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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考核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7

质量考核制度

有哪些

质量考核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多个方面的评估标准,旨在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达到预期水平。这些标准通常包括:

1. 生产过程控制:检查生产流程是否按照既定规程进行,是否存在偏差。

2. 产品质量检验:对产出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性能、耐用性和安全性。

3. 服务质量评估:衡量服务人员的态度、效率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员工技能考核:考察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掌握程度。

5. 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客户反馈来评估产品或服务的实际效果。

内容是什么

在制定质量考核制度时,内容需要详尽且具体,明确每个考核点的评分标准和权重。例如:

- 对于生产过程控制,可以设定关键节点的监控指标,如设备运行效率、原料使用率等。 - 产品质量检验则需设定合格率目标,对于不合格产品要有明确的处理流程。 - 服务质量评估可以设置响应时间、客户投诉处理等指标,结合客户评价综合评价。 - 员工技能考核应涵盖理论知识测试和实际操作考核,确保员工具备所需技能。 - 客户满意度调查可通过问卷调查,设定满意度等级,以数据反映服务质量和产品效果。

规范

实施质量考核制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1. 公平公正:考核标准应适用于所有相关人员,避免偏颇。

2. 可量化:尽可能将考核指标量化,便于衡量和比较。

3. 动态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定期更新考核内容和标准。

4. 反馈机制:及时向员工提供考核结果和改进建议,促进个人成长。

5. 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应与激励制度挂钩,作为晋升、奖励或培训的依据。

重要性

质量考核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品质:通过系统性的考核,可以发现并纠正质量问题,提升产品和服务的整体质量。

2. 激励员工:良好的考核制度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3. 维护声誉: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有助于树立企业良好形象,赢得市场口碑。

4. 降低风险:严格的质量控制能减少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客户流失和法律纠纷。

质量考核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的有效执行能够推动企业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质量考核制度范文

第1篇 质量考核制度

1、整项工程开挖基坑排水不畅,罚工区主任,技术员每人20元。

2、未履行验槽手续,罚技术员20元。

3、遇到特殊土质,坟墓应及时上报,严禁隐而不报,私自施工一经发现罚责任人100元。

4、未经允许切割已安装钢筋,罚切割者,责任人各100元。

5、因计算钢筋料单而造成成型钢筋浪费,罚责任人50元,由工区主任落实。

6、在钢筋进行验收时,因锚固,搭接长度不够,主梁钢筋少放,错放等主控项目不合格罚技术员20元,责任人100元,工区主任落实。

7、因模板加固问题造成涨模,视情况进行50-500元考核。

8、不得在模板支好后涂隔离剂,违者罚100元。

9、在模板验收时,发现模板的位置,标高,几何尺寸与设计不符,责令返工,罚责任人50元。

10、在模板验收时模板内木屑,杂物不清罚50元。

11、初次查柱垂直度不在规范范围内罚10元/面,复查仍不合格的罚50元/面。

12、必须经安质同意方可拆除梁板模板,擅自拆除罚500元/次。

13、在下发整改任务书后,整改不彻底的罚责任人50元。

14、未安排人员拔预留孔罚责任人100元,并扣除人工费。预留孔未拔出,罚项目负责人100元,按质量事故处理。

15、整项工程地坪起砂,罚工区主任,技术员20元/人。

16、整项工程用2米靠尺检查地坪平整度超过10mm,罚责任人50元,由工区主任落实。

17、整项工程砖砌体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达不到罚10元/处。

18、整项工程出现错缝、对缝、预留接茬、留置马牙槎、拉结筋放置不规范的拆除,并罚责任人50元。

19、地坪、粉刷有空鼓出现,罚20元/处。下达整改通知书而不执行整改的罚责任人10-50元。

20、现场检查对砼梁,墙,柱未采用凿毛或用水泥砂浆处理的罚责任人20元。

第2篇 通防区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质量标准化检查组每月不少于二次的质量标准化检查,每少一次罚小组组长200元。

二、对现场发现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不合格的地点,每处给予责任人100元的处罚,并限期整改。

三、要求限期整改,但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整改的,给予责任人500元的处罚。

四、发现的质量标准化问题,质量标准化检查组成员必须认真进行复查,不认真复查,再次出现问题的,给予检查小组组长500元的处罚。

五、采取奖惩办法,月度进行考核,评出最差和最好,对每月检查中取得第一名的班组,给予2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反之同等处罚。

六、各班组必须加强质量标注化的学习培训,凡对职工提问不清楚,不了解质量标准化内容的,给予班队长一人次50元处罚。

七、每班班前会,队长在分工前严格质量标准化要求,提醒职工按标准化开展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操作,不进行提醒的给予班队长200元处罚。

第3篇 产品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的任务是:建立能够稳定生产合格和优质产品的生产系统,抓好生产环节的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出合格或优质产品。

1、加强原材料采购的质量验收,不购买无生产许可资质企业生产的材料,控制所有原材料,不经检验,一律不准入库结算。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及工作标准。

3、质量技术负责人要加强工艺检查,各工序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规程。

4、加强重点工序的质量控制,使生产处于受控状态,确保产品质量。在配料、烘干 处设立质量控制点,

5、对各控制点要严格进行实验和检验。主要控制原料使用量的计量、添加剂用量(严格执行gb2760标准)、理化指标;制面控制点:主要控制投料比例;烘干制点:主要控制温度和时间。

6、对生产中使用的面板、机器、定期定时清洗、杀菌,以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产品质量。

7、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8、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确保产品质量。

9、加强产品防护,防止物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

10、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要明确标识,单独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11、车间员工不经消毒或穿着不洁净工作衣,不得进入车间从事生产活动;

12、生产场所要严格按车间卫生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13、对主要原材料的购进要求运输容器及工具严格消毒处理,密封运输,确认原材料的质量安全。

考核办法

各项指标考核由技术总工负责,

具体考核内容:(1)各工序工艺执行情况。

(2)产品防护情况。

(3)车间卫生。

考核办法:(1)岗位员工不按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操作者及时纠正,经济损失由岗位员工负责;

(2)工作中质量事故由车间负责人及岗位员工负责并进行经济处罚;

(3)每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两次不合格单位扣除部门负责人当月奖金。

第4篇 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告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法制化、规范化进程,构建诚信体系与公路建设市场联动,明确质量、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3年版)、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2004年版)、《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文件》等法律、法规、制度,结合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订临河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告知制度(以下简称“告知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交通局组织的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全区农村公路和地方公路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续建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主要从业人员施工期间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中告知指建设过程中由临河区交通局主管部门或其监督机构向中标企业法人单位告知其在项目管理中违反质量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规定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和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四条 本制度告知事项由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提出并对督查或监督记录负责,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发出。本制度将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实绩考核。

第五条 本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长效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告知内容

第六条 施工单位进场要求:

1、驻地建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除0.2-0.5分;

2、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工程管理制度、工程岗位责任制、施工组织计划等项目图标不健全或未上墙及相关施工规程规范用书不健全的每项扣除0.2分;

3、进场人员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包括人员姓名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人员资审低于招标文件、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总工不符合要求的,扣除0.5分,其他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扣除0.2分;

4、工地主要机械或拌合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及施工工艺要求;试验、测量仪器、整理资料必须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不满足工地要求的,主要机械或拌合设备不足的,扣除0.2分,试验、测量仪器不足的,扣除0.2分;

5、各项进场原材料未办许可证未批复进行施工作业的,扣除0.3分;

6、已开工未能履行开工报告批复手续的,扣除0.2分。

第七条 施工单位内业资料管理情况:

1、无内业资料管理制度,责任人不明确的,扣除0.2分;

