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的防火制度是确保工地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关键,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防火责任制:明确各层级、各部门在防火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
2. 火源管理规定:如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和安全措施。
3. 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和使用规定:规范化工材料、油漆等危险品的存放与使用。
4. 消防设施配置和维护: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备性和有效性。
5. 应急预案和演练:定期进行火警疏散和灭火演练,提高员工应对能力。
防火制度的具体内容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2. 对于临时用电,需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安装和使用规定,防止电气火灾。
3. 制定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禁止随意动火。
4. 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机制,确保员工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识和自救方法。
5. 设立专门的消防器材存储区,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及时补充更换。
为了保证防火制度的执行,企业需:
1. 制定详细的防火规章制度,并将其公示,确保所有员工知晓并遵守。
2. 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纠正,严重者应给予处罚。
3. 建立信息报告系统,一旦发生火情,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
4.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定期的消防设施检查,确保其功能正常。
建筑企业防火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能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降低财产损失,还能维护企业的声誉,避免因火灾导致的停工、延误工期等经济损失。此外,完善的防火制度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有助于提升企业在行业内的形象和竞争力。因此,企业必须重视防火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将防火工作融入日常管理,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1篇 建筑企业防火制度范本
1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生产设施的“包机”维修部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4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设备处和拆除
部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3.5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控制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4.1.1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1.1.1车间设备主任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2维修工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3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及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设备处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监督
4.1.2.1日常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天对生产设施进行认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2.2对主要生产设施的检查:设备处巡检人员每周一次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的压力、温度、声音、振动、油压、油温、油位、电流、电压及轴承润滑点、防腐保温、主要泄漏点等,如发现问题,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会诊处理。
4.1.3生产设施隐患的处理
4.1.3.1设备处根据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
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4.1.3.2生产设施使用部门在接到设备处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返回设备处。
4.1.3.3隐患整改通知单返回设备处后,设备处将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签署复查意见。
4.1.3.4生产设施使用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不及时整改或组织不力逾期不完成的或整改不彻底者,按未整改对待,除加倍经济处罚外,还要拿出处理意见,并纳入年终考核。
4.2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2.1特种设备的采购
4.2.1.1采购部门接到采购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压力管道)计划后,应对特种设备供方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其是否具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
4.2.1.2特种设备进厂时,采购部门应核查特种设备随机资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给档案科。
4.2.1.3档案科收到资料后,应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资料入档。
4.2.2特种设备的安装、注册
4.2.2.1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核实委托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4.2.2.2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安装管理部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验
收或报检。
4.2.2.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安装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4.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4.2.3.1管理部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2.3.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应由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写报告,报分管副总批准后,由设备处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参加培训、取证。
4.2.4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4.2.4.1设备处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台帐。
4.2.4.2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2.4.2.1使用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自检,并作出记录。
4.2.4.2.2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进行自检,如需校验,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对于需外协校验的,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由相关部门实施。
4.3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4.3.1维修前的准备
4.3.1.1设备维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4.3.1.2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部门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
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安全措施。
4.3.1.3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3.1.4维修前的交出手续由设备所在单位办理。静止设备清理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4.3.2维修前的安全教育内容
4.3.2.1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
4.3.2.2维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4.3.2.3维修作业中身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3.2.4维修作业项目、任务、维修方案和维修安全措施。
4.3.3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3.3.1安全检查和措施应详细填写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上。
4.3.3.2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4.3.3.3转动设备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4.3.3.4对维修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3.3.5对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4.3.3.6对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需探伤后方可使用。
4.3.3.7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3.3.8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
4.3.3.9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4.3.3.10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4.3.3.11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4.3.3.12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4.3.4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3.4.1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3.4.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设备维护检修规程》中各种设备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4.3.4.3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3.4.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
责人应及时与当班班长联系沟通,防止异常情况发生。
4.3.4.5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3.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5.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3.5.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取情况。
4.3.5.3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4.3.5.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4.3.5.5设备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机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4.3.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使用
