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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制度汇编(11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7

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制度

有哪些

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对生产、办公场所进行周期性的消防安全检查。

2. 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各部门、岗位的火灾防控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3. 制定隐患清单:列出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并进行等级划分。

4. 整改措施与时间表:为每个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设定整改完成期限。

5.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检查过程和整改结果,定期向上级汇报。

内容是什么

1. 检查内容应包括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如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电气线路的安全状况,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管理,以及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情况。

2. 整改工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可能涉及设施升级、操作规程修订、安全教育培训等,确保从源头消除火灾风险。

3. 制度执行过程中,要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能真正落地。

规范

1. 制度的制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消防法规,与企业的应急预案相结合。

2. 定期评估制度的执行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确保其适应企业发展和消防安全需求。

3. 对于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情况,应有相应的追责机制,以保证制度的严肃性。

重要性

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能够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更关乎员工的生命安全。通过系统的检查与整改,企业能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火源,降低火灾风险,提升整体安全水平。良好的消防安全管理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助于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信誉。因此,企业必须重视并严格执行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制度,将安全防范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制度范文

第1篇 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制度

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此检查整改制度内容如下:

一、 接到公安消防机构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出的法律文书,应立即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及时组织人员研究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火险隐患整改完毕,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公安消防机构。

二、 如火险隐患无法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的,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消防监督机构说明原因,及整改未完成以前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完成整改的时间。同时增派人员加强值班巡逻,死守死看,确保安全。

三、 应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由专职消防人员检查每两小时检查一次,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四、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本场所应立即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改正。

五、 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改正后的隐患部位进行检查,确保火险隐患真正改正。

第2篇 消防安全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实行防火安全逐级检查制度。

二、每天下班前,由各部门防火安全员负责检查本部门防火安全情况。

三、每月由各部门和保卫部门分别负责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有防火安全检查记录,发现的火灾隐患各部门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并形成整改意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四、重大节假日前和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的防火安全大检查。

五、凡防火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各部门必须认真整改。

六、对立案的火灾隐患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所属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

第3篇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4篇 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实行防火安全逐级检查制度。

二、每天下班前,由各部门防火安全员负责检查本部门防火安全情况。

三、每月由各部门和保卫部门分别负责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有防火安全检查记录,发现的火灾隐患各部门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并形成整改意见,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四、重大节假日前和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的防火安全大检查。

五、凡防火安全检查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各部门必须认真整改。

六、对立案的火灾隐患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所属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必须认真落实。

第5篇 火灾隐患检查整改工作制度

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此检查整改制度内容如下:

一、 接到公安消防机构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出的法律文书,应立即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及时组织人员研究整改方案和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火险隐患整改完毕,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公安消防机构。

二、 如火险隐患无法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的,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消防监督机构说明原因,及整改未完成以前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完成整改的时间。同时增派人员加强值班巡逻,死守死看,确保安全。

三、 应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由专职消防人员检查每两小时检查一次,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四、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本场所应立即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改正。

五、 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改正后的隐患部位进行检查,确保火险隐患真正改正。

第6篇 防火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7篇 防火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8篇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9篇 检查与整改火灾隐患工作制度

第一条 社会单位防火检查分为四级管理责任制。分别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负责人和员工负责完成。

第二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每月、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开展一次检查;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条 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的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3、消防设施、控制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4、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5、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6、有无违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情况;

7、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

8、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9、消防控制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各项记录是否真实准确,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得当;

10、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的编制是否合理科学,演练是否经常;

11、员工消防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

12、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13、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4、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条 单位员工上班前、下班后按照以下内容进行防火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值班人员(班、组长)报告,由值班人员(班、组长)填写有关记录: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4、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五条 消防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表,并督促整改。

第10篇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制度

一、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开展防火巡查。

二、防火巡查时应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在《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记录存档。

三、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填写《每日防火巡查(夜查)记录表》,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填写《每周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每月防火检查情况记录表》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填写《第季度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查记录表》。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及时予以清除。

第二条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书面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

第三条 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第五条 对公安消防机关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关。

第六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七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条 对本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11篇 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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