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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制度汇编范例(7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绩效工资制度范例

有哪些

绩效工资制度,也称为绩效奖金制度,是一种基于员工工作表现来确定其薪酬水平的薪资体系。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

1. 绩效指标设定:企业会根据业务目标设定具体的个人或团队绩效指标。

2. 绩效评估周期:如季度、半年或年度,决定何时进行绩效考核。

3. 评分标准:制定一套评价员工工作表现的评分系统。

4. 奖励计算:根据员工的绩效得分,计算出对应的奖金金额。

5. 奖金发放:在评估周期结束后,依据计算结果发放奖金。

内容是什么

绩效工资制度的内容设计需兼顾公平性和激励性。比如,可以将绩效指标分为定量和定性两类,前者如销售额、利润等,后者如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评分标准应明确、可量化,以减少主观性。奖励计算可以采用等级制,不同等级对应不同奖金比例。为保证透明度,企业应公开绩效考核流程和结果,让员工了解自己的表现如何影响薪酬。

规范

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时,需遵循以下规范:

1. 公正评估:确保每个员工都有公正的评价机会,避免偏见和不公平。

2. 反馈机制:定期向员工提供绩效反馈,帮助他们改进。

3. 持续沟通:管理层和员工间保持开放沟通,理解员工需求和挑战。

4. 法规遵守:确保制度符合劳动法规,尊重员工权益。

5. 制度调整:根据业务变化和员工反馈,适时调整制度。

重要性

绩效工资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效率:通过绩效挂钩薪酬,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 促进竞争:形成良性竞争氛围,推动员工自我提升。

3. 保留人才:优秀员工能获得更高的回报,有助于留住关键人才。

4. 适应市场:灵活的薪酬制度帮助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增强竞争力。

5. 企业文化:体现公平、竞争的企业价值观,塑造积极的工作文化。

请注意,绩效工资制度并非万能,过度依赖可能会导致短期行为、团队合作受损等问题,因此需要结合其他激励措施,如长期激励计划、职业发展机会等,构建全面的激励体系。

绩效工资制度范例范文

第1篇 绩效工资制度范例

员工绩效工资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员工绩效工资的评价考核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和准则,确保员工绩效工资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第二条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绩效工资的考核计算。

第三条 本公司的绩效考核包括极度绩效和年度绩效两种,因此绩效工资也分为季度工资和年度工资。

第四条 本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由两部分组成: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和基础项目考核。其中kpi考核是主导项目,cpi考核是辅助项目。

第五条 年度考核采用360度的考核方法,由上级、同级、下级评议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 根据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的成绩直接计算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

第七条 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成绩由kpi成绩和cpi成绩组成,两者为乘积关系。

第八条 根据各部门考核成绩进行横向强行排序,计算各部门的业绩系数,业绩系数决定部门的绩效薪酬。

第九条 考核总体原则

1 稳定原则:公司在确定了kpi和cpi后,在一年四个季度内,绩效考核的内容和考核标准基本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以保持相对稳定。

2 自主原则:公司只对部门的kpi和cpi进行考核,根据行程各部门及部门经理的考核成绩,并作为绩效工资在部门一级分配的依据。

3 公开原则:各级kpi的制订与过程调整,均由目标承担者与其上级主管共同协商讨论完成。

4 客观原则:要做到用事实说话,对被考者的任何评价应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与客观事实为依据,考核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趋中倾向、印象偏差、亲近性、以偏概全、对比排序等带来的误差。

5 参与原则:考核者有参与制定本岗位考核标准的权利,同时在考核过程中,有进行自评和获知上级评价的意见、评价结果的权利。

6 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7 过程原则:考核者对被考核者要进行过程监控,并对监控信息进行记录,过程记录的信息是最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8 申诉原则:被考核者认为有失公正的地方,可以进行必要的解释或申诉。

第十条 kpi的考核原则

1 过程监控原则:要求考核者定期或根据项目进行的需要不定期的对被考核者的计划及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审,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预防措施,并责成被考核者实施有效改进。

2 强调执行结果原则:部门kpi的完成情况取决于部门内部工作投入和相关部门的协作程度。为了避免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在考核中,必须对kpi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对结果进行评价时不考虑外界因素的影响。由于相关部门的不合作,经协调实效而导致该部门kpi无法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该部门应及时向负责cpi考核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通过cpi考核中关于内部服务质量的评定,对不配合的部门进行处罚。

3 层级考核原则:部门经理由分管公司领导考核,主管由部门经理考核,如此类推,形成鲜明的成绩考核关系。

第十一条 cpi的考核原则

1 促进改进原则:cpi的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只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kpi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考核中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2 轻重有别原则:重罚造成不可挽回事故或不合格责任者、轻则轻微不合格责任者。

第十二条 kpi的考核

第十三条 cpi的考核步骤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的管理机构

1 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成员: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

职责:审批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绩效工资的计算原则;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评估;对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计算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做最后裁决。

2 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工作小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经理。

成员: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主管、各部门人事联络员。

职责:汇总各季度、年度考核成绩并计算绩效工资;跟进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计算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交公司领导小组讨论解决;处理考核及绩效工资管理过程中的一般争议问题。

第十五条 kpi的制订过程是一个从上而下的分解过程、设备资源和其他条件,在符合成本控制的原则下,制定合理的部门kpi值。对需要追加的资源必须明确其来源和需要配合的部门或个人,并经双方协商确认,或上级主管审批。因此,kpi的制定需要经过各方的充分沟通才能最后完成。

第十七条 kpi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均须由目标承担者策划提出,报经上一级审批认可后下达。分解师一个互动的过程,需要上级和下述充分地沟通。各级审批者也是分解过程的指导者,有责任为下一级的分解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和监督。

第十八条 kpi的制定过程中,为便于过程监控和业绩评价,应在年度kpi的基础上按季度来分阶段制定。各级季度kpi制定中,必须明确各项指标在季度考核中所占的权重,并作为该员工考核表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kpi的权重比例由被考核者与考核者在分解kpi对共同沟通、协商。

