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保卫制度是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行、维护患者及工作人员安全的重要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人员管理:包括对保安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日常行为规范。
2. 设施安全:涉及医院建筑的安全设施,如消防系统、监控设备、报警装置等。
3. 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如火灾、医疗事故、治安事件等制定的应对措施。
4. 访客管理:对医院访客的进出控制和行为规范。
5. 医疗废物处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疾病传播。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需遵循以下管理规范:
1.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3. 对保安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其应急处理能力。
4. 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5. 制定并执行严格的访客登记制度,防止非法人员进入。
6.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消防法》。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的实施对于医院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
1. 保护患者权益:确保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 维护医疗秩序:防止非法活动干扰医疗工作,保证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3. 防范风险:通过应急预案,降低突发事件对医院的影响。
4. 提升公众信任:良好的安全保障能增强公众对医院的信任感。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应详细规定各项规章制度:
1. 保安人员工作守则,包括巡逻、监控、应急响应等职责。
2. 安全设施操作规程,如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周期。
3. 突发事件处理流程,明确责任人和处理步骤。
4. 访客管理制度,规定访客进入权限和行为准则。
5. 医疗废物处理程序,确保符合环保和卫生标准。
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旨在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医疗环境,为患者和工作人员提供最基本的安全保障。
第1篇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根据《岚县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治安保卫工作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由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科室实施。医院各科室应自觉维护本单位的治安秩序,保障安全。
2.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指医院安全保卫科,本规定中所称各单位指与医院签订了《治安消防责任书》的医院各科室。各科室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任务是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保护医院国有资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4.各科室应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治安保卫小组,负责本科室治安保卫工作。
5.医院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的措施,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治安保卫工作应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同记录。
(2)经常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
(3)各科室录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应先到医院安全保卫部按规定登记备案,并进行治安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租借工作区房屋供临时工作人员居住。
(5)各科室的值班人员,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时刻注意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科。
(6)各临床科室应对本科室住院病员进行住院期间防火、防盗及探视制度等宣传。
(7)各科室保管使用的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及毒麻药品、放射性元素,应落实专人、专柜保管,严格执行交接登记制度。
(8)存放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毒麻药品或放射性物质的房间应加固门窗,专人保管钥匙;存放贵重物资集中的库房增设安防设施并派员夜间守护。
(9)各科室在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时,应立即向安全保卫科或“110”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
(10)及时调解、沟通本科室职工参与的医疗和民事纠纷,化解各类矛盾,维护本科室正常的就医秩序。
(11)各科室主任应教育职工正确使用计算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发布一切可能影响医院声誉或危害国家安全的任何信息。
(12)医院重点要害单位、涉密单位、重要岗位,一律不得录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消防管理规定》,落实本单位防火工作。
6、医院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
(1)监督各单位贯彻执行医院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
(2)检查各单位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治安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3)指导各单位治安保卫小组的工作,并对各单位治保小组成员作相关培训。
(4)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必要的演练。
(5)适时向各单科室通报治安情况,组织各单位实施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6)维护院科正常的就医秩序、停车场安全运营及各类车辆的停放管理。
(7)总结和推广各科室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先进经验。
(8)调解院内职工间的民事纠纷;协助地方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院内的各种治安、刑事案件。
(9)对医院确定的重点要害部位,无专人值夜班的应实施定点守护,保障夜间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10)协助维持医院各科室正常的工作秩序。
(11)对本院职工在工作区内,因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而求助的,应积极实施保护措施。
7、对执行本制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医院予以表彰或奖励。
8、对违反本制度,忽视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责任人,由医院予以批评教育,并依照《医院缺陷管理条例》处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1月1日
第2篇 某医院药剂科安全保卫卫生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药剂科安全保卫和卫生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安全保卫制度
1、严格遵守治安保卫规则,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到遵纪守法。
2、完善值班制度,下班前应指定责任人检查水、电灯、电脑、空调、门、窗是否关好、锁好。经常检查水、电、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除隐患。如有意外,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迅速处理解决。
3、重视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值班。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防止被盗和财产流失,贵重仪器设备要有专人保管。
4、购入危险品直接送入危险品库,并严格控制库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5、切实作好消防安全,工作场所不准吸烟。
6、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药剂科各工作场所。
7、药房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或药剂科主任。
二、药剂科卫生管理制度
1、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明亮,药品分类摆放,物品堆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
