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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汇编-范本6(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6

公司的运营离不开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对于员工的奖惩机制,它不仅塑造了公司的文化氛围,也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我们的【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6】旨在明确员工行为的预期,确保公正公平对待每一位员工。

内容是什么

1. 表现优异:对那些超额完成任务、提出创新性建议或在团队合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我们将给予物质奖励,如奖金、晋升机会,以及公开表彰,以激发他们的潜力。

2. 工作失误:对于因个人疏忽导致的工作失误,将视情况轻重进行警告、扣除绩效奖金,严重者可能面临暂时停职或解雇。

3. 迟到早退:频繁迟到、早退将计入考勤记录,累计一定次数后将受到相应处罚,如扣减工资或取消年终奖金。

4. 行为规范:尊重同事、遵守公司规定是每位员工的基本职责,违反者将受到警告,持续不当行为将面临纪律处分。

规章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遵循以下原则:

1. 公正性:所有奖惩决定均基于事实,不受个人偏见影响。

2. 透明度:所有奖惩标准和决定都将向员工公开,保证公平公正。

3. 及时性:奖惩应在行为发生后尽快执行,以便及时反馈和纠正。

4. 教育性:惩罚不仅是惩戒,更是教育,帮助员工认识错误并改正。

管理规定

1. 员工奖惩委员会负责制度的执行,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确保其适应公司发展。

2. 每位员工有权对奖惩决定提出异议,公司将设立申诉程序,确保员工权益。

3. 管理层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制度,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6】旨在通过明确的规则引导员工行为,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同时也为员工提供一个清晰的行为预期,从而提升整体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我们期待每位员工都能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6范文

第1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6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6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2篇 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3篇 某贸易城员工奖惩制度

贸易城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三)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四)总经理和公司人事行政部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五)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奖励:

(一)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二)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热爱本职工作、圆满完成岗位工作目标;

2、模范遵守员工岗位行为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能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细致周到服务,多次受到商户和消费者的赞誉,对维护公司信誉有明显贡献;

3、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及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取得明显或较大的经济效益的;

4、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出现事故苗头和隐患或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事态发展,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被评为公司优秀员工或先进员工的;

6、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的;

7、其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行为;

第三章、处罚:

(一)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质量差;

2、不服从分配和领导,影响工作;

3、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违反工作纪律;

4、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5、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事故或损失;

6、隐瞒本人或他人重大职务过失,知情不报;

7、损坏公物,乱动消防器材或其它使公司财物受损行为;

8、工作时间因个人原因争吵、打架。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具体的奖罚措施按照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执行。

第4篇 优秀员工奖惩制度范例

每一个公司,都有评选优秀员工的方法制度,同时为了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也会为优秀员工制定奖罚制度。以下是优秀员工奖惩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1.目的

为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持续地创造性地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促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建立、修订、奖惩意见的审核和执行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4.2.2条款规定处罚的审批。

3.3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4.2.3条款处罚的审批及奖励的审核和4.2.4、4.2.5条款处罚的审核。

3.4总经理负责经济奖励及200元以上处罚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奖励规定

4.1.1奖励条件和奖励方式

4.1.1.1对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将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1~2分:

(1)拾金不昧,主动交公的;

(2)关心企业的发展,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3)其他值得全体员工学习的先进事迹。

4.1.1.2对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或个人给予50-2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2~5分:

(1)受到业主书面表扬的;

(2)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3)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营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

(4)工作尽职尽责,为保护公司财产或业主财产做出贡献且受到公司或业主表彰的;

(5)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语言或行为时,仍能坚持原则,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

(2)对突发事件处置得当,有效地避免了重大安全、火灾事故以及重大治安事件的;

(3)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3下列情况给予200——5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5~10分:

(1)见义勇为,同违法人员作坚决斗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并英勇负伤的;

(2)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4员工的经济奖励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完善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于当月工资中兑现。

4.1.1.5多次获得以上奖励的员工可获得调薪调级的优先机会。

4.1.2奖励执行程序

4.1.2.1属4.1.1.1款规定的奖励情况需在小区范围内通报表扬的,由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需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的,应报办公室按公司规定程序完善手续后执行。

4.1.2.2属4.1.1.2款、4.1.1.3款规定的奖励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处罚规定

4.2.1员工处罚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经济处罚由办公室于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罚款,扣分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当季绩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4.2.2属以下“轻微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3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2~5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填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不符合《员工服务行为规范》要求的;

(2)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区域内讲粗话的;

(3)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的;

(4)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爱护环境卫生的;

(5)最后离开办公场所未检查并关闭电源、办公设备等的;

(6)擅自标贴、涂改或搬移公物的;

(7)物业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物品乱摆放、环境卫生不合要求的;

(8)非工作时间着工作服在小区内活动时抽烟、进食、打闹或着装不规范的;

(9)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聊天、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小区在岗值班人员在岗位上接听或把玩手机的;

(11)各类工作日记、质量记录等未及时填写或填写不实、不规范的;

(12)一般工作疏忽失误,但未造成后果的。

(13)其他违规行为。

4.2.3属以下“一般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5~10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当事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轻微过失行为”的;

(2)受到1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的;

(3)同事之间在上班时间争吵的(给予双方处罚)或不遵守办公环境规范管理要求的;

(4)工作计划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未按时完成的;

(5)对相关职能工作及计划检查、督导不及时或不到位的;

(6)对公司的各项政策和指令不能及时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处罚);

(7)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资料、报表的;

(8)因组织不力、通知不明、准备不周致使会议、培训、讲座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

(9)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10)擅自携带家属、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的;

(11)擅自带领家属于员工生活区域住宿的;

(12)违反公共区域禁烟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吸烟;

(13)在工作或生活区域发现聚众赌博知情不报的;

(14)擅自换班、顶班、脱岗、窜岗的;

(15)上下班交接不清的;

(1)上班时间私自会客,影响工作;

(2)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或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或工作时间办理私人事务的;

(16)当班时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使公司或业主蒙受损失的(给予当班值班人员及当值部门负责人处罚);

(17)工作敷衍了事未造成后果的;

(18)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19)对小区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标识不明或无标识的;

(20)小区门岗值班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外来人员未严格询问、登记或不主动向进出业主致意的;

(21)对小区各方面的监管不力,造成环境卫生、维修、装修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当事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处罚);

(22)无故不参加安排的培训或会议;

(23)小区内有不规范的张贴通知、广告或有散发传单(如公司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前小区未作处理的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处罚);

(24)小区张贴栏、看板等未及时更新的;

(25)不服从上级安排、顶撞上级或未经上级许可而从事其他工作;

(26)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监督不力,未尽领导职责的。

(27)其他违规行为。

4.2.4属以下“重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处罚,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10~20分,或予以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一般过失行为”的;

(2)受到2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

(3)出现重要及重大情况不及时汇报、虚报或隐瞒不报的;

(4)管理不到位,致使本部门工作目标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5)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6)非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或围观赌博的;

(7)非公事原因上岗前饮酒的;

(8)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本公司声誉或客户、员工名誉的;

(10)在公司内挑拨、闹事的;

(11)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12)工作敷衍了事造成后果的;

(13)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

(14)向他人索要小费或私分酬劳的;

(15)危害、威胁、恐吓公司员工或工作场合之任何人士的;

(16)泄露本公司机密,含泄露薪金、奖金或打听他人薪金、奖金等的;

(17)在外另兼职按月领取报酬的。

(18)其他违规行为。

4.2.5属以下“特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殴打公司员工或相互斗殴的;

(2)藏匿或盗窃本公司或本物业及他人物品的;

(3)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陷、提供伪证、制造事端的;

(4)毁坏、涂改企业重要文件的;

(5)故意泄露企业商业机密,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的;

