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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学校管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内容包括哪些

学校管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安全目标设定:明确学校的安全目标,如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提升师生安全意识等。

2. 责任划分:确定各级管理人员、教职员工及学生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个人。

3. 工作内容:详细列出各类人员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任务,如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活动的组织等。

4. 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和反馈。

5.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流程

1. 制定:由学校管理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2. 审核:通过校务会议或相关委员会审议,确保目标责任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签署:各级管理人员和教职员工签署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

4. 实施:按照责任书执行安全工作,定期进行自查和互查。

5. 反馈与调整:定期收集反馈,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适时调整工作策略。

重要性和意义

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的建立,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1. 提高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促使每个成员意识到自身在安全工作中的角色和责任。

2. 规范操作:通过详细的工作内容,规范安全工作的实施,减少因操作不当导致的风险。

3. 强化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安全工作的执行质量和效率。

4. 预防为主:应急预案的制定,能快速应对突发事件,降低事故影响。

5. 建立安全文化:通过制度的实施,逐步形成全校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这种制度旨在构建一个系统性的安全管理框架,为学校的和谐稳定提供坚实的保障。

学校管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范文

第1篇 学校管理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度

1、 校长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民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与当地教育主管安全部门签订责任书。

2、 学校要全员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总体是:人身伤亡事故零起,无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要将此安全目标层层分解,人人担责。

(1)副校长与校长签订责任书,学校党政工团组织负责分别与校长签订责任书。

(2)各处

(室)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分管校长签订责任书。

(3)各年级组长分别与各处

(室)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4)各班班主任分别与各年级组长签订责任书。

(5)学校其他相关人员分别与学校主管安全领导签订责任书。

3、 责任书内容主要有:

(1)要联系岗位职责;

(2)要突出安全目标;

(3)要强调管辖范围内安全检查、隐患及时整改,防范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4)要挂钩安全奖惩制度。

4、 责任书签订一式两份,实行一年一签订。

第2篇 小学学校预防甲型h1n1流感隔离室工作制度

小学(学校)预防甲型h1n1流感隔离室工作制度

根据营山县教育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我校从20__年秋季起建立了预防甲型h1n1流感隔离室,并对工作人员制定相应制度。

一、凡患有发热体温超过37.5度、头痛、咳嗽、咽喉疼等症状的学生,必须停课,进行隔离治疗,病愈后需持医院证明方可到校上课。

二、学校必须做好一切隔离措施,校内设置隔离室,隔离室备有水龙头、隔离床、隔离被。

三、隔离室每天进行湿性扫除和常规消毒,定期对桌椅、床、被等进行消毒,确保隔离室的卫生环境,让师生放心。

四、班主任如发现发热体温超过37.5度、头痛、咳嗽、咽喉疼等症状的学生,须通知学校防控工作小组,并立即送往观察室观察,如症状较为严重,应立即送隔离室隔离。同时请班主任老师与家长联系,并及时送往医院治疗,要求每位与病人接触者,做好防护工作,并由校长向上级领导汇报,同时由班主任老师与医院取得联系,了解该病人的具体病情。

五、送隔离室的学生经医院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教室内学生立即停课,进行隔离、观察,上课老师与学校领导及时联系,采取一切措施,切断传染源,并立即与卫生防疫部门取得联系,控制疫情进一步扩大。

第3篇 学校内部安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内保处,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安保人员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4篇 学校医务所安全工作制度

1.所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和第一责任。副所长分管安全工作,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和通知,积极维护稳定,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信息,不瞒报、漏报。

3.所长、副所长、各科室负责人每季度末检查一次安全工作,每逢重大节假日要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开会认真分析内部稳定和治安形势。

4.加强国家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配合校园国家安全小组开展工作,自觉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

5.实行24小时业务值班制,值班人同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6.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查破重大案件。

7.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时更换灭火器材。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

8.定期讲课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学会报警、扑灭初起火灾技术。

9.加强有毒、有害药品的管理,贯彻执行药品法。

10.加强医疗活动中的三查七对,杜绝医疗事故,减少事故苗头。

11.积极完成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达的工作要求。

第5篇 z高级中学学校信访工作制度

高级中学(学校)信访工作制度

一、学校由校长分管信访工作。

二、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来访家长群众。

三、各处室对家长群众的来访,来信要有专人负责,逐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信、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住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及处理结果等等),并签署承办人的姓名,以备查考。

四、对家长群众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的答复和处理,要按各处室的职责权限办理。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处室协助处理。

五、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应按权限交有处室处理。

六、对重要事件的处理结果,要按有关要求将情况整理出材料归档备查。

第6篇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县教育局的相关要求,为了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促进学校的文明建设,树立全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全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负责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负责制定实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和检查评比、奖惩等工作,并处理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二条协助交警部门维持校门口学生上学、放学时秩序,实行校门口、楼梯值班制度。联系办理一切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手续。积极完成上级交通安全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师生行走规定

