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试验区的巡视检查制度涵盖了多个关键环节,包括:
1. 设备状态检查:确保所有电气设备正常运行,无异常发热、噪音或异味。
2. 安全设施审核:确认安全防护装置如接地线、隔离开关、警示标志等完整无损。
3. 操作规程执行:检查员工是否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执行,避免误操作。
4. 环境条件监控:关注试验区的湿度、温度等环境因素是否符合设备运行要求。
5. 维护保养记录:核实设备的维护保养记录,保证定期保养工作的落实。
巡视检查的内容需详细且具体,例如:
- 对电气设备进行细致的视觉检查,查找可能的磨损、腐蚀或损坏部件。 - 检查电缆线路,确保无破损、老化,连接紧固无松动。 - 监控设备运行参数,如电压、电流、频率等,对比标准值判断设备运行状态。 - 核实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如火灾报警系统、急救设备的完好性。 - 审查员工培训记录,确保他们了解设备操作和安全规程。
巡视检查应遵循以下规范:
- 制定定期巡视计划,确保覆盖所有区域和设备。 - 巡视人员应具备专业背景,熟悉电气设备和安全规定。 - 记录巡视过程,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 对于重大隐患,启动应急预案,并跟踪整改进度。 - 定期评估巡视效果,优化检查流程和标准。
电气设备试验区的巡视检查制度至关重要,它:
- 预防故障发生,减少设备停机时间和维修成本。 - 确保员工安全,防止因设备问题引发的事故。 - 维护设备性能,延长其使用寿命,保障生产效率。 - 符合法规要求,避免因安全疏忽导致的法律责任。 - 通过持续改进,提升试验区的整体运营质量和安全性。
第1篇 电气设备试验区巡视检查制度
1.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负责当班期间上午、下午各巡视一次所管辖的电气设备;
2.巡视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生产科长;
3.巡视试验区设备,须随手关门(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离开时须将门锁住(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以防外人误入发生危险;
4.严禁开启配电柜门,不得靠近设备危险区域,禁止用手触摸带电设备;
5.巡视检查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决不允许单独执行。进入变配电间检查时,须耳听、眼看、鼻闻,必要时应进行闭灯检查;
6.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按生产科长要求增加巡视次数:
6.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6.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6.3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6.4恶劣气候、设备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7.长期停用的设备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8.因工作原因,经生产科长要求可临时变更巡视检查的范围和时间;
9.巡视检查工作的任务:
9.1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9.2检查灭火器材、安全用具的齐全、完好情况并做好维护;
9.3检查操作用具、安全用具、钥匙等的齐全、完好情况并做好维护。
第2篇 电气设备试验区低压间巡视检查制度
为保证电气设备试验区低压变配电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值班员必须对自己所辖设备进行日常巡检。
1.低压间电气设备的正常巡视检查应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增加巡视次数:
(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
(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3)设备异常运行或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恶劣气候、事故(故障)跳闸时;
(5)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
2.巡视检查工作必须有两人进行,不允许单独执行。不得靠近设备危险区域,禁止用手触摸带电设备;
3.进入低压间须随手关门,巡视完毕后应将低压间门锁好,以防止小动物或外人误入;
4.巡视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做好记录,在设备现场设置的记录本上签到,及时发现和上报设备异常状态并及时予以消除;
5.正常巡视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1)电气设备的运行、外观、有无打火、过热、发红火等情况;
(2)安全用具、操作用具、标示牌、钥匙等的齐全完好;
(3)灭火器材的齐全完好;
(4)打扫环境卫生,确保室内整齐整洁。
第3篇 医院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记录报告制度
医院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记录和报告制度
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的电器设备规格、型号、工作性能和用途。为了保证安全用电,输配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试验,确保安全运行。操作者必须穿好工作服、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脚踩绝缘垫。操作时思想要集中,态度要认真,必须由两人进行,副值班操作,正值班监护。
二、操作时应做好如下检查:
1、供电操作前检查:①检查接地线是否已拆除;②检查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材料等物品;③检查开关设备是否处于断开位置。
2、供电操作后的检查:①检查所有的开关、刀闸是否接触良好;②检查仪表信号是否指示正常;③检查运行的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
三、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缆等每季度清扫检修一次,检修时间定为每季度初第一个周修日进行,事故检修随时进行;高压配电设备(高压柜、变压器、电缆)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避雷器每两年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随时更换或修复,并做好登记;
高低压安全工具、令克棒每年试验一次。高压绝缘鞋、高压绝缘手套、高压试电器、接地棒每六个月试验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新补充。
四、值班人员认为运行设备需要进行临时检修时,值班人员或班长提出检修方案,经总务科主管科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并由班长做好组织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争取缩短停电时间。
五、设备进行停电检修必须首先断开电源,拉掉开关和上下闸刀并进行验电,证明确无电压后,立即挂好短路接地线,并做好遮拦、悬挂标示牌等安全措施,严禁在没有断开电源的情况下进行一切工作(断开电源必须要有明显的断开点),设备检修完毕需要恢复供电时,首先拆除短路接地线,经检查无其它问题后,再按送电操作步骤恢复供电。
六、各种电气设备出现损坏、故障、更换及报废时,应经科长审查,报主管院长或院长审批后执行,并及时做好各项检修记录工作。
第4篇 电气设备清扫、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清扫:
l、清扫必须全部停电并由两人以上进行。容性设备在验电证明电源已断开后,要进行放电。
2、现场要明确负责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去做,负责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清扫周期:每月一次。
4、清扫内容:除尘;检查接点、触点烧蚀情况;信号、仪表指示装置;液位控制装置;传动机构等。
5、清扫结束后要由负责人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确认设备无问题,现场无遗留工具,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后再指定值班员合闸送电。确认被清扫的设备已正常运行后与值班人员交接清楚方可离开现场并由负责人填写记录。
二、电气设备检修:
l、设备发生打火、闪络、发热、异响、机构失灵、信号仪表指示异常等情况,应及时退出运行进行检修。
2、检修现场要明确负责人、监护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操作,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停电时要严格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停电验电程序进行,容性设备放电后方可工作。
4、监护人的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并要认真执行《电气设备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工作监护制度。
5、检修完毕,要清理现场,验点工具,对检修的设备做必要的测试后方可通电运行。待检修负责人与值班人员共同确认正常后,检修人员方可离开现场。并由检修负责人填写检修记录。
第5篇 电气设备大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结合大化工的特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员工在检修过程中的安全和设备检修质量,电气车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包括大修前准备、电气工作的基本要求、保证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保证工作安全的组织措施、大修期间施工及操作管理、设备完好标准、质量验收管理、技术监督管理、大修中电气突发事故的处理,应急办法和避免措施、大修总结管理等。
第三条 本制度用于检查和指导电气安全检修及施工工作。
第四条 电气值班人员,维护检修、施工安装、试验、设计和主管领导及技术主管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 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制度,足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时,应予以制止或拒绝执行之。
第二章 大修前的准备工作
第六条 全面准确地确定检修项目,明确检修目的,做到检修有根据,修后有保证。