第十九条 公司级kpi: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予以确定,一般要求在每年12月底之前由公司领导提出下一年度的kpi。部门级kpi:部门级kpi来源于公司级kpi,可以在部门内部进行再次分解。职位kpi:各职位人员根据职能科的kpi进一步分解,确定岗位的kpi、

第二十条 对公司级kpi的作用和需达成的目标作宏观了解,要特别清楚kpi的各种显性要求和隐形要求,切忌一知半解、断章取火。

第二十一条 弄清楚每隔kpi与自己的关系:那些事强相关,哪些是弱相关,及强弱相关到何种程度。

第二十二条 弄清楚kpi实现的三个关键环节:kpi的输入是什么;kpi的转换是什么;kpi的输出时什么。

第二十三条 在分解kpi时,切忌三种极端的做法:一是脱离实际的夸大;二是不负责任的推脱;三是无所谓的随意。任何一种做法都将导致kpi的分解不能完全到位。

第二十四条 部门经理是本部门承担kpi的第一责任人,在分解kpi时要充分发挥自我思考问题的能力,切忌等领导分配工作,领导指示,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办的思想。

第二十五条 切忌闭门造车,必须加强横向和纵向沟通。kpi的分解过程是一个横向分解+纵向分解的过程,kpi的分解关联性非常强,必然要经过各个部门间的反反复复的多次沟通,没有良好的沟通根本不能把kpi分解好。

第二十六条 分解kpi时要考虑时间进度、可量化的测量指标、kpi权重、评价维度、评价计算方法、实现kpi的必备资源、须其他部门配合的相关要求、实现kpi的主要流程和主要方法等,尽量不要遗漏。

第二十七条 kpi评价标准是指对kpi的工作状态进行测量、通过测量并可判定工作状态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的一种有效尺度。

第二十八条 员工在自评和上级评定时,对工作状态判定结论的惟一尺度就是评价标准。

第二十九条 数字型kpi、项目型kpi、混合型kpi的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成本。数字型kpi的主要评价标准:时间、工作质量。项目型kpi、混合型kpi的主要评价标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本。

第三十条 部门级kpi的考核:首先由部门经理进行自评,然后由其主管领导结合自评资料对部门kpi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最终成绩作为部门和部门经理的kpi考核成绩k1。

第三十一条 科kpi的考核:主管先对科kpi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然后由部门经理结合自评资料对科kpi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最终成绩作为科和主管的考核成绩k2.

第三十二条 职位kpi的考核:员工先对自己kpi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然后由经理或主管结合自评资料对员工kpi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最终成绩作为员工的考核成绩k3。

第三十三条 自评即被考核人的自我考核,考核结果一般不计入考核成绩,但它的作用十分重要。自评是被考核人对自己的主观认识,它往往与客观的考核结果有所差别。考核人通过自评结果,可以了解被考核人的真实想法,为考核沟通做了准备。

第三十四条 上级考核是考核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因为被考核人的上级对他的工作情况最为了解。上级考核要考核所有项目。

第三十五条 为了防止误差,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重要工作kpi和日常工作cpi应经常进行监控并记录,在正式考核时,可以此为原始材料。

第三十六条 考核过程的沟通时整个考核工作的重要环节,它的主要任务是:改善及增强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上下级融洽关系。帮助被考核者善用强项改进弱点。为被考核者订立下阶段的目标及前瞻,作为日后工作表现的标准。

第三十七条 考核沟通应由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单独进行,时间为20~30分钟。

第三十八条 在考核中,可能会发生被考核者不认可自己某些缺点的争执。

第三十九条 cpi的主要考核范围主要由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领域管理制度两个部分所组成:

(1) 质量管理体系的维护与改进工作。

(2) 其他领域管理要求:考勤和劳动纪律。

第四十条 部门内各级cpi考核范围:原则上要求各部门根据公司的考核范围与下一层责任者的只能惊醒分解定制,只要能够确保对cpi实施有效的控制,公司不强求表现方式与组织形式,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第四十一条 岗位级cpi考核范围:由基层机构参照公司原岗位考核标准,涵盖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态度、协作配合、自我改进等方面要求进行指定。

第四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绩效考核的总体原则、绩效考核的方法及绩效考核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第四十三条 各部门根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总体原则制定,以明确部门内部的考核方法,考核细则的制定必须遵循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中关于考核原则的有关条款。考核细则的内容包括:对部门内各岗位kpi和cpi考核构成的规定;对考核工作完成及时与否、月监控记录填写与否等方面的奖惩办法;各岗位的考核内容。各部门的考核细则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十四条 部门经理考核中,kpi考核成绩和cpi考核系数为乘积关系。

第四十五条 考核支持系统:在现有的oa系统上建立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所有的考核工作均通过该系统完成。

第四十六条 各级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下属工作的关键事件进行监控。每月均需对下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就某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建议,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管理系统中。

第四十七条 各岗位员工的考核记录保存期为一年。

第四十八条 根据各部门的考核分数,计算各部门的业绩系数,其计算公式为:

第四十九条 部门获得的季度绩效薪酬绝对数值,供部门其他人员进行再次分配。

第五十条 根据各主管的绩效考核成绩进行二次分配。

第五十一条 科的绩效薪酬总额的数值为b1、b2~~~~~~

第五十二条 剩余部分为f=b1-d。

第五十三条 季度考核工作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8日前完成,遇节假日顺延。考核结果由各部门经理通过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提交人力资源部。

