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疫情监测:定期收集和分析医院内部的感染病例数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 疫情报告: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需迅速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 防控措施: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感染控制措施,如隔离、消毒、个人防护等。
4. 培训与教育:对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培训,提升疫情应对能力。
5.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应对大规模疫情爆发的行动计划。
1. 明确责任:设立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负责疫情的监控和报告工作。
2. 规范流程:建立标准化的疫情报告流程,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保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确保疫情信息的合法合规使用。
4. 定期评估:定期评估疫情管理制度的有效性,适时调整优化。
医院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制度对于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疫情扩散至关重要。它能:
1. 提早发现:及时发现传染病,减少传播风险。
2. 快速响应:加速启动防控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3. 保护医护人员:通过培训和防控措施,保护医务人员免受感染。
4. 维护医疗秩序:保持医院正常运行,保障其他患者的医疗服务。
1. 制定详细的疫情报告规定,包括报告时限、报告格式和报告途径。
2. 实施内部审核机制,确保疫情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建立疫情应急响应团队,明确各成员职责和行动方案。
4. 制定定期培训计划,提升全员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技能。
5. 加强与上级卫生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共享和联动应对。
通过上述内容,医院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医疗环境,为公众健康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第1篇 医院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制度
第六医院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对传染病管理,由副院长分管,防保科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监督管理。
二、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服从省、市各级卫 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各级疾控中心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三、凡诊治病人的中、西医务人员、检验、放射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和报告方法。
四、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法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人 时,要立即按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不迟报,不漏报, 不错报。并要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中的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炭疽病人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告防保科及院领导,并同时填好传染病报告卡交防保科,防保科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控中心。
2、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填好传染病报告卡,报防保科,防保科于6小时内网上直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
3、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也必须填好传染病报告卡交防保科,防保科于24 小时内网上直报国家cdc。
4、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立即报防保科及医院领导,医院以最快方式向市疾控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时,要提高填卡质量,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填全。
6、在门诊日志上详细填写患者的家庭住址,城镇填写到门牌号,农村填写到村。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相关资料及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等,住院病人还需详细记录身份证号码。
五、科室发现传染病病人,该转院的要及时转院,不能转院的应根据病种及时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和控制传播等措施,并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做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六、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时间,按时按规范开设肠道门诊和发热预检诊室,并做好相应的消毒隔离工作和标本采检工作。
七、各科室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关防止传染病的管理制度、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理等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八、切实做好病人保密制度,不准将就诊的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原携带者及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公开。
九、防保科要经常深入科室督促检查疫情报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纠正,保管好传染病报告卡至三年,以备查验。
第2篇 新华医院传染病漏报自查制度
附属医院传染病漏报自查制度
1、医院各科室每星期进行一次科室传染病报告自查,检查是否有漏报传染病例,如有漏报,应及时补报。
2、每月统计传染病发病例和报卡情况,发现普通性问题及时与各科医生沟通,如发现有漏报病例,参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立即将漏报病例补报。
3、及时将自查和接受防疫部门检查的结果反馈给各科,以便提醒相关科室并加强整改。
4、强化对报病工作的管理,特别是疫情报告工作内容和检查要求。
5、传染病卡填写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找填卡医生修改。
6、加大漏报传染病的处罚力度,与医务人员的责、权、利挂钩。传染病报告评价结果作为个人奖励、晋级、工资浮动和再聘用的主要依据,必要时实行单项否决。
第3篇 b医院重大传染病误报责任追究制度
1、重大传染病包括三类16种法定传染病:
⑴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鼠疫、霍乱;sars、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⑵已经基本消灭的疾病:白喉、丝虫病、脊髓灰质炎;
⑶多年未发生的或罕见的疾病:狂犬病、登革热、炭疽(除肺炭疽)、新生儿破伤风、钩端螺旋体病、麻风病、血吸虫病、黑热病、包虫病。
