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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岗位目标考核制度汇编(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机关岗位目标考核制度

有哪些

机关岗位目标考核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职责明确:清晰定义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确保员工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和任务。

2. 目标设定:为每个岗位设定具体、可衡量的目标,这些目标应与组织的整体战略相一致。

3. 绩效评估:定期对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价,以衡量其是否达到预设目标。

4.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系统,使员工能够了解自己的表现,并有机会改进。

5. 奖惩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内容是什么

机关岗位目标考核制度的内容设计需注重以下几点:

- 目标设定应当具有挑战性但又实际可行,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性。 - 绩效评估标准应公正、公平,避免主观因素影响,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 反馈机制需及时,以便员工能迅速调整工作策略,提升工作效果。 - 奖惩制度应与岗位目标紧密相连,形成正向激励,推动员工实现个人与组织的共同发展。

规范

实施机关岗位目标考核制度时,需遵守以下规范:

- 制度制定过程应公开透明,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接受度。 - 定期更新和修订考核制度,以适应组织变化和业务发展。 - 考核过程中应保护员工隐私,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 对考核结果进行妥善处理,防止因考核结果引发的内部矛盾。

重要性

机关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对于组织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1. 提升效率:明确的岗位目标有助于员工集中精力,提高工作效率。

2. 促进发展:通过考核,可以识别出优秀人才,为组织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3. 激发潜能:公正的奖惩机制能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潜在能力。

4. 优化资源配置:考核结果可作为人力资源调配的依据,优化团队配置,提升整体效能。

完善的机关岗位目标考核制度是推动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工具,它既是对员工工作的公正评价,也是引导和激励员工提升自我、实现价值的重要途径。

机关岗位目标考核制度范文

第1篇 机关岗位目标考核制度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镇机关各部门及全体机关干部岗位责任落实情况,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运行机制和严明高效的奖惩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注重实绩,客观公正;

(二)综合评定,发扬民主;

(三)以奖为主,以人为本;

(四)平时与年度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集体与个体结合。

二、考核内容

岗位目标考核的内容包括:共性目标、部门目标、个性目标。

(一)共性目标。共性目标是镇机关所有部门及其成员共同遵守和执行的目标任务。包括党性党纪、道德品行、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作风形象、学习培训、集体活动、联系基层以及办公环境、公共卫生等方面目标任务。

(二)部门目标。部门目标是镇机关各部门及其成员有独立业务特点的目标任务。包括县级部门考核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分解到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部门分解到其成员的具体任务以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个性目标。个性目标由各部门制定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及镇党委、政府考核的部门目标内容具体的考核细则,考核本部门每个工作岗位。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一)考核分为共性目标、部门目标、个性目标三部分。共性目标考核对象为所有岗位工作人员,满分100分,由政府组织实施;部门目标考核对象为机关部门(即“一办三中心”),满分100分,由政府组织实施;个性目标考核考核对象为所有岗位工作人员,由各部门组织实施,满分100分。

(二)共性目标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1、出勤情况(分值20分):上班、值班、开会(包括县上通知的会)未经请假缺席的一次扣1分,迟到的一次扣0.5分,评分依据以镇督查办和县委、政府及县级部门通报为准。

2、工作作风情况(分值20分):上班时间出现打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违反工作纪律的发现一次扣1分,服务群众态度恶劣并被群众举报经查实的,发现一次扣2分,评分依据以镇督查办和县委、政府及县级部门通报为准。

3、卫生情况(分值10分):不参加每周五卫生大扫除、办公室及寝室卫生状况差的发现一次扣1分,评分依据以镇督查办和县委、政府及县级部门通报为准。

4、联系村组工作情况(分值20分):根据《镇包村驻组工作考核细则》联系村组工作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下的扣3分,在80分以下的扣5分,在70分以下的扣10分。

5、岗位不作为、乱作为的(分值10分),受到中央、省级、市级、县级、镇级处分或相应领导批评的,由镇分管领导提交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是否扣分及分值。

6、民主评议(分值20分):镇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分值占10分,本部门主任民主评议分值占5分,村书记主任民主评议分值占5分。

7、加分:个人受到中央表彰的,本人加10分;受到国家级部门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本人加5分;受到省级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本人加3分;受到市级部门、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本人加2分;受到镇级、县级部门表彰的,本人加1分。

(三)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1、县级部门考核(分值50分):依据年终县委、县政府对本镇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中各部门所承担的相应考核内容中的得分情况按比例进行扣分,例如:某部门所对应的县级部门各类工作考核总分为20分。其中,某项工作在县级考核中被扣2分,那么在镇级考核中应扣总分50分的二十分之二即5分。

2、专项工作考核(分值10分):因某项专项工作进展不力、报资料不及时被县委县政府及县级部门通报的一次扣2分。

3、临时性工作(分值10分):镇党委政府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拒不接受、完成的不好对镇党委政府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由镇分管领导提交镇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是否扣分及分值。

4、民主评议(分值30分):镇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分值占20分,村书记主任民主评议分值占10分。

5、加分:本部门承担的专项工作受到中央表彰的,本部门加10分;受到国家级部门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本部门加5分;受到省级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本部门加3分;受到市级部门、县委县政府表彰的,本部门加2分;受到镇级、县级部门表彰的,本部门加1分。

(四)个性目标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由各部门制定考核细则,考核到岗位工作人员。

四、考核程序

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次年元月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元月中旬向镇党政办报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同时展开考核工作。

(一)组织开会民主会议。听取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学。部门成员可以补充发言。按本办法规定由镇党政办负责召集相应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二)计算考核得分。镇党政办负责汇总考核原始凭据,计算被考核人员及部门全年共性目标、个性目标、部门目标考核得分。

