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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班前活动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建筑施工班前活动制度

有哪些

建筑施工班前活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教育:每日开工前,对工人们进行安全知识的讲解和提醒,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当天作业的风险点和预防措施。

2. 工作分配:明确每个工人的任务和职责,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标准。

3. 设备检查: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4. 环境评估:检查工作区域的安全状况,包括地面稳定性、周边障碍物等,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内容是什么

1. 安全教育内容应涵盖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紧急事故的应对流程以及常见施工危险的识别。

2. 工作分配要依据每个人的能力和技能,合理安排,避免超负荷或不胜任的工作情况。

3. 设备检查需包括设备的操作状态、维护记录以及必要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4. 环境评估要关注天气条件、工地照明、警示标志设置等,及时排除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

规范

执行班前活动制度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 活动必须在每天工作开始前进行,确保所有人员参与。 - 安全教育内容要定期更新,反映最新的安全规定和施工技术。 - 设备检查记录需详实,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禁止带病运行。 - 环境评估结果要公开透明,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立即纠正措施。

重要性

建筑施工班前活动制度对于保障工地安全至关重要。它能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减少工伤;明确的工作分配能提高工作效率,防止混乱;设备检查确保了施工设备的可靠性,降低了故障风险;而环境评估则有助于提前消除潜在的危险因素,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因此,严格执行班前活动制度,是保障项目质量和工人生命安全的基础,也是企业责任和管理水平的体现。

建筑施工班前活动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施工班前活动制度

1.施工班组在班前必须进行各项安全、防火等教育,每班每日一次,做到有传达有落实。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3.搞好文明生产,不得随地丢烟头、杂物,随地大小便、乱泼污水。

4.按规定使用“三宝”,做好“四口”防护工作,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反映情况。

5.做好防火工作,并执行安全防火有关规定。

6.工地用电及施工机具,严格要求按有关安全使用规程操作。

7.按施工管理人员的各项技术安全交底及质量要求交底进行生产。

8.施工班组在班前教育时,明确指出各工种的生产层段位置、工作量及注意事项。

9.班前发现工人身体状况欠佳,例如酒后或休息不充足的不准上岗作业。

10.资料中应有:记录活动内容、记录人签名及填写日期。

第2篇 某建筑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施工质量进行过程控制,保证施工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相关文件

3.1《文件控制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执行文件的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

5.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落实施工质量管理策划、施工准备、施工质量和服务的有关管理要求。

6.工作程序

6.1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在工程开始施工前负责编制工程施工质量策划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应反应以下方面的要求或引用相关文件予以说明:

1 质量目标和要求;

2 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

3 施工管理依据的文件;

4 人员、技术、施工机具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

5 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

6 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

7 进度控制措施;

8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其相关标准;

9 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10 对违规事件的报告和处理;

11应收集的信息及其传递要求;

12 与工程建设有关方的沟通方式;

13 施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

14 质量管理和技术措施;

15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其他要求

6.2、编制完毕后,应报公司生产副经理审批,审批合格后报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后做为工程施工过程控制的策划文件予以实施。

6.2、施工准备:

项目部应按照施工策划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策划建立项目管理机构、文件准备、材料物资准备、工具设备准备、人力资源入场准备、施工临时用建筑物的搭建等。施工准备完毕后,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向监理方或发包方进行报审、报验。施工企业应确认项目施工已具备开工条件,按规定提出开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6.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6.4.1、施工质量控制内容:

1 正确使用施工图纸、设计文件、验收标准及适用的施工工艺标准、作业指导书。适用时,对施工过程实施样板引路;

2 调配符合规定的操作人员;

3 按规定配备、使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机具、检测设备;

4 按规定施工并及时检查、监测;

5 根据现场管理有关规定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控制;

6 根据有关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并进行相应的策划和控制;

7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8 采取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并监督实施;

9 对不稳定和能力不足的施工过程、突发事件实施监控;

10 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实施监控

6.4.2 应根据需要,事先对施工过程(焊接、大体积混凝土、地下室防水等)进行确认,包括:

1 对工艺标准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操作人员上岗资格进行鉴定;

2 对施工机具进行认可;

3 定期或在人员、材料、工艺参数、设备发生变化时,重新进行确认

6.4.3 应建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施工记录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应包括:

1 施工日记和专项施工记录;

2 交底记录;

3 上岗培训记录和岗位资格证明;

4 施工机具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的管理记录;

5 图纸的接收和发放、设计变更的有关记录;

6 监督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7 质量管理相关文件;

