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制度
应急救援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多种预案和程序,主要包括:
1. 紧急响应计划: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如火灾、泄漏、爆炸等,预先设定的行动指南。
2. 安全疏散方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能迅速、有序地撤离危险区域。
3. 应急指挥系统:设立专门的指挥中心,负责协调救援资源,统一指挥应急行动。
4. 救援队伍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设备与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如消防器材、急救包、疏散指示标志等。
应急救援制度的内容应详细且实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评估其可能性和影响,为制定预案提供依据。 - 预案制定:详尽描述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步骤,明确各角色职责。 - 沟通机制:建立内部与外部(如消防部门、医疗机构)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 实施与演练:定期进行模拟演练,检查预案的有效性,及时调整和完善。 - 后期评估:事故后进行回顾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应急能力。
制定应急救援制度时,需遵循以下规范:
1. 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法规,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
2.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
3. 制度应公开透明,所有相关人员均应了解并熟悉其内容。
4. 定期更新和修订,以适应企业变化和新的安全要求。
应急救援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障生命安全:在突发事件中,快速有效的响应可以减少人员伤亡。
2. 减少财产损失:及时的应急措施有助于控制事故扩大,保护企业资产。
3. 维护企业声誉:妥善处理危机事件,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维护品牌形象。
4. 法规遵从:完善的应急制度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必要条件,避免因疏忽导致的法律风险。
应急救援制度是企业安全防护的坚固屏障,只有全面、规范的制度,才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保护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1篇 应急救援制度
1、 结合施工现场特点,辨识危险源,并对危险源进行评价。对可能出现或发生人身伤害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
2、 成立以第一管理者为首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3、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对突发事件,确定具体处置措施和正确决策。根据处置的进展情况,明确调整工作对策。
4、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确保应急预案能正常运转。
5、 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并做好演练记录。通过演练总结经验,持续改进。
6、 必须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事故发生时物资供应不受影响。
第2篇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制度
(1)驻地办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驻地办应当和施工单位的领导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驻地办应当汇报业主的同时协助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3篇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明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级别划分;预案修订频次;主管及修订部门职责;审批流程及预案格式,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车间。
3 内容与要求
3.1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依据
3.1.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3.1.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3.2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要求
3.2.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2.2 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2.3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2.4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2.5 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2.6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3.2.7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2.8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3 事故应急预案分类
3.3.1 综合应急预案,由公司级应急系统负责实施。
3.3.2 专项应急预案,由公司级应急系统负责实施。
3.3.3 现场处置方案,由车间级应急系统负责实施。
3.4 事故应急预案分级
3.4.1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共分三个等级,分别是:
a)黄色警报:较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3人(包括3人)以上人员轻伤;1人重伤;财产损失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1人患职业病等情况的事故。
b)橙色警报:重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员重伤;财产损失在10万元(包括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1人以上,3人(包括3人)以下人员患职业病等情况的事故。
c)红色警报:特大安全事故,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3人以上人员重伤;1人以上人员死亡;财产损失在30万元(包括30万元)以上;3人以上人员患职业病等情况的事故。
3.4.2 现场处置方案共一级,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由车间启动应急处置方案,主要指可能或已经造成3人以下轻伤;财产损失在2万元以下等情况的事故。
3.5 综合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3.5.1 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工作原则。
3.5.2 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3.5.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5.3.1 综合应急预案组织机构由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副总为副总指挥,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组员为成员共同组成公司级应急指挥系统。
3.5.4 预防与预警
3.5.5 应急响应
3.5.6 信息发布
3.5.7 后期处置
3.5.8 保障措施
3.5.9 培训与演练
3.5.10 奖惩
3.5.11 附则,包括图片、释疑及实施时间等
3.5.12 附件
3.6 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各专项预案在公司综合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行编写,要相互结合、相辅相承。
3.7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的组织由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要求简单实用,符合车间实际。
3.8 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审批流程
3.8.1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由管理部组织起草,生产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生效。
3.8.2 现场处置方案由预案所属车间、部门负责起草,生产技术科、安环部负责审核,报由生产经理批准生效。
3.9 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修订频次
3.9.1 综合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2 专项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3 现场处置方案每年至少评审、修订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牵头进行评审、修订。
3.9.4 有下列情形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须进行及时修订、评审:
a)组织机构、法人代表、生产方式等发生变更;
b)生产工艺、设备或建、构筑物发生重大变化;
c)应急组织系统发生变更;
d)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e)急预案需修订;
f)应急管理部门提出修改申请。
3.10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
安环部负责事故应急预案电子、纸质文本维护管理,并负责备案。
4 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防汛、防台风应急救援预案》
《防建、构筑物倒塌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相关记录
《应急准备响应预案演练》
《会议记录》
《会议签到表》
《评审、修订记录》
第4篇 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完善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发挥其应有作用,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配备计划提请,负责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配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
2.供应部负责购买资质齐全、符合公司实际使用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器材满足应急所需;
3.财物保管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保管与发放;
4.各车间、部门负责对配发到车间、部门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进行经常性检查与维护保养,保证应急救援物资器材齐全、完备准用,形成检查保养记录;
四、要求
1、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齐全、完备有效,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2、各车间、部门对现有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救援物资装备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
3、配备应急救援器材柜的车间(部门)应明确应急救援器材柜的所在,不得随意挪动,保证在突发事件时,能够顺利从应急救援器材柜中取用应急救援器材;应急救援器材柜钥匙不得随意丢弃,必须保证应急之需。
4、各车间(部门)救援物资装备责任人应按规定至少每月对物资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及时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状态不良的物资装备、补充缺失的物资装备、定期进行清洁擦拭。如发现较为严重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更新符合要求的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种类、数量满足应急救援需求;将检查、维护清洁情况记录在案,月底统一上交安环部存档。