第五十四条 超过规定时限不提交考核结果的部门,人力资源部有权对部门考核成绩进行扣分处理。

第五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取消员工的考核资格。

1 考核季度内擅离职守一次,取消季度考核资格。

2 考核季度内持刀早退累计5次及5次以上的员工,取消季度考核资格。

3 考核季度内请事假超过30天的员工,取消考核资格。

4 考核季度内请病假超过45天,取消考核资格。

第五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不予以考核,绩效工资按部门平均成绩计算发放。

1 考核季度内公假超过10天的员工,不参加本月考核。

2 考核季度内休产假超过30天的员工,不参加本季度考核。

3 年度考核期内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员工,不参加本次年度考核。

第五十七条 在考核期内发生晋升、降级、工作调动等人事变动的员工,一般应以在该考核期内工作时间比例大的岗位进行考核。

第五十八条 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是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实现绩效考核程序化和自动化的工具,是基于现有的oa系统上开发时。因此,对于使用oa系统的员工,必须使用绩效考核系统完成考核过程。

第五十九条 绩效考核系统的维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电脑部负责。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使用、监控,对出现故障及时报告。并对功能的不断完善提出改进意见。电脑部负责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处理突发事故。

第六十条 任何员工入职时,本考核制度都将作为其基本的培训内容,做到员工在考核时不会感到突然或有逆反情绪。

第六十一条 任何从事考核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集中培训。掌握考核的方法和沟通技巧,保证考核的有效性。考核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核工作前要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考核培训。

第六十二条 绩效管理过程中的任何评价和考核资料都将严格保密。考核结果只对考核本人、主观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公开,对其他人员一律保密。

第2篇 绩效工资制度细则范本

绩效工资作为一种激励的直接方法,作为制度,最早可追溯到泰勒的差别计件工资制,这一制度发展到今天,已被各国企业普遍接受和应用,它以最朴素直观的“多劳多得”的道理激励人们以高绩效获取高回报,从而有效地提高了个人和组织的绩效水平。从1990年代起,该制度被我国民营和私营企业普遍使用。

由于绩效工资制度在国外经历了长期的历程,积累了较多的实践经验,研究成果也比较丰富,这里对绩效工资制度在国外实践的普遍效果和一般规律进行一下综述。

一、绩效工资制度改进绩效水平的效果得到了肯定

绩效水平被作为衡量绩效工资制度激励效果的标志,往往以产量、利润等可量化的指标为主。总体来说,国外对绩效工资制度的研究中,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证研究,大多数研究结果都认为绩效工资制度因为加强了激励进而提高了绩效水平。

归纳起来,绩效工资主要通过三方面产生激励效果,第一,金钱的直接激励,促使人们以更积极的行为提高绩效水平、达成工作目标;第二,绩效工资强调对高绩效者的奖励,因此对员工队伍会产生区分性的吸引和保留;第三,高绩效者由于业绩得到了肯定,因此对组织的认同感提升。

1.直接的物质激励有效地提升了绩效水平

在理论研究中,许多国外学者肯定了绩效与经济回报二者之间的正相关关系。这种激励作用,直接源于金钱本身对人们的吸引。

在实证研究中,大多数学者都肯定了绩效工资制度对提升绩效水平的积极效果。早在1980年,locke等学者就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将薪酬、工作丰富性这两种方法对绩效的激励相对比,经调查研究发现:对员工个人进行薪酬激励使产量提高了30%,而工作丰富性只使产量提高了9-10%。

2.间接的分类效应提升了绩效水平

国外许多学者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发现,绩效工资制度导致不同技能水平的员工产生分流――高技能员工在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后保留了下来,而低技能员工则流向了实施固定工资制度的企业;如果绩效与经济回报之间的关系不强,则高绩效者会另谋高就;低绩效者倾向于留在绩效与经济回报关系较弱的组织中,而那些成就感更高的群体、自我效能感更高的群体、学业成绩更好的群体对绩效工资制度的偏好程度更高。

实证研究也证实了分类效应对绩效水平的提升作用。lazear(1986)通过对一家玻璃安装企业的调查研究发现,在从大锅饭式的固定薪酬改为薪酬随个人绩效而变动的浮动薪酬后,该企业的产量增长了44%,而这其中,约50%的增长源于现有员工提高了效率,另50%则是由于效率低的员工离职后被效率高的员工所取代。

3.高绩效者对组织产生了更高的认同感

尽管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认为随着层次的提高,金钱对人们的吸引力会降低,然而,lawler(1971)指出金钱可以为人们带来物质、安全、社会交往、尊重以及个人满足感。还有学者否定了赫茨伯格在双因素理论中将工资视为保健因素的观点,提出工资的激励作用不仅仅在于物质层面,还代表着社会认可、个人价值等意义。对此,赫茨伯格本人也在1987年的研究中指出,当工资被看做一种“认同”时,具有激励功能。

二、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也会对组织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尽管大多数研究者和企业实践都肯定了绩效工资制度对提升个人和组织绩效的积极效果,但也不乏一些学者对这种激励办法持怀疑和批判态度。

1.削弱了员工的内在动机

认知评价理论的创始人deci和ryan(1985)否定了金钱对绩效的激励作用,他们认为共有两类因素可以对行为起到激励作用:一种是以个人兴趣为代表的内在激励因素,即工作的目的是由于工作本身能为自己带来满足感;另一种是以薪酬为代表的外在激励因素,即工作的目的不在于工作本身,而在于以工作为手段获取其他外在回报。该理论指出,不同的员工具有不同的激励动机,当员工出于对自己工作的喜爱而表现出积极态度和高绩效时,如果上级对其过于强调业绩要求并对他的高绩效进行物质奖励,则很可能导致该员工因喜爱这项工作而产生的内在激励作用被削弱,并最终导致总体激励水平降低,原因在于,对于这类员工,过于强调外在的物质激励会让他们感到失去了对自身行为的决定权,而只是为了外在的奖励去工作。