8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结果中规定的其他记录

6.4.4应按公司规定要求进行工程移交和移交期间的防护。防护内容包括成品保护、标识保护等。服务应包括:1 保修,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保证达到甲方的要求; 2 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酌情报价,积极进行,保证达到甲方满意;3 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按合同要求组织实施。

第3篇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 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且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二、 施工现场的道路、上下水管线及材料堆放等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的要求,并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三、 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

四、 脚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网,搭设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验收时以安全检查标准为依据。

五、 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班组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六、 砼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喷漆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尘、毒、浓度控制在标准及施工要求内。

七、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冻,雨雪后采取防滑措施。

八、 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厂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第4篇 某建筑企业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检查形式及要求

1.1安全检查分为季度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阶段性安全检查和一般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1.2公司每年组织两次定期安全检查。

1.3项目部(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一般在每月下旬进行。

1.4施工队每周组织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1.5公司及有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监督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措施交底等项工作是否到位,措施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重大、特殊、危险作业实行过程监控。

1.6公司、项目部(分公司)、施工队定期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目的、要求。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并做好检查记录。

1.7公司安全检查由公司主要领导带队,项目部(分公司)安全检查由经理带队,并邀请同级工会负责人参加,施工队安全检查由施工队长带队。

2、检查内容及要求

2.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及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将环境保护、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

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以及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查思想--查安全生产意识状况,检查发生事故和各种不安全现象的思想原因;查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工作管理台帐,项目部(分公司)和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查文明施工情况;

查反事故处理--查是否按要求编写反事故技术措施并执行;发生事故是否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2.2检查单位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向受检单位下达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一式两份)。

2.3受检单位在接到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后,在限期内应安排进行整改,并将具体整改措施填写在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记录上(一式两份)。

2.4检查部门对受检单位进行复查时,应就安全施工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单进行复查、消案,结论栏内签名,作出结论,并将记录一份交检查单位留存、消案。

第5篇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建筑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八)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其产品是固定的,而在同一个施工现场需要组织多工种,甚至多单位协同施工,为理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使其紧密配合,保证正常施工、安全施工,就需要进行严密的组织计划,因此必须编制指令性的施工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相应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现公司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建筑施工中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方面的规定与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1.项目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及特殊部位必须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等),实行总分包的项目,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 编制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实施,必须由企业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时应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认真审核,提出明确意见后由审批人签字,职能部门盖章。

3.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准随意变更,确因客观原因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程序进行。

4. 对达到一定施工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有安全验收结果,由公司技术部门组织实施审批,审批程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进行,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如涉及深基础、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等,应组织专家及有关单位论证、审查。

二、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

1.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当在编制企业的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编制,并列入生产财务计划文件。

2. 编制程序:由主管生产的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向各(工程处)项目部等下属单位负责人布置编制计划的具体要求。各项目部(工程处)技术负责人(项目工程师)组织施工、技术、安全等职能部门人员具体进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经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审批后上报公司。

3.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将各上报计划汇总初审后报送公司主管经理,由公司主管经理会同安全、设备、生产、技术、财务等部门论证确定后组织实施。

4. 编制技术措施计划应抓住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着重解决对职工安全健康威胁最大的、职工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在选择措施方案时,应尽量采用现代先进技术、推广无毒、无害化工艺、自动化控制、机械化技术等。

三、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项目部要在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好安全技术措施,并经过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审批签字后实施。

2. 编制的技术文件要有针对性。参加编制的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才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①针对不同工程的特点可能造成施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保证施工安全。②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立体交叉作业、滑模、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施工等,可能给施工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③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给施工人员可能带来哪些危险因素,从安全保险装置等方面采取技术措施。④针对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伤害事故。⑤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给施工人员或周围居民带来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给以保护。

3.要考虑全面、具体。安全技术措施均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细致全面、具体。如,施工平面布置不当,造成暂设工程多次迁移,建筑材料多次转运,不仅影响施工进度,造成浪费,有的还留下隐患。再如,易燃易爆临时仓库及明火作业区、工地宿舍、厨房等定位及间距不当,可能酿成事故。只有把多种因素和各种不利条件考虑周全,有对策有措施,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

4. 对大型群体工程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对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此外,还应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四、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工程大致分为两种:一是结构共性较多的称为一般工程;二是结构比较复杂、施工特点较多的称为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将不同危险因素,遵照有关规程的规定,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与教训,来认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1.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①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挖土方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地桩,以防止塌方。②脚手架、吊篮、工具式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③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④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⑤对施工用的电梯、塔吊、井架(龙门架)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及搭设要求,稳定性、安全装置等的要求和措施。⑥施工洞口及临时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⑦场内运输道路及行人通路的布置。⑧编制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距离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而采取的防护措施。⑨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⑩模板的安装与拆除安全。○11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1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