(一)行人必须靠路边行走。不得三人以上并行,妨碍交通。

(二)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三)行人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四)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进行各类体育活动或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五)不准在校内道路上学习骑车。

(六)不准在校内道路上扶身并行,骑车带人。

(七)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妨碍交通。

第五条校区内道路规定:

(一)不许在校内道路上堆放杂物,妨碍交通。

(二)在校内道路上施工,须先到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申报、登记、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在施工路段设明显标志,确保行人与车辆的安全,施工后要及时恢复原路面,保证原道路的畅通。

第六条违章及事故处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为依据。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七条学校人员或机动车辆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向出事地交警部门报告外,同时应向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写出事故情况报告。

第八条对因违章造成交通事故者,根据交通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法者将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学校每年对师生员工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奖励在交通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并将评比结果报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

第7篇 金昌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一、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2、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室内卫生、教学卫生的管理。

3、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4、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5、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6、建立健全卫生防疫工作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二、学校环境及室内卫生

1、学校成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总务主任、各级部主任、卫生监督员等任成员。

2、明确室内(包括走廊)卫生要求:地面无纸屑、果壳、痰迹和杂物;课桌、凳按统一要求排放整齐,桌内无杂物垃圾;门窗和玻璃干净无污迹;墙壁无蛛网、积尘和脚印、划痕等污迹;清洁用具安放整齐;室内总体印象整洁有序。

3、室外包干区卫生要求:地面整洁无纸屑、垃圾和枯枝烂叶,有垃圾应及时清扫;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楼梯保持清洁,栏杆定期擦洗;地面无积水,拖地时拖把应绞干,不得到处滴水。

4、全校划分卫生包干区,落实到处室、班级和责任人,各处室要坚持每日一清扫分担卫生区,每月一次大扫除,班级要坚持每日早、中两拖地,上下午大课间两清扫,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保持室内外清洁无杂物。

5、卫生检查:办公楼由总务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教研组长及相关人员采用每周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各班级由学生会进行每日一检,结果进行公布。

6、查出的问题由负责卫生检查的人员及时反馈给有关班级和责任人,督促整改。根据检查成绩,每月评比卫生和文明班级流动红旗。

7、每学期定期进行师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加强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习惯的宣传,促使全校师生养成不乱扔乱倒的好习惯,同时要做到见纸弯腰,随时捡起地上的果皮纸屑,特别是教师要以身作则。

三、健康、卫生防疫工作

1、认真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卫生工作方针,全心全意为学校师生健康服务。

2、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医务人员政治思想和医疗业务水平,提高医疗卫生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做好师生的健康体检工作,坚持每年一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4、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主要针对近视、龋齿、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肥胖的六病防治工作。

5、建立学生病假登记制度。学生因病请假由班主任报教导处,最终汇总医务室保存。

6、做好师生门诊治疗工作,对急症的抢救处理要认真,转诊要及时。

7、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市防疫站和教育主管部门,并及时做好消毒、隔离、转诊工作,严防扩散传染。

8、开足、开好健康教育课,开设学生健康心理咨询室,每学期进行一次青春期心理健康教育。

四、食品卫生

1、食堂、商店经营者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堂、商店的经营活动。

2、食堂、商店经营者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食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人员应穿整洁的工作服,厨房工作人员应当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应梳理整洁置于帽内。

4、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不能使用。

5、采购食品必须新鲜、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严禁和有毒有害及个人生活用品混放。

6、凉菜间必须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冷藏,专用消毒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每天进行定时空气消毒。

7、盛放废弃物的容器要密闭有盖,不得外溢和滴漏。

8、学校商店经营者必须证件齐全,所售商品做到索要合格证书留存,标识、出产日期、生产家厂清楚,严禁出售三无产品和其他问题产品。

8、卫生监督员要每天抽查食堂、商店食品安全,总务主任每周要组织卫生监督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卫生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每学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10、做好饮用水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工作,同时做好饮用水发放地的安全防范工作。

11、发生食品中毒或疑似食品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第8篇 区小学校本教研工作制度

小学校本教研工作制度

小学校本教研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_理论伟大旗帜,以“____”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研兴校”的方针。以新一轮课程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教科研课题研究为先导,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教育科研与新课程改革相结合,切实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努力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服务,努力为学校的再创辉煌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1、 围绕学校工作目标,明确课程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中心,以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为契机,从功能、结构、内容、实施过程、评价、管理等方面,不断更新理念,拓野视野,改革方法,提高要求,进而确立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型课程价值观。

2、不断探索切实可行地校本教研工作途径、方式、方法。

3、 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着重组织好学术沙龙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认真做好学校课程改革实验的一系列配套工作,圆满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

