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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汇编(16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内容包括哪些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是一项全面而综合的管理体系,它涵盖了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的策略、规定和程序。这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了解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2. 家校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及时通报潜在风险和安全事件。

3. 校园设施安全: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4.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且实用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5. 法规遵守: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学校安全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流程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施流程大致如下:

1. 制定制度: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宣传教育:通过讲座、演练等方式,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3. 实施监控: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进行日常安全巡查,记录并报告问题。

4. 家校联动:定期召开家长会,分享安全信息,听取家长建议。

5. 紧急响应:一旦发生事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6. 反馈与改进: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完善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于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家校合作具有重大意义:

1. 提升安全意识:通过教育和培训,增强全体成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2. 预防事故:科学的管理机制能及早发现并消除潜在危险,防止事故的发生。

3. 强化家校合作:建立信任,使家长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力支持者。

4. 保障教育环境:稳定、安全的环境是学生学习成长的基础。

5. 社会责任体现:体现了学校对社会责任的担当,提升了学校的公众形象。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教育环境,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无忧无虑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1、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2)对学生在生活中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学校的教师或者相关领导反映,并积极进行解决;

(3)对学校要求家长参加的诸如家长会各种活动要积极参加,并协助老师完成相应的活动;

(4)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5)对学生在学校中发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种种救治及善后处理事宜;

(6)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第2篇 z乡村社会治安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查究制度

乡村社会治安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查究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深化“平安__”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查究制度,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责任对象

(一)责任组

1、村各责任小组;

2、村综治办

3、村各相关办公室

(二)责任人

1、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治保、调委会主任,综治协管员;

2、各责任组成员,边防所下片民警;

3、综治办工作人员;

4、村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相关人员;

5、平安中心户长;

二、责任内容

(一)责任组的责任内容

根据镇党委、政府年初对我村下达的《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重点考评: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党支部、村委会对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视率等“三率”;刑事发案特别是盗抢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财型案件的打击制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事件化解。

(二)村对相关单位的责任内容

村综治办年初向各单位下达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以及省、市、区、镇对“平安__”滚动管理验收的责任内容。

(三)村相关办公室的责任内容

履行办公室相关职责的责任内容。

三、考评办法

实行综治、平安建设检查考评和公众安全感调查测评以及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等综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同时作为村今后对各责任组、个人进行效能和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一)综治、平安建设检查考评。镇综治委每半年组织对我村考评1次;省、市、区综治委每年组织考评1-2次。

(二)“三率”调查测评。镇综治委每季度开展测评1次,必要时依上级要求适时组织测评,测评内容包括社会治安满意率(群众对当地社会治安的满意程度)、平安建设知晓率(群众对当地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党政重视率(党支部、村委会对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发案情况通报。镇综治委每季度对我村治安刑事发案特别是盗抢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侵财型案件情况进行通报。

(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通报。镇综治委每个月对我村范围内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处置情况及信访动态进行通报。

(五)相关职能履行情况通报。镇综治委根据上级的检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责任查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任组负责人向村委会作深刻检查,并限期整改:

1、在“三率”调查测评中,治安满意率未达到92%,平安知晓率未达到78%,单位重视率未达到88%;

2、对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不及时,推诿扯皮,导致恶性事件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

3、村综治办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影响全村工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程序给予综治黄牌警告,主要负责人、分管综治、治保、调解主任、综治联络员、综治协管员取消当年度综治评先评优资格,并视情况予以扣发奖金:

1、在“三率”调查测评中,一年内连续两次治安满意率未达到92%,平安知晓率未达78%,单位重视率未达到88%的;

2、在上级综治委组织的测评中,影响到全村“三率”达标,不满意样本最多的组;

3、在镇级的综治检查考评中,考评总分低于750分(总分1000分)且居全镇末位的,镇直单位考评总分低于85分的(总分100分);

4、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群体性_事件、重大治安案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省、市、区、镇造成重大影响的,被省、市、区、镇通报的;

5、在省、市、区、镇组织开展的综治、平安建设检查考评中,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全村整体水平的,在对上级考评中该项内容被扣分值1/2(含1/2)以上的;

6、在省、市、区、镇组织的专项打击行动中,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影响全村综治考评、绩效考评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程序给予综治“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度各种评先评优资格,主要负责人,依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效能告诫直至党政纪处分,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予以降职使用,治保、调解主任、综治协管员予以降职使用、撤职、辞聘,并视情扣发当年度奖金:

1、在“三率”调查测评中,连续两次不满意样本最多的,且在年终测评中,位居全村末位;

2、在综治检查考评中,村级连续两次(半年、全年)总分低于750分,镇直单位低于85分的,或因工作责任不落实,严重影响全镇工作绩效考评的;

3、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群体性_事件、重大治安案件、恶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在省、市、区、镇造成重大影响的或被中央通报、被省、市、区、镇查究责任的;

4、刑事案件特别是盗抢等侵财型案件多发,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满意的,或矛盾纠纷多发,排查化解不及时,导致发生恶性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的;

5、在省、市、区、镇开展的专项打击行动中,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被镇以上综治部门列为重点整治未能实现整治目标,影响全村绩效考评的。

四、此规定由村综治办负责解释。

五、此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3篇 社会救助工作制度范本

一、救助范围:户口在本社区的常住居民(连续居住1年以上)。

二、救助条件: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户:无劳动能力、五生活来源有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孤寡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因病或灾害造成的突发性、特殊性困难家庭。

三、救助项目:按照上级救助政策,根据村民贫困类别,分别实施农村低保、“三无”对象供养,农村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社会救助。

四、审批程序:由本人向户口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并进行公布,公示无异议后出具证明;本人持个人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对其申请进行复核,复核条件的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负责申请的审批,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实施救助。

第4篇 社会工作委员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莲山 社会工作委员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本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

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面向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定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凝心聚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内在需要,对于更好地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确保全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周围,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把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目标要求,坚持不懈抓下去,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求实效。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抓住“关键少数”,抓实基层支部,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落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项举措,保证党的组织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保证广大党员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现组织有活力、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

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明确了今后五年__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实现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关键在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讲政治、重全局,始终牢记对__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密联系勇当改革开放排头兵、敢为创新发展先行者这个最大实际,通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凝心聚力、团结一心,顽强奋斗、克难前行,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__深入推进“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全面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在真学实做上深化拓展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执行《关于在本市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坚持“学”是基础、“做”是关键,保持足够定力、坚强韧劲、长期追求,注重学做互进、知行合一。2023年,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精神,以勇当排头兵、敢为先行者,做合格党员、建规范支部主题活动为重要抓手,确保学习教育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一)在真学上深化拓展。各级党组织要有经常学、长期学的部署安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学习方式,做到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推动党员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经常性学习教育的基本内容,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党章党规,要联系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使命,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认识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总遵循,自觉践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学系列讲话,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深入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把握好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握好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把学___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____”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历史结合起来,尤其要系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对__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并作为做好__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

第5篇 社会管理中心工作制度

__区社会管理中心工作制度

为切实履行区委区政府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加强中心工作人员及派驻部门工作人员的自身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打造全区先进示范单位,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全体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无故缺勤。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2、工作时间要仪表端庄,统一着工装,男士头发不盖耳,不留胡须;女士着淡妆,不浓妆艳抹。

3、严肃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得玩电脑游戏、聊天、炒股、看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录像视频等。

4、端正工作态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时间不得乱串岗位、聚众聊天、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楼内吸烟、吃零食、乱扔脏物;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区域和餐厅卫生;无特殊公务接待,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

5、规范窗口服务,对办事人员热情礼貌、耐心接待,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6、严格做好本职工作,对96715群众利益诉求工作做到实时督察督办;对社区网格员视频信息输入情况和手机24小时畅通进行随时抽查。

7、高度重视迎检工作,工作人员要按照迎检责任分工各负其责,确保不出差错。

8、周六周日值班人员由中心工作人员和视频监控轮班人员(注:不包括各委办局派驻中心的工作人员),值班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做好相关记录。

9、加强安保工作,保安要对进入中心的人员,严格询问、登记,闲散人员不得入内;对中心外部环境及车辆的停放要实时监管;对中心内部要加强夜间巡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0、保洁员要对大厅公共区域随时进行清扫,不留死角,确保干净整洁,同时负责花卉养护。

11、司机要管理保养好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安全无事故。

12、视频监控员要定期检查维护系统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13、严肃请假制度,要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凡请假一天以内,须向中心分管领导请假;超过一天须向中心主任请假;超过三天要形成书面材料,交由中心主任批准。