2. 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的安全措施。如,爆破、大型吊装、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大跨度结构、高支撑模板体系、各种特殊架设作业、高层脚手架、井架和拆除工程等,必须编制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3.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季节施工安全措施,就是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种突发性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措施。一般建筑工程可在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危险性大、高温作业多的建筑工程,应编制季节性的施工安全措施。季节性主要指夏季、雨季和冬季。①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②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防台风工作。③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应做好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防亚硝酸钠中毒的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执行。

五、 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

1.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开工前,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地负责人、工长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变底。每个单项工程开始前,应重复进行单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技术措施中具体内容和施工要求,应向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详细交底和讨论,使执行者了解其道理,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打下基础,安全交底应有书面材料,有双方的签字和交底日期。

2. 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装置的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3.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要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补充和修改,使之更加完善、有效。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地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4. 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与经济挂勾的奖罚制度。

第6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22】40号)精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安委办[2022]1号)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鼓励员工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高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各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举报。

第四条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举报登记、处理、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

第二章 事故隐患报告

第五条岗位员工应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向隐患所在基层单位(班组或部门)逐级报告发现的事故隐患,重大、紧急事故隐患应同时报告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第七条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地点﹑内容﹑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

第八条基层单位收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或在24小时内做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第九条基层单位应及时受理、核实并消除员工所报告的事故隐患。

基层单位对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报告,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彻底的整改。

第十条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拒不受理员工事故隐患报告,或超出合理时间拖延事故隐患整改时,发现事故隐患的员工应向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举报。

第三章 举报受理和核查。

第十一条任何员工均有权对非本岗位负责的安全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进行举报。

第十二条成员企业应设立事故隐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建立健全举报管理网络,并将企业受理举报的方式对外公布。

公布___公司办公地点为___办公室、公开举报电话______。

第十三条举报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面谈和举报箱等方式举报事故隐患。鼓励举报人表明自己身份,并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其他有效通讯方式,以备查询和回复意见。对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单位和地址的举报人,尊重其意愿。

对举报人借举报为名,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安监部主要职责

(一)督促成员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二)负责查处上级交办或股份公司受理的举报事项,并按规定回复举报人。

第十五条成员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查处本企业受理的和___公司交办的举报事项,并按规定回复举报人;

(二)负责本企业举报受理奖励的发放;

(三)按月统计事故隐患举报情况,并向___公司报告。

第十六条成员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举报工作。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做到热情和蔼,耐心细致,正确疏导,认真负责。

第十七条受理举报应当及时记录、编号,按照相关规定填写《举报登记表》。

受理面谈举报,应当将举报情况写成笔录,向举报人宣读或者交举报人阅读,经确认无误后,由举报人签名。

受理电话举报,应当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受理书面和电子邮件举报,应及时拆阅或下载,并认真做好登记。

第十八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接受举报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能分工分别成立重特大事故隐患评估机构。确认、评估机构人员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聘请专家参加

第二十条举报事项经核实基本属实后,由安全管理部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对于实名举报的事项,经核查确认不属实或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举报事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

第二十二条 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违者将受到严肃查处。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压制、打击和报复举报人。一经查实有打击报复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四章 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可给予物质奖励。

第二十五条获得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实名举报;

(二)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

(三)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安全管理部门掌握;

(四)举报事项被确认属实。

企业内部组织的各类检查所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在本办法奖励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 设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基金,奖励资金筹集与使用办法由财务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举报奖励基金发放工作。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重特大事故隐患级别及奖励标准核准工作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对同一举报事项的举报人只奖励一次,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故隐患的,奖励的对象为首次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单位登记为准)。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举报事项,奖金可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

第三十条重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每季度评审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颁发奖金。

第三十一条按照“谁受理、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分为二类:

(一)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0元-2000元;

(二)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2000元-4000元。

十个等级:举报奖励金依次分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50元、800元、1000元十个等级。同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举报的,对第一时间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对其他举报单位、举报人给予表扬。

第三十二条各项具体实施奖励的标准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会同重特大事故隐患确认评估机构依据下列情况制定:

(一)举报内容或线索真实、详尽程度;

(二)挽回经济损失;

(三)事故隐患整改的紧迫程度;

(四)违法行为涉及金额;

(五)造成或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六)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七)社会影响的严重程度。

第三十三条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逾期未领取的,该款项返回奖励基金帐户,不予保留。

第三十四条举报人的奖励不适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所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之外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各成员企业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____年__月__日起施行。

____公司

____年__月__日

第7篇 建筑工程施工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本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