第七条 做好大修材料,备品配件及检修工具的准备工作,必须确保检修材料、备品备件和检修工具在11月30日前要备齐。
第八条 完成项目检修方案及技改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按公司大修计划完成电气大修网络图的绘制。
第九条 根据检修项目、班组人员结构及车间技术力量,做好人员分工,落实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设备验收负责人。
第十条 检修项目的检修进度、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必须组织参检人员认真学习,并掌握。
第十一条 完成所需外委检修项目的招标和合同签订工作。
第三章 电气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十二条 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经医生鉴定无防碍电气工作的疾病。
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电气规程及本制度,经电业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必须会触电急救法和电气防火和救火方法。
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凡没有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均得按有电看待,不得随意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
第十四条 供电设备无论表计有无电压指示,凡未经验电、放电,都应视为有电。
第十五条 系统停、送电倒闸操作,应按生产调度室安排或接到电业局停、送电通知书,并通知生产调度做好准备工作后进行;运行或检修时,必须得到调度通知或接到检修单位的“检修工作票”并得到调度室同意才能进行停、送电操作,不得随意扩大停电范围。
第四章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第十六条 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包括: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止制度;
第一节 工作票制度
第十七条 下列工作应填写工作票:
1、第一种工作票:
1.1、高压设备上需全部或部分停电的工作;
1.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
2、第二种工作票:
2.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3、二次接线回路上且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
2.4、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第十八条 工作票由检修工作负责人用钢笔或原珠笔填写清楚,一式两份,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由值班员保存。
第十九条 工作票由主管负责人或检修部门主管负责人签发,并经工艺和调度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 工作票中有关人员应负的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写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2、工作负责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负责检修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3、工作许可人: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中所列的 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要求作详细补充。
4、工作班中的成员:认真执行有关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有关规定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第二节 工作许可制度
第二十一条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
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并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2、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情况和交待注意事项;
3、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经工艺和调度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第二十三条 当工作量大,需要长时间工作时,应保留所作全部安全措施(以不妨碍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为原则),可不重复签发工作票,但下次开展工作前由工作负责人会同值班人员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三节 工作监护制度
第二十四条 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工作人员清楚交待任务、工作范围、应注意事项、带电的部位,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现场工作,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进行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当工作负责人需要暂时离开现场时,应指定监护人员代替,并向代替人交待清楚有关事宜,同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十六条 若工作在两地,工作负责人可指派有实际经验的人员到另一地去,但得把任务、注意事项交待清楚。
第四节 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第二十七条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负责检查、清理工作现场,拆除所有的安全措施,撤出全体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设备可以安全送电,再与值班人员办理结束工作票手续。
第二十八条 值班人员接到工作负责人的工作票结束申请后,应对工作设备进行检查 ,符合运行要求后与工作负责人相互在工作票上签名,注明结束工作时间,收回工作票。
第二十九条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人员不得将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紧急需要送电,必须根据工作负责人确切通知,全部工作人员已离开工作地点,拆除安全措施,用电设备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方可送电。
第三十条 已结束的工作票,至少保存3个月。
第五章 保证安全工作的技术措施
第三十一条 在全部和部分停电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如下安全措施:
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
4、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栏。
上述措施由值班员执行。对于无经常值班人员的电气设备,由断开电源执行,并应有监护人在场。
第一节停 电
第三十二条 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
1、检修的设备;
2、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70厘米的设备;
3、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
4、无法制作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而又影响工作的带电设备。
第三十三条 在停电时,必须断开各方面有关的电源,停电必须有明显可见到的断开点,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第三十四条 停电范围以满足安全工作为限,不能随意扩大停电范围,在停电前应与生产调度室或用电单位联系,防止突然断电造成不良的后果。
第二节验 电
第三十五条 验电笔必须符合所验设备的电压等级,使用验电笔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验电,(对10千伏以上带电体验电时,禁止验电笔接触带电体)确认验电笔良好,方可进行。验电时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靴,不许以电压表和信号灯有无指示作为判断有无电的依据。
第三节 装设接地线
第三十六条 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放电,并将三相接地短路 ,当工作设备有几个方面可能来电,就挂设几组接地线。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看得见的地方,但不得挂设在工作人员的跟前,以防突然来电时烧伤工作人员。
第三十七条 装设接地线必须两人进行。装设时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上述规定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
第三十八条 接地线应符合短路电流要求,使用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制作。
第四节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第三十九条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匀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操作票或工作票中所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表示有人在设备上工作,不许送电; “禁止合闸”标示牌,表示运行中设备不许合闸,两种不能混同使用。
第四十一条 在高压设备内工作,安全距离不够时,应设临时遮栏;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第四十一条 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取掉已挂的各类标示牌、装设的遮栏、接地线等安全设施,若上述安全设施影响工作时,需取得工作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六章 大修期间的施工及操作管理
第四十二条 坚持四不施工的原则:准备条件不具备不施工、程序不清楚不施工、指挥不在场不施工、不开工作票不施工。
第四十三条 办好检修工作票,认真履行相关手续,做好停电工作和电气设备与运行系统的隔离措施,认真执行检修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第四十四条 严格执行检修规程,检修质量标准和措施,保证检修质量。
