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员工奖惩制度是构建高效工作环境和激励员工积极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以及维护公平公正的企业文化。
1. 表扬与奖励:对于表现出色的员工,我们将依据其贡献程度,给予公开表扬、绩效奖金、晋升机会等形式的奖励。这些奖励将基于明确的业绩指标,如项目完成情况、创新提案、团队协作等。
2. 纪律处分:对于违反公司政策或工作纪律的行为,我们将采取警告、罚款、停职乃至解雇等不同程度的处罚。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滥用公司资源、损害公司利益等。
3. 审核流程:奖惩决定将经过公正的评审过程,由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1.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同事,积极履行职责,以确保团队和谐与工作效率。
2. 对于奖励,公司将定期进行绩效评估,优秀员工将被公开表彰,并有机会参与年度优秀员工评选。
3. 对于惩罚,首次违规者将收到书面警告,重复违规者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所有处罚决定将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全职员工,兼职及临时员工参照执行,特殊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酌情处理。
2. 员工有权对奖惩决定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将在接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
3.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的权利,以适应业务发展和管理需求。修订后的制度将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请注意,奖惩制度旨在促进个人与公司的共同发展,我们鼓励员工积极反馈意见,共同打造一个公平、积极的工作环境。
第1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2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2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2篇 某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3篇 物业服务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服务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树立物业良好企业形象,明确员工的权力和义务,依据《劳动 》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 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奖惩管理办法。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呈报;2.综合服务部负责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核定,同时负责处理结果的公布及申诉接待;3.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
4.总经理负责认定员工行为并批准处理意见
四、奖惩术语
1.奖励术语
1.1嘉奖
1.11能长期坚持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并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1.12拾重金和贵物不昧者;
1.13有团队精神,乐于助人并有具体事实者;
1.14品性端正,工作努力,工作绩效优异者;
1.1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嘉奖的。
1.2记小功
1.21对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1.22节约原材料或对废料再利用,卓有成效者;
1.23检举违规或举报他人损害公司利益者;
1.24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1.2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小功的。
1.3记大功
1.3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或员工安全,奋不顾身,不避危难阻止危害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1.3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1.33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大功的。
1.4总经理特别奖
1.4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1.4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1.43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可以给予特别奖励的。
2. 惩罚术语2.1警告2.11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规定的;2.12不讲究公共卫生,随地吐痰,或不打扫宿舍卫生者;2.13工作时间从事炒股、闲聊、喧哗、嬉闹、吵架、抽烟、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或妨碍他人工作者;2.14一个月迟到/早退达到5次及以上或一个月旷工累计2次者;2.15故意疏忽或无理拒绝上级分配工作者;2.16故意拖延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2.17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警告的。
2. 2记小过2.21一个月内被警告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警告处分三次者;2.2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瞌睡、怠工或因其它私人的事务贻误工作者;2.23违反任何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2.24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与其经办事项无关的他人文件、函电、帐本、报表,或探询、评论他工资、泄露本人工资者;2.25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严重影响工作,无理不服从工作岗位调动者;2.26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小过的。
2. 3记大过2.31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者;2.32散布谣言、拨弄是非、影响团结、损害领导威信或公司信誉者;2.33故意制造虚假考勤者;2.34一个月内被记小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小过处分三次者;2.35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未经批准下或不道德请抽、请吃、请玩、受礼者;2.36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2.37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威胁同事或上级者;2.38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大过的。
2. 4辞退/开除(此类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2. 41提供虚假资料,如身
份证件、学历证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2.42一个月内被记大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大过处分三次者;2.4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者2.44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及其它财产,浪费原材料、能源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或对企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者;2.45顶撞、殴打、谩骂同事或上级者;2.46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经过上级领导劝说后仍然不服从者;2.47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它职工安全的行动和事宜;2.48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窃取、提供本公司的客户资料、生产资料、人事档案、技术(设计)图纸或涉及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电子文件等资料的;2.49故意破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的;
