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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学党员相互谈心制度汇编(1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第二中学党员相互谈心制度

有哪些

第二中学党员相互谈心制度涵盖了多个层面的交流活动,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谈话:党员之间应定期进行一对一的谈心,分享思想动态,互相学习党的理论知识。

2. 小组讨论:设立党员学习小组,通过集体讨论,深化对党的政策和理论的理解。

3. 案例分析:分析党内优秀事迹或错误案例,以此为鉴,提高党性修养。

4.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鼓励党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制度的完善。

内容是什么

该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

1. 谈话内容:涵盖党员的思想状况、工作表现、生活困难以及对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2. 谈话形式:灵活多样,可以是正式会议,也可以是非正式的茶话会,确保沟通的开放性和真实性。

3. 谈话记录:重要谈话需做书面记录,以便跟踪问题解决进度,同时保证信息的准确传递。

4. 跟进措施:针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改进计划,并监督执行,确保谈心效果。

规范

实施这一制度需要遵循的规范包括:

1. 尊重原则:谈心过程中要尊重党员的个人隐私,保护其合法权益。

2. 诚恳态度:参与谈心的党员需以诚挚的态度交流,避免表面化、形式化的现象。

3. 客观公正:评价党员的表现要客观公正,避免主观偏见。

4. 反馈及时:对于谈心结果,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以便于上级做出指导和决策。

重要性

党员相互谈心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增强凝聚力:通过深入交流,增进党员间的理解和信任,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

2. 提升党性:谈心有助于党员自我反省,提高党性认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 改进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推动党员个人和组织工作的持续改进。

4. 促进和谐: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有利于化解矛盾,营造和谐的党内氛围。

第二中学的党员相互谈心制度旨在通过有效的沟通,强化党员的党性教育,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中学党员相互谈心制度范文

第1篇 第二中学党员相互谈心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相互谈心制度

1、党员之间要广泛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面对面”的谈心。

2、谈心活动要坚持“五个必须谈”:

(1)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须谈。

(2)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之间必须谈。

(3)党总支(党支部)成员之间必须谈。

(4)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必须谈。

(5)普通党员之间必须谈。

3、谈心活动要坚持“五个不谈”:

(1)不谈溢美之词。要求党员之间要以诚恳的态度,客观地谈思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本着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多进“忠言”,少唱赞歌,多讲真心话,不说奉承话。

(2)不谈不着边际的话。谈心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找准党员干部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围绕解决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开门见山、就事论事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做到不“绕圈子”、不“走过场”,真正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3)不谈把握不准的问题。在谈心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准绳,对一些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莫须有”的问题,一律不作为谈心内容。

(4)不谈过度激烈的语言。谈心活动要本着以人为善、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居高临下,不言辞过激,做到说理和风细雨,个别谈心应注意场合。

(5)不谈模棱两可的话。在谈心活动中做到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立场坚定、态度明确。同志之间成绩要充分肯定,不足之处要大胆提出。坚持做到“一是一、二是二”,不讲“两面话”,不做“老好人”。创造良好的谈心交心氛围。

4、谈话方式要做到“四个结合”:

(1)针对共性问题与针对比较突出的个性问题相结合。

(2)小范围的座谈与有意识的个别交谈相结合。

(3)组织安排谈话与个人约请谈话相结合。

(4)请普通党员上来谈和领导干部主动走下去谈相结合。

5、谈心效果要达到“四个力求”:

(1)力求达到鼓舞干劲的谈话效果。对工作认真踏实、成绩显着、受到表彰的党员进行及时提醒,以戒其骄傲浮躁之气,鼓励其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对偶遇挫折而畏难不前,或出现失误而心有疑虑的党员及时进行帮助,促其分析原因、找到对策,鼓励其振作精神,继续努力。

(2)力求达到凝聚人心的谈话效果。对部分在工作、学习以及家庭生活中存在实际困难的党员,及时谈话问询,以求了解情况,并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为其寻找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办法。

