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检查核对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档案管理规范
2. 保密制度执行
3. 定期核对程序
1. 档案管理规范:中学干部的人事档案应妥善存放于安全设施内,确保档案的完整性。每份档案应清晰标记,便于检索。新入职干部的档案应在接收后一周内归档,离职干部的档案需在离任后立即封存。
2. 保密制度执行:档案内容涉及个人隐私和学校机密,不得随意泄露。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接触档案,且必须在监督下进行。任何查阅记录都应详细记录并存档,以防信息滥用。
3. 定期核对程序:每季度进行一次档案核对,检查档案是否完整无损,信息更新是否及时。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遗漏或错误应及时修正,并报告给相关负责人。
这些制度的实施需要严格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 建立严格的档案进出登记制度,确保档案流动的可追溯性。 -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应采取纪律处分,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 提供定期培训,增强干部对档案管理、保密知识的理解和执行力度。 - 核对过程中,应采用双人核对机制,提高准确性,减少人为错误。
中学干部人事档案的妥善保管和保密,不仅是对干部个人权利的尊重,也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保障了学校决策的公正性,防止了信息滥用,维护了校园环境的和谐稳定。定期的检查核对能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对于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等环节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这一制度,是提升学校内部管理效率和公信力的关键。
第1篇 中学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检查核对制度
邺建中学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检查核对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必须统一由组织人事部门保管,保管范围原则上应与干部管理权限相一致。
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政治上可靠,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文化水平的党员干部。
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四、各级干部人事档案保管单位都应配备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专门档案室,配制铁制档案箱,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五、对库藏档案应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密工作。
七、干部人事档案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保安设施,确保绝对安全。
八、非保管人员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室。
九、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十一、每半年核对一次档案顺序号,发现编错号或放错位置的及时纠正,按干部人事档案名册检查一次档案,发现缺少的,应及时查找。
十二、每年对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清点,按人头核对一次,做到有人有档有册。
第2篇 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邺建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查阅制度
一、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人员必须是_党员,必须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二、《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审核批准。
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要进行登记,并有查阅人签名。
四、查阅人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划圈、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五、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档案材料,不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摘录的材料要仔细核对,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六、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须按查阅干部的审批手续办理并填写借出登记。借出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复制,用后按期归还,借阅时间不得超过15天。
七、“调查证明介绍信”、“函调证明材料信”及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等,不得用于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第3篇 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邺建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一、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收集干部档案材料。充实干部人事档案内容。
二、收集的材料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者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未经组织审查核实、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三、所收集的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手续必须完备,外在形式必须规范。
四、圆珠笔、铅笔、红色笔、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的材料必须经过重新制作或复制方可收集。
五、积极疏通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或单位之间的渠道,努力使收集工作经常化。
六、掌握档案材料形成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的、有重点地主动收集。
七、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防止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入档案,对伪造、涂改档案内容的当事人员要严肃查处。
八、做好材料收集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4篇 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邺建中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一、鉴别归档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依据。
二、对内容不实、字迹不清,不能反映甚至歪曲干部历史面貌、德才情况和现实表现的材料,不能归档。
三、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确或书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均不能归档。
四、对需要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主管单位党委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第5篇 中学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邺建中学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一、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档案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二、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件寄出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三、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登记手续。
四、接受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逾期未退还者,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
五、建立“档案材料转进”、“档案材料转出”登记簿,并及时登记。
六、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其档案在15天内转出,避免人档分离。
七、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均应密封加盖机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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