工奖、专业成就奖和特殊贡献奖是由总裁签发表彰令,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的奖项。
a、最佳员工奖:由公司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秀员工,其中最佳员工金奖1名,最佳员工银奖2名,最佳员工铜奖3名。
b、年度专业成就奖:以专业为导向,评估个人或团体在其领域内的成就,公司每个达标专业体系各一名。
c、特殊贡献奖:特殊贡献奖指员工通过努力,在某一方面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使企业明显获利或减轻损失。
2、组织奖:每年度评选优秀部门奖、优秀团队奖。
3、临时的实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随时给予的奖励。
四、奖励方式:
通报表扬、表彰、职位晋升、现金奖励、物质奖励、奖励性假期、奖励性境内外旅游、参加外部培训等。依据员工所做出贡献的程度,上述奖励方式可以并行执行。
五、惩罚:
1、__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是规范的现代企业,纪律是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保障因素。出于对公司和员工共同目标和利益的需要,保障管理制度能合理、合法的有效实施,公司与职工代表共同制定对于违反本手册所列条款的行为给予处罚的办法。
2、惩罚方式包括经济处罚、辞退。
3、本手册中所列各项条款,除了违反带有严禁、必须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字样的条款外,均属于一般性过错行为,对于一般性过错行为,公司根据所犯过错程度给予绩效扣减1分/次以上的处罚。
4、对于一般性过错行为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内部下发惩罚通知,由过错人确认惩罚事实,签字确认。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范畴:
a、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2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b、蓄意损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同时按价值全额赔偿。
c、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私自挪用公款、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誉谋取私利。
d、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以任何形式参与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组织的经营活动,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e、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它文件。
f、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
g、不服从管理,态度、行为恶劣;打骂、纠缠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影响、扰乱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h、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包括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i、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者。
j、员工被查实向公司提供的其个人信息是虚假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k、驾驶员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驾驶员原因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伤)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3000元以上的。
l、不服从部门领导及公司的工作调遣及工作安排。
m、月累计旷工3天或连续累计旷工15天、年累计旷工30天、迟到早退月度累计达6次(含)以上或年度累计达60次(含)以上。
n、擅自带领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者。
o、议论打听他人的工资、奖金或其它福利待遇者。
p、泄露公司机密,遗失公司钥匙、票据等重要物品者。
q、对客户有失礼行为,受到客户投诉,造成不良后果者。
r、违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事故隐患者,或知有隐患不汇报者。
s、明知公司财物受损或丢失,不管不问不汇报者。
t、工作时间睡觉者、不按规定时间就餐、开会迟到、培训旷课二次以上者。
u、触犯国家法律,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
v、三次(含)以上的一般性过错行为即视为一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
w、本手册所列各项条款,凡属违反带有严禁和必须字样的条款,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
_、严重违反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凡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造成恶劣影响和经济损失的,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7篇 企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者。
3.6.5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3.5.5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
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元。
4.5.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4在车间吃东西者。
4.5.5上班时间闲聊说笑者。
4.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元。
4.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6.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4.5条规定者。
4.7对具有4.5条、4.6条所列行为(4.6.7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4.6.7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7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者。
4.8.8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4.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4.8.16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第8篇 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9篇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为了让员工有自我约束的意识,并且能增强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对于不良的工作作风给予警告和处罚等,都要制定相关的奖惩管理制度,以下是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拉帮结派、聚众斗殴、煽动谣言、罢工误产、打架盗窃等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8)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9)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10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的:建立科学、完善的员工工作奖惩体系,以激发员工的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
二、 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 职责:
1、 班长、主管签发的《奖罚通知书》由部门经理审批,总办备案;一次性超过(含)20分或50元的罚款,由部门经理审核,品质部经理审批,总办备案;一次性超过(含)20分或50元的奖励,由总办审核,总经理审批。
2、 主管及以上人员的奖罚由品质部、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3、 操作员的辞退通知由主管提请,部门经理、品质部审核,总办主任批准。
4、 普通员工(含)以上级别员工的辞退通知由部门经理提请,品质部、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5、 部门级的奖惩通报,由部门经理签发,报品质部和总办备案。
6、 公司级的奖惩通报由总经理签发。
四、 方法和过程控制
1、 全体员工奖惩办法
①奖惩方式:
a奖励方式包括:口头表扬、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等,同时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加分、奖金、加薪)。
b处罚办法包括:口头批评、处罚通知书、通报批评、辞退,同时进行相应的物质惩罚(扣分、罚款、减薪)。
2、 奖励方法:
(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表扬:
①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尊老爱幼,屡受顾客表扬;
②培训认真刻苦,成绩突出,做到学以致用;
③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灵活;
④勤俭节约,为公司节省开支;
⑤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⑥经常协助上级管理工作;
⑦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⑧内务始终保持良好,做好传、帮、带工作。