5、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使员工掌握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方法,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完备有效。
6、安环部应经常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存储、检查、维护保养、记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对救援物资装备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公司供应部依据安环部提请购买计划进行购买应急救援物资,购买应急物资应到资质齐全的供货单位进行购买,保证出现突发事件时的应急之需。
7.财物保管应当对新购进行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在电脑上建立电子台账,便于安环部检查确认配备及使用情况,保证车间部门提请更换时,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充足。
8、对于工作不到位,安环部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于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果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9.应急救援物资更换未经安环部批准,财务仓库保管不得随意发放、挪作他用。
10、不得随意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进行拆解维修。
五、维护保养
1.物资的保管要依据物资的类别、性质和要求安排适应的存放、场地,做到分类存放,合理布局,方便收发,安全整洁。
2. 加强物资保管和保养工作,做到“六无”保存,即无损坏、无丢失、无锈蚀、无腐烂、无霉烂变质、无变形。
3.应急物资保管应当经常性进行清洁,库房内应做好防潮、防火、防霉变等措施。
4.对于配备到各车间部门的应急救援器材应当经常性检查,发现临近到期、破损、霉变、缺失等应当及时到安环部提请进行更换,保证现场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完备有效。
第5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我矿主要灾害包括:水灾、火灾、瓦斯、煤尘、提升运输、顶板等灾害。
2、为预防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矿组织专门制定《2007年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各类灾害的存在条件、危险分析、危害程度范围预测等分别制定了预防措施,并根据事故性质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发生事故后的上报制度及应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报集团公司批准。不编制或内容不全、不及时上报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矿长、总工程师及各专业要组织职工对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救援预案进行学习,认真抓好落实,让每一名职工了解掌握矿井的灾害隐患及预防与处理措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4、矿长负责《灾防计划》所列工程项目的落实,并根据矿井生产中实际变化情况,有通防科及时对《灾防计划》修改补充(每季度至少一次)。对修改后的《灾防计划》要及时向职工传达贯彻,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5、每年必须要与救护队联合,有计划的组织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并进行总结,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6、按照明确职责,重点检查、预防为主的原则。各专业根据所辖范围,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危害,提出处理意见或整改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7、对特殊地点实行重点监控管理,由专业领导分班盯岗,及时汇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异常现象,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8、出现异常情况,各岗位作业人员要及时汇报矿调度室、专业领导,根据事故应急处理计划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采取措施,积极组织自救,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9、以上考核由通防科负责建立考核台帐。
第6篇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工作正常有序和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万无一失,特制定本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1)乡属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生产及经营组织必须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2)乡上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实施。全镇相关部门必须主动、积极配合协调,提高救援能力。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组织机构的全体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排险、救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3)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4)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时限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支持和配合事故救援工作,保护事故现场,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条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查处。
第7篇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制度
1.目的
为增强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及时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
最大限度保障职工权益,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时应急救援与管理适用此制度。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编制导则》以及国家、企业等相关管理规定。
4.专业术语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责
5.1 公司经理对公司职业病管理负主要责任。
5.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管理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
5.3 公司安全环保科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现场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应急物资管理、维护保养监督工作。
5.4 工会全面监督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并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全面监督。
5.5 各科、厂负责配合安全环保科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培训,应急物资使用等工作。
5.6 公司财务管理科对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所需费用进行支付。
6.应急管理
对主要职业危害场所,编制相应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职业危害时,作业人员可正确处置职业病应急事故。
7.主要目标及危害因素
制成分厂包装--粉尘
烧成分厂煤粉库--煤灰
各生产厂区--噪音、高温、粉尘
8.工作要求
8.1 培训
公司安全环保科依据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对上述岗位职工进行职业病应急救援工作培训。
8.2 应急救援
8.2.1 应急救援原则:先救人再救物。
8.2.2 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公司依据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对职业病事故进行救援。
8.2.3 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时,各救援人员在保证自身职业健康安全情况下,去参与救援,严禁无防护措施参与救援。
8.3 职业病应急救援管理
8.3.1 在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各科、厂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8.3.2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时依据事故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8.3.3发生职业病应急事故时,应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员进行启动事故通风装置,确保降低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
8.4 应急物资管理
8.4.1在物资管理科应急物品间设有防护面屏、长管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急救药箱、担架、耐酸手套、安全帽等应急物资,并设有专人管理。
8.4.2 装置区设有可燃气体检测仪、火灾报警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或保养,可保障作业场所安全。
9.监督与处罚
9.1 对随意动用应急物资的,公司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9.2 安全环保科监督各科、厂对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未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9.3 安全环保科依据职业防护标准,进行配发职业防护用品,个人未进行正确佩戴的,纳入安全绩效考核,进行处罚。
第8篇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1、本单位实行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2、本单位法人代表是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人;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本单位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颁布实施,《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3、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管理负责人任组长、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内设和下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机构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4、本单位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队,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任队长、全体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为队员,具体负责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5、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各有关人员务必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6、本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形成记录。
第9篇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装备维护检修制度
1、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通过三同时验收。
2、生产单位要定期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3、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毁坏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标志。