(3)力求达到增进团结的谈话效果。对上下级之间、处室之间、同志之间存在的分歧、隔阂、误会开展谈心,统一认识,消除隔阂,减少分歧,形成合力。

(4)力求达到诫勉警示的谈话效果。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或出现工作失误的党员,通过开展谈心,指出其问题,进行严肃批评,并责令其整改,要坚持谈真话、谈实话、谈心里话。

第2篇 第二中学党员诫勉谈话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诫勉谈话制度

一、诫勉谈话对象

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

1、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或理想信念不坚定,参与宗教、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2、党性原则不强,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破坏民族团结或违法违纪现象的党员。

3、宗旨观念淡化,服务意识不强,不愿意带领群众共同进步的党员。

4、有反映或举报,经查有问题但不构成违纪处分的党员。

5、连续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月的党员。

6、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或不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_,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

7、不安心工作,得过且过,缺乏进取心、责任心的党员。

8、其它情况需要诫勉谈话的党员。

二、诫勉谈话要求

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定谈话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党支部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具体要求。

3、诫勉谈话时有专人做好记录。

三、诫勉谈话内容

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

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四、诫勉谈话管理

党总支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党总支审定。

第3篇 第二中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第二中学发展党员票决制度

1、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无记名投票表决。

2、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半数,方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的方式进行。

3、表决意见分“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同意”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方能通过。

4、支部大会同时讨论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5、支部大会决议必须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未到会党员的原因、大会表决结果。

第4篇 第二中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第二中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公示对象

1、经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2、预备期满,经党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内容

1、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申请入党时间和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和近两年受奖惩情况。

2、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和学位、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和预备期内受奖惩情况。

3、公示的期限、要求和联系电话等。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四、公示形式和范围

1、公示由审批党员的基层党委或经授权的党总支负责。

2、公示采用张榜公布等形式进行。要根据学校的特点,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

3、公示范围一般为学校,如有必要也可扩大公示范围。

五、公示程序

1、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拟接收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有关材料,提供基本情况公示表。

2、由上级党组织审定拟接收为预备党员或拟转为正式党员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表,确定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到学校进行公示。

3、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负责公示的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经公示未发现问题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5、由上级党组织对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党支部通报调查核实的情况。对经调查确有问题的公示对象,视问题性质和轻重分别提出暂缓审批、不予批准入党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

第5篇 第二中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第二中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评议时间

党员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和落实整改措施为主。

三、评议方式

党员民主评议采取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总支(党支部)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四、评议原则

1、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3、肯定成绩,找出差距。

4、是非分明,触及矛盾。

5、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五、评议程序

1、制订实施计划。党支部根据党总支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研究制定本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实施计划,对活动目的、时间、内容、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

2、开展学习教育。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___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明确评议党员的标准、方法、步骤,掌握好政策界线。传达党总支民主评议党员的意见,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要求党员端正态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3、党员自我评价。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守纪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对深化改革、保持廉洁、加强纪律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党员对自己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形成书面材料,交党小组或党支部审核。

4、党内互相评议。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会议,对党员逐个进行民主评议。先由党员作个人总结汇报,然后其他同志进行评议。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解剖自己、评议别人。

5、群众代表评议。党支部从非党群众中组织一定数量公道正派、政治素质较高、有群众威信、敢于发表意见的群众代表对每个党员进行评议。评议的方法,一是采取测评的办法,参加测评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少于被评议党员的数量,测评前,党支部要向群众代表讲明评议党员的目的、意义、方法、标准、要求,然后组织群众代表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二是召开座谈会,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三是各支部采取走出去请出来、个别交谈了解的办法,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支部将各种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并采用适当方式反馈给党员本人,作为制定整改措施的依据。

6、支委综合评议。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内外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结合党支部平时考核情况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对每个党员的组织评议意见,并向党员本人反馈。

