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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教育培训制度汇编(1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员工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的生命力在于其人才,而人才的成长离不开系统的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企业管理者,我们深知培训制度的重要性,它不仅是提升员工技能的手段,更是塑造企业文化、激发团队潜力的关键。

内容是什么

我们的员工教育培训制度主要包括三个层面:入职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和持续发展培训。入职培训旨在帮助新员工快速融入团队,理解公司文化;专业技能培训则针对岗位需求,提升员工的专业素养;持续发展培训关注员工的个人成长,为他们的职业生涯规划提供指导。

规章制度

1. 入职培训:所有新员工必须参加为期一周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历史、政策法规、岗位职责等。

2. 技能培训:各部门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每年至少两次,确保员工掌握最新技术和知识。

3. 发展培训:鼓励员工参与内部或外部的进修课程,公司会根据情况提供部分资助。

管理规定

1. 培训计划的制定需结合业务需求和个人发展目标,由人力资源部与部门主管共同商定。

2. 员工参与培训的情况将纳入绩效考核,未完成培训任务可能影响年度评估。

3. 培训效果将以实际工作表现作为主要评价标准,确保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我们的教育培训制度旨在打造一支高效、专业且有活力的团队。通过科学的培训,我们期待每位员工都能找到自己的价值,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在此过程中,我们会不断调整和完善制度,以适应日新月异的市场环境和员工需求。

员工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第1篇 员工教育培训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以提高员工素质,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教育培训体系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新员工岗前统一教育培训;

2.员工在岗教育培训。

二、岗前培训

第三条 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应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培训结果将作为今后定职定级的参考。

第四条 岗前培训的目的:

1.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目标、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尽早融合到员工队伍中去,顺利开始其职业生涯。

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岗位职责创造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个人收人的条件。

第五条 岗前培训的内容:

1.讲解公司历史、现状、经营范围、特色和奋斗目标;

2.讲解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介绍各部门人员;

3.讲解各项办公流程,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4.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5.解答疑问;

6.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及工作意向。

第六条 专业技术性要求较强的岗位,由部门经理根据需要另行组织岗前专业培训。培训计划及结果报行政部备案。

三、在岗培训

第七条 在岗培训的目的:

1.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各项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为工作轮换和横向调整以及日后的晋升创造条件;

2.减少工作中失误、工伤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3.减少员工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

第2篇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为确保安全经营,增强本公司职工安全知识,各科室要结合公司中心工作,多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经营教育工作。

2.凡新入公司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级、科室级的安全经营管理教育后方可上岗。

3.转岗职工、重新上岗职工的安全教育由科室负责人完成。

4.对培训人员要作好教育记录,保证教育内容和时间符合规定。有条件的情况下,可派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安全培训班。

5.凡发生工伤事故或其他小型事故,安全保卫部门要依据事故原因加强对职工进行教育。

6.各科室教育培训的重点应在于实际操作技术、技能的培训,对烟花爆竹产品的性质和质量指标进行全面的了解,不断提高水平。

第3篇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 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 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 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

第五章 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 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如果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但不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后,安全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十四条 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安全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机电、提运安全知识,掘进安全生产知识,采煤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条 员工改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第十六条 对考试合格人员予以每天50元的学习补助,不考试不及格不参加人员不予发放学习补助。

第六章 三违人员培训

第十七条 我矿“三违”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以安全科开具的上岗通知书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接到上岗通知书的情况下安排“三违”人员上岗,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第十八条 “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以安全科书面通知为准,培训期间按正常上班时间在安全科教室内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培训时间按请假的天数延后,无故不请假离矿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 培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音西煤业“三违”界定标准、矿规、矿纪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三违”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三违”人员学习期间,不予以任何补助。

培训要求

1)矿所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2)全矿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用人原则,新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

4)各单位要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应知应会”、“危险预知”“反三违 树正气”等,重视调度会学习及现场提问。

5)各单位培训管理员必须积极开展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分类存档,建立培训档案。