第四十五条 严格按照网络图施工,及时掌握和平衡检修进度,加强组织协调保证按计划进行,不能按时完工的要及时汇报。
第四十六条 必须进行检修班前、班后会,由班长主持,时间十分钟左右,班前会主要布置当班工作,提出检修质量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班后会主要检查当班检修进行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和提出改进措施。
第一节 停送电联系
第四十七条 停送电联系应指定专人进行。非指定人员要求停送电时,值班人员有权不予办理。联系的方法采用工作票、停送电申请单、停送电联系单或电话联系等。停送电联系的时间、内容、联系人、审批人等项目应在上述停送电凭证内写明。严禁采取约时或其他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
第四十八条 在办完送电手续后,严禁再在该电气装置或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四十九条 用电话联系停送电时,值班员应将联系人的要求记入操作记录本, 并重述一遍,准确无误后才能操作。双方对话应予录音,录音至少保存一周。若发生事故时,录音应保存至事故结案。
第五十条 执行工作票进行检修、预试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工作延期、工作终结手续。
第五十一条 遇有人身触电危险的情况,值班员可不经上级批准先行拉开有关线路或设备的电源开关,但事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值班日志上。
第五十二条 与地区供电部门的停送电联系,按当地供电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节 倒闸操作
第五十三条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生产调度室的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监护人由技术业务比较熟练的担任。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第五十四条 倒闸操作顺序为:合闸送电先合母线侧开关,再合电源侧开关,最后合负荷侧开关;断电顺序与上述相反。禁止带负荷拉合开关。
第五十五条 变电所的倒闸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
第五十六条 下列操作可不用操作票,但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1、变电所停送开关或其它开关的单一操作;
2、事故处理。
第五十七条 倒闸操作票的填写,按实际运行主接线图,填写的主要内容: 1、操作任务;
2、发、受令人,操作人和监护人;
3、应断、合的开关;
4、应退、投的保护和自动装置;
5、应拆、装的接地线;
6、重要的检查修理项目;
7、操作起始时间及终结时间;
第五十八条 操作时应对设备进行核对,检查正确无误,在执行过程中,由监护人对照操作票发令,操作人要准确执行,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必须向主管负责人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第五十九条 操作票应先编号,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 字样;已操作的注明“已执行”的字样。上述操作票至少保存3个月。
第三节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
第六十条 参加电气试验人员,必须熟悉所用试验设备、 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必须熟练掌握试验方法、程序和标准。
第六十一条 试验用的设备、仪器须经有关部门试验检定合格, 精度等级必须符合试验项目的要求。
第六十二条 固定的试验场所应设置各种必要的安全防护遮栏、安全警告牌、 灯光音响信号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在电气设备安装地点进行试验时,试验设备、被试品和试验连接线的周围设置临时遮拦,遮栏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警告牌,大型设备试验时还应有专人看守。
第六十三条 预防性试验之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拟定试验方案, 划出试验接线圈,提出安全措施,交部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工作票,交试验班执行。
第六十四条 试验班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试验人员详细说明试验任务、项目、 标准、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布置每个试验人员的任务和应负的责任,并记录备查。
第六十五条 试验过程中的各项操作应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试验程序进行。
第六十六条 全部试验结束后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试验记录经整理后归档。
第四节电机检修管理
第六十七条 电机检修人员对电机的拆装工序必须熟悉,不得野蛮拆装,应严格按电机检修规程进行。
第六十八条 电机的解体检修要认真、仔细、全面,必须做到对所拆卸的零部件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乱放、混放。
第六十九条 更换轴承时必须仔细检查轴承质量,严格按《轴承装配标准》作业,使用同一品牌的润滑油。
第七十条 检修后对二级电机每次注油量控制不超过轴承盒容量的1/3,四级电机有排油孔的须将废油排放,每次注油量控制不超过轴承盒容量的1/2,六级电机每次注油量控制不超过轴承盒容量的2/3。
第七十一条 必须仔细检查电机接线盒、引线、电缆鼻子等相关设施。
第七十二条 高压电机进行检修保养时还必须对定子线圈进行清灰。若引线出现老化、龟裂等现象,必须进行更换。
第七十三条 所检修的电机必须进行空载试车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严禁检修不合格电机投运到生产当中,以杜绝检修事故的发生。(注:高压电机在现场进行试车)
第七十四条 电机检修完成后,必须建立完善的电机检修台账(填写电机检修卡),将电机润滑油、轴承、测绘尺寸、接线盒、引线、电缆鼻子、清灰、修后存在的缺陷、试车情况、空载电流等做好记录,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五节 配电系统的检修
第七十五条 配电系统的检修必须安排技术过硬,经验丰富发的人员进行,并派专人进行监护,严禁违章检修。
第七十六条 参与检修的人员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所检修的设备进行仔细检查,不得将工具及杂物遗留在配电系统内,以免发生短路事故。
第七十七条 配电系统的检修一般不带电进行,需停电并得到工作许可后进行。
第七十八条 不允许在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设备上带电工作。若需要低压带电工作时,必须两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第七十九条 带电工作时要扎紧袖口,使用安全绝缘工具进行操作,不允许使手直接接触带电体,也不允许身体同时接触两相或相与地。
第八十条 在下列情况下,禁止带电工作:
1、阴雨天气;
2、防爆、防火及潮湿场所;
3、有接地故障的电气设备外壳上;
第八十一条 站在地上的人员,不得与带电工作者直接传送物件。
第八十二条 在检修后要确保电流互感器的二次侧不开路,以免在送电后开路运行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第八十三条 在检修后要确保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短路,以免在送电后短路运行会危及设备安全。
第八十四条 在电力电容器和变压器上工作,必须将电容器和变压器电源断开,并做好安全措施,悬挂标示牌,工作前应对电容器和变压器进行充分放电。
第六节 临时电源线路及照明的安装
第八十五条 临时电源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完整无损的电缆,室外跨过道路时,不得低于4.5米,不允许借用暖气、水管及其它气体管道架设导线。
第八十六条 全部临时线路必须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第八十七条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线。
第八十八条 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路。
第八十九条 电动机及附属设备(如起动器、开关、按钮等)装设在露天,均应有防雨措施并安装牢固。
第九十条 移动式电气设备和器具,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软线。与电源联接,应采用开关、漏电保护装置及插头座。严禁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或挂在电源线上使用。
第九十一条 行灯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塔罐、金属容器、潮湿地方工作时应采用低于12v的安全电压;
第九十二条 严禁在防暴、防火场所使用碘钨灯,若确需要,必须经分析确认后才能安装。
第七节装置区设备检修、安装与调试
第九十三条 装置区电气设备的检修、安装与调试,必须按电气检修制度,安装及调试规范进行。
第九十四条 装置区设备解体检查、检修和试验工作,要认真、仔细、全面,不能漏查,漏试,要掌握设备技术状况,摸清规律,做到心中有数。
第九十五条 若在检修中发现缺陷,要及时调整检修项目,落实修理方法和进度,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影响检修工期的问题及时汇报。
第九十六条 根据检修项目变化情况要及时平衡和调整检修项目劳动力分配,特别是配合性工种和专用检修工具,如行车和施工机具,以保证解体阶段按照工期要求全面顺利进行。
第九十七条 正确执行工艺措施,正确使用材料、工具、仪器,确保检修质量。
第九十八条 坚决杜绝工具、工件及其它物件遗落在设备内造成事故,所有工器具、零部件要有数,短缺时,要及时寻找,直到找出为止,并有记录。
第九十九条 要及时做好检修、安装调试记录,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技术状况,系统或结构变更,测试和试验的数据记录正确完整,简明实用,以便通过记录校核和补充备件备品及其图纸。
第一百条 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七章 设备完好标准
第一0一条 设备运转正常,性能良好,各项指标达到检修技术规程要求或达到铭牌能力。
第一0二条 设备各部温度、压力、转速、流量、电流、振动、位移、噪声等运行参数符合规程要求。
第一0三条 主、辅机的零部件符合技术要求,并齐全完整。
第一0四条 仪表、计量、讯号、联锁和继电保护装置经过检查校验后能达到齐全好用、灵敏、准确。
第一0五条 基础、机座稳固可靠,地脚螺栓和各部螺栓紧固、整齐,符合要求。
第一0六条 防腐措施和外部油漆完整。
第一0七条 润滑系统清洁、畅通,油压、油位、油质符合规定,做到按期加油和“五定”、“三过滤”。