或者撕毁公告及其它公司发贴的文书者;2.410任何种类的偷窃、贪污、赌博,非法侵占、挪用公物、公款,损公肥私等违法行为;2.411上班时酗酒或任何时候使用毒品;2.41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者;2.413任何性质的伪造公司档案、公章、公文或其他对内、对外信函者;2.414未经公司许可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服务关系者;2.415因自身过错,或服务态度差导致客户月投诉达二次以上者;2.416参与社会不法团体、组织,从事违法乱纪行为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者;2.41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2. 418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其他应予以辞退或开除者。
五、奖惩规定
1.奖励规定
1.1嘉奖:奖1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第4篇 解详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解析_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_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_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_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大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_、盗窃、行_受_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_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大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大酒店管理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大酒店管理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
第5篇 某生物科技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生物科技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所有罚款均归入福利项目)
1、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以下五种:
a、嘉奖(每次加发100元年终奖金)
b、记功(每次加发500元年终奖金)
c、记大功(每次加发1000元年终奖金)
d、重奖
e、晋级
2、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
a、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及时完成任务者。
b、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c、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d、拾金不昧价值达300元以上者。
e、严格遵守员工行为规范者。
3、有以下事迹者,给予记功:
a、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纳确有成效者。
b、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c、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d、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e、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措施得当者。
f、举报违规或损害本厂利益的案件者。
g、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4、对于有以下事迹者,给予记大功:
a、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b、维护公司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
c、维护本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d、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足为其他员工之表率者。
5、对于有以下事迹者,颁发重奖或给予晋级:
a、研究发明,对本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b、一年内记大功3次者。
c、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者。
6、员工的惩罚分为以下五种:
a、警告(每次扣发100元年终奖金)。
b、记过(每次扣发500元年终奖金)。
d、记大过(每次扣发其全部年终奖金)。
e、降级(减掉相应薪资)。
f、解雇。
7、有以下事情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警告处分(或罚款30~50元):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规定以外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因过失致使出现工作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公务者。
(9)在工作区未佩带厂证或未穿工衣者。
(10)在工作区穿凉鞋或赤脚者。
(11)在工作区、宿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蒂及其他杂物者。
(12)出入工作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工作区而拒绝保安或主管人员查询者。
(13)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14)破坏生态及环境卫生者。
(15)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16)不能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7)其他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者。
8、有以下事情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过之处分:
(1)对上级批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能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3)因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但不太严重者。
(4)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严重妨碍他人工作者。
(5)在工作现场吃东西者。
(6)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
(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牟取非分利益者。
(9)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10)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11)附合罢工、怠工者。
(12)办理移交,无特殊理由而未能按期办妥者。
9、有以下事情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1)擅离职守,致使发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2)泄漏公司机密者。
(3)携带违禁物品入厂不听制止者。
(4)遗失经营的重要文件、物品者。
(5)撕毁公文或公司有用文件者。
(6)在工作现场吸烟者。
(7)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9)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10)伪造出勤记录或请人代打卡或他人打卡者。
(11)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名,效用印信或未经核准擅自使用印信者。
(12)吸毒者。
10、有以下事情之一查证属实者,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雇:
(1)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虚假证件,或用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厂误信而遭受损失者。
(2)对于上司或其他员工实施暴行或有侮辱行为者。
(3)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定情节严重者。