4.3.6.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处负责管理。
4.3.6.2维修前,设备所在单位应制定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3维修时,设备维修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签字确认。
4.3.6.4设备所在单位、维修单位应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5生产部只对主要/关键设备的检修审查《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并填写审查意见。
4.3.6.6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处、设备维修单位各一份。
4.4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4.4.1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4.4.1.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该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拆除方案,落实控制风险,经联合签字批准后,方可施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4.4.1.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管理部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4.4.1.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下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4.4.1.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4.4.1.5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4.1.6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有脚手架或者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方可操作。
4.4.2生产设施的报废
4.4.2.1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4.4.2.2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
4.4.2.3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示。
4.4.2.4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由财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4.5特种设备的安全作业
4.5.1特种设备的维修
4.5.1.1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如需外协维修,由使用部门写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通知设备处,由设备处组织外协维修。
4.5.1.2设备处在联系特种设备维修、维护时,应先审查维修、维护单位有无相应资质。
4.5.1.3特种设备维修、维护单位在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2特种设备的检验
4.5.2.1设备处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4.5.2.2使用部门应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做要相应工作。
4.5.2.3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在检验时,应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4.5.3特种设备的报废
如发现特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门应及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废。由设备处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
5相关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记录
6.1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6.2主要/关键设备周检表。
6.3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6.4安全检查分析表。
6.5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6.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6.7特种设备档案。
6.8固定资产报废单。
6.9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计划。
6.10检验报告。
(一)、企业防火审批制度
为加强公司建审管理,从根本上采取防火措施,预防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建审工作以国家现行有关防火规范为依据。
2、各项目经理部所购买的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应上报公司创安办及防火办;同时接受防火工作人员检查。
3、公司所属各单位在接到项目后,应由公司防火部进行审查后再组织人员参加图纸会审、会审必须有消防监督部门参加。
4、防火专篇一般包括:工程任务、生产或贮存火灾危险性,周围供水管网情况,单体建(构)筑物、装饰物的防火措施,消防给排水、电气,防排烟等措施,工艺流程以及设计中存在的问题等在施工方案中均要求体现出来,同时上报公司创安办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施工用火用电制度
1、严禁在禁火区动用明火或使用能产生火花的设备,若因生产等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应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
2、仓库或易燃货物堆栈周围和火灾危险性大的车间严禁吸烟,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具(生产性使用除外)严禁在仓库内使用蜡烛照明。
3、炉灶、烟囱要和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炉灶附近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物,使用炉火要有专人负责,人离开时将炉火熄灭或处理好。
4、安装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负责,不准乱拉或超负荷使用,不准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保险”装置,电线穿过构件要加套管,线头连结需牢固。
5、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不宜用电气照明,必须安装时,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6、电、气焊接要由持证电焊工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焊接盛放可燃物体的容器中时,应先将容器洗干净,以防残留物燃烧爆炸。
(三)、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炉、电气炊具及砌炉灶。
2、项目负责人必须做好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及防火安全检查。
3、施工现场非电工人员不准安装电气设备及拉搭电源线,严禁采用钢丝或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严禁在电气闸刀、开关箱或配电箱1米以内堆放,挂设杂物。
4、工地各工种完工或下班后,应及时清除干净易燃、可燃废料。
5、现场必须配备适当灭火器材,并不准挪为他用,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学会操作,能扑救初起火灾
(四)、施工现场生产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为更好地加强生产中的明火作业管理,做好防范工作,落实明火作业审批制度,确保施工生产的安全,现就工地明火作业审批的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1、明火作业审批范围
工地的车间、仓库、生产过程中在下列规定范围内,必须做好明火作业审批手续: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性焊割作业。
(2)、焊割小型的油箱、油桶等容器。
(3)、高空焊割作业。
2、明火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1)、明火作业现场的易燃物、可燃物品必须清除。
(2)、明火作业现场周围的易(可)燃物品不能清除时,应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制品、湿麻袋等以隔离火星,并做好焊割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3)、应检查动火现场周围的易燃品堆放及管道孔洞内有否留下焊渣隐患。
(4)、高处动火要设置火盘、安设铁皮遮挡或用不燃物围栏。
(5)、操作现场要配备适量的灭火器,要指定专人看护,做好防范工作。
3、作业报批方法
(1)、生产中需明火作业的生产人员应事先向工地负责人报告,领取明火作业申请单。
(2)、申请明火作业者填写作业申请单。
(3)、审批时,由工地的负责人召集焊工、工地安全员先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焊工、工地安全员签署意见后,报项目负责人审批。
(4)、在进行较大危险性的焊割作业时,应报公司保卫部门审批。
第2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五、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第3篇 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第4篇 某建筑企业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1.1公司安全管理部在审查劳务分承包队伍的资质时,须严格审查其安全施工资质,严禁招用未经安全施工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单位。
1.2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资质审查的内容应包括:
1.2.1有关部门颁布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2.2法人授权委托书;
1.2.3施工简历和近三年来安全施工经验和记录;
1.2.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
1.2.5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30人以上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劳务分承包队伍,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30人以下的配备兼职安全员);
1.2.6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机具、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备的配备;
1.2.7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2、分包过程管理
2.1发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签定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合同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2.1.1分包工作范围;
2.1.2双方权利和义务;
2.1.3施工任务和工期;
2.1.4质量标准与检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
2.1.5合同价款与支付;
2.1.6设备材料及施工机具供应;
2.1.7违约责任与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2.2发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负有安全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将其安全施工管理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2.3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对劳务分承包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技术交底,保存完整记录或资料。