(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7)盗用或伪造公司印章的;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企业名誉受损害的;

(9)行为不良、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企业内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

(11)以行为或语言调戏侮辱他(她)人的;

(12)因失职或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使公司、客户以及同事受到经济、财产、声誉、生命的危害或重大损失的;

(13)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2.6其它

(1)违规行为未列入上述各类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确定其过失性质并予以相关处理。

(2)员工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公司除按照上述标准予以处罚外,可根据其情节予以降职、降级,直至调换工作岗位或开除。

(3)公司有权对《奖惩制度》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订。

4.3申诉程序:

员工对处理有不满之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级申诉,受理申诉的直接上级领导或部门须于3天内予以回复。如对裁定仍不满意,在3天以内可再向上一级或本公司办公室申诉,受理人须于5天内予以回复。

管理者打击报复下属员工的,员工可直接越级向公司总经理申诉,同时,总经理也可指派专人直接越级到最基层调查了解、收集员工反映的打击报复的问题和证据,如查实有打击报复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按照“重大过失行为”进行处罚。

5.记录

5.1《奖(惩)通知书》

5.2《员工申诉受理单》

第5篇 超市员工奖惩制度范例

不管是大型的连锁超市,还是小型超市,在员工管理方面,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都会有相关的员工奖罚制度,以下是某超市员工奖惩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条、无故迟到、早退,罚款10--20元,迟到半小时或提前半小时闭店罚款20--50元。

第二条、年内员工旷工一次罚款50—100元,二次予以辞退。

第三条、值班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罚款20-50元。

第四条、工作时间无故擅离岗位,聚堆或串店闲聊,罚款20--50元。

第五条、在开业后向超市外公共区域乱扔杂物或垃圾,罚款20--50元。

第六条、过分化妆、夸张着装或佩带夸张饰物等违反公司统一的仪容仪表规范要求,罚款20--50元。

第七条、在超市内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罚款20--50元。

第八条、在超市内明显处摆放食品、饮料、各种餐具器皿及报刊杂志等,罚款10—20元。

第九条、在超市内倒卧、伏案睡觉,行为不雅罚款20--50元。

第十条、以整理商品、记帐、打扫卫生等为由怠慢顾客,罚款20--50元。

第十一条、在超市内看书报杂志、收听微型录音机、收音机广播、打手机等,罚款20--50元。

第十二条、在超市内带小孩或干私活者,罚款20--50元。

第十三条、在超市内哼唱歌曲,手舞足蹈、打闹或大声喧哗,罚款20--50元。

第十四条、酒后上岗,罚款20--50元;酒后闹事,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在超市内长时间接个人的来电,罚款20--50元。

第十六条、私自将顾客丢失在超市内的物品据为己有或私分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在超市内吸烟,视情节予以罚款20--50元。再犯降为实习员工。

第十八条、用不文明、不正当的方式招揽顾客的,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再犯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激化顾客矛盾与顾客吵架和斗殴,视情节罚款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营业员之间打架斗殴者各罚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领导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对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正常检查态度不好,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造成影响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因工作态度或工作失误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批评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工作或营业时间超市营业人员不戴证章或佩带不规范(包括提前到岗或延时离岗的倒班人员)罚款20--50元。新员工不办证章罚款10--20元,转借或串戴证章罚款30--50元。

第二十四条、由别人代开店门(特殊情况由经理安排)或替别人打开店门,罚款30—50元。

第二十五条、班前会缺勤或重大_缺勤者,罚款20至50元。

第二十六条、未将应赠与消费者的赠品交付的,罚款20至50元。

第二十七条、内部员工未按规定购买商品的,罚款10至20元。

第二十八条、未按规定将其他本人使用物品放置整齐的,罚款10-20元。

第二十九条、服务态度欠佳造成消极影响,经顾客检举属实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20-50元。

第三十条、在售货过程中不实事求是介绍商品,诱导,欺骗消费的,罚款20-50元。

第三十一条、以不文明、不正当方式搞不正当竞争,罚款50-100元。再犯予以辞退。

第三十二条、在处理退换货过程中,故意以各种理由推委、拖延,不予退换,不按程序办理,与顾客发生对骂对打等冲突或拒不执行公司规定及超市管理人员调节处理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第三十三条、闭店后不关灯、电气设备(或不用帘遮挡)的,罚款10-20元。

第三十四条、擅自携带或使用危险品的予以除名。

第三十五条、擅自施行电气的,罚款50-100元;擅自改变店档内设施的,随意钉钉、打眼的视情节罚款50-100元,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

第三十六条、影响卖场清洁(如未打扫柜门、未打扫卫生区域、未擦橱窗玻璃等)罚款20-50元。

第三十七条、冒用顾客vip卡的或有偷盗行为的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开除,永不录用。

第三十八条、商品管理不善的(如陈列商品不符合规定、商品包装不清洁等)罚款20-50元。

第三十九条、其他影响商品秩序、安全的行为,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立即辞退。

第四十条、凡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将视情节予以预报批评或重罚,直至开除。

第四十一条、被处罚的营业人员罚金,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找人说情者,双倍处罚。

第6篇 某物业项目安全员工作奖惩积分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员工作奖惩积分制度

为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规范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树立__的标准。结合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定本规定。通过实施《员工奖惩积分制度》,规范员工队伍的日常工作和行为举止。促进队伍建设,做到奖惩分明,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为以后优秀员工的评选提供依据。

具体细则

一、奖励积分的条件

1、及时发现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10分

2、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或排除的。+10分

3、本月中请销假制度落实较好的。+ 5分

4、在服务过程中得到业主好评的。+ 5分

5、拾金不昧并及时上交的。+ 5分

6、为集体建设提供好的建议并采用的。 + 5分

7、牺牲个人时间不计得失为集体服务的。 + 2分

8、得到主管以上领导好评的。 + 2分

9、岗位上形象始终保持较好的。 + 2分

10、卫生标准高,积极主动清整的。+ 2分

二、处罚积分条件

1、工作方面

(1)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参照安全管理手册处罚规定执行)-10分(2)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的。(不执行上级命令、不服从安排或执行不坚决

打折扣的) -10分

(3)工作期间打盹、睡觉的。 - 5分

(4)因工作失误造成他人投诉的。(指有效的投诉)- 5分

(5)工作期间擅离工作岗位、窜岗与队员聊天的。 - 5分

(6)不按规定私自放人进入小区的。 - 5分

(7)对进出小区的物品不登记或手续不齐全就放行的。 - 5分

(8)人为损坏公物的。 - 5分

(9)对发生问题隐瞒不报的。 - 5分

(10)上班前集合迟到的。- 2分

(11)交接班期间交接不清的。- 2分

(12)上班时间不带工牌、不按规定着装的。- 2分

(13)上班期间不带耳机或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的。 &n

bsp;- 2分

(14)岗位上形象差,座、卧、依靠的。- 2分

(15)不及时更换对讲机电池、收听对讲不及时的。- 2分

(16)在岗位上会友聊天的。- 2分

(17)上班期间电话不关机、玩手机、看书报、听音乐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分

2、生活方面

(1)不请假并夜不归宿的。-10分

(2)与队员之间发生矛盾,制造不团结因素的。(发生打架斗殴、拉帮接伙) - 5分

(3)无故不参加训练、培训的。(除正常休息和病假外都应参加)- 5分

(4)外出23:00前不归宿的。- 2分

(5)卫生值日清洁不干净、标准低的。(参照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2分

三、奖惩实施办法

1、主要由各班长实施考评,做到公开透明化,每十天结合班务会进行讲评。

2、设置奖惩积分的底线,及时进行奖惩。(每季度对积分前十名者管理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通报表彰,对扣分累计-10分以上的给予一定的处罚并批评教育。)