第一0八条 设备整洁,无油垢、污物,环境卫生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第八章 质量验收管理
第一0九条 验收是保证检修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验收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深入现场,进行监督,并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验收工作,竣工验收要把好“三关”。
1、项目关:不漏项,不甩项。
2、质量验收关:检修质量不合格不验收;零部件不全不验收;设备不清洁不验收。
3、台帐关:做好各项记录,台帐齐全,技术资料齐全,能正确反应检修实际情况。
第一一0条 质量验收工作标准
1、一级验收项目,首先是检修人员自检,然后交班组技术员验收,并报请车间项目负责人验收。
2、二级验收项目,班组自检具备验收条件,由检修项目负责人设备专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严格验收。
3、三级验收项目,车间自检具备验收条件,由公司专业组组织相关人员按质量验收标准严格验收考核。
4、技术诊断验收项目应由专责人参加,专业人员进行试验鉴定并按技术监督项目的规定和标准认真验收。
5、验收项目应有验收记录,其内容包括检修项目,技术记录,质量评价和检修,验收双方负责人签名。
第一一一条 外委维修验收标准:外委维修项目由公司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跟踪维修和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严格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一一二条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符合国家相应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九章 技术监督管理
第一一三条 各技术监督专业负责人根据设备状况和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制定设备技术监督计划,并制定项目标准。
第一一四条 检修期间,按照技术监督网体系,对技术监督项目予以落实并检查验收。
第一一五条 加强领导,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级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一一六条 落实各级技术监督人员岗位职责并根据技术监督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
第一一七条 通过人员培训和改善监督手段,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水平。
第一一八条 在技术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第一一九条 检修结束后,应对技术监督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对遗留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章 大修中突发电气事故的处理、应急办法和避免措施
第一节 突发电气事故的处理
第一二0条 电气事故处理原则:
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和扩大,消除事故的根源,排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
2、用一切可能办法,保持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3、尽快恢复已停电的设备。
第一二一条 电气事故的处理,应在主管负责人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进行,在事故处理期间,主管负责人应坚守岗位组织事故处理。
第一二二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人员在处理的同时,应立即把最新情况和发展趋势报告主管负责人。
第一二三条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填写事故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发生时间、地点,设备名称及位号;
2、事故起止的时间和其中影响生产的时间;
3、事故详细经过及采取的措施;
4、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
5、事故设备修复后情况;
6、对事故的处理及防止事故措施;
7、事故损失的金额等。
第二节 应急办法
第一二四条 若在检修过程中导致设备出现误动,则项目负责人应第一时间通知调度,并向相关领导汇报,调度应迅速通知工艺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查清事故原因和进行修复。
第一二五条 若发生高空坠落、烫伤、触电等人身伤害事故,项目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救援,并通知调度和向相关领导汇报,调度应立即安排车辆将伤员送往最近医院救治。
第三节 事故避免措施
第一二六条 必须严格执行本大修管理制度和《电气安全施工管理规范》。
第一二七条 施工前针对性的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第一二八条 严格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靴等)。
第一二九条 必须办理工作票,明确工作职责与责任,并经调度和工艺确认签字后,开展工作。
第一三0条 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将工具、物品等材料放在安全稳当的地方,以防坠落伤人,严禁高空抛掷东西;
第一三一条 防烫伤,施工过程中严禁触及高温管道设备,以免烫伤;
第一三二条 防坠落,在高空作业过程中必须穿戴安全带,并严格遵守安全带的使用原则:高挂低用;各种架子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不得随意拆改;
第一三三条 在施工过程中,应遵从轻拿轻放原则,杜绝野蛮施工;
第一三四条 必须现场指导和监督施工,及时杜绝安全隐患和纠正违章行为;
第十一章 大修总结管理
第一三五条 大修总结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各项目负责人和检修班组要认真对待,找出问题和差距,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和检修工艺水平。
第一三六条 大修结束后,各项目负责人和检修班组应认真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报告,总结报告在两周内交车间,包含的内容如下:
1、检修项目完成情况;
2、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及效果;
3、检修中消除的重大缺陷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4、工期,费用分析;
5、检修设备及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准备采取的措施;
6、图纸、资料归档整理情况;
第一三七条 技术组在各班组和项目负责人总结的基础上,修正汇总,报公司逐级审查后,在一个月内将检修验收评估报告整理归档。
第一三八条 设备检修的各种记录,试验报告和设备变动情况等进行整理,存档。
第6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一、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力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
但目前在部分工厂中,往往对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重视不够,导致个别区段的电力线路的安全性降低,增大了发生电气事故的可能性。
因此,加强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1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
对厂区架空线路,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
如遇大风大雨及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
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1电线杆子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及基础下沉等现象。
1.2沿线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1.3沿线路周围,有无危险建筑物。
应尽可能保证在雷雨季节和大风季节里,这些建筑物不致对线路造成损坏。
1.4线路上有无树枝、风筝等杂物悬挂。
1.5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1.6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绝缘子有无污损和放电现象。
1.7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锈断情况。
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重点检查。
二、变电所的运行与管理
做好变电所的运行管理工作,是实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供电的重要保证。
因此,变电必须备有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运行规章制度,交由值班人员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以确保安全生产。
a.运行制度
1.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
交接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各项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务时,应主动为下班做好准备工作。
(2)交班人员应将下列情况做详尽介绍:1.所管辖的设备运行方式,变更修饰情况,设备缺陷,事故处理,上级通知及其它有关事项;2.工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等是否齐全完整。
(3)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接内容,核对模拟图板和现场运行方式是否相符。
交接完毕,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
(4)交接班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
在交接中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情况时,须立即停止交接,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
