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考核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包括:
1. 质量标准设定:明确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作为考核的基础。
2. 考核周期与频率:确定何时进行质量检查,如周、月或季度评估。
3. 考核指标:设置具体的质量指标,如合格率、客户满意度等。
4. 奖励机制:对达到或超越质量标准的员工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5. 惩罚措施:对未达标者实施相应的处罚,如警告、扣罚奖金等。
质量考核奖惩制度的核心在于激励与约束。奖励不仅限于金钱,还包括晋升机会、公开表彰等形式,旨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惩罚则需公正公平,确保责任到人,防止质量问题的再次发生。制度应包含对持续改进的鼓励,如设立改进提案奖,促进员工主动参与质量提升。
制定质量考核奖惩制度时,需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开透明:所有标准、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都应公开,保证公平公正。
2. 客观公正:考核标准应客观可量,避免主观因素影响。
3. 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应及时通知员工,以便及时调整工作方法。
4. 动态调整:随着企业及市场变化,制度应适时更新以保持其有效性。
质量考核奖惩制度对企业运营至关重要。它能强化员工的质量意识,提高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降低客户投诉,维护企业声誉。良好的制度能营造积极的工作氛围,增强团队凝聚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并执行有效的质量考核奖惩制度,是每个管理者不可忽视的任务。
第1篇 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员质量意识、创优意识,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知名度,集团公司制定本制度。
1、质量考核
1.1凡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维修和安装的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安装或维修质量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1.2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
一般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指凡安装维修质量低劣导致机械设备报废、影响设备使用功能,直接经济损失5--10万元的工程质量事故。
1.3发生安装和维修质量事故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报公司一级。2万元以上的报集团公司一级,并同时报告甲方单位或监理。
1.4重大质量事故按铁道部、建设部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10万元的一般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无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原则办理,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对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奖惩制度
2.1在安装和维修过程中应推行质量激励约束机制,推行内部质量保证金制度,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奖优罚劣。对受到甲方表彰的项目,应给予一次奖励,同时对在工程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亦应给予奖励。发生质量事故,应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2.2对施工生产中,工作认真负责,防止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者的单位或个人一次奖励500-1000元。
2.3对施工生产中,工作认真负责,在工程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个人一次奖励200元。
2.4奖金来源:除质量保证金罚没部分及事故罚款外,不足部分由公司列支。
2.5一般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00-2万元)对责任单位处罚3000元,对责任人处罚300-600元,行政警告处分。
2.6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按其直接经济损失费用的10-30%,对事故单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行政记过处分。
2.7对质量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制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低劣,给企业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对项目经理部处以1-2万元罚款。
2.8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给企业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经理部,除按规定处罚外,公司中标项目不予分配一次。
2.9施工中不按标准及规范作业,无视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指导劝阻,对责任人处罚50-100元,对工班处罚500元。
2.10质量保证金及事故罚款在财务部单独立项、专款专用,除用于返还、奖励外,可购置质量检测设备,仪器及进行质量培训教育等。
2.11质量保证金及事故罚款由安质部审定,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使用。
第2篇 幼儿园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沙南幼儿园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一、凡本园工作人员都必须按时接受工作质量的评价考核。
二、幼儿园成立工作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各组组长参加。
三、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拟定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2、确定考核方法
3、定考核时间
4、研究奖惩办法
5、写考核总结
6、根据考核中发现的情况提出改进、提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履行本岗职责情况、工作效果等。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的要求及各岗工作范围拟定详细考核提纲。
五、考核分为月考核与学期考核。
六、考核结果填入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全体教职工晋级、职称评定、选先进及选送外出学习的重要参考资料。
第3篇 房地产开发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之质量管理与考核
第二章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与考核
第一节设计质量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地区项目的规划、单体平面方案、外立面方案、外立面材料方案、装修方案由集团设计院确定,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单体扩初设计条件和样板房装修施工图及豪装交楼装修施工图由集团设计院负责完成。
第三十二条各地区项目的园林方案由园林集团确定,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后执行。园林施工图由园林集团负责完成。
第三十三条地区公司如要求对集团设计院下发的规划方案、单体外立面方案、装修方案或园林集团下发的园林景观方案进行方案性的较大调整,必须由地区公司负责人报董事局主席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并实施的,给予总工室主任降三级工资的处罚,管理中心考核。