7、总结评议工作。党支部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将民主评议党员的活动情况、评议的结果写成书面报告上报学校党总支。对表现好、事迹突出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进行表彰奖励。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按照党章和上级的有关规定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由党支部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并上报审批。对不合格的党员,要坚持以教育为主的方针,凡愿意改正并有决心按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都应采取限期改正的办法,到期不改的予以处理。

8、验收评议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由党总支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验收,其内容为: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情况。

(2)对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是否作了处理,制定了哪些帮教措施。

(3)在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方面有哪些体会,今后如何打算等。

第6篇 第二中学党员活动日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

党员活动日每月开展一次,时间原则上定在每月20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展,提前或顺延进行。

二、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校党支部的重要工作;报告党支部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新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教育教学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并根据不同时期党建工作的需要和要求,开展主题学习活动。

3、开展理想、信念和“两个务必”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

4、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廉洁、优质、高效的教育形象。

5、开展集体主义、爱国主义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热爱祖国、热爱岗位,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和政治素质。

6、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不断活跃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日的形式要灵活多样,可采取专题讲座、专题辅导、专题讨论、特殊党课、电教网络、外出参观学习、文体活动等形式进行。

7、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发挥先锋作用的其它相关内容。

三、活动要求

1、党员活动日以支部为单位,由支部委员会具体安排组织实施活动,要做到有布置、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不断提高党员活动的思想性和实效性。

2、每个党员干部要加强组织观念,自觉参加党内活动,无特殊情况不能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活动期间要严格考勤制度,支部由组织委员负责考核,对无故不参加党内活动的党员,要进行思想教育和帮助,经教育不改的,按照党的纪律进行处分。

3、力求创新。“党员活动日”活动要围绕学校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员活动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7篇 第二中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

1、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师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3、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

4、及时向党支部反馈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带有倾向性和突发性的问题及时报告。

5、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二、党员联系群众的内容

1、主动联系和服务至少1名非党员教工。

2、主动帮扶一名青年教师。

3、主动帮扶一名困难学生或特殊家庭子女。

4、定期找群众谈心,认真开展好党员责任区、义务劳动等活动。

5、每学期初,党支部专门讨论研究一次本组教职工的思想状况,把握思想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帮助学校行政开展工作。

三、党员联系群众的要求

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由所在支部决定。

2、党员联系群众要贯彻党的根本宗旨,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帮助群众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促进工作。

3、党员要及时填写《党员管理服务手册》中的相关栏目,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群众的情况,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

第8篇 第二中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_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不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任务

1、党员教育的任务

(1)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全党。

(2)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充实党员。

(3)用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员。

2、党员管理的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

(2)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3)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4)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5)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基本原则

1、党员教育的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2)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教育实效。

(3)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正面灌输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4)坚持加强教育同改进管理、严肃党纪相结合。

(5)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2、党员管理的原则

(1)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

(2)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

(3)坚持制度规范的原则。

(4)坚持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四、主要内容

1、党员教育的内容

(1)加强党员宗旨观念教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坚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保持清正廉洁。

(3)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党员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加强团队意识教育,促进和谐,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2、党员管理的内容

(1)党员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

(4)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员在专门时间进行党的活动,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教育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出其党员组织关系。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员临时外出,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开具党员证明信,证明其党员身份,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出返回后,应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党支部查验,并如实汇报在外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及时地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五、主要方法

1、党员教育的方法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2)学习先进典型,明确努力方向。

(3)反面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党员。

(4)开展实践活动,确保教育成果。

2、党员管理的方法

(1)坚持“三会一课”活动。

(2)抓好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坚持党员思想汇报制度。

(4)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5)组织党员主题实践活动。

(6)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7)开展党员谈心活动。

(8)实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

第9篇 第二中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一、组织生活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

2、思想交流活动。

3、“三会一课”。

4、党内民主生活会。

5、党的组织发展会及转正会。

6、党员社会实践。

7、其它形式的教育活动。

二、组织生活的形式

1、会议型组织生活:学习讨论、专题讨论、辅导讲座、思想交流、电化教育、事迹报告等。

2、活动型组织生活:参观学习、社会实践、知识竞赛、访问调研、创先争优活动、公益服务活动等。

三、组织生活的原则

1、组织生活是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和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要体现政治性和思想性。