3、管理处每月要根据积分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每季度进行一次奖励。做到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物质处罚相结合。

第7篇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对于员工的管理,需要有一份合理而公平的奖惩制度,下面是企业管理网整理的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供各位企业管理者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技巧餐饮行业员工管理

第8篇 z电器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_电器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总则

1.1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积极向上,激发员工的创新精神,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公司及所属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1.3公司实行奖惩制度,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及时处理,准确惩处,既教育本人、又警示他人。

1.4本制度适用范围:zs市__电器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及其他雇佣人员。

1.5本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做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2、各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1.确保有关人员知晓公司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

2.2.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消除滋生员工不良行为的隐患。

2.3负责对所属员工的管理,提出奖励或违纪处理报告(意见)。

2.4. .奖励或违纪处理决定一经做出,应及时将结果通知员工本人并进行必要的沟通。

3、奖励

3.1.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3.1.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物资、能源、资金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3.1.2.在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改进工艺或设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效的。

3.1.3.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有较大贡献,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采纳后有明显经济效益的。

3.1.4.在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时,坚决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部门节省大量经费和维护公司声誉,做出较大贡献的。

3.1.5.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3.1.6.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坚持原则,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3.1.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使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事迹突出的。

3.1.8.一贯忠于职守,工作勤恳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3.1.9.其他方面应予以奖励的。

3.2.对员工奖励分为:

3.2.1.感谢信;

3.2.2.通报表扬、记功、通令嘉奖等荣誉;

3.2.3.授予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3.2.4.经常性的合理化建议奖、节约奖、项目管理奖、工资晋级或职务晋级;

3.3.奖励标准:

名称 内容 感谢信 通报表扬 记功 通令嘉奖 荣誉称号

荣誉奖励 / / 发给证书,通报表扬 物质奖励 /

50 -200元 200-500元 500-800元 1000元 其他奖励

/ / 工资晋级或职务晋级

3.4.奖励程序:

3.4.1.给予员工感谢信的,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取得的成绩直接给予,同时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3.4.2.给予员工通报表扬的,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名,呈报事迹材料,由员工所属中心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3.4.3.给予员工记功、通令嘉奖,或授予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由各中心经理/各车间主任提名,呈报事迹材料,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

3.4.4.对公司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可直接提名并给予奖励,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3.4.5.一年内累计获得三次感谢信的,可予以通报表扬奖励;一年内累计获得三次通报表扬的,可予以记功奖励,依次类推。

3.4.6.获得记功、通令嘉奖、先进生产者等荣誉,公司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或工资晋级或职务晋级。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将事迹材料和奖励决定记入本人人事挡案。

3.4.7获得记功奖励的在工资晋级时优先予以考虑。

3.4.8.经常性的合理化建议奖、节约奖、项目管理奖,按公司有关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4.违纪处理:

4.1.违纪处理分级

4.1.1.a级:口头警告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给予口头警告。

对受此类处理的,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与员工进行一次正式谈话,申明其行为未达到标准,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改正的表现,并说明如不改正,会导致进一步处理直至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口头警告各单位建立书面记录,备档存查。

4.1.2.aa级:书面警告

对于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司经济利益具有潜在威胁、造成明显影响或损失,或在十二个月内受过一次口头警告的再次违纪者,给予书面警告。

对受此类处理的员工,将有一份正式的文件记录有关错误事实,部门负责人与此员工的谈话经过,以前对该员工采取过什么措施,以及如再犯将采取的措施。此文件将

书面警告文件作为员工违纪的事实依据,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将书面警告文件归入员工人事档案。

4.1.3.aaa级:记过处理

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或在十二个月内受过一次书面警告的再次违纪者,给予记过处理。

对受此类处理的,将有一份措辞更加严厉的正式文件,此文件将归入员工人事档案。

4.1.4.aaaa级: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或在十二个月内受到第二次书面警告者,或在本公司服务期间受过一次记过处理的再次违纪者,给予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对员工做出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处理,须具备充分的证明材料,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并征得公司工会同意,解除其劳动合同。员工因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所受处理记录将归入员工人事档案。

4.2.在受违纪处理的同时,可给予

一定的经济处罚:

4.2.1.口头警告:一次性处罚50-200元。有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4.2.2书面警告:一次处罚200-500元或视实际情况留岗察看1-3个月(留岗察看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并记入年终绩效考核成绩与年度绩效奖励挂钩。有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4.2.3.记过处理:降低一级岗位职级,视情节性质处于500-2000元的罚金。视性质及严重性记过处理期一般为3-6个月,情节严重又没进入解除合同程序的可延长至7-12个月。有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4.2.4.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按出勤天数及公司规定给予结清费用。有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4.3.公司给予受书面警告、记过处理等违纪处理的员工至少2-12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自违纪处理决定下达之日起计算,至期满对应日终止。

若考察期内无违纪行为发生,且表现良好的,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管理中心提出,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后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撤消违纪处理。撤消处理的决定将归入员工人事档案。

若考察期内,工作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特殊成绩的,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确符合条件者,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可减短或提前结束考察期。

受记过处理的在考察期满后,工资恢复到处理前的岗位职级,但一年内不予晋升工资。

4.4.违纪处理细则:

4.4.1.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4.1.1.玩忽职守,违反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员工生命遭受重大损失的;

4.4.1.2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和利益上遭受重大损失的;

4.4.1.2有盗窃、赌博、吸毒贩毒等触犯刑律的;

4.4.1.3参加非法组织及参加国家和公司明令禁止活动的。

4.4.1.4挪用、骗取、侵占公司财物,使公司经济蒙受重大损失的;

4.4.1.5故意泄漏公司经营销售机密、商业机密、信息数据机密、财务劳资机密、技术机密、治安保卫机密并造成重大损失的;

4.4.1.6在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时,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4.1.7工作失误、决策不当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

4.4.1.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的人员,或员工谩骂、恶意攻击打击报复上级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4.1.9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4.4.1.10对员工犯有本规定第4.4.1和4.4.2条所列违纪行为之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应给予严肃处理。

4.4.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4.2.1连续旷工或1个月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的,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含)以上的;

4.4.2.2.涂改、伪造医疗证明和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的;

4.4.2.3.擅自更改、毁坏、隐匿或假造报表、单据、帐目、原始记录及其他违反统计制度的;

4.4.2.4.因服务态度粗暴、恶劣或工作差错造成重大影响的;

4.4.2.5.工作不负责任或管理不当,造成公司设备、产品、物品损坏、丢失、浪费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含)以上的;

4.4.2.6.酒后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把公司机动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后果的;

4.4.2.7.擅自携带危险品(如易然易爆品),或携带其他禁品(如毒品、非法资料等)进入公司的;

4.4.2.8违章操作或指挥,造成伤亡事故的;

4.4.2.9.违反《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火规定造成后果,在厂区禁烟区吸烟,违章操作或指挥造成事故严重后果的;

4.4.2.10.在公司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或煽动他(她)人闹事,传播流言或进行人身攻击,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4.4.2.11.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动手或持械打人、斗殴,扰乱公司秩序的;

4.4.2.12在公司工作时间内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4.4.2.13.偷窃公司和私人财物价值五十元(含)以上的;

4.4.2.1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秘密和技术情报,违反与公司签定的保密协议,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4.4.2.15.违_治安管理条例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触犯国家刑法的;

4.4.2.1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4.4.2.17.在医疗期内从事第二职业或参与有盈利收入活动的;

4.4.2.18.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或虚造考勤及名册,套取工资的;

4.4.2.19.故意损毁公司财产或产品的;

4.4.2.20.弄虚作假,虚报差旅费及其他报销费用贰佰元及以上的;

