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艺术学校日常运营中的核心环节,它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从校长到各部门负责人,再到教师和工作人员,每个人都应承担起相应的安全责任。
2. 安全规章制度:制定详尽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设施设备的使用、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学生实践教学的安全规定等。
3.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风险评估与防控:定期进行校园安全风险评估,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预防事故发生。
5. 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
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过程如下:
1. 制定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艺术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公布与传达:将制度公开并传达给全体教职员工,确保每个人了解并理解自己的安全职责。
3. 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
4. 执行与监督:严格执行制度,通过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5. 反馈与改进:收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持续优化和完善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于艺术学校至关重要,其主要体现在:
1. 保障师生安全: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
2. 提升教学质量:安全环境是良好教学秩序的基础,只有确保安全,才能专心于艺术教育。
3. 维护学校声誉:安全事故可能损害学校的公众形象,而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能提升学校的社会信誉。
4. 遵守法规要求: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避免因违规导致的法律风险。
5. 创建和谐校园:通过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增强团队凝聚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艺术学习环境。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艺术学校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我们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持续完善,以确保每一位师生能在安全的环境中追求艺术梦想。
第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艺术学校
为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强化安全意识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学校安全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
部门具体责任
(一)宿舍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二)教学场所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教务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第三责任人。
(三)食堂安全
1、责任单位:物业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为第二责任人,食堂承包人为第三责任人。
(四)会计室、档案室、图书室、电脑房、服装间、行政长库、音控室、文印室的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五)各办公室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肇事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六)道路交通安全
1、责任单位:办公室、演出科、学生科。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或班主任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七)消防安全
1、责任单位:保卫科、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八)其他安全
1、责任单位:各管理科室。
2、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肇事者为第三责任人。
三、建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1、加强安全教育。教务科每月要安排2课时,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教育,做到师资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监督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月要进行一次要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督促制定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保卫科要每周对全校各场所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四、安全责任追究
保卫科及各科室要价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若违反规定,发生安全事故,对部门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以及事故处置情况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罚金、留职查看、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
第2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决策和领导。
第二条 项目部各部门正职、各单位(工区)正职是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其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三级监督检查(即:项目部、各施工单位、各施工队班组),一级职能部门归口管理体制。
第四条 凡参加项目部承建工程的各单位均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
第五条 安全质量环保部职责
项目部的安全质量环保部既是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又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日常的安全管理业务工作,行使安全管理和监察职能。
1、负责制定实施施工安全有关的管理性文件。
2、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月”等活动,负责月、 季、半年、年度安全考核总结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察、检查和安全预防措施实施的监督。
4、执行劳动保护有关条例。
5、负责工程安全施工的资料收集和申报工作,编制安全简报。
6、参加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7、组织安全岗位培训。
8、接受和组织实施同监理、业主和地方部门及集团公司的对口业务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交通、消防以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10、组织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负责火工材料的运作、监督、使用管理,火工材料库管安全,火工材料出库后全程监控,爆破后火工材料余量的及时退库、防止遗失,组织协调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第六条 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1、在进行组织施工设计时应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2、负责进行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审查与审批工作。
3、参加安全大检查。
4、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 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系、处理好进度与安全的关系。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2、搞好现场日常安全监察、检查和安全预防措施实施
3、负责防汛部署、检查、指挥等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
5、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八条 计划合同部安全职责
1、组织审定施工队伍安全资质,严把施工人员安全素质关。
2、编制月计划时应同时制定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3、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 机电物资部安全职责
1、参与安全大检查及半年、年度的安全考核工作。
2、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及时核发安全技术措施、劳动防护和安全奖励费用,并负责督促检查使用情况。
3、负责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定期组织机电设备安全检查。
4、组织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5、组织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条 各施工工区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2、每年初和项目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所承担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并接受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3、为安全生产创造必要的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充分考虑施工环境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4、建立健全适应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作体系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配置4—6名具有资质的专(兼)职安全人员。
5、组织对本单位发生的一般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不断总结安全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新技术、新方法,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用化。