2.4劳务分承包队伍必须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办法,项目部应预留人工费的10%作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发生重伤和设备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违反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按《安全处罚条例》给予经济处罚。未发生安全事故退还保证金。
2.5工程项目部监督劳务分包方履行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就以下内容进行重点监督管理:2.5.1核查劳务分包方进场人员持证情况是否符合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
2.5.2检查工程项目部下达的月份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2.5.3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
2.5.4核查施工机械设备、计量器具的到位情况、性能状况,以及对需要检验、校验工器具的检定证明文件;
2.5.5监督劳务分包方按南方电网《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做好环境和安全管理工作;
2.5.6按工程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检查、验收所承担的施工项目;
2.6对劳务分包队伍的考评
2.6.1分公司或工程项目部在每个工程项目竣工后,会同工程技术部对该工程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一次考评。
2.6.2对劳务分包队伍的考评结果,可作为评先表彰的依据。劳务分包队伍可以按照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参加评先表彰。
第5篇 建筑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所有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总则):公司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
三、检查标准:
1、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3、《项目部实际运行情况检查表》
四、检查内容: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职能部门和项目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严格按照规定配备。
7、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五、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者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公司或项目部的定期检查,都须使用标准的《评分表》来检查、打分、反馈,并将检查纪录备份到被检单位留存迎接上级检查。
七、项目部在接到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等检查通知后,及时将信息发馈给公司相关领导和公司工程部,公司及时协助项目部迎接检查。
八、受检项目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现场,必须准备书面汇报资料,有条件的项目部兼用投影技术汇报。
九、上级检查单位开据的整改单,要及时整改、按时反馈。同时反馈给公司工程部。
公司级检查
十、坚持定期检查:实行月度生产大检查制度,由公司副经理或总工带队,安全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生产大检查。
十一、除定期外,安全部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门负责复查。
项目部自查
十二、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十三、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十四、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十五、项目应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朔原因和责任。检查纪录使用专用检查表。
十六、评分与反馈:
1、项目部每周例检,要对照《评分表》进行一次打分,要有签到、记录、奖罚等。
2、项目部每周例会反馈检查结果,要有会议签到、记录、照片。
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十七、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十八、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6篇 建筑企业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为营造安全施工氛围、各部门应在办公、施工、工作及生活区域明显处悬挂安全标语或彩旗,悬挂提示、禁止、警告等指令的安全标识。
2、各施工单位和生产场所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区划分。
3、工作场所、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均应设防护设施及安全标识;并有明显的安全通道,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可靠的围栏、挡板及安全标志。危险处、所、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4、各种安全设施未经许可严禁拆、挪或移作它用。
5、安全设施实施标准化。
6、安全设施由安全管理部统一购置、制作,项目部领用,部分设施可由项目部自行制作。
第7篇 z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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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理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五、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执行落实情况。
三、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编写教育材料。
四、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指导。
五、负责组织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六、组织好安全方面的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
七、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事故的处理,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指导项目部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计划。
三、协助安全部门编制安全教育计划。
四、领导财务部门确保公司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资金及时拨付。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督促检查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不违章指挥。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竞赛活动,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落实人员、落实经费、限期整改。
三、组织工人学习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知识,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四、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设备事故,应迅速报告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和检察院,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拟定防范措施。
第8篇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考核认定。三类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1.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三类人员考核任职的主要规定
(1) 考核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2) 考核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以及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3) 三类人员考核的管理工作及相关要求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并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管理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发证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取考核费用,不得组织强制培训。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二十日内核发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不合格的,应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限期重新考核。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第9篇 建筑企业财务报销制度
建筑公司财务报销制度
1.根据公司章程进行财务审批的权限划分,公司流动资金、小型固定资产投资、日常维修、费用开支,材料采购和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的报帐,由总经理审批,公司对外投资、借贷、大型建设项目、董事会的各项费用等不属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开支,需经董事会同意、董事长负责审批。
2.公司对外办理各项经济业务要按规定索取正规票据。
3.经办人员根据业务需要持有效票据,需办理入库的办理入库手续后,分别填制票据传递单,预付帐款通知单或成交付款通知单,先经部门主管人员同意,经公司财务人员审核无误后,由部门主管或财务人员找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报销。
第10篇 _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进行有效控制,降低施工机械设备对环境的负面影响,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减少机械事故和人身伤害,确保公司整体目标和指标的实现。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
3.相关文件
《设备管理制度》
4.职责
4.1工程部
4.1.1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制度的编制、修订与过程监督检查。
4.1.2 负责、发放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3负责为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
4.1.4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修。
4.2项目部
4.2.1负责施工中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及施工现场管理。
4.2.2负责本制度运行过程的监督与检查,并记录存档。
5.工作程序
5.1施工机械设备的购置及配备
5.1.1各项目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购置时,填写机械设备购置申批表需公司主管经理批准执行,购置申请中对效益、安全、节能、环保等做好经济技术论证。采购应遵循技术上先进、生产上适用、经济上合理的原则。
5.1.2公司根据施工生产的要求进行调配。项目部施工设备在不能满足施工生产时,可申请调配、购置和租赁。
5.1.3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且符合下列要求:
a)连接牢靠,无松动现象。
b)机械运转平稳,无异响和震动。
c)机械设备运转部位密封良好,无泄漏现象.
d)机容整洁。
5.2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
5.2.1施工时,应配置使用性能完好,安全有保证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应齐全。机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公司应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填写《机械设备进场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2.1.1所有机械设备应达到以下要求:
a)传动的外露部分应有牢固的防护罩,并且连接可靠,无松动。.