4.4.2.21.收到物款、票据未按规定时间缴入规定部门的;

4.4.2.22.挪用、骗取、侵占公司财物,使公司经济蒙受损失的;

4.4.2.23.利用职务之便,将私人物品出租给公司谋取私利的;

4.4.2.24.未经许可经销非本公司产品的;

4.4.2.25.未经公司许可,向非本公司提供公司有关信息、资料、技术以及服务等损害公司利益的;

4.4.2.26.因工作前及工作时间内饮酒而影响工作造成公司损失的;

4.4.2.27在六个月内受到第二次书面警告,或在合同期内受过一次记过处理后再次违纪的;

4.4.2.28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4.4.3.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记过处理:

4.4.3.1违反《企业安全管理规定》虽未造成事故但造成不良影响的;

4.4.3.2.不礼貌对待顾客的,造成不良影响的;

4.4.3.3.工作不负责或管理不当,造成公司设备、产品、物品损坏、丢失、浪费直接经济损失伍佰元及以上、二千元以下的;

4.4.3.4.恣意行为不听劝阻,严重妨碍、干扰他人工作、生活,或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4.4.3.5.偷窃行为(财物价值五十元以下)的;

4.4.3.6.未经许可擅自

翻阅、抄录或复印公司机密图表资料及他人工作文件和书信的;

4.4.3.7.弄虚作假,虚报差旅费及其他报销费用贰佰元以下的;

4.4.3.8.违反公司预算管理制度二次及以上的;

4.4.3.9.擅自抬高或降低公司产品价格及收费标准的;

4.4.3.10.利用工作之便,索取好处费或其它财物的;

4.4.3.11.与客户纠缠或拉关系,进行不正当交易的;

4.4.3.12.提供虚假客户资料和信息骗取公司信任的;

4.4.3.13.对违法、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或袒护、包庇违纪员工的;

4.4.3.14..因工作前喝酒而影响工作或工作时间内饮酒尚未造成损失的;

4.4.3.15在六个月内受过一次书面警告后再次违纪的;

4.4.3.16 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4.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书面警告:

4.4.4.1.未经部门领导批准擅自变更工作、到岗时间,或私自找人顶班的;

4.4.4.2.因主观过错未做好交接班影响到正常工作的;

4.4.4.3.在工作场所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4.4.4.4.在工作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的;

4.4.4.5.私自动用公司工具、设备、材料干私活的;

4.4.4.6.旷工一天(含)以下的;

4.4.4.7.弄虚作假,违反考勤制度的;

4.4.4.8.虚报加班内容和时间的;

4.4.4.9.工作不负责或管理不当,造成公司设备、产品、物品损坏、丢失、浪费直接经济损失伍佰元以下的;

4.4.4.10.酒后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把机动车交给他人驾驶未造成后果的;

4.4.4.11.违反规定,违章操作或指挥,未造成后果的;

4.4.4.12.拒绝接受公司治安保安人员合理、合法检查的;

4.4.4.13.搬弄是非,挑拨同事关系,无中生有,破坏团结的;

4.4.4.14.消极执行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的;

4.4.4.15.故意损坏树木花卉草坪的;

4.4.4.16.违反报销制度、资金回笼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4.4.17. 填写个人资料、表格隐瞒事实的;

4.4.4.18. 有意积压文件或延误文件处理时效的;

4.4.4.19.不按照公司询比价制度,造成采购价格过高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4.4.4.20. 在1个月内受过一次口头警告后再次违纪的;

4.4.4.21. 其他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4.4.4.22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4.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口头警告:

4.4.5.1.违反作息制度,迟到、早退或不按时到岗工作的;

4.4.5.2.工作时间内外出游荡或擅自外出购私人物品,未造成后果的;

4.4.5.3.工作时间内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做私事的;

4.4.5.4.工作时间到其他部门聊天、串岗,或未经许可会亲友的;

4.4.5.5.工作时间吃零食,未到用餐时间提前进入食堂购餐或用餐的;

4.4.5.6.不遵守各类会议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4.4.5.7. .在公司工作时间内赤膊、不按照规定穿着工作服,或不按制度规定穿戴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4.4.5.8不听从劝阻在公司区域内乱扔杂物、堆放垃圾、随地吐痰,影响环境卫生的;

4.4.5.9. 有一般性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以公司或各部门分析认定为准);

4.4.5.10. 其他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

4.5.经济赔偿:

4.5.1.因违纪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5.1.1.凡工作失职或不负责、管理不当、违章操作或指挥等违纪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损失金额在二仟元及以内的部分赔偿10-50%;损失金额在二仟元以上的部分赔偿20-50%;

4.5.1.2.对除上述违纪行为以外因主观故意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不论金额多少,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4.5.2.违纪行为所得的钱财、物品依法上缴公司财务处理。

4.5.3. 需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赔偿的,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当月扣除不够赔偿额的至下月扣除,直至赔偿额满。

4.6.违纪处理程序:

4.6.1.对违纪事实符合本规定第4.4.条的,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提供证据材料,写出事实调查结果及处理报告(意见),附教育经过材料以及违纪员工本人书面检查,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在听取员工本人申辩后,由行政管理中心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做出处理意见。

口头警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生效。

书面警告、记过处理等违纪处理的决定由部门负责人提请,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经理签署生效。

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经过法定程序后,副主任级(含)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签署生效,副主任级以下员工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提请,行政管理中心审核,所属中心经理签署生效。

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整个程序的实施、监控、维护,改进。

4.6.2.违纪处理决定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通知违纪员工本人,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违纪员工进行教育。

4.6.3.违纪员工须在处理决定上签字。若受处理人拒绝签字,则以事实为依据,经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处理决定上签名见证后归档。

4.6.4.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决定可在公司及部门内公布。

4.6.5.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依法提请仲裁。

4.7各部门对违反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人和事,应如实、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对严

重违纪和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安全、交通等事故的,应先上报有关部门,

在上报的同时积极采取补救、防范等措施,然后按本规定第4.6.1.条规定办理。

4.8.员工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4.9.责令员工停职

检查,是帮助员工认识错误的一种方法,不是违纪处理。对犯错误的员工,确需停职检查的,须由员工所在部门上报情况,经行政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执行,一次不得超过五天。最多不超过半个月,停职检查期间停发一切薪资。

5.附则:

5.1.以往公司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悖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与政府法律、法规和规定相悖的,以政府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5.2.各中心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中心管理规程(必须以此规定为基础且不能与本规定相悖),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5.3.本规定由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制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管理中心。

第9篇 __保洁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保洁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一)罚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金10-30元。

1、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2、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3、大声喧哗,遭到超市方投诉。

4、无故迟到、早退。

5、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

6、串岗、扎堆聊天。

7、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二、工作中出现过失给予一次解释机会,经及时指导培训后,如再次出现类似/同样情况时,按情况轻重予以待岗培训(不计工薪)或20-50元经济处罚。

1、过失1:清洁工具乱放

标准:指定地点,定点定位存放。

2、过失2:垃圾箱内堆满垃圾

标准:垃圾箱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立即清除。

3、过失3:地面、台面、镜面30分钟内无有效清洁。

标准:地面、台面、镜面,及时即使清洁,地面垃圾10分钟内清除。

4、过失4:保洁区域顶点设施、设备没有擦拭

标准:设施、设备要求每天抹尘1次,并随时注意。

5、过失5:卫生间、有积水、杂物,清洁不彻底。

标准:卫生间、无积水、无杂物及时清理不得超过30分钟。

6、过失8:玻璃、不锈钢上有污渍

标准:低位玻璃每天刮洗一次,高位玻璃每周一次刮洗,保洁及清理污渍。

7、过失7:其它设施、设备有污渍、污垢

标准:发现有污渍、污垢及时清理。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

1、对超市方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2、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3、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4、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5、蓄意破坏超市或公司财物。