(4)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他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露技术、营业上的秘密,使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5)违反国家法律而判刑者。
(6)无正当理由旷工达三日以上者。
(7)聚众要挟,妨碍生产秩序者。
(8)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图书,足以破坏劳资感情者。
(9)在工作区或宿舍内赌博者。
(10)偷窃、盗卖同仁或本厂财物者。
(11)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及财物受到损害者。
(12)侵占本公司财物或营私舞弊者。
(13)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者干私活者。
(14)在特定禁烟区吸烟者。
(1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6)依据劳动合同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7)打架斗殴造成严重后果者。
(18)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9)一年内记大过两次,且无功过相抵者。
(20)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21)鼓吹与煽动员工罢工、怠工等确凿证据者。
(22)参加非法组织者。
(23)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经主管部门核准者。
11、员工的降级,参照第10各条款规定,后果稍轻者使用降级处分。
12、同年度功过相抵标准如下:
a、嘉奖抵警告。
b、记功抵记过。
c、记大功抵记大过。
13、奖惩计算标准如下:
a、两次嘉奖等于一次记功。
b、两次记功等于一次记大功。
c、两次警告等于一次记过。
d、两次记过等于一次记大过。
14、解职
(1)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或解雇三种。
(2)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
(3)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1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经预告后终止雇用关系:
a、歇业或转让时。
b、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c、业务性质变化,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d、员工对于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16、员工欲终止合同时亦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未依规定预告者,按比例扣除相应薪水作为补偿,若致使本公司遭受损失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7、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第6篇 某房地产员工奖惩制度
z房地产员工奖惩制度
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嘉奖、发资金、晋升、记功、授荣誉称号等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奖励。
1、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形象或表现突击,受到宾客高度赞扬者。
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成功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为保护公司财产和宾客、同事的生命财产,见义勇为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5、拾金(物)不昧者。
6、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7、在同行业的业务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8、其它因个人或所领导有方或采取先进的管理手段,而使公司产生特殊效益,或取得特别荣誉或造成良好影响者。
纪律处分
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所列的条款规则。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公司纪律处分有三类:
第一类:口头警告(记录在案)
审批权限:由部门总监、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备案。有效期为三个月。
第二类:书面警告/最后警告/无薪停职
审批权限:主管级以下由部门总监、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批,主管级(含主管)以上由总经理级审批。有效期为六个月。
第三类:辞退/除名/开除
审批权限:人力资源部/项目总经理,按程度审批。
(一)口头警告
违反以下公司规定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但仅限于初犯者)。口头警告由部门主管批准,需记录在案,并呈交人力行政部备案。
上班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唆使别人为自己打卡和替别人打卡。
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
不修饰仪表。
在公司内粗言秽语。
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在公共场所、设施乱写乱画。
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不佩戴员工证或铭牌。
工作态度不认真(如上班时听收音机、录音机、阅读与业务无关的读物、看电视、喧哗、吃零食等)。
工作时间内打私人电话、手机,上班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
乘搭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和洗手间。
工作时间与他人嬉戏打闹。
(二)书面警告/最后警告/无薪停职
(1)书面警告
违反以下规定,且认识态度欠佳者,给予书面警告。
当值时睡觉,下棋、打扑克等娱乐行为。
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或未经客人允许而擅自进入其房间。
无故缺勤三天以内(连续缺勤三天另作处理)。
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无故中途停止工作,经常迟到、早退。
不服从本手册规定或部门主管的工作指令。
在禁止吸烟地方吸烟。
违反工作程序,影响服务工作或造成客人合理投诉。
蓄意损耗、损坏公司设备或客人财物。
在公司内售卖私人物品。
非因工作而在公司范围外穿着公司制服。
擅自张贴、涂改、搬移公司物品。
扰乱电梯正常使用。
违反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常规,情节较重的。
犯有其他错误,情节较重的。
(2)最后警告
违反书面警告所列且认识态度欠佳,或已经发出一次书面警告后六个月内再次重犯或犯其他严重过失,将给予最后警告处分。如仍不悔改,可随时被开除。
(3)无薪停职
员工如多次违反公司规定仍不悔改或严重犯过,公司在考虑是否开除之前,可先采取不超过十四天之无薪停职处分,在停职期内作出处理的决定。如涉及刑事审讯案,可延长停职处分期直至审讯结束为止。
(三)辞退/除名/开除
在最后警告后,再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触犯以下规定将被辞退、除名或开除,公司不予任何赔偿,并视情节通告。
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营私舞弊。
擅离工作岗位,引致后果严重的。
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贪污、盗窃、受贿、行贿。
私换外币,私改伪造单据、发票、证明等。
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物品。
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钥匙。
酗酒、赌博打架。
偷窃公司、客人物品(包括食物)情节严重的。
违犯公司各项规定,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恐吓、威胁、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故意损坏消防设备,损坏告示栏或公共财物或他人物品。
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道德败坏,言行下流。
制造谣言恶意中伤诽谤他人或损害公司声誉。
隐瞒个人违法经历。
在以下规定的警告期限内,不能提升或调动:
口头警告警告期限为1个月
一级经济处分(书面警告)警告期限为3个月
二级经济处分(最后警告)警告期限为6个月
第7篇 员工守则奖惩制度范例