4、继续开展好“十五”立项课题的研究,扎实推进课题的深入实施工作。

5、继续开展好新课程的研究活动,学习新思想,实践新理念,建设一支教师队伍。

6、抓好校本教研的各项管理工作及资料建档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 ,提高认识,切实转变教育观念

随着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知识更新步伐的加快,学习将显得更为重要。作为传播文化知识、传播人类文明的教师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与时俱进,不做时代的落伍者。因此,在当前的条件下,我们主要要学习好现代教育理论,尤其是新课程改革的理论,提高教师的思想认识,切实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调整教师的教育行为。本学期,拟从以下几方面和广大教师一起学习。

1、邀请有关专家来校作专题讲座,拓宽教师的知识视野。

2、组织教师阅读好一本理论书籍,夯实教师的理论基础知识。

4、继续组织好教师的业务学习,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

5、结合教育改革实践,由学校骨干教师上示范课、研讨课,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探讨、交流。

(二)开展活动,提高实效,切实推进教育科研

教育科研作为提升学校教育的助推器,在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面对日趋激烈的教育竞争,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因此只有更积极地开展好教育科研活动,不断地提高教育科研的实效性,在全市教育科研中奋勇争先,才能把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不断地推向新的高峰。

1、着力推进新课程的研究活动。新课程的实施,已在我市大规模推开,做为城区的一所小学,我们只有扎扎实实地按照新课程的要求,不断的进行探索、研究,才会赢得主动。本学期中我们将分课题组、教研组开展学术沙龙活动,做好课程的评价改革工作和综合实践活动的研究工作,同时全面落实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工作。

2、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目前,我校有市级以上课题2个,这些课题都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与教育的发展趋势而制定的,都已有一定的研究过程了。本学期,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及课题的研究要求,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①各课题组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好学期活动计划;②根据计划,各课题组要认真落实有关研究活动,要求至少围绕课题开展一次研究活动,形式不拘。③每人不少于一次课堂教学研讨活动,研讨课要有先进的理念,要有必要的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要使每一个学生都能生动活泼地发展。④做好课题的月汇报制度,要通过不断的反思来调整课题实施计划,提高研究的实效性。⑤各课题组要及时地做好活动的记录工作和资料的整理工作,以便资料的归档。

3、加强教育科研阵地建设活动。①继续做好枝江市教研室刊物《枝江教研》的组稿工作。②利用校园网和学校主页,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论坛的讨论、交流。④举办1~2期“教科沙龙”活动,让教师的智慧在碰撞中迸发火花。

(三)、 严格考核,有效激励教师科研的积极性。

课题组制定研究计划,要求各研究老师按着计划和资料目录开展研究工作和进行资料积累,把研究过程中的计划、实施情况、研究感悟、学生个案记录、阶段总结、论文、研究成果等积累并上交课题组,学期结束课题组将从研究过程、研究成效、取得成绩等方面考核,促进课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教师课题研究的积极性。

四、具体安排:

二月份:

1、制定教科工作计划。

2、召开课题组长工作会议进行课题选题工作,明确各课题负责人和研究人员。制定课题组活动计划。

3、召开教科工作会议,教师制定个人课题研究计划。

4、新课程理论学习。

5、做好创建学校网站的教科方面的准备工作。

三月份:

1、召开课题组第一次月会,各课题组开展活动。

2、“走进新课程”课题课堂观摩研讨活动。

四月份:

1、召开第二次月会,各课题组进行资料交流活动。

2、开展课改质量月系列月活动

3、完成教育理论笔记。

五月份:

1、课题组长例会。

2、课题中期研讨活动。

3、教师学习笔记交流活动。

4、做好论文、课题的相关统计工作。

六月份:

1、完成各级课题的研究阶段工作及学校教科的资料归档工作。

2、做好课程改革实验阶段性总结和评估。

3、做好对教师的各项考核工作。

第9篇 学校班主任考核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实行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在上级停发班主任补贴,学校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决定从勤工俭学中抽出部分资金给班主任以奖励。

一、量化考核内容

1、班级成绩(35%)分期中期末两次量化,期中占10%,期末占25%;主要以班级上线比率为依据计算,计算方法是:实际上线人数除以应上线人数得出上线率,再乘以所占比例得出分数。

2、纪律(20%)满分为20分,班级纪律可以倒扣分,扣完本项得分后可再倒扣10分。各周得分合计除以周数得出本学期该班的平均得分,以得分最高的班级为满分代入计算出本项得分。以下3-6项的计算方法类同。

①打架斗殴由学部处理的,每次扣1分,严重的如需到医院检查的每次扣2分;由学校处理的或者报送派出所处理的每次扣3分;

②课间纪律,出现追跑打闹或者起哄、趴在阳台或聚在教室门口吵闹,由学部检查发现的每次扣0.5分,由校长检查发现的每次扣1分;大声喧哗的,发现个别学生拖着长声大声喧哗的班级每次扣1分;发现将篮球、足球、排球等放在教室的扣该班1分并予以没收。