第三十四条地区公司必须报集团设计院审批的有:单体扩初设计、单体施工图、地勘布孔图及技术要求、小型中央空调配
第4篇 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班组质量检查小组每月不少于三次的质量标准化检查,没每少一次罚小组组长200元。
二、对现场发现业务范围内质量标准化不合格的地点,每处给予责任人50元工分的处罚,并限期整改。
三、要求限期整改,但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整改的,给予责任人200元工分的处罚。
四、发现的质量标准化问题,质量标准化检查组必须认真进行复查,不认真复查,再次出现问题的,给予检查小组组长500元的处罚。
五、采取奖惩办法,月度进行考核,评出最差和最好,对每月检查中取得第一名的班组,给予2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反之同等处罚。
六、各班组必须加强质量标注化的学习培训,凡对职工提问不清楚,不了解质量标准化内容的,给予班队长一人次50元处罚。
第5篇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考核制度
1、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质量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执行单位。
3、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或滞后、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而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或造成事故的均属于地测工作质量事故。
4、凡因地测资料收集不及时,地测原始等记录不规范,上台账不及时,图纸有错误等;操作不当,造成小的可挽回经济损失的,损坏仪器、丢失仪器的等为地测工作质量一般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批评、罚款等。
5、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重大质量事故的,造成较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的,如贯通有误,巷道打偏造成废巷、涌、透水小仅影响个别班次等为地测工作较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及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
6、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防治水重大安全事故的,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造成透水事故、瓦斯大量涌出、造成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造成人身伤亡等为地测重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及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造成人身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
7、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地测科或水害防治中心分析,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总工同意;较大事故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矿长审核。重大事故根据事故大小由矿长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出现人身事故的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追查。
8、地测工作质量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今后应吸取的教训和采取的措施,并根据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领导批复。
9、矿总工程师每月必须主持召开防治水专项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执行,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要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10、地测防治水工作,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发现防治水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总工程师及相关领导。
11、凡重大工程,如大型贯通工程、探放水工程达到精度和要求,应受到奖励。
12、地测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准确无误的资料,避免了安全事故,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应给予奖励。
13、推广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先进设备在生产运用中取得实际效果,应给予奖励。
14、工作成绩显著和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地测人员应给予奖励。
第6篇 煤矿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制度
一、质量验收工作由矿验收小组组织,参加单位有安通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机电科、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对不参加单位给予不低于50元罚款。
二、验收方法:每月验收三次。
三、验收结果与经济挂钩。
四、验收标准执行国家颁发标准和作业规程规定。
第7篇 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掘进巷道工程质量管理,杜绝顶板事故出现,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力度,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确保掘进巷道的工程质量,特制定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一、成立掘进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小组:
队长、副队长、技术员每天不定期对三班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程质量达标。
跟班队长、班组长对当班工程质量全面检查,确保质量合格。
二、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工程质量管理小组职责:全面组织负责本队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司和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会议精神,主持安排、落实、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司和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会议精神,制定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制度,安排、落实、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三)、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矿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制度和工程质量管理各项工作,制定本队的工程质量制度和工作,处理隐患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三、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实现锚杆(索)零失效,锚杆(索)无松动,确保支护质量合格。
四、管理要求:
(一)、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检查验收、考核制度。
