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疫情发现与上报:当动物出现疑似传染病症状时,兽医需立即识别并记录,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给相关部门。
2. 病例追踪:对感染病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动物种类、年龄、疫苗接种情况等,以便后续分析。
3. 消毒隔离措施:规定疫情发生后,动物医院应采取的消毒隔离流程,防止疾病扩散。
4.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传染病知识培训,提高疫情识别和防控能力。
5. 公众信息通报:及时向公众发布疫情信息,以透明化管理增强公众信心。
1. 制定明确的疫情报告流程,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设立专门的疫情管理小组,负责协调、监督和执行各项防疫措施。
3. 实行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控制人员和动物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4. 定期审核疫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
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动物福利、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播具有重大意义。它能提高医院对传染病的预警能力,及时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保护动物和人类的健康。
1. 制定详细的疫情报告标准,明确何种情况需要报告,避免误报或漏报。
2. 规定疫情上报的时间限制,如发现疑似病例,须在24小时内完成报告。
3. 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提高疫情响应速度。
4. 制定严格的保密条款,保护病例信息不被滥用。
5. 设立奖惩机制,对遵守制度的行为给予表彰,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以上制度旨在构建一个高效、有序的动物医院疫情管理体系,通过科学规范的运作,为动物健康和公众安全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
第1篇 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定向辖区内畜牧兽医站报告,电话: ;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情管理制度和疫情档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设有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第2篇 医院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制度
第六医院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制度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对传染病管理,由副院长分管,防保科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监督管理。
二、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服从省、市各级卫 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各级疾控中心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
三、凡诊治病人的中、西医务人员、检验、放射人员均为法定报告人,法定报告人,必须熟悉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和报告方法。
四、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法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人 时,要立即按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不迟报,不漏报, 不错报。并要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中的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炭疽病人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告防保科及院领导,并同时填好传染病报告卡交防保科,防保科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疾控中心。
2、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填好传染病报告卡,报防保科,防保科于6小时内网上直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
3、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也必须填好传染病报告卡交防保科,防保科于24 小时内网上直报国家cdc。
4、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立即报防保科及医院领导,医院以最快方式向市疾控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时,要提高填卡质量,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填全。
6、在门诊日志上详细填写患者的家庭住址,城镇填写到门牌号,农村填写到村。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相关资料及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等,住院病人还需详细记录身份证号码。
五、科室发现传染病病人,该转院的要及时转院,不能转院的应根据病种及时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和控制传播等措施,并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做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六、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时间,按时按规范开设肠道门诊和发热预检诊室,并做好相应的消毒隔离工作和标本采检工作。
七、各科室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关防止传染病的管理制度、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理等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八、切实做好病人保密制度,不准将就诊的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原携带者及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公开。
九、防保科要经常深入科室督促检查疫情报告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纠正,保管好传染病报告卡至三年,以备查验。
第3篇 医院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二
医院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二)
1.检验科应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系统,各专业实验室均设疫情报告员,如检测出以下可疑传染病疫情或传染病菌(毒)种时,由疫情报告员立即向预防保健科汇报。
2.传染病分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丙类传染病是指: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3.传染病的菌(毒)种分为下列3类:
一类:鼠疫耶尔森氏菌、霍乱弧菌;天花病毒、艾滋病病毒;
二类:布氏菌、炭疽菌、麻风杆菌;肝炎病毒、狂犬病毒、出血热病毒、登革热病毒;斑疹伤寒立克次体;
三类:脑膜炎双球菌、链球菌、淋病双球菌、结核杆菌、百日咳嗜血杆菌、白喉棒状杆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破伤风梭状杆菌;钩端螺旋体、梅毒螺旋体;乙型脑炎病毒、脊髓灰质炎病毒、流感病毒、流行性腮腺炎病毒、麻疹病毒、风疹病毒。。
5.严禁漏报、迟报、谎报疫情,若发现违纪现象,严肃处理与个人奖金挂钩。
第4篇 市民医院疫情报告制度4
人民医院疫情报告制度4
(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浙江省疫情报告管理规定》。
(二)各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报告卡,由预防保健科及时网络上报有关防疫部门。
(三)负责疫情报告单位和负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时,立即向所在区防疫站防疫科电话报告,并作记录。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白天报门诊办公室及预防保健科,夜间报总值班。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值班医师)发现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患者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疫情报告卡。如发现多发、暴发疫情时,及时用电话向防疫站报告,做好登记及交班,随后补报传染病卡片。
(五)填写传染病卡片应字迹清楚逐项填写,不得漏项,凡已报者在病历诊断项目中注明“已报”字样。
(六)肿瘤、性传播疾病、结核病报告卡,应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漏报,同时需填报传染病卡。
(七)凡漏报、漏项者,按传染病防治法细则及本院有关规定处罚责任疫情报告部门及报告人。
第5篇 b医院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区卫生防疫站报告,必要时做订正死亡报告。
2、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3、在各医疗机构防保科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传染病报告员接到临床医生的传染病报告要进行核实诊断,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防疫机构。认真开展疫情主动监测工作,对临床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至少每旬开展一次疫情搜查,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及时进行补报。
4、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接到疫情报告的卫生防疫机构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卫生防疫机构和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
6、流动人员中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传染病报告、处理由诊治地负责,其疫情登记、统计由户口所在地负责。
7、区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对辖区内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核实、检查、指导。
