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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修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修制度

有哪些

特种设备涵盖的范围广泛,包括电梯、起重机、压力容器、游乐设施等,它们在各行各业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这些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修制度是确保安全运行的核心环节。

内容是什么

1. 安装阶段: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团队执行,严格遵守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技术手册,确保每个步骤准确无误。安装过程应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以保证合规性。

2. 使用阶段:使用者需接受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设备运行期间,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禁超载或违规操作。此外,设备状态的实时监控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处理。

3. 维修阶段:维修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遵循预防性维护的原则,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修复,不得拖延,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规范

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应包括详细的作业规程、应急预案、责任分工以及培训计划。所有的操作记录、检查报告、维修档案都应妥善保存,以便追溯和审计。此外,企业还应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

重要性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直接关乎人员生命安全和企业运营效率。严格执行安装、使用、维修制度,可以减少事故风险,保障生产活动的平稳进行。这也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罚款或法律责任。因此,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不容忽视。

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修制度范文

第1篇 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修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种设备的安装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对特种设备的调试能够符合设备的设计性能和相关的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使用单位应当对使用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

二、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须将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报所在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使用单位必须将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和证书固定在规定的位置上,《安全检验合格》的标志超过有效期限或未按照规定张挂《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四、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定期检查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验工作。

5、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7、配合使用单位制定:(1)各相关人员的职责。(2)操作人员守则。(3)安全操作规程。(4)常规检查制度。(5)维修保养制度。(6)定期报检制度。(7)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养制度。(8)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五、对在用的特种设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安全重点部件,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六、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

七、定期培训特种设备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须去的地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八、特种设备或者其零部件,达到或者超过执行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的寿命期限后应报废处理,并报注册登记机构。

九、使用特种设备要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执行。

第2篇 特种设备采购和安装制度

1、购置特种设备时,应进行认真的市场调研,特种设备的选型、技术参数、安全性能、能效指标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强制性规定以及设计要求。

2、所采购的特种设备应由质监部门认定的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设备。必要时,也可向质监部门进行咨询,在其指导下选择适当的厂家。

3、 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设计、制造和使用自制的特种设备,也不得对原有的特种设备擅自进行改造或维修。

4、购置特种设备时,设备能耗效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

5、特种设备购置后,应按要求到当地质监部门办理安装申报备案手续,选择经质监部门认定的具有专业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和调试,并报有资质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进行现场安装监检申请对特种设备安装全过程进行现场监检。

6、特种设备安装和调试完毕,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出具的安装监检合格报告和特种设备相关质量技术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3篇 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总 则

1.1、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1.2、 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各级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2、机构和职责

2.1、 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2、 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3、 生产办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3.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3.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3.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2.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2.3.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3、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3.1、 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3.2、 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3、 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3.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3.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3.6、 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充装单位的气瓶。必须保证在各环节中安全附件齐全。

3.8、 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设备使用车间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3.9、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3.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3.11、 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3.12、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3.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3.12.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3.12.4、质量保证材料;

3.12.5、工程业绩资料;

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持此证在我厂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3.13、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__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3.15、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厂。

3.15、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第4篇 锅炉检验及特种设备三确认制度

1、为了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及《检验现场“三确认”工作规定(试行)》,确保锅炉检验的规范化,锅炉房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协助检验人员进行锅炉检验以及相应的现场“三确认”工作,填写《锅炉检验记录》和《锅炉检验现场“三确认”登记表》。

2、锅炉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应充分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协助检验员对锅炉进行检测。

(1)在进行内部检验之前,锅炉的使用单位应提供锅炉定期检验计划、大修计划,并与我所协商有关检验的准备工作、辅助工作、检验条件、检验期限、安全保护措施等事宜。

(2)在进行内部检验之前,管理人员还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

⑴设备的风、烟、水、汽、电和燃料系统必须可靠隔断;

⑵根据检验的需要搭设必要的脚手架;

⑶检验部位的人孔门、手孔盖全部打开,并经通风换气冷却;

⑷炉膛及后部受热面清理干净,露出金属表面;