一、 班组活动:

1、上班前各班组应实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

2、交底内容:根据本班组工作内容进行电器、机械设备四口五临边防护高处作业、季节气候、防火等各种环节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4、上岗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

5、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上岗交底主要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和发生事故苗子、违章情况。

6、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作好记录,作好签字手续。

7、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事例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针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单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8、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9、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第8篇 _建筑施工企业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对物资、构配件、设备采购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明确验收及现场管理,对供方施加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需用物资的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和用户提供物资的验证。

3.相关文件

3.1《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控制管理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合格供应商评价结论的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价选择,并保存评价记录。

5.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采购物资进场后的验证工作;负责组织验收及现场管理;负责施加质量、环境、安全卫生影响对其供应的物资进行环境及安全卫生检查。

6.工作程序

6.1物资分类

a类:钢材、水泥、砖(包括砌块)、劳保用品;

b类:砂、石、商品砼、砼预制构件及工程设备。

c类:a、b类以外的物资

6.2 选择:

由工程部组织对a、b类物资供货商考察评价,生产副经理批准后,编制《合格物资供货商(中间商)名录》,以后项目部采购a、b类物资,必须在合格物资供货商(中间商)处采购。c类物资不对供货商评价,进场后执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工作程序》按规定进行验证。由办公室对承包商进行综合评价,生产副经理批准后,编制《合格工程(劳务)承包商记录》;

b.供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能力应符合公司规定的要求,公司应对供货商的产品说明书和技术鉴定书进行评价,还应对供货商的社会信誉进行评价;所供货物在保证产品质量同时,还应确保符合环境、安全卫生管理要求;

1.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必须满足环保、安全卫生要求;

2.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 在选择化工材料时,应要求供货方尽可能提供化学物资安全数据表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4.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劳动防护用品及化学危险品等物资,还需按安全卫生及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验证

5.公司应对中间商的经营合法性及范围进行评价,对资金状况、贮存和运输能力进行评价,对中间商的社会信誉进行评价;

6.合格工程承包商的标准:具备县级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营业执照和能够证明企业等级的资质证书;提供以往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具备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7.合格劳务承包商标准: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具有法定代表资格的营业执照;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能满足工程需要的技术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具备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8.对新发展承包商的评价: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应进行为期一个月试用,由项目部对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质量、管理水平等各方面进行考察,并填写《试工期考评记录》报经营经营预算部;

9.顾客指定供货商在权利义务方面无特殊性。

6.2采购信息

6.2.1采购计划:材料员根据工程预算、施工进度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于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度的物资采购计划,详细采购计划,项目经理核实签字,报生产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根据公司及工程需要情况做出批示,同意购买后由工程部负责按计划采购,如有其他情况应批示意见,采购员按生产经理批示执行。较贵重物资的采购计划应由总经理批示。整个过程执行书面记录程序,做好交接手续,做到有据可询。对于工地临时急需的小型物资,由项目经理批示,工地材料员及时采购,并及时通报公司工程部,做好相关记录。

6.2.2订货合同:由工程部负责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订货合同,生产副经理审批,较重要合同应由总经理审批,应注意审批采购要求是否充分和适宜。

6.2.3采购信息内容应体现在物资采购计划和订货合同中,必须注明采购物资的验收标准,必要时应注明对供应商(中间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生产人员的资格要求,以及涉及程序过程和设备要求的批准内容。

6.4采购物资、构配件、设备的验证

6.4.1采购物资进入现场后,材料员应及时验收,做好记录并将有关质量证明文件传递给施工员。

6.4.2进场物资由材料员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控制工作程序》组织检验和试验,物资标识执行《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工作程序》。

6.4.3进场物资经检验不合格,执行《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6.4.4如需在供应处对物资进行检验,应在订货合同中对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明确规定,采购人员应依据质量标准及合同要求严格检验并做好记录。

6.4.5当合同有规定时,业主可在供应商处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要安排好验证的方式,但项目部不能将该验证作为物资合格的依据,仍应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

6.5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场管理

6.5.1现场材料及施工机具严格按施工平面图的位置堆放。按不同材料,不同机具的要求分别码放,并挂设标志牌。

6.5.2水泥库屋面不得漏水,地面做水泥砂浆地面,并做防水、防湿处理。

6.5.3现场钢材、管材按不同规格分类挂牌码放整齐,并加垫木,距地15cm。

6.5.4现场木材、构件、按不同规格挂牌码放,底部垫好支牢、排放整齐。

6.5.5钢管按规格存放,保持一头整齐。钢模板不同规格码成垛,不干净的模板及时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后码好。