2、责任报告人接诊重大传染病疑似病人后,要立即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医院领导,同时上报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待上级组织专家组鉴定后,责任报告人方可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然后由网络直报员按规定时限进行网络直报。
3、责任报告人未按规定程序直接填写重大传染病病例报告卡者,扣除当月工资和奖金,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4、疫情管理人员没有按照程序接收重大传染病病例报告卡者,扣除3个月工资和奖金,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5、网络直报人员没有按照程序,直接在网络直报系统报告重大传染病病例者,扣除3个月工资、全年奖金,全院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按下岗处理,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第4篇 市民医院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人民医院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自查制度,疫情自查具体工作由防保科负责实施。
2、防保科每月要对门诊日记和相关科室的进、出院病人传染病疫情登记情况进行检查。
3、防保科对检查中出现的传染病漏报、迟报的情况,及时通知经管医生,由经管医生补报登记。
4、在自查中出现问题,防保科应及时地采取措施加于改进。
5、自查中存在的缺陷予以登记,根据奖惩条例与医生的奖金挂钩。
6、每季由防保科进行传染病疫情质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分管院长。
第5篇 b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一、疫情领导班子:由主管业务副院长、疫情管理科长、疫情管理人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感控科科长、质控科科长,组成传染病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负责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年对上年度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关传染病有关制度。
二、疫情管理的内容:根据传染病法规定的37种传染病为报告病例。
三、具体实施:
1、 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有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的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2、要求每个科室每年至少学习传染病法一次,并有签到及每人学习后考试成绩或学习心得存档。每个科室的副主任或科聘主治医生为传染病监控医生。
3、 门诊医生有完善的门诊日志。(如果在大医院,就诊病人较多的情况下,可以由护士帮助填写相关内容,待病人就诊结束,再补充诊断等)门诊日志内容包括: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患儿时必填)、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就诊时疾病临床表现、就诊后初步诊断、诊疗情况、处理。
4、出入院登记本的管理。病人入院后,必须填写完整的相关内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详细家庭地址,入院诊断);出院时,必须根据病历所书写的最后诊断填写病人的出院诊断。
5、检验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科检验人员签名。
6、 放射科结果登记必须有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床位号、检查项目、放射结果诊断、放射科医生签名。
7、门诊医生接到病人结果报告单后,做出诊断,如有报告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疫报卡后将报卡送至门诊办公室,由疫情管理人员去收卡。
8、 病房内,要求每位上班医生对新送到科室的所有化验或检查单结果进行分析,诊断(因为医生值出的时候,是休息至第二天的,按法律,从结果报出到网上直报,乙类必须为6小时内),如有诊断传染病例,则按传染病报告卡要求填写完整疫报卡,由护士过医嘱后,与出院卡并放一处,以利疫情管理人员收卡。
9、每天分早上和下午两次到科室进行签收传染病疫报卡(包括节假日,如要做到,必须有3人轮换),方能保证传染病报卡的按时报出。
签收的目的为明确疫情报告人及疫情管理人员责任;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伤寒、狂犬病等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对于结核病、乙肝等容易多次入院就诊的病人,经过调查,可排除一年内重复上报的可能,这样,传染病卡上报的质量就能得到保证。
10、当天疫情粗略检查:每天疫情管理人员到放射科及检验科对当天所报出的结果进行检查,如有应上报的传染病结果,则检查是否有上报。(如有未上报的门诊病人,则查找开单医生,确定为病房临时出门诊的医生所填写的单,则由疫情管理人员根据该医生的门诊日志帮助填写并上报。)
11、每月中旬,必须查阅全院上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出院病历、放射科检查结果及检验科检验结果。(这要求管理人员必须配足,要完成如此大量的工作,必须要求2位专职人员)
12、每月在质控简报中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作出惩罚通告)。
在门诊日志和病房出入院登记上,还有第二个方法,可以减少很多工作量,当然,只是减少疫情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但却增加医生的工作量。那就是网络管理。
1、病人医疗资料在入院6小时内必须完整记载在计算机病历内。
2、医院所有检验和检查结果,必须在网上向科室报出。
3、当然,病人少的情况下,管理不是很难,但大医院病人多的情况下,操作就不容易了,那么,这还要求计算机的功能上,必须增加相关字串提示功能,这样,每当出现相关的诊断或检验、检查单结果的时候,我疫情管理人员就能及时得到资料,督促报告。
4、网络管理的好处就是只要有病人就诊、出入院,所有资料在计算机内,只要有相关疫情内容,可及时发现,则可避免迟报和漏报,亦不用每月进行病历检查。
三、如果出现传染病的迟、漏报现象,除外依照传染病法追究情况外,可由单位按照情节严重与否进行相当处罚(在没有发生传染病因此发生流行或暴发的情况下)。如查出有迟报的病例,可以扣罚接诊医生、传染病监控医生每人各5元,并在医院简报或质控简报中提出批评;如有漏报,各扣罚接诊医生、科传染病监控医生每人各50元,并在医院简报或质控简报中发出通报批评;如传染病发生漏报三次者,接诊医生当年不得参加工作评优,晋升一律推迟一年。
第6篇 b医院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2、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3、新入院的医生和实习生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37号令、传染病监测信息工作指南、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工作管理技术规范等。
5、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
第7篇 精神病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精神病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我院为专科医院,未设定有独立的传染病诊室,只设置有传染病预检分诊点;为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指定本制度。
1.我院门诊大厅的咨询,导诊台为来院病人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2.传染病预检分诊点人员应指导发热,腹泻病人就医,并负责体温检测及防护,对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主诉、体温、去向等详细登记。
3.分诊点应具有消毒隔离条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4.各科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预检。