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继续办理交接班手续。
(5)若遇接班者有醉酒或精神失常情况时,交班人员应拒绝交接,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做出适当安排。
2. 巡回检查制度: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所内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订改进。
(1)巡视周期。
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小时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四小时至少巡视一次,车间变电所每班巡视一次。
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定期巡视项目。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
2)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 )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
4)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7)电力电缆终端盒有无渗漏油现象。
8)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10)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11)直流母线电压及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12)蓄电池的液面是否适当,极板颜色是否正常,有无生盐、弯曲、断裂、泡胀及局部短路现象。
13)设备缺陷有无发展变化。
(3)特殊巡视项目。
1)大风来临前,检查周围杂物,防止杂物吹上设备;大风时,注意室外软导线风偏后相间及对地距离是否过小。
2)雷电后,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痕迹,避雷器、避雷针是否放电、雷电计数器是否动作。
3. )在雾、雨、雪等气象时,应注意观察瓷绝缘放电情况。
4)重负荷时,检查触头、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5)发生异常运行情况时,查看电压、电流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
6)夜间熄灯巡视,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闪络现象、连接点处有无过热发红现象。
(4)巡视时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1)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经考试合格并由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时,必须随手把门关好。
2)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并不准进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动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下列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 0.7m 35kv 1m3.)高压设备的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第7篇 s饭店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实行统一安装、定期检查制度。
二、电气设备的检查由 部门负责,具体由电工负责实施。
三、每年对建筑物防雷设施、电气接地装置在雷雨季节前进行防雷接地检测。
四、每年对所有电气设施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五、电气日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管理使用人要立即报告 部,严禁带病运行和私自修理。
第8篇 电气检修班设备评级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在设备评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dl/t 800—2001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 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3.1 一类设备(the first class facilities)一类设备指经过运行考验,技术状况良好,能保证安全、经济、满发的设备。
3.2 二类设备(the second class facilities)二类设备指达不到一类设备标准,个别部件有一般性缺陷,但能经常安全满发的设备。
3.3 三类设备(the third class facilities)三类设备指有重大缺陷的设备,不能保证安全运行,出力降低,或“七漏”严重。
注:七漏指漏汽、漏水、漏油、漏风、漏粉、漏灰、漏煤。
3.4 完好设备(the facilities in good condition)完好设备指一、二类设备的总称。
3.5 设备完好率(ratio of facilities in good condition)设备完好率指完好设备数与全部设备数之比。
3.6 设备一类率(ratio of facilities in first class)设备一类率指一类设备台数与全部设备台数之比。
4 管理职责
4.1 试验班组班长对本班组设备评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2 试验班技术员对本班组设备评级工作的落实情况要从分了解,及时向班长汇报,对自己管辖设备的健康状况承担管理责任。
4.3 试验班专责人对自己管辖设备进行评级,对管辖设备的健康状况承担管理责任。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评级管理的要求和程序
5.1.1 每年年终时对本班管辖设备进行一次全面评定。
5.1.2 班组每季度末前五天将本班管辖设备评级报表报专业一份。
5.1.3 设备大小修后要及时对设备进行评定,并将结果在竣工后一周内报专业,同时提出三类设备系统升级的技术措施计划。
5.1.4 设备评级首先以班组为基础,由班长、技术员、设备专责人对自己管辖设备系统逐台进行评定。
5.1.5 各台主设备(含其附属设备)及各辅助设备(系统)应按管辖设备分工分解到个人,首先由班组对各台设备(系统)中本班和管辖的部分逐台逐部分进行评级。
5.l.6 班组应在设备档案上记载设备当时评定的日期和等级。
5.2 设备评级范围确定
5.2.1 主要设备指发电机、主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主要设备的评级,应在对主设备本体及各附属设备评级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级。
5.2.2 辅助设备指主要设备以外的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公用系统)的分类,参照下述内容进行
5.2.2.1 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系统
5.2.2.2 高压厂用工作变压器设备
5.2.2.3 10kv厂用电系统
5.2.2.4 0.4kv厂用电系统
5.2.2.5 不停电电源系统
5.2.2.6 直流系统
5.2.2.7 其它电气设备按使用单位划定的系统(单元)分别评定。
5.3 设备评级依据和等级
5.3.l 主设备评级标准按“发电厂检修规程”中规定的附录,发电设备评级办法标准执行。
5.3.2 辅助设备系统评级标准按省电力局颁发的“发电厂辅助设备评级标准”执行。
5.3.3 设备评级标准为一、二、三类。其中一、二类统称完好设备。完好设备数量(即一、二类设备数量之和)与参与评级的设备数量(即一、二、三类设备数量之和)之比例称“设备完好率”,设备完好率分别按设备台数和容量计算。
5.4 设备评级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以运行状况好坏作为评价设备的主要依据,准确地反映设备的技术状况,全面地考虑主机和附属设备的技术状况及其对机组安全运行和出力的影响。
5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2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9篇 电气设备与用火用电的管理检查制度
1、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 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 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公司各类设备所使用的电源插座应相对固定,各电源插座依据不同区域的用电需求设定不同的用电标准并安装电流过载保护器,防止电器短路与用电超负荷。严禁违反公司标准,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4、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保安部同事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的同事检测后投入使用。
6、 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公司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小食部门外,市场内严禁使用明火。
9、 小食部门同事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 市场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同事均有义务提醒其他同事与顾客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10篇 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
一、重要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测试。各种试验均按国家有关标准,并记录在案。
二、采掘电气设备一律由机修车间进行检修,设备库验收,并记录登卡。
三、对于大型固定设备,如高压开关柜、启动设备、电缆等由机电科每年或使用前进行一次检测。
四、对安全保护性电气设备每年进行两次试验,一般可在春秋两季进行。
第11篇 电气设备防火制度范本
一电气设备的安装,拆除要遵照国家技术规范进行,严格禁止非电工操作,严禁拉设临时线。
二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修理,不得拖延,禁止带缺陷使用。
三不准用铜、铁线及其它导体代替熔丝。
四配电室装置的继电保护装置要良好。
五配电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小动物进入。
六配电室室内及周围保持清洁。
七配电室必备消防设施,值班人员要熟悉灭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加强管理,定期保养。