b)所有设备保持接地(零)线应可靠。
c)每台设备应使用一个独立的开关和电源线路,并与设备的负荷相匹配。所有带电部位屏护良好,防止意外触及。
d) 设备的线位、连锁、操作手柄应灵活可靠。
e) 设备不能出现漏油现象。
f) 设备检修时要断电,在断电处必须挂警示标志禁止合闸、有人作业,并设置监护人。
5.2.1.2各种设备除达到上述要求外还应分别达到下列要求:
5.2.1.2.1垂直运输与起重机械(汽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室外电梯)。
a)超高限位、力矩限制器、制动器、臂杆幅度指示器、吊钩保险,装置齐全稳定有效。
b)安全装置:
1卷扬限位器动作应有效可靠。
2大小车行程限位动作应有效可靠。
3门窗电器联销应有效可靠。
4紧急停车开关应灵敏可靠。
5电铃声应清脆、响亮,操纵开关标志应清晰。
6各处转动连接轴和其它外露旋转部位应装设牢固可靠的防护罩。
7 驾驶室地面应铺绝缘垫。
c)钢丝绳
1、钢丝绳断丝数在一个捻节距中断丝数不得超过钢丝绳丝数的10%。
2、钢丝绳尾端应装卡牢固,钢丝绳在卷筒上至少留有三圈。
d)滑轮应无裂纹、缺损,且转动灵活。
5.2.1.2.2 机动与运输车辆(机动翻斗车、轮式装载机、砼搅拌运输车)
a)离合器分离彻底,结合平稳可靠,无异常声响。
b)转向装置应调整适当,操纵方便,灵活可靠。
c)油箱、油路应无渗漏。
d)手、脚制动调整应适当,制动距离应符合要求。
e)仪表、照明、信号及附属装置应齐全完好。
5.2.1.2.3 混凝土机械(搅拌机,砂浆机,皮带运输机,混凝土输送泵)
a)连接件应完好无松动现象。
b)离合器分离应彻底,起支应平稳,制动器应灵敏可靠。
c)电气装置和线路的绝缘应良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
d)电源开关箱应有防雨遮栏措施,且应加锁。
e)露天使用的搅拌机应有防风避雨棚。
5.2.1.2.4 钢筋机械(钢筋调直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卷扬机、对焊机、点焊机)
a)电气装置和线路的绝缘应良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接地)。
b)明露的传动部位应有牢固适用的防护罩。
c)卷筒上钢丝绳在使用时不应全部放完,应留有三圈,尾端装卡应牢固。
d)对焊作业要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防止作业人员及过路人员烫伤。
5.2.1.2.5 木工机械(平面刨,压刨,木工铣床)
a)应有吸尘装置且完好有效。
b)夹紧装置应完好有效,工作可靠。
c)电气装置和线路绝缘应良好,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设备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接地)。
5.2.1.2.8 焊接机械(直流、交流、等离子切割机)
a)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电焊机接线处应有屏护罩。
b)电焊机插座与插头相匹配,且必须装有保护接(零)线。
c)电焊机一次接线长度一般不超过3m,焊把线长度不超过30m,并不准有接头,二次接线接头不允许超3个。
5.2.2需现场组装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室外电梯)须指派具有资质的安装队伍按有关规程进行组装,取得技术监督部门准予使用证方可使用。
5.2.3施工单位在使用机械设备时,优先考虑到负荷与设备配置相适应,并减少设备空运转节约能源。
5.2.4施工单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制定和实施必要的管理措施,减少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噪音、尾气的排放、运输撒漏等。
5.2.5施工单位应为施工机械设备配备能胜任工作的操作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5.2.6施工单位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机械设备所
处工作场所应挂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牌,严禁违章作业。
5.2.7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所属的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机械设备完好、利用情况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问题的机械设备,必须停机整改,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3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与维修。
5.3.1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工作由操作人员进行,发现机械故障、安全装置及防护设施损坏及时报设备管理部门。
5.3.2操作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清洁、调整、润滑、紧固、防腐工作,发现漏油、液现象及时处理。
5.3.3项目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机械设备的大、中、小修工作安排。不具备大修条件的可委托外修。督促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
第11篇 建筑企业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所有检查都以jgj59-99 为标准。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实施: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日检表
(2)、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4)、季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2、专业性检查
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由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科及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内容如下: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特殊性检查
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第12篇 某建筑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用电应按已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应经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应由取得合格证的电工担任。
3、配电房、变压器的设置应符合规程要求,并悬挂警示牌。
4、一切施工用电设备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多股软铜线、螺栓固定)电源控制点与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5、施工用电线路应实行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应重复接地,刀闸开关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
6、电源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物件上。
7、在对地电压500v以下的低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8、应定期对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巡检,不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及时拆除,暂不使用的电源控制点及线路应有保护措施,拆卸的裸露部分应包好绝缘。
9、多回路配电箱应标明回路名称,临时电源箱应上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
10、施工用电设施应严格实行挂责任牌和操作使用规则。
11、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设施。
12、非电工不得乱接、乱搭电源线。
第13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下文小编将例出一篇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建筑行业,相信安全是很重要的!那关于它的管理是怎样的呢请看本文,本文仅供参考!