7、每月23日以前向项目部报送安全月报。
8、参加安全大检查。
第二章 责任追究
项目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条 项目部建立事故“说清楚”制度。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在事故五天内向项目部提交“说清楚”报告,项目部在事故发生一周内向上级主管单位“说清楚”。
第十二条 对施工生产中有明显违规行为者,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有权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予以罚款。对严重违反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对业主、监理、集团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不予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安质环部有权对其进行罚款
第十三条 对较大安全隐患,在下发隐患通知单后,不能按期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造成事故的单位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投入经费,致使安全生产设施和防护用品、用具不全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第十四条 对隐瞒事故、拖延不报、虚假事故损失或破坏、伪造事故现场,阻扰安全检查人员行使正当职权的,经查实,对责任单位按应罚金额的200%罚款(补报各类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无故由轻转重等,均按隐瞒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各类事故不能按规定期限结案的,每超一个月,对责任单位按应罚金额的20%加罚。
第十六条 一次事故既有人身伤亡,又造成设备损坏的,采取并罚。
第十七条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冒险施工作业的,除令其停产整改外,并对责任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根据情节,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第十八条 在年度安全考核中,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除对单位一次性经济处罚外,对其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也要处以经济罚款,处罚标准按责任书签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处罚
1、各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25%赔款;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小于10万元的,起底1万元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25%赔款,1万元以上部分,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赔款;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起底10万元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赔款,10万元以上部分,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赔款。
2、对事故直接责任者,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款外,应根据事故性质、情节处以100—2000元的罚款。
3、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与施工生产无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各类事故,一切损失由事故直接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条 对同一事故的处罚,涉及到两个以上的责任单位和两个以上的直接责任人的,按责任比例(主要责任负60—90%;次要责任负10—40%;同等责任各负50%)处以赔款(单位赔款为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个人赔款按按第十九条第1项执行)和罚款。
第二十一条 对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落实不力,在一年内发生重复性事故的,按第十八条相应款项,对责任单位和单位主管领导加倍处罚。凡属习惯性违章行为造成的各类事故,均按应罚金额的150—200%加重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规定,不经严格资质审查,私招乱雇外来特殊作业工种人员者,除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或清退外,对招用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对因私招乱雇人员而发生事故的单位,按十八条规定加倍处罚。
第二十三条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经安全监察人员现场发现,指出后仍然不改的,第一次罚款50—150元,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加倍处罚,并勒令其单位让其停工参加安全培训学习。
第二十四条 发生各类事故,除对有关责任人和相关安全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可并处以勒令退场。
第二十五条 对安全监察人员进行刁难,阻扰、打击报复,妨碍安全监察的,可并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并勒令其退场,直至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施工单位发生各类事故,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规定所处罚的金额,皆由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赔偿外,还将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下列情况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1、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自然灾害或意外而造成的事故。
2、非本单位责任的有关事故。
3、确已采取了积极措施,但情况特殊确属于目前的技术条件和设备不能解决,致使尘、毒、噪音等有害物质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第3篇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实现,规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属于公司重大安全生产事项,由公司安委会负责研究并做出相关决定。
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制定依据为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集团公司下达给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公司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由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拟定,经公司安委会主任审核,提交公司安委会审议通过后,形成公司下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变化和安全生产目标的适应性,安委会可以对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进行适时调整。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控制如下:
(一)杜绝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不发生b级一般以上责任性生产安全事故(含工程建设事故、火灾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
(四)c级一般责任性生产安全事故不大于4次;
(五)不发生较大(ⅲ级)以上责任性突发环境事件;
(六)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率100%;
(七)新进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第七条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负责拟定,经安委会研究确定后,进行层层分解,以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予以落实。
第八条 各部室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部室的实际,制定落实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年底前报安委会备案。
第九条 公司将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根据《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与奖惩办法》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进行考核与奖惩。
第十条 公司对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或者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的部室或者个人,依据本制度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室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部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室依法对部室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事故的;
(二)发生事故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三)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四)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十三条 公司其他人员因未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室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人员因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承担责任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视情节轻重,由监察机关(部室)或者任免机关(部室)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相应政纪处分。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政纪处分时间自处分决定发出之日算起,各处分期限分别为:调离岗位,三个月;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留用查看,三十六个月。