每一个单位员工,根据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及工作要求,对于员工的工作行为都会进行一定的约束和鼓励,所以就有了员工奖惩制度的制定,以下整理了员工守则奖惩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员工每是工作8小时,星期六、日及纪念日休假。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时数为加班,可给加班费或补休。
第四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1星期调整1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者加10天,子女结婚可请2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
(五)产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产假90天(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十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
(一)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
(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处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十三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十四条第九条一、二款规定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1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第十五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一)工作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7日。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10日。
(三)工作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14日。
(四)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数不得超过30日。第十六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之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第8篇 星河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 在酒店内赌博;
21. 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酒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酒店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 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
第9篇 某某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 为确保本酒店正常经营运作,酒店实行奖分与扣分制度,酒店管理坚持奖惩分明、奖优 罚劣、奖勤罚懒,以激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以保证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 行。
奖分及扣分,每一分相当于人民币10 元。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奖金、晋升及奖励分数等形式奖励。
表扬(通报表扬)、奖励、嘉奖、晋级(提升)等四类,即甲、乙、丙、丁四类:甲为晋 级(提升)类,乙为嘉奖类,丙为奖励类,丁为表扬(通报表扬)类。 凡有员工符合奖励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填写一式三联《员工奖励/处分通知书》,在“奖 励”一栏中填写清楚员工获得奖励的原因和奖励方式,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 执行。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给予1~50 分内的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和酒店服务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在酒店节约原材料、能源和资金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工作任劳任怨,为宾客提供细致周到服务,多次受到宾客赞誉和表扬者。
4、在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5、被评为酒店年度、季度“优秀员工”或业务技能大赛获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酒 店争得荣誉者。
6、保护公共财产、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酒店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7、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在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酒店秩序方 面有突出贡献者。
8、为酒店科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酒店采纳者。 2
9、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10、其他应该给予奖励的。
1、目的 为促进员工自律,建立员工行为标准,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保证优良的服务。同时为 部门主管提供一个一致的纪律处分的标准。
2、类别 员工处分分为三种: a 类处分(小过):适用于口头警告、轻微过失; b 类处分(中过):适用于严重警告、严重过失; c 类处分(大过):适用于重大过失。
3、处理方式:批评(教育)、扣分(或罚款)
4、处分程序: 由员工所在部门填写一式三联《员工奖励/处分通知单》,在扣罚一栏写清楚处分原因及 处理结果,由违规者本人或见证人签认,部门经理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批,呈总经理批 准后执行。 员工如有违反,主管级(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员有权发出《员工奖励/处分通 知书》,并视情节轻重扣1 分~10 分(即罚款10 元~100 元),不得参与月度优秀员工评奖; 同样过失重犯者,将加倍扣分。同年累计三次受到 a 类处分者,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员工的资 格。
第10篇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 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11篇 幼儿园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标:加强师德师风的教育、规范管理、不断提高保育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二)保育员除基本工资外、另每月有如下奖项:考核奖100元、全勤奖50元、幼儿出勤补贴(按当月幼儿实际出勤率计算)、幼儿园超员补贴(按幼儿当月实际出勤率计算),幼儿园保险补贴(在园工作满三个月方可享受此待遇),幼儿园工龄工资补贴(在园工作满一年,方可享受)。
(三)如教师违反工作纪律、教学质量达不到,应从以上考核工资中扣除,如当月考核奖全被扣除,视为自动离职,并不补发半月工资。
惩罚制度
一、工作纪律(要求:满勤.服从工作分配,坚守工作岗位。)
1、迟到或早退
月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两次扣20元;三次扣50元,并扣除全勤奖;第四次扣100元,并扣除全勤奖;第五次视为自动离职,并不补发半月工资;学期累积迟早或早退8次,视为自动离职,并不补发半月工资。
2、请假制度
(1)学期事假请假不超过4天,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教师请假一天扣除55元,
并扣除当月全勤奖,将不得享受学期末的全勤奖。
(2)请假须向园长递交书面请假条,须经园长批准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如情况特殊,可电话向园长请假,并请其他同事代写请假条,缺假条扣10元。
(3)旷工一天扣80元,两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并不补发半月工资。
3、操行纪律
(1)、上课时间打电话聊天扣10元
(2)、当班时间串班扣10元
(3)、上班时间干私活、吃东西扣10元
(4)、浪费用电或用水一次扣10元
(5)、班级无人员留守时,人离开未关灯或空调扣10元
(9)、放学后未关灯、未关水、未关窗、未关教室电器扣20元
(10)、在厨房内用餐的扣30元
(11)、拿幼儿餐具用餐的扣50元
(12)、私自占用公有物品,占用幼儿用品的扣50元
(13)、在未经园长批准,未签到、签退一次扣5元
二、师德师风:
1、教师着装应符合教师着装规范、不能穿奇装异服、不穿露脐装、不能穿吊带、
早操、活动期间不穿高跟鞋,不符合者扣10元