(2)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通报嘉奖:
①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革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②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各界表扬者;
③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④对现行规章制度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
⑤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⑥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⑦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3、 惩罚方法:
(1)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轻微过失,将受到批评、扣分、罚款等处分:
①仪容仪表:违反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要求;
②工作要求: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闲聊,班前吃带异味的食品;
③工作(内务)环境:员工工作场所及员工宿舍干净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④不使用指定之员工通道或搭用乘客电梯,未经允许上班会客,擅自换班、替班,不参加培训;
⑤未经部门经理允许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者;
⑥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音,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⑦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制度要求;
⑧不节约用品、用料,不爱护工具。
(2)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一般过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记过处理:
①对业主不礼貌,与顾客争辩;无理顶撞领导;
②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
③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打卡;
④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辖区安宁;
②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③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或业主的财物;
④未经业主允许擅自进入业主房间;
⑧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⑨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⑩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⑶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严重过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扣分、罚款、降职、降薪或辞退处理:
①当班睡觉,造成事故或损失者;
②当班期间喝酒或酒后上岗;
③违反制度、操作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④蓄意破坏、损坏、浪费、偷窃公物或顾客之物品;
⑤服务态度差,遭到业主有效投诉;
⑥未经批准,私自配制顾客或公司锁匙;
⑦涂改、假造单据、证明及各类凭证记录,拾遗不报;
⑧不尽忠职守,遇事不及时向领导报告;
⑨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
⑩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搏;
⑧不团结、拉帮结派、搬弄是非、无中生有,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
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损公肥私;
⑩不节约用品、用料,不爱护工具,三次不改者;__ 未经总经理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企业规章制度等文件;__ 不服从上级领导的正确命令;__ 发现紧急事件不立即采取措施、不向上级报告者。
(4) 凡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为重大过失,对当事人即时辞退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②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顾客吵架,私自拿走、转买、隐藏公司、业主及他人财物;
③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兴奋剂;
④酗酒、赌搏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⑤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⑥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未经公司同意向顾客索取小费、物品或其它报酬;
⑦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⑧经常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⑨由于工作失职使顾客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⑩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次。
4、 奖惩标准:
①符合“2(1) 奖励方法”中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表扬或部门通报表扬,较突出者可给予50元以下奖励;符合“2(2) 奖励方法”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员工50~100元奖励,并在公司内通报表扬。
②轻微过失予以口头批评,给予10~30元(扣5~15分)罚款;一般过失给予部门通报批评,并给予30~50元(扣15~25分)罚款;严重过失给予公司通报批评,并给予50~100元(扣25~50分)罚款;重大过失立即给予辞退,并在公司内通报,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并给予100~500元罚款;因违犯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员工,公司有权不提前通知,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5、 操作层奖罚办法:
①基准分为100分,总分为100+奖分/-罚分。
②考核分数与当月工作挂钩,每奖罚1分=2元。
③凡奖罚分值在20分以上者,须附签发人的书面报告;连续两个月罚分值在20分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④奖惩均应使用“奖励/处罚通知书”,当事人签字,被考核者有权利了解奖罚分值及原因。
⑤此考核标准适用于操作层员工,此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以“惩罚方法”为准。
⑥奖罚标准:(略)
6、 申诉和执行:
①员工如认为考核(检查)人给予本人的奖惩不合理时,在签字时可表明自己的意见并直接书面向总办进行申诉。
②总经理对公司范围内的奖惩有最终决定权,一旦决定,员工必须无条件执行。
③员工因不满意、不理解公司的决定而影响工作的,经教育仍不能改变、改正的,应予劝退或辞退,但不影响违犯规定的其他条款执行。
第11篇 g工厂员工奖惩制度
工厂员工奖惩制度
第1条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2条 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着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3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4条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
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5条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12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9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九)
一、奖惩原则: 依法奖惩,奖惩分明,公开平等,以奖为主。
二、奖励:
1.奖励的原则:对业绩突出者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物资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奖励的目的:认可员工的工作业绩,鼓励激发员工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开拓创新,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塑造企业形象。
3.奖励种类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
4.奖励的方式:(1)授予各种光荣称号; (2)给予特殊津贴;
(3)发放奖金。
5. 奖金发放的标准:
(1)嘉奖一次,奖励200元。
(2)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1000元。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嘉奖:
(1)能完成重大或特别难办的事务者。
(2)超额或超标准完成本职工作者。
(3)厉行节约、充分利用、卓有成效的工作者。
7.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功:
(1)提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合理建议被采纳者。
(2)遇见紧急情况,不怕风险敢于承担责任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3)积极检举损害公司利益的违纪行为者。