2、内业资料原始数据有错误、抄袭、复印、伪造,有意涂改、弄虚作假现象或施工原始记录缺失的,扣除0.4分;

3、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不符合要求或未经业主、监理签证就进行下步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

4、内业资料整理无序,归档不规范,不整齐、整洁,原始资料不齐全或签字不齐全或以笔记代替表格,填写不规范、用语不当,日期、计算有误的,扣除0.3分;

第八条 施工现场管理情况: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施工机械乱停乱放等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扣除0.2分;

2、对有关的上级单位要求不落实或超时限办理,不按要求书面回文或要求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扣除0.2分;

3、使用不合格材料用于路基、路面及构筑物工程的,扣除0.2分,并进行返工;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有一次不在现场、在岗不作为,有失职行为的,扣除0.3分;

5、违反设计要求、不符合施工规范违规操作进行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并进行返工;

6、应通知监理检验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无影像资料或不报验的,扣除0.2分;

7、不按规程进行自检,检测项目自检率低于规定值的,扣除0.2分。

第三章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告知内容

第九条 施工人员驻地管理情况;

1、驻地工人宿舍整洁卫生,油桶及易燃物品距离厨房及明火不得少于80米,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2、驻地厨房卫生、厨师健康证及食品卫生安全协议未落实的,扣除0.3分;

3、非专职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的,扣除0.3分;

第十条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内业情况:

1、新入场的施工人员未经过施工单位施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职安全员未持证上岗的,扣除0.2-0.5分;

2、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安全生产使用费用台账不健全的,扣除0.4分;

3、保险责任:企业应健全保险责任制度,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工人意外保险不落实的,扣除0.4分;

4、施工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由施工单位工地安全员组织进行,日常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每天都要进行,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有记录并建立台账;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有日志)情况每周上报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不满足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大型机械作业及沥青摊铺期间施工人员不配穿(戴)安全帽及安全反光马夹的发现一次扣除0.5分,连续两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2、各种警示标示、标志牌、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条幅)、宣传栏应按规定规范、整齐安放,缺失者扣除0.5分,连续两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3、危险地点、危险区域、坡坎、基坑等地域,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设置警示标志的,扣除0.4分;

4、起吊设备起吊及自卸车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无安全警示、警戒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的,扣除0.3分;

5、“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缺失者有一例,扣除0.3分;

6、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施工企业工地安全员必须坚守岗位,脱岗一次扣除0.4分;在岗不尽职尽责的,扣除0.3分;

7、不按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提出的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发现一次,扣除0.4分;

8、施工单位应制定与其施工性质相关联的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无应急预案、没有开展演练活动的,扣除0.3分;

第四章 施工监理管理告知内容

第十二条 施工监理进场情况:

1、驻地建设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扣除0.3分;

2、工程概况、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工程管理制度、监理岗位责任制等项图表未上墙及工程监理规程规范用书不落实的,扣除0.4分;

3、进场人员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包括人员姓名与招投标文件不符、人员资审低于招标文件、人员数量不满足招投标文件要求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不符合规定的,扣除0.5分,其他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扣除0.2分;

4、工地主要交通工具、办公设备不能满足合同及施工工艺要求的扣除0.2分,试验、测量仪器不满足工地要求的,扣除0.2分;

5、重要配比、材料、构配件等许可标准不符合要求或不准确造成施工失误的,扣除0.2分;

6、已开工未履行开工报告批复手续的,扣除0.2分。

第十三条 施工监理内业资料管理情况:

1、无内业资料管理制度,责任人不明确的,扣除0.2分;

2、抽检原始资料数据有错误、抄袭、复印、伪造、有意涂改、弄虚作假现象或抽检原始记录缺失、施工方替整理资料的,扣除0.2-0.5分;

3、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不符合要求或质量评定不及时,未经业主签证就进行下步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

4、内业资料整理无序,归档不规范,不整齐、整洁的;原始资料不齐全或签字不齐全或以笔记代替表格,填写不规范,用语不当,日期、计算有误的,扣除0.2分;

5、监理月报及监理日志不填写、填报不及时或不真实的,扣除0.2分。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监理监管情况:

1、监管不力导致施工现场混乱,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机械乱停乱放等不符合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扣除0.2分;

2、对有关的上级单位文件要求不落实或超时限办理,不按要求书面回文或要求整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扣除0.3分;

3、监管不力导致不合格材料用于路基、路面及构筑物工程的,扣除0.2分,并立即进行返工;

4、现场监理人员有一次不在场或在岗不作为、有失职行为的,扣除0.2分;

5、应通知业主单位检验的关键程序、隐蔽工程而不通知的、无隐蔽工程影像资料的,扣除0.2分;

6、监管不力导致违反设计要求的、不符合施工规范违规操作进行工序作业的,扣除0.2分,并立即进行返工;

7、不按规程进行抽检或不进行抽检检验,检验项目抽检频率低于规定值的,扣除0.2分。

第五章 施工现场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告知内容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监理对施工人员驻地管理情况;

1、驻地工人宿舍整洁卫生,油桶及易燃物品距离厨房及明火不得少于80米,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2、驻地厨房卫生、厨师健康证及食品卫生安全协议未落实的,扣除0.3分;

3、非专职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的,扣除0.3分;

第十六条 施工监理监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内业情况:

1、新入场的监理人员未经过监理单位施工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未持证上岗的,扣除0.2-0.5分;

2、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安全生产使用费用台账不健全的,扣除0.4分;

3、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为工人购买意外险不落实的,扣除0.4分;

4、施工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由施工单位工地安全员组织进行,日常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每天都要进行,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有记录并建立台账;日常培训教育、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和安全生产检查(要求有日志)情况每周上报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不满足此项要求的,扣除0.4分;

5、监理安全生产每周上报不及时及监理安全生产日志不填写、填报不及时或不真实的,扣除0.3分。

第十七条 施工监理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大型机械作业及沥青摊铺期间施工人员不配穿(戴) 安全反光马夹及安全帽情况,如违反一次扣除0.5分,连续检查两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2、负责监督施工现场各种警示标示、标志牌、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条幅)、宣传栏应按规定规范、整齐安放,缺失者的,扣除0.5分,连续检查两次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3、负责监督危险地点、危险区域、坡坎、基坑等地域,未按要求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安设警示标志情况,如违反要求的,扣除0.4分;

4、负责监督施工场地起吊设备起吊及自卸车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无安全警示、警戒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如违反的,扣除0.3分;

5、负责监督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缺失者每人扣除0.3分;

6、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随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理单位监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脱岗一次扣除0.4分;在岗不尽职尽责扣除0.3分;

7、负责监督施工企业按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提出的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如违反扣除0.4分;

8、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活动,无应急预案、没有开展演练活动情况的,扣0.3分。

第六章 告知程序和处理

第十八条 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后,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提出监督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质量安全监督站。

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期间施工或监理单位有涉及违规违章事项的,由临河区交通局质量安全监督站向施工或监理单位发出“告知函”,施工或监理单位收到“告知函”后以签字为确认违规违章事实。

第二十条 施工或监理单位收到“告知函”后,应派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到现场督促整改,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并由该项目建设指挥部、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将整改后书面、影像资料报至发出“告知函”的监督机构。

第二十一条 “告知函”扣分累计分数决定业主单位向施工(监理)单位发放第一笔工程款项的时间,扣至1分推迟一个月发放,扣至2分推迟2个月发放,扣至3分推迟3个月发放,扣至4分推迟半年发放,扣至5分列入黑名单并报至巴彦淖尔市公路系统、市政务中心通报,三年内不允许进入巴彦淖尔市公路建设市场。