14、各单位派驻中心工作的工作人员,请假制度参照制度的第十三条执行。如派驻中心工作的工作人员原单位因工作需要超三天以上请假的,需由原单位的分管领导与中心主任沟通后,交由中心主任予以批准。

中心工作人员及派驻部门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反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情节特别严重,将从重处理。

__区社会管理中心

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物业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第6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度

一、综治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学习,召开工作会议,要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

二、防范和打击并举,不能偏废,大力加强防范工作,尽可能把治安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本单位无事故发生。

三、综治专班人员要懂法制,懂消防知识,有组织纪律,经常对本单位的防范工作进行普查,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四、建立健全治安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奖优罚劣,使全园治安力量各负其责,各尽其职。

五、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加大综治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好深层次问题。

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一、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坚持做到不准乱动各种电气设备。

二、全体师生不擅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三、严禁师生私自到溪河、池塘等处游泳,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严禁购买腐烂、变质的食物,严禁学生乱吃零食。

五、严禁酒后骑车,严禁学生违反交通规则骑自行车,保证不出交通事故。

六、学校图书室、仪器室、电教室要配置消防设施,并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七、学校建立各项制度。

第7篇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1、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2)对学生在生活中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学校的教师或者相关领导反映,并积极进行解决;

(3)对学校要求家长参加的诸如家长会各种活动要积极参加,并协助老师完成相应的活动;

(4)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5)对学生在学校中发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种种救治及善后处理事宜;

(6)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第8篇 _乡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乡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告制度

各村综治服务站要充分发挥包组村干部、综治协管员(专职调解员)、平安中心户长、综治工作协会会员和反_协会会员深入群众的优势,及时向他们收集辖区社情动态,对本辖区发生的重要情况,在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镇综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

二、综治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综治工作例会,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相关部署,总结前期综治维稳工作,深入分析治安形势和不稳定因素,商讨调处疑难矛盾纠纷和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具体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2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及4次的民情分析会(综治例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及民情分析会可结合召开),及时排查掌握辖区矛盾纠纷动态信息,针对当前热难点问题研究部署对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缴”。原则上明确提请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相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书面申请;有村调委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调处意见;有村调委会确实难以解决的理由。

四、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及轻微违法青少年帮教制度

摸清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和轻微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逐人建立档案,因人制宜,组织帮教力量,结对帮扶,开展帮教工作。在做好法制教育的同时,要尽可能地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力争使每位帮教对象弃恶从善、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五、依法治理和综治平安普法宣传制度

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和民主法制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完善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扎实推进“四民主、两公开”(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提高村自管理水平;建立法制宣传栏、村民法校、法制宣传员、法律图书角、村级广播等综治平安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综治平安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综治平安意识。

六、治安防控和安全防范制度

加强治保会、护村队、民兵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认真研究每阶段的治安形势和发案规律,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治安巡查防控,积极参与警、企、村、校、店、户等多种形式的联防互动,大力实施“亮灯工程”,推广现代技防手段,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七、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制度

依托综治服务站,自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定期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专项排查活动,全面掌握本辖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情况,认真做好登记办证、档案录入、汇总上报、服务维权等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八、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制订和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遇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村主干和综治干部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并即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财产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案件或治安事故灾害的,要按规定保护现场,积极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政法机关尽快侦破案件,及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九、档案管理制度

认真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建立综治维稳工作台帐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作信息、工作部署、会议情况、纠纷调处、安全防范、安置帮教、国家安全、铁路护路、反_斗争、突发性事件处置、依法治理、宣传教育、社区矫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等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文件资料和活动情况,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9篇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1、 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 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 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 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 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2) 对学生在生活中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学校的教师或者相关领导反映,并积极进行解决;

⑶ 对学校要求家长参加的诸如家长会各种活动要积极参加,并协助老师完成相应的活动;

(4) 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5) 对学生在学校中发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种种救治及善后处理事宜;

(6) 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 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第10篇 参与社会治安大防控活动工作制度

一、服从乡政府的治安管理,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有关治安防范会议,整体联动行动,夜间联防巡逻等工作。

二、切实做好本校治安防控牵头工作,做好日常的治安防范工作。

三、认真执行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本单位在创建平安县、镇、乡、社区、校园活动中的带头示范作用。