(4)遇到意外事件奋不顾身,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者。
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功:
(1)勇于开拓市场,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有显着贡献者。
(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4)入公司期满五年工作成绩优异,未曾旷工或有劣迹记载者。
9.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予以发放奖金:
对公司提出建议性意见被采纳者,并为公司创造巨额经济效益或广泛效益,按其所创利润的3%发给当事人奖金。
三、惩罚:
1.惩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对员工的惩罚要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2.惩罚的目的:为保证公司的一切工作正常进行,时刻提醒、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做到令行禁止。
3.惩罚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聘。
4.惩罚的形式: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
5.经济处罚标准:
(1)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2)记过一次,罚款200元;
(3)记大过一次,罚款500元;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
(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贻误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以致发生危害公司工作,情节轻微者;
7.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
(1)对上级合理指导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无故不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利益;
(2)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的;
(3)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的;
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大过:
(1)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2)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三日以上者。
(3)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或发生事故者。
(4)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第13篇 优秀员工奖惩制度范例
每一个公司,都有评选优秀员工的方法制度,同时为了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也会为优秀员工制定奖罚制度。以下是优秀员工奖惩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1.目的
为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持续地创造性地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促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建立、修订、奖惩意见的审核和执行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4.2.2条款规定处罚的审批。
3.3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4.2.3条款处罚的审批及奖励的审核和4.2.4、4.2.5条款处罚的审核。
3.4总经理负责经济奖励及200元以上处罚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奖励规定
4.1.1奖励条件和奖励方式
4.1.1.1对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将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1~2分:
(1)拾金不昧,主动交公的;
(2)关心企业的发展,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3)其他值得全体员工学习的先进事迹。
4.1.1.2对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或个人给予50-2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2~5分:
(1)受到业主书面表扬的;
(2)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3)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营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
(4)工作尽职尽责,为保护公司财产或业主财产做出贡献且受到公司或业主表彰的;
(5)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语言或行为时,仍能坚持原则,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
(2)对突发事件处置得当,有效地避免了重大安全、火灾事故以及重大治安事件的;
(3)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3下列情况给予200——5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5~10分:
(1)见义勇为,同违法人员作坚决斗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并英勇负伤的;
(2)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4员工的经济奖励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完善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于当月工资中兑现。
4.1.1.5多次获得以上奖励的员工可获得调薪调级的优先机会。
4.1.2奖励执行程序
4.1.2.1属4.1.1.1款规定的奖励情况需在小区范围内通报表扬的,由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需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的,应报办公室按公司规定程序完善手续后执行。
4.1.2.2属4.1.1.2款、4.1.1.3款规定的奖励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处罚规定
4.2.1员工处罚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经济处罚由办公室于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罚款,扣分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当季绩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4.2.2属以下“轻微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3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2~5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填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不符合《员工服务行为规范》要求的;
(2)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区域内讲粗话的;
(3)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的;
(4)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爱护环境卫生的;
(5)最后离开办公场所未检查并关闭电源、办公设备等的;
(6)擅自标贴、涂改或搬移公物的;
(7)物业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物品乱摆放、环境卫生不合要求的;
(8)非工作时间着工作服在小区内活动时抽烟、进食、打闹或着装不规范的;
(9)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聊天、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小区在岗值班人员在岗位上接听或把玩手机的;
(11)各类工作日记、质量记录等未及时填写或填写不实、不规范的;
(12)一般工作疏忽失误,但未造成后果的。
(13)其他违规行为。
4.2.3属以下“一般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5~10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当事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轻微过失行为”的;
(2)受到1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的;
(3)同事之间在上班时间争吵的(给予双方处罚)或不遵守办公环境规范管理要求的;
(4)工作计划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未按时完成的;
(5)对相关职能工作及计划检查、督导不及时或不到位的;
(6)对公司的各项政策和指令不能及时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处罚);
(7)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资料、报表的;
(8)因组织不力、通知不明、准备不周致使会议、培训、讲座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