第12篇 低压线路电气设备巡视维护制度
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巡视与维护制度
为了掌握电力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预防事故,确定检修内容,保证安全运行,必须对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
1、每月至少巡视检查一次配电室;低压电力线路和配电变压器每月巡视检查一次;接户线每季至少巡视检查一次。
2、农忙季节和重要节日或遇有大风(雨)、雪、雾、冰雹、洪水等恶劣气候时,必须组织人力进行特殊巡视。
3、在事故停电和触电保护器动作后,应立即进行故障巡视,查明故障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恢复送电。
4、当怀疑导线连接处或绝缘子有缺陷时,可以在夜间巡视,夜间巡视应由2人进行。
5、必须严格按《农村安全用电规程》规定的内容进行低压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
6、巡视检查的结果应详细做好记录。对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缺陷必须立即停电处理,修复后才可送电。一般缺陷列入维修计划,限定时间修复。
7、维修低压线路及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执行低压工作票和安全措施制度,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检修应按有关规程进行,严禁盲目蛮干。
第13篇 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二)凡是机电传动设备检查检修,必须切断电源并锁闭,并要悬挂“禁止合闸”警告牌。
(三)检修受压设备、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必须切断阀门,加隔离盲板,压力降到零或停止设备运转,方可进行。不准带压检修。
(四)检修中需要用临时行灯照明,必须采用低压36伏,铁制容器内和潮湿地带场所为12伏,引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绝缘要良好。
(五)检修中需要电动工具,必须配有1比1隔离变压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证安全可靠。
(六)禁止带电检修作业,如须带电检修,应经动力科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批准,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必须持证操作,无证者不准检修和监护。
(七)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换情况下,进行检修。
(八)严禁使用检修机具、葫芦、吊具、绳子、梯子、鎯头、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
(十)检修中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必须办理有关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同意批准,才能进行。
(十一)检修中未明确负责安全工作和监护人不准施工。
第14篇 中控室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气安全运行安全管理
1、 电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77]水电生字第13号)的有关规定。
2、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性特点,做好电气安全防预和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4、 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进行定期检测。
5、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6、 电气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7、 所必须制定符全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电气值班人员的职责必须在现场运行中有明确规定。
8、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等。
9、 高压设备无论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担任移开或越过护栏进行工作,若需要必须移开时,须有人在现场监护,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10、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合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当监护。
12、大型设备电气部分的检修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线路、次数和检查内容应在电气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
13、要定时抄录大型设备电流、电压、功率、冷却系统各点温度、油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
二、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
1、电器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办理工作手续后方可作业。
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3、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经验的人员担任。
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倒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
6、外线、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7、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以下的1.5m,10kv以上的3m。
8、加设临时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
9、更换熔断器,耀眼个按照规定选用断丝,不得随意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第15篇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节约水电,节约能源,制定本制度。
范围:
2.1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安全职责:
3.1动力车间负责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的安全供给,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3.2安全部总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3.3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制度内容:
4.1电气安全管理
4.1.1动力车间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4.1.2动力车间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4.2.3生产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节约能源。
4.1.4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4.2蒸汽安全管理
4.2.1动力车间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要对蒸汽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4.2.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汽。
4.2.3使用蒸汽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3循环水安全管理
4.3.1动力车间负责循环水泵和循环水凉水塔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环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4.3.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环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4.3.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3.4动力车间负责循环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
4.3.5生产部负责车间与动力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4.4冷冻盐水安全管理
4.4.1动力车间负责冰机及盐水循环泵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对循冷盐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4.4.2各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循冷盐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4.4.3使用循环水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4.4.4动力车间负责冷冻盐水温度满足生产工艺使用。负责定期补充氟利昂。并定期检测盐水浓度不得低于1.15。
4.4.5生产部负责车间与动力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4.5消防系统安全管理
4.5.1相关部门遵循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八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16篇 电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非专业电器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操作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听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证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全体教师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电器工程安装标准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6.各部门的配电盘及总闸所控制的负荷标准应清楚准确,安装的插座烧损后绝不允许继续使用。