6.5.6现场施工中的砖成丁,砂石成方,分规格存放,存放砂、石的料场应做混凝土硬化

6.5.6物资保管要做到十不(不潮、不锈、不霉、不变、不冻、不坏、不腐、不爆、不混、不碎)。

贵重物品要求有专库并加锁管理,剧毒和易爆品要有双人保管、收、发,并选择安全地点单独设库。

科学管理、合理存放,标识鲜明,材质不混,名称正确,成套物品不准拆套。

露天库的物资,按平面布置图和存放要求堆放整齐,有的材料要下垫上盖,防止腐蚀,要设标识牌,并标明状态,对有期限要求的材料,要注明进库时间,定期检查,做好记

录,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部门反映材料使用期限。

6.6供应商的管理与复查

6.6.1工程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物资的供应合同,其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不得抵触。

6.6.2项目部必须按照供应合同与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

第9篇 建筑施工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第10篇 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一、工程概况

二、施工总平面布置

1、现场道路

原有大门作为施工车辆主要进出口,施工临时道路土方开挖前,用辗压机辗压平整,铺设15cm厚碎石道渣,然后从工地出入口大门至施工现场间的路面浇灌长50m厚20cm的c30混凝土路面。保证车辆出入方便安全,也有利于文明施工。基础土方开挖时,安排专人轮班在工地出入口冲洗土方运输车辆的轮胎,避免运输车辆轮胎的淤泥污染市容路面。

2、现场排水

现场排水主要考虑雨天地面雨水以及其它用水能迅速排除,并防止进入基坑。地面做成一定坡度,使水及时排向排水系统。

3、材料、构件堆放

工地生活区前面的空地浇捣300㎡的硬底化,作为施工临时使用场地,作砂、碎石、水泥、砖和钢筋、模板等堆场,分类堆放并标识。

4、机械布置

塔吊:主体结构施工所用qtz630塔吊布置于工程c2区前面,塔吊臂长50m,塔吊安装高度高于井架。设置井字架主要供砌筑材料、装饰材料等运输之用。砂浆搅拌机靠近井架、灰、砂堆场。

5、施工临时用电

根据施工机具用量计划,现场施工机械电动机、电焊机总功率为w=350kw,现场照明用电按动力用电的10%计算,则用电总量为:35kw。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由建设单位配电房直接供给,工地用电用橡皮线由配电房接至现场配电箱。

6、施工临时用水设计

水源:本工程施工队用水是公路边原设有城市自来水管,由建设单位负责引入施工现场。考虑到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的压力情况,本工程由管网直接供水,2层以上用高压水泵向各层楼面供水。

7、临时设施

本工程临时设在工地范围内,场内办公室、员工宿舍、仓库、厨房、卫生间。现场砌砖做法,符合防火要求,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三、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措施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全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①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

②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

③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全伤害指标控制在2‰以下。

2、杜绝死亡、火灾、交通、设备等重大事故。

3、使员工有共同理想及奋斗目标。

4、工地达到市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分公司经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以分公司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上对分公司经理负责。

5、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6、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7、分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且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的防治知识教育。

4、要定期培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外排脚手架、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等大型特殊工种,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2、采用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必须要有针对性和具体化。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场地周边环境等,从防治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第11篇 某建筑企业安全施工措施作业票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安全施工措施与作业票管理制度

1、安全施工措施

1.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1.2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人员交底后执行。

1.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和多工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技术人员或班组技术人员交底后执行。

1.4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的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及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审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技术人员或班组技术人员交底后执行。

1.5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写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施工的危险源、主要危险源,以及有可能带来的危害和污染,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和减少环境污染,主要是指:

1.5.1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1.5.2针对施工所选用的机械、工器具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加以控制。

1.5.3针对所采用的有损人体健康或有爆炸、易燃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术措施上加以防护;

1.5.4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术措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1.5.5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1.5.6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5.7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2、安全施工作业票

2.1电网工程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和未交底,严禁施工。

2.2施工队长安排工作任务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派熟识施工工艺流程及了解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该工作任务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确定作业组施工人员。

2.3施工队长负责填写各作业组作业票,并选择及补充完善作业票上的注意事项。

2.4作业票一般由施工队长负责签发,特殊情况施工队长可以指定本队的副队长、技术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审查及签发。

2.5施工队技术员和安全员在作业票签发前审查各作业组的作业票,并对作业票中的注意事项进行补充完善,并签名予以确认。

2.6作业组施工负责人接到施工任务和作业票后,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作业票中的注意事项,并对补充事项的正确性负责。