2、卫生实行包干,责任到人,并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每日指派专人收集垃圾、擦拭地面、工作台面及椅柜,定时擦洗门窗、水池及其它设施,每月对墙面、顶棚、照明及其它附属装置除尘,保持工作区整齐清洁。
4、库房内有五防措施,库区物品须放在规定区域,不得任意摆放。
5、个人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勤理发等。
6、工作场所内禁放私人物品、抽烟或吃零食。
7、强化卫生意识,创造舒适、整洁的环境。
第3篇 人民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
1.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到每个科室和个人。
2. 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 建立健全防火巡查制度。
4. 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并加强管理。
5. 明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6. 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灭火器、火灾自 动喷水火灾系统完好、有效。
7. 确保配电线路、用电设施符合电气防火要求。
8. 确保危险化学物品、燃气装置等危险源得到有效监 管。
9. 确保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与使用性质相配。
10. 建立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达到医护人 员会操作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二、确保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
1. 医疗机构是烟花爆竹燃放禁放区,要有禁放标识、宣 传标语和横幅。
2.要成立烟花爆竹燃放事故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
3.设立烟花爆竹燃放事故防范值班室。
4.制定烟花爆竹燃放事故处置预案。
5.消防设备器到位并完好。
6.火灾隐患排除情况,是否进行了整改。
7.确定重点时间段值班人员巡视计划和路线。
8.建立工作情况记录。
三、其他安全
1.交通安全:对司机进行遵规守纪安全驾驶教育,建立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2.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食堂卫生符合要求,炊事员 有健康体检证,食品进货渠道正规,饮用水符合卫生 要求。
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压力容器有安全检验合格 证,工作人员持上岗。
4.设备安全:电梯有检验合格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5.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有专室专柜专人 保管,有管理使用制度和防范措施。
6.重点部位安全:财务室、收费处有三铁一器,有管理 制度;放射科、检验科、高压氧仓、ct室、钴60室 等秣科室有安全保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全保卫机构、人员
1.明确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工有主管领导 抓安全工作。医院有保卫科,有一定数量的安全保卫干部或保安员,卫生院和其他卫生机构有专兼职保卫 人员。
2.保卫科或保卫干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制度。
3.保安(巡逻)员、门卫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制度。
4.库房(药库)保管员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制度。
以上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要点,各单位要根据单位实际 情况建立健全和完美,是单位进行安全工作自查和卫 生局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
第4篇 d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一、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二、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三、住院病员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四、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五、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5篇 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卫医院全体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行政事务部具体负责。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全保卫工作。
3、医院实行门卫执勤制度,门卫人员要在院内不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行政事务部负责门卫的监督管理。
4、各科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注意检查楼道治安情况,遇事妥善处理,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有关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5、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6、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7、药剂科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8、财务室、档案室、机房等要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室现金要存放在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9、医院各科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10、对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务部文档工作人员按照保密规定集中销毁,不得私自出售。
11、对电视机、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2、使用仪器和机械设备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柜等压力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保养其仪表和安全阀,杜绝事故发生。
13、监督各种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第6篇 附三医院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附属医院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 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代班人员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四、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门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六、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七、锅炉一旦发现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7篇 某医院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1. 严格遵守国家放射性防护,环保规章制度,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 放射性安全管理的安全员(实验室安全员),协同学校保卫处安全保卫人员一起定期对放射性实验室的安全进行检查。
3.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进入放射性实验室,必须出示上岗证。
4. 从事放射性实验教学的指导教师和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5. 放射性实验室必须有醒目的辐射警示标志。
6. 放射性实验室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7. 放射源暂存库有专人管理。
8. 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教学和使用放射源必须进行登记。
第8篇 省中医院教育处安全保卫制度
省中医院教育处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预防安全灾害事故,维护院教育处的集体财产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处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教育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消防训练,熟练掌握处室现有消防设施的使用要领,提高消防灭火技能。
2、经常检查处室的电源、水源和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院保卫处并提出整改意见。
3、严守工作机密,处室的各种文件、资料、档案(含电子文档)和印章须由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严格借阅、借用手续,确保文件、资料、档案(含电子文档)和印章的安全,发现失窃和泄密事件,及时报告处长并查处。