③上操纪律,无特殊情况下每出现1人不上操扣0.1分,体育教师的上操记录上每出现一次达不到上操要求的扣1分;

④午睡纪律,凡是在学校午睡情况记录上出现纪律不是良好的班级,每天次扣0.5分,纪律差的班级每次扣1分。

⑤晚睡纪律,凡是被值班人员记录在值班记录册上的违纪学生,每生次扣0.5分;

⑥旷课、迟到、早退的,由任科教师、学部检查出的迟到、早退的学生每人次扣0.5分,旷课的每人次扣1分;学校查处的加倍扣分。

⑦其它由学部以上处理的违纪事件,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3、卫生(15%)各班的卫生区、教室卫生,要天天大扫,保持经常,如发现忘记打扫或者打扫不干净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教室内保持干净,张贴物悬挂整齐,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每项扣0.5分,墙报栏内容每学期更换三次,墙报栏内无内容或没张贴满的每次检查扣2分;从阳台上和窗户向外倒水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使用塑料袋打饭菜的每生次扣0.5分,

4、收费(15%)每次收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结清的得满分,每提前完成1天加0.5分,每拖后1天扣0.1分;下次收费在得分的基础上继续计算。如出现班主任私自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费的轻者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从总分中扣20-50分,且退还学生的交费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5、学生巩固率(10%)以起始学期为基数,每辍学一名学生扣该班2分,因学生调皮违纪由学部决定由家长领回教育的扣1分;如出现因学生学习差、因家庭困难收费拖交、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为由班主任私自把学生激走或赶走的,又动员回校的不扣分,因此辍学的每人次扣3分;辍学不及时向学校汇报的每生扣4分,辍学多的可以倒扣分。

6、安全及学校财产(5%)在本学期本班级无出现学生伤亡事故的,班内学校财产完整无损的得满分;每出现一人次受伤事故扣1分,班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及其大事故的一票否决,不发任何奖励并追究其责任;班内学校物资损坏没有及时赔偿更换的,折款每达5元扣1分并且责令该班把赔偿额交后勤,由学校统一更换。出现班主任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可根据情节轻重扣完本项得分后再倒扣15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自己负责。

7、其他加分(5%)除以上6项外,如总务处安排的劳动任务完成情况,学校团总支安排的各项活动等,根据其记录加分,没完成任务或不按要求做的班级不加分。各项加分总和不超过15分。

二、考核量化办法

根据以上考核内容,形成表册,由学校、学部和有关处室分别记录,一周一汇总,每周在教师会上公布,学期末汇总,排出名次在公开栏内张贴。

三、奖励办法:

1、每学期以每个班级平均拨付100元现金作为班主任的工作奖励,但不平均发放,把所有班级的资金捆在一起,分成五个等次发放,一等奖150元左右,五等奖在50元左右,中间三个等次根据分数的差距大小定档。

根据以上前七项的考核,得出总分后,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出五个等次,兑现奖励。

2、在学期末绩效工资计算中 ,根据各班主任的得分情况分别加1-3分,(从高分到低分分三个档次记分,即:按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加3分、三分之一加2分、三分之一加1分,特殊情况的不加分),以体现班主任的辛苦和工作情况。

此规定的在实施过程中需逐步完善,出现争议时由校委会集体研究解决。解释权在学校。

第10篇 小学校本教研工作制度

小学校本教研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____”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研兴校”的方针。以新一轮课程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教科研课题研究为先导,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持教育科研与新课程改革相结合,切实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努力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服务,努力为学校的再创辉煌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1、 围绕学校工作目标,明确课程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中心,以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为契机,从功能、结构、内容、实施过程、评价、管理等方面,不断更新理念,拓野视野,改革方法,提高要求,进而确立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型课程价值观。

2、不断探索切实可行地校本教研工作途径、方式、方法。

3、 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着重组织好学术沙龙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认真做好学校课程改革实验的一系列配套工作,圆满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

4、继续开展好“十•;五”立项课题的研究,扎实推进课题的深入实施工作。

5、继续开展好新课程的研究活动,学习新思想,实践新理念,建设一支教师队伍。

6、抓好校本教研的各项管理工作及资料建档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学习 ,提高认识,切实转变教育观念

随着人类社会进入信息时代,知识更新步伐的加快,学习将显得更为重要。作为传播文化知识、传播人类文明的教师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与时俱进,不做时代的落伍者。因此,在当前的条件下,我们主要要学习好现代教育理论,尤其是新课程改革的理论,提高教师的思想认识,切实转变教师的教育观念,调整教师的教育行为。本学期,拟从以下几方面和广大教师一起学习。