(二)、跟班干部必须对当班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当班跟班干部必须在下班前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当班发现问题当班解决。
(三)、在管理考核制度上必须做到精细化、详细化到每个施工环节,每个施工工序必须落实到人头上,谁施工谁负责,升井后由跟班干部给予考核,当天兑现。
(四)、实行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监督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每班由班组长负责对当班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现场立即停工整改,工程质量对照标准要求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五)、每个班组必须配备一把力距扳手,把当班所打的锚杆螺帽上紧,做到无松动,托盘紧贴壁面,顶锚杆扭力不小于120nm,帮锚杆扭力不小于80nm。
(六)、每个掘进面必须有一台拉拔机,按规定对锚杆锚索锚固力进行检测(拉拔试验),顶锚杆拉拔力不小于80kn,帮锚杆拉拔力不小于60kn,锚索拉拔力不小于320kn,每次拉拔检测必须有记录。如小于或失效应立即重新补打锚杆锚索。
(七)、必须把当天进度及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上报调度中心,不汇报或汇报不实者对单位给予考核
五、工程质量考核办法
严格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中的巷道掘进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评分办法和设计及作业规程,严格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把工程质量关。
(一)、每个锚杆孔都要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锚固剂数量,且扭矩力和拉拔力满足设计要求。锚固剂使用数量少于作业规程规定;锚杆扭矩达不到规定的;锚杆拉拔力达不到规定的,一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人20工分,连带班组长15工分,跟班队长10工分。
(二)、锚杆安装必须牢固,托盘基本密贴壁面,未接触部位必须楔紧,不松动,锚杆支护的排距为1000mm,间距为900mm(如特殊情况在规程措施中明确),锚索的间距为1600mm,排距为1000mm,间排距允许偏差为-100mm--100mm。锚杆外露长度控制在10mm~50mm;锚索的外露长度控制在150mm--250mm有偏差超过允许值的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一处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人20工分,连带班组长15工分,跟班队长10工分。
(三)、锚杆质量必须合格,使用不合格的锚杆,对使用班组处罚10工分/根。
(四)、采用不合格托盘的,每处处罚责任人10工分。
(五)、锚杆外露超长锯短的,每根处罚责任人10工分。
(六)、按照设计缺失锚杆的,每缺少一根处罚责任人40工分。
(七)、锚索托盘松动或未上托盘,每处处罚责任人100工分。
(八)、锚索未按照设计缺失的,每缺一根处罚责任人100工分。
(九)、采用锚网加钢带支护时,每一排钢带与钢带必须连成一体。钢带不搭接的,每处处罚10工分。
(十)、网与网必须连成整体,且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网片搭接处必须用铁丝连接,双扣连网,连扣为三花形布置,扣间距不大于100mm,每扣铁丝不小于2股,连网扣牢固。有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条的,每一处处罚10工分。
(十一)、金属网未铺到底,每米处罚10工分。
(十二)、巷道偏离中线设计最大允许值偏差的,每米处罚20工分。
(十三)、巷道宽度偏差值小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处罚20工分。
(十四)、巷道高度偏差值小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处罚20工分。
(十五)、巷道宽度偏差值大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处罚20工分。
(十六)、巷道高度偏差值大于设计允许值的,每处处罚20工分。
以上规定必须要严格执行,领导小组务必要认真检查、验收、考核、落实。如果工程质量出了问题组长负主要责任。
第8篇 连锁药店质量管理检查考核制度
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为保证连锁门店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保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公司与连锁门店共同定期对门店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进行考核。
二、连锁门店应认真学习掌握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程序规范操作要求,强化质量管理各项日常记录。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公司与门店每半年全面开展一次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即:1、门店硬件建设状况;2、以公司制度为标准,检查考核门店执行各项制度的记录资料簿。
四、在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中,公司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进措施,门店应认真落实,改进落实情况应做好记录。
第9篇 通防区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质量标准化检查组每月不少于二次的质量标准化检查,每少一次罚小组组长200元。
二、对现场发现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不合格的地点,每处给予责任人100元的处罚,并限期整改。
三、要求限期整改,但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整改的,给予责任人500元的处罚。
四、发现的质量标准化问题,质量标准化检查组成员必须认真进行复查,不认真复查,再次出现问题的,给予检查小组组长500元的处罚。
五、采取奖惩办法,月度进行考核,评出最差和最好,对每月检查中取得第一名的班组,给予2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反之同等处罚。
六、各班组必须加强质量标注化的学习培训,凡对职工提问不清楚,不了解质量标准化内容的,给予班队长一人次50元处罚。
七、每班班前会,队长在分工前严格质量标准化要求,提醒职工按标准化开展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操作,不进行提醒的给予班队长200元处罚。
第10篇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1、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质量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执行单位。
3、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或滞后、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而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或造成事故的均属于地测工作质量事故。
4、凡因地测资料收集不及时,地测原始等记录不规范,上台账不及时,图纸有错误等;操作不当,造成小的可挽回经济损失的,损坏仪器、丢失仪器的等为地测工作质量一般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批评、罚款等。
5、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重大质量事故的,造成较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的,如贯通有误,巷道打偏造成废巷、涌、透水小仅影响个别班次等为地测工作较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及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