(9)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10)擅自携带家属、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的;
(11)擅自带领家属于员工生活区域住宿的;
(12)违反公共区域禁烟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吸烟;
(13)在工作或生活区域发现聚众赌博知情不报的;
(14)擅自换班、顶班、脱岗、窜岗的;
(15)上下班交接不清的;
(1)上班时间私自会客,影响工作;
(2)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或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或工作时间办理私人事务的;
(16)当班时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使公司或业主蒙受损失的(给予当班值班人员及当值部门负责人处罚);
(17)工作敷衍了事未造成后果的;
(18)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19)对小区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标识不明或无标识的;
(20)小区门岗值班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外来人员未严格询问、登记或不主动向进出业主致意的;
(21)对小区各方面的监管不力,造成环境卫生、维修、装修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当事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处罚);
(22)无故不参加安排的培训或会议;
(23)小区内有不规范的张贴通知、广告或有散发传单(如公司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前小区未作处理的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处罚);
(24)小区张贴栏、看板等未及时更新的;
(25)不服从上级安排、顶撞上级或未经上级许可而从事其他工作;
(26)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监督不力,未尽领导职责的。
(27)其他违规行为。
4.2.4属以下“重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处罚,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10~20分,或予以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一般过失行为”的;
(2)受到2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
(3)出现重要及重大情况不及时汇报、虚报或隐瞒不报的;
(4)管理不到位,致使本部门工作目标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5)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6)非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或围观赌博的;
(7)非公事原因上岗前饮酒的;
(8)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本公司声誉或客户、员工名誉的;
(10)在公司内挑拨、闹事的;
(11)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12)工作敷衍了事造成后果的;
(13)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
(14)向他人索要小费或私分酬劳的;
(15)危害、威胁、恐吓公司员工或工作场合之任何人士的;
(16)泄露本公司机密,含泄露薪金、奖金或打听他人薪金、奖金等的;
(17)在外另兼职按月领取报酬的。
(18)其他违规行为。
4.2.5属以下“特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殴打公司员工或相互斗殴的;
(2)藏匿或盗窃本公司或本物业及他人物品的;
(3)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陷、提供伪证、制造事端的;
(4)毁坏、涂改企业重要文件的;
(5)故意泄露企业商业机密,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的;
(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7)盗用或伪造公司印章的;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企业名誉受损害的;
(9)行为不良、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企业内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
(11)以行为或语言调戏侮辱他(她)人的;
(12)因失职或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使公司、客户以及同事受到经济、财产、声誉、生命的危害或重大损失的;
(13)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2.6其它
(1)违规行为未列入上述各类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确定其过失性质并予以相关处理。
(2)员工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公司除按照上述标准予以处罚外,可根据其情节予以降职、降级,直至调换工作岗位或开除。
(3)公司有权对《奖惩制度》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订。
4.3申诉程序:
员工对处理有不满之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级申诉,受理申诉的直接上级领导或部门须于3天内予以回复。如对裁定仍不满意,在3天以内可再向上一级或本公司办公室申诉,受理人须于5天内予以回复。
管理者打击报复下属员工的,员工可直接越级向公司总经理申诉,同时,总经理也可指派专人直接越级到最基层调查了解、收集员工反映的打击报复的问题和证据,如查实有打击报复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按照“重大过失行为”进行处罚。
5.记录
5.1《奖(惩)通知书》
5.2《员工申诉受理单》
第14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员工的奖惩制度是一个企业不可缺少的制度之一,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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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中鑫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鑫中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1、表彰奖励
⑴ 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增收节支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的员工;
⑵ 在业务开发、经营管理、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取得了开拓、创新成果的员工;
⑶ 保护公共财产,制止或避免人生、设备等事故,使国家、公司和职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员工;
⑷ 在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员工;
⑸ 遵守财经纪律,为维护公司利益严格把关,成绩突出的员工;
⑹ 忠于职守、工作勤恳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员工;
⑺ 其他方面应予以奖励的员工。
2、批评处罚
⑴ 违反劳动纪律、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
⑵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员工;
⑶ 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职工生命遭受损失的员工;
⑷ 工作不负责任,浪费人力、物力、财力,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
⑸ 滥用职权,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损公肥私,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失的员工;
⑹ 违反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员工;
⑺ 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员工;
⑻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有损公司利益的员工;
⑼ 犯有其他错误的员工。
第16篇 某物业小区保安部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小区保安部员工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物业小区保安队伍的管理机制,加大对保安队员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保安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物业小区保安服务的特点、任务及职责,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1、违反《交接班制度》者,罚款5~50元;
2、违反《巡检制度》者,罚款5~50元;
3、违反《保安人员值岗的行为》者,罚款5~50元;
4、违反《保安人员文明用语》者,罚款5~50元;
5、违反《保安人员仪容仪表标准》者,罚款5~50元;
6、违反《警卫室内务管理规定》者,罚款5~50元;
7、违反《对讲机使用制度》者,罚款5~50元;
8、违反《保安部劳保用品使用规定》者,按价赔偿并罚款5~50元;
9、凡当月违反各项制度超过三次以上者,除按章罚款外降薪50元。
第17篇 z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种类
(1) 颁发奖状
(2)通报表扬
(3)物质奖励
(4)晋升工资或晋级