6)各单位要每月展开一次全员培训,并对根据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档,并上报安全科。

(一)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

(二)安全科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第二十六条 培训经费提取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七条 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出发,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专门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

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认真听讲并记笔记。

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实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内培一律采用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

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考评要根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

1、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现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进一步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计划提供制定的依据。

2、调查方式采取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

参加人员为:

(1)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

(2)参加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

3、调查座谈内容:

(1)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衔接;

(2)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

4、被调查单位应认真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人事科。

(四)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

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估。

3、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矿安全科制定,由矿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员工日常教育培训制度

1. 总则

为使员工的成长与公司的发展相结合,公司通过教育培训,培养员工创新知识、团队协作精神,发挥人才潜质,实现员工自我价值和企业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2. 组织机构

由公司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组成公司员工教育委员会,公司各业务系统和项目经理部(分公司)成立教育领导小组。

3. 工作权责划分

1) 教育培训部

(1) 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

(2) 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 制定及修改培训制度。

(4) 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实施成果及改善对策呈报。

(5) 共同性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6) 培训计划的审议。

(7) 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追踪、考核。

(8) 外聘讲师对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进行教育培训,每季举办一次。

(9) 全公司派外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10) 派外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11) 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研拟与执行。

(12) 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2) 各部门

(1) 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2) 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3) 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4) 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5) 受训员训练结束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训练成果。

4. 培训计划的制定、审批

(1) 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分公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下年度培训需求计划,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2)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各职能部门、专业分公司提供的培训需求计划,组织编制公司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经公司职工教育委员会讨论批准,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以正式文件下发。

(3) 培训中心依照公司年底教育、培训计划和实际需求,编制月、季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 未纳入公司培训计划的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培训。

5. 培训的实施

(1) 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员工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训练之全盘事宜,如训练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

(2) 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教育培训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

(3) 各项培训结束时,应举行测验,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验题目分三至四种,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

(4) 各项在职训练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教育培训部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席状况。

(5) 受训人员应准水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6) 教育培训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训练课程实施成果,并将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7) 各项培训的测验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出席者,一律以零分处理。

(8) 培训测验成绩及成果报告,列入考核及升迁之参考。

6. 培训成果的呈报

(1) 每项(期)培训办理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记录于《在职培训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力资源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培训资料。

(2) 主办单位应于每项(期)培训结束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送教育培训部门,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

(3) 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管部门应填写《员工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核签后凭此予以支付。

(4) 各部对所属人员应设定《从业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5) 每3个月,各部门应填写《员工培训实施结果报告》呈教育培训部,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培训实施状况。

7. 培训考核与评价

(1) 公司的各类培训要按计划进行,并达到培训目的。

(2) 公司集中办班的培训,组织者要建立考勤记录,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进行培训效果的考核或写出办班小结。

(3) 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每半年对各职能部门、专业分公司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培训情况检查表》。对培训效果采取合格率百分比的方法进行统计,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

8. 记录

(1) 公司各业务系统负责编制本系统业务人员名册,并填写《岗位证书情况登记表》,保存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本部门组织的培训记录、考核记录。

(2) 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劳资员负责编制本单位的人员名册,填写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情况登记表》、操作人员《特殊工种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关键岗位人员在备注中注明;保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培训记录。

(3) 公司培训中心负责填写、保存内部办班及外送培训的相关记录。

9. 附则

(1) 各项培训的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如距离下班时间一个半小时以上,或上下午均排有培训时,应由主办部门负责申报提供学员膳食,学员不得另报支加班费。

(2) 从业人员之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

(3) 本制度呈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5篇 z高层大厦物业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高层大厦物业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结合深圳__中心为超高层建筑的特点,特制订如下《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1.深圳__中心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意识培训教育,内容包括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危害及预防等消防知识;员工考核合格,方能入职。

2.特种工种员工聘用通常要求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等级证》等,方可聘用,否则在入职之后未能取得有关证件不得上岗。