6、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7、不服从正常安全检查。

8、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9、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

三、保洁人员如发现有以下情况,给予直接开除处理:

1、未履行批准手续,擅离岗位。

2、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质量。

3、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4、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5、损害公司声誉和超市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6、泄露内部经营情报。

7、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8、盗窃公司或超市的财物。

9、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

(二)奖

工作中出现过失给予一次解释机会,经及时指导培训后,如再次出现类似/同样情况时,按情况轻重予以待岗培训(不计工薪)或20-50元经济处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单次奖励10-30元。

1、每月能按照公司规定,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并能起到较好的带头作用,表现突出者。

2、捡拾顾客财物,积极上缴归还。

3、本职工作被超市领导提出表扬。

4、节省公司财物开支,半年内物耗使用比率比其他员工低。

5、帮助公司或主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奖励100-200元。

1、清洁工作检查半年内无扣分,无处罚。

2、对公司清洁工作作出重大建议,被采纳后的确可行,节省开支、人工者。

3、对超市作出重大贡献者。

三、保洁组长每月奖励50元。(不胜任者,取消奖励)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奖励200-500元。

1、本职工作检查一年内无扣分,无处罚。

2、对超市作出重大贡献者。保洁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须向主管请假。当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得到主管的批准,方才能到休息室休息。

3、承包岗位片区卫生必须达到规定标准,连续3次未达标者,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的处罚。当日值班长须做好详细记录。

4、保洁人员对商家、顾客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把顾客当作上帝,对客户的投诉当日值班长必须马上处理,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5、上班时必须穿着清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并将工作卡端正戴在左胸前,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场所都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6、保洁人员在工作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备工作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7、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主管。

8、商场内的垃圾要随时清除干净,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时运送出场外或指定地点并倒入集装箱。不准用扶梯运送垃圾,运送垃圾必须走楼梯通道,扶梯上、楼梯及周围的污渍、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9、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10、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员清洁工作程序》执行。

第10篇 商街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形象,良好体现贵族管家+星级服务的企业理念,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服务质素,从而培养出员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水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主要包括两大内容:奖励制度和处罚制度。

2奖励制度

2.1目的

公司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在工作岗位上不断做出新的成绩;同时尽量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以祈企业与员工共同进步,同创佳绩。

2.2奖励种类

2.2.1书面表扬

2.2.2通报表彰

2.2.3物质嘉奖

2.2.4加薪

2.2.5晋升

2.3奖励程序

2.3.1员工提名、个人自荐、部门提名;

2.3.2书面表扬、通报表彰由直属上司申请,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交行政人事经理批准后生效;

2.3.3物质奖励、加薪、晋升由部门经理书面推荐,报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2.4奖励条件

2.4.1对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技术突出、业绩良好者予以书面表扬;

2.4.2为防止事故发生提出切实可行建议或处理突发事故时有特别表现者予以通报表彰;

2.4.3对拾金不昧者予以通报表彰;

2.4.4对敢于坚持原则、抵制不正之风者予以通报表彰;

2.4.5对同事的违纪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或举报经查证属实者,予以书面表扬并奖励违纪扣除金额的50%;

2.4.6为公司做出显着贡献,或对国家和社会做出功绩,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媒体发表有关文章令公司的声誉得以提升者,予以通报表彰及物质奖励(奖励金额以不低于稿酬为准);

2.4.7代表公司参加市级以上竞赛活动获取名次者,予以通报表彰及物质奖励(奖励金额以

不低于已获名次奖金为准);

2.4.8在防止管理区域财产、住户/客户财物的被盗、丢失等事故方面有成绩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物质嘉奖;

2.4.9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从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经查证属实者,予以物质嘉奖;

2.4.10节省原料、物料或利用废料有显着成果者,予以一定比例的物质嘉奖;

2.4.11对在职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估、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称号的,公司予以通报表彰及物质奖励;

2.4.12员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市场开拓、技术方案革新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予以加薪/晋升机会;

2.4.13多次在公司组织的培训考核活动中成绩名列前茅者将给予加薪/晋升机会;

2.4.14才能卓着、经考核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务者,予以晋升机会。

1)奖励时,须填写《员工奖励建议申请书》。

2)以上奖励均以书面方式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晋级加薪的重要依据。

3)对员工的奖励及奖励之基准,公司将保留唯一及最终决定权。

3处罚制度

3.1目的

为规范在职员工行为标准,廉洁操守,加强纪律,强化服务精神和服务意识,以利于保持公司整体系统能高效率运转,树立优良的企业形象,公司对违反下述规定的员工予以相应处罚。

3.2处罚类型

3.2.1口头警告(a类处罚);

3.2.2书面警告(b类处罚);

3.2.3最后警告(c类处罚);

3.2.4即时开除(d类处罚)。

3.3处罚方式

3.3.1口头警告(a类处罚):扣罚 岗位工资的10%,有效期为一个月;

3.3.2书面警告(b类处罚):扣罚 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的20%,有效期为两个月;

3.3.3最后警告(c类处罚):员工接获c类处罚的,扣发 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的40%,有效期为三个月;

3.3.4即时开除(d类处罚):员工接获d类处罚的,公司将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3.5员工在任职期间接获c类处罚后有效期间,再接任何警告的,按d类处罚执行;

3.4处罚程序

3.4.1口头警告由直属上司发出,记录在工作登记本上,并让当事人在登记本上签名。

3.4.2书面警告先由直属上司发出,详细记录违纪员工的违纪事实,经部门经理/主管审核、认定。警告书经员工签名后,两天内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副本存入个人档案;

3.4.3最后警告先由直属上司发出,详细记录违纪员工的违纪事实、旁证材料,报部门经理/主管确认,四天内将所有材料汇总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行政人事经理批示后生效。警告书经员工签名后存入个人档案;

3.4.4违反即时开除条例者,由直属上司详细记录违纪员工的违纪事实,收集旁证材料,报部门经理/主管确认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两天内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示后生效,由行政人事部对当事人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3.4.5处罚时须填写《员工过失通知》,处理结果在一周内做出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3.4.6员工接获的警告书必须是一式两联,并注明所犯的制度或违反的条例。

3.5处罚有效期

3.5.1员工受处罚后,如能知错悔改,在生效期满后可以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考察、确认合格,报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审核、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可以撤销:a类处罚

一个月后撤销;b类处罚两个月后撤销;c类处罚三个月后撤销。副本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6处罚条件

3.6.1员工当月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司将给予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最后警告;

1)无故迟到、早退者;

2)工作态度不认真,在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3)当值时未按规定穿着制服或未配戴工作证者;

4)未经同意私自穿着制服外出或穿拖鞋在工作场所出入者;

5)不注意个人仪容、仪表、粗言秽语者;

6)上下班不打卡/签到或代他人打卡/签到,外出不作登记者;

7)不按指定员工通道进出者;

8)不按规定时间或未经允许私自离岗用餐者;

9)上班时间用办公电话作私人用途达三分钟以上

者;

10)工作时间内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除因工作需要收听天气转变或特别广播)者;

11)当值时间鼓噪、喧哗或串岗者;

12)在工作区域内嬉闹、大声喧哗干扰他人者;

13)当值时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14)未经部门主管批准擅自调班者;

15)擅离工作岗位或下班后无故到其他岗位闲谈,干扰当值人员工作者;

16)不服从工作分配或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者;

17)无特别理由,管理人员不能按时完成应提交的各种书面报告(表)者;

18)不按规定做好交接班登记,完成工作后拒不按要求作记录、不签名者;

19)不注意安全操作,下班后不关好门窗、电源、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者;