2.有损团队协作精神

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对团队协作带来的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上、下级之间的协作以及平级之间的协作。由于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要通过绩效评价、奖励兑现这两个环节来实现,在绩效评价环节,上级必须对下级进行绩效水平排名和分级,即使评价体系科学、评价程序严谨,也仍然会被下属怀疑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是否客观公正。因此,如果出现评价结果与个人预期不吻合的情况,则下级会产生对上级的不信任感。同时,绩效分级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平级之间的团队精神,尤其是当工作的复杂性和合作性较强、存在周边绩效时,这种消极影响就更为明显。

3.部分员工追逐短期利益和局部绩效目标

由于绩效工资制度是基于当期绩效而兑现奖励,因此,委托代理理论认为,如果过于强调绩效与物质回报之间的关系,则很容易导致员工以牺牲长期利益为代价而盲目追逐当前回报,因为相对于企业的所有者而言,他们不为企业的长期利益和持续发展负责。

另外,企业的全面发展也会受到影响,员工往往只注重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所关注的内容,而不顾及企业的整体发展,尤其是团队成长、业务流程建设等难以量化为某一业务单元的绩效指标但却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如果这些方面长期得不到加强,长此以往,容易造成企业的发展不均衡。

三、绩效工资体系设计对实施效果具有直接影响

1.单一的绩效评价方法难以取得理想的激励效果

绩效评价是绩效工资制度的依据和前提,也是决定绩效工资制度实施成败的关键,因此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尤为重要。由于任何一种绩效评价方法都有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缺点和负面作用,因此,在实践中往往采取将两种以上的绩效评价方法相结合的方法,以实现优点互补和缺点对冲。近年来,企业实践中常用的方法是平衡计分卡与关键业绩指标相结合,前者有助于引导员工关注企业的长远利益和全面均衡发展,后者则聚焦当期经营的关键任务。

此外,hazucha等学者研究发现, 360度考核有助于促进员工的绩效改善,尤其是当绩效分级结束后,由考核者对下属进行绩效面谈和辅导,其绩效改进的效果更明显,既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上下级之间的不信任感,又有助于着眼企业的长远发展、实现绩效管理对员工的开发功能。

2.绩效目标的制定质量直接决定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效果

绩效目标制定是绩效工资制度的前提和起点,它为后续的绩效评价、绩效奖励环节提供依据,绩效目标必须满足个人贡献可区分、个人绩效可客观衡量的条件,这是绩效工资体系发挥作用的两个必要前提。而在当今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工作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对团队协作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不同的部门之间、不同的员工之间的工作交叉性、关联性很强,因此更需要在绩效目标的制定环节,对绩效目标做出明确的界定和区分。

3.绩效评价结果的分布会影响激励效果

如上文所述,绩效工资很重要的一个激励途径是通过分类效应来实现的,因此在绩效评价办法科学合理、绩效评价过程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应注意合理设定绩效等级,并对各绩效等级设定合理的分布比例,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一等级。

相比而言,在我国,尤其是政府和国企,一般比较重视组织氛围和员工关系的和谐,因此不少领导总会有意无意地提高下属的绩效评价得分,导致高绩效得分的人数非常集中,这会使绩效工资制度的兑现陷入两难境地:兑现绩效工资时,往往超出事先的预算。

4.激励强度会影响激励效果

激励强度,主要体现在绩效工资在员工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比重过大或过小都不利于绩效工资发挥激励作用。

首先,绩效工资的比重不宜过大。如前文所述,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员工往往关注当期所得而缺少对企业长期和全面发展的责任意识。jensen和meckling(1976)曾指出一些员工和管理者为了避免收入的下降,会在绩效评价过程中产生舞弊行为,比如,人为地夸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而导致企业为虚假的绩效而支付高额薪酬。此外,当绩效工资的比重较高时,固然会产生更高的激励强度,但是对绩效评价的准确性要求也更高,如果绩效评价结果不公正,则会适得其反。

其次,绩效工资的比重不宜过低。虽然在工资总额一定的前提下,当单一的团队或员工得到的奖励数额较低时,可扩大激励范围,但也会由于个人所得到的奖励额度过小而降低员工的重视程度进而不能有效地提升绩效水平。lundy等人曾将政府组织与企业组织进行了对比研究,发现政府组织对绩效工资设定的比重过小,通常不足基本工资的7%,而企业组织通常在30%以上,很大程度上解释了绩效工资制度在企业比在政府更显著地提高了绩效水平的原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有关研究表明,如果使绩效工资产生激励效果,则其在薪酬结构中的比重应占10%至15%。

四、绩效工资制度对组织和个人具有一定的适应性

绩效工资制度的有效实施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团队或员工个人的绩效能够被客观评价、绩效工资能够对员工产生足够的吸引力并能促使其改进绩效。

国外研究表明,绩效工资制度能否发挥有效作用,固然取决于企业绩效工资体系设计和绩效评价体系设计的专业水平以及企业各级领导者的管理水平,同时,也受到企业所属行业、企业规模、员工个人偏好等问题的影响,不同特质的企业和个人对于绩效工资制度的适应程度不同,适应程度越高,则该制度提升企业绩效的可能性越大、效果也越显著。

1.规模小、员工分布集中的企业更适用绩效工资制度

绩效目标是否客观合理、绩效评价是否准确公正直接决定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成败,而这两个关键问题都对信息有很强的依赖性:一方面,在目标制定环节,规模越小、人员分布越集中的组织,信息越能充分共享,越有助于上下级之间充分沟通并为下级制定具体明确的绩效目标。另一方面,在评价环节,对于绩效评价规则和标准的设计要求不高,因为信息沟通的便捷有助于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相对而言,规模越大、人员越分散的组织,对于绩效目标制定和绩效评价制度的设计要求就越高,一旦在政策制定环节中出现绩效目标不明确、绩效评价标准和规则模糊不清的问题,就会由于信息缺失而导致绩效评价结果出现偏差,进而影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效果。

kruse(1993)等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总人数在775人以下的企业,其绩效水平几乎是更大规模企业的两倍;当企业员工从200人增至400人时,绩效水平下降了50%。一个只有100名员工并且在同一个地点集中办公的组织,会比一个有1000名员工并且分散在不同地点办公的组织更有效地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绩效目标能够量化的企业和岗位更适用绩效工资制度