7.未经允许,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
8.照明线路不能在暖气、水管上铺设。
9.学校防火小组两个月检查一次各部门的安全用电情况,发现故障、隐患由防火小组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改进,过期不改,学校有权采取措施。
第17篇 电气设备及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 目的:为了保证电气设备和相关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状态,便于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建材公司各个单位。
3. 职责:由生产科督促本制度的落实。
4.管理内容
4.1变电站设备的维护保养
4.1.1配电室应建立设备包机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分工,并严格落实。
4.1.2配电室应制定详细的设备维护清扫周期表,根据季节特点做好重点维护,并严格落实。
4.1.3 控制室、高压室的门窗应随开随关,防止小动物或鸟害事故的发生。
4.1.4 控制室内电气设备及控制、盘正面应每日进行一次清扫除尘工作。
4.1.5清扫二次线的工具应干燥,金属裸露部分应包好,防止漏电或短路。清扫工作人员应穿长袖工作服,戴线手套,不戴手表。
4.1.6 高压室、主控室电缆的铺设或退出,要及时封堵好电缆孔洞,以防小动物入侵。
4.2 安全用具、设施的维护保养
4.2.1安全用具应妥善保管,以防受潮损坏。
4.2.2 在现场存放的安全用具,必须是不超过试验周期、合格的工具。凡超过试验周期的一律不允许使用。
4.2.3 安全用具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数据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在“安全工具试验卡”上正确填写相关内容。
4.2.4 每个班次接班时,都要检查安全用具是否齐全、合格。
4.2.5 安全用具不得外借或作它用,以防影响正常工作或事故处理使用。
4.2.6 其它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设施都要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并进行完好性检查,如有问题立即落实汇报、整改。
4.3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的维护保养
4.3.1、所有试验仪器、仪表、设备必须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设备台帐。
4.3.2、仪器、仪表、设备在使用前应对设备状态进行检察,使其能满足工作的需要,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因振动而对设备造成损害。
4.3.3、仪器、仪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小心谨慎,防止损坏,凡是因使用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者,根据设备的损坏程度按设备价值的 5%-100%进行赔偿。
4.3.4 所有的仪器、仪表、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校验。
4.2.4电气管理
1. 目的:为了落实我公司电气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规范其行为,便于监督、检查、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文件。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公司涉及电气管理的各个单位。
3. 职责:由机电科督促本制度的落实。
4. 管理内容
4.1.电气系统运行
1、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2、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4、 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操作证的员工担任。
5、 电气作业员工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6、 配电室必须制订符合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值班员工的职责应在现场运行规程中明确规定。
7、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两票五制”和各项管理规定。
8、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与否,值班和巡视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安全距离。
9、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设备时,巡视员工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4.2电气设备检修
1、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2、 原则上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3、 必须带电检修时,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员工担任。
4、 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线路、杆、塔、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规定后方可作业。
(1)线路中间某一段有两条以上线路邻近平行时,应验明检修的线路确已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在停电线路的杆、塔下面做好标志,设专人监护,防止误登杆、塔。
(2)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3) 对地下直埋或隧道电缆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措施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 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5) 在线杆上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防止倒杆和高空坠落等事故。接地线拆除后,应认为线路带电,严禁任何人在登杆,并按工作终结办理汇报手续。
(6) 在同杆共架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检修,安全距离不应小于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安全距离,登杆、塔检修作业时,每基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6、 检修变压器及其它充油设备时禁止使用火炉喷灯等工具,在其他带电设备附近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并认真落实。
7、 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8、 电气试验应由两人进行,并按照带电作业有关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第18篇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与验收: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等)的选用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必须选用有“防爆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厂商提供的产品,由机电科具体负责。
2、防爆电气设备的到货和入库,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证书》,并有“ma”标志。
3、新到货和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按照《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和《电气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方可入库。大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及电缆,必须由检修单位出具《检修质量合格证》。
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入库后,必须采取防淋雨,防潮湿措施,严禁非专业人员随意开盖,更不准拆卸和其零部件。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发放、入井、运输及安装:
1、防爆电气设备发放时,必须由防爆检查员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签 “防爆合格证”和“入井证”后,方可入井。不符合防爆标准要求的严禁发放。
2、无“防爆合格证”禁止发放,由保管员把关。
3、运料队要严把机电设备的入井关,无“入井证”禁止装车下井。
4、使用单位在安装防爆电气设备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完好状况,确保设备完好无失爆,否则不得安装使用。
5、安装质量要符合《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相关要求。
6、设备管理人员发放各队组所领取设备时,需要经机电矿长、机电科科长或机电科副科长批示,才能发放。
7、各单位不准随意拆卸备用设备上的零部件,若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机电矿长和机电科有关领导批准后拆取。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使用过程的检查与维护:
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
(1)对防爆电气设备外观防爆性能的检查,使用单位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覆盖率100%,机电科防爆检查组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各使用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机电科检查人员要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与责任队组三定,严格执行“专人检查,专人落实”制度,对队组隐患处理情况进行复查。