6、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防治水重大安全事故的,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造成透水事故、瓦斯大量涌出、造成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造成人身伤亡等为地测重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及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造成人身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
7、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地测科或水害防治中心分析,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总工同意;较大事故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矿长审核。重大事故根据事故大小由矿长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出现人身事故的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追查。
8、地测工作质量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今后应吸取的教训和采取的措施,并根据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领导批复。
9、矿总工程师每月必须主持召开防治水专项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执行,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要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10、地测防治水工作,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发现防治水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总工程师及相关领导。
11、凡重大工程,如大型贯通工程、探放水工程达到精度和要求,应受到奖励。
12、地测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准确无误的资料,避免了安全事故,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应给予奖励。
13、推广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先进设备在生产运用中取得实际效果,应给予奖励。
14、工作成绩显著和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地测人员应给予奖励。
第11篇 附二医院护理质量检查考核反馈制度
附属医院护理质量检查考核反馈制度
1、制定年度质量管理目标及检查考核标准,每年进行修订。
2、每月由护理部和各质控组组长组成检查组,对病房管理、基础护理、护理文书健康教育、护理安全、院内感染及非临床科室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将存在的问题在护士长会上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3、各科室成立质控小组,详细记录质控情况。
4、每季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全院护理工作的缺陷进行评估、定性,结果反馈到科室。
5、坚持护士长夜查房,对夜班工作进行现场控制。
第12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监督实施制度
1、督促施工单位每周进行安全生产自查,每月网上填报月度自评。督促施工单位每月网上对分包单位进行月度评价,督促施工单位网上填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单位信息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
2、项目监理机构应动态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实施情况,填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检查记录,并以此为依据,对施工单位的每月自评和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月度评价进行复核,网上填报月度复核结果。
3、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网上填报的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单位信息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信息进行复核,并网上填报复核结果。
4、分包工程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核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竣工评价,并网上填报复核结果。
5、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复核施工单位竣工自评,并网上填报复核结果。
第13篇 质量考核制度
1、整项工程开挖基坑排水不畅,罚工区主任,技术员每人20元。
2、未履行验槽手续,罚技术员20元。
3、遇到特殊土质,坟墓应及时上报,严禁隐而不报,私自施工一经发现罚责任人100元。
4、未经允许切割已安装钢筋,罚切割者,责任人各100元。
5、因计算钢筋料单而造成成型钢筋浪费,罚责任人50元,由工区主任落实。
6、在钢筋进行验收时,因锚固,搭接长度不够,主梁钢筋少放,错放等主控项目不合格罚技术员20元,责任人100元,工区主任落实。
7、因模板加固问题造成涨模,视情况进行50-500元考核。
8、不得在模板支好后涂隔离剂,违者罚100元。
9、在模板验收时,发现模板的位置,标高,几何尺寸与设计不符,责令返工,罚责任人50元。
10、在模板验收时模板内木屑,杂物不清罚50元。
11、初次查柱垂直度不在规范范围内罚10元/面,复查仍不合格的罚50元/面。
12、必须经安质同意方可拆除梁板模板,擅自拆除罚500元/次。
13、在下发整改任务书后,整改不彻底的罚责任人50元。
14、未安排人员拔预留孔罚责任人100元,并扣除人工费。预留孔未拔出,罚项目负责人100元,按质量事故处理。
15、整项工程地坪起砂,罚工区主任,技术员20元/人。
16、整项工程用2米靠尺检查地坪平整度超过10mm,罚责任人50元,由工区主任落实。
17、整项工程砖砌体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达不到罚10元/处。
18、整项工程出现错缝、对缝、预留接茬、留置马牙槎、拉结筋放置不规范的拆除,并罚责任人50元。
19、地坪、粉刷有空鼓出现,罚20元/处。下达整改通知书而不执行整改的罚责任人10-50元。
20、现场检查对砼梁,墙,柱未采用凿毛或用水泥砂浆处理的罚责任人20元。
第14篇 安全质量考核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目标实现,保证项目部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有效实施,及时对管理缺陷进行纠偏,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考核工作领导,保证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起到奖优罚劣,成立以项目部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副职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王平、席辉
副组长:殷雨、马剑、任柯、姚红星
组 员:田磊、张心存、梁文辉、张海军、陈琼、宋雷、王玲
二、考核评价
1、项目部每月安全奖励按照1600元/人,质量奖励按照800/人。
2、项目部安质部及各级管理人员检查现场发现问题后报项目部安质部,安质部按照本考核标准对各工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扣分处理,对责任人由工区研究处理决定报项目部;处罚金额从当月的安全质量绩效考核中扣除;项目部各包保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质量绩效标准与包保工区一致。
3、项目部对每名职工建立信用档案,标准分为100分,每月对职工得分情况进行考核,低于80分待岗学习,低于70分调离。
三、奖励标准
1、每月由各工区对项目部安质部上报20件当月本工区辖区内亮点分部分项分序工程,由项目部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评选;项目部评定48件,其中a级(优秀)8件,b级(良好)16件,c级(合格)24件;项目部对a级工点奖励1000元/件,b级工点奖励500元/件,c级工点每件奖励300元/件;奖励计入月度绩效考核。