⑸拆除受检部位的保温材料和妨碍检验的锅内部件;

⑹准备好安全照明和工作电源;

⑺进入锅筒、炉膛、烟道等进行检验时,应有可靠通风和专人监护。

3、负责确认的检验人员和被检单位的管理人员要在《锅炉检验现场“三确认”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第5篇 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 设置目的

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重点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及财产、环境不受损失。为此,特设置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工厂的特种设备的管理。根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锅炉(含附件)、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2009.05.01实施)》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质监总局2000.10.01实施)》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细则(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04.09实施)》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11.15实施)》

4.职责

4.1 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2 机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设施)的安装、投产、注册登记,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并指导协助工厂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检查和考核。

4.3 安全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设施)和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的安装、运行、操作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指导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执行情况检查,定期对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督促国家检测。

4.4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做好定期检查记录、维护和保养。定岗定人持证操作。

5、 管理程序

5.1  锅炉与辅机安全要求

5.1.1 锅炉使用应有“三证”(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年度检验报告)齐全。并将有关登记证照和规章制度悬挂在锅炉房内醒目处。

5.1.2 锅炉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附件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在检验周期使用。

5.1.3 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连锁装置,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2t/h的应装设极限高、低水位报警器和极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h应装设超压报警和联锁装置。

5.1.4 给水设备完好、配备合理。采用机械供水时应设置两套给水设备。

5.1.5 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

5.1.6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

5.1.7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

5.1.8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5.1.9其它锅炉房及操作规定

⑴ 锅炉、压力容器运行间,应有防爆措施,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⑵ 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擅离职守。

⑶ 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制度和规程办事,运行记录详实、认真,并妥善保管,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⑷ 操作运行人员要勤看、勤查,发现异常要及时报告。

⑸ 工作人员严禁带病工作,严禁酒后上班。

⑹ 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操作运行人员发现安全附件损失,应立即通知检验人员及时更换。

5.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要求

5.2.1各种《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和《压力容器使用证》、注册证件、定期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等技术资料齐全。

5.2.2本体外现检查;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部件无裂纹、变形、过热、泄漏等缺陷。外表面无严重腐蚀现象。

5.2.3安全附件;压力表在检验周期内使用。安全阀铅封应完好,动作可靠,

5.2.3支承(支座)应完好,基础可靠,无位移、沉降、倾斜、开裂等缺陷,螺栓连接牢固。

5.2.4 疏水器、排污(水)阀无泄漏,布局合理、排放物对周围环境无污染

5.2.5 运行状况良好,无超载、超压、超温现象;无异常振动声响现象;有定期巡回检查记录

第6篇 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人员证件使用管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本单位特种设备人员所持证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平时由本单位人事机构统一保管,不得在非工作场合使用。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安全管理、现场操作时,应佩戴记录所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信息的工作牌,工作牌由本单位作业人员管理机构统一制作下发。

4、不得损毁、涂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转借他人使用。

5、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进行登记备案。

6、证件遗失或者损毁后,持证人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由本单位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核实后,按规定履行补办手续。

7、持证人因调动、辞职或者退休等原因,不再从事安全作业工作的,由本单位人事机构集中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交回发证机构。

8、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按规定接受监督。

第7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规定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1、办理使用登记时限: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天内。

2、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每台设备填写两份。

3、指定专人带齐相关资料,到市级质监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眼位置。

4、特种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向原登记发证部门备案;重新启用时,应到原登记发证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5、特种设备报废或迁移过户,应向原登记发证部门务案,同时缴回使用登记证,予以注销。

第8篇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制度办法

、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手续,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手续。

2、使用登记包括新增设备注册登记、设备档案信息变更登记、设备移装登记、设备停用登记和设备报废注销。

3、新增特种设备,应在投用前或投用后30天内到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4、在设备档案信息变更、设备停用前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设备移装、报废前应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移装、报废。

6、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如实向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7、及时到负责使用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8、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报办理各项工作。