1、邀请有关专家来校作专题讲座,拓宽教师的知识视野。

2、组织教师阅读好一本理论书籍,夯实教师的理论基础知识。

4、继续组织好教师的业务学习,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

5、结合教育改革实践,由学校骨干教师上示范课、研讨课,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探讨、交流。

(二)开展活动,提高实效,切实推进教育科研

教育科研作为提升学校教育的助推器,在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面对日趋激烈的教育竞争,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因此只有更积极地开展好教育科研活动,不断地提高教育科研的实效性,在全市教育科研中奋勇争先,才能把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不断地推向新的高峰。

1、着力推进新课程的研究活动。新课程的实施,已在我市大规模推开,做为城区的一所小学,我们只有扎扎实实地按照新课程的要求,不断的进行探索、研究,才会赢得主动。本学期中我们将分课题组、教研组开展学术沙龙活动,做好课程的评价改革工作和综合实践活动的研究工作,同时全面落实校本课程的开发实施工作。

2、扎实开展课题研究活动。目前,我校有市级以上课题2个,这些课题都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与教育的发展趋势而制定的,都已有一定的研究过程了。本学期,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及课题的研究要求,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①各课题组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好学期活动计划;②根据计划,各课题组要认真落实有关研究活动,要求至少围绕课题开展一次研究活动,形式不拘。③每人不少于一次课堂教学研讨活动,研讨课要有先进的理念,要有必要的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要使每一个学生都能生动活泼地发展。④做好课题的月汇报制度,要通过不断的反思来调整课题实施计划,提高研究的实效性。⑤各课题组要及时地做好活动的记录工作和资料的整理工作,以便资料的归档。

3、加强教育科研阵地建设活动。①继续做好枝江市教研室刊物《枝江教研》的组稿工作。②利用校园网和学校主页,积极引导教师参与论坛的讨论、交流。④举办1~2期“教科沙龙”活动,让教师的智慧在碰撞中迸发火花。

(三)、 严格考核,有效激励教师科研的积极性。

课题组制定研究计划,要求各研究老师按着计划和资料目录开展研究工作和进行资料积累,把研究过程中的计划、实施情况、研究感悟、学生个案记录、阶段总结、论文、研究成果等积累并上交课题组,学期结束课题组将从研究过程、研究成效、取得成绩等方面考核,促进课题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教师课题研究的积极性。

四、具体安排:

二月份:

1、制定教科工作计划。

2、召开课题组长工作会议进行课题选题工作,明确各课题负责人和研究人员。制定课题组活动计划。

3、召开教科工作会议,教师制定个人课题研究计划。

4、新课程理论学习。

5、做好创建学校网站的教科方

面的准备工作。

三月份:

1、召开课题组第一次月会,各课题组开展活动。

2、“走进新课程”课题课堂观摩研讨活动。

四月份:

1、召开第二次月会,各课题组进行资料交流活动。

2、开展课改质量月系列月活动

3、完成教育理论笔记。

五月份:

1、课题组长例会。

2、课题中期研讨活动。

3、教师学习笔记交流活动。

4、做好论文、课题的相关统计工作。

六月份:

1、完成各级课题的研究阶段工作及学校教科的资料归档工作。

2、做好课程改革实验阶段性总结和评估。

3、做好对教师的各项考核工作。

第11篇 泰州实验中学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1.家长学校要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2.定期开展活动,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建议,学校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及问题给予解决。

3.教师必须做好家校联系工作,了解学生在家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认真做好家访记录。

4.每学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活动,邀请家长积极配合、参与活动。

5.家长学校每学期做好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工作,及时总结。

第12篇 学校预防传染病晨检午检工作制度

春季是各种传染病流行的季节,为了做好我校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 晨检成员:每周的值周行政、值周教师保健教师。

二、 晨检制度

1, 由当周的的值周行政作好值周教师的晨检分工安排(每天至少有2—3人参加检查)。

2, 晨检教师每天7:30准时到校认真观察询问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有发热、高烧、头痛、咳嗽、倦怠、腹泻、粗脖子、长疹子等症状者,一律不准进校门并及时通知家长送医院就诊。

3, 午检工作仍由值周行政及值周老师进行。每天下午2:00,搭餐学生自由活动后,值周人员除安全巡视的老师外,其余都到校门对中午回家学生进行午检。处理措施与晨检相同。

4, 晨检、午检情况要作详细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告诉相关的班主任及保健教师。

5, 每位老师在上课时,认真观察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学生有本制度中所指症状,及时报告保健教师或学校领导。

6, 如因不负责任,疏于检查和上报,导致疾病在班、校传播,影响学生身体健康及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其情节与年终考评、奖金发放挂钩。

第13篇 某学校宿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

学校宿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

1、发挥黑板报宣传工具的作用。

每周出一期黑板报,以校园生活为主题,及时宣传宿舍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表扬好人好事,介绍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评议不良倾向行为,营造良好的宿舍氛围。