2、凡被建设指挥部表扬或赞赏的,直接计为a级工点,被监理站表扬直接计为b级工点(可参加月度考核竞选a级);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有亮点工点,可直接报安质部计入月度亮点工点。
3、在上级单位(铁路局、集团公司、质监站等)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巡视中,受到相关方表彰(书面文件及口头表扬),为公司、项目部塑形创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4、对认真执行危险源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危险源辨识、公示、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路局、项目部公布的重大危险源、关键工序、重点部位采取得力措施安全顺利完成的,一次性奖励工区3000元。
5、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安全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根据事故可能发生的严重性,对防止发生一般事故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四、其他
1、在考核期内,凡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故障及事故危机或因安全质量问题受到铁路局、质监站和上级通报批评的取消参评资格,并将严格按照项目《安全(质量)问题处罚细则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2、《安全质量问题(罚款)通知书》(附件1)一式三份,出具人出具签字后,由安全总监、项目经理分别签字,一份交被处罚工区,一份交财务部作为扣款的依据,一份由项目安质部存档。
第15篇 安全质量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目标实现,保证项目部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有效实施,及时对管理缺陷进行纠偏,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考核工作领导,保证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起到奖优罚劣,成立以项目部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副职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王平、席辉
副组长:殷雨、马剑、任柯、姚红星
组 员:田磊、张心存、梁文辉、张海军、陈琼、宋雷、王玲
二、考核评价
1、项目部每月安全奖励按照1600元/人,质量奖励按照800/人。
2、项目部安质部及各级管理人员检查现场发现问题后报项目部安质部,安质部按照本考核标准对各工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扣分处理,对责任人由工区研究处理决定报项目部;处罚金额从当月的安全质量绩效考核中扣除;项目部各包保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质量绩效标准与包保工区一致。
3、项目部对每名职工建立信用档案,标准分为100分,每月对职工得分情况进行考核,低于80分待岗学习,低于70分调离。
三、奖励标准
1、每月由各工区对项目部安质部上报20件当月本工区辖区内亮点分部分项分序工程,由项目部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评选;项目部评定48件,其中a级(优秀)8件,b级(良好)16件,c级(合格)24件;项目部对a级工点奖励1000元/件,b级工点奖励500元/件,c级工点每件奖励300元/件;奖励计入月度绩效考核。
2、凡被建设指挥部表扬或赞赏的,直接计为a级工点,被监理站表扬直接计为b级工点(可参加月度考核竞选a级);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有亮点工点,可直接报安质部计入月度亮点工点。
3、在上级单位(铁路局、集团公司、质监站等)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巡视中,受到相关方表彰(书面文件及口头表扬),为公司、项目部塑形创誉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4、对认真执行危险源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危险源辨识、公示、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路局、项目部公布的重大危险源、关键工序、重点部位采取得力措施安全顺利完成的,一次性奖励工区3000元。
5、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安全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根据事故可能发生的严重性,对防止发生一般事故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5000元。
四、其他
1、在考核期内,凡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故障及事故危机或因安全质量问题受到铁路局、质监站和上级通报批评的取消参评资格,并将严格按照项目《安全(质量)问题处罚细则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2、《安全质量问题(罚款)通知书》(附件1)一式三份,出具人出具签字后,由安全总监、项目经理分别签字,一份交被处罚工区,一份交财务部作为扣款的依据,一份由项目安质部存档。
第16篇 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
1、严格按规程和国家质量标准施工,施工后不符合规程和质量标准要求的要按项进行处罚并及时返工。
2、支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作业规程及规范的规定,否则严禁使用。若使用要求强制返工并进行处罚。
3、使用的锚杆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根;托盘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个;螺母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个;锚索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根;锚固剂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条;金属网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片。
4、巷道净宽与设计尺寸误差:中心线至任一帮距离-50—+150㎜,无中心线测全宽-50㎜—+200㎜,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巷道净高与设计尺寸误差:腰线至顶底板距离-50—150㎜,无腰线测全高-50㎜—+200㎜,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 。无腰线巷道必须按规定层位施工,严禁擅自挑顶或卧底,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
5、锚杆(锚索)必须成排成行,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锚杆(索)间排距与设计尺寸误差-100㎜—+100㎜,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锚杆(索)角度应与巷道轮廓线垂直其夹角在75°—90°之间,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
6、锚杆外漏长度(露出托盘)≤ 50㎜,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锚索外漏长度≤30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锚杆螺丝,锚索锁箍要紧固,使之不小于初锚力,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
7、锚杆(索)的锚固力≥90%,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
8、金属网铺设及连接符合规程要求,挂网时将网拉紧,紧贴帮顶壁面,网间绑扎牢固,按规程规定连接,网上不准有离层的煤矸坠网,不合要求罚款50—100元/处;