第9篇 机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相关人员的职责

(一)主管经理的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做到企业管理工作与安全工作同步进行。

2.协助组织搞好安全性评价工作,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

3.企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对事故负连带责任。

(二)工程机械部主管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生产,不违章指挥。

2.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应同时考虑安全生产工作。

3.发生死亡,重伤和多人事故(三人和三人以上)应立即报告主管经理并负责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对轻伤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三)操作者的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做好作业中三检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排除,不能解决的须立即上报部门领导。

3.发生工伤事故迅速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部门领导,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二、操作人员守则

1.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的违章作业,自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向领导报告。

2.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做到设备保养及时,安全,工作现场符合文明生产。

3.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主动为搞好安全生产献技献策。

4.发生和发现工伤事故,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尽快报告领导。

三.安全操作规程 设备名称:正面吊、叉车

正面吊:

1.操作前的准备:

每班工作前司机需对正面吊进行车况检查,具体项目有:

(1)车体卫生状况。要保持车体内外的清洁,不许有油污、灰尘等杂物。

(2)检查柴油油位,需要时加柴油。

(3)检查空滤的堵塞情况,必要时用压缩空气吹净。

(4)检查冷却液的液位,必要时添加冷却液。

(5)检查轮胎的气压、轮胎的紧固状况。

(6)检查吊具的功能。

(7)检查各部位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检查各仪表盘工作是否正常。

有异常立即报告工程机械部,车辆不能带病工作。

2.装卸箱操作

¨1在集装箱堆(车)上提取集装箱的步骤:提起吊具靠近集装箱,把吊具放在需要提起的集装箱上面,确认吊具与集装箱的中心线是吻合的;开始放低吊具,检查旋锁正确地进入集装箱的四个锁角,旋锁完全放好后黄灯亮,旋锁闭锁,若正确闭锁绿灯亮,否则开锁,慢慢提起吊具重复以上步骤。小心提升集装箱,慢慢倒退,降低集装箱,注意不要与其它物品相碰。

¨2把集装箱放在集装箱堆(车)上的步骤:靠近集装箱需要堆放的位置,对中,使集装箱对整齐,把集装箱就位、等待黄灯亮,开锁,等红灯亮,慢慢提升吊具直到所有的锁角都已经完全从集装箱的锁角拔出来。慢慢后退,降低吊具,注意不要和其它物品相碰。

¨3停车步骤:卸下所有负载,把机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远离车辆集中的区域。启用驻车刹车,并降低吊具,确认所有手柄都已经归零,所有电气附件都处于关闭位置,把钥匙打到“off”的位置。

¨4现场操作要求:司机按现场理箱员的计划安排,在仔细检查车辆周围环境,确认车下无人和障碍后,启动车辆小心驾驶,将车辆准时开至操作地点,根据现场理箱员的工作指令进行集装箱空重箱装车、卸车、落垛、归垛、摆箱等操作,操作中注意对作业周边环境的瞭望,并听从现场理箱员的绝对指挥。

¨5正面吊吊具底盘中心在距前轮前端1.90米垂直角度下,可进行集装箱负载45吨的装车、卸车、摆箱、归垛等操作,重箱归垛限制在4个箱体的垂直高度内,在进行提升箱、落箱操作时必须确认开锁、着床指示灯提示,确认无误后方可将箱体提升或脱离箱体,随时关注车内告警装置的提示。

¨6跨箱作业中,应采取起吊与伸臂联动动作,使箱体垂直提升或下落,以免箱体提升或下落时对相邻的箱体发生摩擦碰撞等现象,跨一个箱体提落箱时负载不得超过30吨,跨2个箱体提落箱时负载不得超过15吨(跨2个箱体提落箱原则上只限空箱操作)。

¨7为保证作业场区内的人员安全,车辆在行进时负载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空载时行进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箱体处于静止悬空状态时不得熄火或司机离开驾驶室,行走搬移箱体作业时,必须收臂,将箱体提升至一定高度,避免因提升箱高度不够阻碍前行的视线,目视距离应不低于50米以上,便于采取紧急的制动措施。