2、头发不能全批,必须扎起来扣10元
3、不讲普通话一次扣10元
4、对孩子态度不好,语言带有侮辱性扣10元
5、、对家长及幼儿缺乏礼貌扣10元
6、打骂幼儿,经查实情况属实一次,视为自动离职,并不补发半月工资。
7、在教室夹二郎腿、坐桌子扣10元
8、吃幼儿食物,发现一次扣10元
9、言谈不文明扣10元
10、被家长投诉一次,经查实情况属实扣10元
三、学习培训情况(要求:各类学习不缺席,不迟到,人到心到,认真笔记。)
1、迟到一次扣10元,
2、缺席一次扣20元
3、外出培训未按时上交培训心得扣10元
4、学习时干私活的扣10元
四、幼儿出勤
1出勤率:月累计平均数
小小班未到达70%小班未达到75%
中班未到达80%大班未到达85%扣10元
2、幼儿当天未到,教师在中午前未询问家长扣10元
3、未打幼儿考勤的扣10元
五.集体协作(要求:关心集体.相互协作.同事间配合密切)
1、不服从安排,拒绝做份外事一次扣20元
2、不能完成当日或临时分配的任务扣10元
3、能完成当日或临时分配的任务但情绪消极或不配合、不主动扣10元
4、与同事发生争执.搬弄是非.恶语伤人扣50元
5、传播流言、诋毁幼儿园名誉扣100元
六、工作质量(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常规工作)
1、班上教师采取不同的形式了解幼儿情况,并做好记录,如家长反映教师未经常
了解幼儿情况一次扣10元
2、老师按时组织或协调组织活动,不按时早操,盥洗、开餐、开点心等环节,发现一次扣20元
3、配合保育员做好午睡前和午睡后的工作,不提醒,不督促、检查、不帮助儿童
脱穿衣服,幼儿尿床不及时处理,不勤巡视者,发现一次扣10元
4、幼儿园一日活动环节组织不认真一次扣10元
5、幼儿园主题墙未及时更换扣20元
6、家长园地未及时更换扣20元
7班级物品保管不妥,造成损失,由当班教师按折旧价值赔偿。(正常损耗除外。遗失或人为损坏1年80%,2年70%,3年50%)
七、安全情况(要求:安全意识强,无安全事故发生)
1、教师需对班级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班级物品所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因
教师脱岗或失职造成的一般事故(破皮、抓伤、咬伤、摔伤、流血等)扣10元
2、因教师脱岗或失职造成的恶性事故,当班教师负责所有医药费用,视其情节
追究法律责任。
3、家长无接送卡接幼儿,并不给于登记的扣50元
4、放园或中途幼儿离园未按本园接送制度交接幼儿一次扣20元
5、幼儿擅自离开教师视线,没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扣10元
6、离园时,幼儿擅自离园,当班教师自动离职,造成恶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奖励制度
1、班级教师请假,代班教师可享受顶班补贴(补贴额度为:扣除当日工资的70%,30%作为幼儿园活动经费)
2、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额外加班,加班补贴按8元∕小时计算。
3、参加园内各项竞赛,单项获得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参加右江区竞赛,单项获得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4、幼儿园学期优秀员工:300元
5、学期全勤奖:100元
6、稳生奖:100元
7、节假日补贴:春节300元;教师节100元;中秋节100元;国庆节100元;
8、对幼儿园突出贡献的,而奖项中未明确规定的由园长按其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第12篇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7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着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着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拉帮结派、聚众斗殴、煽动谣言、罢工误产、打架盗窃等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8)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9)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13篇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工作奖惩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工作奖惩制度
为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财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坚持原则、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手续,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
2、要严格审批权限,严格资金管理,各种账目要清楚,要账账相符。
3、对在财务工作中态度端正,工作积极主动、严谨,不出较大失误、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同教师一样年终可享受精神与物质奖励。
4、对在财务工作中态度较差,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财务人员,给予扣除奖金或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处分。
5、对严重违法乱纪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14篇 商业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管理
3.1 奖励
3.1.1目的在于激励员工、促进良好企业文化的形成。员工所得奖励将记入个人档案,公司在任用与提升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奖励类型分三类,包括通报表扬、贡献奖及杰出贡献奖。
3.1.2奖励条款
3.1.2.1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为广大员工称道者;
3.领导有方,主管业务工作成效显着者;
4.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并获奖者;
6.举报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各种违纪行为者;
7.良好履行本职工作,受到客户的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3.1.2.2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贡献奖,通报全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元 -1000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万元 - 10万元之间的;
2.节约费用开支或利用废料达1万元以上者;
3.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积极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4.完成公司重要专项任务、做出突出贡献被公司有关部门认定者;
5.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卓越效果者;
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7.全年累计获“通报表扬”三次者;
8.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1.2.3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杰出贡献奖,通报全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0元 - 10000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卓越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上的;
2.遇有重大灾变或意外事故,承担巨大风险,极力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3.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2惩处
3.2.1目的在于改正错误而非处罚,高标准的纪律要求对于公司管理尤为重要,通过订立处罚条例,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公司规定的工作纪律要求。处罚类型分四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赔偿。
3.2.2 惩处条款
3.2.2.1 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忘记打卡3次(含)或旷工1 天的;
2.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打考勤卡的;
3.工作态度不认真、不配合、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不按时完成工作的;