4、处室的电脑、投影仪、复印机、传真机、电话、音响等设备和设施要有专人保管,严格借用、登记手续。多媒体电教室使用要有严格的登记程序,并及时检查各项设施的运作情况,不得违章操作。
5、处室的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及时切断电源、火源、水源、气源,关窗锁门,保证安全。
6、专人保管各抽屉、橱柜、门的钥匙,不得随意外借。
7、保管好个人的钱财物品,办公室无人时要关好门窗。
z省中医院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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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s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一、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二、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三、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四、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五、职工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患者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10篇 人民医院消防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z县人民医院消防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 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4.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5. 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6. 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7. 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8. 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9. 重要部门及库房要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安装“防撬锁、防护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10. 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11. 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携带物品出院时(凭出院证),门卫要进行检查。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12. 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科室、库房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13. 职工摩托车、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患者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停放看车处。
14. 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11篇 某医院财务科安全保卫制度
市医院财务科安全保卫制度
为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财务科特制定以下安全保卫制度:
一、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现金管理制度和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一)财务机关的现金只能保留银行核定的库限范围,超过要及时送存银行。
(二)出入院处只准保留允许数额范围(原则上是3000元以下)的现金,当日收取的现金必须交送款人员送存银行。
(三)门诊收费处要及时结帐,定期查库。对收取的现金,要及时交送款人员送存银行,个人保留的现金不得超过允许的范围(原则上是3000元以下)。
二、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下班要关水、关电、锁好门窗,保险柜钥匙要专人保管,不得随意乱放,发现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财务档案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应归档的一切单据和凭证必须按时送交档案保管处。
四、财务科微机要有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为了保障数据安全,未经允许严禁他人使用电脑及局域网络接口。
五、各收费处要妥善保管好收据、医疗收费章和各种有价证券。
六、出具支票或发票必须填写金额。
七、各收费窗口必须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第12篇 医院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1. 严格遵守国家放射性防护,环保规章制度,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 放射性安全管理的安全员(实验室安全员),协同学校保卫处安全保卫人员一起定期对放射性实验室的安全进行检查。
3.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进入放射性实验室,必须出示上岗证。
4. 从事放射性实验教学的指导教师和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5. 放射性实验室必须有醒目的辐射警示标志。
6. 放射性实验室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7. 放射源暂存库有专人管理。
8. 进入实验室从事实验教学和使用放射源必须进行登记。
第13篇 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强院长负责的分级安全责任制。
(一)院长要全面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行政副院长为安全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分管医疗、医技、门诊工作的业务副院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各科、室、班组的主任、护士长、班组长为所属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各岗位、各工种,如:司炉工、电工、设备维修工、木工等对所在岗位工作的安全保卫负责。
(二)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履行担负的安全保卫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自的领导议事日程,与医疗业务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使安全保卫落实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尽职尽责,层层有人抓。
(三)院办公室应在年初将本院安全保卫负责名单呈报上级备案。
第二条 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行政副院长任主任,保卫科长、后勤科长,委员成员为:医务科长、后勤科长、基建办公室主任。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全权负责。
(二)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学习贯彻宣传上级劳动安全和社会治安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并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领导义务消防队工作,总结评比,奖惩兑现,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三)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分工:主任负责全部安全保卫领导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保健科长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工作;后勤科长、设备给点组长、基建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长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督促工作,根据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条 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素质,增设适当的消防器材。
(一)医院义务消防队,从各大科室抽调部分人组成义务消防队(院部1人,保卫科1人,后勤3人,门诊部2人,内科2人,外科2人,妇产科2人,检验科2人,放射科1人,手术室2人)。副院长任组长,后勤科长、保卫科长任副组长,委托县城北派出所定期培训,每个队员都要增强防火观念,必须做到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二)对重要防火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由安全保卫科进行统计申报,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购买。
(三)义务消防队要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经常配合作好预防工作,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医院重点消防部位有:中西药房、住院部、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供应室、后勤库房、洗浆房、电工房、锅炉房、厨房、木工房、放疗室、计算机中心。