¨8负载行驶时,集装箱箱体不准倾斜,需进行必要的侧移调整,使箱体平衡,重心居中,禁止在操作中出现急进、急停、急转弯等粗暴驾驶的现象,在转弯时要减速慢行,控制好负载箱体的惯性,如遇视线不良及复杂的作业状况时,需由地面现场理箱员给予瞭望引导,禁止在斜坡上横向行驶或转弯。

¨9集装箱空重箱、卸车、归垛、落垛、摆箱操作中,必须按现场理箱员的工作安排将集装箱单垛、单排箱门朝向一致,箱角对齐,按标志线或区域整齐排列,遇到有框架空箱,应在理箱员的安排下,将箱体侧板放倒后归垛,不准悬空码放。

¨10框架及开顶箱载货超高的卸箱与装车,应由理箱员安排司索工领取专用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盘四个孔洞内,在确认四角索具与箱体使用卡环旋紧连接牢固后,在地面理箱员的指挥下方可起吊操作,操作完毕后,应由理箱员安排司索工将索具全部拆除后,方可进行其它的正常作业。

¨11特殊货物需正面吊悬挂钢丝绳装卸货物作业时,由现场理货员根据货物的尺码、件重领取适宜的索具,固定在正面吊吊具底盘四角孔洞内,由现场理货员指挥司索工将货物固定牢固后,在理货员的指挥下起吊货物,起吊后需行走移动货物时,不准有急进、急停、急转弯操作动作,由此会引起货物摇摆不稳,易造成因惯性冲力引发货物脱落及车辆倾翻事故。

¨12停车步骤:卸下所有负载,把机器移至指定的地方,要远离车辆集中的区域。启用驻车刹车,并降低吊具,确认所有手柄都已经归零,所有电气附件都处于关闭位置,把钥匙打到“off”的位置。

3.处罚措施

凡不听从指挥未按机械操作要领及操作要求违章、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车损、货损及人身伤害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责任重大的将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置。

叉车:1、人员

1.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2、启动

2.1、车辆启动前,检查起动、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2、当有机械问题的时候, 不能自己进行修理。应关掉叉车并告知机械修理人员。

2.3、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

2.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3、行驶

3.1、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3.1.1、在吊笼中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超过2人,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所有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

3.1.2、在吊笼高空作业过程中,叉车驾驶员:

3.1.2.1、如果高空作业性质为盘点、贴标签等基本无危害的工作,叉车驾驶员不要离开叉车,以便及时提供协助;

3.1.2.2、如果是维修灯具、管路等需要使用金属工具的工作,驾驶员在叉车周围8~10米之内戴好安全帽作安全监护,提示行人绕行以及警告无关人员不得操作叉车。

3.1.2.3 只能将安全框放到2米以下后,叉车才能移动

3.2、除装卸货外,必须靠右边行驶;

3.3、空载时货叉距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限。

3.4、如遇前面有人,应当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车路线;

3.5、应与其它叉车保持三台自身叉车长的安全距离,叉车会车时除外;

3.6、在交叉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3.7、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撞。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3.8、在斜道上行驶时,

3.8.1空车上下斜坡 - 如果在斜坡上空车行驶, 需要倒退上坡, 货叉向前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

3.8.2载货时上下斜坡 -如果在斜坡上载货行驶, 需要货叉向前行驶上坡, 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也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掉头;

3.9、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4、作业

4.1、严禁超载、偏载行驶。

4.2、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以及相反的过程期间,必须启动刹车。

4.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冲击性的装载货物。

4.4、遵守“七不准”

4.4.1 不准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4.4.2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4.4.3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

4.4.4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4.4.5 不准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4.4.6 不准用货叉带人作业,货叉举起后货叉下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4.4.7 不准用叉车去拖其他车,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主管领导同意。

4.5、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6、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小件货物应放入集物箱(板)内,防止掉落。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4.7、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货盘)和叉头,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员。

4.8、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有人。

4.9、搬运影响视线的货物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4.10、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发货台是否靠紧,货车车轮是否按规定将三角木垫好,车厢里是否有人,估计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4.11、发现或损坏货物、设施要如实上报。