5.经各科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钦州市指定医院门诊就诊,对肠道病人就诊,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6.在传染病流行季节或街道上级部门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要按规范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分诊点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8.对我院不具备救治能力的传染病,分诊点应当及时按照钦州市卫生局的规定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做好转诊病人的消毒隔离工作。
9.医院每年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10.从事接诊、传染病预检分诊以及所有医务人员应当不断学习传染病防治知识,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做好个人防护。
11.医院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预检分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第8篇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一)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二)
1、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接受相关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
2、设诊疗区和清洁消毒区,保持室内清洁。
3、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应当分室进行。
4、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5、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灭菌程序必须遵照国家2004版《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6、进行内窥镜诊疗前需对病人做乙肝表面抗原(hbsag)过筛检查,必要时进行抗-hbv、hcv、hiv过筛检查。对hbsag阳性者或特殊感染和非特异结肠炎患者等应使用专用内镜或安排在每日诊疗工作的最后。
7、每日诊疗工作结束,用75%乙醇对消毒后的内镜各管道进行冲洗、干燥,储存于专用洁净柜内。对吸引瓶、吸引管、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进行清洁消毒。
8、每日诊疗工作前,必须对当日拟使用的消毒类内镜进行再次消毒。采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时间不少于20分钟。
9、做好内镜诊疗、清洗、消毒登记工作。
10、储存柜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11、每日监测使用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并记录,低于有效浓度立即更换。每日室内紫外线消毒。
12、每月一次对空气、物表、工作人员手、戊二醛培养。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三)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9篇 市民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4
人民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4
(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服从省、市、区卫生防疫部门的划片领导,积极配合搞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负责每年的传染病防治任务的计划落实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三)定期检查传染科的消毒隔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负责全院职工的《传染病防治法》的知识培训和年度考核,及上岗前教育。
(五)做好各种传染病卡的分类登记工作,每月查对门诊日志,每月对住院卡,发现漏报及时补报并按规定处理。
(六)每日收集各科的传染病报告卡,按时寄出。
(七)凡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或新发传染病或斑疹伤寒、回归热、白喉、流脑、乙脑、恶性疟疾应先电话报告,随后补报告卡片。
(八)对各科的传染病消毒隔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
第10篇 医院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某中心医院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门诊各科室(包括急诊科)必须建立门急诊日志。住院部各临床科室必须建立“住院病人登记册”。门诊、住院各科室医护人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急诊、住院工作日志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任何科室和个人均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2、接诊医师必须依接诊顺序在日志上认真填写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与处理情况,不得漏项,并应妥善保存备查。
3、接诊科室和医师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必须立即逐项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立即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接到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娄星区疾病控制中心。
⑴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向娄星区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⑵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向娄星区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⑶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疫情监测信息系统向娄星区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4、接诊医师当发现短时间某局部地区或单位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必须立即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医院预防保健科必须迅速深入科室了解疫情,并在2小时内报告区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娄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各临床科室主任每月必须对本科室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登记填写、报告质量进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的现象和行为予以纠正。
6、凡科室或医生个人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轻者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或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1篇 医院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二
医院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二)