4、如在维修设备时需要拆除防护设施,在维修安装完成后应该将防护设施恢复原状。
5、生产单位要妥善保护公司配备的应急救援设备(医疗箱、氧气袋、担架、隔离式呼吸器等),不得随意损坏。
6、公司要定期对应急装备设施进行监测,分公司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应急设备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7、对配备的救援装备应登记建档,专人管理,不能随便领取,私自损坏。
第10篇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演习制度
本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紧急救援演习工作,演习情况记录备查。
一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议案旨在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事故、处置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基本情况介绍(略)
(二) 机构和职责
成立压力容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由经理、党委书记、副经理以上领导及安监科、武保科、生产办、行政科、供应科科长以及车间主任、车间班组长、义务消防队员等组成。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1、压力容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⑴组织指挥压力容器使用部门对压力容器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⑵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⑶落实压力容器事故应急处理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2、组长的主要职责
⑴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压力容器使用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抢险救援措施;
⑵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副组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三) 预防与应急措施
1、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2、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四)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1、报警:
⑴压力容器发生事故,第一反应即拔打“119”火灾电话报警,并向质监局、安监局汇报。报警人员要讲清压力容器事故的单位、路名、事故发生部门、事故发生情况,讲清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
应急救援联络电话:
火警:119急救中心:120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略) 调度室:(略)
安监局:(略) 质监局:(略)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成员联系电话(略)
⑵报警完毕后,立即向公司领导和部门领导报告。
2、启动应急事故救援预案
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到达事故现场。
⑵应急领导小组各位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及抢险装备,然后赶往事故现场,向现场领导小组组长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灾害情况,实施统一的救援工作。
3、通报:
根据“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利用本单位的宣传工具,向本单位人员发送通报。
通报内容:
⑴事故发生情况;
⑵人员情绪的稳定;
⑶疏散人员和救护。
4、疏散和救护:
⑴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⑵制定安全区,确定人员疏散集合安全通道;
⑶分工明确,引导和护送被困人员向安全区疏散,并做稳定情绪工作;
⑷现场救护,由本单位人员在安全区及时对伤员进行处理或送医院救治。
5、事故现场处理:
⑴如起火:须组织灭火器材,开展灭火,由义务消防队负责人为灭火指挥,并清涂炉内燃料。
⑵如爆炸:首先清涂炉内燃料以及散落的燃料,防止起火和发生第二次爆炸。
6、安全警戒:
⑴加工场外围警戒:消除路障,劝导行人撤离现场。如起火为迎接消防人员及到达现场要创造有利条件。
⑵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由食品厂指挥部立即向消防指挥报告事故发生情况,并移交指挥权,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调遣。
⑶保护事故现场,禁上无关人员进入,并积极协助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7、事后处理
⑴积极配合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进行事后处理。
⑵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质监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
①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 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③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④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⑤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⑥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二、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
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工作,提高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验证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性,从而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得到妥善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该演习应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和事故进行有针对性的救援演习。
3、每次演习可针对一种情况,也可结合多种情况综合演习。演习结束后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填写事故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表,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做好整改工作。
三、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制度
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为了故分类:
(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三)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一)重大事故:
造成直接损失达10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
造成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三)微小事故:
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
(四)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故损失计算按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计算。
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
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
生产、技术事故,由生产部负责;
设备事故由设备部负责;
火灾、交通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负责;
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
事故的赔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综合管理中心负责执行。
(二)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自上而下报告。
(三)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起动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必要的补救措施
(四)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有关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一般事故不超过一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两天。
(五)发生重大事故,由责任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六)不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应急处理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有关部门。一般事故由车间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微小事故由车间部门处理,报生产部备案。
(七)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担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负担一半责任。
(八)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九)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十)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十一)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十二)各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第12篇 客车事故救援应急制度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和最大程度的减少公路交通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尽快恢复公路运输正常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以“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的方针落到实处。确保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道路运输机构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救援,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突发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点。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及时报告减少损失原则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发生事故的部门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进行汇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采取一切应急安全控制措施,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和智慧,竭尽全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防止事态扩大、减小社会影响、尽快恢复运输生产。
1、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原则
在公司应急管理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作用,联劳协作,保证信息畅通,安全、高效、妥善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逐级负责原则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各级领导要亲自指挥,指派现场负责,明确负责人的责任和权力,各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等原因而影响事故处理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三、指挥组织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属地负责、条块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道路运输应对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经理