(四)重点部位要建立防火岗位责任制,消防规章制度要上墙,熟记制度内容,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和充实消防设备。
第四条 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一)推行二级安全检查制度。各科室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每月及重大节日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重要物质储存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
2、建筑结构,平面布置,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4、各种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各种安全设备是否完好备用。
6、领导同职工的安全思想状况。
(三)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级逐件上报到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安全管理委员会逐件查核登记,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凡是难于整改的重大问题,呈报院办研究解决。
第五条 加强职工安全知识的普及,重点工种的训练。
(一)新调入院的职工要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二)实习进修人员来院时,由医务科负责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三)全院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使全体职工一般能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六条 建立防火档案。
院保卫科有健全的防火档案,内容完整,字迹清晰,随时记载,管好用活。
第七条 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
(一)全院职工必须对本单位安全负责,尽到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具体工作由科室配合落实到人头。
(二)每个岗位职工都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责任,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处处有人管。
第八条 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一)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目标管理的内容,年终检查考核评比。
(二)奖惩兑现,对于在安全保卫工作中遵守制度做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火灾的,根据情节酌情给予行政的,经济的以至法律的处理。
第14篇 _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强院长负责的分级安全责任制。
(一)院长要全面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行政副院长为安全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分管医疗、医技、门诊工作的业务副院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各科、室、班组的主任、护士长、班组长为所属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保卫工作。各岗位、各工种,如:司炉工、电工、设备维修工、木工等对所在岗位工作的安全保卫负责。
(二)各级领导都要切实履行担负的安全保卫职责,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自的领导议事日程,与医疗业务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使安全保卫落实到实处,做到任务明确,尽职尽责,层层有人抓。
(三)院办公室应在年初将本院安全保卫负责名单呈报上级备案。
第二条 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
(一)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行政副院长任主任,保卫科长、后勤科长,委员成员为:医务科长、后勤科长、基建办公室主任。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科全权负责。
(二)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学习贯彻宣传上级劳动安全和社会治安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并实施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全院安全大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领导义务消防队工作,总结评比,奖惩兑现,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三)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分工:主任负责全部安全保卫领导工作;医务科主任负责医疗安全保卫工作;预防保健科长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安全工作;后勤科长、设备给点组长、基建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长负责全院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督促工作,根据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条 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素质,增设适当的消防器材。
(一)医院义务消防队,从各大科室抽调部分人组成义务消防队(院部1人,保卫科1人,后勤3人,门诊部2人,内科2人,外科2人,妇产科2人,检验科2人,放射科1人,手术室2人)。副院长任组长,后勤科长、保卫科长任副组长,委托县城北派出所定期培训,每个队员都要增强防火观念,必须做到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二)对重要防火部位,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由安全保卫科进行统计申报,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后购买。
(三)义务消防队要同重点部位工作人员经常配合作好预防工作,及时清除不安全隐患。医院重点消防部位有:中西药房、住院部、手术室、放射科、检验科、供应室、后勤库房、洗浆房、电工房、锅炉房、厨房、木工房、放疗室、计算机中心。
(四)重点部位要建立防火岗位责任制,消防规章制度要上墙,熟记制度内容,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措施,完善和充实消防设备。
第四条 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一)推行二级安全检查制度。各科室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院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每月及重大节日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检查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重要物质储存过程中的防火安全情况。
2、建筑结构,平面布置,水源,道路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3、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
4、各种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各种安全设备是否完好备用。
6、领导同职工的安全思想状况。
(三)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级逐件上报到安全保卫管理委员会,由安全管理委员会逐件查核登记,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凡是难于整改的重大问题,呈报院办研究解决。
第五条 加强职工安全知识的普及,重点工种的训练。
(一)新调入院的职工要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二)实习进修人员来院时,由医务科负责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三)全院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使全体职工一般能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第六条 建立防火档案。
院保卫科有健全的防火档案,内容完整,字迹清晰,随时记载,管好用活。
第七条 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
(一)全院职工必须对本单位安全负责,尽到本职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具体工作由科室配合落实到人头。
(二)每个岗位职工都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责任,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处处有人管。
第八条 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一)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目标管理的内容,年终检查考核评比。
(二)奖惩兑现,对于在安全保卫工作中遵守制度做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对于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火灾的,根据情节酌情给予行政的,经济的以至法律的处理。
