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腐斗争中,制度反腐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这是制度反腐的基础,通过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法律,为反腐败行为设定明确的红线。
2. 强化监督机制:包括内部审计、纪检监察、媒体监督等,确保权力运行在阳光下,防止腐败现象滋生。
3. 提升透明度:公开政府决策、财务信息,使公众能够参与监督,增加腐败行为的曝光率。
4. 完善问责制度:对于违纪违法行为,要有严肃的追责机制,让腐败者付出代价。
制度反腐的核心在于构建一个系统性的防护网,通过多维度的措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发生。例如,实行公务员财产公示,提高官员财产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的空间。加强教育和培训,提升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使其明白腐败的严重后果。此外,建立有效的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反腐,形成合力。
制度反腐需要一套完整的运作机制,包括定期评估反腐政策的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要确保制度的公正公平,避免制度本身成为腐败的庇护所。例如,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实行权力分散和制衡,确保每一项决策都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审议。
制度反腐是遏制腐败的最佳办法,因为只有制度才能提供持久、稳定的反腐保障。它不仅能威慑潜在的腐败分子,也能为社会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环境,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更重要的是,制度反腐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国家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制度反腐,打造一个廉洁高效的治理体系。
第1篇 制度反腐是遏制腐败的最佳办法
制度反腐是遏制腐败的最佳办法
制度反腐是遏制腐败的最佳办法
近年来,随着我国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一把手”腐败问题日益浮出水面,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1990年至1999年,全国查处省部级以上干部24人,厅局级干部19645人,县处级干部17963人;20__年以来,全国查处省部级以上高级干部21人,厅局级干部727人,县处级干部106667人。以上数据显示,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不仅是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的重心所在,也是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满意不满意的重要衡量尺度之一。特别在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中,更是以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就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
各级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在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我从事检察工作多年的实践经验来看,面对社会上许多“一把手”由于经不起考验,抗不住诱惑纷纷落马的现实,聆听着人民群众强烈的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呼声,直面党纪国法对“一把手”监督力度的日益加强。我始终坚信,以健全、规范的制度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开展,是遏止腐败的最佳办法,而加大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法制社会的必由之路,是势在必行之举。
一、当前“一把手”腐败现象的典型特征。
特征一:财务“一支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缓的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自称是“党内个体户”,市委常委会他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政府年度计划、财政收支情况、城建计划等,他不在市委常委会上作详细报告,工作部署模糊不清。重大项目以及大块土地批租,都由他自作主张,土地出让金说免就免。
特征二:用人“一言堂”。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任阜阳市委书记期间,经常把主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找来,当场口述干部任命名单,并安排作为组织部意见提供给书记办公会。1998年12月,王怀忠一次提出75名干部的任命意见,让组织部长作为组织部的意见向书记办公会汇报,对有争议或考察明显不合格的干部,仍强行安排。阜阳市原来两个干部因和王怀忠个人关系密切,王力排众议,安排他们任副市长,后来两人均因受贿被立案查处。而被称为“河北第一秘”的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李真,竟然能“让谁当厅级干部,写个条子就能解决;让谁当处长,打个电话就行”。李真在国税局作风霸道,为了表明不同一般,他为自己配备了3个秘书、两个女服务员和一名在部队服役的警卫人员;他每天上下班,一部电梯不准别人用,只供自己专用;副局长及其以下人员要向李真汇报工作得提前预约,否则,不得进入他的办公室。
特征三:大权“一把抓”。鞍山一名叫周伟的干部向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行贿后,慕便力主举荐他到沈阳任烟草局副局长、局长。在要求省烟草局吸收周当党组成员遭拒绝时,慕狂妄地表示:不给这个职务就不交税。仅此一项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高达上亿元。沈阳市物价局新建办公大楼时不成立基建办,不公开招标,一切都由局长王秀珍和原办公室主任暗箱操作。新楼施工质量差,群众议论纷纷,王勃然大怒:“谁再敢议论,就把他调出去。”而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在阜阳任职期间,直接干预土地批租和出让事务,造成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据有关部门调查,1993年~1999年,阜阳城区共出让国有土地179宗,其中王怀忠利用职务便利,批条子,开协调会,直接插手干预79宗土地出让事务,造成损失上亿元。
二、“一把手”腐败现象的主客观原因。
高检院一位反贪专家面对当前“一把手”腐败现象曾直言不讳地说:这些腐败“一把手”,用人事权来扶持自己的党羽,且深谙舆论的力量,往往千方百计地“包装”自己,头上耀眼的光环越来越亮,官帽越戴越高,他也就越来越不可一世。人到了这样的程度,再想去监督,也就更难了。这些“一把手”的腐败行为,直接影响到的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风气。市长收受局长们的钱,局长就收处长们的,处长再收科长的,形成了“对上送,对下收,不送则办不成事”的怪圈。据此分析当前“一把手”腐败现象的主客观原因不外乎有三:
一、位置重要,身份特殊。“一把手”是谋划一方发展的过程中,对大政方针的决策起着关键作用。但他们不是恪尽职守,励精图治,带领广大群众努力奋斗,而是凭借“一把手”的特殊位置追名逐利,弄虚作假,搞假繁荣,假政绩,突出表现自己,并以此为敲门砖,图谋个人私利。尤具特色的是,这些身居要害部门的“一把手”,任何一个单位、地区都有一整套规章制度,但往往又都是“贴在墙上,说在嘴上,做做样子,搞搞形式”。如沈阳市物价局共制定出各种规章制度49项计150多条,分别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沈阳市物价局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并人手一份。然而,这些制度只能约束副局长以下的机关干部 ,惟独约束不了原“一把手”王秀珍,用物价局机关干部的话说,“各项规章制度对王秀珍仅是一纸空文”而已。正是手中权力的无限制扩张,导致其游离于监督之外,随意侵占和挪用公款,最终成为“阶下囚”。可见,监督必须以权力、权威为后盾,否则对权力监督就是一句空话。毕竟班子成员、下级和党员群众拥有的权力和权威在中国当前的社会格局下是不足以制约“一把手”的权力的。
二、权力集中,监督乏力。国家行政学院杜钢建教授说,全国省部级干部有20__多人。但迄今为止,对省部级干部的监管却一直是一个令决策层头疼的问题,很多对下级官员行之有效的监督体制到省一级就失效了,省内的人大、纪检都无法对省部级干部形成有效的监督。
我国现在领导班子结构均是“金字塔”型,位于塔尖上的“一把手”位高权重,长官意志强,一些副职干部习惯于“一把手”拍板,真有意见也不敢提,一怕伤了和气,二怕打击报复对自己前途不利。原本行使监督职能的一些“要害部门”如纪律检查部门、人事组织部门的领导,大多由“一把手”提拔任用,不听话的就频繁“调动”,“要害部门”很快“清一色”地与“一把手”绝对保持一致,致使领导班子的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如从阜阳市的基层干部一路升到副省长的王怀忠,平均每两年就加官晋级一次。对王怀忠的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群众早有反映。当地还有句民谣:“只要反腐不放松,迟早抓住王怀忠!”然而,王怀忠就是在群众的质疑声中一路高升。一位曾参与考察王怀忠升迁的干部反映,早前就耳闻了对王怀忠的诸多不良评价。但当考察组前去征求意见时,听到的全是对王怀忠的赞誉;持不同意见的干部和群众根本不敢或者没有机会向考察组反映问题。
一些党建专家认为,理论上中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是健全的,但实践中却经常遇到问题。对“一把手”权力监督,对他们是“管得着的不了解,了解的管不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难度较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又无法监督,人大监督则隔着一层皮,群众监督更是无能为力。更何况在“一把手”集人、财、物支配权于一身之际,发生诸如违规操作,办事不按程序,决策主观臆断,用人不讲原则,以权谋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私有财产,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把权力商品化、私有化、资本化,不受监督、逃避监督、干扰监督,甚至赤裸裸地反对监督,使权力得不到相应的制衡的情况时,腐败也就自然产生了。
三、违规界限模糊,出现问题查处难。一个单位里,自主决策、指挥有力与独断专行、滥用职权有时很难划清,有些“一把手”往往打着自主决策的旗号而贪求个人私利。为满足个人私欲,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搞权钱交易,贪污受贿,侵吞国有财产,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有专业学者曾指出:党内监督在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进展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监督机制不顺畅,纪委权力来源于、依附于同级党委,很难履行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的监督制约,同级监督难以取得明显效果;监督重点不明确,多为对下级监督,没有形成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监督机制;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不能坚持,没有形成有效的上下结合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
综上可见,当前导致“一把手”腐化堕落的主客观原因已呈多样性,即:在思想道德上,一些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化;在权力运行上,民主机制不完善,法律体制缺失;在法制建设上,规章制度不完善,法律体制不健全;在惩治腐败上,查处力度偏小,腐败风险系数低;在社会环境上,各种面向领导干部的公关活动时有发生。
三、遏制“一把手”腐败的对策。
近年来,中央及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完善的遏制“一把手”腐败的监督措施,如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巡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一系列的制约措施,抓住了要害,体现了反腐战略的重大转变。强调了主要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不能成为特殊党员,更不能成为“党内个体户”。
1.充分发挥现有监督机构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具体负责反腐倡廉的机构主要是党的纪委、行政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这些机构相互分立,工作各有侧重,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这种机构设置也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机构分散、性质不一,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难以配合协调,影响整体监督效能。其次是难以对各级党委和政府进行有效监督。纪委,行政监察部门分别受同级党委、同级政府的全面领导,人事任免、人员编制、经费均受其辖制。这就使得纪委、行政监察部门对同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其主要领导难以进行真正的监督。检察机关因未能真正实现检察独立,同样也难以在此方面有大的作为。要解决上述问题,就必须理顺监督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注意通过专门立法,明确划分不同种类、不同层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其进行统一协调。要通过制度的创新解决难以监督“一把手”的问题,如将纪检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的反腐败职能划为一体,成立单独的反腐败机构,这一反腐败机构实行上下垂直领导,不受同级党委的领导,避免行政干预,防止司法权地方化。应强调检察机关优先受理原则,进一步健全案件受理、移送制度。
2、建立高效的防范体系,使腐败行为“不能为”。“一把手”之所以能够利用职务进行犯罪,是因为具有犯罪的环境条件,有可乘之机,也就有空可钻。因此,必须通过对一个时期以来的腐败案件的发案原因、特点和规律进行认真的分析,在行业和部门的管理流程上找出存在的漏洞,建立和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和防范体系,堵塞漏洞,使腐败行为没有产生和环境和土壤。一是建立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借助于社会舆论、自身的理想信念、社会习俗等来调整“一把手”的思想和言行,使其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珍惜自己的职业。二是强化对“一把手”行为的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腐败的本质就是权力的失控,是权力拥有者超越授权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的活动。要通过内部监督,把问题和错误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将“一把手”所有的行为都置于监督之下,努力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