3.员工上岗后消防知识培训,由公司安全主任统一计划,安排教程,交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进行培训,使所有员工必须达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疏散、会逃生;并进行年度消防培训考核。

4.义务消防队培训、演练长年开展,分阶段进行考核,均由安全主任全面负责。

5.公司各种形式的消防培训,员工除休年假者外,不得以任何原因请假缺席;否则,按旷工论处。

6.消防知识考核成绩,作为员工年度工作评估的一部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6篇 公司企业员工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教育培训体系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新员工岗前统一教育培训;

2.员工在岗教育培训。

二、岗前培训

第三条 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应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培训结果将作为今后定职定级的参考。

第四条 岗前培训的目的:

1.使新员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目标、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尽早融合到员工队伍中去,顺利开始其职业生涯;

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岗位职责,创造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个人收入的条件;

第五条 岗前培训的内容:

1.讲解公司历史、现状、经营范围、特色和奋斗目标;

2.讲解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介绍各部门人员;

3.讲解各项办公流程,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4.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5.解答疑问;

6.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及工作意向。

第六条 专业技术性要求较强的岗位,由部门经理根据需要另行组织岗前专业培训。培训计划及结果报行政部备案。

三、在岗培训

第七条 在岗培训的目的:

1.提高、完善和充产员工各项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为工作轮换和横向调整以及日后的晋升创造条件;

2.减少工作中失误、工伤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3.减少员工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

四、附则

第八条 本条例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__年11月22日起实施。

第7篇 对员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 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 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 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 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 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 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 新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 电工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1) 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项目、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 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 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 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 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 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 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 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 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 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 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2)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3) 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 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2) 节假日前后;

3) 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 工作对象改变;

5) 工种变换;

6) 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 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4) 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人规范化。

4.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 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建筑施工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因此,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

(2) 检查新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现在临时劳务工多,发生伤亡事故主要的多在临时劳务工之中,因此在三级安全教育上应把临时劳务工作为新工人对待。新工人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要检查项目部、班组对新入工人的三级教育考核记录。

第8篇 员工教育培训制度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以提高员工素质,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教育培训体系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新员工岗前统一教育培训;

2.员工在岗教育培训。

二、岗前培训

第三条 新录用员工报到后应接受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岗前培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加。培训结果将作为今后定职定级的参考。

第四条 岗前培训的目的:

1.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目标、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尽早融合到员工队伍中去,顺利开始其职业生涯。

2.使新员工尽早掌握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达到工作质量标准,完成岗位职责创造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个人收人的条件。

第五条 岗前培训的内容:

1.讲解公司历史、现状、经营范围、特色和奋斗目标;

2.讲解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介绍各部门人员;

3.讲解各项办公流程,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

4.介绍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辅导使用办公设备;

5.解答疑问;

6.组织撰写心得体会及工作意向。

第六条 专业技术性要求较强的岗位,由部门经理根据需要另行组织岗前专业培训。培训计划及结果报行政部备案。

三、在岗培训

第七条 在岗培训的目的:

1.提高、完善和充实员工各项技能,使其具备多方面的才干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为工作轮换和横向调整以及日后的晋升创造条件;

2.减少工作中失误、工伤事故和灾害的发生,降低失误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3.减少员工工作中的消耗和浪费,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合作精神,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

第9篇 p矿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 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 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 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

第五章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 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如果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但不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后,安全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十四条 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安全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机电、提运安全知识,掘进安全生产知识,采煤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条 员工改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第十六条 对考试合格人员予以每天50元的学习补助,不考试不及格不参加人员不予发放学习补助。

第六章三违人员培训

第十七条 我矿“三违”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以安全科开具的上岗通知书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接到上岗通知书的情况下安排“三违”人员上岗,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第十八条 “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以安全科书面通知为准,培训期间按正常上班时间在安全科教室内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培训时间按请假的天数延后,无故不请假离矿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 培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音西煤业“三违”界定标准、矿规、矿纪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三违”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三违”人员学习期间,不予以任何补助。