四、强化治安防范控制工作,严格校园出入人员管理,加强楼院守护和夜间治安巡查,切实做好防盗、防抢、防火工作和防闹事件的社会维稳工作。

第11篇 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强化社会监督,促进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监督员由市、区、(市)局从各级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及执法管理相对人中聘请。

第三条 社会监督员的条件

(一)熟悉法律法规和城管执法部门职能,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二)热心和关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关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

第四条 聘请社会监督员的人数,由各区(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五条 社会监督员每届聘期为二年。期满后,聘任单位根据需要,在征得所在单位和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

第六条 社会监督员确定后,由所聘单位分别颁发聘书及《社会监督员证》。

第七条 市局聘任的社会监督员监督范围为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及执法人员;各区(市)局聘任的社会监督员监督范围为辖区执法队伍及执法人员。

第八条 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一)监督检查城管理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二)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客观、公正地评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协助办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第九条 社会监督员的权利

(一)有权现场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检查、纠正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执法人员在执法和办理公务时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存在工作方法简单、明显不负责任、不文明执法、态度粗暴、队容风纪不整、执法不公等现象,有权当场指出并予以纠正,执法队员必须自觉接受监督;

(二) 有权对执法队员提出咨询意见,有权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举报执法队员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三)有权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听取、收集社会各界对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举报、投诉、控告和意见,并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反馈,共同协商研究改进办法;

(五)对群众投诉的问题,有权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质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予以协助、配合,并予以答复;

(六)对群众举报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可监督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七)对调查处理不及时,处理结果不满意,有权提出不同意见,有权向上级机关反映。

第十条 社会监督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二)带头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使监督权要合理、公正;

(三)积极向社会各界,重点向行政执法相对人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能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积极沟通执法队伍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社会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存在的不正之风或违法乱纪行为要给予警示、勇于批评指正;

(五)监督员在实施监督时应出示《社会监督员证》。

第十一条 执法监督员持《社会监督员证》只能从事与监督工作有关的事项。

第十二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要支持配合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

(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并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对监督员提出的问题,除法律规定保密的外,都要实事求是的予以解答,不得推诿搪塞。

(二)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听取,做好记录,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三)市局纪委监察室转发的社会监督员反映、转递的事项要认真办理,一般事项两周内办结;复杂事项一个月内办结,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事情办结后,要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市局纪委监察室并向监督员反馈。

(四)对干扰、阻挠社会监督员依照本制度履行监督职责和行使监督职权、拒不接受监督或打击报复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没有按时办结又不及时通报办理情况的单位,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督办,对拖延不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 社会监督员的日常工作联系,分别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其主要内容:

(一)组织执社会督员参加执法机关有关会议和活动;

(二)做好联络和服务工作,及时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执法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征求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建立与社会监督员所在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社会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情况,争取对社会监督员监督工作的支持;

(四)对社会监督员反映和转递的问题和案件,按部门职责分工,做好登记、转办、督办和反馈等工作,对提供的信息,及时综合上报。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新华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年初结合上级综治部门指示精神,制定医院综合治理具体工作与各职能、临床科室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医院不稳定因素。

3、加强对重点人口的监管与帮教工作,明确帮教对象,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帮教记录。

4、认真做好民事调解工作,杜绝发生越级_事件,做好疏通、引导工作,把矛盾解决在萌芽中。

5、开展与社区警务联防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医托,维护医院治疗、教研秩序,营造良好的医院就医环境。

6、落实各项防火、防盗措施,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防控体系。

7、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和突出性事件,根据事态大小,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8、保持各项安全信息畅通,及时向上级综治、维稳、安全生产部门汇报工作。

第13篇 某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e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告制度

各村综治服务站要充分发挥包组村干部、综治协管员(专职调解员)、平安中心户长、综治工作协会会员和反_协会会员深入群众的优势,及时向他们收集辖区社情动态,对本辖区发生的重要情况,在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镇综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

二、综治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综治工作例会,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相关部署,总结前期综治维稳工作,深入分析治安形势和不稳定因素,商讨调处疑难矛盾纠纷和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具体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2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及4次的民情分析会(综治例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及民情分析会可结合召开),及时排查掌握辖区矛盾纠纷动态信息,针对当前热难点问题研究部署对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缴”。原则上明确提请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相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书面申请;有村调委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调处意见;有村调委会确实难以解决的理由。