5、停车

5.1、尽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后刹车,切断电路,并不能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5.2、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5.3、叉车暂时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拉刹车。

6、充电

6.1、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

6.2、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7、维护

7.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检查。

7.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不能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7.3、严格按照公司的叉车保养、维修规程进行维保。

8、意外

如遇到意外,应该做到:

8.1、紧伏到方向盘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紧方向盘或操作手柄。

8.2、身体靠在叉车倾倒方向的反面。

8.3、注意防止损伤头部或胸部,叉车翻车时千万不能跳车。

三、常规检查制度

1.对机电类特种设备和操作人员制定常规检查制度。

2.本企业机电类特种设备叉车,特种作业员包括叉车司机、电工等。

3.对上述设备要每日开班前进行常规检查。主要检查各部位性能是否良好。应该注油部位是否注油。并有检查记录着重对设备运转情况进行检查。

4.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穿戴好必要的劳保用品;操作者当日的身体状况,操作者班前是否饮酒,对饮酒者拒绝上班生产。

5.要经常组织巡视检查危险因素,对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和改进,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向主管经理报告,并同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四、维修保养制度

1.每班前按设备保养规定检查,向注油部位注油。

2.每周末对刹车、转向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更换。

3.对车辆的关键部位每周定期检查一次,并做载负荷试车。

4.车辆每半年进行一次中修,每年进行一次大修,每二年一次报验总检。

五、定期报检制度

对我企业的正面吊、tcm3.吨、5吨、7吨叉车要严格执行定期报检制度。

1.正面吊、叉车日常运行中发生一般异常要向工程机械部报告,通知专业检修人员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存入技术档案。

2.车辆每半年要由专业队伍进行一次中修检测,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修理,做好中修记录并存入技术档案。

3.每二年进行一次车辆大修检测维护,做好记录存入档案,并报安监局进行定期鉴定,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六、作业人员及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1.本专业特种作业包括:电器技工,正面吊司机,叉车司机。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统一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不符合特种作业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试培训和每四年进行一次换证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先由个人垫付,考试合格后再由公司报销,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视为违章作业,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本企业作业危险源主要有电器操作,叉车操作。

2.要对以上危险源制定专项的操作规程,由安全员进行现场操作监督。

3.一旦发生意外事件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保护救援,在最短的时间内寻求到医护人员救助。

4.建立紧急意外事故发生应急小组:

组长:主管经理 副组长:工程机械部主管

成员:安全员 班组长

5.建立紧急救援演习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实战演习。

八、档案管理制度

(一)对特种作业设备叉车建立设备档案管理。

(二)对叉车工,电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建立特殊工种档案管理。

(三)特种作业技术档案管理内容包括:

1.新购买进厂的设备要有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并建立新的操作规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产使用,并建立技术档案。

2.每次大中修的检修记录及技术性能鉴定材料存入技术档案。

3.出现大的设备事故检修鉴定记录存入技术档案。

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试,升级发证的相关记载记入特种作业人员个人技术档案。

(四)技术档案要有专人管理。一般情况下专业管理人员不要频繁更换,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10篇 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管理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管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事故调查组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本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事故调查组的要求到场并积极配合各项工作。

3、本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干扰、阻拦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本单位所有人员应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不得刻意隐瞒或故意歪曲事实。

5、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本单位人员,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应依据本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追究其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第11篇 安全器材、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 安全器材的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安全器材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如有损坏,要立即上报,并尽快修复。气体检测仪等仪器的定期检查由生产科负责安排,维护保养要按产品说明书进行。

2. 所购置的设备、材料、劳动保护用品、救生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3. 特殊设备由生产科及设备使用部门共同管理。

第12篇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 凡我公司起重设备(含货梯)、公司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均属特种设备检查之列。

2 公司对特种设备除月度检查外,每半年进行一次专业性安全检查,使用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 重点检查内容