企业经理(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及上级的指示决议。
二、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四、负责对新工人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对各科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并检查其落实执行情况。
五、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施工进展情况的同时,认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彻底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六、每季度定期进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考核。
七、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安排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安排安全技术工作。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五、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生产单位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六、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执行落实情况。
三、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编写教育材料。
四、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复查,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指导。
五、负责组织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六、组织好安全方面的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
七、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事故的处理,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指导项目部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计划。
三、协助安全部门编制安全教育计划。
四、领导财务部门确保公司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资金及时拨付。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督促检查工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不违章指挥。
二、定期研究分析工地的安全状况,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竞赛活动,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落实人员、落实经费、限期整改。
三、组织工人学习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知识,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四、发生重伤、死亡和重大设备事故,应迅速报告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和检察院,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拟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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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建筑企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
建筑企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八)
现场的文明施工是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创造良好、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向社会展示企业风貌,有利于推动公司施工现场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工作。
1现场围挡
1.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高于2.5米的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高于1.8米的围挡,
1.2围挡的材料应坚固并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采用24砖和砂浆砌筑,围墙外面抹水泥砂浆刷白或用麻刀灰罩面,同时要求用红色或蓝色书写公司质量、安全、形象宣传标语。
2封闭管理
2.1施工现场一律安装钢制大门,宽度5.5-6米。门头设置企业标志由项目部按规定制作.
2.2要制定出施工现场门卫制度,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安全帽,身着工作服。
2.3施工现场内施工实行全封闭管理。排班室、办公室采用砖墙砌筑,墙面采用水泥砂浆抹平并刷白或用麻刀灰罩面,门窗颜色要统一。
2.4建筑物从第二层开始,统一使用密闭式绿色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围护,高度要高出作业面1.2米以上并采用平网隔层防护。
3施工场地
3.1施工现场地面要做硬化处理,保持道路畅通。
3.2工地不能有积水,要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集水坑或排水设施,
3.3工地不得随意吸烟,设置吸烟处。
3.4在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4材料堆放
4.1施工现场各种工器具、水泥库应严格按要求摆放,要防雨、安全。
4.2现场建筑材料、建筑垃圾要按总平面布置图摆放整齐、合理,各种材料必须树立标示牌,白底红字或黑字,要注明产地、规格。
4.3易燃易爆物品分类隔离存放,抓好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做到工完料尽、场净。
5现场住宿、防火及治安
5.1在建工程不得兼作住宿,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
5.2施工现场执行企业《消防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10层以上或24m以上的高层建筑应设置灭火给水系统。灭火给水系统应具备6m3以上容积的蓄水池,2寸以上水口的水泵和2寸以上直径的立管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在有易燃物的楼层就近配置消防水带和水枪。开工前到安全管理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5.3门卫必须有专人看管,建立门卫制度、交接班记录,防止器材丢失,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6施工现场标牌
6.1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集中悬挂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6.2施工现场应设置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在醒目处悬挂安全标语。
6.3施工现场应在危险部位、出入口悬挂安全警示牌。
7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和社区服务
7.1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水冲厕所,保证供应卫生饮用水,有条件的设置淋浴室,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装入容器,要有专人负责。
7.2现场要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要有经培训的急救人员,设立保健急救箱、急救器材。
7.3在市区施工时,要到市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立防粉尘、防噪音、不扰民措施(张贴安民告示),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第15篇 建筑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1.公司现金用于日常报销,工资发放,采购农副产品等。
2.其它支出能不动用现金的一律通过银行结算。
3.销售产品或因其它业务收入的现金要于当日交存银行,公司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不得存放大量现金。
4.公司出纳人员对现金帐要做到日清日结,逐笔登记,帐款相符,并每日向董事长报送当日资金流量表。
5.公司财务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现金。
第16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各工程如期实施。
2、适用范围
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3、责任单位
技术开发部门、安全技术科、项目工程所在单位。
4、工作程序
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审查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并出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1)建设项目选址时,应当对建设项日设立的下列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①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②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③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3)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①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③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④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组织设计人员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建设项目安全高设施设计专篇包括下列内容:
①建设项目概况;
②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③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④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⑤可能出现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⑦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⑧结论和建议。
(2)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
②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③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⑤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①建设项目概况;
②施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③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
④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
(1)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
①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
②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的设计能力;
③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
④采取的安全措施;
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2)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将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分别报送与本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他安全生产许可的实施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 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5)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6)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第17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人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为公司级不少于15小时,项目部不小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小时。
(4)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的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的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和基本知识入手;安全技能教育,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掌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培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以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幻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实施。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构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安全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如百日安全生产法,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蝗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8)教育培训形式。安全教育、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教育培训形象生动。