第二十二条 本告知制度由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告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临河区交通局

2023年4月15日

第5篇 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方案及奖惩制度

煤矿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煤矿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反映,是建立煤矿企业安全长效机制和建设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的主要内容和根本途径。按照上级文件安排部署,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我矿今年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任务,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协调、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考核验收方案及奖惩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按以下步骤进行,即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投入(落实)——定期评价 ——考核奖罚——质量改进。

没有一个健全的组织与明确的分工,就不可能制定出科学完善的制度和标准;没有完善的制度与标准,投入与落实就会失去方向;没有投入与落实,定期评价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而没有严格的定期评价,考核与奖惩就会失去依据;没有奖优罚劣,就不可能建设成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一、成立安全质量标化领导组:

组长: 栗聪明

副组长:樊进朝、上官立新

成员:杨培强、王明星、原志阳、刘向军、钟国亮、孙小虎、刘志忠、曹米亮、张海军、吴雷胜及各职能科室和队组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质量标准化考核组、质量标准经评估组以及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组

组长:张海军、曹米亮

成员:王天鹏、王鹏飞、刘志金、张金龙、李强强以及跟班安监员、质检员等。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组

组长:樊进朝

成员:上官立新、杨培强、刘志阳、王明星、钟国亮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 室

办公室主任:张海军

领导组下设以下十一个质量标准化小组:

1、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杨培强

成员:孔河亮、裴永亮、曹刚、上官新龙以及相关人员。

2、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王明星

成员:孙小虎、栗文朝以及机电相关人员。

3、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杨培强

成员:曹晋、赵鹏军、贾福义以及掘进相关人员。

4、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王明星

成员:刘满库、郭军亮、马照坤以及运输队相关人员。

5、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上官立新

成员:刘向军、刘志忠以及地测科全体人员

6、信息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杨培强

成员:栗海强、杨永进、路宽以及调度室全体人员

7、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上官立新

成员:原志阳、钟国亮、吉飞飞、以及通风建设队全体人员。

8、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孙学礼

成员:杨雄伟、王鹏举、史怀礼、张伟及办公室、基建科全体人员。

9、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樊进朝

成员:曹米亮以及安全科全体人员

10、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第6篇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1、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质量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执行单位。

3、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或滞后、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而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或造成事故的均属于地测工作质量事故。

4、凡因地测资料收集不及时,地测原始等记录不规范,上台账不及时,图纸有错误等;操作不当,造成小的可挽回经济损失的,损坏仪器、丢失仪器的等为地测工作质量一般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批评、罚款等。

5、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重大质量事故的,造成较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的,如贯通有误,巷道打偏造成废巷、涌、透水小仅影响个别班次等为地测工作较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及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

6、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防治水重大安全事故的,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造成透水事故、瓦斯大量涌出、造成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造成人身伤亡等为地测重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及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造成人身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

7、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地测科或水害防治中心分析,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总工同意;较大事故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矿长审核。重大事故根据事故大小由矿长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出现人身事故的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追查。

8、地测工作质量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今后应吸取的教训和采取的措施,并根据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领导批复。

9、矿总工程师每月必须主持召开防治水专项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执行,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要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10、地测防治水工作,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发现防治水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总工程师及相关领导。

11、凡重大工程,如大型贯通工程、探放水工程达到精度和要求,应受到奖励。

12、地测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准确无误的资料,避免了安全事故,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应给予奖励。

13、推广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先进设备在生产运用中取得实际效果,应给予奖励。

14、工作成绩显著和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地测人员应给予奖励。

第7篇 某矿掘进工程质量考核制度

(一)为加强井下掘进工作面巷道的工程质量,促进工程质量管理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掘进专业“管理制度”对掘进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成立工程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由技术部门负责编制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考核标准和考核计划,由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掘进过程中因地质条件变化需改变巷道布置、断面、支护参数时,技术部门及时调整考核计划。

(三)煤矿设立专职工程质量考核员,每个掘进工作面每班设一名兼职工程质量管理员进行工程质量现场监督检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做好原始检查记录。

(四)专职工程质量考核员上井后,根据检查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工程质量考核评定表。

(五)掘进工作面必须配齐质量检查的各种工器具。现场检查必须使用工器具进行,取得现场准确的数据资料。

(六)每月技术部门必须组织相关人员按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对掘进巷道工程质量进行一次验收,做好记录。

(七)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施工技术工作月度总结,认真填写《掘进巷道施工技术工作月度总结表》;掘进巷道单项工程完工后要进行竣工验收,编制《掘进巷道竣工验收报告》。

第8篇 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员质量意识、创优意识,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知名度,集团公司制定本制度。

1、质量考核

1.1凡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维修和安装的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安装或维修质量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1.2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

一般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指凡安装维修质量低劣导致机械设备报废、影响设备使用功能,直接经济损失5--10万元的工程质量事故。

1.3发生安装和维修质量事故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报公司一级。2万元以上的报集团公司一级,并同时报告甲方单位或监理。

1.4重大质量事故按铁道部、建设部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10万元的一般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无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原则办理,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对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奖惩制度

2.1在安装和维修过程中应推行质量激励约束机制,推行内部质量保证金制度,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奖优罚劣。对受到甲方表彰的项目,应给予一次奖励,同时对在工程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亦应给予奖励。发生质量事故,应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2.2对施工生产中,工作认真负责,防止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者的单位或个人一次奖励500-1000元。

2.3对施工生产中,工作认真负责,在工程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个人一次奖励200元。

2.4奖金来源:除质量保证金罚没部分及事故罚款外,不足部分由公司列支。

2.5一般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00-2万元)对责任单位处罚3000元,对责任人处罚300-600元,行政警告处分。

2.6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按其直接经济损失费用的10-30%,对事故单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行政记过处分。

2.7对质量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制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低劣,给企业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对项目经理部处以1-2万元罚款。

2.8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给企业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经理部,除按规定处罚外,公司中标项目不予分配一次。

2.9施工中不按标准及规范作业,无视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指导劝阻,对责任人处罚50-100元,对工班处罚500元。

2.10质量保证金及事故罚款在财务部单独立项、专款专用,除用于返还、奖励外,可购置质量检测设备,仪器及进行质量培训教育等。

2.11质量保证金及事故罚款由安质部审定,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使用。

第9篇 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及考核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股份公司和局的相关规定,完善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自控体系,夯实作业层管理基础,结合股份公司和局开展的项目管理实验室活动,落实《中铁四局集团施工作业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管理办法》(中铁四安〔2015〕832号)文具体要求,建立健全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切实保障职工在生产工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生产设施不受损害,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创造良好的安全质量生产环境,制定本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__项目部所有施工班组。

三、项目经理部依法与分包单位签订工序分包合同。项目部负责在相关工序或部位施工前,结合施工具体情况编制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书及承诺书;项目经理负责与班组长签订责任书。项目部安质部负责收集、保管责任书。认真推行,及时督促落实,定期检查指导和每月对班组长进行考核。

第二条  安全质量责任及考核制度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制度管理及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度执行及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班组长安全组织制度

一、班组长是班组安全质量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质量负全责。

二、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个作业面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质量负责人。

三、班组长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学徒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一人进行安全质量值日,安全质量值日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开展好日、周的安全质量工作。

第四条  班组长班前讲话制度

一、教育内容为:

1、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它对应岗位发生的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2、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3、本岗位、工种的安全规程;职工安全守则及相关安全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章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4、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5、各种常见安全质量隐患的处理、紧急救护知识;

二、教育要求

1、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长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