第15篇 某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__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依法管理,搞好医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保卫医院全体患者及医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在院长和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由行政事务部具体负责。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综合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广泛地开展群众性安全保卫工作。
3、医院实行门卫执勤制度,门卫人员要在院内不定期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行政事务部负责门卫的监督管理。
4、各科室医务人员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对医院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要注意检查楼道治安情况,遇事妥善处理,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5、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及时排除所属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全院消防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设施不得随意动用,遇有毁损,及时通知行政事务部有关人员维修更换。定期对全院防火、防盗工作进行年度和季度检查,并针对形势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5、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员、家庭及外来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定,不得在院内、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爱护公物花木,保持环境整洁。
6、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上级主管领导及公安机关。
7、药剂科要严格执行现行的毒、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8、财务室、档案室、机房等要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措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安全。财务室现金要存放在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财务要严格执行医院及上级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当天收款当天存入银行,确保现金安全。
9、医院各科室内禁止私自铺设电源线路,私人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下班时要注意关闭电源开关、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10、对需要销毁的文件、资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务部文档工作人员按照保密规定集中销毁,不得私自出售。
11、对电视机、医疗设备、计算机等高档办公设施和物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检查报警器,保证正常使用。
12、使用仪器和机械设备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使用高压灭菌柜等压力设备,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保养其仪表和安全阀,杜绝事故发生。
13、监督各种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要放置在指定的区域内,随手上锁,禁止乱停乱放。工作时间不准商贩进入办公场所和院内进行买卖。
1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准吸烟,不准生火取暖。仓库要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危险品要妥善放置,并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爆。
第16篇 _医院安全保卫制度
根据《岚县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治安保卫工作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由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各科室实施。医院各科室应自觉维护本单位的治安秩序,保障安全。
2.医院治安保卫职能部门指医院安全保卫科,本规定中所称各单位指与医院签订了《治安消防责任书》的医院各科室。各科室应将治安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任务是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保护医院国有资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4.各科室应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治安保卫小组,负责本科室治安保卫工作。
5.医院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泄密的措施,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治安保卫工作应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同记录。
(2)经常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单位治安秩序的意识。
(3)各科室录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应先到医院安全保卫部按规定登记备案,并进行治安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租借工作区房屋供临时工作人员居住。
(5)各科室的值班人员,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时刻注意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科。
(6)各临床科室应对本科室住院病员进行住院期间防火、防盗及探视制度等宣传。
(7)各科室保管使用的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及毒麻药品、放射性元素,应落实专人、专柜保管,严格执行交接登记制度。
(8)存放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毒麻药品或放射性物质的房间应加固门窗,专人保管钥匙;存放贵重物资集中的库房增设安防设施并派员夜间守护。
(9)各科室在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时,应立即向安全保卫科或“110”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
(10)及时调解、沟通本科室职工参与的医疗和民事纠纷,化解各类矛盾,维护本科室正常的就医秩序。
(11)各科室主任应教育职工正确使用计算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发布一切可能影响医院声誉或危害国家安全的任何信息。
(12)医院重点要害单位、涉密单位、重要岗位,一律不得录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消防管理规定》,落实本单位防火工作。
6、医院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
(1)监督各单位贯彻执行医院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规定。
(2)检查各单位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治安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3)指导各单位治安保卫小组的工作,并对各单位治保小组成员作相关培训。
(4)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并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必要的演练。
(5)适时向各单科室通报治安情况,组织各单位实施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6)维护院科正常的就医秩序、停车场安全运营及各类车辆的停放管理。
(7)总结和推广各科室治安消防保卫工作先进经验。
(8)调解院内职工间的民事纠纷;协助地方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院内的各种治安、刑事案件。
(9)对医院确定的重点要害部位,无专人值夜班的应实施定点守护,保障夜间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10)协助维持医院各科室正常的工作秩序。
(11)对本院职工在工作区内,因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而求助的,应积极实施保护措施。
7、对执行本制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医院予以表彰或奖励。
8、对违反本制度,忽视治安保卫工作的有关责任人,由医院予以批评教育,并依照《医院缺陷管理条例》处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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