第18篇 某建筑企业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购置
机械、工器具的采购应选择有质量保证体系、有生产许可证的供货方产品,并符合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有关规定。
2、验收
2.1、机械设备验收按物资管理办法执行,噪声和废气排放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2.2、工器具验收除表面检查外,受力工器具按dl5009.2-200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进行额定负荷的1.25倍通过性拉力试验,经试验合格并标识后才发给施工单位使用。
2.3、计量器具经过检定合格,登记入帐后方可使用。
3、使用与维护
3.1 机械、工器具的使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3.1.1、操作或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熟悉机械、工器具的使用方法;
3.1.2、使用前应对机械、工器具进行检查和必要的保养工作;
3.1.3、使用时严格按照该机特性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1.4、保养、维修、调整等作业时应停机(切断电源和其他动力源)后进行;
3.1.5 使用后应做好清洁保养、防雨防潮以及回归保管等工作。
3.1.6、各种机械设备、工器具的使用按《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汇编》有关规定执行。
3.1.7、机械在使用时,如有指定的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方案、机械性能和使用要求,事先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指挥信号,正确指挥。对违反机械性能、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造成事故的,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3.1.8、机械操作人员,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零食,不得酒后开机,不能擅离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1.9、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备。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3.1.10、每台机械应在醒目位置贴挂简洁明了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该机的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负责人姓名。
3.1.11、机械使用的各种燃料、润滑油料、能源、替换设备配件、消耗材料必须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电压等级必须符合铭牌规定,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3.1.12、实行租赁管理的企业,应在租赁管理规定中规定租赁各方对机械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职责。
3.1.13、加强对工器具的安全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工器具及时分离识别,按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有关规定处理。
3.1.14、工器具在使用前应检查有无裂纹、变形,转动部分是否灵活,安全装置是否合乎规定。工器具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按工具标定的安全许可负荷使用,不能以小代大,必须符合施工生产工艺要求。对钢丝绳的管理,应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技术标准。
3.1.15、机械、工器具仓库应做好保管、周转和维修保养工作。对机械、工器具应有进出库制度、记录、台帐齐全。库内应按新机械、完好机械和待修机械分别排放整齐;机械库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要清洁卫生,有防火设施,并有足够照明。
3.1.16、施工现场在用机械停机位置应高于地面,保证机械不致土埋水淹;凡不能集中使用和保管的机械,应做到上盖下垫,防止风吹雨淋、土埋水淹使机械损坏和配件丢失。
3.1.17、施工现场各种机械的电源箱必须安全有效,接地线必须牢固可靠,各种电气开关上的保险必须符合要求。
3.1.18、施工现场较长时间不用的机械,不能退还公司机具库的,应停放在现场设置的停机场或停机库中,均应明确保管负责人,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并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措施。
3.1.19、各种轮胎机械以及机动车辆,长期封存停用的,必须充足气压,必要时采取架空垫起,防止轮胎损坏并拆掉电瓶。各种长期停用机械必须断开电源,锁好电源、电气箱,放净油箱内的油料,重要附属装置或配件应拆下另外存放保管。
4、检查监督
4.1公司工程部、物资部每年进行一次机械、工器具大检查,各施工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机械、工器具检查。机械数量较多的可分期分批进行,但对每台机械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对查出的各种缺陷应即时整改。
4.2机械设备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4.2.1落实机械管理责任制情况;
4.2.2机械的各种行程限位装置(或压力、温度、转速等限止装置);
4.2.3机械转动部分的安全防护罩、壳等;
4.2.4防飞溅的挡板或罩、盖等;
4.2.5紧固件的紧固情况,调整部件的调整情况;
4.2.6电源箱、电气绝缘、保险、接地、继电保护及其他电气保护装置情况,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
4.2.7防腐保护情况;该机特性应有的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4.2.8工程部有权不定时对机械、工器具使用进行安全检查、监督。
5、事故处理
机械发生事故,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第19篇 建筑企业安全责任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企业安全责任制度范本
一、公司总经理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提到首要议事日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其它安全措施经费的投入。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二、安全生产副经理
(一)在总经理领导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对国家财产和职工安全健康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
(二)每月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状态,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防火、交通、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负责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文明施工工作,组织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四)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文明施工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章守纪教育、新工人三级教育、特殊工种上岗前的培训取证教育等各项教育工作。
(五)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和上报。
(六)审批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和参加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定,对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七)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重大险情隐患,指定整改措施并负责实施。
三、公司总工程师
(一)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在技术上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文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审批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的适应性和可行性,并督促贯彻执行。
(四)在检查施工和生产的技术工作的同时,负责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对主管的职能部门,进行安全责任制教育,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的实施措施,并督促检查取得实效。
六、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四、技术负责人
(一)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和制度,对项目的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二)根据生产规模,组织或参加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向单项工程负责人、工长及有关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主持编制项目部冬季雨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四)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 技术措施。
(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改进机具、设备,消除粉尘噪声,改善劳动条件。
(六)参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龙门架、安全网、安装的电器、机械等安全保护装置的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七)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班组或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督促生产班组及时解决查出来的事故隐患。
(八)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九)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事故签定,提出改进措施。
(十)在制定科技发展规划时,要有职业安全、卫生的内容,要积极引进和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新技术。
(十一)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二)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五、项目经理
(一)落实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二)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四)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对爆破措施、防火措施以及建筑防火进行安全审核。
(七)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剧毒品等岗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八)负责督促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爆破人员工作情况。
(九)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并征求施工管理部意见。
(十)参加重大伤亡事故、交通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施工管理部
(一)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部门工张职责,对本部门、本系统的工张全面负责,并保证分工明确,使各项职责落实到具体管理岗位。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张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条例、规定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三)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起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四)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经批准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金鑫监督检查。
(五)定期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及本部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工作,按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
(六)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七)主持部门内的日常工作,制定每月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总结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九)负责组织进行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外部关系。