2、新工人、外用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合计不少于48学时(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项目安质部进行授课)。

3、对事故责任人和未逐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规程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时间必须在四小时以上。

4、安全规程考试85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5、对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

三、班组长班前讲话要求:

1、结合当日的具体施工生产工作任务及工作环境,详细布置安全工作,并明确安全质量值日人。

2、根据每一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季节变化及作业长件,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3、传达上级有关安全质量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4、学习、抽考职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  班组长安全检查制度

一 、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检查,班前检查可结合交接班进行,对设备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交接,有问题要交代清楚。各岗位在班前要对所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专人专机,操作员要对设备重点检查。班中要对设备运行动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安全装置完好情况及设备是否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向现场负责人反映。

二、脚手架和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班组长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规定在作业前戴好劳防用品。检查各岗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对现场的用电、动火、机械设备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第六条  班组安全规程与制度管理

一、班组长应保证班组的每个岗位,工种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清楚明了,安全交底内容人人熟知,严格执行。

二、班组长可以根据生产条件等因素的变化,事故教训等情况及时检查现有规程制度是否健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补充修改意见,上报工程项目部,给予项目部指导及意见。

三、班组长必须办证凡上级颁发的与本班组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操作证卡,在班组内必须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四、班组长应协助项目部适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事故演练,掌握处理各种隐患的能力,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的能力。

第七条  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

一、自觉接受项目组织的培训教育,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和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采取班前讲话等形式,对本班组的职工进行安全质量教育,以提高班组人员安全质量意识。

三、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作业标准、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对施工安全和质量负责。

四、对违章指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程质量标准的指令等有权拒绝。

五、不得违章指挥工人作业,自己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同时要求班组作业工人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六、施工过程中加强自检,对出现的不合格工序或半成品要做好分类并进行标识,及时整改。每道工序经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报检。

七、施工工序或部位存在安全风险时,要按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并督促工人做好个体保护。

八、做好施工中的所以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督促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等。

九、存在较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设专人经常性检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并组织工人撤离危险区,配合甲方将安全隐患消除。

十、自觉接受项目管理,对于项目部、业主、监理等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及时整改。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处理,未经项目部允许不得私自拍照留存等。

十二、对于有利于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的建议或意见,要及时向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提出。

十三、验工计量前自觉签认安全质量承诺书,否则不予计量。

第八条  班组长安全质量考核制度

为了有效地加强施工班组在施工生产过程的管理,班组长相关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据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施工作业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管理办法》(中铁四安〔2015〕832号)文具体要求,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订施工班组考核办法如下:

一、本制度考核对为个施工队伍班组长。

二、对各班组长考核由经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执行。

三、对各班组长每月开展一次。考核采用考核评分表的形式,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90分及其以上优秀,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为良好,考核得分在6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考核优秀占10%,良好占20%,合格占70%。考核日期为次月初。

四、根据考核结果,考核评分为优秀的班组长给予800元奖励;考核评分为良好的班组长给予300元奖励;考核评分为合格的班组长不奖不罚;考核评分为不合格的班组长处以800元罚款,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将责令施工队伍更换班组长,施工队伍不执行相关规定将对相关施工队伍进行清场处理。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制度由南百三标经理部二分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附表: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表

第10篇 基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

为全面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建设,坚持以“安全第一、质量为本”为方针,紧紧围绕建设本质安全高效型现代化矿井为主线,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狠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设施,提升装备水平,改善作业环境,选树典型,相互促进,巩固提升,确保矿井投产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国家级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管理领导组

组 长: ___

副 组 长: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二)领导组的职责

1、负责安全质量标准的制定与修改,负责公司年度、季度、月度安全质量标准达标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

2、督促落实安全质量隐患的排查、整改。

3、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讲评、奖罚兑现。

4、积极配合上级安全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迎检工作。

(三)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安全质量标准管理领导组,制定本项目部的达标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质量隐患。

二、安全管理

(一)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消灭人身死亡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二)公司各工程合格品率达到100%、优良品率达到60%、消灭不合格工程。

(三)投产前矿井安全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级水平。

五、检查形式

(一)矿建工程

1、日常检查

在日常工作中对矿建工程开展随机性的专业检查,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对所查的安全质量隐患进行分类通报并做出处理和跟踪落实,对属于否决扣分的问题做好统计,于当月30日前汇总后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2、月度检查

每月下旬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各专业组参加,对矿建工程进行月度检查,并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表》现场评分,于当日下午5点前将评分结果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二)土建工程

1、不定期检查

每月由工程部组织对土建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按照《地面土建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检查评分表》现场评分。

2、正式考核检查

每月下旬由工程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对土建工程进行正式考核检查,并按照《地面土建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考核评分表》对土建工程进行评分。

六、考核办法

(一)矿建工程

矿建项目部以施工队组作为考核单元,安全质量标准化分5个专业,各专业实行百分制考核,施工队组及项目部满分100分。

1、专业分数及系数

机电运输: 100分 系数为0.30

一通三防: 100分 系数为0.25

掘 进: 100分 系数为0.20

生产调度: 100分 系数为0.15

地测防治水:100分 系数为0.10

2、分数计算

在月度检查中,由各专业组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

(1)施工队组专业得分

实行现场评分和专业否决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现场评分乘系数减专业否决分后为施工队组专业得分。

(2)施工队组月度得分

各专业得分之和减否决分后为施工队组月度得分。

(3)项目部月度得分

将所辖施工队组的月度得分平均值作为该项目部月度得分。

(4)项目部季度得分

将季度内三个月的项目部月度得分平均值作为该项目部季度得分。

3、等级界定

矿建项目部以季度得分作为等级界定依据,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不合格四个级别。

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特级;

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一级;

得分在70分以上的为二级;

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上属条款中所述“以上”含本数,所述“以下”不含本数)

4、否决扣分

⑴在施工中出现死亡事故或一级非伤亡事故的,直接界定为不合格。

⑵发生1起重大未遂事故或二级非伤亡事故的,扣施工队组月度得分5分;凡瞒报、漏报、推迟不报的每次均扣施工队组月度得分2分。

⑶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均扣施工队组月度得分2分:

①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的;

②未按规定处理上级部门或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的;

③出现重大隐患未上报的;

④未制定或不落实重大隐患安全防范措施的;

⑤出现一次停产整顿的;

⑥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的。

⑷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均扣施工队组专业得分2分:

①在上级检查中,出现限期整改问题的;

②未提供仪器、仪表等检查用具的;

③未按时如实提供图纸、资料的;

④在日常检查中,查出的一般安全质量隐患未按期整改的。

⑸否决扣分相关要求

①由调度室负责将日常检查中查出的安全质量隐患及整改情况汇总,于当月25日前报安全监察部。

②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将各矿建施工队组的否决扣分情况汇总,于当月30日前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二)土建工程

1、检查分数及系数

不定期检查和正式考核检查实行百分制,项目部满分100分。

不定期检查: 100分 系数分0.40

正式考核检查: 100分 系数分0.60

2、分数计算

(1)项目部月度得分

实行不定期检查和正式考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项目部月度得分=不定期检查得分×0.40+正式考核检查得分×0.60

(2)项目部季度得分

将季度内三个月的项目部月度得分平均值作为该项目部季度得分。

3、等级界定

土建项目部以季度得分及否决项目作为等级界定依据,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不合格四个级别。

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特级;

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一级;

得分在70分以上的为二级;

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上属条款中所述“以上”含本数,所述“以下”不含本数)

4、否决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界定为不合格:

①发生死亡或重伤1人以上事故的;

②施工区域内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对施工造成安全隐患的;

