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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卫生定期检查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学校食品卫生定期检查制度

内容包括哪些

学校食品卫生定期检查制度是确保学生饮食安全的关键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食品原料检查: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食材新鲜,无过期、腐烂现象。

2. 厨房卫生状况:检查厨房的清洁程度,包括设备、工具、存储区域等。

3. 餐具消毒:确认餐具清洗消毒流程的有效性,防止细菌滋生。

4. 食品加工过程:监控烹饪过程,确保食物煮熟,避免交叉污染。

5. 食品储存:检查冷藏、冷冻设备的运行情况,保证食品保存条件适宜。

6. 员工健康状况:核实厨师及服务人员的健康证,预防疾病传播。

流程

执行该制度的流程如下:

1. 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频率,如每月一次,或在开学、学期中、学期末等关键节点进行。

2. 组织检查团队:由校医、后勤部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专员组成。

3. 实施检查:按照上述内容逐项检查,记录发现问题。

4. 整理报告:汇总检查结果,详细列出问题及建议改进措施。

5. 问题整改: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改正,并追踪整改进度。

6. 反馈与公示:将检查结果向学校管理层汇报,并在合适范围内公开,提高透明度。

重要性和意义

学校食品卫生定期检查制度对于保障学生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1. 预防食源性疾病:通过严格的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 提升食品安全意识:定期检查促使食堂员工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 增强家长信任:公开检查结果,让家长了解学校在食品安全上的努力,增强其对学校的信任。

4.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法规,避免因违规导致的法律责任。

5. 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良好的饮食环境有助于学生的正常发育和学习效率。

建立并执行学校食品卫生定期检查制度,是维护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师生健康的重要举措。

学校食品卫生定期检查制度范文

第1篇 学校食品卫生定期检查制度

一、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

三、学校必须实行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食品商店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自备菜卫生等。

四、学校食堂、食品商店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业整顿或中止承包合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卫生隐患问题,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五、学校自备饮用水,开学前和学期中各送检一次,由卫生部门负责检测。学校不送检由学校负相关责任,卫生部门不予检测,由卫生部门负相关责任。检测不合格的自备水要立即整改,未达到饮用标准不得供师生饮用。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开水或其他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六、学生自备菜实行定期与平时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自备菜的学生进行造册登记,实行专项管理。平时检查由班级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相互检查,相互监督,劝阻同学不要食用腐败变质的食物。定期检查由学校总务处负责,每周三对学生自备菜进行检查。

七、学校要创造条件,配置冷藏设施(或专用柜)集中保管自备菜,为学生自备菜提供免费热菜服务,一般安排在每周三。学生要求学校食堂帮助热菜,学校食堂不得收费,不得拒绝。学校应将免费热菜的时间、地点告知学生。

八、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堂、食品商店、自备饮用水、学生自备菜的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实行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的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2篇 学校食品安全制度-文本

学校食品安全制度文本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 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 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 工作服,戴帽、口罩、等。

4、建立食品采购、加工登记制度。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 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小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食堂的卫生 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各种餐具、容器、机械、灶台、案板等必须坚持做到随用随清洗,一日一消毒,经 常保持清洁卫生。

8、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 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加强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霉、防潮六防检查,定期检查更换相应设施,不 断改善相应的排污、洗涤、清扫设施。建立清洁值日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 吐痰,乱倒垃圾,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10、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 的教育,杜_物中毒。

第3篇 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为保证师生健康,防止因食品从业人员患有安全的疾病而传染给师生的事件发生,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定期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

二、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也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的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不得参加食堂工作岗位。

四、从业人员及其亲属患有碍食品卫生手传染病时,应暂时调离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岗位,三次便检呈阴性后方可上岗。

五、患有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参加食品生产经营工作岗位。

六、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卫生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统一组织的理论培训、技能培训、卫生知识培训。

八、培训样保证每周组织学习一次,做到培训有内容、有记录,并不定期进行食品卫生相关法律和食品卫生常识的考核。

九、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守法观念和综合素质,自觉遵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

第4篇 _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职责

1、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

2、发现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和感官异常的食物立即停止使用。

3、每月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并与岗位考核挂钩。

4、每天做好食物留样的检查工作。

5、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对有关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检查制度

1、学校专门设食堂膳食管理人员(徐元堂主任)负责食堂卫生检查。

2、定期7―10天至少一次,或不定期(突击检查、抽查等)。

3、 检查内容包括食堂内为清洁卫生、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操作过程、消毒、留样情况和学校采购、进货等。