4.不按照公司工作程序办事的、或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主观操作过失,导致工作出现错误,但未造成管理或经济后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会议的;
6.工作时间内聚众聊天、喧哗、或擅离工作岗位、无故串岗的;
7.工作时间内与同事、其他人无理争吵,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8.衣冠不整、仪表不雅、语言粗俗及其他影响公司面貌的;
9.故意损坏公物或污损工作生活环境的;
10.利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的,或擅自操作不属自己管理使用的设备、仪器的;
11.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上司文件或员工个人资料的;
12.利用公司网络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聊天或玩电子游戏的;
13.其它应给予书面警告的情形。
3.2.2.2 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1.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3天(含)的;
2.未经批准擅自调休、补休的,虚报加班或捏造事实骗取休假的;
3.不按公司规定履行应承担工作职能的,不接受公司(部门)领导的合理指示或工作安排,导致工作出现大的过失,但未造成管理或经济严重后果的;
4.工作时间睡觉、喝酒的;
5.从事兼职的或下班时间兼职给公司造成影响的;
6.擅自在公司张贴告示或涂改公司告示内容的;
7.工作时间与客户争吵或有意刁难怠慢客户的,或因服务恶劣造成客户投诉的;
8.疏忽或故意造成公司财产不必要的浪费或损失的;
9.擅自配备公司内部钥匙的、拾遗不报纳为己有的,丢失公
10.司文件或物品不上报的;
11.利用公司网络下载、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络信息,影响公司网络运行的;
12.书面警告记录2次(含)以上的;
13.其它应给予通报批评的情形。
3.2.2.3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公司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权不受通知期限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1.一年内连续旷工3天(含)或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含)的;
2.因个人失职、故意拒绝执行指派工作任务或违反公司操作规程对管理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3.煽动其他员工偷工怠懈,干扰公司正常运作或无故擅离工作岗位,影响工作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4.发现危害公司利益重大事件(如工程陷患、火灾隐患、盗窃行为等)而不作为的;
5.提供虚假个人资料、涂改单据、文件,虚报虚领公款公物及其他对公司有任何蓄意欺骗及严重不诚实行为的;
6.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为谋取私利非法获取公司资源、从事同行兼职工作或介绍客户给公司竞争单位的;
7.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的;
8.在公司内殴打他人、互相斗殴或挑唆他人打架、或鼓动、组织参与赌博的;
9.遗失重要公文(物品)不上报、泄露公司机密或者未经批准复印公司机密文件的;
10.故意损毁、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11.对同事进行性骚扰或恐吓、威胁、交帮结派或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其他流氓活动的;
12.服务态度恶劣,对客户粗暴无礼造成客户严重投诉或对客户人身造成伤害的;
13.利用公司网络或其他方式传播_、有害、黄色信息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员工声誉信息的、危害公司网络运行安全的;
14.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公司的;
15.受到法律刑事处罚的;
16.通报批评2次(含)以上的。
17.其它应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3.2.2.4 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公司明确提出需要赔偿的,责任人除按本制度相关条款接受惩戒外,还应按以下规定赔偿集团经济损失,保留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1.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责任人承担赔偿额度为经济损失的80--100%;
2.经济损失在500元至2000元的,责任人承担赔偿额度为经济损失的70--90%;
3.经济损失在2000元至5000元的,责任人承担赔偿额度为经济损失的60--80%;
4.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责任人承担赔偿额度为经济损失的50--70%。
第15篇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对于企业员工的管理有各方面的制度,考勤制度、安全制度、员工奖惩制度等。以下的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16篇 某某地产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某地产集团员工手册:奖惩
奖励
公司设有杰出员工,优秀管理者,先进员工,十佳风貌员工,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我们组织评选活动,对全年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感谢他们对公司付出的热情和有创造性的工作。你有以下之一的优秀表现,将得到及时的褒扬并有机会参加表彰先进的评选。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着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着成绩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我们倡导团队共同进取和友好协作。评选每一工作年度的业绩优秀团队、管理创新团队也是我们隆重的奖励活动。业绩卓着或积极创造有效管理,并具有团结奋进精神的部门将被公司授以优秀团队的荣誉。
惩罚
我们相信每一位都能有条理地、高水平地从事自己的工作,规章制度不能完全概括或代替员工们的良好判断和合作。但是获得一流的管理,纪律也是不可少的保证。出于对公司和员工利益的需要,公司制定了规则和规定。如果你违反了规定,产生有损于公司、客户和其他员工利益的行为,公司将对你进行处罚。
惩罚包括批评、记过、降级或降职、辞退。
1、批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任何时间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2、记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记过
1)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
2)损毁公司财务,造成较大损失
3)考核不公正,经查明属实
4)故意不服从主管上级的工作安排
5)累计受批评三次
6)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
7)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
3、降级或降职
员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降级或降职
1)年度考核列末等
2)有较大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一年以上记过两次
4)被确认不能胜任工作
4、辞退
员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辞退
1)连续旷工一日或累计旷工三日以上
2)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明属实
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损毁公司重要文件
4)对同事暴力威胁,影响公司秩序
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6)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在其他公司兼职
7)一年中受降级或降职处分两次
8)向第三方或未授权方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洛
10)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11)其他违反国家任何形式刑事法律、法规。
第17篇 某某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某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0目的 为加强员工的综合素质,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以便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此制度。