(三)接受群众监督。总得分初步汇总后,在一定时间公示。

(四)考核名次确定。党政办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对科室、个人进行排名,并呈报镇党委会。

(五)建立实绩档案。考核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实绩数据、奖罚依据、结果等有关材料,由督查室整理,归入干部实绩档案。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共性考核结果运用。每年由镇党委会研究决定一定的人平奖励基数。在共性考核中得分80分以上的,其中镇级部门中层干部的应得奖励为奖励基数的120%,其他工作人员的应得奖励为奖励基数的100%;在共性考核中得分80分以下的,其中镇级部门中层干部的应得奖励为奖励基数的100%,其他工作人员的应得奖励为奖励基数的70%。

(二)部门考核结果运用。每年由镇党委会研究决定一定的人平奖励基数,各部门的奖励基数=部门总人数_人平奖励基数。在部门考核中得分80分以上的镇级部门应得奖励为奖励基数的100%;在部门考核中得分80分以下的镇级部门应得奖励为奖励基数的80%;在部门考核中得分70分以下的镇级部门应得奖励为奖励基数的70%;在部门考核中得分60分以下的镇级部门应得奖励为奖励基数的50%。部门考核只考核到部门。

(三)个性考核结果运用。由部门根据本部门制定的考核细则(考核细则由各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并报镇党委会同意后实施)考核,本部门根据考核分数,用部门考核所得奖励,对工作人员予以相应奖励。

六、组织实施

(一)岗位目标考核在镇党委会的领导下,由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各部门要制定本部门成员的岗位目标考核细则,负责抓好部门考核。

(二)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镇党委会负责解释,需修改完善的,由镇党委会决定。

第2篇 j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制度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公仆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和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办事原则。

二、忠于职守,勤奋工作,注重质量,讲求实效,高标准完成职位赋予和上级机关、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为群众办事要热情、诚恳、周到,不推不拖,严格按照各项程序和规定办理,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树立全局观念,主动配合,密切协作,不推诿扯皮,共同搞好工作。

五、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处理问题;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守纪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不谋私利;严禁吃、拿、卡、要。

七、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接待来人、接打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

八、坚守工作岗位,保持正常办公秩序,不串岗,不大声喧哗,不扎堆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查看不健康的内容;无公务往来,中午不准喝酒。

九、办公室要保持干净、整洁,室内办公用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办公人员精神饱满,着装整洁。

十、严格考勤制度,有事必须按规定请、销假。

第3篇 k机关工作员岗位目标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本着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除科级干部以外的机关在岗工作人员,考核分值为1000分。

(二)考核内容:包括综合表现、本职工作、工作纪律、奖惩四部分,其中以综合表现为重点。

二、奖惩办法

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考核成绩作为确定年度考核和评先树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组织领导

成立岗位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工作考核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目标考核工作办公室和四个专项考核小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综合表现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本职工作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工作纪律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奖惩情况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考核细则

(一)综合表现(600分)。考核与各站所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相结合,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及综合表现情况,以全体干部职工无记名测评的方式,通过工作人员互评、党政班子成员评议的形式,对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考评。评议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其中优秀为550-600分,称职为500-549分,基本称职为450-499分,不称职为450分以下。评议人分别在相应栏内写上具体分数,评议为优秀的人员不能超过12人(否则视为废票)。对每个人的评议分数要拉开档次,分数相加后除以评议人数即为评议得分。评议票分为党政班子成员票和工作人员票两种类型,各占总分的50%。

(二)本职工作(200分)。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全面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得200分。每项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达不到要求的扣20分,给全街道工作造成被动或本人从事的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业务部门点名批评的,每项扣50分,受到街道通报批评的每项扣30分。该项得分也可提交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三)工作纪律(200分)。由工作纪律考核小组考核,按规定上班时间签到,党政办、督查办定期查岗,签到及查岗情况定期公布。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全年出满勤者,得200分。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扣1分(国家法定假期和公休除外,未公休的可抵消请假),早退、迟到一次扣2分,旷工一天扣20分。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学习、会议、劳动等临时性活动,如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党政班子例会扩大会、包村干部会议、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义务劳动等凡党政办公室要求签到的,由专人负责签到并留存。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因个人原因请假一次扣1分。工作期间有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织毛衣等非工作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四)奖惩因素及加减分值

1、个人所从事或分管的工作受到国家、省、市、区、街道表彰奖励的,分别加100分、60分、30分、20分、10分(只计算最高分值)。站所工作受到国家、省、市、区、街道表彰奖励的,站所长执行以上加分标准,站所其它人员执行以上加分标准的80%。

2、参与党政办公室及外站所白天、夜间及节假日值班的同志,在值班期间应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每发现脱岗、空岗一次扣10分。迟报、漏报重大事情和突发事件的每次扣10分。造成安全事故情节轻微、损失较小的,每次扣20分。情节较重且损失较大的,每次至少扣50分。

3、工作中不讲团结,不讲大局,相互拆台,故意散布不良言论,造成较大影响的扣50分。

4、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闻不问,不及时处理每查实一次至少扣10分。随意答复,随意表态,误导群众,造成较大影响的,每发现一次至少扣20分。

5、服从统一安排,积极应对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加20分。遇到急难险重任务时不服从安排或临阵脱逃的每次扣20分;不能按时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或敷衍应付的每次扣10分;发现险情或紧急情况不及时汇报造成工作被动或损失的,每次扣20分。

6、做好单位安全工作,因疏忽大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情节轻微、损失较小的,每次扣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10分。情节较重、损失较大的,每次至少扣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30分。

7、积极抓好综合治税工作,完成综合治税任务的加50分,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或按完成比例确定相应得分。

8、积极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完成信息任务的加20分,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或按完成比例确定相应得分。

五、本考核办法自元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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