3、注重现行制度执行的实效。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即使是建立得最完美的制度,如果未能被严格执行,就不能作用于现实生活,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反腐倡廉视制度建设为关键环节,就是要经健全制度的充分实施,规范社会行为,发挥制度廉政的优越性。在制度建设中,不仅要求制度本身对其执行作出具体规定,而且各级监督机构要严格执法执纪,各部门“一把手”在制度面前要令行禁止。其中,司法公正非常重要,因为查处构成犯罪的严重腐败行为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惩治腐败最能体现制度的强制性,事关制度建设的成果,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因而只有司法公正才能确保重要廉政制度的严格执行。为此,要从机构设置、人员任免、经费保障、队伍素质等方面着手,保证司法独立,提高执法水平,使廉政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4、进一步加大打击和预防腐败犯罪的力度。要通过对违法乱纪、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严重渎职等行为的查处,追究权力行使者的责任,以打促防,给腐败分子以威慑。一是建立健全“一把手”腐败现象的发现机制。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法制宣传,让全社会都了解腐败现象的特征、危害和查处的管辖机关,使人们知道到哪里举报、怎样举报、举报后的查办结果等,扩大对腐败现象进行揭露的信息网络,完善对腐败现象举报渠道。二是提高对“一把手”腐败案件的查处技能。查处腐败现象时要不为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要抓住最本质的东西,在错综复杂的案件线索处理和查办过程中,善于审时度势,随时解决实际问题。检察机关要找准立足点以及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结合点,选取腐败现象严重,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领域作为主攻方向。对重大疑难案件要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统一协调,统一指挥,集中优势力量进行突破。要提高办案质量,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铁案,让党和人民满意、放心。
5、健全“一把手”廉洁自律制度。要反腐倡廉,必须使“一把手”摆脱非法物质利诱,自觉廉洁自律。在制度建设上,要健全以防止经济领域腐败为核心的“一把手”廉洁自律制度。首先是实现工资福利、离职后待遇的规范化、制度化,奠定廉洁奉公的物质基础。低薪和对生活保障的担忧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因素,在国力许可的条件下,改善“一把手”的经济条件,能使“一把手”自觉权衡得失,抵制非法的物质利诱。其次,要健全廉洁自律的各项具体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为“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提供外部环境。“一把手”要在指定的日期内通过一定的方式将财产情况公之于众,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公民有权查阅“一把手”的财产与纳税情况;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接受质询制度;建立和完善金融实名制度,存款用实名,清查匿名,打击各种形式的洗钱活动;建立独立审计制度,审计部门与党政系统脱钩,独立行使职权;改革现行行政审批制度,建立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分解重要岗位公务人员的权力,切实保证权力运行透明;建立和完善有关领导干部晋升、管理和法律制度,政治透明制度,民主评议、民主选举、弹劾制度,以及组织监督、司法监督、立法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制度等。坚持制度建设和创新,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从根本上消除腐败。
6、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防止权力腐败,最可靠的莫过于置权力于人民的监督之下,置权力于整个社会的全面监督之下。但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的发挥必须以政务公开为前提。因此,实现政务公开是制度建设的又一重点。凡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结果,同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都应公开。应畅通各种社会监督途径,并将群众评议、定期走访,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领导接待、聘请人民监督员等行之有效的举措规范化、制度化。要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通过社会舆论反映群众意愿,揭露腐败现象,从而对当权者造成心理震憾,引导整个社会关注和支持反腐倡廉工作。总之,实行政务公开,可以在权力体系内部横向制约之外,由社会对权力进行自下而上的外部监督,防止权力间的相互制约因当权者的共同利益而流于形式。
7、严把选人用人关。要把对“一把手”在选人用人上的监督作为重点。首先是上级任用下级部门“一把手”要坚持走民主渠道,引入公开、民主、竞争的机制,防止公示制走过场。应实行“一把手”推荐责任制和党委讨论票决制等,并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办法,强化对“一把手”选人用人权力的责任追究,防止一些领导干部“带病上岗”。其次要切实实行“党内民主”,使“一把手”在用人等重大问题上也只能是一票。要在党内引入竞争机制,党组织在推荐任命干部前,要在党内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推荐名单,并且可以进行差额选举。再次要监督“一把手”的生活圈、社交圈,要权力监督和舆论监督并重。
第2篇 完善遏制腐败制度调研对策
完善遏制腐败制度调研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经多方努力,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已经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制度建设也在不断的完善,取得了许多阶段性成果。然而,腐败问题还没有根本好转,反腐倡廉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为此,笔者提出下列八条建议,希望能够得到社会的重视。
一、重视立法腐败
所谓立法腐败就是利用自己掌握的立法权和准立法权,以立法的形式谋取不正当的地方、部门、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利用立法搞腐败的人,看起来都是严格依照规定办事的,是公正无私的,但是他们所依照的规定本身却大有问题。立法腐败之所以能够得逞,是因为立法程序不够严格。因此,要防止立法腐败,就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尤其要加强对地方立法和部门立法的监督。
立法腐败是腐败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没有立法权的人也利用立法搞腐败。据报道,吉林省白山市政协副主席李铁成在任靖宇县县委书记期间,就是靠立法谋取贿赂的。只要某个干部行贿达到一定的数额,李铁成就会以这个干部的实际情况为标准重新立法,即重新制定提拔任用干部的条件,包括年龄、学历、性别、资历、工龄、业绩,等等,然后严格执行自己制定的新法律。根据宪法、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规定,除了自治县以外,一般的县是没有立法权的。没有立法权而立法,就是非法立法。这种非法立法的问题现在普遍存在,如果不下大力气予以禁止的话,对于反腐倡廉是极端不利的。
二、完善上访制度
上访是民众公开向上级领导机关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提起告诉和检举的一种重要形式。民众上访,无论是个人上访还是集体上访,大多与腐败有关。
上访其实就是公开的举报,有利于暴露问题和解决问题,有利于防止社会矛盾的激化,有利于安定团结。上访也是民众对上级党政领导表示信任的一种表现,有利于密切高层领导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因此,以稳定和发展为由阻止甚至打击民众上访是说不通的。
上访是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阻止甚至打击民众上访就是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本身就是一种政治腐败的表现。这种政治腐败的背后,可能就隐藏着立法腐败、行政腐败和司法腐败等等问题。
为了保证民众的上访权利,也为了反腐倡廉,应当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上访法》,具体规定公民上访的程序、条件以及国家机关处理上访事项的职责和程序。笔者建议《上访法》规定:凡是有100名党员参与或者10名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参与的上访,党的应当接待,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立案;凡是有10名以上律师参与的上访,最高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应当立案调查;凡是有100名以上律师参与或者有30名全国人大代表参与的上访,国家主席应当接待,全国人大应当立案调查。
三、开辟监督新渠道
有民谣说:“同级的监督太空,上级的监督太远,司法监督太迟,报刊的监督太死,民众的监督太软。”正因为有这五个“太”的存在,所以对主要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十份微弱,导致腐败愈演愈烈。
解决监督不力的问题,最终要靠民主和法治。但是,健全民主和法治还是一个比较遥远的目标。在目前体制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个可行、易行的办法,就是充分利用网络舆论。
孙志刚案件正是因为网络舆论的推动,才获得了比较公正的、理想的解决。刘涌死刑改判死缓的案件,已经引起最高司法当局的重视,这也正是网络舆论推动的结果。对网络管理太死,不仅不利于民主法治的建设,也不利于网络经济的发展。网络管理制度应当适应网络的特点,不能将网络等同于政府的机关刊物。应当允许公民在网上揭露和批评各种腐败问题,国家检察机关、政府监察部门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则应当充分利用网络发现腐败线索,查处腐败问题。
四、不用死刑
减少死刑,以至于废除死刑是世界潮流。我国已经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要求成员国逐步废除死刑。多用死刑,弊大利小。从反腐倡廉的角度看,死刑更是弊多利少。所谓利,主要的是让老百姓感到出了一口气。至于死刑的震慑作用,那其实很小很小的,“官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贪官最怕的是丢官破财,那么以“丢官破财”“畏之”就足够了。动用死刑则过犹不及。毛泽东说:“镇压反革命要有证据。这个反革命常常就是那个反革命的活证据,有官司可以请教他。你把他消灭了,可能就再找不到证据了。这就只有利于反革命,而不利于革命。”反腐败也是如此:“反腐败要有证据。这个腐败分子常常就是那个腐败分子的活证据,有官司可以请教他。你把他消灭了,可能就再找不到证据了。这就只有利于腐败,而不利于反腐败。”
因此,笔者建议,为了反腐倡廉,对于腐败分子,只要没有血案,就不要动用死刑。
五、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期
现行刑法规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期只有五年,和贪污受贿罪可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的规定相比,显然太轻,这对于反腐败是极端不利的。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假如我受贿1000万,说明来源,承认受贿,可能判死刑,算上“坦白从宽”也可能判无期徒刑;如果我拒绝说明来源,至多判五年;显然是不说明来源大大有利,我为何要说明来源呢?所以,被查处的贪官都不愿意说明财产来源,致使许多行贿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就不利于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太轻,往往还会诱发刑讯逼供。面对已经被查封的、来源不明的贪官们的巨额财产,有些办案人员出于对“罪大而刑轻”的不满,出于应当严惩贪官的义愤,往往自觉不自觉地搞刑讯逼供,非要弄个水落石出不可。然而,刑讯逼供本身也是一种司法腐败,往往会糟踏反腐败工作的名声,引起社会舆论对贪官的同情,对反腐败工作是极端不利的。
所以笔者建议,修改刑法有关条款,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使之高于贪污受贿罪的法定刑。比如,对于100万赃款,如果以贪污受贿罪只能判十五年有期徒刑的话,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则可以判无期徒刑。这样一来,贪官们就不会拒绝说明赃款的来源,办案人员也无需使用不正常手段。
六、重视打击行贿行为
有资料显示,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受贿问题。而受贿与行贿是密不可分的,没有行贿,就没有受贿。行贿分子无孔不入,诡计多端,花样百出,屡败屡战,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是败坏社会风气最重要的腐朽力量。行贿行为的大量存在也是一些意志不够坚强的党政领导干部腐化堕落最主要、最直接的外部原因。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行贿分子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种状况应当改变,否则,反腐倡廉难以取得决定性的成效。
有一些社会舆论认为,行贿者大多是一些弱势群体,行贿大多是出于万不得已,因此对于行贿人还是不判刑为好。笔者以为,这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观念,是非常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请问,在行贿大军中有几个是普通农民和普通工人?有几个是打工仔、打工妹?有几个是真正的弱势群体?行贿者绝大多数是人精,而不是什么弱势群体。真正的弱势群体,比如,贫困地区的普通农民,即使有心行贿,也没有行贿的能力,即便万人贿一人,一人也成不了成克杰。行贿者绝大多数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是为了升大官、发大财,或者是为了称霸一方、欺压百姓而寻找靠山。为了正当利益“万不得已”而行贿的情况不能说没有,但那是极其少见的。但是,即便是为了正当利益而行贿人,和那些坚决不行贿的人相比,在道德上和人格上也是低贱的,和宁死也不行贿的孙志刚烈士相比,和身陷囹圄仍不行贿并且继续检举封疆大吏程维高的郭光允相比,任何一个所谓“为了正当利益万不得已而行贿”的人,都是卑鄙无耻的小人,他们受到刑法的制裁也是应当的。
七、重视小案
目前,反腐机关对于小案普遍不感兴趣,社会舆论也认为小腐败没有什么了不起。这种社会心理是不正确的。在某些特殊时期,将抓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是必要的,但是,长期将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停留在大案上,则是不妥当的。改革开放以来,查处大案不可谓不得力,然而大案越来越多、越来越大,原因就在于对小案的放纵。
大案是从小案逐步发展起来的,任何一个重大腐败分子都有一个“成长”的过程。如果在腐败的初期,即只有一些小的腐败行为的时期,坚决予以查处,像成克杰、胡长青那样大的腐败问题也就不会出现了。因此,如果重视小案,使得几十块钱的问题也会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那么,几年之后大案就会基本消失了。
八、实行高薪零酬制度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在任职期间可以获得较高的报酬。但是美国宪法同时规定,除了工资以外,在职总统不得接受合众国或任何一州的任何其他报酬。这就叫高薪零酬制度。
我国各级党政机关主要领导的灰色收入问题与腐败密切相关。灰色收入之所以存在,原因之一是法律没有禁止或者限制领导干部的工资外劳务收入,没有实行高薪零酬制度。
1984年,_____省委书记韩培信同志在_____省委党校的会议上发表讲话,事后该讲话被党校的《唯实》杂志发表,韩书记坚决不要稿费,说省委书记到党校讲话是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领稿费是不应当的。韩培信同志这样做,是出于政治自觉而不是法律的约束。然而,对于多数人来说,没有法律约束是很难有政治自觉的。
20__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规定,国务院组成人员不得题词。在笔者看来,国家领导人如果书法的确好,题题词也是对社会的贡献,温家宝总理当然也会同意笔者的看法。然而,温家宝同志为何要禁止国务院组成人员题词呢?原因在于法律没有禁止领导干部的劳务收入,一旦题词,润笔就控制不住了,要求“题词不要钱”恐怕难以做到,所以干脆要求“不题词”。显然,“不题词”的要求是为了限制工资外劳务收入。
笔者建议,将韩培信同志不要稿费的政治自觉和温家宝总理“不题词”的行政纪律上升为国家的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除了可以享受较高工资以外,不得收取任何劳务费用,包括稿费、题词费、讲课费、评审费、指导费、顾问费、主编费、审稿费、剪彩费、广告宣传费,等等。不管在八小时以内还是在八小时以外,县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的任何劳务活动一律实行零报酬制度。如果干部本人不愿意接受零报酬制度,则可以从主要领导岗位上调换到次要岗位上去,相应的,较高工资应当转变为普通工资。
