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防尘装置、噪声控制设备、个人防护装备、应急救援设施等。这些设施旨在减少工作场所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1. 定期检查:设施应定期进行功能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如发现损坏或效能下降,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 使用培训:员工需接受正确使用防护设施的培训,了解其操作方法和维护知识,防止因误操作导致的事故。
3. 记录管理:建立详细的设施维护记录,包括检查日期、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以便跟踪设备状态。
4. 维护计划:制定科学的维护计划,包括预防性维护和定期保养,确保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5. 更新升级:随着技术进步,适时更新防护设施,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1. 制定严格的设施使用规定,禁止违规操作。
2. 设立专门的维护团队,负责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应急响应。
3.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设施异常,及时处理问题。
4. 与供应商保持良好沟通,确保配件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质量。
5. 遵守相关法规,如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确保设施维护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有效维护,不仅能够延长设备寿命,降低维修成本,更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良好的防护设施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这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助于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信任度。因此,建立并执行严格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制度,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第1篇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制度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降低职业病有害因素浓度的关键设备,对保护职工的健康,免受职业有害因素侵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行特建立以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操作人员和维(检)修人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设备完好。
2.操作人员对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培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操作人员,必须作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2)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运用“五字操作法”(听、擦、闻、看、比),手持“三件宝”(扳手、听诊器、抹布)。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即“十字作业法”)。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3)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4)设备计划运行,定期切换,配合检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以启动运行,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画,搞好防冻、防凝等工作。
(5)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缺陷记录,以及操作日记。
(6)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净。
4.搞好设备润滑。坚持“五定”“三级过滤”(五定:五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桶,岗位储油桶到油壶,油壶到加油点)。同时对润滑部位和邮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5.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并做好交接记录。
6.设备检修人员对所保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7.车间所有设备、管道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第2篇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制度范本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降低职业病有害因素浓度的关键设备,对保护职工的健康,免受职业有害因素侵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行特建立以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操作人员和维(检)修人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设备完好。
2.操作人员对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培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操作人员,必须作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2)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运用“五字操作法”(听、擦、闻、看、比),手持“三件宝”(扳手、听诊器、抹布)。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即“十字作业法”)。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3)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4)设备计划运行,定期切换,配合检修人员搞好设备的检修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以启动运行,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画,搞好防冻、防凝等工作。
(5)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缺陷记录,以及操作日记。
(6)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净。
4.搞好设备润滑。坚持“五定”“三级过滤”(五定:五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桶,岗位储油桶到油壶,油壶到加油点)。同时对润滑部位和邮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5.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并做好交接记录。
6.设备检修人员对所保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7.车间所有设备、管道等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第3篇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一、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装置(专业)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检管责任。
二、各相关部门、装置(专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三、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维修工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
第4篇 水泥厂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水泥公司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制度
一、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防尘、防毒、防噪声、防高温等设备设施)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装置(专业)要实行定人员,定岗位,定检管责任。
二、各相关部门、装置(专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三、发现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找原因并配合维修工进行修复,使之正常运行有效。
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第5篇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规范
第一条(立法宗旨)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第三条(适用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领域内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使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统称“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也适用于从事对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产品进行检测、评价、鉴定等工作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第四条(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用人单位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第五条(服务机构要求)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从事防护设施的检测、评价和鉴定。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在检测过程中应履行法定职责,不得弄虚作假。
检测报告除具备基本内容外,还应当有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和检测结论。
第六条(建立防护设施责任制)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防护设施管理责任制,并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一)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
(二)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
(三)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
第七条(建立技术档案)
用人单位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
(一)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二)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三)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四)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第八条(日常维护)
用人单位应当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第九条(知识培训和指导)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第十条(擅自拆除或停用)
用人单位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第6篇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范本
为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大修理费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费用由施工生产费用支付;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费用按项目及检修分类分别支付。
2.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检修定额,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3.根据检修间隔期及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编制出设备大、中、小修计划,设备检修计划与施工生产计划同时制定,同时下达,同时检查考核。任何检修项目都要办理检修任务书。
4.设备检修计划由车间编制。基层单位设备动力组织平衡,报公司设备管理部批准后下达。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计划。
5.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要做到:
(1)由铁矿设备科全面负责大检修工作。
(2)在大检修前要成立大检修筹备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的准备和开、停车置换方案的拟订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施工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施工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修、试压开车“四个环节”。
(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达到一次试车成功。检修完后,应进行总结评比。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
6.严格认真执行设备检修计划,若确实需要调整,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设备中、小修计划调整由铁矿设备科批准;大修计划调整,每年六月份由铁矿设备科组织进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结合设备大、中修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车间向铁矿设备动力科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批准后方可执行。重大革新由铁矿设备动力科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8.设 备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大修方案包括:检查内容、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劳动力、备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试车验收规程、安全措施等。设备的大修方案确定后,有关部门要做好材料、备品配件的供应和劳动力的准备工作。施工前,设备动力科组织落实,确保大修工作顺利完成。
9.设 备检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检修前按规定办理签证检修任务书及动火证等手续。施工生产车间负责对停车的设备进行处理,合格后交施工单位,并派专人帮助施工人员联系处理有关安全事宜。施工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标记,以确保安全检修。
10.设备检修要严格执行检修方案和检修规程。若检修项目进度、内容需要变更,质量要求遇到问题,必须向车间或机电设备科报告,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
11.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主要承压承载部件要有鉴定合格证。主要设备大修竣工验收由机电设备科组织;一般设备的大修及所有设备的中修竣工验收由车间组织;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压力容器的检修,除按检修规程或方案验收外,还必须执行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13.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14.施工单位要按计划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尽力节约检修费用。
15.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16.各车间每月必须做好设备检修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17. 本制度从_年_月_日起实施,解释权属铁矿安全部。
第7篇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编制要点范例
1、编制要点
(1)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2)确定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3)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名称、所在场所及部位。
(4)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专职维护检修人员。
(5)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检修注意事项。
(6)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周期。
(7)明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发生故障的临时措施和上报有关事项。
2、范例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为确保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给劳动者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台帐。
二、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教育培训。员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健康知识,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发现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三、认真执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四、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会同设备管理部门按照企业实际,制定和实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经常检查职业健康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企业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使用部门发现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进行修理。
六、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每月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使用部门每周对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当班工人每天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七、防护设施在检修时,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同时做好现场监护和有关人员的协调和指挥工作,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牌,切断电源。
八、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结束后,维护检修部门应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与使用部门进行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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