9、锚杆(锚索)按规程规定布置,不得滞后,控定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否则罚款50—100元/次。
10、巷道成型好,平整度≤150㎜,不合要求罚款50—100元/处。
11、喷浆巷道成型好,喷层厚度、骨料配比等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平整度≤150㎜,不合要求罚款50—100元/处/项。
12、架棚巷道净宽:中线至任一帮距离-30—50mm;无中线测全宽-30—50mm,不合要求罚款50—100元/处/项;巷道净高:腰线至顶梁底面、底板距离-30—50mm;无腰线测全高-30—50mm,不合要求罚款50—100元/处/项;无腰线巷道必须按规定层位施工,严禁擅自挑顶卧底,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
13、水平巷道支架的前倾后仰应符合规定,允许±1°,不合格罚款50—100元/架棚;倾斜巷道支架的迎山角偏差不得超过1°,不得退山,不合格罚款50—100元/架棚。
14、支架间的撑(拉)杆安设位置、数量符合设计要求,且牢固可靠,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项;背件按要求背紧背牢,且排列位置和数量符合设计要求,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项。
15、柱窝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底板松软应穿鞋,不符合要求罚款50—100元/架棚/项;支架间距允许偏差±10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支架梁扭距≤10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架棚;支架梁水平度<50mm,棚梁亲口严密,不合格罚款50—100元/架棚/项;局部冒顶处的支护必须接顶严实,牢固可靠,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
16、砌碹巷道的净宽:中心线距任何一帮距离-30—50mm;无中心测全宽-30—5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项;巷道净高:腰线至顶板、底板距离-30—50mm;无腰线测全高-30—5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项。
17、砌碹巷道墙高误差-30—5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m;墙基础深误差-30—5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m。碹拱半径误差-30—5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m;砌体厚度误差-30—5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m。
18、墙基础和墙,料石间要压茬、错茬,严禁重逢,灰浆要饱满,严禁出现瞎逢、干逢,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项;拱顶料石要立摆成放射状与半径方向一致,严禁平摆、平放,灰浆要饱满,严禁出现瞎逢、干逢,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项;灰浆配比要符合要求,不合格罚款50—100元/m;碹后严禁空帮、空顶,必须用不燃物料充填严实,不合格罚款50—100元/m。
第17篇 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考核制度
1、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领导小组,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2、每月26日对照标准对公司井下和地面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次日对软件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3、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时进行复查验收,对限期未整改的要进行处罚。
4、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评定,每月进行一次,评定结果,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核后,交企管办进行考核兑现。
5、每月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评比、检查评分办法,对本月的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归档。
第18篇 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制度
一、总则
1. 为确保湖南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考核。
2. 成立由业主单位5人、监理单位2人组成的7人检查考核小组,施工单位2人列席考核会,每月的30日左右集中检查考核。
3. 湖南湘江航运建设开发公司将在质量安全例会上公布考核结果。施工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完善。
4. 各项奖励额度详见《株洲航电枢纽大坝电站厂房土建工程2003年度建设目标考核协议书》中的规定。
二、施工质量考核
1. 施工质量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质检设备及人员情况;原材料质量控制情况;砂石骨料生产及成品质量;混凝土拌和物生产及浇筑质量;混凝土外观质量;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与资料整理;其他等。
2. 评分采用百分制。检查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月末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检查考核小组按照附表1 “施工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施工质量检查考核得分≥90为优,70~89.9为良,≤70为差。
3. 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考核评分结果为优的予以全额奖励;考核评分结果为差的不予奖励,且必须进行整改;考核评分结果为良的按照得分率计算实际奖励比例。例如考核得分82分,则:
●奖励比例=(82-70)÷(90-70)=0.6。
●质量奖金额=0.6×1.5%×考核当月进度支付款全额。
4. 在检查考核当月合同范围内如发生一次经检查考核小组认定的施工质量事故,则取消当月全部质量奖。
三、施工进度考核
1. 按照附表2 “2003年度各月工程形象进度表”中规定的形象进度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月进度计划目标未完成,得0分,施工进度奖为零;检查考核月进度计划目标完成,得100分,则:
施工进度奖金额=100%×2.0%×考核当月进度支付款全额。
2. 年度目标超额完成则按超额部分的1.5%另计超产奖。
3. 具体奖励详见协议书中的规定。
四、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1.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设施及人员情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2.评分采用百分制。由检查考核小组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日常检查和月末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按附表3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评分。总得分≥90为优,60~89.9为良,≤60为差。
3. 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励。考核结果为优的予以全额奖励;考核结果为差的不予奖励,且必须进行整改;考核结果为良的按照得分率计算实际奖励比例进行奖励。如总得分82,则:
●奖励比例=(82-60)÷(90-60)=0.73。
●安全文明施工奖金额=0.73×0.5%×考核当月进度支付款全额。
4. 考核当月合同范围内如发生了施工死亡事故,则取消当月全部安全文明施工奖。
五、其他
1. 附表1:《施工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
2. 附表2:《2003年度各月工程形象进度表》
3. 附表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分表》