2.7作业组施工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宣读作业票,进行三交和三查,施工人员了解掌握作业票内容后,在作业票中的现场交底人员签到栏中亲笔签名认可(注:三交:指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指查衣着、查三宝/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查精神状态)。

2.8施工负责人在同一工作时间内只能负责一项工作;一天工作先后涉及多个工作任务时,可以由同一施工负责人负责,但应按工作开展顺序使用对应工序的作业票。

2.9作业票所列主要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施工人员不变时,最多可连续使用五天,经三交及三查的施工人员签名一次即可;作业票到期,或主要施工内容与作业票的工序不符,或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作业票随之终结。

2.10使用作业票出现下列情形按违章论处:施工现场无作业票;审查、签发不符合规定,有关人员签名不齐;安全注意事项栏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并打√;现场情况变化后无补充安全措施;施工负责人未在开工前宣读作业票;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三交及三查和施工人员未亲笔在作业票上签字等行为。

2.11作业票使用过程应妥善保管,注意保持作业票的完整性。

2.12进行特殊项目施工时,可使用空白票(留空的作业票),由施工队长按作业票填写要求自行填写安全注意事项,并严格按以上规定执行。

第12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识事故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体倒塌等事故。

二、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公司安委会)。各个项目部也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应当报公司备案。

(二)公司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与事故发生地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协调,组织成员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三)平时还要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组织实际训练工作、建立通信与报警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和物资、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四)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并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五)小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当接到大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三、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报告;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个小时;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三)各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四、采取应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一)各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备案。

1 、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应当编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 1 )、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 2 )、项目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 3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援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 4 )、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 5 )、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等;

( 6 )、对于易发生事故的高处坠落、触电、起重设备伤害、坍塌、自然灾害等应明确救援的方法、要求和具体措施。

2 、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公司及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三)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其他各种保障,包括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各救援组织器材装备、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的来源、额度以及建立组织,落实专业急救援人员等。

五、做好应急救援预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专业队伍的训练

(一)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产调度负责,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小组成员和各专业队负责人会议,检查上季度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4、总结评比制度:每次训练和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 比奖励和表彰先进。建立总结评比办法和对于事故处理中有功和有过人员的奖罚措施。

(二)培训和演练

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1)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

(2)对待各种事故如何处理,

(3)自救和互相救护的能力。

2、对专业队的培训

(1)各种器材、工具的技能与知识,

(2)任务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务,

(3)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3、对企业一般员工的培训

(1)具有哪些危险隐患,

(2)各种信号的含义,

(3)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4)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4、上人员均须定期举行训练和演习。

六、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一)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应用到应急救援中,及对不断变化的情况保持一致,预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订一次。

(二)对危险源和企业内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三)在实践和演练中提高指挥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七、 预案对正常施工多发性伤亡事故所采取的措施。

(一)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措施

1、凡在距地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框架工程的楼层临边、未安装栏杆的阳台临边、卸料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深基坑临边等“五临边”和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四口”危险作业处作业时,都必须遵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的要求,设备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2、施工现场凡属“三无”产品起重机械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并强制给予报废和销毁,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提供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安装单位应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方可进行安装和拆卸作业。在运行前,拆装单位与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对楼层停靠装置、制动装置、断绳保险装置,上、下限位及缓冲装置、附墙锚固装置,上料口联锁和安全门等安全装置进行验收,经确认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必须按jgj130—2022规范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脚手架操作层必须严密铺满脚手板,并由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每宜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设置18cm高踢脚板和防护栏杆,并挂设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作业。作业人员上下应设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脚手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和资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搭设完成后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安全员、搭设人员验收,经确认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4、使用自制的悬挑式脚手架或其他类型脚手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经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有关人员审查鉴定合格和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拆装作业应符合本条第三款的要求。

5、模板工程必须贯彻执行jgj162—2008规范及相应规范,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设计计算,并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模板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当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负责人组织同级安全监督部门的人员共同审核,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二)预防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措施

1、项目部应会同监理及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并应向公司上报本工程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详细目录和具体情况,应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控软件”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建立审核、审批、论证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现场验收检查制度,对危险较大工程施工全过程负责。

2、公司应当指定专人按其所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测,并要求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给予公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值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带班跟踪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值班。发现有异常情况和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

为防止坍塌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必须贯彻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56]国议周字第40号)文件中第五章“土石方工程”,第七章“拆除工程”的规定和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执行建设部《关于防止拆除工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通知》(建监安[94]第15号文)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除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做到:

1、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撑。对于土质疏松或较深的沟坑,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护。对于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发现边直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照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2、对于人工扩孔桩工程,必须根据地质情况及条件制定施工方案,制定包括防止坍塌、打击、坠落、触电、火灾、流砂、中毒等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须配备气体检测仪后,方能施工。