副组长:分管安全副经理
成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领导道路运输有关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公司制定的应急保障预案及预案演练,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现场指导和协调施救中有关保障工作。
四、急救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1、发生事故后,值班领导务必在30分钟内将事故概况及初步判明的原因汇报公司主要领导;不能判明原因时,应立即将事故现场如实汇报。
2、事故报告内容如下:
(1)事故发生的事件、地点、区间(线名、公里、米)、线路条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
(2)发生事故的车辆种类、车次、机车型号、部位、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及运行速度。
(3)旅客人数,伤亡人数、性别、年龄及救助情况,是否涉及境外人员伤亡。
(4)货物名称、装载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情况。
3、救护和医疗
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站,迅速联系地方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及时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置进行支援。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现场存有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及人生安全的物品时,对进入现场有关人员,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发放必要的防护装备和用品。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请求,及时组织、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5、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由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指挥疏散现场群众,防止发生人员伤害。
要求: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到报警后要对报警电话进行记录,同时对具体情况要问清楚,马上向有关领导进行报告。
各分工领导接到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后,要尽快赶往事发地,同时按分工开展工作,从有关领导下达指令到准备工作就绪,到事故车辆出发必须在30分钟之内完成。
现场指挥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到现场后先救人,再救货物、行李、车辆,统一指挥,紧张有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现场作业要注意安全,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坚决杜绝二次事故的发生,要安排专人注意过往车辆及群众的安全。
第13篇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为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可能和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二、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主要领导负责下的分级管理制: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应急救援制度。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旅客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是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
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制定和演练等工作。消防等各级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一次,修订一次,强化一线一员的应急处置和逃生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4、科学实用: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进行编制;应急对策简练实用,通过演练不断完善改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三、分级响应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由总经理为组长(总指挥):分管安全总经理为副组长(副总指挥):安全部、技术部、运务部、财务部、行政办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其职责如下:
1、总指挥:总经理
负责组织相应救援预案的启动,实施及其演练,根据总结、评估的结果及时修改,不断完善更新预案,根据事故情况需要,调动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形式,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各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启动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成员之间的联络、协调、配合工作,遇突发事故时因总指挥不在单位的,由副总指挥代行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接到报案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迅速通知当地交警部
门赶赴现场,并协助交通部门封锁现场,维护秩序,疏散人员,确保道路畅通,保证处理事故的车辆进出有序。
(2)、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实施,根据事故的类别和性质及时协调相关警力参加救援。
(3)、负责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处置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4)、负责对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监探,确保事故抢险和事故调查的顺利进行。
(5)、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汇报实施情况和救援情况。
(6)、及时组织人员到达现场,根据事故特点组织相应的机械和设施进行事故抢险。
(7)、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8)、负责联系和安排有关医院进行抢救,组织急救车辆和医院人员。
(9)、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抢救、防疫等情况。
(10)、负责协调好应急救援资金的调度工作。
(11)、配合事故处理,协助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12)、配合警方好好事故现场勘查、取证、录音录像等调查工作。
(13)、做好公司事故性质及成本分析,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14)、做好善后工作。
(二)办事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司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工作机构
公司安全部依据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和各自的职责权限,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故专项和各类应急预案的起草鱼与实施,贯彻落实公司有关决定事项。
四、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看着危险辨识、坏境因素识别是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理。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它报警方式。
2、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危险辨识、环境因素识别风险评价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潜在突发事故进行预警。预警级别已经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姿态,一般划分为三级:公司级(重大--可能产生特别严重后果)、部门级(较大--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和班组级(一般--可能产生较重后果)。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故的类别、地点、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实行、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级别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经有关领导批准可通过信息发布、打电
话等方式进行。
五、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报告公司领导及安全部。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保有关情况。
2、先期处置: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3、应急响应
①、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才、相关预案,由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工作组统一指挥或指导有关部门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②、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③、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安全部牵头统一指挥,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④、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队、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等。
六、事故救援
1、明确分工,各尽其责。各成员接到指令及时赶赴现场后,立即成立现场勘查组、现场抢救组、维护秩序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工作组和事故调查组。并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和各自的职责、明确分工、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高速高效、紧张有序的开展救援工作。
2、组织抢救和现场勘查同时进行。由于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必须在抢救人员的同时进行勘查,协助交警部门从事事故勘查工作的人员要仔细,及时在现场收集各类痕迹、物证,勘查结束后恢复现场交通,积极配合交警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先进行登记,保证事件的质量。
3、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时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大工作。指挥成员接到报案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救援工作,对延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应急结束
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宣布恢复正常工作。
八、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有关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充。还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2、调查与评估:对重大突发事故的起因、影响、责任、经验教训
和恢复重建等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