1.检验科应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各专业实验室均设疫情报告员,如检测出以下可疑传染病疫情或传染病菌(毒)种时,由疫情报告员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汇报。
2.传染病分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丙类传染病是指: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传染病的菌(毒)种分为下列3类:
一类:鼠疫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天花病毒、艾滋病病毒;
二类:布氏菌、炭疽菌、麻风杆菌;肝炎病毒、狂犬病毒、出血热病毒、登革热病毒;斑疹伤寒立克次体;
三类:脑膜炎双球菌、链球菌、淋病双球菌、结核杆菌、百日咳嗜血杆菌、白喉棒状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破伤风梭状杆菌;钩端螺旋体、梅毒螺旋体;乙型脑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流感病毒、流行性腮腺炎病毒、麻疹病毒、风疹病毒。。
5.严禁漏报、迟报、谎报疫情,若发现违纪现象,严肃处理与个人奖金挂钩。
第12篇 附二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医务人员传染病的防治技能和报告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新分配的医务人员,预防保健科与科教科配合进行岗前对传染病防治、疫报程序和个人防护等技能的培训。
二、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传染病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院内感染。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39种。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
四、报告程序、方式与时限: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好送保健科进行网络直报。对乙类、丙类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好送保健科进行网络直报。
五、对传染病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首诊医师一旦发现传染病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要及时报告,并填写报告卡(按照国务院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送到保健科按各类传染病疫报时限进行网络直报。对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甲型h1n1流感的病例或疑似病例,都要按《传染病防治法》中甲类传染病要求进行管理处置,并按时限进行网络直报。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明原因的传染病或某种传染病暴发时,按医院的规定预案执行,并按疫情报告时限进行网络直报,并电话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属地疾控中心。
六、门诊要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病例登记及转诊工作,并积极协助疾控机构人员进行标本采集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七、对住院的传染病病例按院感科规定,做好隔离、消毒及个人防护措施。医疗用品要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对被传染病病原污染的场所要认真彻底有效的进行消毒,医疗器械也需进行消毒或消毁。
八、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漏报,按各类传染病疫报时限进行报告,并做好传染病登记工作,不认真执行者按医院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执行处理。
九、严格执行卫生部关于死亡病例进行网络直报的规定。临床死亡的病例,经治医生要按时限(7天内)及时填写死亡报告卡,要如实填写死亡的根本原因。防止传染病死亡病例漏报或因此致传染病散播。
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处理机制与报告流程
第13篇 某中心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某市中心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室。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种)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25种)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其他感染性腹泻病。(9+1种)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传染病疫情报告室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艾滋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责任报告人要以最快的方式向我院传染病管理科报告(医学检验人员发现上述传染病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疫情所属临床科室、传染病管理科和疫情报告室),晚、夜班向院总值班报告,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疫情报告室。传染病管理科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同时于2小时内向娄星区疾控中心报告,并按照流程上报或网络直报。责任报告人发现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报疫情报告室。疫情报告员应于发现疫情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肺结核门诊设立肺结核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传染病病例信息登记本,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实验室对所有传染病的检查结果都应及时进行详细登记。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10、奖罚措施:按2007年9月1日医院下发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办法》执行。
第14篇 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各项法律、法规。
二、负责接待国家以及省、市、区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对我院传染病的督导检查工作任务。
三、负责突发事件以及新发传染病的监测工作。
四、负责传染病的管理与督查工作,督促各科室医生及时准确的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与死亡病例报告卡。
五、每天从各个科室收集传染病报告卡与死亡病例报告卡进行登记,并通过网络直报。
六、每月将各科室医生上报的传染病数量进行统计并造表以进行奖励,并将各科室上报的传染病病种数以及各科室死亡病例数进行统计分析上报质控科。
七、定期到全院各科室核对门诊日志以及出入院登记本,有无传染病漏报情况。
八、定期督促检查发热门诊以及肠道门诊的运行。
九、及时准确地向辖区城关区疾控中心报送传染病报表。
十、临床如发现afp、hiv病例通知我科,我科立即到病房进行流调工作并搜集标本,并立即电话上报城关区疾控中心,病人出院后复印病例上报城关区疾控中心。
十一、我院是国家疾控中心指定的全年流感监测哨点医院,每周定期在监测科室进行督促检查收集流感标本,收集流感样病例,将标本登记、编号后及时送往疾控中心进行监测。将流感样病例每天通过网络直报国家疾控中心。
十二、我院是菌痢病例监测哨点医院,每天到检验科收集菌痢标本,登记后及时送往城关区疾控中心进行监测,并及时上报菌痢检测报表。
十三、我院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传染病监测技术平台甘肃及周边省区传染病病源普流行规律研究课题项目,每天查阅全院病房日报表搜集与五大症候群有关的病例,如有病例督促科室进行采样工作,从各科室收集来的标本,将血清从检验科分离后对各种标本分类登记、编号,病例信息调查表核对完整无误后送往疾控中心。