3.1 特种设备安全装置、附件是否灵敏、可靠、齐全、无损坏。

3.2 特种设备制动系统、易损部位是否安全可靠。

3.3 特种设备吊钩、钢丝绳磨损是否超标。

4 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解决措施应有时限,有负责人。

5 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由资产运营部及有特种设备的单位安全员、设备员组织进行。

第13篇 特种设备文件记录管理制度

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特种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2文件管理

2.1职责

2.1.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2.1.2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2.1.3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2.1.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2.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2.2.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识别其适用性,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2.2.4当公司特种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特种设备安管理部门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2.3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管理文件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责任人审核批准。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编写,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

2.4特种设备管理负责特种设备文件归档,档案室负责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2.5特种设备文件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

2.7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请示安全生产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3记录管理

3.1管理职责

3.1.1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记录。

3.1.2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记录的格式设计;使用部门本部门负责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3.2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第14篇 公司特种设备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二、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三、对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

第15篇 电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工种)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存在危险性的设备或场所。

二、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三、对于司炉工、焊工、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节能知识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和名册。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和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坚持每月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节能知识,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一、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和所属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限速器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二、在定期检验前,生产部要与市检验检测机构协调好检测时间,及时对设备采取措施(如停用)并作好清洁工作,顺利完成设备定验,确保安全。

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时间根据上次的设备检验报告确定。

四、定期检验报告要有专人保管,随时备查。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一、特种设备操作工人要发挥主人翁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认真保养好设备。

二、各岗位要实行操作工人为主,机、电、化、仪四结合的设备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只只仪表有专人负责,消灭无人负责现象。

三、操作人员对岗位范围内的设备,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严格执行岗位的操作规程。

四、严格按操作程序与规定步骤。设备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要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不超温,不超压,不超负荷,不准在设备运行时离开岗位。

五、对岗位范围内设备严格巡回检查制度,切实做到四勤(勤检查、勤观察、勤联系、勤调节)。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缺陷能处理的应主动进行处理,清除故障,一时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检修。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管好设备和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做好。

1、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2、特种设备要有安全技术档案,并应逐台分别建档(一机一档),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使用证、注册注册登记表

(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设备重大维修修、改造的有关技术文件;

(7)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安全技术档案必须齐、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

4、公司档案保管员负责保管和供应公司图纸、技术资料。

5、设备迁移或报废,其档案均随设备调拨,设备报废后,首先向质监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然后档案由公司档案保管员封存。

特种设备交接班制度

1、接班值班长应提前十五分钟到岗交接,根据运行情况,制定本班任务和注意事项。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值班室接受值班长指令,然后到本岗位接班。

3、各班交接后,值班长汇报交接情况。

4、接班人应与交班人面对面,对照记录上的各参数、阀门所处的状态、各贮罐存量、工艺和设备运行状况是否真实进行核对交接。

5、交接班人还应交接本岗位有关资料、报表、材料、工具和环境卫生。

6、接班人与交班人,确认记录后,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交接班后出现责任事故,应由接班人负责。

7、交接不清,接班人可以拒绝接班,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班长或值班长汇报。

8、交接班地点应在各操作岗位。

9、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至少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督促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工作。

2、会议内容以特种设备安全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了解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工作。

(.2)学习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3)通报特种设备违章违纪、先进事迹。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3、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工作制度

一、工作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二、工作要求: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2、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情况和鉴定结果,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依照《条例》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4、事故处理后,方可由具备修理资格的单位进行修理。

第16篇 特种设备含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岗位职责:

(一)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br>;3、建立车间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操作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5、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

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四、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1)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4)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5)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7、起重机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汽机房起重机)。

(2)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渣池起重机)

(3)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二)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执行压力容器操作规程。

(2)加强对压力容器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3)加强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查和效验,做好记录。

(4)定期安排每年一次的压力容器检验工作。

(5)不准带压对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

(6)压力容器检修时,应按要求做好压力容器的泄压、与系统隔绝工作。

第17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报安全环保部备案,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培训考试、取证。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取得作业资格证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没有职业禁忌证者)方可参加作业资格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重违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业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持证上岗作业。