第3篇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纪检监察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同志关于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多次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理论研讨活动,形成了一批理论研讨成果。10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理论研讨会。现将会上交流的理论研讨文章予以摘要刊发。
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性的思考
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孙载夫
要重视教育、制度、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内在联系和有机统一。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应包含三层含义:第一,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包括教育、制度、监督这三个关键环节;第二,这三个环节各自形成体系;第三,这三个环节互相联系,构成有机统一的整体。只有把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并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全过程,使之相互配套,相互促进,整体推进,才能真正做到教育有效、制度管用、监督有力,达到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目的。因此,无论是设计还是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都应当树立整体观念。
要深化改革,重视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一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的改革创新,切实改变“一把手”权力缺乏监督制约的状况,解决好“一把手”腐败的问题。二要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创新,切实贯彻民主、公开、竞争原则。三要进一步推进财政制度的改革创新,在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税费改革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消费的货币化改革。四要按照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权,国有企业产权、股权、银行信贷资金特许经营权,公共工程承包权等公共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运作,有效遏制经济领域中的权钱交易。五要完善公职人员的保障激励制度。探索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完善公职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六要创新监督体制。七要推进反腐败的专门法规制度建设,着手制定“廉政法”;建立反洗钱和反资金外逃制度等。
加强程序性制度建设。一要进一步健全党内的民主程序,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推进党内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二要进一步健全行政程序,确保行政过程的公正、透明、廉洁。特别要制定强制性的政务公开程序,将政务公开由工作要求变为政府的法定义务,将知情权确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三要健全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操作和监督程序,增强制度的刚性和抗干扰能力。四要健全反腐倡廉的领导程序和工作程序,实现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法制化、程序化。
采取切实措施狠抓落实。一是要有人抓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建立有效的领导体制,调动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而且要有专门力量具体抓。二是要建立责任制,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的责任机关。特别是每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政策措施、法规制度的出台,都必须有明确的实施主体,赋予其相应的职权、手段,规定其责任、义务,以及工作目标和程序。涉及多个机构的,必须明确其协调程序。三是要把好对实施情况的问责关。对于不认真组织实施,致使政策、制度、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要把好实施效果的评估关。对有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政策、制度、措施的实效效果,要及时进行科学的评估。
把握反腐败斗争走向 科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王寿亭
体系构建必须突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构建惩防体系是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必然。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我们需要更多地对全局工作和长远工作作出战略性思考。同时又要根据不同发展阶段明确相应策略,为做好当前工作提供具体思路和办法,实现反腐倡廉工作长期性和阶段性的统一;对腐败问题的治理,必须突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性方针。既要抓好惩治,更要注重预防。要多管齐下,综合运用各种措施才能奏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关键,在于抓住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而且要善于融会到各项工作之中;构建体系必须要注意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把握好各地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防治腐败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推进工作,突出重点,对症下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同步前进、协调发展。
体系构建必须切实把握好创新精神,处理好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体系在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的功能作用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整体发挥作用。教育必须以制度规范为基础,制度建设必须以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为条件,监督不仅要发挥约束行为的作用,更要释放其在教育党员干部、推动制度建设方面的价值意义。
在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时,要改进内容和形式,充分运用先进传播技术手段。现代信息通讯技术为思想传播提供了最大的可能性,我们在构建体系时,必须要改进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学会利用先进的传播技术作为手段。
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要注意和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通过的两个《决定》的精神相衔接。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通过的这两个《决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十分具体的要求。构建体系的制度框架,需要引用这些措施做法,但更要在这些措施做法的细化上下功夫。在构建体系时就对种种方案和措施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进行充分研究,把负面效应抑制到最低限度,切实使注重预防的各项举措与体制改革相呼应、相配套。
在强化监督工作上,要重视实施监督的形式和程序规范问题。有效的监督,必须是阳光下的监督,必须是大多数人的监督,必须是众目睽睽的监督。这就要求把公开原则引入到监督中去,让监督以看得见的方式存在。
科学把握体系成效,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测评机制。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科学性很强的问题,需要相应建立一套测评机制,对体系的运作成效及其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评价、修正和引导。
测评机制的建立要以体现反腐败斗争为经济发展提供政治保证所起作用为背景,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成效为内容,以在指标化、数量化基础上进行分年度测评为手段。要通过一组指标数据的加权比较来把握体系运作成效的评价。测评指标的设定要体现分阶段实施的特点,以适应各个阶段反腐败目标的要求,不能以案件数字的升降作为唯一标准。
要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中共山西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金银焕
构建党风廉政宣教工作大格局,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需要。实践表明,强化领导,加强协调,落实责任是完善宣教工作机制,健全大宣教工作格局的关键所在。
加强领导,保证领导责任机制坚强有力。各级领导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治本之策,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中,明确一把手是党风廉政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把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整体规划之中。要坚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宣教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主动协调,保证工作机制协调运转。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搞好宣传教育,必须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保证实现大宣教的“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的良性工作运行机制。纪委在主动协调中应充分发挥三种作用:一是发挥组织谋划作用。要协助党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每年的宣教工作提出思路,明确任务,制定方案。二是发挥聚集合力的作用。各级纪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宣教联席会议制度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例会制度,不断加强对内和对外的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通过组织协调,抓全局、抓重点、抓关键,整合教育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发挥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的作用。要通过组织协调随时掌握各部门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并在年底对责任制的落实进行检查考核,促进各部门各司其职,确保宣教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注重实效,保证考评激励机制切实可行。要保证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落实,必须建立科学的考核管理和有效的激励奖惩机制。一要严格责任。要根据大宣教格局中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考评,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二要实行量化考核。制定年度宣传教育工作的量化考核评价办法,使工作任务和指标刚性化。三要加强过程管理。对安排部署的工作,要定期检查督促,及时总结交流,年终评比奖惩。要实行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注意发现和培养宣传教育先进典型,适时进行经验交流和总结,推动工作落实。四要强化信息反馈。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宣教网络,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动态、苗头性倾向和检测评价结果,及时向领导机关、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反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要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把教育的质量、效果和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职务调整的重要指标和依据。
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推动惩防体系建设
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 金莲淑
根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工作部署,财政部门着眼于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坚持内外并举,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了惩防体系的建设。
在加强内部监管、促进内部源头治腐方面,财政部进行了几项较大的改革:一是取消了财政周转金。二是取消了中央与地方每年一次的财政结算会制度。三是取消了各司局预留机动资金的做法。四是压缩了专项资金。五是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以上改革的目的是限制和减少财政的自由裁量权。与此同时,抓紧建立新机制。首先,对内部机构和职能进行了重新调整,实现了预算编制与执行分离、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的财政管理模式,减少了财政拨款中发生腐败的几率。其次,从制度和纪律上加强了规范,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第三,强化对各司局和机关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全社会的源头治理腐败工作方面,积极推进“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国库管理制度及政府采购等项重大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规范了政府的行政行为、理财行为和领导者以及财务人员的行为;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增强了资金的安全性;促进了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对全社会治理整顿经济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关系全局,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环,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
第一,统一思想认识。特别要统一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使各级领导真正重视财政改革,各个方面积极主动配合和支持改革。加强对财政改革的指导,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财政改革的顺利发展。