3、恢复重建:根据事故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
九、信息的报告与发布
1、突发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主管上级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报告工作。也应当向员工发布简要信息和应对防范措施等。
2、信息的报告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报告或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等。
十、应急保障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资源:公司安全部、技术部是应急救援的专(兼)职队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力保障:财务科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对受突发事故影响较大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补偿或救助政策。
3、物资保障:运务部要建立健全应急车辆和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车辆及所需物资和生
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德尔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医疗卫生保障:办公室要及时联系医疗机构,确保医院能在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5、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作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及时、安全送达。
6、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十一、监督管理
1、预案管理:安全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培训教育:由安全部负责牵头,行政办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案、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存培训记录。
3、责任与奖惩: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
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计划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
4公司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有安全部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预案管理
1、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由公司安全部负责制定。安全部负责预案实质内容的调整和完善,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补充备案。办公室负责文字修改,就应急机构人员的变化进行及时更新,对预案归档管理。
2、预案制定与解释:预案制定与解释由公司安全部负责。
第14篇 应急救援管理涉密图纸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
1、存档文件应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征得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翻阅查看。
2、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相关制度,严禁泄露档案材料中的秘密。
3、借阅资料、档案必须登记,外单位人员查阅本单位档案必须持组织介绍信,无特殊原因,档案一般不外借。
4、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应按规定程序销毁,不得当废品处理。
5、档案管理员要妥善保管好档案,不能随意乱放,防止丢失。
6、档案管理员一旦发现档案丢失,应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15篇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演练制度
第一章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目的及范围
1、 编制目的:是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2、 编制范围:凡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应编制预案。
第二章 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1、 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包含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灭火救灾预案、供电预案、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洪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护预案等)、现场处置方案(即各二级单位应急预案)。
2、 专项应急预案和各二级单位应急预案是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的子文件或标准操作程序,必须和企业综合应急预案接口吻合、衔接严密,协调一致,不得有任何冲突。
3、 企业综合应急预案应与长寿区政府等上级部门预案保持协调一致,做好社会联动的接口。
第三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1、 厂技安部门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含重大危险源及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危险性分析;3、组织机构及职责;4、预防与预警;5、应急响应;6、信息发布;7、后期处置;8、保障措施;9、培训与演练;10、奖惩;11、附则等。
第七条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安全副厂长(厂长助理)审核后,报厂长批准执行。
第八条 厂其他职能部门根据专业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如:能计处负责编制《供电预案》、设备处负责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职工医院负责编制《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预案》、保卫处负责编制《灭火预案》等)报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安全副厂长(厂长助理)审核后,报厂长批准执行。
2、部门(处、部门)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部位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危险目标),应制定出本单位在一旦发生事故的二级救援预案及自救措施。
主要内容:1、编制目的和依据;2、风险分析;3、应急组织与职责;4、应急处置;5、注意事项;6、附件。
3、部门(处、部门)救援预案及自救措施,应由部门责任人负责审核后,交厂技安部门审定,最后报主管生产、安全副厂长(厂长助理)或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4、 设备部门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内设备、设施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的相关情况,以及应采取的安全处置措施方案。
5、技安部门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资料以及相关安全处置措施。
6、 供应部门负责提供应急救援的器材、装备、物资及运输车辆。
第四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教育和演练
1、 厂部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企业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程序。
2、 部门(处、部门)应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厂级和部门(处、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使职工熟悉预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3、厂定期开展群众性的有关防化学事故的宣传教育,使广大职工和周边群众都能较熟练掌握化学事故的防护及自救方法。
4、厂应与周边地区村镇、企业建立日常的通讯联络点,使周边地区的村民或企业遇有异常情况能及时向厂调度中心报告。
5、 按应急管理体系可把应急演练分为二级单位内部应急演练、厂级应急演练及厂地联合应急演练。其中二级单位内部演练由各二级单位针对各自单位危险目标,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技安处对其进行监督;每年由厂部针对企业某危险目标进行一次厂级演练;厂地联合演练,由地方政府确定。
6、 按演练目标(项目)可分为全面演练、部分组合演练和单项(专项)演练。消防专项演练,由保卫处消防队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其他专项演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二级单位每半年分别针对各自单位危险目标进行一次部分组合演练。企业每年进行一次部分组合或全面演练。
第五章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
1、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应定期(3~5年)进行评审和修订。
a.各二级单位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应由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对口职能部门组织相关部位和人员评审修订,由分管厂领导批准发布。
b.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由技安处牵头组织的预案修订小组内部评审和修订后,还应通过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评审,由厂长批准发布。
2、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a、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b、企业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c、关键设备更换或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d、应急处理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时;
e、年度风险评价(审),发现新的潜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
第六章 附 则
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解释权属技安处。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第16篇 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井
为规范我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确保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1条 各单位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及分工必须结合实际制定我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矿审批后一并下发执行。
第2条 为有效实施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第3条 应急救援预案是矿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方案,预案一经启动,各单位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征调物资、队伍、车辆和专业救助力量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4条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救援的适用范围。
2、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1)指挥部成员的组成、职责;
(2)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职责;
(3)设立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3、危险目标和事故类型:
(1)危险目标的确定与危险性评估;
(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
(3)事故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