绩效工资制度有效实施的一个必要前提是绩效可评价,一般来讲,当绩效目标可量化、工作的独立性强且工作内容相对简单时,能够得到准确客观的评价,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所处的行业和主营业务、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首先,企业所处的行业和业务特点决定了绩效目标的可评价程度不同。例如,医疗卫生行业比环境保护行业更容易制定和评价绩效目标;以销售、生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比科技研发类企业更容易制定和评价绩效目标。其次,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影响绩效目标的可评价程度。shaw等人(2002)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在一些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的独立性很强的企业中,绩效工资制度对员工提升绩效的效果很明显,而在协作性高、独立性不强的企业中,当设定了很高的绩效奖励时,员工绩效反而降低;人事经济学家clark和 primo(2007)的研究表明,绩效工资制度在内部业务关系复杂的组织中难以实施成功。

3.有充分的人事和财务自主权的企业更适用绩效工资制度

首先,在绩效工资制度的设计环节,企业如果在人事、财务管理上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则有可能根据组织的具体情况设计出符合本组织需求的工资结构和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工资体系的适用性更强。

其次,在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环节,组织在上述方面的自主权,有助于使该制度发挥更好的实施效果。自主权对实施效果最直接的影响是组织能否为高绩效者予以充足的奖励,以保证绩效工资的激励强度。在西方政府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实践中,ingraham等学者认为资金不足是导致绩效工资制度在政府组织的实施效果不及企业的重要原因(ingraham,1993; kellough & lu,1993),因为预算一般都由中央政府总体控制,导致许多政府组织用于绩效工资的总预算不足,对个人的奖励额度有限,而企业则拥有相对充分的财务自主权。

4.风险偏好型的员工更适用绩效工资制度

员工在绩效工资制度面前并不是完全被动的。绩效工资制度的国际实践表明,由于员工对绩效工资的偏好程度不同,因此使得绩效工资体系的实施效果呈现差异。 condrey 和brudney (1992) 等美国学者曾对此进行过实证研究,他们按照绩效工资制度是否发挥了效果,将被调查的人员分为两组,结果发现两组被调查者对绩效工资制度的态度、物质激励的重要性等问题的回答有明显差别,那些对绩效工资制度持赞同态度、重视物质回报的人员,恰恰是有效提升了绩效水平的人员。

第3篇 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规范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保证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根据《灞桥区教育局教职工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意见》精神,结合我街道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推动狄寨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街道全体在编教职工

三、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四、考核内容

1、校长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主要考核校长在办学方向、办学行为、依法治校、教育教学质量、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对教师的绩效考核,以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全面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重点考核的教师师德、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教师的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与此同时,还要求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内容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是否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2)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等履行职责情况。

德育 主要考核教师根据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

教学 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

教育教学研究 主要考核教师对学生思想的把握和有关学生问题的研判;对教学方法、教育技术手段和学生智力开发的研究;取得的教研和科研成果。

专业发展 主要考核教师全面把握教育教学规律,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3)班主任工作。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科任教师岗位一样计算基本工作量。主要考核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等。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办法可参照教师考核办法制定。

五、考核办法

校长的绩效考核由学校学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校长的学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各占50%;副校长的绩效考核在学校进行。学校的学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由街道中心校按照校长量化考核方案综合考核,记入校长的绩效考核内容。

教师的绩效考核工作在街道中心校的指导下,由各学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在绩效考核中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的作用。

教师的绩效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平时考核由学校结合平时的工作按月进行,学期考核可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项目,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及家长的意见。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办法由学校制定并组织实施。

六、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案和办法。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2、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各学校要完善考核制度,制定考核细则,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和分配制度,加大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力度,拉开分配等次。

对工勤人员各校要根据工勤人员的考核情况适度拉开档次。

3、对支教教师的考核按照《灞桥区教育局支教教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参照学校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以上由区振兴办每年发交通和生活补贴3000元,同时在职称评定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终目标考核不占学校优秀指标。

4、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由区人事局按照街道中心校人员情况核定全街道绩效工资总量。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区财政局按在册人数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校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并将分配方案报中心校审核后,方可通过。

七、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

1、推行岗位聘用,强化竞争机制。按照公开竞聘、双向选择、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在核定的岗位内实行岗位竞聘,逐人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按岗位兑现工资待遇,提高用人自主权。通过岗位设置管理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实现人员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

2、改进和完善考核分配制度,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各学校要积极实施分配制度改革,加大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逐步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分配机制,将教职工的绩效工资与岗位职责、工作量和工作业绩挂钩,进一步建立起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

3、下列情况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作如下规定:

(1)因区委、区政府整体性工作,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借调单位考核意见发放;其他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的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

(2)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3)国家规定婚、丧、产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在工作期间休探亲假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寒暑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纳入前半年和后半年考核总量发放。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4、未参加目标考评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连续两次目标考评不合格人员,通过解除聘用合同、转岗、待岗等方式予以调整。对目标考评不合格人员,落聘及待岗人员给予半年或一年离岗学习提高,在离岗学习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期满后仍不能上岗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将其人事关系交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理,自谋职业。

5、教师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或从事有偿家教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扣发当月或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教师月内无故出现旷职现象不享受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内旷职累计3次及以上,不享受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病事假按照学校请假制度执行。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肃纪律,认真把握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2、规范操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必须建立在严格的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对没有绩效考核办法,平均分配的学校,区教育局将停止下拨或追回已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心校将追究校长直接责任。

3、严明纪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草率从事,不敷衍塞责,不上交矛盾。要深入调研,缜密决策,科学地制订教职工学期工作量化考评办法和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方案必须通过教代会通过。对在发放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执行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一经查实,对学校主要领导予以戒免。