③被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受到举报、投诉或被新闻媒介曝光并经查实的;

⑤发生恶性病疫或5人以上食物中毒的;

⑥发生火灾或治安、经济案件的;

⑦有拖欠民工工资情况的;

⑧未按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

七、奖罚办法

(一)矿建项目部奖罚办法

1、根据矿建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界定结果,按季度进行奖罚兑现。

⑴对特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建项目部奖励3万元;

⑵对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建项目部奖励1万元;

⑶对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建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

⑷对不合格安全质量标准化矿建项目部处罚2万元。

2、施工队组评比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根据每季度施工队组排名情况,选出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队组,报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同意后,组织监理单位、矿建项目部、施工队组负责人在该队组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选树典型、赶学先进、以点带面。对召开现场会的施工队组所在项目部奖励5000元,并授予该施工队组安全质量标准化流动红旗。

(二)土建项目部奖罚办法

1、根据土建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界定结果,按季度进行奖罚兑现。

⑴对特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土建项目部奖励1万元;

⑵对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土建项目部奖励5千元;

⑶对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土建项目部通报批评;

⑷对不合格安全质量标准化土建项目部处罚5千元。

八、安全质量标准化讲评

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讲评会,主要讲评内容如下:

(一)通报项目部季度考核评比结果和奖罚兑现情况。

(二)表彰、奖励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

(三)总结分析本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九、相关要求

(一)月度检查前,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召开检查预备会,详细安排检查事宜,规范检查行为。

(二)各检查组必须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以保证检查结果科学、合理、公正。

(三)各专业组成员必须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检查,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说明情况并指定替代人员。

(四)月度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提高检查质量。

(五)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和集体公开评分制,评分结果必须由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共同签字。

(六)土建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定级由工程部具体实施,于当月30日前将评比结果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七)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将检查记录存档管理,作为各项目部、施工队组月度、季度的考核、评比、定级依据。

(八)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根据各项目部、施工队组的考核得分,将评比结果、排名、奖罚进行汇总,于当月30日前上报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

十、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第11篇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考核制度

1、为了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质量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执行单位。

3、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或滞后、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而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或造成事故的均属于地测工作质量事故。

4、凡因地测资料收集不及时,地测原始等记录不规范,上台账不及时,图纸有错误等;操作不当,造成小的可挽回经济损失的,损坏仪器、丢失仪器的等为地测工作质量一般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批评、罚款等。

5、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重大质量事故的,造成较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的,如贯通有误,巷道打偏造成废巷、涌、透水小仅影响个别班次等为地测工作较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及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

6、凡因违反地测技术操作规程、提供资料不正确、预报错误、防治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造成地测防治水重大安全事故的,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造成透水事故、瓦斯大量涌出、造成大的不可挽回经济损失、造成人身伤亡等为地测重大事故,视具体情节,给予及罚款、记过、撤职等行政处分,造成人身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

7、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地测科或水害防治中心分析,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总工同意;较大事故由总工程师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矿长审核。重大事故根据事故大小由矿长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出现人身事故的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追查。

8、地测工作质量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今后应吸取的教训和采取的措施,并根据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领导批复。

9、矿总工程师每月必须主持召开防治水专项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执行,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要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10、地测防治水工作,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发现防治水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总工程师及相关领导。

11、凡重大工程,如大型贯通工程、探放水工程达到精度和要求,应受到奖励。

12、地测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准确无误的资料,避免了安全事故,如贯通老窑、小窑,火区、积水区等应给予奖励。

13、推广先进技术、先进经验、先进设备在生产运用中取得实际效果,应给予奖励。

14、工作成绩显著和对生产安全有贡献的地测人员应给予奖励。

第12篇 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

1、严格按规程和国家质量标准施工,施工后不符合规程和质量标准要求的要按项进行处罚并及时返工。

2、支护材料必须符合设计、作业规程及规范的规定,否则严禁使用。若使用要求强制返工并进行处罚。

3、使用的锚杆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根;托盘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个;螺母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个;锚索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根;锚固剂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条;金属网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片。

4、巷道净宽与设计尺寸误差:中心线至任一帮距离-50—+150㎜,无中心线测全宽-50㎜—+200㎜,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巷道净高与设计尺寸误差:腰线至顶底板距离-50—150㎜,无腰线测全高-50㎜—+200㎜,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 。无腰线巷道必须按规定层位施工,严禁擅自挑顶或卧底,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

5、锚杆(锚索)必须成排成行,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锚杆(索)间排距与设计尺寸误差-100㎜—+100㎜,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锚杆(索)角度应与巷道轮廓线垂直其夹角在75°—90°之间,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

6、锚杆外漏长度(露出托盘)≤ 50㎜,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锚索外漏长度≤30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锚杆螺丝,锚索锁箍要紧固,使之不小于初锚力,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

7、锚杆(索)的锚固力≥90%,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

8、金属网铺设及连接符合规程要求,挂网时将网拉紧,紧贴帮顶壁面,网间绑扎牢固,按规程规定连接,网上不准有离层的煤矸坠网,不合要求罚款50—100元/处;

9、锚杆(锚索)按规程规定布置,不得滞后,控定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否则罚款50—100元/次。

10、巷道成型好,平整度≤150㎜,不合要求罚款50—100元/处。

11、喷浆巷道成型好,喷层厚度、骨料配比等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平整度≤150㎜,不合要求罚款50—100元/处/项。

12、架棚巷道净宽:中线至任一帮距离-30—50mm;无中线测全宽-30—50mm,不合要求罚款50—100元/处/项;巷道净高:腰线至顶梁底面、底板距离-30—50mm;无腰线测全高-30—50mm,不合要求罚款50—100元/处/项;无腰线巷道必须按规定层位施工,严禁擅自挑顶卧底,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

13、水平巷道支架的前倾后仰应符合规定,允许±1°,不合格罚款50—100元/架棚;倾斜巷道支架的迎山角偏差不得超过1°,不得退山,不合格罚款50—100元/架棚。

14、支架间的撑(拉)杆安设位置、数量符合设计要求,且牢固可靠,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项;背件按要求背紧背牢,且排列位置和数量符合设计要求,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项。

15、柱窝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底板松软应穿鞋,不符合要求罚款50—100元/架棚/项;支架间距允许偏差±10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支架梁扭距≤10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架棚;支架梁水平度<50mm,棚梁亲口严密,不合格罚款50—100元/架棚/项;局部冒顶处的支护必须接顶严实,牢固可靠,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

16、砌碹巷道的净宽:中心线距任何一帮距离-30—50mm;无中心测全宽-30—5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项;巷道净高:腰线至顶板、底板距离-30—50mm;无腰线测全高-30—5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项。

17、砌碹巷道墙高误差-30—5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m;墙基础深误差-30—5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m。碹拱半径误差-30—5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m;砌体厚度误差-30—50mm,不合格罚款50—100元/m。

18、墙基础和墙,料石间要压茬、错茬,严禁重逢,灰浆要饱满,严禁出现瞎逢、干逢,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项;拱顶料石要立摆成放射状与半径方向一致,严禁平摆、平放,灰浆要饱满,严禁出现瞎逢、干逢,不合格罚款50—100元/处/项;灰浆配比要符合要求,不合格罚款50—100元/m;碹后严禁空帮、空顶,必须用不燃物料充填严实,不合格罚款50—100元/m。

第13篇 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一、班组质量检查小组每月不少于三次的质量标准化检查,没每少一次罚小组组长200元。