4. 附表4:《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励金额审批表》
5. 附表5:《2003年度施工进度超产奖金额审批表》
6. 本办法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03年12月31日止。
湖南湘江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03年6月制订
第19篇 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考核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股份公司和局的相关规定,完善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自控体系,夯实作业层管理基础,结合股份公司和局开展的项目管理实验室活动,落实《中铁四局集团施工作业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管理办法》(中铁四安〔2022〕832号)文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工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生产设施不受损害,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创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生产环境,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__项目部所有施工班组。
三、项目经理部依法与分包单位签订工序分包合同。项目部负责在相关工序或部位施工前,结合施工具体情况编制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书及承诺书;项目经理负责与班组长签订责任书。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收集、保管责任书。认真推行,及时督促落实,定期检查指导和每月对班组长进行考核。
第二条 安全质量责任及考核制度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制度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度执行及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班组长安全组织制度
一、班组长是班组安全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质量负全责。
二、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个作业面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质量负责人。
三、班组长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学徒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一人进行安全质量值日,安全质量值日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开展好日、周的安全质量工作。
第四条 班组长班前讲话制度
一、教育内容为:
1、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的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2、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3、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职工安全守则及相关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章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4、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5、各种常见安全质量隐患的处理、紧急救护知识;
二、教育要求
1、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长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2、新工人、外用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合计不少于48学时(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项目安质部进行授课)。
3、对事故责任人和未逐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规程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四小时以上。
4、安全规程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5、对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
三、班组长班前讲话要求:
1、结合当日的具体施工生产工作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并明确安全质量值日人。
2、根据每一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季节变化及作业长件,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3、传达上级有关安全质量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4、学习、抽考职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 班组长安全检查制度
一 、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检查,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行,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有问题要交代清楚。各岗位在班前要对所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专人专机,操作员要对设备重点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向现场负责人反映。
二、脚手架和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班组长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在作业前戴好劳防用品。检查各岗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对现场的用电、动火、机械设备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第六条 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
一、班组长应保证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清楚明了,安全交底内容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二、班组长可以根据生产条件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查现有规程制度是否健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工程项目部,给予项目部指导及意见。
三、班组长必须办证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证卡,在班组内必须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四、班组长应协助项目部适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事故演练,掌握处理各种隐患的能力,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的能力。
第七条 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
一、自觉接受项目组织的培训教育,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和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采取班前讲话等形式,对本班组的职工进行安全质量教育,以提高班组人员安全质量意识。