2、组织生活是党内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要体现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组织生活的要求

1、党总支(党支部)根据上级要求和本组织实际情况规划党总支(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安排,每次组织生活的主题应预先研究确定,并通知党员作好准备。每次会议或活动都要有计划、有主题、有考勤、有完整记录。

2、党总支(党支部)建立党员情况一览表册、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大会记录、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册,并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3、不断创新组织生活形式,着力提高会议型组织生活的教育实效,同时也要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活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4、教育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争先创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5、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党员每半年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作为支部考核的依据,党支部每年向党总支汇报一次对党员考核的结果,支部书记每年撰写一篇调查报告,努力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6、全年党员组织生活(主要指听党课、学习党内文件、汇报思想、总结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或会议,以及党支部布置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

7、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每次组织生活党员参加率要达到90%以上。

8、持有党员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应参加原单位的选举,向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在临时工作单位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一定的党内活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10篇 第二中学党员民主监督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民主监督制度

一、监督内容

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___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监督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

(1)组织监督。党组织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监督,对党风党纪实行专门监督,制止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良作风。

(2)集体监督。支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错误决策,制止以权谋私。

(3)法规监督。健全党内法规,规范党员的行为,发扬优良作风。

2、党外监督

(1)群众监督。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形成社会主义的民主风气,让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另一方面要求广大群众善于运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自觉地、积极地对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发挥监督作用。

(2)舆论监督。利用大众传播媒介,揭露和批评党内的不正之风。

(3)民主党派监督。主要是监督和完善___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监督措施

1、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都应由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6、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聘请党员、群众监督员,参与对党组织、党员在工作、学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监督。党组织应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

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控告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

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

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有关党组织应在核实或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第11篇 第二中学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中学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坚持“谁介绍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对违反发展党员程序,未能坚持党员标准的行为等情况,给予责任追究。

2、属以下情况的,追究所在党支部的责任:

(1)没有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介绍人,没有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及按规定培训而予以发展的。

(2)没有每半年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的。

(3)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没有听取或征求培养联系人、全体党员的意见,或没有经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和同意,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

(4)在接收预备党员时,没有实行票决制进行表决,或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没有达到规定人数要求,或投赞成票的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要求,而吸收为预备党员的。

(5)没有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有关入党申请人材料上报党总支审批的。

(6)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没有按时讨论其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7)对不具备转正条件而给予转正的,没有经支部大会讨论票决而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8)弄虚作假,伪造有关发展党员材料、记录的。

(9)其它违反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的。

出现上述情况的,对党支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诫勉,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党纪处分。同时,取消当年度党支部及相关责任人的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党总支应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负责的审查,在审查中,如发现发展对象不符合党员条件或入党手续不完备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总支未认真履行审查职责,也要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3、属以下情况的,追究培养人、介绍人、考察人的责任:

(1)没有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作风等相关情况的。

(2)没有就发展对象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党组织汇报的。

(3)没有在《入党志愿书》上如实填写自己的意见,没有如实向支部负责人及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真实情况的。

(4)没有经常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帮助并按期填写意见的。

(5)其它违反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的。

出现上述情况的,党总支必须对相应责任人进行批评、诫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取消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4、各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整体目标。

5、党总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在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质量的前提下,对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和无特殊原因三年内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必要时进行组织整顿。

第12篇 第二中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原则

1、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

2、发展党员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发展党员以“一线、一流、青年”为重点,以教学骨干为主要对象。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4、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党总支(党支部)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2、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宁主义、_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3、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4、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党总支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5、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6、党支部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7、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

8、严格发展党员条件,坚持以下标准:

(1)未列入发展计划者不予发展。

(2)政治审查材料不全者不予发展。

(3)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不佳者不予发展。

(4)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者不予发展。

(5)团员没有被团组织推荐为党的发展对象者不予发展。

(6)群众评议不好者不予发展。

(7)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不足一年者不予发展。

(8)有作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不予发展。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