九、本实施意见由区教育局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 某公证处积分式绩效工资制度

公证处积分式绩效工资制度

一、 基本原则

1、以员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和劳动强度确定岗级,以单位经济效益确定工资总量,以员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工资。

2、对办理公证、公证事务、其他公共事务计算积分,按照全年积分比例确定奖励工资。

3、总工资不超过当年公证总收入的34%,在编人员和非在编人员分别计算,在编人员不超过20%,主任奖励基金1.5%,年度考核奖2%。

4、主任和其他工作人员分别计算,办证人员和非办证人员分别计算。

5、每月可预发奖励工资,积分和奖励工资年终一次性计算。

二、绩效工资的构成

1、绩效工资由基础工资、奖励工资、其他奖励或处罚(含节日补贴)构成。

2、在编人员的基础月工资包括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基本工资(以劳动人事部门核发的工资单为准)、考勤费(全勤400元)、通迅补贴(主任500元,其他人员300元);

3、非在编人员的基础月工资由以下几项构成:

a、基本工资。其中最低生活保障500元、考勤工资(全勤)200元、通迅补贴300元;

b、岗位工资由工龄工资、专业知识工资和岗位性质工资构成。

(1)、工龄工资。在公证处一年发给工龄工资5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2)、专业知识工资。分为公证员和非公证员。

公证员: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800元,四级公证员1000元,三级公证员1500元,二级公证员2000元,一级公证员4000元;

非公证员按学历区分: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400元,大专200元,其他100元。

(3)、岗位性质工资。分为办证人员和非办证人员。

办证人员500元;非办证人员中电脑管理员、出纳及窗口档案管理员各500元,会计200元,驾驶员、非窗口档案管理员及其他员工参与卷宗装订、历史档案输入、驾驶的另行计件加发工资。

卷宗装订每个卷宗l. 5元,历史档案输入每个文号0.5元,驾驶历程每公里0.15元。出纳及窗口档案管理员请假或因工作需要缺位时由会计、非窗口档案管理员临时代岗并在上述岗位繁忙时协助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每月补贴200元,管理调查登记簿每月400元,调查补贴每个卷宗10元,加班补贴每日200元。

4、新聘非在编人员由聘用合同确定一个试用期和试用期工资。

三、积分的计算

l、每办理一件公证(含终止、不予办理),承办公证员积2分,协办人员(包括协办公证员,下同)积1分;

2、办理下列公证事项每件按下表予以加分:

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协办人员

继承权55

遗嘱105

执行证书105

保全证据105

土地出让(相似多宗同时或连续几天出让计算为一次加分)10 5

提存105

住房公积金2

其他要素式公证52

其他要素式公证疑难复杂的,承办公证员加10分,协办人员加5分。

3、办理公证事务按下表积分

公证事务承办公证员 协办人员

土地出让报名每半天2分

土地预申请一次22

上门服务22

保管遗嘱、遗产等52

指定审批公证事项每个卷宗0.3分,继承、保全证据、遗嘱、提存、执行证书、抵押登记加0.5分。

4、参与公共事务的积分

参加会议每半天5分,参加公共活动如法律咨询每半天5分,参与业务单位调研讨论等每半天5分。

5、主任积分为在编公证员的平均积分。在编公证员一年缺勤在二个月以上的,不参与平均积分的计算。

6、非办证人员的积分参照非在编办证人员(不含公证员)的平均积分并按以下标准确定(非在编办证人员一年缺勤在二个月以上的,不参与平均积分的计算):

电脑管理员为非在编办证人员的平均积分的100%,出纳、窗口档案管理员为90%,会计、驾驶员、非窗口档案管理员为50-80%。

四、奖励工资的分配

l、在编人员。计算所有人员的总积分,并计算每人积分占总

积分的比例,将该比例乘以在编人员应分配总奖励工资即为每人各自的奖励工资;

2、主任奖励基金中不超过1%另行发给主任作为管理奖,其余部分用于奖励其他管理人员及工作特别积极或有重要贡献的人员,也可用于平�分配。

3、非在编人员。计算方法与在编人员相同。一月缺勤超过7天的(年休假抵扣部分除外),当月基础工资部分除最低生活保障外,其余减半发给(考勤费按考勤规定执行),非办证人员另行减发半月奖励工资;一月缺勤超过15天的,当月基础工资部分除最低生活保障外,其余全部扣发(考勤费按考勤规定执行),非办证人员另行扣发一月奖励工资。

五、非在编人员考勤的补充规定: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请事假每月在三天内的,每天扣10元,超过3天少于7天的,每天扣20元,超过7天的,扣发全部考勤费;请病假根据医院证明每天扣10元;旷工每天扣100元,考勤费不足扣减的,在工资中扣减。

六、其他奖励包括:

1、信息简报被部级机关录用的,奖励3000元;被省级机关录用的,奖励1000元;被地、市级机关录用的,奖励500元;被县级机关及本处录用的,奖励50元。

2、调研文章被部级机关录用的,奖励5000元;被省级机关录用的,奖励3000元;被地、市级机关录用的,奖励1000元;被县级机关及本处录用的,奖励500元。调研文章经评选获得荣誉奖励的,按照荣誉的等级予以增加奖励。

七、应分配总奖励工资在扣除基础工资、主任奖励基金、年度考核奖、其他奖励或处罚后确定,年度考核奖发放办法另行制定,其他奖励或处罚根据已有规定或修改后的规定执行。

第5篇 绩效工资制度文本

绩效工资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以下是制度网的小编为您提供的一篇绩效工资制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员工绩效工资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员工绩效工资的评价考核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和准则,确保员工绩效工资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第二条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绩效工资的考核计算。

第三条 本公司的绩效考核包括极度绩效和年度绩效两种,因此绩效工资也分为季度工资和年度工资。

第四条 本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由两部分组成:关键业绩指标考核和基础项目考核。其中kpi考核是主导项目,cpi考核是辅助项目。