2.0适用范围 __物业公司全体人员。
3.0奖励
3.1有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救死扶伤行为,并受到客户群众来信、来电、赠送锦旗或登报、上电台表扬的,据调查属实的,奖20-100元,并可申报优秀员工。
3.2发现小区安全隐患(包括漏水、漏电、消防、治安事故等),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处理者,视事迹大小,据调查属实的,给予10-50元奖励。
3.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给予奖励50-100元;
3.5被采纳的建议对公司产生一定经济效益或良好声誉的,据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200-500元,可申报优秀员工。
3.4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公司重大。
3.6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有优良事迹足为其人员表率。
3.7仪容仪表、着装、不符合要求5-10元。
3.8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__元。
3.9对业主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0元。
3.10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元。
3.11在工作内不遵守,不听管理和劝阻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100元。
3.12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0元。
3.13串岗、扎堆聊天-50元。行政命令、会议、交办事项有期限而延误执行,未造成重大损失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0元,造成重大损失扣除工资;
3.14对于自己份内的工作任务推诿不办,经劝导仍不听给予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工资-100元。
3.15上班时间内赤膊、穿拖鞋、短裤、背心衣服不整齐。浪费公物,情节轻微破坏环境卫生者情节严重职务调动,对原承办业务交接事项未明确经劝告而仍不履行因过失导致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对同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制造事端情节较严重工作散漫,劝不改,严重影响工作或士气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在上班时间讨论非属公务之事。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较严重。-100元,严重者停止其管理岗位。
3.16警告两次给予记过一次,严重警告两次、记过三次者解除用工协议(合同)
5.0附注
5.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由经理签发执行。
第18篇 某大厦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大厦物业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奖励
1、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为保护公有财产,为客户生命、财产,见义勇为者。
4、敢于向不良现象做斗争,揭发举报者。
5、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拾金(物)不昧者。
7、服务热情受到客户表扬者。
8、工作责任心强,有突出贡献者。
9、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有关人员树立典范者。
第二条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并可处以5%―10%的基本工资的经济处罚。
1、工作态度不认真,散漫或粗心大意。
2、不修饰仪容,制服穿着不整齐,不佩戴员工证。
3、不爱护公共卫生环境,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
4、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
5、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脱岗。
6、当值时私访客人。
7、接、打私人电话而影响工作。
8、上下班不打考勤卡。
9、不按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10、未按规定时间用餐。
11、上班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12、不保持工作岗位及更衣柜的清洁整齐。
13、缺乏专业知识,导致工作过失的。
14、在客人面前举止不雅。如手插兜、斜靠墙、打哈欠、伸懒腰、掏耳、剔牙、剪指甲等。
第三条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可处以最高额为20%基本工资的经济处罚。
1、因管理不善导致下属违纪。
2、对领导、员工不礼貌、顶撞上司,违背或不服从上司安排的工作以至影响工作。
3、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安全器材,给公司安全带来隐患的。
4、擅自在公司留宿或留宿他人的。
5、擅自变更工作时间,而影响工作的。不听劝阻,擅自闯入与其工作无关的要地,如配电室、中控室、库房等。
6、擅离工作岗位或超出工作范围串岗,或未经许可调班。
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卡。
8、违反考勤制度、虚报、瞒报考勤、擅自更改原始记录。
9、在工作时间内,没有获得批准而时常离开工作岗位,休假超过批准假期,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或解释,没有告知其领导延长假期原因。
10、工作时间睡觉。
11、在班前饮用含酒精饮料。
12、在禁烟区内吸烟。
13、单独或联合他人有意违反或拒绝上级的合理合法的指令。
14、发现与工作有关的设备出现问题不及时汇报其主管或经理。
15、毁坏或丢失公司物品、财产。
16、因维修、保管、供应不善等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17、达不到公司规定的服务标准。
18、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失。
19、对客户或访客无礼。
20、未经物业总经理批准,擅自陪同亲友或他人参观物业。
21、擅自搬移公物。
22、未按公司工作程序工作,造成严重后果。
23、擅自拨打国内、国际长途电话、声讯电话或发国内、国际传真者(费用自己承担)。
第四条 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最后警告处分,并可处以最高额为30%基本工资的经济处罚。
1、在工作时间打牌、娱乐或睡觉。
2、蓄意损耗、毁坏管理处财物和未经许可移往他处。
3、擅自张贴或涂改管理处通告,私自派发任何种类之文字,印刷品者。
4、消极怠工,无故旷工者(三天以下)。
5、不配合管理处保安人员检查手袋、包裹等。
6、在更衣柜内存放管理处之物品。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私自装配管理处使用的锁匙。
8、遗失公司的重要物品而导致公司损失。
9、私自将物业公司物品带出。
10、发表虚假或诽谤之言论,从而影响公司、客人及其他员工之声誉。
11、接受酬劳之礼品不上交者。
12、对10元至1000元的物品拾遗不报。
13、未经许可或特殊情况擅入客户房间,或动用客户物品。
14、与同事或宾客争吵,编造、传播有损企业和职工利益的谣言,无事生非,影响团结和工作。
15、怠工或怂恿他人怠工。
16、在工作中寻衅、起哄、闹事和拨弄是非。
第五条 员工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国家政府刑法者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威胁、恐吓、打架、斗殴、危害同事,发生不道德行为等。
2、工作时间饮用任何酒类或服食麻醉药物,及携带违禁物品(如武器、毒品、爆炸品等)。
3、呈交伪造之医院证明或虚报个人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
4、未经许可擅自使/动用客户的物品、设施或严重违反工作要求,遭投诉者。
5、偷窃、泄露、伪造管理处商业管理机密。
6、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触犯国家政府刑法、政府法规。
8、工作严重失职,给管理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9、无充分理由而不执行上级工作指令,延误工作者。
10、蓄意损耗、毁坏、偷盗公物或他人物品。
11、煽动员工、客户搞群众_或闹事。
12、工作当值擅离职守,当值睡觉等造成损失者。
13、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贿赂。
14、1000元(含)以上的拾遗不报。
15、行骗、不忠不信。
16、参与或协助他人进行任何不法行为。
17、经常疏于职守。
18、未经公司批准在公司以外兼职。
19、请假期间在公司外另谋职业。
20、未经管理处批准参加任何商业活动,媒体宣传而令公司利益受损。
21、伪造或窜改公司文件或记录。
22、藏匿一些公司或客户单
位、同事的文件及用品。
23、向他人索取小费或其它酬劳。