(十)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劳动保护用品;负责制定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十一)负责本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其它部门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和其它安全教育工作。
(十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予以监督。
(十三)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计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
(十四)参与审核公司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的执行情况;推进安全技术进步,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新建、购置、更新、改造的技术经济分析与论证。
(十五)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限期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令作业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事后向领导汇报。
(十六)负责组织公司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上报,及时向公司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负责公司的安全统计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批签字手续,裁决安全生产纠纷。
(十七)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活动,总结交流腿哦光安全生产经验。
(十八)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与培训,指导下级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十九)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办理安全生产证件。
(二十)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噪声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十一)做好安全设施、劳保用品的鉴定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二)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奖励基金,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奖励。
(二十三)参加公司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工作。
(二十四)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二十五)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各级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安排实施。
(二十六)做好新工人的入厂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二十七)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专职安全员
(一)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作好本职工作。
(二)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助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并报告领导处理。
(三)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负责做好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六)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做好记录。
(七)协助经理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完成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项目部安全员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例标准、方针、政策及本公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项目部安全措施的制定工作,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公司月、季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评比记录入档。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参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好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并作好教育记录入档。
(四)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五)检查及处理情况应记录在案。
(六)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有责任,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直接责任者,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罚款,并作好惩罚记录入档。
(七)协助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及有关班组长等对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进行检查验收工作,作好合格交验签字手续,并作好检查验收记录入档。
(八)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标志牌,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章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试验,维修保养和登记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工作正常,安全有效。
(九)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协助工程处长,施工队长保护好施工现场,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及时上报,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并作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入档。
九、材料设备部
(一) 认真执行、模范遵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二) 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和作业。
(二) 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请上级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三) 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记录,组织本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张。
(四) 组织本班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的献技 经验。
(五) 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六) 做好锅炉等压力容器的工作,随时能够提供技术资料,,并组织司炉工培训工作。
(七) 组织设备大、中、小修时要签定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安全通道和临时围栏。
(八) 负责组织对各种机手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对考试合格者签发合格证,严格执行专人专机制。
十、财务部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充分发挥财务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能作用,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台阶
,上水平,尽快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二)按照上级规定,公司每年按竣工工程决算造价中直接费的0.6%提取。财务科按规定提取资金存入专项帐户科目,做到专款专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增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使其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三)在计划安排使用资金时,优先安排投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资金。
(四)按有关规定,保证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同时实行财务监督。
(五)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六)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施工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十一、综合办公室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职代会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作用,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台阶、上水平,尽快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
(二)、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条条有落实,真正体现到广大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和当家作主的权力。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持行政领导和职工监督相结合,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四)、要教育职工听从指挥,服从领导,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的业务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五)、认真做好女工的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六)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帮助组织抢救伤员及财产,排除险情,协助搞好事故调查工作,对事故处理提出意见,协助主管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整改“四不放过”的落实情况。
十二、班组长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制度,对所管的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二)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班组实施情况。
(三)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不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坚持文明施工。
(四)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督促班组开好班前教育会。
(五)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十三、班组兼职安全员
(一)班组兼职安全员在专职安全员的领导下,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配合班组长,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操作规程和新工人的入厂安全教育工作。
(三)协助班组长,坚持执行每日班前安全活动,开展无事故竞赛活动,并作好记录。
(四)教育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并在生产中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五)检查和维护班组的安全设施,作好作业现场安全状况自检工作,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十四、生产工人
(一)努力学习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作到不违章作业。
(二)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三)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四)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并向负责人汇报。
(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漏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
第20篇 h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
下面是我们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技术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业的技术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保证技术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地开展,从而完成技术管理的任务。