十四、我院是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每天到检验科以及临床科室收取标本,登记后及时送往疾控中心进行监测。
十五、定期组织全院重点科室医务人员传染病知识培训工作。
十六、每季度对我院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进行疾病谱分析。
十七、对临床科室上报的急、慢性乙肝病例进行筛选并登记。
十八、完成疾控中心的指令性任务。
第15篇 某医院传染病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人民医院传染病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1、门诊部应设置各科门诊日志登记薄。
2、门诊医生应对来院就诊病人均应门诊日志上逐项填写。填写内容确切,地址详细,字迹清楚,14岁以下儿童应填写家长姓名。
3、门诊日志填写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就诊或复诊九个基本项目。
4、门诊病人中的甲、乙类法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按要求在传染病疫情登记薄上填写(肠道门诊)。
5、诊日志由门诊部护士长负责督查,及时查漏补缺,填写完整,每季上交防保科。
第16篇 某中心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某市中心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为规范我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传染病预检由各诊室接诊医生负责,每位医生在接诊过程中必须注意就诊者的流行病学史和职业史,并结合其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对来诊病人进行传染病预检(即对传染病病人进行初步甄别)。
二、预检后考虑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接诊医生应指引其到传染病门诊(即感染科门诊,亦为我院传染病分诊点)就诊,其中疑为呼吸道传染病的由首诊医生提供防护口罩并指导患者戴好。
三、接到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或卫生行政部门指令后,我院应及时成立针对特定传染病的独立预检处,并引导患者独立预检处预检,然后分流患者,将传染病病人引导到传染病门诊或发热门诊。
四、经各接诊处、预检处预检并排除传染病后,分流到普通的相应专科诊室就诊。
五、经传染病门诊或发热门诊鉴别诊断后,确定为传染病或疑似病人的,应及时收入传染科病房进行隔离治疗。
六、预检处、传染病门诊、发热门诊等接触传染病患者的场所和医务人员均应采取标准防护措施,并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七、传染病管理科和院感管理科应定期组织传染病防治和院感知识培训。
第17篇 b医院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1、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2、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置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
4、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2次到门诊部及住院部等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5、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和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小组。
6、院领导小组组织院内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市防疫站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7、疫情管理人员应每周、月、季、年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8、院领导小组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置。
第18篇 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
医院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6.对于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转尘洁分院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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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 医院手术室传染病haa阳性病人处理制度
医院手术室传染病病人处理制度(haa阳性)
一.手术前:手术医生必须与护士长联系或者通过手术通知单了解疾病的性质,在专用手术间进行手术。手术房间门口应挂有隔离标志,由专人负责巡回。术前做好一切手术用品准备,包括手术器械浸泡盆、刷子,工作人员洗手浸泡液等。
二.手术中:工作人员在手术间应穿隔离衣、鞋套,无特殊紧急情况下宜离开手术间。须添加的物品,可请室外人员帮助。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如手套破损应立即更换,妥善放置针、刀等尖锐器械,避免损伤。
三.手术后:工作人员离开手术间应用高效消毒液浸泡、消毒双手。手术间未被污染的敷料、器械应在重新高压灭菌后方可使用。受污染物品应分别处置。未经处理不得带出手术室。术后沾有血迹的器械、吸引管、针筒、布类等应用高效消毒液浸泡,器械清洗擦干后进行高压灭菌;布类则应在封闭包装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污物桶、吸引瓶内均应用高效消毒液严格处理后备用。手术间地面、手术床、输液架等用高效消毒液擦拭。
四、特殊感染病人(破伤风、气性坏疽、芽胞杆菌感染)手术基本在病人所在房间或有菌手术间进行。手术期间应有专人巡回,需用物品由他人传递。尽可能用一次性物品,术后敷料应焚烧处理。接触伤口的器械应用高效消毒液浸泡30min后再清洗,连同未用器械连续高压灭菌三次后整理,需用时再消毒。手术结束后,严格处理物体表面、地面,手术间进行空气消毒并经细菌培养监测符合标准后方可启用。
第20篇 新华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1、凡诊治病人的中西医医务人员、检验人员、网络直报员均为法定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及报告办法。
2、医院实行传染病门诊日志登记制度,首诊医生发现传染病,必须详细进行登记,实行首诊负责报告制度。若转院、转科治疗的传染病人,在转院、转科、出院证上注明疫情已报标志。
3、对确诊或疑似《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的三类(甲、乙、丙)传染病时,报告人必须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首诊医生必须在2小时内填出传染病报告卡。其它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首诊医生必须在6小时内填出传染病报告卡。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首诊医生必须在24小时内填出传染病报告卡。并做好《传染病登记薄》登记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任何人不得瞒报、漏报及谎报,一经查出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4、网络直报员工作按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5、对传染病诊断有意义的化验单,经紫外线消毒后,由检验科当日派专人分送医院各科及门诊部,并与各科建立化验单互相交接签字制度。对传染病诊断明确的化验单,检验科首先用电话通知有关科室通报检验结果,然后再报送报告单,严防化验单丢失。
6、医务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每月到各科室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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