四、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及轻微违法青少年帮教制度

摸清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和轻微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逐人建立档案,因人制宜,组织帮教力量,结对帮扶,开展帮教工作。在做好法制教育的同时,要尽可能地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力争使每位帮教对象弃恶从善、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五、依法治理和综治平安普法宣传制度

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和民主法制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完善规范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扎实推进“四民主、两公开”(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提高村自管理水平;建立法制宣传栏、村民法校、法制宣传员、法律图书角、村级广播等综治平安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综治平安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综治平安意识。

六、治安防控和安全防范制度

加强治保会、护村队、民兵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认真研究每阶段的治安形势和发案规律,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治安巡查防控,积极参与警、企、村、校、店、户等多种形式的联防互动,大力实施“亮灯工程”,推广现代技防手段,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七、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制度

依托综治服务站,自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定期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专项排查活动,全面掌握本辖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情况,认真做好登记办证、档案录入、汇总上报、服务维权等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八、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制订和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遇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村主干和综治干部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并即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遇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财产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案件或治安事故灾害的,要按规定保护现场,积极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政法机关尽快侦破案件,及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九、档案管理制度

认真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建立综治维稳工作台帐制度,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作信息、工作部署、会议情况、纠纷调处、安全防范、安置帮教、国家安全、铁路护路、反_斗争、突发性事件处置、依法治理、宣传教育、社区矫正、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等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文件资料和活动情况,及时归档,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14篇 参与社会治安大防控活动工作制度制度

一、服从乡政府的治安管理,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有关治安防范会议,整体联动行动,夜间联防巡逻等工作。

二、切实做好本校治安防控牵头工作,做好日常的治安防范工作。

三、认真执行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本单位在创建平安县、镇、乡、社区、校园活动中的带头示范作用。

四、强化治安防范控制工作,严格校园出入人员管理,加强楼院守护和夜间治安巡查,切实做好防盗、防抢、防火工作和防闹事件的社会维稳工作。

第15篇 h公司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公司的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全体员工的权益,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防止和杜绝人身伤害、集体、个人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健全综治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每年根据公司领导人员和机构调整,重新组建、调整综治领导成员及职责。公司的党委书记必须担任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和工会主席必须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必须担任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政工部、工会、工资、计生等部室的人员是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成员。

2、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综合治理。通过召开党委会议、行政会议、支委会及支部大会等,在这些会议上研究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布置和检查综合治理具体工作,开展综合治理方面教育。

3、加强与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等机关联系,进行警民共建。

4、聘请局法律顾问处的同志定期到公司做法制报告、讲座,定期召开法制教育主题会,定期出版法制教育板报,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宣传。

5、定期与各支部签定综合治理责任状,明确责任与义务。

6、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到位,做到落实责任人,备齐各种物品,制定好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检查公司内的安全隐患,做到隐患随检随除,化学物品的灭火器材必需按规定定期更新。

7、加强公司机关及矿区周边环境的整治。注意协调与公司机关及矿区周边各单位的关系,发现公司机关及矿区周边有影响公司正常秩序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顿工作。

8、落实“不放心人”转化工作。定期进行“不放心人”情况统计,定期进行“不放心人”帮教,定期进行“不放心人”帮教转化经验交流。

9、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公司外来人员管理,加强对公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加强矛盾纠纷的发现、排查与调解。坚决把矛盾与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0、各单位、各部室要抓好责任范围内综合治理工作。关锁好各办公室和库房的门窗,保管好公私贵重物品。

11、库房、档案室等地方必须安放灭火器,防止触电起火等事故发生,做到人人懂“五防”知识,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12、对机关重要部门加固防护窗栏和防盗门,防止偷盗案件发生,以避免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13、经常对门卫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4、门卫室要强化门卫的职责,加强封闭管理,严格人员出入,严格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对公司的物资进出要严格检查,加强巡逻,确保公司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15、门卫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机关下班以后门卫值班人员要对办公楼周围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第16篇 附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大扬附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卫科、学生工作处、总务处是具体职能部门。

二、通过各种形式对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法制教育。

三、贯彻落实《市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的主要责任目标,加强全面管理。

四、加强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确保学校无重大事故,无人违法犯罪。

五、积极配合公安、司法部门加强校内治安管理,贯彻落实各种有效防范措施,维护学校秩序。

六、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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