二、对现场发现业务范围内质量标准化不合格的地点,每处给予责任人50元工分的处罚,并限期整改。

三、要求限期整改,但规定时间内不及时整改的,给予责任人200元工分的处罚。

四、发现的质量标准化问题,质量标准化检查组必须认真进行复查,不认真复查,再次出现问题的,给予检查小组组长500元的处罚。

五、采取奖惩办法,月度进行考核,评出最差和最好,对每月检查中取得第一名的班组,给予200至500元不等的奖励,反之同等处罚。

六、各班组必须加强质量标注化的学习培训,凡对职工提问不清楚,不了解质量标准化内容的,给予班队长一人次50元处罚。

第14篇 矿井工程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

为使我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共分八项,满分100分,分别是:安全管理5分,工程设备质量管理25分,事故处理5分,隐患及整改35分,安全技术管理及职工安全培训5分,三违情况10分,安全仪器仪表及安全设施使用与管理5分,文明生产10分。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完成情况单项考核,分别评分,小项分扣完为止。

二、各单位得分低于90分(含90分)者,每少5分(含5分)下浮月工资总额的1%,依此类推。

三、各单位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实现安全无事故,完成生产任务工程,质量标准化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的,按采队4000元、掘进队2000元,巷修队1000元、服务队500元的标准奖励。

四、工程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如实考核,劳资科、财务科落实奖惩。

五、每月提取0.2元/吨作为工程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奖励资金来源于奖励基金和工程质量罚款。

第15篇 幼儿园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沙南幼儿园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一、凡本园工作人员都必须按时接受工作质量的评价考核。

二、幼儿园成立工作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各组组长参加。

三、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拟定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2、确定考核方法

3、定考核时间

4、研究奖惩办法

5、写考核总结

6、根据考核中发现的情况提出改进、提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履行本岗职责情况、工作效果等。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期的要求及各岗工作范围拟定详细考核提纲。

五、考核分为月考核与学期考核。

六、考核结果填入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作为全体教职工晋级、职称评定、选先进及选送外出学习的重要参考资料。

第16篇 药业公司质量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药业公司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

为全面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提高员工专业技术水平和专业技能,以工作质量确保经营商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教育与培训政策

1、公司提倡员工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自学。

2、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的考试与晋升,并提供学习时间。

3、公司鼓励具备专业条件的员工积极报考执业药师资格,公司给予相关政策。

4、公司内已取得执业药师、从业药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公司支持其参加每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并提供一定经费和给予培训时间。

5、《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规定的必须按年参加省、地级培训的人员,上级职能部门一旦组织培训,公司按时送培。

6、公司的内部培训,从事验收、养护、计量、销售的人员及所有岗位员工都必须参加,每年都应举行一至二次,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决定次数。

7、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上岗前的短训,然后到部门进行以老带新式的技能学习。

二、质量教育与培训的分类

1、外部培训:指gsp中规定的须参加上级培训的人员和执业、从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及其他以会代训的学习,由公司送培。

2、内部培训:指公司内部组织的对全体员工的教育和培训,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

三、质量教育与培训的负责部门

1、公司的质量教育与培训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和下达培训计划。

2、各部门按职责中的规定,协助行政人事部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四、质量教育与培训的程序

1、每年年初下达年度培训计划;

2、每次培训前下发培训通知;

3、组织师资力量,准备教材或培训资料;

4、培训;

5、考试或考核;

6、建立培训档案。

五、质量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药事监管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劳动安全。

2、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职责、操作程序。

3、药品知识及专业技能。

4、职业道德。

六、质量教育与培训的考试和考核

1、公司组织的培训,培训后均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2、考核将视岗位工作情况而定,一般采取现场问询、现场操作的方式考核。

七、质量教育与培训档案的建立

1、企业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员工签到、空白试卷、成绩汇总、培训教材或讲课资料。

2、员工个人培训档案:包括履历表、教育培训登记表、每期考试试卷。

第17篇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考核评价制度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与考核评价制度

一、目的

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二、目标

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达到国家二级优秀中医院水平。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考核组织

1、成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护理部及主要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组成。负责制定,修改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药剂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考核标准,制定适合我院的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对医疗、护理、教学、科研、病案的质量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与修改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预案,对医疗缺陷、差错与纠纷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修改医技质量管理奖惩办法,落实奖惩制度。

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质控医、护、技等人组成。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疗护理等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章。对科室的医疗质量全面管理。定期逐一检查登记和考核上报。

2、健全二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成立医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担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分别负责医疗组、护理组的监督考核工作。各科室成立医疗质控小组,对本科室的医、护质量随时指导、考核。形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二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

3、建立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医疗事故预防及处理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事务和管理工作。

四、健全规章制度

1、过硬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小组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种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常规。

2、重点对以下关键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医疗文书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11)交、接班制度

(12)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3、医技科室要建立标本签收、查对、质量随访、报告双签字及疑难典型病例(理)讨论制度。逐步建立影像、病理、药剂与临床联合讨论制度。

4、健全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感染管理、传染病管理、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无菌操作规程。

五、增强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

1、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规定的范围执业。

2、新进人员岗前教育,必须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医疗质量管理等内容的学习。

3、不定期举行全员质量管理教育,并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内容。对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个别强化教育。

4、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定期组织本科的人员学习卫生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医院有关规定。

5、严格执行中医、中西医结合有关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不断提高中医特色病种的辨证论治、理法方药的水平,提高中医治疗的适宜性、安全性、合理性。

6、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类医务人员进行“三基”、“三严”强化培训,达到人人参与,人人过关。要把“三基”、“三严”的作用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质量管理的始终。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操作和常用急诊急救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六、医疗安全管理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范为先”的观念,本着对病人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每一项诊疗工作,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职业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2、相关科室要组织开展全员医疗服务安全教育,树立医疗服务安全意识,加强医疗服务安全管理,坚持“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作风”,开展医疗服务安全监督、评价、改进工作,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3、严格执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报批、审核制度,降低医疗安全隐患。

4、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安全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努力减少医疗安全隐患;组织制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时报告、分析、处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组织制定防范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的措施及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措施。

5、建立和完善医、患告知制度,主动加强与病人的交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投诉处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及时受理、处理投诉,发现问题,坚决整改。

6、要确保医疗设备、设施处于正常的和安全的待运状态,以确保病人的抢救治疗和诊断,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医疗设备、设施的保养和维修制度,保证24小时都能提供维修服务。

7、严格执行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毒麻药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处理放射事故等意外事件的预案。

七、建立完整的医疗质量管理监测体系

1、分级管理及考核:

(1)各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检查考核,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医院感染管理等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措施。

(2)职能部门要定期下科室进行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上级医师查房指导能力,住院医师“三基”能力和“三严”作风。

(3)分管院长应组织职能部门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节假日前检查,突击性检查及夜查房,督促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4)院医疗质量检查小组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科室交叉检查、考核。

(5)各科室医疗质控小组应每月对本科室医疗质量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上报。

2、职能部门及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质控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措施及评价方法。要建立健全各种医疗质量记录及登记。对各种质量指标做好登记、收集、统计,定期分析评价。

3、建立质量管理效果评价及双向反馈机制。

(1)科室医疗质控小组每月自查自评,认真分析讨论,确定应改进的事项及重点,制定改进措施,并每月有医疗质控工作月报表和科室当月的质控工作总结。

(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向临床医技等科室下发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表,进行交叉评价,经职能部门汇总分析,在临床、医技等科室主任联系会上通报。

(3)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院感办等职能部门应将检查考核结果、医疗质量指标等,分析后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向临床、医技等科室质控小组反馈科室质控小组应根据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

(4)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全体会议,评价质量管理措施及效果分析,讨论存在的问题,交流质量管理经验,讨论、制定整改计划及措施。