1、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2、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总支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3、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总支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4、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由党支部组织入党宣誓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5、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6、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由党总支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7、党支部接到上级审批结果通知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8、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存档。

9、坚持公示制,增加组织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开发展结果。如果师生对党员发展提出异议,党支部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五、发展党员工作纪律

1、各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2、各党支部每年要向党总支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

3、各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违___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犯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13篇 第二中学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一、加强党员民主素质教育,奠定思想文化基础

党员的民主意识、民主观念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思想条件。

1、抓好民主理论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中国___章程》和《中国___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纪、党规,增强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投身党内民主建设的热情。强化党内平等意识和民主观念,克服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和家长制作风。

2、加强党内民主实践。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党内民主生活的实践,从民主实践中学习掌握民主方法,培养民主作风,提高民主素质。

3、营造党内民主氛围。要注重抓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作风建设,切实做到尊重党员权利,拥有容人谅人的宽广胸怀,敢于自揭短处,勇于接受批评,善于批评别人,在党内民主建设中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为实现党内生活民主化创造条件、营造氛围。

二、增强党内事务透明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

扩大党员知情权的基本途径是坚持党务公开,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外的党内活动都要向党员公开。

1、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做到重要情况党内先通报,重要文件和决定党内先传达,重要问题决定前党内先讨论,重要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动员,使党的决策指示在党内获得更加广泛的认同和积极贯彻。

2、建立党内报告制度。使党员及时了解党内事务,及时了解党内生活的重要信息,了解党内机制的运行情况,减少暗箱操作的发生率。

3、建立完备的公开、公示制度。统一规范党内事务公开或公示的内容、范围、重点、时限、方式和工作程序,防止因无章可循,公开、公示随意性大、走过场。

三、拓宽参与党内事务范围,保障党员的参与权

落实党员参与权,建立有效机制,使更多的党员在更大的范围、更深的程度上参与党内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

1、建立党员意见征集制度。通过建立党员信箱、热线电话、民主恳谈会等党内对话制度,收集和反映党员意见、呼声和要求,建立起有效的党内反馈渠道,保证普通党员的意见、建议能够及时、畅通、真实地反映到上级党组织;对党员意见和建议办理、处理的结果,要及时通报给有关党组织和党员。

2、健全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问题,都应力求组织党员充分讨论,充分听取各种意见,让党员畅所欲言,把各种不同方案讲出来,然后在民主的基础上加以集中,作出符合实际的决策,通过决策的民主化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减少决策的失误。

3、强化党内的投票表决制度。要明确划分重大问题和日常事务的界限,规定投票表决事项的范围、严格投票表决的程序、制定保障措施,做到会前告示议题,不搞临时动议;会中民主讨论、充分酝酿,避免盲目决策;最后投票进行表决,保证充分尊重民意和实行正确的集中。

四、落实党内生活制度,保障党员的监督权

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加强普通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1、严格党员定期汇报的制度。应明确规定汇报的时间、内容和要求,长期不向组织汇报的党员,应当给予严肃批评。总支委员则应带头遵守汇报制度。

2、严格总支委员参加支部活动和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总支委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支部生活,和党员群众一起汇报思想、讨论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总支委员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全体总支委员必须自觉遵守。

3、严格总支委员民主活会制度。总支委员民主生活会,是加强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有效制度。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着力提高生活会的质量。

五、完善党员权利保障机制,落实保护措施

1、认真学习贯彻《中国___员权利保障条例》,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坚决落实。保证党员行使民主权利时有依据、有权力、有手段、有保障,有效杜绝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现象的发生。

2、加强监督保障制度建设,使广大党员在行使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等民主权利时免受压制和打击报复,促使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在实际生活中敢于行使民主权利。

3、加强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案件。要把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情况的检查作为纪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一项经常性制度坚持不懈地执行,防止重大决策失误和各种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对侵犯党员民主权利,打击报复者,按照党纪党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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