第五条 年度考核采用360度的考核方法,由上级、同级、下级评议三部分组成。

第六条 根据季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的成绩直接计算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

第七条 各部门的绩效考核成绩由kpi成绩和cpi成绩组成,两者为乘积关系。

第八条 根据各部门考核成绩进行横向强行排序,计算各部门的业绩系数,业绩系数决定部门的绩效薪酬。

第九条 考核总体原则

1 稳定原则:公司在确定了kpi和cpi后,在一年四个季度内,绩效考核的内容和考核标准基本不会发生大的变化,以保持相对稳定。

2 自主原则:公司只对部门的kpi和cpi进行考核,根据行程各部门及部门经理的考核成绩,并作为绩效工资在部门一级分配的依据。

3 公开原则:各级kpi的制订与过程调整,均由目标承担者与其上级主管共同协商讨论完成。

4 客观原则:要做到用事实说话,对被考者的任何评价应有明确的评价标准与客观事实为依据,考核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趋中倾向、印象偏差、亲近性、以偏概全、对比排序等带来的误差。

5 参与原则:考核者有参与制定本岗位考核标准的权利,同时在考核过程中,有进行自评和获知上级评价的意见、评价结果的权利。

6 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7 过程原则:考核者对被考核者要进行过程监控,并对监控信息进行记录,过程记录的信息是最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8 申诉原则:被考核者认为有失公正的地方,可以进行必要的解释或申诉。

第十条 kpi的考核原则

1 过程监控原则:要求考核者定期或根据项目进行的需要不定期的对被考核者的计划及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评审,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预防措施,并责成被考核者实施有效改进。

2 强调执行结果原则:部门kpi的完成情况取决于部门内部工作投入和相关部门的协作程度。为了避免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在考核中,必须对kpi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对结果进行评价时不考虑外界因素的影响。由于相关部门的不合作,经协调实效而导致该部门kpi无法完成或完成质量不达标的,该部门应及时向负责cpi考核的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通过cpi考核中关于内部服务质量的评定,对不配合的部门进行处罚。

3 层级考核原则:部门经理由分管公司领导考核,主管由部门经理考核,如此类推,形成鲜明的成绩考核关系。

第十一条 cpi的考核原则

1 促进改进原则:cpi的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只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kpi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考核中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2 轻重有别原则:重罚造成不可挽回事故或不合格责任者、轻则轻微不合格责任者。

第十二条 kpi的考核

第十三条 cpi的考核步骤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的管理机构

1 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成员: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

职责:审批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绩效工资的计算原则;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评估;对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计算过程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做最后裁决。

2 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工作小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经理。

成员: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主管、各部门人事联络员。

职责:汇总各季度、年度考核成绩并计算绩效工资;跟进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计算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交公司领导小组讨论解决;处理考核及绩效工资管理过程中的一般争议问题。

第十五条 kpi的制订过程是一个从上而下的分解过程、设备资源和其他条件,在符合成本控制的原则下,制定合理的部门kpi值。对需要追加的资源必须明确其来源和需要配合的部门或个人,并经双方协商确认,或上级主管审批。因此,kpi的制定需要经过各方的充分沟通才能最后完成。

第十七条 kpi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均须由目标承担者策划提出,报经上一级审批认可后下达。分解师一个互动的过程,需要上级和下述充分地沟通。各级审批者也是分解过程的指导者,有责任为下一级的分解工作提供有效的帮助和监督。

第十八条 kpi的制定过程中,为便于过程监控和业绩评价,应在年度kpi的基础上按季度来分阶段制定。各级季度kpi制定中,必须明确各项指标在季度考核中所占的权重,并作为该员工考核表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kpi的权重比例由被考核者与考核者在分解kpi对共同沟通、协商。

第十九条 公司级kpi: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予以确定,一般要求在每年12月底之前由公司领导提出下一年度的kpi。部门级kpi:部门级kpi来源于公司级kpi,可以在部门内部进行再次分解。职位kpi:各职位人员根据职能科的kpi进一步分解,确定岗位的kpi、

第二十条 对公司级kpi的作用和需达成的目标作宏观了解,要特别清楚kpi的各种显性要求和隐形要求,切忌一知半解、断章取火。

第二十一条 弄清楚每隔kpi与自己的关系:那些事强相关,哪些是弱相关,及强弱相关到何种程度。

第二十二条 弄清楚kpi实现的三个关键环节:kpi的输入是什么;kpi的转换是什么;kpi的输出时什么。

第二十三条 在分解kpi时,切忌三种极端的做法:一是脱离实际的夸大;二是不负责任的推脱;三是无所谓的随意。任何一种做法都将导致kpi的分解不能完全到位。

第二十四条 部门经理是本部门承担kpi的第一责任人,在分解kpi时要充分发挥自我思考问题的能力,切忌等领导分配工作,领导指示,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办的思想。

第二十五条 切忌闭门造车,必须加强横向和纵向沟通。kpi的分解过程是一个横向分解+纵向分解的过程,kpi的分解关联性非常强,必然要经过各个部门间的反反复复的多次沟通,没有良好的沟通根本不能把kpi分解好。

第二十六条 分解kpi时要考虑时间进度、可量化的测量指标、kpi权重、评价维度、评价计算方法、实现kpi的必备资源、须其他部门配合的相关要求、实现kpi的主要流程和主要方法等,尽量不要遗漏。

第二十七条 kpi评价标准是指对kpi的工作状态进行测量、通过测量并可判定工作状态是否达到预期效果的一种有效尺度。

第二十八条 员工在自评和上级评定时,对工作状态判定结论的惟一尺度就是评价标准。

第二十九条 数字型kpi、项目型kpi、混合型kpi的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成本。数字型kpi的主要评价标准:时间、工作质量。项目型kpi、混合型kpi的主要评价标准: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本。

第三十条 部门级kpi的考核:首先由部门经理进行自评,然后由其主管领导结合自评资料对部门kpi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最终成绩作为部门和部门经理的kpi考核成绩k1。

第三十一条 科kpi的考核:主管先对科kpi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然后由部门经理结合自评资料对科kpi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最终成绩作为科和主管的考核成绩k2.