培训要求

1)矿所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2)全矿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用人原则,新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

4)各单位要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应知应会”、“危险预知”“反三违 树正气”等,重视调度会学习及现场提问。

5)各单位培训管理员必须积极开展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分类存档,建立培训档案。

6)各单位要每月展开一次全员培训,并对根据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档,并上报安全科。

(一)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

(二)安全科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第二十六条 培训经费提取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七条 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出发,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专门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

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认真听讲并记笔记。

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实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内培一律采用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

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考评要根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

1、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现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进一步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计划提供制定的依据。

2、调查方式采取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

参加人员为:

(1)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

(2)参加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

3、调查座谈内容:

(1)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衔接;

(2)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

4、被调查单位应认真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人事科。

(四)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

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估。

3、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矿安全科制定,由矿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高层大厦物业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高层大厦物业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为了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并结合深圳中心为超高层建筑的特点,特制订如下《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1. 深圳中心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意识培训教育,内容包括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危害及预防等消防知识;

员工考核合格,方能入职。

2. 特种工种员工聘用通常要求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等级证》等,方可聘用,否则在入职之后未能取得有关证件不得上岗。

3. 员工上岗后消防知识培训,由公司安全主任统一计划,安排教程,交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进行培训,使所有员工必须达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疏散、会逃生;

并进行年度消防培训考核。

4. 义务消防队培训、演练长年开展,分阶段进行考核,均由安全主任全面负责。

5.公司各种形式的消防培训,员工除休年假者外,不得以任何原因请假缺席;

否则,按旷工论处。

6. 消防知识考核成绩,作为员工年度工作评估的一部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11篇 新进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目的:

为完善我司于安全生产的培训工作,特定以下《三级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对新员工进行有系统的培训。

适用范围:

所有新入职、调职、特殊工种、调岗、复工(工伤及休假超过二个月以上)人员。

具体内容:

1.新入职员工都必须接受不少于二天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试用。

2.每个新进员工都须填写《职工三级培训》卡。

3.第一天上午《厂级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及安全主任负责。讲解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国家安全制度。

4.第一天下午《车间教育》到车间进行实习,并详细讲解各车间的规章、制度、危险区域及设备。

5.第二天全天《班组教育》上岗实习,并由班组长进行安全教育及跟进。

6.第三天上岗前考核。时间为上午8:00-9:00。合格者方可正式上班。

7.考核不合格者,需于三天后重考。再不合格者开除出厂。

8.在培训期间工资为每天$20,如考核不合格者将不获发放培训期间的工资。

厂级教育:

人力资源部及安全主任负责进行。

1.讲解《力高公司》的架构,考勤制度、新金发放、假期、处罚、辞职等等问题。

2.讲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使用劳动保护的意义、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厂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3.介绍《力高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企业发展史(含企业安全生产发展史)、企业设备分布情况(着重介绍特种设备的性能、作用、分布和注意事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介绍一般安全生产防护知识和电气、机械方面安全知识。

4.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及成员,企业的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等。

5.介绍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企业和同行业常见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讲解(着重讨论对案例的预防),阐明伤亡事故的原因及事故处理程序等。

6.提出希望和要求(如要求受教育人员要按企业管理制度积极工作)。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要思想,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努力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常参加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事故分析活动和安全检查活动。要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违章作业,不随便出入危险区域及要害部位,注意劳逸结合,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等等。

车间教育:

各车间有不同的生产特点和不同要害部位、危险区域和设备。因此,在进行车间安全教育时,应根据各车间的特殊性详加讲解。由车间主任及安全主任负责。

1.重点介绍本车间生产特点、性质。如车间的生产方式及工艺流程,车间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及活动情况。

2.车间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车间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岗位情况。

3.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要求及注意事项,事故多发部位、原因及相应的特殊规定和安全要求。车间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车间安全生产于的经验与问题等。

4.根据车间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5.介绍消防安全知识、走火通道。

班组:

班组是企业生产最《前线》,生产活动是以班组为基础。由于操作人员活动在班组,机器设备在班组,事故常常也发生在班组。因此,班组安全教育非常重要。由班组长负责。

1.介绍本班组生产概况、特点、范围、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重点介绍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用一些典型事故实例去剖析讲解。

2.讲解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讲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使学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等;介绍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及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

4.教育学员发现了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人员,并学会如何紧急处理险情。

5.讲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保管方法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6.实际安全操作示范,重点讲解安全操作要领,边示范,边讲解,说明注意事项,并讲述哪些操作是危险的、是违反操作规程的,使学员懂得违章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调岗人员:

调换新工作岗位,主要指职工在车间内或厂内换工种,或调换到与原工作岗位操作方法有差异的岗位,以及短期参加劳动的干部等,这些人员应由接收单位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教育内容可参照“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确定,一般只需进行车间、班组二级安全教育。但调作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复工人员:

工伤后的复工安全教育。首先要针对已发生的事故作全面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并指出预防对策,进而对复工者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及预防措施和安全对策教育等,引导其端正思想认识,正确吸取教训,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上的失误,增强预防事故的信心。

休假后复工安全教育。职工因休假(节、婚、丧或产、病假等)而造成情绪波动,身体疲乏,精神分散,复工后容易因意志失控或者心境不定而产生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要针对休假的类别,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即针对不同的心理特点,结合复工者的具体情况消除其思想上的余波。如重温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机器设备的性能,进行实际操作练习等。

第12篇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整理版

第一条:为建设适应_______发展的高素质职工队伍,规范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劳资组关于职工培训的相关规定及相关政策,结合运输生产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职工教育培训是指_______根据生产需要,对从事______工作的在岗职工进行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安全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总的目标是:围绕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提高______行业服务质量的需要,通过构建管理规范、功能完善、手段先进、内外结合、讲练结合的职工教育培训体系,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活动,逐步使_____岗位从业人员成为以高级工为主体、技师为带头人的道德高尚、纪律严明、技能过硬的一流技能人才。

第四条: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与安全生产相结合;坚持适应_____生产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坚持突出岗位技能,体现实际、实用、实效。

第五条:技能培训内容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二部分组成。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的主要内容以_____技能鉴定初、中、高级工题库规定的要求为主,增加与本岗位实际设备有关的知识、《交通安全法》以及厂矿下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非正常情况下作业的有关内容。

第六条:培训时间:所有参与培训的职工,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_____课时/每年,初期以理论为主理论与实践的培训时间按3:1的比例分配,待题库内容基本掌握后再以实践为主。

第七条:学员培训管理原则:职工在培训期间,必须认真服从培训单位的各项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职工在培训期间,培训单位依据本管理制度对学员进行考核,并负责对本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13篇 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五

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

1安全教育的分类

1.1入公司前教育。

1.2日常教育。

1.3特殊安全教育。

2入公司前安全教育

2.1入公司前安全教育的种类包括: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b、企业的性质、生产特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c、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知识;d、典型事故与应吸取的教训。e、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f、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等;g、安全设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及个人保管的消防用品性能及使用方法;h、本单位曾发生的事故应吸取的教训。

3日常教育

3.1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

日常安全教育的特点:不分时间、不论场合、不拘形式,经常地、反复地对职工进行广泛、深入、系统的安全教育。

3.2安全活动日的要求。

3.2.1以部门为单位,每星期进行一次安全日活动,可采取多种形式,每次活动不少于50分钟。

3.2.2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领导、有记录,不能随意不参加活动。

3.3安全活动日的内容。

3.3.1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简报、规程、企业有关安全规定。

3.3.2学习安全技术知识。

3.3.3开展岗位练兵,组织种类安全表演赛。

3.3.4检查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3.5讨论分析典型事故,吸取事故教训,结合本岗位工作,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3.3.6举行安全技术讲座、交流。

4特种安全教育

特殊安全教育由管理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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