(5)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1) 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纸、杂志或学术研讨会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甲类过失,有不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过3分钟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私自使用公司长途电话
(11)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12)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
(15)一月内无故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
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人打钟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一周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
(5)在大厦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大厦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各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一年累计被用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n
bsp;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连续旷工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
(11)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三)处罚种类及执行方法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字并报人事部审核备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浮动工资的20%
(3)最后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扣当月浮动工资的20%并下调工资一级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罚款外分
(5)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6)经公司领导批准,人事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签发“警告通知书”。
(四)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事实,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书》,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事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事部经理审批。
(3)主任级以上员工(含主任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五)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一年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六)申诉
第18篇 公司员工的奖惩制度
1.总则
1.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 奖惩的原则。
2.1.1 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 及工作目标(承包指标)等。
2.1.2 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 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 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 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4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5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它物质奖励,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7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公司。
3.7.1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7.2 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7.3 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7.4 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7.5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公司。
3.8.1 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8.2 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8.3 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8.4 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8.5 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8.6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8.7 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9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9.1 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9.2 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9.3 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十五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9.4 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9.5 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9.6 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9.7 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10 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11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12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 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 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 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 经济处罚分为罚款。
4.3.2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4.3.3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4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 元。
4.4.1 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4.2 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者。
4.4.3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4.4.4 说脏话、粗话者。
4.4.5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4.6 参会人员迟到者。
4.4.7 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者。
4.4.8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4.9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4.4.10 在食堂就餐,乱倒饭菜者。
4.4.11 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4.4.12 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4.5 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 元。
4.5.1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5.2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5.3 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5.4 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5.5 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4.5.6 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5.7 一周内本部室员工有5人次(含)违纪者。
4.6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同时给予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6.1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4.6.2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6.3 培训旷课者。