第十六条 公司人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第十七条 公司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部室)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中事故分级标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与环境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根据《矿山安全法》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提高企业各级管理者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和各类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效果,规范各自应奂其安全生产责任,建立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体系,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纯净测量的管理制度,明确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与评审的责任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二、建立企业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内容应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测量。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层人员应明确对企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以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四、责任制沟通
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五、各级管理层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任职资格证书。
六、建立落实责任制的配套制度
1、签订责任状。
2、遵循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建立激励机制,授予权,对表现好的给予奖励,晋职加薪,评优等;建立约束机制,对失职或不尽职者实行降职撤职,降薪、罚款;全员风险抵押。
七、企业应定期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八、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定期评审,并根据需要予以更新。
第5篇 钻孔班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贯彻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钻孔作业安全进行。
2、组织工人学习各类钻孔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教育班组员工遵章守纪,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督促安全员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的记录。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中班组一级的安全教育。
5、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严格施工现场交接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钻孔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督促全班员工对钻孔设备、防护器材、急救用具的保养维护并切实做好检查工作,使之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检查和督促员工搞好文明施工,确保钻孔作业现场整洁有序。
第6篇 混凝土拌和班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贯彻公司和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工人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项目经理部的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班组员工遵章守纪,作业时必须执行的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章指挥,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班组成员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并督促安全员做好班组安全生产工作台帐记录。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中班组一级的安全教育。
5、负责检查骨料规格并保证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范围不得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配合比搅拌混凝土,确保混凝土的搅拌质量。
6、当操作人员进入搅拌筒内进行清理检查时必须切断电源、设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在外监护。
7、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当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落实防范措施。
8、负责对本班组的搅拌设备、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使其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9、负责班组建设,努力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搅拌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实现文明施工。
第7篇 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处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营造安全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一岗双责”责任制度,调动全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缴纳数额
处班子成员每人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700元,中层人员缴纳1500元,普通职工缴纳1000元。
二、安全生产责任风险抵押金考核
全年完成各项安全责任目标,在自身工作岗位三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抵押金返还并给予等额奖励;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年底扣除其押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全处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终于泰山的的思想,立足自身岗位,扎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杜绝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安全任务目标,为全处的各项工作营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环境。
第8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着重阐述了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各职能部门/所、站的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活动。
3. 参考文件
《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大常委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基本规范》 aq/t9006
4. 安全生产目标
全年因工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伤害事故为零;
每10万工作小时工伤事故≤0.4起、可记录的事故比上一年减少10%;
管道燃气用户每千万方气可记录事故≤0.5起;
重大设备、火灾、爆炸以及交通事故为零;
发现职业病病例为零。
5. 详细描述
5.1 安全管理组织
5.1.1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安全工作人员组成。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各部门、所负责人自动纳入。
1) 职能与作用
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布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程序;
协调和促进生产安全、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活动,提高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安全竞赛,开展安全活动;
审查工业生产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等年度工作计划。
5.1.2 安全质监部
安全质监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的主控部门;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质监部,安全质监部为日常办事机构。
5.2 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5.2.1 总经理
1) 是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负总的领导责任;
2) 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上一年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4)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 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符合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
6)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 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9) 保证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经费投入;
10)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通报;
11) 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工作。
5.2.2 常务副总经理(分管安全领导)
1) 具体领导并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工作,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并组织管理评审,保证持久有效运行;