(2)对防爆电气设备内部防爆性能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机电科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开盖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检查覆盖率100%。
第19篇 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防爆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 技术设备部负责公司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
3.2 各加油站、经营部及油库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
4管理内容
4.1 非防爆设备是指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4.2 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
1)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
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
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4.3 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地点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符合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
1) 低压开关在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
2) 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
4.4 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相关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
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3)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4.5 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由生产部负责
1) 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2) 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3) 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倾斜,歪倒及震动现象。
4) 防爆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 设备的接地装置是否完整牢固。
6) 设备各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
7) 电缆吊挂是否牢固、整齐,有无破损和被挤埋的现象,工作面电缆有无被炮崩的危险。
8) 电缆接头是否松动、过热,是否符合要求。
9) 检漏继电器指示的绝缘电阻是否正常,低于规定应及时处理。
第20篇 电气检修班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在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dl/t800—2001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试行
术语和定义
设备检修应按部颁有关规程规定和周期和项目进行坚持“预防为主、计划检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统一配合,避免重复检修的原则,使设备经常健康地运行。
管理职责
4.1 班组负责本班管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消缺工作,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提出和实施,负责设备检修过程中的检修质量及检修工艺规程的执行,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负责检修现场的文明生产。
4.2 班组设立设备检修试验明细表和相应的设备台帐,及时记录设备检修状况和检修计划的执行情况,掌握设备检修的总体状态,便于修改检修计划。
4.3 班组要严格执行检修计划,因故不能按计划执行的要及时通报主管,并做好记录。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设备检修性质的分类和保证质量的依据设备检修分为大修、小修、机组停备检修和临时检修。
5.1.1 设备大修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大修项目分为一般项目(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非标准项目)两类。
5.1.2 设备小修是指两次大修之间的检修,是对大修后设备技术性能起巩固和提高作用的,是对大修项目的进一步补充。
5.1.3 机组停备检修是指利用电力系统负荷低谷期间安排的设备检修。
5.1.4 临时检修是指大修、小修和机组停备检修以外的主设备停运检修。构成事故的叫事故检修。应尽可能避免临时检修,但在运行中发现危胁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必须及时处理时,应经调度同意后才能安排临时检修,以避免设备的严重损坏。
5.1.5 标准项目的检修质量标准依据检修工艺规程,特殊项目(非标准项目)检修质量标准除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外,按技术方案执行。
5.2 设备检修周期
5.2.1 运行的主要设备大、小修间隔,应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和部件磨损、腐蚀、劣化、老化规律等条件确定。一般应按部颁《发电厂检修规程》规定执行。
5.2.2 新投产机组在正式投运后,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应在一年左右安排一次大修;主变压器,根据试验结果确定,但一般在投运五年左右进行一次大修。
5.2.3 机组大、小修一般项目停用日数规定如下:a大修:50-55天,b小修:18天。
5.2.4 机组附属设备大、小修随主设备进行。但为了集中力量搞好主设备的检修,缩短停机时间,在不影响机组出力和安全经济运行条件下,某些辅助设备和有备用的辅助设备的检修在机组非大修期间进行。
5.3 编制检修计划的依据
检修计划分年度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周检修计划以及机组停机检修计划,编制依据:
5.3.1 电业检修规程和上级有关指示。
5.3.2 设备状况和存在的缺陷。
5.3.3上次检修未能解决的问题和试验记录。
5.3.4 零部件磨损、腐蚀和老化规律。
5.3.5 设备安全检查记录和事故对策。
5.3.6 反事故措施和有关技术改造措施。
5.3.7 技术监督要求采取的改进意见。
5.3.8 节能降耗措施要求和推广先进的技术经验等。
5.3.9 季节性检修工作要点。
5.3.10 检修工时定额和材料消耗记录。
5.3.11 年度更改项目和有关部门的检修计划,同时还要考虑人力、物力、专业之间的平衡协调、运行设备的运行方式。
5.4 编制检修计划的内容和要求
5.4.1 详细编制大修标准项目、非标准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项目需要的费用、主要设备器材和主要材料。特殊项目(非标、技改项目)要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5.4.2 根据提出的检修项目,编制相应项目的物资材料计划。
5.4.3 检修计划编制要明确检修工期、任务、性质(设备大修、小修、试验、更新、改造等)
5.4.4 检修计划的编报要详细认真,要写清项目、检修性质、工期及特殊要求。各项监督计划的编制由班组负责,专业主管平衡协调计划的执行,监督专责人监督执行情况。
5.5 各检修计划提报时间的规定
5.5.1 班组在当年度6月份和11月份编制下半年和下一年度的辅助设备检修进度计划。
5.5.2 班组根据厂部下发的主辅设备检修进度计划于每月22日前将下月检修计划报到专业。
5.5.3 根据月度检修计划和设备健康水平以及存在的缺陷,于每周三将下周检修计划报专业。
5.5.4 班组根据检修周计划内容,提前安排负责人认真填写工作票,除大、小修规定时间外,第一种工作票于开工前一天16时之前送到专业审批签发。
5.6 检修开工前的准备
5.6.1 检修项目与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清楚。
5.6.2 材料、备品配件到位。
5.6.3 检修工器具、仪器准备情况落到实处。
5.6.4 检修记录表格、图纸资料准备齐全。
5.6.5 完成修前技术培训及技术交底并经考试合格
5.6.6 大修的机组在开工前15天各项准备工作应就序。
5.7. 检修施工管理要点
5.7.1 施工期间,班组长、技术员要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指导施工。
5.7.2 设备解体后,要认真做好检查和试验并准确及时做好检修记录。
5.7.3 设备解体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影响检修工期的问题, 要及时逐级上报。
5.7.4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检修工艺规程进行检修,执行三级验收制度,关健工序实行停工待检,及时进行分段验收工作;非计划大、小修安排的设备检修工作,完工要及时上交辅助设备检修验收签证单。
5.7.5 施工现场要做到文明整洁,每天收工前和检修完工后,要认真清扫检修现场,做到忙而不乱,文明施工。
5.7.6 加强检修记录管理,由检修(试验)专责人负责填写检修(试验)记录,班组技术员或班长审核把关。
5.7.7 检修记录要清晰、准确、数据要齐全,要能反映出设备检修的全过程。对没有检修(试验)记录的设备,视为漏检设备。质量评价为不合格。
5.7.8 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制度和关健工序的停工待检点制度,对没执行验收制度或验收中检修质量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进行整体回装。
5.7.9 在设备整体组装调试前,分段验收应全部通过。
5.8 验收应准备下列资料
5.8.1 检修记录和试验报告。
5.8.2 检修工艺卡。
5.8.3 分段验收鉴证单。
5.9 大修工作总结
5.9.1 主设备(发电机、主变压器、起动备用变)检修班组填写主设备的大修报告,要求在大修后15天内完成交到专业。
5.9.2 班组在大修后7天内将本班检修工作总结整理完,交到专业一份。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2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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