三、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对施工安全和质量负责。
四、对违章指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程质量标准的指令等有权拒绝。
五、不得违章指挥工人作业,自己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同时要求班组作业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六、施工过程中加强自检,对出现的不合格工序或半成品要做好分类并进行标识,及时整改。每道工序经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报检。
七、施工工序或部位存在安全风险时,要按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并督促工人做好个体保护。
八、做好施工中的所以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督促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等。
九、存在较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设专人经常性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并组织工人撤离危险区,配合甲方将安全隐患消除。
十、自觉接受项目管理,对于项目部、业主、监理等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处理,未经项目部允许不得私自拍照留存等。
十二、对于有利于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的建议或意见,要及时向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提出。
十三、验工计量前自觉签认安全质量承诺书,否则不予计量。
第八条 班组长安全质量考核制度
为了有效地加强施工班组在施工生产过程的管理,班组长相关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据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施工作业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管理办法》(中铁四安〔2022〕832号)文具体要求,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订施工班组考核办法如下:
一、本制度考核对为个施工队伍班组长。
二、对各班组长考核由经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执行。
三、对各班组长每月开展一次。考核采用考核评分表的形式,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及其以上优秀,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为良好,考核得分在6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考核优秀占10%,良好占20%,合格占70%。考核日期为次月初。
四、根据考核结果,考核评分为优秀的班组长给予800元奖励;考核评分为良好的班组长给予300元奖励;考核评分为合格的班组长不奖不罚;考核评分为不合格的班组长处以800元罚款,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将责令施工队伍更换班组长,施工队伍不执行相关规定将对相关施工队伍进行清场处理。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南百三标经理部二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附表: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表
第20篇 掘进工程任务及质量考核制度
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针对工作面的地质条件、支护方式、施工工艺和预见可能问题认真编制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必须经过审批,施工单位组织作业人员学习签字后,方可开工。无作业规程或不经贯彻签字严禁开工,否则罚款300元/次。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不按规程作业罚款100—300元/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罚款50—100元/次/项。
4、矿管理部门要经常检查掘进工作面的施工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等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对于存在的重大隐患或不合格的工程,要勒令施工单位停止生产并对其进行500—5000元的处罚,施工单位要制定出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5、当掘进工作面的地质条件,施工工艺等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要及时制定补充修改安全措施。
6、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井巷工程需要变更设计时,由施工单位提出初步方案并报生产科,由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研究确定,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批准前不得按变更设计施工,否则变更工程不预结算。重大变更必须经矿业公司批准。
7、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有掘必探的原则,发现不经钻探或不按要求进行钻探,进行掘进作业的罚款50—200元/次并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8、掘进巷道在贯通其他巷道或揭露老空前,生产科必须下达贯通通知书,施工单位必须依据通知书制定出安全技术措施,无措施禁止进行贯通工作。
9、生产科必须及时把掘进巷道的工程进度标注在图上,便于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和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10、由生产科负责,每周对在施工的锚网巷道或巷修中的锚网巷道进行1—2次锚杆(锚索)拉拔和预紧力测试。
11、对拉拔和预紧力测试不合格的进行处罚(执行处罚标准),不合率达到20%时,对所测试段巷道不予结算,并进行100—800处罚,直到整改合格后方予已结算。
12、检查方法采用日检、旬检和月末验收或竣工验收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日检由相关科室人员及矿领导随机进行。旬检由矿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和施工单位进行,月末验收或竣工工程验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13、单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品,一次验收为不合格品不予结算,经整改成合格品结工程量的80%,整改成优良品结工程量的95%;一次验收为合格品结工程量的80%,经整改成优良品结工程量的95%;一次验收为优良品结工程量的95%。
14、没有完成当月作业计划的施工单位,按实际欠作业计划的部分进行处罚,欠多少在当月已完成的工程量中扣除多少。
16、由于工程质量、空顶时间长、空顶距离大等原因导致冒顶的责任事故,对施工单位进行2000—5000元的罚款,同时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完冒顶事故,逾期视情节进行一定额度的第二次处罚,处理冒顶的材料、工资费用等均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17、由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工作或需要增加的辅助工程,消耗的材料、人员工资等均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18、凡是指定的整改工作或增加的辅助工程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额度执行已制定的标准或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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