4.6.4 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6.5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4.6.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4.6.7 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
4.6.8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者。
4.6.9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4.7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同时给予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过通报全公司。
4.7.1 工作时间酗酒者。
4.7.2 在公司期间聚众赌博者。
4.7.3 各种漫骂和相互漫骂者。
4.7.4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4.7.5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7.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4.7.7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7.8 培训无故旷考者。
4.7.9 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4.7.10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_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4.7.11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但情节较轻者。
4.7.12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8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记大过通报全公司。
4.8.1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8.2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8.3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4.8.4 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有违法行为者。
4.8.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无病谎开病假证明者。
4.8.6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4.8.7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8.8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接受受到损害者。
4.8.9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与和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_―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8.10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8.11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4.9 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 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4.9.2 连续旷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含)以上者。
4.9.3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4.9.4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4.9.5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4.9.6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7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8 损公肥私、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害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9 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0 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1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4.9.12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
4.9.13 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4.9.14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4.9.15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9.16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4.9.17 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三次者。
4.10 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4.11 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该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4.12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考核定岗。
第19篇 某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20篇 z电器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_电器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总则
1.1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积极向上,激发员工的创新精神,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公司及所属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1.3公司实行奖惩制度,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及时处理,准确惩处,既教育本人、又警示他人。
1.4本制度适用范围:zs市__电器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及其他雇佣人员。
1.5本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做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2、各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1.确保有关人员知晓公司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
2.2.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消除滋生员工不良行为的隐患。
2.3负责对所属员工的管理,提出奖励或违纪处理报告(意见)。
2.4. .奖励或违纪处理决定一经做出,应及时将结果通知员工本人并进行必要的沟通。
3、奖励
3.1.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3.1.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物资、能源、资金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3.1.2.在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改进工艺或设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效的。
3.1.3.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有较大贡献,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采纳后有明显经济效益的。
3.1.4.在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时,坚决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部门节省大量经费和维护公司声誉,做出较大贡献的。
3.1.5.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3.1.6.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坚持原则,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3.1.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使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事迹突出的。
3.1.8.一贯忠于职守,工作勤恳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3.1.9.其他方面应予以奖励的。
3.2.对员工奖励分为:
3.2.1.感谢信;
3.2.2.通报表扬、记功、通令嘉奖等荣誉;
3.2.3.授予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3.2.4.经常性的合理化建议奖、节约奖、项目管理奖、工资晋级或职务晋级;
3.3.奖励标准:
名称 内容 感谢信 通报表扬 记功 通令嘉奖 荣誉称号
荣誉奖励 / / 发给证书,通报表扬 物质奖励 /
50 -200元 200-500元 500-800元 1000元 其他奖励
/ / 工资晋级或职务晋级