每周公布一次“文明寝室竞赛检评分表”激励学生努力争创一流的文明寝室,争当文明学生,净化宿舍的卫生环境。

每日公布一次《每天动态》,及时反映清房时各寝室存在的问题和情况,达到宿舍管理与学生思想沟通,促进宿舍管理制度的落实。

2、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优势。

经常深入各寝室了解情况,能较全面、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通过以情感人和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教育学生。坚持教育、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各位学生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宿舍内一旦出现了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赶到现场,认真调查,妥善调解和处理,并及时报告领导。

3、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参与宿舍民主管理的作用。

4、充分利用党团员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宿舍各项竞赛活动。

第14篇 中学家长学校校长教师工作职责制度

中学家长学校校长及教师工作职责制度

1、学校领导应充分关心家长学校的成长,每学期组织教师对全体家长学员进行专题培训,并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供广大教师参考。

2、定期开办家长学校,使所有的家长都能在家长学校中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手段,学到相关教育子女的方法,丰富家长的学识,让家长与孩子共同成长。

3、应聘担任家长学校的教师应抱着对学员负责的态度认真备课,认真上课,做到不把无准备之仗。

4、教师要了解家长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反馈家长的信息,切实把家长学校办好。

5、平时与家长多沟通,多联系,在家长教育子女遇到问题和困难时,能及时给以帮助。

6、能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向家长反映子女在学校的学习情况,生活情况和思想表现,帮助家长制定有关教育子女的办法和措施。

7、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家长学员进行走访,更有效地指导家长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8、邀请上级有关领导、专家来校对家长学员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广大学员的知识水平和教育孩子的水平。

第15篇 某学校工会工作岗位制度

学校工会工作岗位制度

一、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认真学_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以及工运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教育广大教职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培养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

2.负责工会的全面工作,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行政管理,代表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动员和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4.努力实施送温暖,送清凉工程。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坚持实事求是。

6.坚持按《工会财务制度》的要求,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7.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二、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会的组织建设工作。

负责检查落实教代会的各项提案。

负责工会的各种会议记录。

负责工会文件资料的收发。

2、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会工作信息的上网工作。

3、负责工会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工会的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生活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落实教职工的生活福利服务性工作。

2、负责工会开展工作或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物资的采购准备工作。

3、了解教职工的生活困难情况,负责扶贫帮困工作。

4、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婚、丧、病、事相关的慰问工作。

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文体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工会年度教职工文娱活动计划。

2、负责工会文娱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3、组织教职工平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女工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女职工工作计划和总结。

2、组织女职工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3、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财务委员具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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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 某学校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为了学校的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及员工的人生财产安全,结合我校的校情特拟定本工作制度如下:

一、学校治安保卫制度

1、学校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由安全办负责维持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2、综治办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综治制教育和防“六灾”教育。

3、治保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4、发现盗窃、刑事等事件时,要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常

5、经常检查报警器和灭火器,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时,要立即报警,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6、治保组织负责调解教职员工及家属中的民事纠纷。

7、外单位人员入校,校内物资出校均按《门卫值班工作制度》的规定办理。

8、外来人员在学校住宿,事先须向保卫人员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9、加强行政领导办公室、安全办、财务室、学生宿舍、食堂、微机室、实验室以及警务室等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

10、节假日由学校办公室安排专人值班,由学校领导带班,

督促值班人员落实到位。

二、综治办工作制度

1、及时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协调学校的综治工作。

2、实行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制,与学校各处室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3、掌握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处室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4、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总结经验,当好参谋。

5、认真办理日常事务,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综治办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规和政策。

2、研究和部署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创文明安全学校活动。

3、指导督促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综治目标管理。

4、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并实施奖励与处罚。

5、综治成员要注意分析学校的综治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6、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7、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事项。

四、政教处工作制度

1、组织开展法制、法纪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

2、密切依靠全体师生,实践群防群治方针,做好防“六灾”工作(火灾、水灾、山体滑坡、路灾、食灾、人灾)

3、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注意突发事件动向,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预防群体性_事件,强化信息反馈,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4、认真督促强化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指导防护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管理,并确保以上部位安全。

5、严厉打击现行的破坏学校安全稳定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案发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追查破案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开展义务消防员应急事件处理的技能培训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各处室做好灾害及事故预防工作。

7、负责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装、管理、维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贮使用,对重点部位及重点工种工作人员开展

防火安全培训演练,确保学校不发生火灾。

8、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制订必要的工作职责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及安全工作。

9、执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规定,依法遵纪开展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事项。

10、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治安、卫生、摊点的监管工作,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11、工作应做到勤巡逻、勤检查,做好大门进出人员登记工作,值班时发生的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上报保卫科。

12、对进出人员可以进行询问和查看其相关有效证件,对身

份不明、无正当理由进出人员,有权不予放行,并上报保卫

科处理。

13、对装卸物资、家具、办公用品进出大门的车辆必须严格检查、核实手续,问明情况,符合条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规定者,应予留置,并上报保卫科。