4、对检查结果有问题的相关负责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食堂考核进行扣罚款。

5、对检查结果挂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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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浏阳一中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卫生自查,督办解决存在问题,有相应的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记录齐全。

2、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3、在餐厅醒目位置公示安全责任人姓名、职责、安全责任制度、食堂《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食物操作流程规范、食品安全警示标语等。

4、建立健全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准入及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

5、学校食堂的选址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25m 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应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6、学校食堂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符合:

(1)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有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调、消毒、保洁、备餐、原料库、餐厅等基本功能用房,条件允许的应设置成专间,布局应符合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非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后勤办公室、厕所、更衣室、非食品库房等。

(2)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一般供餐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30m2 ,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m2,其中切配、烹调场所占食品处理区面积一半以上。

7、设置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宣传资料齐全,存档、记录齐全。

8、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专干,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可查。按年度建立食堂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

9、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安全知识学习,每学期进行一次测试,学习材料、学习记录、试卷和考核积分表齐全。

第6篇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心完小校长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完小校长是各完小食堂的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 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三、 中心完小校长、各完小校长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 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 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预案,加大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 检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 责任追究

(一) 对责任人的追究

1、 各学校校长长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 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对学校的追究

1、 限期进行整改或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卫生许可资格;

2、 责令其消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 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关部门一定的罚款;

4、 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7篇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一、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二、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第8篇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5

小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度(5)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中心完小校长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完小校长是各完小食堂的直接责任人。各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规,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学校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分管领导要对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起全面责任。

三、中心完小校长、各完小校长要对食品安全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及时排查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种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预案,加大对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检查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责任追究

(一)对责任人的追究

1、各学校校长长对以上工作检查不力造成一定事故的,责令分别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根据不同情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对学校的追究

1、限期进行整改或由卫生部门取消其卫生许可资格;

2、责令其消毁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

3、根据情节轻重接受相关部门一定的罚款;

4、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9篇 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果陇小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

组长:杨显忠(校长)

副组长:邱正勇(总务主任)

成员: 朱燚、杨良富、姜雪芹、李胜朝、 杨守祥、张启会

姜雪芹、各班班主任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小组主要成员职责:

1、应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平时加强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负责组织抢救中毒师生、安排检

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善后工作。

2、副组长负责组织每天对食堂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并客观填写记

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并向组长报告;经常与地方

防疫部门联系接受监督。如果发生食物中毒立刻报告,在组长的领导

下及时展开工作,抢救中毒师生和配合协调解决问题。

三、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

1、学校如发生集体中毒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汇报。

3、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把中毒的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中毒师生的生命安全。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积极配合卫生和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 食堂中毒事故得到控制后,学校必须将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最终处理结果、整改情况等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10篇 本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

一、采购验收操作规程要求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三)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餐饮具的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进行登记,作好记录。

二、运输操作规程要求

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需冷藏或热藏条件的食品时应分别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保温设施。

三、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四、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要求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1.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4.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五、烹调操作规程要求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有国际或发达国家标准足以证明加工某种食品中心温度略低于70℃,能保证食品安全,也可允许该种操作方式。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内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七)菜点用的围边、盘花应保证清洁新鲜无腐败变质。

六、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要求

(一)操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清洗、消毒手部,工作时应戴口罩。

(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菜肴分派、造型整理的用具应经消毒。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七、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要求

(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四)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八、留样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聚餐,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食品应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食品应包括所以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是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三、记录管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四)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十四、投诉受理操作规程要求

(一)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受理制度,对师学及家长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与投诉,应立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

(二)学校食堂接师生投诉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食品时,应及时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备餐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第11篇 学校不符要求食品处置制度

学校不符要求食品处置制度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如发现其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食品,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学校作为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学校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

第12篇 s学校食堂食品资质审核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资质审核制度

1.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在采购物质前由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对物质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尤其是人宗食品,如米、面粉、米粉、食油等,所有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并有食品检验合格证。

2.实行资质审核与现场考察相结合制度,确认重要原料供应商。

3.供应商资质审核含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报告、qs标志证书的审核认可,所有资质证明,缺一不可。

4.资质审核合格,与食堂签订《采购供应合同》,采购员在指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

5.禁止采购无证无照供应商物品。

6.所有资质证件全部复印留存学校食堂备案。

第13篇 某学校食堂学生食品卫生制度

学校食堂学生食品卫生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全体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建立卫生岗位责任制和卫生检查制度,要把学校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及炊事人员的个人卫生列入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使食堂卫生工作经常化、强制化。