第二,继续深化改革。一是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全面推行部门综合财政预算,加快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二是加快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实行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的范围,严厉惩治私设“小金库”行为。三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同时,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力度,整顿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第三,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对与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相抵触的、过时的财经法规、规定、办法要废止,对不完全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适时做出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对行之有效的重要管理办法要及时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财政法律体系框架,为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法律保障环境。
第四,进一步深化配套改革。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抓紧解决和规范津补贴问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配套改革,调整和规范部门的职责,解决财政资金在部门的二次分配权问题,以及部门预算管理权过于集中和分散的问题;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提高领导干部个人消费的透明度;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加快事业单位脱钩改制。
围绕权力规范运行 构建惩防腐败体系
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邢元敏
围绕监督构筑反腐倡廉教育系统,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应以权力观教育为主题,采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和规范运行,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践证明,教育的主题越集中,教育的力量就越大,教育的成果就越明显。经常不断的教育本身就是对权力的“软监控”,就是一种有效的监督。
围绕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保证把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一方面,要从强化监督、制约权力入手,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制度设计、制度安排上,首先要着眼于对权力行为的有效制约,从权力运行的起点到终结进行全过程规范,而且对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都要提出要求,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形成有效的预警系统,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另一方面,要通过强化监督,保证制度的贯彻执行。监督的目的,就是要保证“法之必行”。只有监督到位,才能使制度更具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才能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按制度办事,按规定用权,更好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围绕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当前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绝大部分是由于权力滥用造成的。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坚持不懈地进行深入治理,从本质上讲,也是对权力进行有效地监督和制约。领导干部在我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领导者、组织者的位置,如果做不到廉洁自律,规范用权,不仅会影响和带坏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单位的风气,还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发挥提纲挈领的作用,抓住关键,把精力集中放在强化监督上,把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对那些不守规矩、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以强制性手段去规范其从政行为,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围绕监督加大惩处力度,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一方面,面对当前腐败现象依然严峻的态势,惩治这一手决不能软。从一定意义上讲,监督效力来自惩治的力度。没有惩处,任何监督都是软弱无力的。惩处不仅可以使监督更具权威性,而且也是最有力的监督形式。另一方面,强化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没有有效的监督,不仅难以控制腐败案件的发生,而且还会使惩处失去明确的目标,无从下手。这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必须有机结合。
体系建设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
中共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杨光洪
必须实现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一是用制度解决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一要健全完善决策体制,健全完善监督体制,健全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用制度解决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存在问题。要针对权、钱、人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共性问题和关键部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三是用科学的程序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要把反腐倡廉的程序性制度建设作为依靠制度防治腐败的重要方面,围绕每一反腐倡廉实体性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配套制定操作性、针对性、保证性强的程序性制度,真正形成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内在机制。
必须强化法治理念。一是依法规范从政行为。要着眼于解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开展反腐倡廉中出现的新问题,紧紧抓住对权力制约的法制化这个关键,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制定一系列规范从政行为的反腐败法律,并把那些比较成熟的党内法规、廉政制度、道德规范适时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强制性和约束力。二是依法监督制约权力。要积极推进权力赋予的法制化;积极推进权力界定的法制化,依法界定和限制权力主体的权限,防止越权和滥用权力;要积极推进权力解除的法制化。三是依法执纪办案。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必须着力扩大民主。一是进一步扩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是实现民主的基本前提,也是防范腐败的最有效手段。二是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途径。三是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要切实保障党章赋予党员的监督权,建立党内批评、质询制度以及鼓励和保障党员代表提问、问责的具体机制,建立党员代表提案制度,建立党代会及其常设委员会审议党内罢免提案的机制。
必须重视经济手段和利益机制。一是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限制并有效约束行政权力。要尽最大可能减少权力对资源配置和具体经济行为的直接干预,凡是能够运用市场竞争机制解决的问题,都要采取市场竞争的办法去运作,行政权力必须坚决退出来,保证公平和公正,避免因权力干预引发腐败问题。二是运用经济手段防治腐败。要进一步加大运用经济手段防治腐败的力度,健全完善金融管理体系,积极发展电子货币,努力减少现金流通,严格执行存款实名制,为实行财产申报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财产监督奠定基础。三是运用利益调节机制引导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应建立起合理有效的利益调节机制,运用经济杠杆调整干部的行为取向,尽可能使干部的廉政行为与利益需求相统一。
建立健全惩防体系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王华元
用大局的意识,辩证的思维和系统观念,认识和把握构建惩防体系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保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完善体系的过程即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的过程。因此,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三个文明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要求;把预防腐败的工作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融为一体,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主动、直接、有效的服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包括了治标的措施,又涵盖了治本的内容。因此,在惩治和预防两者之间,绝不能强调一方,而忽略另一方。
同时要用系统的观念,正确处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之间的关系,克服孤立的观念。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统一于反腐败全过程。教育侧重于教化,使人向善;制度侧重于规范,用来惩恶;监督侧重于强制,依靠外部力量进行遏制。
坚持民主化、制度化、市场化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根据以下原则建立和完善体系的基本框架:一是坚持民主化。重点要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健全民主决策机制,用制度保障党员群众对决策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坚持制度化。制度建设的重点是规范权力的运行、使用及监督。要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要求,科学设计党委、政府和社会权力的运行机制。三是坚持市场化。体系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既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规模,又要切实解决市场条件下出现的新问题。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依法规范中介组织行为。
按照层级性、前瞻性、实践性的特点,抓好惩防体系构建的工作部署。在工作部署中,既要重视系统的全局性设计和构建,又要突出重点部门和行业的体系建设;既要具有战略眼光和超前思维,又要重视解决现实问题。一是注重层级性。根据反腐倡廉整体战略和具体部署,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宏观上要把体系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相结合,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和三个文明建设相协调,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相统一。从微观上要对一些重大工程项目、一些重点部门或行业、个别问题比较集中或严重的地区,集中时间,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进行重点治理,集小为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二是增强前瞻性。体系的建立健全要着眼未来,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预防。要用发展的眼光科学规划体系,既有阶段性任务,又制定长远目标。适应全局工作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的总体要求,根据教育、制度、监督在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突出重点,以某一方面的适度超前,促进和带动整体工作。三是突出实践性。要突出体系的应用性,把体系建筑贯穿于反腐倡廉各项具体工作之中,用具体工作来落实体系建设,同时用体系建设来促进工作落实。要突出体系的严密性,努力形成相互联系、相互配套的机制系统。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4篇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纪检监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执政55年来,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同志为的***科学总结反腐倡廉的经验,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形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党所处的执政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发生,特别是少数高级干部的腐败案件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从实践看,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我们既要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感,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坚持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
(三)坚持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我们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初步探索出一条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路子,形成了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积累了宝贵经验,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和发展。
━━必须坚持中国___的领导,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中国___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先进政党,是与腐败根本不相容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立和坚持正确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领导体制,才能有效地反对和防止腐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必须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实践。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律,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围绕发展,服务大局,研究解决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既要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更要注重预防,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