3.4.奖励程序:
3.4.1.给予员工感谢信的,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取得的成绩直接给予,同时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3.4.2.给予员工通报表扬的,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名,呈报事迹材料,由员工所属中心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3.4.3.给予员工记功、通令嘉奖,或授予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由各中心经理/各车间主任提名,呈报事迹材料,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
3.4.4.对公司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可直接提名并给予奖励,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3.4.5.一年内累计获得三次感谢信的,可予以通报表扬奖励;一年内累计获得三次通报表扬的,可予以记功奖励,依次类推。
3.4.6.获得记功、通令嘉奖、先进生产者等荣誉,公司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或工资晋级或职务晋级。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将事迹材料和奖励决定记入本人人事挡案。
3.4.7获得记功奖励的在工资晋级时优先予以考虑。
3.4.8.经常性的合理化建议奖、节约奖、项目管理奖,按公司有关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4.违纪处理:
4.1.违纪处理分级
4.1.1.a级:口头警告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给予口头警告。
对受此类处理的,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与员工进行一次正式谈话,申明其行为未达到标准,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改正的表现,并说明如不改正,会导致进一步处理直至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口头警告各单位建立书面记录,备档存查。
4.1.2.aa级:书面警告
对于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司经济利益具有潜在威胁、造成明显影响或损失,或在十二个月内受过一次口头警告的再次违纪者,给予书面警告。
对受此类处理的员工,将有一份正式的文件记录有关错误事实,部门负责人与此员工的谈话经过,以前对该员工采取过什么措施,以及如再犯将采取的措施。此文件将
书面警告文件作为员工违纪的事实依据,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将书面警告文件归入员工人事档案。
4.1.3.aaa级:记过处理
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或在十二个月内受过一次书面警告的再次违纪者,给予记过处理。
对受此类处理的,将有一份措辞更加严厉的正式文件,此文件将归入员工人事档案。
4.1.4.aaaa级: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或在十二个月内受到第二次书面警告者,或在本公司服务期间受过一次记过处理的再次违纪者,给予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对员工做出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处理,须具备充分的证明材料,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并征得公司工会同意,解除其劳动合同。员工因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所受处理记录将归入员工人事档案。
4.2.在受违纪处理的同时,可给予
一定的经济处罚:
4.2.1.口头警告:一次性处罚50-200元。有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4.2.2书面警告:一次处罚200-500元或视实际情况留岗察看1-3个月(留岗察看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并记入年终绩效考核成绩与年度绩效奖励挂钩。有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4.2.3.记过处理:降低一级岗位职级,视情节性质处于500-2000元的罚金。视性质及严重性记过处理期一般为3-6个月,情节严重又没进入解除合同程序的可延长至7-12个月。有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4.2.4.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按出勤天数及公司规定给予结清费用。有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4.3.公司给予受书面警告、记过处理等违纪处理的员工至少2-12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自违纪处理决定下达之日起计算,至期满对应日终止。
若考察期内无违纪行为发生,且表现良好的,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管理中心提出,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后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撤消违纪处理。撤消处理的决定将归入员工人事档案。
若考察期内,工作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特殊成绩的,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确符合条件者,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可减短或提前结束考察期。
受记过处理的在考察期满后,工资恢复到处理前的岗位职级,但一年内不予晋升工资。
4.4.违纪处理细则:
4.4.1.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4.1.1.玩忽职守,违反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员工生命遭受重大损失的;
4.4.1.2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和利益上遭受重大损失的;
4.4.1.2有盗窃、赌博、吸毒贩毒等触犯刑律的;
4.4.1.3参加非法组织及参加国家和公司明令禁止活动的。
4.4.1.4挪用、骗取、侵占公司财物,使公司经济蒙受重大损失的;
4.4.1.5故意泄漏公司经营销售机密、商业机密、信息数据机密、财务劳资机密、技术机密、治安保卫机密并造成重大损失的;
4.4.1.6在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时,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4.1.7工作失误、决策不当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
4.4.1.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的人员,或员工谩骂、恶意攻击打击报复上级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4.1.9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4.4.1.10对员工犯有本规定第4.4.1和4.4.2条所列违纪行为之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应给予严肃处理。
4.4.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4.2.1连续旷工或1个月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的,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含)以上的;
4.4.2.2.涂改、伪造医疗证明和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的;
4.4.2.3.擅自更改、毁坏、隐匿或假造报表、单据、帐目、原始记录及其他违反统计制度的;
4.4.2.4.因服务态度粗暴、恶劣或工作差错造成重大影响的;
4.4.2.5.工作不负责任或管理不当,造成公司设备、产品、物品损坏、丢失、浪费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含)以上的;
4.4.2.6.酒后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把公司机动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后果的;
4.4.2.7.擅自携带危险品(如易然易爆品),或携带其他禁品(如毒品、非法资料等)进入公司的;
4.4.2.8违章操作或指挥,造成伤亡事故的;
4.4.2.9.违反《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火规定造成后果,在厂区禁烟区吸烟,违章操作或指挥造成事故严重后果的;
4.4.2.10.在公司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或煽动他(她)人闹事,传播流言或进行人身攻击,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4.4.2.11.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动手或持械打人、斗殴,扰乱公司秩序的;
4.4.2.12在公司工作时间内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4.4.2.13.偷窃公司和私人财物价值五十元(含)以上的;
4.4.2.1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秘密和技术情报,违反与公司签定的保密协议,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4.4.2.15.违_治安管理条例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触犯国家刑法的;
4.4.2.1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4.4.2.17.在医疗期内从事第二职业或参与有盈利收入活动的;