20)因工作疏忽、大意造成他人或公共财物损坏者;

21)非因工作需要私访业户或进入私人/业户区域内者;

22)擅自张贴或涂改公司通告者;

23)随地吐痰、乱丢烟头、垃圾等或破坏绿化者;

24)在公司规定的禁烟区、服务区内,在住户/客户面前吸烟者;

25)拾遗不报者;

26)明知其他员工犯有过失行为而不举报、不劝阻者;

27)对上司不礼貌、顶撞上司者;

28)制造谣言、恶意中伤同事或挑拨是非造成员工之间不团结者;

29)外传、议论个人或他人薪金者;

30)利用职权在工作场所贩卖或兜售私人商品者;

31)在工作场所私自派发任何种类之文字材料或广告者。

32)因工作效率欠佳不能依时完成上司交办的工作任务。

3.6.2员工当月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司将给予第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最后警告;

1)收到通知无故不加班者;

2)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围观赌博者;

3)未经许可当值期间私带朋友或其他无关人员到工作场所逗留者;

4)未经许可,在管理区域私自张贴任何物品,或擅自更改、撕毁、窃取公司/服务中心张贴的物品者;

5)发表虚假或诽谤他人的言论,影响公司/客户的声誉者;

6)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私配办公/管理区域内任何锁匙者;

7)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为客户提供私人服务及收受利益者;

8)私自收受住户/客户所给的财物而不上交者;

9)违反工作规程并造成一定后果者;

10)擅自进入未经许可、不准入内等类似警示区域者;

11)公开顶撞上司或消极怠工者;

12)工作态度恶劣,粗暴对待同事者;

13)蓄意违反上司发出的合理工作指令、拒绝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者;

14)未经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带出或企图带出任何财物并拒不接受检查者;

15)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存放私人物品在管理区域者;

16)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在管理区域内举办作任何形式的募捐或其他活动者。

17)因工作效率欠佳,不能依时完成上司交办的工作任务。且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

3.6.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公司将给予即时开除处分而不作任何补偿:

1)获最后警告处分生效期间再有违反任何规定者;

2)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达十二次者;

3)一个月内旷工达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五天者;

4)侮辱、谩骂同事或客户,或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者;

5)恶意恐吓或用武力危害其他人员人身安全者;

6)蓄意破坏、盗窃、恶意占有公共财物或他人财产者;

7)行贿受贿,或索要敲诈他人财物者;

8)以权谋私、监守自盗,贪污、挪用钱款,损害公司、住户(客户)或他人利益者;

9)做出不道德、猥琐或下流行为者;

10)滋事寻衅,挑拨、教唆、煽动或参与打架事件的;

11)拒绝接受并纠合他人拒绝接受上司合理的工作指令者;

12)蓄意违反或疏忽执行上司发出的合理及合法指令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3)无充分理由拒绝执行上级安排的岗位调动者;

14)有偷盗行为查证属实者;

15)吸食毒品者;

16)参与或聚众参与赌博者;

17)做出欺骗或不忠实的行为,造成公司或他人损失(害)并造成恶劣影响者;

18)伪造文件,提供虚假资料者;

19)携带、收藏、贩卖或传播违禁物品,如武器、爆炸品、毒品、易燃品或淫亵物品经查证属实者;

20)当值时饮酒或在其他麻醉品影响下当值经查证属实者;

21)未经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利用职务之便在管理区域范围内贩卖或向任何人仕兜售私人物品者;

22)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工作区域财物损失达_______元以上者;

23)盗取或复制公司/服务中心机密资料,或出于个人目的有意泄露住户/客户私人资料且造成严重后果者;

24)严重违反安全规定且造成后果者;

25)做出任何损害公司/服务中心声誉、利益之行为,且情节严重者;

26)诬告或造谣中伤他人且产生严重后果者;

27)明知其他员工犯有应予以开除之行为而不劝阻且拒不检举者;

28)在社会上做出严重损害国家、公司、管理区域声誉及利益之行为者;

2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30)触犯国家或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4申诉程序

4.1获奖励或受处罚时,若认为奖罚与事实不符,可在奖罚报告发出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行政人事部门申诉,公司接到申诉材料后,于三个工作日内召集有关人员查

证、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示即视为公司最后的裁定。

4.2当警告书出现当值主管/主任、领班和一名见证人签名,即使该违纪员工拒签,也作生效。

4.3行政人事部将拒签的处罚意见书贴出通告栏内,员工可在三天内向公司申诉,若超过申诉期,视做放弃申诉,三天后该处罚意见书视作生效。

5修订及补充

5.1公司有权

根据经营理念和管理发展方向及工作之需要,随时修改上述制度内容。

第11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员工安全行为激励机制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公司财产,为公司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全年无死亡事故,年重大伤亡事故率小于1‰;

2、责任落实到个人,各部门、各类工种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

3、新员工、调换岗位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4、员工能自觉遵守公司安全作业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记录次数达标的,无发生违章操作和违章作业记录的;

6、对外包队人员的考核,实行公司统一标准,另外记录在册;

7、其他事项参考公司安全生产考评。

二、奖励

1、全年无人身死亡事故,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可给予600元以上的奖励。

2、发生重大事故, 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 使矿井转危为安或发生事故后, 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著贡献的人员,酌情可给予8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3、在推行安全、预防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病, 改善劳动条件和企业安全方面有创新或改进技术工艺, 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纠正违章, 制止冒险作业,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个人, 经公司领导批准给予300元至500元的奖励。

4、凡用于安全、消防的各项奖励金额, 应专款专用, 根据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或贡献大小, 分别给予奖励, 不得平均发放。

5、举报私藏、私拿雷管、炸药者,经查实,给予举报者20000元奖励,并保密;举报私拿工具、电缆、钢材及各种生产物资者,经查实,给予举报者相关物资的20倍奖励。

6、凡被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 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7、年终总结时,集体违章作业、违章操作记录达到“年终奖”评定标准的,给予1000元至2000元奖励。

三、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安全队长汇总材料上报部长,经安全生产部领导小组讨论,经审核后汇报公司。

2、先进部门、科室由安全生产部提出意见,交公司领导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3、对1、有关人员和班组的奖励,有安全生产部提出,经上级审查,报公司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四、惩罚

1、乘罐笼上下井人数满载为6人/罐,超载的,处以50元/人的罚款;

2、滋事打斗,无其他影响的,当事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导致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3、无故脱岗者,无其他影响的,处以40元/次;引发安全事故的,扣除当月浮动工资;

4、酗酒上班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造成公司损失的,赔偿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5、班组安全员工作失职,如查邦问顶不到位、支护不到位等,

第一次予以扣除一半当月浮动工资,再次发现全部扣除;

6、安全设施、安全警戒的使用和设置不到位,处以200元罚款;

7、设备因维护不到位、维修延迟等耽误安全生产的,给予机修科当班人员100元至300元罚款;机电矿长负失职连带责任,记录于绩效考评表;

8、对上等级事故隐瞒不报的责任事故者,对无故拖延事故报告的领导,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

9、安全管理层违章指挥、指挥失误的,当事人写书面检讨,记录于绩效考评表。

五、惩罚程序

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财财会负责人核准后执行。

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员工安全行为激励机制

为提升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基础管理水平、提升经济效益,形成公平、竞争、高效、良性发展的企业文化,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并划拨专项激励基金,该基金由公司支配,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激励基金以公司每月获得绩效奖励基金作为主要来源,每月因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款项(除因工伤管理处罚外)也纳入该基金。

我公司几种激励方式的实施如下:

一、表现突出奖

1、奖励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获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奖励标准:

①本月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集体或个人;

②某项工作的完成给公司带来巨大效益的集体或个人;