━━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组织保证。只要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就能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六)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原则。(1)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要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证。(2)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既要从严治标,更要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3)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立足全党,着眼全局,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注重科学合理、系统配套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效能。(4)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认真运用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有益做法,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七)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课时。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培训。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宣传部要切实抓好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八)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在全党开展的以实践“____”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___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注重研究反腐倡廉教育的规律,使教育内容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既善于依靠各级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善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善于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社会,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社区组织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助廉教育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共青团组织要把廉洁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积极引导企业廉洁诚信、依法经营,开展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九)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等部门要做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掌握反腐倡廉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大力宣传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方针政策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大力宣传各条战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适时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加强对热点问题的引导。党报党刊、电视台、电台要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加强对互联网站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
五、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制定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
完善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加快廉政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修订和完善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度。抓紧制定公务员法。探索制定公务员从政道德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
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抓紧制定《中国___纪律处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制度,制定和完善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探索和完善辞职、辞退、免职、降职、降薪、任职限制等有关制度规定。完善违纪违法财物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的规定。建立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金返还等方面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
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抓紧制定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制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
(十一)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规范和全面推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制度。落实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和任职回避、交流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完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有关制度。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加快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制定行政效能投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研究制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和行政程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并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健全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推进垄断行业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制定规范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
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预算法律,加快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形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机制。加快银行、证券、保险业的改革,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金融监管制度,确保资金运营安全。建立健全金融账户实名制、现金交易限制及反洗钱制度、征信管理制度。建立对大额资金外流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和金融信息共享制度。加强投资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投资监管体系,改进并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管理。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保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完善诉讼程序,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严格执行审判公开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健全检务公开制度。健全司法工作规范和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修订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完善城市规划许可制度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严格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修订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土地出让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逐步把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和各项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体系,促进市场竞价机制的形成。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对房地产、市政公用等市场的监管制度。
(十二)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严格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加强党对反腐倡廉法制建设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反腐败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制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做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决策相统一,制度建设进程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制度建设与从政道德建设相结合,党内制度建设与国家法制建设相协调。对现行反腐倡廉法规,已经过时的要及时废止,有明显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必须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为大事来抓,促使广大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更好地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定期督促检查,加强责任追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十三)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加强巡视工作,健全机构,增强力量,综合运用巡视成果。全面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逐步加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对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管理人财物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实行定期交流。
(十四)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着重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切实加强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推荐干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数人不拥护的干部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干部要全面深入了解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任用干部必须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按规定进行表决。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任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规范财政资金分配行为。监督检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落实情况。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强化部门内部制约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对国有资产和金融的监管。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加强对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监管协调机制和内控机制,强化金融监管,有效防止金融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十五)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对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委常务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的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常委会要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党委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注重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纪委要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发展党内民主,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为党内监督创造条件。
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作用。认真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加强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严格审查财政预算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防止执法不公、贪赃枉法行为的发生。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及人大代表视察工作。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益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依法实行审计公告制度。支持和保证监察、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对拒不执行监督决定的,要依法追究有关机关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审判机关要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检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法院审判活动和判决生效后执行活动的监督。健全公安、审判、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和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支持和保证政协的民主监督。切实发挥人民政协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政协特邀监督员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倾听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