3、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层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载荷,造成楼板或层面断裂坍塌。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放置时,必须进行结构载荷验算,采取有效支撑、加固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置放。

4、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安全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触电事故的措施

为了防止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范执行,并做到:

1、所有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实行tn—s接零保护系统和三极配电两极保护,编制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作好用电管理,外电线路防护和配电线路、照明、配电箱及开关箱等的架设和配备工作。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按照《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

(五)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按消防法规的规定将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工艺一道综合设计。

2、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组织。

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如: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并符合防火间距要求。

4、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作业应设充足的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可燃物品。

6、工程开工前应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能满足高层建筑灭火的消防水源、消防栓、砂箱、铁锹等。

7、焊割使用的乙炔器瓶和氧气瓶存放间距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间距不得少于5米。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代替乙炔瓶使用。

8、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9、施工现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气火灾事故。

10、施工现场冬季取暖应制定防火、防中毒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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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务院、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紧紧围绕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提高这一主线,全面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培育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培训、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二、基本任务

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三、基本要求

(1)应急演练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规定。

(2)领导重视、科学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必须有领导的重视,给予资金等相应支持,必要时有关领导应参与演练过程并担当与其职责相当的角色。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应急演练应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效能。

(4)周密组织、统一指挥。演练策划人员必须制定并落实保证演练达到目标的具体措施,各项演习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演习现场规则,确保演习过程的安全。演习不得影响施工地的安全正常运行,不得使各类人员承受不必要的风险。

(5)由浅入深、分步实施。应急演习应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应以若干次分练为基础。

(6)讲究实效、注重质量要求。应急演练指导机构应精干,工作程序要简明,各类学习文件要实用,避免一切形式主义的安排,以取得实效为检验演习质量的唯一标准。

(7)应急演练原则上应避免影响公众,如必须涉及有限数量公众,则应在条件比较成熟时择机进行。

四、应急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对应急救援系统各层次和岗位人员进行工作和任务分析,根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制定工作任务。

(1)岗位的总体目标;

(2)重要职责:按职责对工作全面说明;

(3)任务:每项职责下要履行的各种任务;

(4)任务说明:明确说明责任人该怎么做;

(5)小组与个人:个人执行任务和小组执行任务。

(6)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应急救援中常用的人工口对口呼吸和胸外按压法等基本操作,重点是火灾应急培训以及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的培训,强调重大危险源事故的不同应急水平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五、应急救援训练与演习的目的

(1)应急救援训练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获得或提高应急救援技能。演习是指按一定程式所开展的救援模拟演练。目的是为提高应急救援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

(2)演习的目的是:验证应急预案的整体或关键性局部是否可能有效的付诸实施;验证预案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方面所具备的适应性;找出预案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确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联络渠道;检查所有有关组织是否已经熟悉并履行了他们的职责;检查并提高应急救援的启动能力。

六、应急救援训练类型

应急训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和自选科目训练四类。

(1)基础训练。基础训练是应急队伍的基本训练内容之一,是确保完成各种应急救援任务的前提基础。基础训练主要是指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防护装备和通讯设备的使用训练等内容。训练的目的是应急人员具备良好的战斗意志和作风,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通讯设备的使用等。

(2)专业训练。专业技术关系到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是顺利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关键,也是训练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常识、堵源技术、抢运和清消,以及现场急救等技术。通过训练,救援队伍应具备一定的救援专业技术,有效地发挥救援作用。

(3)战术训练。战术训练是救援队伍综合训练的重要内容和各项专业技术的综合运用,提高救援队伍实践能力的必要措施。通过训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

七、应急救援演习类型

演习分为全面演习、组合演习和单项演习。可在场区也可在场外进行。演习既可由公司单独进行,以指挥、通信联络为主要内容,也可由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演练。

(1)单项演习。是为了熟练掌握应急操作或完成某种特定任务所需的技能。是在完成对基本知识的学习以后才进行的。根据不同事故应急的特点,单项演习的大体内容有:

a.通信联络、通知、报告程序演练;

b.人员集中清点、装备及物资器材到位(装车)演练;

c.化学侦察动作演练:对事故发生区边界确认行动,对危害区边界变化情况时判定行动,对滞留区地点及危害程度侦察等;

(2)组合演习。是为了发展或检查应急组织之间及其与外部组织之间的相互协调性而进行的演习。主要演习可涉及各种组织,各机动侦察组之间的任务分工及协同方法的实际检验等。