4、应急救援体系的组成。
5、预案的培训、演练和修改:
(1)培训和预案演练计划;
(2)预案的定期检查、维护;
(3)根据演练结果和现场条件变化对预案的修改、完善。
6、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通讯联络方式;
(2)事故报告的程序、上报时限、上报部门等;
(3)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及时间、地点;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有示意图;
④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⑤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
(4)事故发生后,必须保护好现场。
7、事故应急救援:
(1)抢险救灾应遵循的原则;
(2)详细规定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实施程序等。
8、物资和设备、工具:
(1)储备单位、部门和储备信息网络;
(2)调运程序。
9、事故恢复程序:
(1)决定终止应急救援、恢复正常秩序的负责人;
(2)确保不会发生未授权而进人事故现场的措施;
(3)宣布应急取消、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10、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救援队伍、物资储备单位、医疗单位、专家组等通讯录或联系方式。
第5条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地测科负责防治水、生产科负责顶板方面;通防科负责瓦斯、煤尘、防灭火方面;机电科负责提升运输、供电系统、特种设备;调度室负责雨季三防方面;安全科负责危险化学药品方面。最后由应急救援预案办公室(调度室)汇总为我矿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6条矿属各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熟悉掌握其内容。应急救援预案一经启用,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根据各自责任分工抓好救援工作,否则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200 元,性质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7条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执行。
第17篇 意外事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制度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起重机械事故的危害,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条例》的规定,特建立本预案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习。
一.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旨在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处置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日常准备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起重机械的日常操作、维修保养和使用管理,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2)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维保单位或维保人员电话,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通知专业人员到达现场。
(3)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后应由专人负责,该责任人必须熟悉该设备的各种功能,并能够熟练操作。
(4)经常检查消防通道的畅通,各种标识应清晰。
(5)发生各种可能影响起重机械安全运行的自然灾害或其它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只有经过全面检查并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使用。
2.紧急情况的处理和救援措施
(1)固定式简易升降机进水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一旦发生进水事故,应立即就近平层,同时应迅速切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的动力和照明电源,待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电气部分完全晾干(或强制吹干)后方可送电进行全面检查。
(2)发生火警
大楼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停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并切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电源。
(3)发生地震
如果得到地震预报,应及时将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停在底层站并关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门,切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电源。
(4)电气起火
切断电源,立即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不得采用泡沫灭火器),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要拨打119报警电话。组织好抢救队伍,疏散物资和人员。
(5)触电
发生触电事故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或用绝缘棒将电线从触电者的身上挑开,并对触电者进行抢救,一般用胸腔压缩或口对口地进行人工呼吸的方法,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6)货物或车辆损坏
迅速停车,抢救受损的物资,尽量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防止事故蔓延。在不妨碍抢救的情况下,应尽量保持现场。对于需要进行转移的,应在原地做好标记。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未排除故障的不得投入使用。
(7)因操作不当或设备缺陷引起的事故
立即停止运行设备,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拉起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如确需移动现场,应在原地作出标记。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二.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
1.每年应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提高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验证欲案的有效性,从而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得到妥善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演习工作的组织,参加人员应包括起重机械使用、维护和管理的所有环节,并根据需要请专业维保单位派人予以协助。
3.进行应急救援演习前应制定书面的演习计划,明确演习的程序,落实相关人员的分工,尽可能多的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4.演习应严格按照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参加人员应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分工范围内的工作。
5.每次演习可针对一种情况,也可结合多种情况综合演习。
6.演习结束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填写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表,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做好整改工作。
第18篇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为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和检修,避免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包括:
2.1个体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如:过滤式防毒面具、长管式防毒面具、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耳塞(耳罩)、防酸碱手套、帆布手套、护目镜、焊工帽、绝缘鞋等
2.2现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有:洗眼器、喷淋器、除尘器、消音器、隔音室、防尘墙、防尘网等设施。
3、应急救援设施
3.1堵漏、工程抢险装备
3.2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置要求
4.1有可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生产岗位,应有完善的通风排风装置。作业岗位需配置相应的电扇、排风扇、空调等通风、降温设施。
4.2各车间有毒有害岗位必须配备足够气体浓度检测仪和分析仪,保持检测运行记录,检测设施要按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校验。
4.3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应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4.4个体防护设施按配置要求进行配置,并保证完好、便用。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维护、检修要求:
5.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属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
5.2分厂安环处负责本分厂所属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
5.3各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管理台帐,按要求维护保养并保持记录。
5.4需要进行检测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各职能部门按要求联系国家有资质机构对其进行检验检测,并将检查、校验情况如实记入台帐。
1、为了如实、及时申报职业危害因素,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生产管理部安全组对本单位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每年在网上向安监局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同时将纸质表格送交当地安监局备案,并保存备案回执。
3、生产管理部安全组每年联系有资质单位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后,及时、如实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4、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内容包括:
4.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4.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4.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4.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4.6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的管理人员情况;
4.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5、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在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取得审核决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6、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7、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8、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向原申报机关申请变更:
8.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8.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8.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申报。