3) 直接领导安全质监部工作;主持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 与公司其他领导沟通安全及消防事项,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接口;
5) 组织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制定并监督落实类似事故/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批准调查报告;
6) 组织编制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 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公司总经理安全责任。
5.2.3 分管财务副总经理
1) 对安全所需经费予以优先保证;
2)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5.2.4 分管运行副总经理
1) 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生产活动,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负领导责任;
2) 安排落实安全防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3) 安排落实事故/事件隐患整改措施;
4) 组织制定实施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 参加现场的安全检查。
5.2.5 党支部副书记
1) 组织居民、工商业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
2) 督促管道燃气用户安全隐患的整改。
5.2.6 工会
1) 督促公司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积极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2) 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 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5.2.7 安全质监部
1) 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文件体系,并组织实施及监督;
4) 负责公司应急管理工作;
5) 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过程中的检查、监督管理及持续改进活动的组织;
6) 制定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如,安全培训计划、安全费用计划,应急演练计划等;
7) 负责安全风险分析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
8) 审核有关部门制定和执行的安全预防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9) 组织编制发布危险源风险/重要风险清单;
10) 负责有害环境因素、职业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等;
11)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控制的管理,审批特种保健费用;
12) 负责安全用品的验收和鉴定工作;
13) 负责安全生产人员的资格监督;
14) 负责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
15) 定期发布安全分析报告;
16) 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识别,编制管辖范围内的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清单。
5.2.8 企业管理部
1) 负责职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组织本部门学习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本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4) 实施管理评审工作。
5.2.9 人力资源部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为公司配备符合要求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 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全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 组织新入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建立职工教育档案;
5) 组织职工的职业卫生体检工作;
6) 组织本部门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0 计划财务部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对安全所需经费予以优先保证;
3)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费用台账;
4)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5)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1 办公室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及文化建设工作;
4) 负责公司车辆安全、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 负责与隆禧大楼物业签订消防、用电安全的协议;
6) 建国北路消防、用电安全的物业管理;
7) 组织本部门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2 客户服务部
1) 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居民、工商业燃气用户的安全宣传工作;
4) 负责管道燃气用户安全隐患的整改;
5) 负责管道燃气用户的入户安检工作;
6) 负责建立管道燃气用户信息的安全信息;
7) 组织本部门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3 市场发展部
1)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组织燃气工程的方案会审;
4)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4 工程技术部
1) 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在本部门的分解落实;
2) 负责本部门存在的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 负责燃气工程的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4) 组织学习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部门人员的安全意识。
5.2.15 管线所
1) 负责公司燃气管网的安全巡检、维护、抢修工作;
2) 负责公司设备、设施、特种设备的管理;
3) 负责南湖lng站、门站t3、t4、t5的安全管理。
5.2.16 班组/站长
1) 对本班组的安全负责;
2) 指导本班组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 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 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5) 开展班组安全学习,杜绝违章指挥作业;
6) 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 发生事故,马上向上级报告,组织抢救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事故调查。
5.2.17 安全管理人员
1) 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程序的实施;
2)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3) 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有权采取劝告、批评、警告、罚款和停止作业的处罚措施;
4) 参加安全检查活动;
5) 负责的安全宣传、警示工作。
5.2.18 工程技术人员
1) 参与部门的危险源的识别;
2)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
3)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
5.2.19 项目负责人
1) 对所管辖的项目的施工安全负监督责任。
5.2.20 管理人员
1)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
2) 发现工人违章行为时,有责任制止;
3) 承担分管范围内工作的安全责任;
4)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受到伤害;
5) 发现事故隐患或苗头,马上向上级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报;
6) 发生事故,积极参与事故抢救。
5.2.21 作业人员
1) 不违章作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实施自我保护;
2)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的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机具;
4) 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发生未遂事件,立即向上级或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5)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劝告、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 发生事故,积极参与事故应急抢救。
6. 目标管理与考核
6.1 目标管理1)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制定相应的分工分解表;
2) 安全质监部负责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视和测量,及时更新和修改安全管理目标;
3) 安全质监部每月度组织进行一次对公司各部门、所的初步考核,并将初步考核情况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 安全质监部每年年终组织进行一次对公司各部门所年终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5) 公司实行监督制度,由安全质监部安全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职能;
6) 管理目标应有书面文件,由公司总经理在每年年底与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签订公司级的次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与各部门、所负责人签订次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7) 公司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正。
6.2 考核
6.2.1 奖励
1) 公司顺利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2) 各部门、所实现与公司签订责任书所规定的安全绩效控制指标;