(八)制订医疗质量奖惩措施

第18篇 煤矿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检测验收制度考核标准

一、成立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小组:

为确保本制度及标准的严格执行,矿成立专职巷道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小组,负责检查验收巷道工程质量的各项工作。

组长:徐 佳

副组长:罗许华、李万军、谢奉阶

组员:生产技术部1个专职技术员,3个检测工,共4人。

小组办公室设在技术科,本小组的具体事宜,专职技术员负责检查验收报表的填写记录工作,检查验收员负责我矿巷道工程质量的检测及验收,各掘进队组必须配备专职验收员1-2名。

二、主要工作职责

1、检查验收员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内容,熟悉掌握掘进施工验收标准和有关计量器具的使用、操作与维修,熟悉掘进施工工艺,具有一定的现场施工经验及自保、互保的意识和能力。

2、检查验收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循《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中规定的检查验收原则及标准,认真做好巷道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验收。

3、检查验收工对各种检测数据要认真记录、及时整理,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4、检查验收工作与现场施工负责人一起进行,以便确认和安排整改。

5、程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隐患,要现场落实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要以“整改单”形式责成有关施工队组限期解决。

6、查出问题不整改的或巷道进尺未经工程质量小组检查验收的不得上报进尺。

7、进矿支护材料的抽样检验工作由供应部门负责。

8、每天入井到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每月对掘进各工作面检查验收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

9、负责按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逾期不整改的加倍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企劳科。

10、负责各种掘进巷道工程质量月底验收工作。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由企划部按规定进行考核。

二、检查标准及检查方法

(一)、锚杆支护工程

第1 条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不同规格的锚杆进矿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的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第2 条树脂卷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树脂药卷进矿后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第3 条锚杆安装应牢固,托板密贴壁面、不松动。锚杆的拧紧扭矩φ18左旋螺纹锚杆不小于100n·m。

检查数量:验收时按《煤矿锚杆支护技术规范》的规定锚杆预紧力或力矩检测抽样率不低于5%,每300根顶、帮锚杆抽样各一组(共15根)进行检测,不足300根时,按300根进行。

锚杆预紧力或力矩不低于设计预紧力矩的90%为合格。

检验方法:用扭力扳手扳动、观察。检验数据记录在表1中。

第4条锚杆的锚固力φ18左旋螺纹顶锚杆不小于69kn,φ18左旋螺纹帮锚杆不小于49kn。

检查数量:验收时按《煤矿锚杆支护技术规范》的规定锚杆锚固力检测抽样率为3%,每300根顶、帮锚杆各抽样一组(共9根)进行检查,不足300根时,按300根进行。

锚杆的锚固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为合格。

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计做抗拔力试验,检验数据记录在表1。

表1锚杆拉拔力扭矩试验记录表巷道名称:距离

锚杆序号

时间

岩性

锚杆长度

mm

锚杆直径

mm

孔径

mm

锚固长度

mm

锚固剂

拉拔力

kn

扭矩

n·m

备注

试验人:

记录人:

年月日

第5条锚杆的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见表2

检查数量:随机抽查。

检验方法:尺量、半圆仪抽样实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测记录。

表2锚杆安装规格的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 许 偏 差/mm

1

间距排距

±100

2

锚杆孔深度

0~+100

3

锚杆方向与井巷轮廓线(或岩层层理)角度(极限)

≤15°

4

锚杆外露长度

≤40

第6条预应力锚索的材质、规格、结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不同规格的锚索进矿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第7条预应力锚索的钻孔方向偏斜角应不大于设计值的10°

检验方法:插杆挂半圆仪抽查。

第8条预应力锚索安装的有效深度应不小于设计深度的95%,锚索型号及设计深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第9条预应力锚索锁定后的预应力应不小于设计值的90%。设计值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第10条 预应力锚索的间、排距应不大于和不小于设计值的100mm,间、排距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要求。

第11条 预应力锚索安装后外露钢绞线长度不宜超过150-200mm。

第12条 锚杆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见表3

表3锚杆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斜井

平硐

巷道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主要巷道

0~+100

一般巷道

-50~+200

无中线测全宽

一般巷道

-50~+20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主要巷道

0~+100

一般巷道

-50~+150

无中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50~+200

硐室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机电硐室

0~+100

非机电硐室

-20~+10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机电硐室

-30~+100

非机电硐室

-30~+100

(二)、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

第1条喷射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的质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批水泥、骨料、外加剂进场后抽样检查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

第2条喷射混凝土的配合比和外加剂掺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第3条喷射混凝土的抗压强度的检验应符合《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做试块见证取样,并送检;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抽查试块抗压试验报告。

第4条喷射混凝土试块(芯样)数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喷射混凝土试块(芯样)数量

序号

工程种类

工程量

试块(芯样)数量

备注

1

立井、暗井

每20~30m

不少于1组

每组试块块,芯样每组块,应在井巷类似条件下养护

、材料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作一组

2

斜井、平硐、巷道

每30~50m

不少于1组

硐室

1000m3以上

不少于5组

500~1000m3

不少于3组

500m3以下

不少于2组

4

其他独立工程

50~100m3或小于50m3以下

不少于1组

第5条喷射混凝土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喷射混凝土支护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立井

井筒净半径

有提升

0~+150

无提升

-50~+150

斜井

平硐

巷道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主要巷道

0~+150

一般巷道

-50~+150

无中线测全宽

一般巷道

-50~+20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主要巷道

0~+150

一般巷道

-50~+150

无腰线测全高

一般巷道

-50~+200

硐室

净宽

中线至任一帮距离

机电硐室

0~+100

非机电硐室

-20~+150

净高

腰线至顶、底板距离

机电硐室

-30~+100

非机电硐室

-30~+150

检查数量:选点实查。

检验方法:挂中、腰线尺量检查。

第6条喷射混凝土厚度应不小于设计值的90%。

检查数量:中间或竣工验收时,选检查点。在检查点断面内均匀选3个测点。

检验方法:打眼尺量检查,或抽查。

第7条喷射混凝土的表面平整度和基础深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喷射混凝土支护表面平整度和基础深度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1

表面平整度(限值)

≤50mm

用1m靠尺和塞尺量检查点上1m内的最大值

2

基础深度

≤10%

尺量检查点两墙基础深度

第8条钢筋网在喷射混凝土的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钢筋网到岩面见得喷后不小于30mm;钢筋网外保护层的喷厚不小于20mm,不大于40mm。

第9条各种金属网的材质、规格、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金属网的网格应焊接、压接或绑扎牢固。

三、考核标准

1.架棚巷道

(1)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超宽、超高值不得超过规定,中线至两帮距离误差不得超过-30mm~50mm,有一处不合格扣100元,巷道不得超挖,超挖处除扣除200元外,扣除所用材料费用:

(2)金属棚前倾、后仰的角度不得超过±0.50 ,有一处不合格扣200元;

(3)金属棚支架迎山有力,角度不得超过规定的±0.50 ,有一处不合格扣150元;

(4)巷道盘帮、构顶要严实,有一处缺构木或构木松动扣50元;

(5)金属棚腿需放在挖出柱窝里的实底上,有一处柱窝深度不够或不在实底上扣100元;

(6)金属棚梁保持水平,有一处水平超过40mm扣100元;

(7)金属棚扭距符合规定,有一处扭距超过80mm扣100元;

(8)棚梁接口符合规定,有一处错口超过5mm扣200元;

(9)金属棚支架间距符合规定,有一处超过50mm扣100元。

2.锚喷巷道

(1)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超宽、超高、欠挖不得超过规定,有一处不合格扣200元,超挖处除扣除200外另扣除多使用的材料费;