第三十二条 职位kpi的考核:员工先对自己kpi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然后由经理或主管结合自评资料对员工kpi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最终成绩作为员工的考核成绩k3。

第三十三条 自评即被考核人的自我考核,考核结果一般不计入考核成绩,但它的作用十分重要。自评是被考核人对自己的主观认识,它往往与客观的考核结果有所差别。考核人通过自评结果,可以了解被考核人的真实想法,为考核沟通做了准备。

第三十四条 上级考核是考核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因为被考核人的上级对他的工作情况最为了解。上级考核要考核所有项目。

第三十五条 为了防止误差,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重要工作kpi和日常工作cpi应经常进行监控并记录,在正式考核时,可以此为原始材料。

第三十六条 考核过程的沟通时整个考核工作的重要环节,它的主要任务是:改善及增强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上下级融洽关系。帮助被考核者善用强项改进弱点。为被考核者订立下阶段的目标及前瞻,作为日后工作表现的标准。

第三十七条 考核沟通应由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单独进行,时间为20~30分钟。

第三十八条 在考核中,可能会发生被考核者不认可自己某些缺点的争执。

第三十九条 cpi的主要考核范围主要由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领域管理制度两个部分所组成:

(1) 质量管理体系的维护与改进工作。

(2) 其他领域管理要求:考勤和劳动纪律。

第四十条 部门内各级cpi考核范围:原则上要求各部门根据公司的考核范围与下一层责任者的只能惊醒分解定制,只要能够确保对cpi实施有效的控制,公司不强求表现方式与组织形式,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第四十一条 岗位级cpi考核范围:由基层机构参照公司原岗位考核标准,涵盖贯彻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态度、协作配合、自我改进等方面要求进行指定。

第四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绩效考核的总体原则、绩效考核的方法及绩效考核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第四十三条 各部门根据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总体原则制定,以明确部门内部的考核方法,考核细则的制定必须遵循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中关于考核原则的有关条款。考核细则的内容包括:对部门内各岗位kpi和cpi考核构成的规定;对考核工作完成及时与否、月监控记录填写与否等方面的奖惩办法;各岗位的考核内容。各部门的考核细则经主管领导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十四条 部门经理考核中,kpi考核成绩和cpi考核系数为乘积关系。

第四十五条 考核支持系统:在现有的oa系统上建立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所有的考核工作均通过该系统完成。

第四十六条 各级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下属工作的关键事件进行监控。每月均需对下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就某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建议,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管理系统中。

第四十七条 各岗位员工的考核记录保存期为一年。

第四十八条 根据各部门的考核分数,计算各部门的业绩系数,其计算公式为:

第四十九条 部门获得的季度绩效薪酬绝对数值,供部门其他人员进行再次分配。

第五十条 根据各主管的绩效考核成绩进行二次分配。

第五十一条 科的绩效薪酬总额的数值为b1、b2~~~~~~

第五十二条 剩余部分为f=b1-d。

第五十三条 季度考核工作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8日前完成,遇节假日顺延。考核结果由各部门经理通过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提交人力资源部。

第五十四条 超过规定时限不提交考核结果的部门,人力资源部有权对部门考核成绩进行扣分处理。

第五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取消员工的考核资格。

1 考核季度内擅离职守一次,取消季度考核资格。

2 考核季度内持刀早退累计5次及5次以上的员工,取消季度考核资格。

3 考核季度内请事假超过30天的员工,取消考核资格。

4 考核季度内请病假超过45天,取消考核资格。

第五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不予以考核,绩效工资按部门平均成绩计算发放。

1 考核季度内公假超过10天的员工,不参加本月考核。

2 考核季度内休产假超过30天的员工,不参加本季度考核。

3 年度考核期内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员工,不参加本次年度考核。

第五十七条 在考核期内发生晋升、降级、工作调动等人事变动的员工,一般应以在该考核期内工作时间比例大的岗位进行考核。

第五十八条 绩效考核管理系统是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实现绩效考核程序化和自动化的工具,是基于现有的oa系统上开发时。因此,对于使用oa系统的员工,必须使用绩效考核系统完成考核过程。

第五十九条 绩效考核系统的维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电脑部负责。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使用、监控,对出现故障及时报告。并对功能的不断完善提出改进意见。电脑部负责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处理突发事故。

第六十条 任何员工入职时,本考核制度都将作为其基本的培训内容,做到员工在考核时不会感到突然或有逆反情绪。

第六十一条 任何从事考核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接受集中培训。掌握考核的方法和沟通技巧,保证考核的有效性。考核负责人在第一次开展考核工作前要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考核培训。

第六十二条 绩效管理过程中的任何评价和考核资料都将严格保密。考核结果只对考核本人、主观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公开,对其他人员一律保密。

第6篇 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一

绩效工资的分配直接影响我们每个月工资的多少,在今年国家对员工工资和养老金都做出了调整!让我们去看看具体的最新的工资分配方案吧!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发〔2022〕 号)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煤炭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局直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 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

结果如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后,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县人社局,经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5个工作日)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经局务会(或局长)同意抽调到局其他有关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否则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__局认为符

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第7篇 绩效工资制度格式范本

绩效工资制度是什么呢,大家了解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绩效工资制度,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类行为规范的考核的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 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 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为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与各类专项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的连乘积。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 ×部门绩效系数=∑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 =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

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

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4.2.6 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4.3.1 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4.3.1.1 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 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4.3.2.1 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4.3.3员工处罚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4.3.4.1 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 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 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2 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3 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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