4.4.2.18.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或虚造考勤及名册,套取工资的;
4.4.2.19.故意损毁公司财产或产品的;
4.4.2.20.弄虚作假,虚报差旅费及其他报销费用贰佰元及以上的;
4.4.2.21.收到物款、票据未按规定时间缴入规定部门的;
4.4.2.22.挪用、骗取、侵占公司财物,使公司经济蒙受损失的;
4.4.2.23.利用职务之便,将私人物品出租给公司谋取私利的;
4.4.2.24.未经许可经销非本公司产品的;
4.4.2.25.未经公司许可,向非本公司提供公司有关信息、资料、技术以及服务等损害公司利益的;
4.4.2.26.因工作前及工作时间内饮酒而影响工作造成公司损失的;
4.4.2.27在六个月内受到第二次书面警告,或在合同期内受过一次记过处理后再次违纪的;
4.4.2.28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4.4.3.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记过处理:
4.4.3.1违反《企业安全管理规定》虽未造成事故但造成不良影响的;
4.4.3.2.不礼貌对待顾客的,造成不良影响的;
4.4.3.3.工作不负责或管理不当,造成公司设备、产品、物品损坏、丢失、浪费直接经济损失伍佰元及以上、二千元以下的;
4.4.3.4.恣意行为不听劝阻,严重妨碍、干扰他人工作、生活,或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4.4.3.5.偷窃行为(财物价值五十元以下)的;
4.4.3.6.未经许可擅自
翻阅、抄录或复印公司机密图表资料及他人工作文件和书信的;
4.4.3.7.弄虚作假,虚报差旅费及其他报销费用贰佰元以下的;
4.4.3.8.违反公司预算管理制度二次及以上的;
4.4.3.9.擅自抬高或降低公司产品价格及收费标准的;
4.4.3.10.利用工作之便,索取好处费或其它财物的;
4.4.3.11.与客户纠缠或拉关系,进行不正当交易的;
4.4.3.12.提供虚假客户资料和信息骗取公司信任的;
4.4.3.13.对违法、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或袒护、包庇违纪员工的;
4.4.3.14..因工作前喝酒而影响工作或工作时间内饮酒尚未造成损失的;
4.4.3.15在六个月内受过一次书面警告后再次违纪的;
4.4.3.16 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4.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书面警告:
4.4.4.1.未经部门领导批准擅自变更工作、到岗时间,或私自找人顶班的;
4.4.4.2.因主观过错未做好交接班影响到正常工作的;
4.4.4.3.在工作场所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4.4.4.4.在工作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的;
4.4.4.5.私自动用公司工具、设备、材料干私活的;
4.4.4.6.旷工一天(含)以下的;
4.4.4.7.弄虚作假,违反考勤制度的;
4.4.4.8.虚报加班内容和时间的;
4.4.4.9.工作不负责或管理不当,造成公司设备、产品、物品损坏、丢失、浪费直接经济损失伍佰元以下的;
4.4.4.10.酒后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把机动车交给他人驾驶未造成后果的;
4.4.4.11.违反规定,违章操作或指挥,未造成后果的;
4.4.4.12.拒绝接受公司治安保安人员合理、合法检查的;
4.4.4.13.搬弄是非,挑拨同事关系,无中生有,破坏团结的;
4.4.4.14.消极执行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的;
4.4.4.15.故意损坏树木花卉草坪的;
4.4.4.16.违反报销制度、资金回笼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4.4.17. 填写个人资料、表格隐瞒事实的;
4.4.4.18. 有意积压文件或延误文件处理时效的;
4.4.4.19.不按照公司询比价制度,造成采购价格过高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4.4.4.20. 在1个月内受过一次口头警告后再次违纪的;
4.4.4.21. 其他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4.4.4.22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4.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口头警告:
4.4.5.1.违反作息制度,迟到、早退或不按时到岗工作的;
4.4.5.2.工作时间内外出游荡或擅自外出购私人物品,未造成后果的;
4.4.5.3.工作时间内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做私事的;
4.4.5.4.工作时间到其他部门聊天、串岗,或未经许可会亲友的;
4.4.5.5.工作时间吃零食,未到用餐时间提前进入食堂购餐或用餐的;
4.4.5.6.不遵守各类会议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4.4.5.7. .在公司工作时间内赤膊、不按照规定穿着工作服,或不按制度规定穿戴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4.4.5.8不听从劝阻在公司区域内乱扔杂物、堆放垃圾、随地吐痰,影响环境卫生的;
4.4.5.9. 有一般性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以公司或各部门分析认定为准);
4.4.5.10. 其他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
4.5.经济赔偿:
4.5.1.因违纪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5.1.1.凡工作失职或不负责、管理不当、违章操作或指挥等违纪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损失金额在二仟元及以内的部分赔偿10-50%;损失金额在二仟元以上的部分赔偿20-50%;
4.5.1.2.对除上述违纪行为以外因主观故意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不论金额多少,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4.5.2.违纪行为所得的钱财、物品依法上缴公司财务处理。
4.5.3. 需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赔偿的,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当月扣除不够赔偿额的至下月扣除,直至赔偿额满。
4.6.违纪处理程序:
4.6.1.对违纪事实符合本规定第4.4.条的,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提供证据材料,写出事实调查结果及处理报告(意见),附教育经过材料以及违纪员工本人书面检查,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在听取员工本人申辩后,由行政管理中心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做出处理意见。
口头警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生效。
书面警告、记过处理等违纪处理的决定由部门负责人提请,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经理签署生效。
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经过法定程序后,副主任级(含)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签署生效,副主任级以下员工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提请,行政管理中心审核,所属中心经理签署生效。
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整个程序的实施、监控、维护,改进。
4.6.2.违纪处理决定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通知违纪员工本人,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违纪员工进行教育。
4.6.3.违纪员工须在处理决定上签字。若受处理人拒绝签字,则以事实为依据,经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处理决定上签名见证后归档。
4.6.4.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决定可在公司及部门内公布。
4.6.5.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依法提请仲裁。
4.7各部门对违反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人和事,应如实、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对严
重违纪和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安全、交通等事故的,应先上报有关部门,
在上报的同时积极采取补救、防范等措施,然后按本规定第4.6.1.条规定办理。
4.8.员工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4.9.责令员工停职
检查,是帮助员工认识错误的一种方法,不是违纪处理。对犯错误的员工,确需停职检查的,须由员工所在部门上报情况,经行政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执行,一次不得超过五天。最多不超过半个月,停职检查期间停发一切薪资。
5.附则:
5.1.以往公司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悖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与政府法律、法规和规定相悖的,以政府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5.2.各中心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中心管理规程(必须以此规定为基础且不能与本规定相悖),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5.3.本规定由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制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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