9、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19篇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兼职救护队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兼职救护队的战斗准备,促进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准备水平,建立装备先进、组织严密、作风过硬、素质良好、协调有效、快速反应、能够协同专业矿山救护队一起作战的应急救援队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2)第
672 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
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等规章制度”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兼职救护队的主要任务
1.引导和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受令处理井下火灾、瓦斯、煤尘、水害和顶板等灾害事故。
3. 受令进行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救援和地面消防工作。
4. 受令进行煤矿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启封密闭、反风演习以及其它需要配用氧气呼吸器才能完成的工作。
5. 参与审查、贯彻实施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煤矿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除事故隐患工作。
6. 协助煤矿搞好职工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
(三)救援报告
1. 报告程序:现场救护小队长→现场指挥长→地面指挥部→总指挥长。
2. 报告内容:事故地点、事故时间、事故性质、受灾人数、受灾范围。
3. 报告要求: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及时向现场指挥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调度室或抢险救灾指挥部。
(四)值班工作
1. 值班队员必须坚守岗位,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提高警惕,常备不懈,当接到事故电话立即出动。
2. 值班期间,对救援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必须保证呼吸器合格、完好,处在备战状态,氧气压力不得低于 18mpa。值班小队人员听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做好出动的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动进行救援。
3. 电话值班员不得请他人代替,必须听清记清事故电话,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杜绝误传误报事故电话或上级指示精神导致救护工作失误。
4. 值班人员发现通讯有故障,应立即向电话维修人员汇报,及时处理,以保证通信畅通。
(五)装备检查维护保养
1. 兼职救护队员必须对自己所佩带的氧气呼吸器认真保养和维护,保证 100% 合格和完整好用。
2. 救护器材和装备(包括个人装备)平时要精心保养,认真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保证作战时的正常使用,按规定,干净、整齐地放在指定地点。
3. 小队长要对小队的技术装备和队员佩用的仪器进行全面的检查,以掌握小队全部装备的情况,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必须全部整改合格。
4. 煤矿矿级领导负责对技术装备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检查和抽查,抽查结果进行认真记录,对不合格的仪器、装备责令其立即整改合格。
(六)学习、训练及考核
1. 制定学习和训练计划,做到学习和训练相结合。
2. 业务理论的学习和体质训练要作为兼职救护队日常工作来抓,每天除正常下井工作外,学习和训练严格按每月工作日程表执行。
3. 集体项目、演习训练的项目,由兼职救护队根据每月计划安排组织实施。
4. 训练由队长组织实施。训练要从基础开始,结合实际,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注重实用性,要求纪律严明,认真做好记录。
5. 每次学习和训练课,课前课后要集合,认真安排工作任务和课后总结。训练期间要严肃认真地完成安排的各训练项目。
6. 根据学习和训练计划,兼职救护队定期对各安排科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严格按制定的《奖惩制度》进行奖罚。
7. 兼职救护队每半年进行一次理论考试和体能考核。
(七)战后总结讲评
1. 为提高兼职救护队处理各种灾害的整体水平,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进行总结讲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不断提升兼职救护队的作战技术与水平。
2. 处理事故后由指挥员和兼职队长进行认真总结,从接警出动、作战方案、战术运用、协同配合、组织纪律和完成任务情况方面,认真总结。
3. 对事故处理进行全方位总结评比,总结成功经验和工作不足及教训,提出改进方法。
4. 对勇敢作战,积极完成任务的队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八)材料装备库房管理
1. 装备室由仪器装备管理员进行管理,必须保持库房干净、卫生,设备器材存放整齐、有序,存取方便。严格履行领用批准手续,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借出库房内的物品。
2. 装备室内禁止吸烟,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库房内,库房内的装备及器材,除处理事故、训练外,不得随便拿用。
3. 消耗的技术装备和个人领用的备品配件,必须及时登记和按照计划进行领取。
4. 装备必须定期检查,保持合格,使其达到技术标准,做到存放整齐、清洁,严禁乱堆乱放,造成损失按制定的《奖惩制度》处理。
5. 必须做好备品备件和物资的保管和统计工作,严格执行领发手续,不得乱领乱发或私自拿用,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 材料保管员必须及时、认真做好进出货的记录,详细登记造册,对损耗的物资应及时上报并补充。
(九)下井预防检查
7. 按主动预防事故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小队下井熟悉巷道,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工作中必须按照小队领导的布置,认真完成任务。下井中,必须认真了解各采掘工作面的巷道布置情况,熟悉矿井通风系统,以及井下各设施、硐室的位置。
8. 预防检查要做到“四勤,一坚持,一果断”,四勤是:嘴勤、腿勤、手勤、眼勤;一坚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一果断:发现危及煤矿和矿工生命安全隐患时,应当机立断,果断处理。
9. 下井熟悉巷道和安全检查必须按规定线路对所有工作面、工作点进行认真检查;
10. 预防检查结束后,必须填写行走路线及隐患记录,并本人签字认可。
第20篇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加强京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工程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损失、保障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确保京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工程突发性事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总监办所辖京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与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的文件、标准、规范、规程和指南;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
《京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业主工程突发事件管理办法应急预案》
《京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建设单位工地建设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公路“平安工地”建设达标验收标准》
3、分类分级
①安全生产事故
②社会治安事件
③火灾事故
④群体纠纷事件
⑤食物中毒事故
⑥自然灾害
4、主要内容
本预案分为总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消防紧急预案、触电事故应急预案、高空坠落应急预案、防汛抢险工作预案、社会治安事件、群众纠纷事件等。
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把保障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站在对党和国家负责的高度,站在对全线筑路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高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京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要把京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出成效。全面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大于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切不可有任何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公司部署,抓好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工作中的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领导与下级工作人员相互结合,积极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所有工作人员的应急积极性,要有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体制,避免发生有损个人、单位、工程的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所有人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二、项目概况:京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主线(跨线桥)80km/h,匝道30km/h。主线路基宽度26m,被交道107国道宽度为26m。本项目于公路里程k7+412.961处上跨107国道,于公路里程k7+460.731(对应铁路桩号t330+671.500)处以交角89.72°上跨京广铁路(共4股道,京广上下行线及站场线2股道),轨顶高程为+41.58-+41.64,其中铁路股道沿线宽度为17.762m(仅为铁路路基顶宽,不含边坡),铁路两侧护栏沿线路方向宽度27.2m。安全环保等工程内容的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1、总监办应急救援领导组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总监办成立了安全事故救援领导组。
组 长:朱争龙
副组长:胡祥芳
成 员:王庆培、丁伟、王立秀、刘振红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联系协调工作。
职责
(1)、应急预案小组组长职责:全面负责综合应急预案、敏感工程和工序突发性事件专项预案的编制,以及对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突发性事件现场措施”的审核;负责日常对所辖工程范围内突发性事件的排查清理;负责突发性事件第一现场的紧急应对、设备材料组织、调配及情况报告;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配合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2)、应急预案小组副组长职责: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并参加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汇报组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立即组织并参与抢救;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3)、应急办公室职责:a、制定《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b、审查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c、检查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应急机制组织和运转情况,接受安全隐患的举报,及时解决和汇报存在的问题;d、搜集、整理气象、突发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对危险或隐患及时处理和向应急委员会汇报;e、执行各领导小组无事通报制度,每日进行信息记录;f、制作港澳高速公路柏乡互通连接线工程京广铁路跨线桥的通讯簿,并随时检查其畅通情况,保证畅通;g、编排安全员值班表,对专用电话实施24小时值守。h、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的信息传递。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协助各施工单位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