3) 各部门、所负责人能有效地安全地开展本单位工作,并积极推进本单位的安全文化建设。
6.2.2 处罚
若各部门、所未能达到与公司签订责任书所规定的安全管理绩效,各部门、所必须查清原因、分析责任、制定预防措施,并接受必要的处罚(详见各部门、所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第9篇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矿山安全员是整个矿山工作中最关键的岗位之一,直接关系到矿山的正常生产、生存发展,岗位十分重要。为确保 矿山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矿山安全员岗位责任制,望遵照 执行。
一、制定整个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生产岗 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督促岗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用书面形式 提出整改意见;并交企业备案。
三、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作好日常性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安 全生产”的思想。
五、安全员必须在生产现场随时巡视,不得滞留在办公 室。在巡视过程中督促检查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 并及时处置,防患于未来。
六、凡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安全员必须立即向主 管负责人报告,并提供真实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尽快妥 善处理,安全员必须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 合同有关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人。如属安全员失职造成的事 故,安全员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重点妥善组织开山班严格按规定时间放炮,并与其一道共同负责检查督促放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放炮现场设置警示牌、警戒线,拉响警报,确保放炮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在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服从主管领导的临时性工作安排,兼任砂石选题监督的工作,控制挖掘机对砂石采集的含泥量,保证砂石质量。
九、安全员兼职空压机房的开机管理维护。
第10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在站场内人员伤害及火灾事故,无论等级大小,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车站站长或副站长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可直接拨打“120”“119”求助,并直接向当地交警队、当地消防队、安监局报告。
二、车站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1小时内如实向局领导、当地安全监督管理局、卫生管理局、公安消防队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三、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还应当补报。
四、事故经调查程序,查清事故发生原因,性质及责任明确后,应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车站应根据责任人行为性质及后果严重性,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后果严重的,可以提起司法责任诉讼。行政责任追究按照《贵州省雷山汽车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雷山汽车站站务人员安全管理奖惩办法》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留用、开除等行政处分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11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食品公司
食品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全面开展全省企业系统安全生产制度编制工作的通知》党政办2023年号文件要求,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减少公有财产损失,保证人员生产安全。坚持“以人为本、常抓不懈、重在预防”的安全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对本企业的指示、决定。
2.确保建立、实施和保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制定和保持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
4.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资源。
5.建立安全生产各级责任制、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6.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7.确保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8.向董事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
第12篇 企业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公布各项生产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二.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现。
三.接收建设单位的新任务时,对有尘、毒危害或大型拆除工程时应与工程师详细研究,以确保安全施工。
四.下达的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征求安全技术意见。
五.新项目投产前,不符合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六.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要妥善平衡施工力量,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因抢任务引起各种不安全因素。
第13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4)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6)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7)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
(8)奖罚
a.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b.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c.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9)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第14篇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协助班组长开展班组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认真落实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措施和要求。杜绝违章作业,争当安全、文明生产无事故班组。业务上接受本部门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的指导,积极参加本部门和安全管理系统组织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活动。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工作方面的原始记录。
(二)努力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协助班组长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和安全评价等活动。督促本班组工人遵守规章制度,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工具、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严防事故发生。
(三)对新调入班组的工人、来班组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并监督及时建立师徒合同或确定专人负责培养,使新到班组人员尽快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四)负责组织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经常检查班组成员的遵章守纪情况,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对职业安全卫生中的好人好事及时提请领导表扬鼓励,并作为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考核成绩,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及时告知有关人员或报告班组长进行解决。
(五)协助班组长进行事故分析,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督促实施。
第15篇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治理制度
为了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治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打算和年度打算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依照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依照本单位的具体事情,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打算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事情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治理与经济责任制密切挂勾。
第16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冲压车间
前言
为明确冲压车间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车间安全生产,特制定《____汽车有限公司冲压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求全体员工学习并遵照执行,使冲压车间的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总则
冲压车间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车间主任、车间安全员、班组长、员工四级安全责任制。
正文
1、冲压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1.2组织参与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拟订和修订。