③某项合理化、可行性建议对公司效益具有明显促进作用的集体或个人;

④执行临时性任务完成效果突出的集体或个人;

⑤其他可以考虑情况。

3、奖励办法:发放周期和发放对象按实际奖励需要确定,由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公司各部门领导决定实施过程,并决定是否公开奖励对象和是否公开奖励金额。

二、优秀集体奖

1、获奖范围:作业区所有班组、生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团队)、后勤部门(管理人员团队),年终总结时评定优秀集体。

2、评定标准:

①本班组(团队)本年度工作绩效突出且稳定;

②本班组(团队)本年度生产效率、质量有明显提升或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③本班组(团队)本年度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的记录符合公司绩效考评标准;

3、评定和奖励优秀集体每月统计一次,安全生产部领导直接评选,并汇报公司领导小组。在年度总结会上就本年度获得优秀集体称号的团队名单,给予团队1000元至2000元的奖励。

三、教育培训福利

公司鼓励所有员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技术技能。公司给予一定的激励性资助,具体实施如下:

1、资助范围:全体员工

2、资助方法:

①公司根据员工需要,不定期免费为员工举行知识、技能、技术等培训;培训期间领取补助,计入工资表;

②公司派送员工参加技能培训或知识学习的,在这期间的经费由公司报销;

③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岗位需要和自身知识提升需要参加相关技能证书考试的,凡考试前提出申请,并通过考试获得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技能证书,经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后,凭发票给予报销报名考试费和期间的正常消费费用。

3、该项费用由公司福利费支出,不计入公司激励基金。

济南沃泰耐火材料公司

第12篇 s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丽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半年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职级。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4、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第二节违纪过失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

第13篇 员工奖惩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店长进行审核;

3、总经理或店长批准。

第三节: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_____元:

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营业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4、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5、当班期间未佩带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门示未化淡妆者;

6、礼仪、称呼不规范者(包括对主管、摄影师、化妆师、设计师的称呼);

7、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漏填者;

8、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11、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如电脑等;

1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______元:

1、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2、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3、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4、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5、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6、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7、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者;

8、上班时间洗头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_______元:

1、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2、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4、在顾客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5、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7、出席各种会议或者工作,代他人签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________元:

1、与顾客或员工发生斗欧吵架事件者,由部门主管根据情节作出处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私拉电源影响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业者。

第十三条、有以下行为者,做记过或开除处分:

1、利用私人对公司不满,煽动员工情绪制造事端者;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职务调动者;

3、在外散布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风险提示: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4、泄露公司营业机密,如效益,拍照对数,促销计划与发展营运计划严重者。

第十四条、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节严重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偷取公司产品与顾客产生交易者;

2、盗取、偷窍顾客、同事、公司财物者;

3、盗取、泄露公司内部高级文件、机密者。

第四节: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须有部门主管批准签字,每月不能超过两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统一交予会计。

第十六条、忘打卡每人次处于二元处罚,以每一次递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记打卡二元,无次忘记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分钟三元扣罚,每月迟到超过五次在原有处罚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条、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考勤工作由会计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

第二十条、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在发工资前应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第二十一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前前台领取统一公文,正确填写,报有关主管签字后,然后在急时送回前台。

1、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岗位;

2、如因突发事件不能到岗者,须立即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主管说明原由,由部门主管当日下班前补办手续上交人事部;

3、员工因病(事)请假,公司不发当日工资。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岗位每日上班时间钟头数,按比例扣发当日部份工资,并扣除当月满勤奖金;

4、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主管)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5、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6、员工请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到时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7、如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进行申请;如有突发事可以在8点之前打电话。8点之后无效;

8、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9、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10、因某些原因想辞职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签字时间往后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辞职。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14篇 人力资源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人力资源顾问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

一、奖励原则:

通过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以鼓励员工正确的行为,形成良性循环。公司每年评选各类优秀部门、优秀职工等优秀团队和个人,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希望您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其中的获奖者。

二、对于下列表现,公司将给予奖励:

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业务推进做出重大贡献者,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2、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改善服务、提高安全、开源节流及改善员工关系和公共关系提出的书面建议被采纳并有实际成效者。

4、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工作提出正确意见或建议,维护公司利益事迹突出者。

5、对弄虚作假、违法乱纪行为敢于揭露,事迹突出者。

6、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7、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8、对在对客户服务中表现突出,受到客人赞誉,给公司赢得荣誉者突发事件、重大客户投诉妥善处理者。

9、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强烈敬业精神者。

10、在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勤奋苦干、自觉奉献、业绩显著者。

11、超额完成个人业务、公司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12、在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中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者。

13、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14、在公司服务达到三年以上、历年考核合格者。

15、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三、主要奖励项目:

1、个人奖:最佳员工奖、专业成就奖和特殊贡献奖。

最佳员工奖、专业成就奖和特殊贡献奖是由总裁签发表彰令,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的奖项。

a、最佳员工奖:由公司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秀员工,其中最佳员工金奖1名,最佳员工银奖2名,最佳员工铜奖3名。

b、年度专业成就奖:以专业为导向,评估个人或团体在其领域内的成就,公司每个达标专业体系各一名。

c、特殊贡献奖:特殊贡献奖指员工通过努力,在某一方面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使企业明显获利或减轻损失。

2、组织奖:每年度评选优秀部门奖、优秀团队奖。

3、临时的实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随时给予的奖励。

四、奖励方式:

通报表扬、表彰、职位晋升、现金奖励、物质奖励、奖励性假期、奖励性境内外旅游、参加外部培训等。依据员工所做出贡献的程度,上述奖励方式可以并行执行。

五、惩罚:

1、__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是规范的现代企业,纪律是现代企业管理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保障因素。出于对公司和员工共同目标和利益的需要,保障管理制度能合理、合法的有效实施,公司与职工代表共同制定对于违反本手册所列条款的行为给予处罚的办法。

2、惩罚方式包括经济处罚、辞退。

3、本手册中所列各项条款,除了违反带有严禁、必须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字样的条款外,均属于一般性过错行为,对于一般性过错行为,公司根据所犯过错程度给予绩效扣减1分/次以上的处罚。

4、对于一般性过错行为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内部下发惩罚通知,由过错人确认惩罚事实,签字确认。

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范畴:

a、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2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b、蓄意损坏、损毁公司及员工个人资产、财产或各种设备、设施(同时按价值全额赔偿。

c、故意泄露公司机密、侵占公司财产、私自挪用公款、利用工作之便或公司名誉谋取私利。

d、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以任何形式参与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组织的经营活动,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e、故意损坏、撕毁公司公开、张贴及发送的各种通告、通知及其它文件。

f、煽动、鼓动员工罢工、怠工,挑拨是非、闹事。

g、不服从管理,态度、行为恶劣;打骂、纠缠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影响、扰乱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h、发生责任事故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包括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的)。

i、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蓄意获取不当利益者。

j、员工被查实向公司提供的其个人信息是虚假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k、驾驶员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驾驶员原因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伤)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3000元以上的。

l、不服从部门领导及公司的工作调遣及工作安排。

m、月累计旷工3天或连续累计旷工15天、年累计旷工30天、迟到早退月度累计达6次(含)以上或年度累计达60次(含)以上。

n、擅自带领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者。

o、议论打听他人的工资、奖金或其它福利待遇者。

p、泄露公司机密,遗失公司钥匙、票据等重要物品者。

q、对客户有失礼行为,受到客户投诉,造成不良后果者。

r、违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事故隐患者,或知有隐患不汇报者。

s、明知公司财物受损或丢失,不管不问不汇报者。

t、工作时间睡觉者、不按规定时间就餐、开会迟到、培训旷课二次以上者。

u、触犯国家法律,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者。

v、三次(含)以上的一般性过错行为即视为一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

w、本手册所列各项条款,凡属违反带有严禁和必须字样的条款,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