14、开大门条件:学生必须持有放行条,或请假条的予以放行。

15、门卫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悬挂防火安全警示牌。

五、防火安全公约

1、积极宣传,认真学习《消防法》,努力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和管理力度,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密切配合消防部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

3、加强用电管理,增设各种安全设施,严禁表外用电和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接电和改装用电设备。

4、加强用火管理,学校食堂和住户厨房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灭,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冬季取暖和烘烤衣物时要注意防火。

5、不得乱接乱搭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烧水、做饭,实验室、保管室严禁吸烟,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6、供水、用电等公共防火设施要倍加爱护,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奋力扑救,对火灾事故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8、以上公约,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17篇 小学学校保密工作制度

小学(学校)保密工作制度

1、学校成立保密工作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宣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要求,提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确保该保密的工作达到百分之百的保密,领导小组成员各自负责文件保密、所参加的会议内容保密、有关档案保密。

3、不打听不传播不过问涉及保密的有关问题。不听、不信、不传小道消息。

4、每次考试,对命题、制卷、试卷保管等一系列工作,做到万无一失。认真、严肃、正确对待考试,平时全面要求学生打下扎实基础,不猜题,不向出题人打探有关试题消息。

5、加强平时保密工作,重视节假日治安保卫值班工作,做到不出大小差错。

4、领导带头做好保密工作,党员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模范,全校教职工积极支持做好保密工作。

7、发现泄密事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视其情节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

第18篇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学校部门鉴订安全责任书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学校与部门鉴订安全责任书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

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

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学校与各部门鉴定安

全责任书制度如下:

1、原则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四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项会议。由学校分

管安全领导组织召集。记录完整。

2、学校在校组长、行政及校务委员会会议上经常性提醒督促学校各部门进行安

全防范,布置落实上级和学校相关安全工作。

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采取逐级鉴订的形式。每学年初,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人

与学校安全分管领导鉴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4、学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与学校后勤负责人及各年级组长鉴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5、后勤负责人与学校食堂负责人和门卫负责人鉴订责任书;年级组长与各班主

任鉴订责任书。

泥城镇中心小学

第19篇 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统筹和协调。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其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第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含其他学校主管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对所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制定本地区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三)与下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签订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并考核其落实情况。 (四)督促学校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整改项目及时上报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五)接受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的具体工作和一般安全事故处理的领导与指导工作。 (七)其它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和经费。(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与本校各职能部门教职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情况。(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各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第八条 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任务:(一)定期排查校园危房,保证师生员工人生命和财产安全。1、学校要在建设、安全等有关部门指导下,从检查、鉴定、报告、排除等环节对本校危房进行认真彻底地清查。其重点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学生宿舍、教职工宿舍、实验室、食堂、体育场馆、礼堂、俱乐部、锅炉房、燃气设施、厕所、围墙等。由有资质的部门出具危房鉴定书,逐一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危房档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学校教学及生活用房经有资质的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安置学生。a、b、c级危房经维修、改造,经有关的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重新使用。d级危房必须撤除,全面进行危房改造。 2、认真落实《安顺市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地质隐患点防范预案。

3、加强对校园内建设工程的管理,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教学用房,学校要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安顺市教育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地质隐患点防范预案。

3、加强对校园内建设工程的管理,在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教学用房,学校要与施工方共同制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顺市学校卫生工作管理责任、责任追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规定》、《安顺市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督查评估细则》,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机构与防疫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1、学校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卫生设施设备,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照,从业人员须经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经营。 2、学校要明确校级、中层领导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规章,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各项工作责任明确,具体落实。

3、校内食堂、面包房、小卖部、豆奶房等要证照齐全,强化生产、销售、保管等各个环节卫生质量的管理。中等、高等院校对校内饮食摊点负有 管理责任,校园内饮食摊点设置应经学校同意,并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坚决取缔校内无证饮食摊点。

4、学校对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要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做到层层把关,层层监控,层层落实,将管理制度、工作责任落实到班组和具体责任人。

5、对大宗物品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对小宗物品实行定点采购制度,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卫生合格的资质证明,提供的货物要同时具备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建立健全食品验收制度,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严禁采购“三无”产品。

6、建立严格的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持有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要立即调离。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和仓储间。建立食品的24小时留样制度。

7、学校要根据本级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及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与预防措施,杜绝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8、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本级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从业人员的专项培训组织工作。

(三)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不乘违章车,不走违章路。

2、城镇学校和沿公路干线学校门前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积极与交通安全部门联系,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地处交通要道的学校,在学生上、放学人流高峰时段请交警值勤,加强交通安全。

3、有车辆的学校要加强车辆管理和对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保养,杜绝车辆带病上路。