1.3带头并监督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工艺及安全操作规程。
1.5定期组织班组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按规定进行整改。
1.6组织开展落实车间的安全生产教育。
1.7教育监督员工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1.8建立车间突发事件应急组织,制订相应应急措施,领导并支持车间副职及车间和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1.9参与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2、冲压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2.1冲压车间设置兼职安全技术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公司保卫部)的指导,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工作。
2.2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2.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 <>)的安全教育。
2.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组织应急演习。
2.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 <>、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设备装置检修、停开工的安全措施。
2.7负责车间安全技术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 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2.9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2.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3. 冲压车间班组和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3.1班组的安全生产职责
3.1.1 熟悉本班组所用的设备、工具、电器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实行专人维护管理,每天班前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安全管理员解决或采取临时、可靠的安全措施,同时报告作业区以确保安全。
3.1.2 熟知本班组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经常组织班组成员学习,严格执行规程,不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违章;督促班组成员正确穿戴劳防用品,对劳防用品穿戴不齐者,有权停止其作业。
3.1.3 负责每天班前、班中和班后安全检查,根据生产任务、操作环境和人员思想、身体状况,具体布置安全注意事项。
3.1.4 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领导和安全管理员并如实反映事故情况,不得隐瞒。组织好抢救伤员工作。
3.2.5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及灭火器材。
3.2.6 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3.2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3.2.1 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兼任本班组安全员,接受车间主任,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3.2.2 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2.3 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3.2.4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3.2.5 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个人防护用品及灭火器材。
3.2.6 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4.冲压车间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4.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要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人伤害。
4.2每个职工都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4.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
4.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4.5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安全检修,进行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4.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4.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附则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应责任。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尽事项,以国家、行业、公司的有关规定为准。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如有与国家、行业、公司的有关规定相冲突之条款,以国家、行业、公司的有关规定为准。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适用为____汽车有限公司冲压车间全体员工。
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解释、监督权归____汽车有限公司冲压车间。具体的解释、监督工作由车间兼职安全员在车间的领导下和保卫部的业务指导下进行。
____汽车有限公司冲压车间
2023年11月25日
批准: 会签: 审核: 编制:
第17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爆破操作员
一、爆破操作员必须持有有效“爆破员作业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在安全员的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和制度、方法作业。
二、领取炸药物品后,要及时送达爆破工地和施工作业区,不准在途中及其它地方停留、存放。剩余的爆炸物品,在安全员的监督下,及时退回炸药库,运输中,管、药不得混装、混放。
三、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直接作业时,应将爆炸物品在安全员的监督下存放在储存箱内,管、药不得混放、混装,并设专人看守、锁好。
四、上岗前不得饮酒,作业时不得吸烟,自觉接受安全员的监督,配合公安人员对工作的检查。
第18篇 附二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医院患者、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医疗、生产、设备、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
1、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
2、若某科室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安全管理小组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3、某科室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科室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科室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积极抢救;
5、各科室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事故科室要上报人事科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
六、全院广大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处罚;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
七、对发生死亡事故的,除对事故科室进行相应罚款,责令制定整改措施外,还将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同层次的行政处分,按其责任大小处以相应的罚款。
八、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以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19篇 副厂长厂长助理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新《安全生产法》送审稿要求:)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九)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准备工作;
(十)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
第20篇 生产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五同时”,坚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在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时,同时提出职业安全卫生要求,各级生产调度会上有职业安全卫生内容。
(二)组织好均衡生产,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搞好劳逸结合,确保生产安全。
(三)组织外场试验时,制定外场试验安全措施,并认真落实,确保外场试验整个过程的安全。
(四)贯彻执行和广泛宣传上级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的条例、法规。认真做好人员、物资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对本部门在用机动车辆、电瓶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六)经常对本烧结厂车辆驾驶、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七)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安全卫生、安全行车、安全运输的竞赛活动,表彰先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经常督促驾驶人员学习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建立、健全驾驶人员、运输车辆职业安全卫生的有关档案资料和交通事故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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