(4)、总监办主要职责:a、指导协调有关施工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b、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补充。c、根据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指挥人员和物资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d、指导有关施工单位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e、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和事故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组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四、预测与预警
各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预警级别和发布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六、信息报告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单位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七、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相关预案,由上级机关统一指挥各单位处置工作。
(1)接警与通知
①接警:接警部门为监理组办公室。接警人接到报警后,应详细询问以下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详细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简要经过介绍、人员伤亡及被困情况、现场事态控制及发展情况等,并做好记录。接警电话:办公室电话:
②通知:接警人接到报警后,由办公室向监理组长详细报告,监理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是否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发出应急救援申请。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应由办公室通知应急救援组织负责人。
(2)应急通讯联络系统
监理组应急救援联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联络途径如下:
①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码:(见附录人员通讯录)
②对外应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电话:110;
火警支援求救电话:119;
医疗急救求救电话:120;
③逐级上报电话:
总监办电话:
业主电话:
(3)现场保护
施工发生后,安全工程师立即派人赶赴事故/事件现场,负责事故/事件现场保护,计量工程师协助开展收集证据工作。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好标志、标记,并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材料,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警报和紧急公告
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周边公众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公众能够做出及时自我防护响应。监理组长决定是否启动警报。警报和紧急公告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警报方式采用扩音喇叭向周边区发出警报。
(5)事态监测
发生施工火灾安全事故/事件并启动本应急预案后,由安全工程师、计量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公安分处负责人各指定本部门人员组成事态监测小组,负责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动态监测并做好过程记录。监测的内容包括:事故影响边界、气象条件,对食物、饮用水、卫生及环境的污染,爆炸危险性、受损建筑物跨塌危险性等。
(6)警戒与治安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边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好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在安全事故救援过程中现场警戒与治安由派出所负责实施。
现场警戒措施包括:危险区边界警戒线为黄黑带,警戒佩带臂章,警车鸣警灯和警笛,用扩音喇叭警告,警戒人员负责阻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7)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措施,也是最彻底的应急响应。应根据事故的性质、控制程度等决定是否对人员进行疏散,人员疏散由监理组长下达疏散命令,由派出所参与实施。应对被疏散的人群、数量,疏散区域、距离、路线、运输工具等进行事先考虑和准备,应考虑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生活安置,保障必要的水、电、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
(8)公共关系
施工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将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情况等及时向媒体和公众进行统一发布,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控制谣言,避免公众的猜疑和不满。发布事故相关信息由监理组长批准,由办公室发布,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及时消除传言。
(9)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应急救援过程中,应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人员)的安全进行周密的考虑和监视。必要时,应有专业抢险人员参与指挥或作业。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安全工程师指派专人负责对参与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进行过程监视,及时发现受伤人员并组织撤换抢救。
(10)应急终止与现场恢复
当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得以消除时,由监理组长下达终止应急令。终止应急令由安全工程师传达至项目部和应急救援现场,终止应急救援。
当终止应急救援后,事故现场仍然存在可能的不明隐患时,现场警戒不予解除,直至经技术部门技术鉴定确认无不明隐患后,由公安部门下令解除现场警戒。
警戒解除后,协助项目部进行恢复现场,主要是:清理临时设施、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恢复现场办公生活基本功能、组织被疏散人员的回撤和安置。
八、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九、善后处置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因此,在工程施工中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2、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应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作出标记和详细记录。
3、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和现场保护
(1)、重大安全事件发生后,相关施工单位必须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给驻地办、总监办、管理处和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b、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c、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d、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e、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预案的评审与改进
根据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过程记录,对应急预案的功能和效果进行评审,对在培训或演练过程中反映功能不足或效果不佳的局部或阶段,应进行分析总结,确定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及时间的充分性。根据分析总结的结果对预案功能予以改进。预案的评审与改进由应急领导小组授权安全工程师组织,由应急小组成员及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评审与改进的时间为预案培训与演练结束后进行。
5、保障措施
应急预案的培训由安全工程师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为开工后第3个月,每两次培训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2个月。培训对象应包括参与应急救援的指挥人员、救援队伍人员、辅助等相关人员。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对培训结果应组织考核,并应保存培训考核的记录。
安全工程师应督促项目部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对组织的所有演练均要形成并保持记录。
本预案适应于安全事故发生后总的应急救援,具体各类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办法由各施工单位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制定,并报驻地办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必要时进行模拟演练。各施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并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对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
在安全、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于发生安全、特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追究事故单位主要领导责任;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与奖励。
万一发生事故,驻地办领导组有权统一调动各施工单位抢险队、抢险车辆、物资全力以赴进行抢险救援。
十、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1、定义和术语
(1)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2)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2、应急预案备案
项目部的应急预案备案部门为项目部安质部,公司安质部同时报集团公司安质部、地方安监局等。
3、维护和更新
当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改变或所担负的工程的重大施工工艺发生改变时,应急预案要及时更新。平时注意维护,通过演练不断进行评审、改进。
综合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
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驻地办安保部负责制定,并负责维护和解释。
5、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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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意外事件事故紧急救援措施紧急救援演习制度重要性(4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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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维护、检修制度重要性(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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