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增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设立专用举报电话,提倡实名举报。建立健全受理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七、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十六)惩治腐败,必须从严。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违纪违法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等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和买官卖官、参加赌博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十七)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坚持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执纪执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跨区域协作办案及追逃、追赃机制,完善相关程序,形成整体合力。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和手段,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切实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十八)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八、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任务落到实处
(十九)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办法。完善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重要问题。党委书记负总责,确定一名党委负责同志具体抓。
(二十)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作出周密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发挥优势,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十一)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责任机制,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建立督查机制,定期检查,推动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建立测评机制,搞好科学分析,使反腐败工作更有预见性。建立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重要保证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第5篇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二纪检监察
五、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坚持民主 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 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党的代 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 ,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完善 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制 定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
完善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加快廉政立法进 程,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修订和完善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 度。抓紧制定公务员法。探索制定公务员从政道德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领导干部 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
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抓紧制定《中国___纪律处分条例》、《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制度,制定 和完善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探索和完善辞职、辞退、免职、降职 、降薪、任职限制等有关制度规定。完善违纪违法财物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的规定。 建立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金返还等方面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 。
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抓紧制定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的规定。制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改革和完善纪 检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
(十一)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 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 、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规范和全面推 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 选和推荐人选制度。落实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和任职回避、交流制度,实 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完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抓紧制定体现科学 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 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 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 、补贴制度。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有关制度。按照全面推进依 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快转变 政府职能,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行 政管理和监控机制。加快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 考核制。制定行政效能投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研究制定行政收费、行政强 制和行政程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并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 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健全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推进垄断行 业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 度,制定规范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
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完善转移 支付制度,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预算法律,加快建立财政 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形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机制。加快银行、证券 、保险业的改革,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金融监管制度,确保资金运营安全 。建立健全金融账户实名制、现金交易限制及反洗钱制度、征信管理制度。建立对 大额资金外流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和金融信息共享制度。加强投资领域法规制度建 设,建立和完善投资监管体系,改进并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管理。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 分和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保障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完善诉讼程序,完善人 民陪审员制度,严格执行审判公开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健全检务公开制度。健全司法 工作规范和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 。修订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完善城市规划许可制度和工程建 设招标投标制度。严格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修订土地管理的相 关法律法规,加强土地出让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逐 步把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和各项监管制 度,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体系,促进市场竞价机制的形成。健 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对 房地产、市政公用等市场的监管制度。
(十二)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严格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加强党对 反腐倡廉法制建设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制 度上保证反腐败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制 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做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决策相 统一,制度建设进程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制度建设与从政道德建设相结合,党 内制度建设与国家法制建设相协调。对现行反腐倡廉法规,已经过时的要及时废止 ,有明显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 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必须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为大事来抓,促使广大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 观念,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更好地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 从政行为。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定期督促检查,加强责任追究,做到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十三)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 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二)
第6篇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意见
局属各部门:
***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刻阐述了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总结了我们党的反腐倡廉基本经验,明确了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是我们党运用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在全局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纲要》,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颁布《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_同志为的***,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强调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我们党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有效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
《实施纲要》以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我们党的反腐倡廉基本经验,明确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提出了有效反对和防止腐败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体现了标本兼治、注重治本、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的精神。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坚决贯彻《实施纲要》要做到“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_素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有利于形成用制度和法律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三是有利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四是有利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重要保证。
二、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宣传《实施纲要》