第六条 奖惩处理员工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经理列举事实,报行政部审核,最后经总经理核定实施。员工处分惩罚分警告、记过、降职使用和辞退四种。
第七条 员工申诉员工有申诉的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行政部向上级领导申诉。
第19篇 员工奖惩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店长进行审核;
3、总经理或店长批准。
第三节: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_____元:
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营业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4、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5、当班期间未佩带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门示未化淡妆者;
6、礼仪、称呼不规范者(包括对主管、摄影师、化妆师、设计师的称呼);
7、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漏填者;
8、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11、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如电脑等;
1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______元:
1、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2、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3、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4、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5、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6、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7、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者;
8、上班时间洗头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_______元:
1、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2、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4、在顾客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5、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7、出席各种会议或者工作,代他人签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________元:
1、与顾客或员工发生斗欧吵架事件者,由部门主管根据情节作出处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私拉电源影响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业者。
第十三条、有以下行为者,做记过或开除处分:
1、利用私人对公司不满,煽动员工情绪制造事端者;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职务调动者;
3、在外散布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风险提示: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4、泄露公司营业机密,如效益,拍照对数,促销计划与发展营运计划严重者。
第十四条、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节严重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偷取公司产品与顾客产生交易者;
2、盗取、偷窍顾客、同事、公司财物者;
3、盗取、泄露公司内部高级文件、机密者。
第四节: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须有部门主管批准签字,每月不能超过两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统一交予会计。
第十六条、忘打卡每人次处于二元处罚,以每一次递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记打卡二元,无次忘记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分钟三元扣罚,每月迟到超过五次在原有处罚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条、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考勤工作由会计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
第二十条、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在发工资前应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第二十一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前前台领取统一公文,正确填写,报有关主管签字后,然后在急时送回前台。
1、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岗位;
2、如因突发事件不能到岗者,须立即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主管说明原由,由部门主管当日下班前补办手续上交人事部;
3、员工因病(事)请假,公司不发当日工资。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岗位每日上班时间钟头数,按比例扣发当日部份工资,并扣除当月满勤奖金;
4、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主管)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5、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6、员工请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到时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7、如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进行申请;如有突发事可以在8点之前打电话。8点之后无效;
8、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9、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10、因某些原因想辞职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签字时间往后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辞职。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20篇 企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者。
3.6.5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3.5.5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
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元。
4.5.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4在车间吃东西者。
4.5.5上班时间闲聊说笑者。
4.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元。
4.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6.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4.5条规定者。
4.7对具有4.5条、4.6条所列行为(4.6.7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4.6.7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7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者。
4.8.8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4.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4.8.16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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