一、图纸的熟悉、审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技术准备工作。会审前要认真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对图中的疑难问题和差错,要分别作好记录,准备好会审意见,对于较复杂的大型工程,会审前由技术部组织各专业进行预审,将问题汇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二)图纸会审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参加。一般由公司工种部经理主持,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三)图纸会审时决定的问题,由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工程洽商单。图纸会审记录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会审记录填写要详细、准确,并注明参加会审的人员和时间。
(四)必须提高图纸会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图纸会审应着重解决的问题,掌握设计意图和建设单位的要求,了解设计方案、技术措施贯彻国家规范标准情况;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有无改进方面;工程结构是否安全可靠,装饰装修施工有无困难;设计图纸内容有无错误,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等。
(五)图纸会审记录一式八份,分别如技术部、财务部、预算部等。
二、技术交底制度
(一)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按技术管理程序,技术交底必须在图纸会审的基础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
(二)技术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公司经理主持,公司总工程师向有关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可以总工程师签发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发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各专业施工员及班组长进行交底。
(三)交底内容:总工程师的技术交底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项;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机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配合;技术安全措施,规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术措施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按总工程师技术交底的内容办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的尺寸、标高、轴线、预留洞、预埋件等详细情况;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序措接;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上级领导对某些技术问题的批示和技术决定;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四)技术交底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统一的技术交底表格,并应由交底人、审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签字。
(五)技术交底资料是施工技术资料的重要内容,各专业技术交底材料分别由单位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编成册,妥为保管。
三、施工组织设计制度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的设计以指导施工的全过程,处理好人、物、空间、时间、施工工艺、质量与数量、专业与协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朴素间的关系,以获取好的经济效益。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及主要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按服务对象不同,大体可分为三类: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群体工种复杂的重要工种为对象,是全局施工活动的纲领性指导文件(略)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单位工程为对象,是单位工程施工具体的指导性文件,内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两种形式:
(1)凡套用定型设计、采用做法的建筑工程和工期较短的简单工程,可编制施工设计简要,着重对工期控制、施工质量保证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设计。进而提高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序;
(2)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难度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的分项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条件下的单项工程,均需编制施工方案,这种方案则是施工技术实施性专题设计,其内容必须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论证结果;材料、机具、设备、劳动力的投入计划;作业程序、条件、标准;经济技术指导的测算,质量等级和安全性能和预期评价,对不利影响因素的分析预测和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等。上述内容力求全面、详尽、具体,并同时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种保证体系建制。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分工审批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专题设计型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组织有关部、室、项目经理部参加,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汇编,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有关人员进行审批。
(三)施工组织的编制时间要求
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与接制到图纸后15天内提出;施工设计概要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提出;编制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按期提交,原则不影响送标时间。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管理
1、所有工程都必须施工设计或方案,否则不准开工;
2、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视为无效;
3、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编制分工逐级向下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同时进行对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横向交底,并应有相应的交底记录;
4、加强实施全过程控制,分别对基础施工、结构施工和装修三个阶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的中间检查,并且需做施工组织中间检查记录;
5、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实施过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凡属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变更和调整,都必须编制“施组调整(或补充)方案”,报原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6、工程完成时,必须及时原施工组织编制内容做出技术总结,并上报原审批人,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评价和对编制人、实施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施工组织设计的考评(略)
四、材料检验制度
材料检验制度是对施工用材料、构件、配件和设备等,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文件,,并进行试验、检验,对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并注明去向。对有关设备进行调整和试运转,以便正确、合理地使用,保证工程质量。
五、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规定,必须按照有关质量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特点分别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从而逐环节地保证工程质量,详见质量管理制度。
六、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技术状况、质量状况等有关技术文件、图片、图纸、光盘等,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备工种交付使用、维护管理,改建扩建时使用,并对工种历史资料进行保存和积累。
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档案管理员负责;
2、各项目工程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单位工程技术资料规定的内容齐全,填写准确无误。
3、档案的收集整理严格按“档案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4、工程竣工验收的统一交回公司存档。
七、技术责任制度
是各级技术领导、技术管理机构、技术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术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这项制度有利于加强技术领导,明确职责,从而保证配合有力,功过分明,充分调动有关人员搞好技术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一)技术管理机构
公司经理
总工程师
工程部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技术人员
专业施工员
工人班组
(二)各级技术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为顺利进行施工创造条件;
3、向各级领导提供技术分析资料、技术情报、技术咨询、技术建议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领导决策;
4、检查各级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贯彻有关技术规定、制度、规程的情况;
(三)总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企业的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贯彻企业的年度技术措施纲要和四项费用计划,组织总结年度技术工作;
4、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案和全理化建议,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等;
5、对重点工程组织编制和参加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交底,组织熟悉会审图纸,参加竣工验收;
6、参加公司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对重大事故进行技术上的分析和处理,参与重点工程的投标决策,领导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7、领导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8、领导进行技术总结;
9、对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晋级、奖罚等方面提出意见;
10、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公司技术决定,制度以及施工项目的技术管理制度;
2、开展经常性的技术工作,主要有:
(1)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及招标文件等技术文件,对图纸中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监理部门协商解决,并及时办理文字洽商手续;
(2)参加施工组织审批;
(3)负责项目工种技术交底工作;
(4)根据项目部的技术计划,组织编制度,保证质量、安全、节约的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
(5)主持建筑物的位置、轴线、标高等预栓、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6)组织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设立预检,参加竣工验收;
(7)组织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
(8)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9)协助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10)领导材料检验工作;
(11)负责技术革新、环保计划的实施;
(12)领导技术档案的整理、原始资料的积累,组织绘制竣工图,并定期移交和归档;
(13)参加技术会议,组织技术业务学习和进行技术安全教育;
八、技术复核及审批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重要的且影响工程的技术对象进行复核,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种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复核的内容本般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标高和轴线、基础、设备基础、模板、钢筋砖、砖砌体、大梯图、主要管道、电镀,审批内容为合理化建议、技术措施、技术革新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对其它工种内容按质量标准规定,进行有计划的复查和检查,该制度实施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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