5、加强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教育和管理。安全环保部积极认真地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体检工作。复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失应报主管部门备案、补办。

7、特种作业人员连续六个月不从事本工种作业,作业资格证书作废,需重新培训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凡内部调换工作单位时,需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备案。

9、凡安排无证或无效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主管领导,以违章指挥论处,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18篇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办法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1.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和检验报告书;

1.3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1.4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状况记录;

1.5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1.6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应指派专人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用于保存特种设备档案资料,保存期限原则上为3年,重要的见证资料应永久保存。

4、根据需要本单位可另外专门设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机构。

第19篇 特种设备监察制度

总 则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坚决贯彻《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认真搞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 特种设备的类别

1.1 起重机械类:龙门吊、桥式起重机、电葫芦(一吨以上)、客、货、电梯;

1.2 锅炉压力容器:锅炉、空压机、分气缸、贮气罐;

1.3 厂内机动车辆:电瓶车、叉车。

2 特种设备的监察

2.1 由资产运营部与使用单位安全员每季度按安全性评价标准逐项检查。

2.2 凡发现特种设备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由资产运营下达隐患通知单,由使用单位负责解决。

2.3 特种设备的一般性隐患,解决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较大的隐患危及安全生产时不得超过一天。重大隐患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2.4 停止使用的特种设备,报请主管副总经理后由资产运营部查封。

2.5 各使用单位领导、安全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主管汇报并报资产运营部。

3 对新购人特种设备的要求

3.1 购进特种设备时,(不含厂内机动车辆)必须审查设计单位、制造单位有无省级以上劳动部门允许设计制造的证明。

3.2 负责安装单位必须有省级以上劳动部门允许安装的证明。

3.3 购进特种设备应附有下列资料、文件:

3.3.1 省、市级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

3.3.2 设计总图;

3.3.3 技术性能使用说明书;

3.3.4 各机构装配图;

3.3.5 电气原理图;

3.3.6 安全装置及受力部位构件安全可靠证明;

3.4 使用单位将以上材料交资产运营部。资产运营部持上述资料到劳动部门办理建档备案手续。

4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4.1 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为二年,电梯为一年。

4.2 特种设备的检验由所在地区劳动监察部门实施。

4.3 资产运营部根据上一次检验的时间提前与劳动部门联系报检。

4.4 定期检验前由资产运营部与使用单位共同对受检设备进行检查,做好检验前的准备。

4.5 特种设备检验过程中,资产运营部、使用单位应派员随同进行。

4.6 特种设备检验后,对检验部门提出的各类隐患问题,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逐项解决。

4.7 资产运营部对隐患解决进行复查,并用书面材料报检验部门批复,领取检验合格证。

4.8 合格证应贴在特种设备的明显部位,不得毁坏。

第20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实现特种设备的综合管理,明确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3. 部门及人员相关3.1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部门有安全环保部、生产部、工艺设备部、电自仪部、行政管理部、财务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

3. 2 工艺设备部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为岗位培训教育部门,行政管理部为特种设备档案安全管理部门,电自仪部、财务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辅助部门。

3. 3 与特种设备相关之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事宜。

4 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主要职责

4.1.1 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4.1.2 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3 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4.1.4 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4.1.5 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4.1.6 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4.1.7 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1.8 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2工艺设备部及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4.2.1 贯彻执行上级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法规,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4.2.2 负责特种设备日常管理、更新方面的技术工作,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并办理相关汇报事宜。

4.2.3 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台账,并及时更新。

4.2.4 起草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上报批准并贯彻落实。

4.2.5 制定特种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

4.2.6 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等特种设备及 的定期检查检验工作。

4.2.7 编制特种设备大修方案及材料计划。

4.2.8 检查特种设备操作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2.9 配合行政管理部建立和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2.1 0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取证和换证工作。

4.2.1 1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2.1 2 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和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

4.2.1 3. 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4.2.1

4 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4.2.1

5 按规范协助采购部订购特种设备、配合安装单位安装特种设备、按特种设备规范验收特种设备。

4.2.1 6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4.2.1 7协同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2.1 8参加特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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