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9、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者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必须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卫生防疫站报告。区卫生防疫站发现疫情或者接到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上级防疫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10、区卫生防疫站疫情管理人员应定期编发疫情简报,对重大疫情进行预测、预报。
第6篇 市民医院疫情报告值班制度
人民医院疫情报告值班制度
1、防保科每天安排人员下病区收集疫情报告卡。在规定时间内实行网络直报。
2、疫情报告人,每天应在下午4:30分前,将当天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向防保科报告(如遇检验科下午4:30分后送至病区的化验报告单,一般乙类传染病,医生填写疫情报告卡日期,可以填写次日日期)。
3、凡遇节假日发现的传染病疫情,疫情报告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院总值班或节假日疫情值班人员,不得迟报。
4、防保科每月排出节假日疫情值班表,院网上公布。按时(上午9-10时)收集或电话查询病区疫情情况。
5、疫情值班人员在节假日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及时实行网上直报,不得延误。
第7篇 _动物医院疫情报告制度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的,按规定向辖区内畜牧兽医站报告,电话: ;
二、单位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疫情管理制度和疫情档案;
三、设有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簿,并设有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设有住院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留三年;
四、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疫情信息记录和报告,定期向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疫情情况;
五、发现动物疫病或疑似动物疫病时,及时上报辖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各类疫情报表要认真填写,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第8篇 某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人民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一)传染病
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病人,禽流感、肺炭疽、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告(2小时内)防保科,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2、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3、认定发现传染病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病区以化验室结果报出的时间为准, 1天或1天以上为迟报,3天或3天以上为漏报。
4、门诊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符合临床症状的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按法定报告时间报出,否则,按不报定性。
5、对发现法定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不报或漏报的责任人,每发现一例,扣奖金100元;每发现一例迟报的责任人,扣奖金50元。
6、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必须填写报告卡,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院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可予1000元以下的处罚,情节较严重的,按有关法律,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1、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因不报或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2、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
3、因执行职务人员工作疏忽,末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二)慢性病、职业病
1、被确定为需要报告的慢性病,按规定的报告制度向防保科报告。
2、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工作中发现居住市区的病人,患有冠心病急性发作,新发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规定的慢性病必须在出院前报防保科,否则作漏报处理,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
3、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4、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病人中发现急性职业病、急性职业中毒或疑似病人,以及属于在生活中误服或口服引起的农药中毒病人时,应及时(2小时)向防保科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向防保科索要)。末按要求及时报告或瞒报、漏报的,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造成严重后果按相关条例处理。
第9篇 医院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某中心医院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门诊各科室(包括急诊科)必须建立门急诊日志。住院部各临床科室必须建立“住院病人登记册”。门诊、住院各科室医护人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急诊、住院工作日志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任何科室和个人均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2、接诊医师必须依接诊顺序在日志上认真填写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与处理情况,不得漏项,并应妥善保存备查。
3、接诊科室和医师发现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必须立即逐项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立即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接到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娄星区疾病控制中心。
⑴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向娄星区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⑵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向娄星区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⑶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疫情监测信息系统向娄星区疾控中心进行报告。
4、接诊医师当发现短时间某局部地区或单位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必须立即报告医院预防保健科,医院预防保健科必须迅速深入科室了解疫情,并在2小时内报告区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娄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各临床科室主任每月必须对本科室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登记填写、报告质量进行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的现象和行为予以纠正。
6、凡科室或医生个人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轻者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或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0篇 某中心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某市中心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室。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种)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25种)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其他感染性腹泻病。(9+1种)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传染病疫情报告室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艾滋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责任报告人要以最快的方式向我院传染病管理科报告(医学检验人员发现上述传染病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疫情所属临床科室、传染病管理科和疫情报告室),晚、夜班向院总值班报告,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疫情报告室。传染病管理科接到报告后立即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同时于2小时内向娄星区疾控中心报告,并按照流程上报或网络直报。责任报告人发现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报疫情报告室。疫情报告员应于发现疫情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肺结核门诊设立肺结核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传染病病例信息登记本,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实验室对所有传染病的检查结果都应及时进行详细登记。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10、奖罚措施:按2007年9月1日医院下发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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