_、严重违反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凡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造成恶劣影响和经济损失的,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5篇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为了让员工有自我约束的意识,并且能增强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对于不良的工作作风给予警告和处罚等,都要制定相关的奖惩管理制度,以下是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拉帮结派、聚众斗殴、煽动谣言、罢工误产、打架盗窃等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8)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9)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16篇 餐饮员工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餐饮企业激励员工绩效考核奖惩制度一、绩效考核规定: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二、奖罚程序与权限:1、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3、奖罚权限: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3)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注: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三、奖励制度细则:(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9)其它具体情况;(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三)其它奖励: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4)

第17篇 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公司对任何一个员工都是奖罚分明的,这样才能很好的管理员工,让员工管理做得最好,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请阅读下文,仅供参阅。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内赌博;

21.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酒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酒店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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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 餐厅员工奖惩制度

餐厅员工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会馆员工素质,规范工作行为,激励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员工过生日时,会馆为其赠送礼品。

2、业务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3、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会馆的利益出发,为会馆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会馆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惩罚20元。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3、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会馆参观。

6、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7、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8、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二)违反以下条款按次惩罚50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的。

2、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4、下班后无故在会馆逗留。

5、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6、在更衣柜内存放会馆物品、食物或饮料。

7、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会馆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8、拒绝会馆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的检查。

9、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10、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11、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第19篇 z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为保证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实行奖勤罚懒的用人机机制,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奖励种类

(1) 颁发奖状

(2)通报表扬

(3)物质奖励

(4)晋升工资或晋级

(5)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1) 对改进公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用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用户表扬者。

(3)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节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在各类报纸、杂志或学术研讨会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6)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绩者。

(7)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8)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10)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处分

甲类过失,有不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按公司规定佩戴员工证

(4)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5)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

(7)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过3分钟

(8)在当值岗位上吸烟

(9)丢失公司财物

(10)私自使用公司长途电话

(11)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12)工作时间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

(15)一月内无故迟到、早退2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

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委托他人或代人打钟卡

(2)当班时间睡觉

(3)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一周达3次)

(4)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

(5)在大厦内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6)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大厦内房间钥匙

(7)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机密资料

(9)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10)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1)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12)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丙类过失,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用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各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一年累计被用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n

bsp; (6)偷窃公司或用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损失

(9)连续旷工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

(11)私自在外兼职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国家法律及治安条例处罚

(13)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三)处罚种类及执行方法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主管签字并报人事部审核备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并扣除当月浮动工资的20%

(3)最后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给予最后书面警告处分,扣当月浮动工资的20%并下调工资一级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给予书面警告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罚款外分

(5)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6)经公司领导批准,人事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签发“警告通知书”。

(四)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事实,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书》,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事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事部经理审批。

(3)主任级以上员工(含主任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五)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一年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六)申诉

第20篇 商业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管理

3.1 奖励

3.1.1目的在于激励员工、促进良好企业文化的形成。员工所得奖励将记入个人档案,公司在任用与提升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奖励类型分三类,包括通报表扬、贡献奖及杰出贡献奖。

3.1.2奖励条款

3.1.2.1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为广大员工称道者;

3.领导有方,主管业务工作成效显着者;

4.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并获奖者;

6.举报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各种违纪行为者;

7.良好履行本职工作,受到客户的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3.1.2.2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贡献奖,通报全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元 -1000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万元 - 10万元之间的;

2.节约费用开支或利用废料达1万元以上者;

3.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积极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4.完成公司重要专项任务、做出突出贡献被公司有关部门认定者;

5.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卓越效果者;

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7.全年累计获“通报表扬”三次者;

8.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1.2.3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杰出贡献奖,通报全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0元 - 10000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卓越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上的;

2.遇有重大灾变或意外事故,承担巨大风险,极力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3.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2惩处

3.2.1目的在于改正错误而非处罚,高标准的纪律要求对于公司管理尤为重要,通过订立处罚条例,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公司规定的工作纪律要求。处罚类型分四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赔偿。

3.2.2 惩处条款

3.2.2.1 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忘记打卡3次(含)或旷工1 天的;

2.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打考勤卡的;

3.工作态度不认真、不配合、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不按时完成工作的;

4.不按照公司工作程序办事的、或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主观操作过失,导致工作出现错误,但未造成管理或经济后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会议的;

6.工作时间内聚众聊天、喧哗、或擅离工作岗位、无故串岗的;

7.工作时间内与同事、其他人无理争吵,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8.衣冠不整、仪表不雅、语言粗俗及其他影响公司面貌的;

9.故意损坏公物或污损工作生活环境的;

10.利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的,或擅自操作不属自己管理使用的设备、仪器的;

11.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上司文件或员工个人资料的;

12.利用公司网络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聊天或玩电子游戏的;

13.其它应给予书面警告的情形。

3.2.2.2 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1.一年内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3天(含)的;

2.未经批准擅自调休、补休的,虚报加班或捏造事实骗取休假的;

3.不按公司规定履行应承担工作职能的,不接受公司(部门)领导的合理指示或工作安排,导致工作出现大的过失,但未造成管理或经济严重后果的;

4.工作时间睡觉、喝酒的;

5.从事兼职的或下班时间兼职给公司造成影响的;

6.擅自在公司张贴告示或涂改公司告示内容的;

7.工作时间与客户争吵或有意刁难怠慢客户的,或因服务恶劣造成客户投诉的;

8.疏忽或故意造成公司财产不必要的浪费或损失的;

9.擅自配备公司内部钥匙的、拾遗不报纳为己有的,丢失公

10.司文件或物品不上报的;

11.利用公司网络下载、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络信息,影响公司网络运行的;

12.书面警告记录2次(含)以上的;

13.其它应给予通报批评的情形。

3.2.2.3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公司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有权不受通知期限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1.一年内连续旷工3天(含)或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含)的;

2.因个人失职、故意拒绝执行指派工作任务或违反公司操作规程对管理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3.煽动其他员工偷工怠懈,干扰公司正常运作或无故擅离工作岗位,影响工作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

4.发现危害公司利益重大事件(如工程陷患、火灾隐患、盗窃行为等)而不作为的;

5.提供虚假个人资料、涂改单据、文件,虚报虚领公款公物及其他对公司有任何蓄意欺骗及严重不诚实行为的;

6.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为谋取私利非法获取公司资源、从事同行兼职工作或介绍客户给公司竞争单位的;

7.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向他人行贿的;

8.在公司内殴打他人、互相斗殴或挑唆他人打架、或鼓动、组织参与赌博的;

9.遗失重要公文(物品)不上报、泄露公司机密或者未经批准复印公司机密文件的;

10.故意损毁、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11.对同事进行性骚扰或恐吓、威胁、交帮结派或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其他流氓活动的;

12.服务态度恶劣,对客户粗暴无礼造成客户严重投诉或对客户人身造成伤害的;

13.利用公司网络或其他方式传播_、有害、黄色信息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员工声誉信息的、危害公司网络运行安全的;

14.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公司的;

15.受到法律刑事处罚的;

16.通报批评2次(含)以上的。

17.其它应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3.2.2.4 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公司明确提出需要赔偿的,责任人除按本制度相关条款接受惩戒外,还应按以下规定赔偿集团经济损失,保留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1.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责任人承担赔偿额度为经济损失的80--100%;

2.经济损失在500元至2000元的,责任人承担赔偿额度为经济损失的70--90%;

3.经济损失在2000元至5000元的,责任人承担赔偿额度为经济损失的60--80%;

4.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责任人承担赔偿额度为经济损失的50--70%。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汇编-范本6(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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