4、学校在举行各类活动外出时租借车辆及驾驶员要具备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资质,严禁乘坐超员超载的客车或货车,更不准乘坐农用车、拖拉机和违章载人、人货混装的货车。

(四)加强对教学实验所需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1、采购危险物品实行专人负责制。必须到取得国家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买质量合格产品。不得购买过期或未作检验的产品;不得购买品牌和标志与有关规定不相符的产品;不得购买所装介质与包装说明不相符的产品;不得购买没有详细使用说明的产品。

2、危险物品要经过严格验收才能入库保管。保管室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根据各种危险物品的特性制作标签,分类摆放并注明明显的危险警示符号,妥善保管。严禁各类危险物品混装混用。保管室应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蚀器材。保管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物品保管室严禁兼作其它用途。

3、教学、科研、生产中领取使用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教学中使用危险物品应由实验室相关人员领取,在教师指导下分发给学生,实验仪器药品应由实验教师领取,实验完毕后应及时由教师亲自交还实验室。

4、储存有剧毒化学品的学校要将储存地点、数量、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并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账本制度,如发生丢失、被盗情况要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五)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

1、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班级性集体活动要经过分管校长批准,年级性活动要经过校长批准,全校性活动要经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

2、冬(夏)令营和春(秋)游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学校运动会等学生集体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

3、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六) 学校要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建立“法人抓、抓法人”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签订消防责任书,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学校聘请公安消防教员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火灾逃生演练。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预防拥挤和踩踏事故的发生。

(七)切实做好校园网络安全工作。

1、学校上网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组织学生绿色上网,完善校园绿色网吧建设,应用网络管理手段,禁止学生登录色情、暴力、_网站。

3、建有网站的学校要对网上言论进行监控,禁止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八)发展校办产业,开展勤工俭学必须做到“五不准”:不准生产经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其他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准使用未达到安全标准的机器、设备及厂房;不准开办小煤矿或其它矿厂;不准组织师生到煤矿、化工厂等高危行业参加活动。

(九)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要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九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以消防、交通、食品卫生、实验教学、课外活动、治安、防雷、预防地质灾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学校要针对安全教育开设相关课时,其中消防安全教育每学期不得低于2课时。

第十条 学校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形成制度。

第十一条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十二条 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团会和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生活、生产设施的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 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的责任目标,作为考核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五条 学校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与校办企业在签订《生产经营合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目标考核范围,并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七条 严禁将校内场地出租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严禁将校内及周边商业用房出租作为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第十八条 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专群结合,人员防范和技术防范相结合的综合治安工作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校园周边有治安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 学校、家庭、社区以及全社会要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 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学校(学生监护人)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情况存档备查,有器质性疾病学生的家长(监护人)应向学校提供学生健康情况证明,学校核查后应予以照顾。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十二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四条 班级与学生组织的集体课外活动,必须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措施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学生外出活动,除须经批准外,还须派专人领队,保证活动安全。

第二十五条 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在进行防卫、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在校园内发生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四章 学校安全事故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师生员工人身损害或重大经济损失(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承担责任。

(一)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或本省安全标准的。

(二)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三)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四)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饮用水以及教具、文具或其他物品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卫生、安全标准的。

(五)学校知道或应当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六)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七)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八)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学校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发生学校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关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第二十九条 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学校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

第三十条 在校内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学校须立即上报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并立即逐级上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最迟不能超过2小时;造成人员轻伤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学校须立即上报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并立即逐级上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最迟不能超过6小时。

第三十一条 在校外发生的师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学校接到事故报告后,须立即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并立即逐级上报市、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造成人员轻伤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学校须立即上报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指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学校和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普通高校、各类中等专业学校。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指在幼儿园、中小学、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具有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成人高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教育机构中学习的全日制学生。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顺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0篇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8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八)

为使国家和个人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财物安全,建立学校正常秩序,学校成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设立保卫科,各班委设一名治安保卫人员,师生轮流昼夜值班。特证如下制度:

1.治安保卫工作人人有责。每个同学都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地维护学校教学、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并敢于做任何不良行为作坚决斗争。

2.学生离开教室、宿舍时必须关窗锁门,学生上晚自习时宿舍要锁门。值日教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学生应该管好公私财物。发现案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协助保卫公安人员侦破此案。

4.学生来客一律不准在宿舍留宿,因特殊情况要留宿者必须经保卫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

5.学校、食堂、图书室、仪器室、卫生室、会计室、小卖部等处室都要有人居住严管,如有丢失现象发生,追查责任,由责任人员赔偿损失。

6.会计室门窗要加固,库存现金不得超出银行规定限额,如有损失,追究当事人责任按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7.学生做到不打架斗殴,不结伙到校内外闹事,不乱按电器、不盗窃公私财物,如有违者,由保卫科进行批评、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8.保卫科应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随时检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搞好校园巡逻。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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