各部门及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实施纲要》,特别是部门领导和支部书记更要带头学习《实施纲要》。要从着眼于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全面领会《实施纲要》基本精神,正确把握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系,深刻理解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的深刻内涵。同时,学习《实施纲要》要做到“六个结合”。一是与学__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二是与学__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三是与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四是与学习党内法规结合起来;五是与学习业务知识给合起来;六是与开展保持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实施纲要》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
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全局,是全党的一项重要_任务。各部门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年度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必须按照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及时总结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过程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和做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逐步完善,扎扎实实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四、精心组织,认真开展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专题调研
按照市、区委的要求,从_和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调研工作,着力解决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监督的体制创新和协作机制等。在进行调研和拟写调研报告时,务必做到领导、课题、人员、时间“四落实”和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深入分析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紧扣业务工作,针对自身实际开展专题调研。
为了保证专题调研的质量,提供以下调研题目,请局属各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题调研。各部门可以从中选题,也可以自拟调研题目。请各部门务必于_年_月_日前,把书面调研报告报局监察室。
调研参考题目
1、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措施;
2、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效,目前还存在哪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刻剖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有效对策和建议;
3、如何整合现有宣教资源,健全和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
4、如何实施对行政审批过程的监督,防止和杜绝审批中的不正之风;
5、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
6、党内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对策。
第7篇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一纪检监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与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本实 施纲要。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 的重大战略决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 ,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 险的能力。执政55年来,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同志为的 ***科学总结反腐倡廉的经验,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坚持标本 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 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 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进入新世纪新 阶段,国际形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党所处的执政 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 相适应的问题。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 发多发,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不 断发生,特别是少数高级干部的腐败案件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形式主义、官僚 主义作风,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 。从实践看,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 重要原因。我们既要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感,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和 复杂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坚持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
(三)坚持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我们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作为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采 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初步探索出一条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路 子,形成了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积累了宝贵经验,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和 发展。
━━必须坚持中国___的领导,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中国共产 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先进政党 ,是与腐败根本不相容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立和坚持正确的反腐败指导 思想、基本原则和领导体制,才能有效地反对和防止腐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 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必须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实践。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 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形势 任务的发展变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的规律,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
━━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 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围绕发展,服务大局,研究解决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 题,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 展。
━━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党风 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 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 题。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 重预防。既要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更要注重预防,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 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
━━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 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组织保证。只要坚持 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 落实,就能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 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 力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为民、务实、清 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 拒腐防变能力。
(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六)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原则。(1)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相适应。要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 、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证。(
2)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统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一)
第8篇 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措施
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
为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简称《具体意见》),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管理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中央和总社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指导思想以及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在后勤管理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方法,逐步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坚持四条原则:
㈠ 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所负的责任,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__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实施《具体意见》负总责,其他成员要按照机构调整后的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负直接领导责任。
㈡ 坚持与履行各项职责相结合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管理局各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㈢ 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是拒腐防变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㈣ 坚持及时调查、严肃查处的原则。对工作中发现和揭露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对违纪违法行为、工作失职等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实行五项制度
㈠ 集体领导制度。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凡属重大问题,如涉及党组决定的工作任务的贯彻、局重大工作的部署、班子自身建设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都应提交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每半年研究并检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情况。
㈡ 定期学习制度。建立一月两次学习制度。采取集中教育为主的形式,长期开展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自觉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护牌、强牌”意识,教育全局同志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永葆___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㈢ 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度。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如实报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认真自查自律,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㈣ 廉政督察制度。凡局负责的重要工作,都要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局纪检干部参与全过程,强化组织监督;局总支纪检委委员不定期的以座谈、问卷、谈话等形式加强日常监督。
㈤ 群众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搞好局、处两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以此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对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细化六项廉政规定
㈠ 工程管理廉政规定
1. 拆迁、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人员资质和业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预算。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廉政责任和违反协议的处罚措施。
2. 坚持阳光操作,切实防止资产流失。对拆迁工程中原有房产、废旧物品的处理和建设工程中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严格遵循政府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规定和公开采购,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上市竞买竞卖。
3. 严肃纪律,规范职务行为。要求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恪尽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做到“十不”:
⑴不得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⑵不得擅自决定或随意变更项目预、决算经费或工程追加投资;
⑶不得由亲属参与招投标工程项目或处置、采购财物、承包工程等;
⑷不得利用工程款吃喝玩乐;
⑸不得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的钱物;
⑹不得在工程量签证、材料价格审定、工程结算支付等环节徇私舞弊,变相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⑺不得向施工单位推销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或向施工单位另外推荐、指派工程技术人员;
⑻不得索取或收受施工单位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⑼不得占用施工单位的交通工具或通讯工具,或让施工单位承担交通、通信等个人费用;
⑽不准接受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的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旅游、购物、赌博等活动。
㈡ 房地产管理廉政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做到坚持原则,公正无私,秉公办事。
2.严格执行各项房屋管理规定,严禁变相实物分配,加强监督与管理。
3.在住房管理工作中,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不准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严禁谋取私利,收受或索取贿赂。
4.认真负责地管理各类房源,建立健全房地产资料,不得遗漏,严禁瞒报。
5.在制定有关涉及群众利益的方案工作中,要认真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注意解决房改工作中的难题,做好调查论证工作。
6.对职工申请租房,要认真审核,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必须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认真、诚恳、热情、礼貌。凡涉及住房的有关政策问题,要耐心地予以解释。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进行整理、登记、汇总,并进行调研,提出处理意见;受理群众的信访,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并将结果向反映人及时反馈。
㈢ 后勤监管廉政规定
1.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情、索贿受贿。
2.出差时严格执行差旅标准。
3.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单位及个人的宴请和参加相关的游乐消费活动。
4.严格执行《工作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履行监管职能时,必须主动报告应回避的关系。
㈣ 人事工作廉政规定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聘任制度。坚决执行人事部门有关人事聘用规定,聘用程序民主化,坚持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聘用干部,任何个人不得封官许愿,营私舞弊。
2.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严禁临时动议,严禁通过拉关系、走后门、拉票、行贿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职级待遇的行为。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3.人员选用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程序、结果公开。在晋升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中,增加透明度,不得暗箱操作。
4.凡有亲属关系的,在研究人事、重要公务活动时,必须主动回避。
5.纪检干部要参与对干部的评议、考核、考察工作,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制度,做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察和廉政鉴定工作。
五、财务工作廉政规定
1.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做好经费各项支出的统计工作及有关项目说明的工作,做好每年行政经费的预算与决算编制说明。
2.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和请示制度,严格财务审批制度,保证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原始凭证报销,要有经手人、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
3.不得公款私用,公款私借;不得私设小金库,利用公款个人消费。
4.做好各项钱款的领发及记帐工作,及时领取、及时发放,及时计帐,做到无差错。
六、民主监督规定
1.凡是涉及管理局人员的举报、信访,密切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坚决查清事实,决不瞒报不报。
2.重大经济活动、重要工作由上级纪检部门或本级纪检干部参与,全程实行监督。
3.设立群众监督意见箱及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第9篇 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措施
为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简称《具体意见》),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管理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中央和总社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指导思想以及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在后勤管理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方法,逐步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坚持四条原则:
㈠ 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所负的责任,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__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实施《具体意见》负总责,其他成员要按照机构调整后的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负直接领导责任。
㈡ 坚持与履行各项职责相结合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管理局各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㈢ 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是拒腐防变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㈣ 坚持及时调查、严肃查处的原则。对工作中发现和揭露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对违纪违法行为、工作失职等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实行五项制度
㈠ 集体领导制度。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凡属重大问题,如涉及党组决定的工作任务的贯彻、局重大工作的部署、班子自身建设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都应提交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每半年研究并检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情况。
㈡ 定期学习制度。建立一月两次学习制度。采取集中教育为主的形式,长期开展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素质,自觉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护牌、强牌”意识,教育全局同志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永葆___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㈢ 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度。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如实报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勤政廉政情况,认真自查自律,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㈣ 廉政督察制度。凡局负责的重要工作,都要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本局纪检干部参与全过程,强化组织监督;局总支纪检委委员不定期的以座谈、问卷、谈话等形式加强日常监督。
㈤ 群众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搞好局、处两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以此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对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细化六项廉政规定
㈠ 工程管理廉政规定
1. 拆迁、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必须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审核施工单位、人员资质和业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预算。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廉政责任和违反协议的处罚措施。
2. 坚持阳光操作,切实防止资产流失。对拆迁工程中原有房产、废旧物品的处理和建设工程中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严格遵循政府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规定和公开采购,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上市竞买竞卖。
3. 严肃纪律,规范职务行为。要求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恪尽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做到“十不”:
⑴不得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⑵不得擅自决定或随意变更项目预、决算经费或工程追加投资;
⑶不得由亲属参与招投标工程项目或处置、采购财物、承包工程等;
⑷不得利用工程款吃喝玩乐;
⑸不得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的钱物;
⑹不得在工程量签证、材料价格审定、工程结算支付等环节徇私舞弊,变相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⑺不得向施工单位推销建筑材料和施工设备,或向施工单位另外推荐、指派工程技术人员;
⑻不得索取或收受施工单位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⑼不得占用施工单位的交通工具或通讯工具,或让施工单位承担交通、通信等个人费用;
⑽不准接受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的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旅游、购物、赌博等活动。
㈡ 房地产管理廉政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及
规章制度,做到坚持原则,公正无私,秉公办事。
2.严格执行各项房屋管理规定,严禁变相实物分配,加强监督与管理。
3.在住房管理工作中,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不准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严禁谋取私利,收受或索取贿赂。
4.认真负责地管理各类房源,建立健全房地产资料,不得遗漏,严禁瞒报。
5.在制定有关涉及群众利益的方案工作中,要认真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注意解决房改工作中的难题,做好调查论证工作。
6.对职工申请租房,要认真审核,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必须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认真、诚恳、热情、礼貌。凡涉及住房的有关政策问题,要耐心地予以解释。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进行整理、登记、汇总,并进行调研,提出处理意见;受理群众的信访,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并将结果向反映人及时反馈。
㈢ 后勤监管廉政规定
1.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情、索贿受贿。
2.出差时严格执行差旅标准。
3.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单位及个人的宴请和参加相关的游乐消费活动。
4.严格执行《工作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履行监管职能时,必须主动报告应回避的关系。
㈣人事工作廉政规定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聘任制度。坚决执行人事部门有关人事聘用规定,聘用程序民主化,坚持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聘用干部,任何个人不得封官许愿,营私舞弊。
2.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严禁临时动议,严禁通过拉关系、走后门、拉票、行贿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职级待遇的行为。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3.人员选用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程序、结果公开。在晋升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中,增加透明度,不得暗箱操作。
4.凡有亲属关系的,在研究人事、重要公务活动时,必须主动回避。
5.纪检干部要参与对干部的评议、考核、考察工作,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制度,做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察和廉政鉴定工作。
五、财务工作廉政规定
1.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做好经费各项支出的统计工作及有关项目说明的工作,做好每年行政经费的预算与决算编制说明。
2.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和请示制度,严格财务审批制度,保证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原始凭证报销,要有经手人、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
3.不得公款私用,公款私借;不得私设小金库,利用公款个人消费。
4.做好各项钱款的领发及记帐工作,及时领取、及时发放,及时计帐,做到无差错。
六、民主监督规定
1.凡是涉及管理局人员的举报、信访,密切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坚决查清事实,决不瞒报不报。
2.重大经济活动、重要工作由上级纪检部门或本级纪检干部参与,全程实行监督。
3.设立群众监督意见箱及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54位用户关注
6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