(2)锚杆(索)安装牢固,托板密贴壁面。有一处锚杆不合格扣100元,有一处锚索不合格扣200元;

(3)锚杆(索)排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0mm,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4) 螺母扭矩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有一根不符合要求扣200元;

(5)锚杆的抗拔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有一根不符合要求扣300元;

(6)锚杆方向与巷道轮廓线或岩层层理垂直,偏差≤15°;锚索钻孔轴线与设计轴线偏差≤2°,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7)锚杆外露长度露出托板≤50mm,锚索外露长度露出托板≤300mm,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8)铺联网紧贴壁面,连网牢固,扣距≤100mm,压茬为一个网格,充分展开,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00元。

(9)巷道的喷厚不小于设计值,且巷道内不露筋,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10)巷道表面平整度≤50mm,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3.混合支护巷道

(1)巷道断面符合设计要求,超宽、超高值不得超过规定,有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2)巷道砌层水平度:毛料石≤60mm,粗料石≤50mm,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3)巷道墙体表面平整度:毛料石≤40mm,粗料石≤40mm,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0元;

(4)巷道铁梁搭接口长度压墙基不得少于400mm,发现一处不合格扣200元;

(5)巷道背板安装符合设计要求,背紧背牢,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00元,壁后应无空洞,发现一处扣除500元;

第19篇 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方案奖惩制度

煤矿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煤矿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反映,是建立煤矿企业安全长效机制和建设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的主要内容和根本途径。按照上级文件安排部署,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我矿今年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任务,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协调、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考核验收方案及奖惩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按以下步骤进行,即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投入(落实)——定期评价 ——考核奖罚——质量改进。

没有一个健全的组织与明确的分工,就不可能制定出科学完善的制度和标准;没有完善的制度与标准,投入与落实就会失去方向;没有投入与落实,定期评价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而没有严格的定期评价,考核与奖惩就会失去依据;没有奖优罚劣,就不可能建设成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一、成立安全质量标化领导组:

组长:栗聪明

副组长:樊进朝、上官立新

成员:杨培强、王明星、原志阳、刘向军、钟国亮、孙小虎、刘志忠、曹米亮、张海军、吴雷胜及各职能科室和队组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质量标准化考核组、质量标准经评估组以及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组

组长:张海军、曹米亮

成员:王天鹏、王鹏飞、刘志金、张金龙、李强强以及跟班安监员、质检员等。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组

组长:樊进朝

成员:上官立新、杨培强、刘志阳、王明星、钟国亮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 室

办公室主任:张海军

领导组下设以下十一个质量标准化小组:

1、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杨培强

成员:孔河亮、裴永亮、曹刚、上官新龙以及相关人员。

2、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王明星

成员:孙小虎、栗文朝以及机电相关人员。

3、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杨培强

成员:曹晋、赵鹏军、贾福义以及掘进相关人员。

4、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王明星

成员:刘满库、郭军亮、马照坤以及运输队相关人员。

5、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上官立新

成员:刘向军、刘志忠以及地测科全体人员

6、信息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杨培强

成员:栗海强、杨永进、路宽以及调度室全体人员

7、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上官立新

成员:原志阳、钟国亮、吉飞飞、以及通风建设队全体人员。

8、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孙学礼

成员:杨雄伟、王鹏举、史怀礼、张伟及办公室、基建科全体人员。

9、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樊进朝

成员:曹米亮以及安全科全体人员

10、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樊进朝

成员:赵圣林、延学良以及职卫科全体人员

11、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上官立新

成员:曹进、李宁以及救护队全体人员

二、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全面达标工作。

2、副组长:负责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具体安排、落实、奖惩、质量改进以及地面各要害场所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3、考核组组长: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日常考核、周考核以及月考核工作。

4、评价组组长:负责矿井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的相关工作。

5、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总体工作,做好达标工作的软件资料管理、存档工作。

6、采煤、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井下各工作场所及采掘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7、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井上下机电、运输方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8、地测防治水及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地测防治水及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9、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地面安全设施方面的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10、信息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信息调度、监测监控方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11、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煤矿应急救援方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12、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煤矿职业健康方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规定:

1、由定点安监员、质检员负责每班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安全质量现场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以打分形式体现,经考核人和队长签字后上报质检科。

2、每月最后一个礼拜日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评价、总结。

3、月底综合评价时按最后实得分排名。

4、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组织下,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5、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把每月综合评价时,对各队(科室)考核的分数、存在问题、整改项目进行总结,同时要把综合考核表入档管理。

6、每月3日前要把上一月的班检查、周考核及综合评价分数进行汇总,计算出上月各队(科室)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实得分,实得分将作为当月奖惩的依据。规定班检查平均分数占当月实得分数的40%;周考核平均分数占当月实得分数的30%,综合评价分数占当月实得分数的30%。

7、每月要把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情况、存在问题、质量改进方面进行总结。

四、奖惩:

只有评价,没有奖惩是不能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规定每月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奖惩,具体奖惩规定如下:

1、按工资比例设立安全奖、质量奖。

2、质检科长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对质检员进行考核,如当班工程质量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取消评分资格,不得当月质量奖。

3、月评价实得分数在95以上的为一级,得全额质量奖;90分—95分为二级,得60%的质量奖;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4、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结束,由安全质量办公室4日前向副组长提供各单位(科室)的评分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5、领导组根据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对每次检查排名前三位的科队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奖励;连续三次排名在最后一位的,科队负责人淘汰下岗。

6、在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中,每次排名在最后三位的分别对科队负责人处以300元、400元、500元的罚款。

五、质量改进:

1、一级安全质量控制,即现场控制,每一个日常检查人员在当班现场下达安全质量整改卡片,在本班现场监督整改完善。

2、二级安全质量控制,即协调控制,对于在现场解决不了的问题,日常检查人员要通知矿调度室或相关领导限期解决。

3、三级安全质量控制,即决策控制,对于队组、专业科室无法解决的问题,由安全质量办公室报领导组副组长,即由安全副矿长提出上安委会,进行决策解决,此类问题主要包括设备的更新改造,安全质量工程技术改造等。

4、每天早上7点钟,矿调度室召开碰头会,由各队正队长、专业科室正副科长参加,重点落实二级安全质量控制中提出的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5、每周召开一次安委会,由矿安委会成员参加,重点落实三级安全质量控制中提出的需要由安委会决策解决的问题。

6、每月召开一次由质量标准化总结会,在会上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上个月的评分情况、存在问题、解决问题、遗留问题等进行汇报。

总之,通过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将使我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达到一个新水平,达到长期坚持,长期保持的目的,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在我矿能够形成一种视质量为荣誉、为生命的安全氛围;形成一个整洁明亮、干净舒适的劳动环境;形成一个蓬勃向上、争创一流的管理形企业。

第20篇 机电设备检修质量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证检修质量,降低待修率,强化检修质量责任,严格机电设备检修质量验收,提供机电设备完好投用,制定本办法

1、机电科每月25日,根据设备待修和使用情况,认真制定并下达次月机电设备检修计划。

2、机分厂必须按计划详细安排检修任务,严格执行检修计划,并认真填写设备检修卡。

3、机电科每月末要根据计划,严格对机分厂设备检修考核,实行奖罚当月兑现。

4、机分厂未能按计划完成检修任务,有一项罚500元。

5、机电科设备验收员认真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每一台件对责任人罚款30元。

6、凡因设备检修质量问题在井下使用中影响生产的每台件对机分厂罚款1000元,地面验收责任人罚款30元。

7、每月检修考核结果要在月度机电系统会议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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