(二)食堂的饮食卫生必须达到《食品卫生法》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所列要求。特别要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分开要有明显标记;对存放直接入口的食物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作。

(三)学校总务处和医务室要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监测及管理,积极争取区卫生监督所的技术指导。

(四)发现学生患疾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防疫站,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传播蔓延。对患病学生要及时护理、诊治、防止并发症。对食堂的食品餐具要认真取样化验,找出发病原因,并进行彻底消毒。

(五)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对学生进行防病教育、食品卫生教育,发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六)在适当时候,对全体炊事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对患有传染病或个人卫生不好的炊事人员要及时调整,或在患病期间调离食堂。

(七)加强对食堂的管理,根据季节变化和市场供应情况,注意营养搭配,使学生吃到价廉物美、营养卫生的饭菜。

(八)学校定期检查食堂各种设备的卫生条件,不合格的要想办法改进或更换。

第14篇 学校会馆食品加工制度

学校后勤会馆食品加工制度

1、参与食品加工人员必须持有卫生监督所核发的卫生健康合格证。

2、食品加工场所必须达到卫生防疫站要求的标准。

3、食品加工时必须确保合理使用原材料,控制出品的式样,规格和数量,把好质量关,减少损耗,降低成本。

4、食品加工间严禁其它人员入内,确保所加工食品的卫生、安全。

5、进行食品加工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穿整洁工服,戴好工作帽。

6、必须保证加工设备设施的卫生,责任要落实到人头。

7、如发现违规操作,将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8、放置待加工食品器皿必须离地摆放。

第15篇 实中学校食品准入制度

陆安实中学校食品准入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本单位及供货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 本单位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明确供货主体对供货产品的质量责任,建立优质食品进入学校的快速通道,保障入校食品的安全。

第三条 本单位与供货商建立购销挂钩关系,双方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产品质量保证及对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货、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条款。

第四条 本单位在与供货单位及个人签订合同前考察其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以增强履行合同的法律保障。

第六条 本单位在建立准入的基础上,还应建立、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

第16篇 某学校饭堂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学校饭堂食品从业人员卫生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均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四)食品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大小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和消毒药水浸泡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生产无关的场所;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穿拖鞋,不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必须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加强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学习。

第17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管员工作管理制度

星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管员工作管理制度

1、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仓储食物保管,做到离开库房及时关门上锁。

2、对采购回来的食品严格把关、做好食品的入库验收、登记工作。每日对入库食品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勤进快销,并建好三级管理台账(采购、供货商、领料人签名)。台帐中应有食品采购日期、数量、单价、生产厂家、保质期、出厂日期、供货人、以及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号、采购合同及检疫证等。

3、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门精神,建好台账,严格把关,做好“五专”管理要求。

4、认真学习食品保管与食品卫生知识,能够辨识腐败变质、失效、过期等伪劣食品,懂得学生营养配餐知识。

5、入库食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标示存放;上报计划要少报勤报,做到食品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7、讲究个人卫生,不用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库及时加盖。

8、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湿式清扫,每日保洁,保持室内食品堆放整齐。

9、严格监督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库房及各操作间、餐厅内抽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10、加强食堂防盗防毒管理,出入库房及下班时要及时上锁,不能将钥匙随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师生安全、健康。

第18篇 某学校食堂切配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进行冷冻或冷藏。

三、切配好的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做到分类存放,避免受到污染。

四、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五、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污染食品。

六、加工用容器、工具应及时清洗、消毒,定位存放,做好保洁工作。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能明显区分。

七、坚持做到工毕场清。

第19篇 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加工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加工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1.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3.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4.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5.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6.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孔、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7.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10.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11.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12.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13.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第20篇 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要求: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学校,由于学生是特殊群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要指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包括外出活动用餐)的卫生管理,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教育、防治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第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落实”的工作原则。

二、成立组织机构: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肖红波、副组长:彭旺新 成 员: 三、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

1、学校校长肖红波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后勤的总务主任彭旺新为直接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杨文勇为具体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后勤总务主任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2、后勤部门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3、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4、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6、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第一责人的责任: a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人员伤亡; b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c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d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直接负责人杨文勇的责任: a不主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b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c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d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e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f卫生许可证不及时更换的; g员工上岗不持有效健康证的; h未对员工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测验、考核的; i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j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k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采购进给食堂的: l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采购进食堂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郭永红、樊文的责任

a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b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c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d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e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 f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g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h不按照食品卫生法及卫生要求进行验收、加工的。 由于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以上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经济罚款,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上级有关单位,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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