(3)全面演习。是应急预案内规定的所有任务单位或其中绝大多数单位参加的全面检查执行预案可能性的演习。主要目的是验证各应急救援组织的执行任务能力,检查他们之间相互协调能力,检验各类组织能否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来减小事故后果的严重度及确保公众的安全与健康。

八、编制演练方案

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救援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九、总结

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管理部门、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救援队伍和救援人员都应定期开展针对性的演习,演习的具体形式可以是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和全面演习,演习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对演习过程的不足进行评价和记录,并在事后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并解决预案、资源、程序、能力、协同应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持续提高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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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建筑公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统筹规划,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 工程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 安全设施、设备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2)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安全而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7)在施工生产区域内危险处装置的标志、信号和防护设施;

8)在施工人员可能到达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处安设的临时防护装置;

9)在施工生产区域内,施工人员经常往来的地点,为安全而设置的通道及便桥;

10)在高处作业时,为避免物料坠落伤人而设置的工具箱以及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网、绳;

11)在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外围封闭的防护网;

12)为防止塌方采取的支护措施;

13)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及防护措施;

14)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域的隔离措施;

15)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施;

16)在建工程的外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

17)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

第三章 安全设施、设备策划

第六条 根据工程项目的结构、环境、技术含量和施工风险程度等因素,由项目经理牵头,汇同工程技术负责人、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实施安全设施、设备策划,策划内容如下:

1)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应执行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2)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同时采取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第七条 根据安全设施策划结果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所须安全设施的结构形式、材料、设置要求等可在施工方案中完整独立体现。

第八条 工程项目施工前,安全措施计划须报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第四章 采购(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

第九条 工程项目部将施工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列出计划清单,交由公司物资供应站统一采购管理。

第十条 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向工程项目部提供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检验合格的相关资料,否则工程项目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对分包方自行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实行控制。

第十二条 公司物资供应站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根据能否满足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要求的能力选择供应商。

2、根据采购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重要性,从以下几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1)对供应商所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验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

2)验证企业生产的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相关证件;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对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应与公司物资供应站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供货和检验方式。

第五章 过程检验

第十四条 现场安全设施、由工程项目部统筹规划,根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计划负责建立、管理。

第十五条 按安全措施计划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只有通过检验的设施、设备才能安装和使用。

第十六条 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应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的验证;

2)对一般脚手架工程的搭设(含外围封闭),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分层验收;

3)对特殊类脚手架的搭设,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作业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分层验收,并报请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复查;

4)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如通道防护棚;电梯井内隔离排或安全网;脚手架外围封闭、上下通道、上层施工通道;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悬挑钢平台;高处作业的上下通道、人员行走防护设施、作业点的防护措施;外挑安全网等搭设、组装完毕后须进行检查验收。

5)对专项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检查;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应根据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 工程项目部设备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对下列内容检查验收:

1)对施工机械及施工机具,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责成施工单位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机械的完好;

2)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如塔式起重机),必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其通知有关法定部门检测;

3)对井架和龙门架、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的组装、搭设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并报请公司安全部复查;

第十九条 上述各类检查和检验完毕后工程项目部须填写验收记录。

第六章 施工过程的控制

第二十条 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应由该项目技术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后清理工作以及对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搭设或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起重机械或其它设施、设备,必须经工程项目部确认同意。如当天未能完成时,应做好局部收尾,并设置临时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安全措施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责成分包单位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

1、应把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和拆除、井架(龙门架)、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和拆除、施工升降机(人货两用电梯)的组装定为危险作业,实施重点监控;

2、在拆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前应通知工程项目部,由其确认可拆除时,方可拆除。因拆除后影响该区域或后工序的施工安全,应服从安排,予以保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工序交接中,应由项目部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组织交接双方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确认。

第七章 事故隐患的控制

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部应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确保不合格设施不使用、不合格过程不通过、不安全行为不放过。

第二十六条 对事故隐患应由项目部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汇同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方式:

1、停止使用、封存;

2、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以达到规定要求;

3、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4、对有不安全行为的人员进行教育或处罚;

5、对不安全生产的过程重新组织。

第14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务院、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紧紧围绕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提高这一主线,全面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培育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培训、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二、基本任务

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三、基本要求

(1)应急演练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规定。

(2)领导重视、科学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必须有领导的重视,给予资金等相应支持,必要时有关领导应参与演练过程并担当与其职责相当的角色。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应急演练应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效能。

(4)周密组织、统一指挥。演练策划人员必须制定并落实保证演练达到目标的具体措施,各项演习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演习现场规则,确保演习过程的安全。演习不得影响施工地的安全正常运行,不得使各类人员承受不必要的风险。

(5)由浅入深、分步实施。应急演习应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应以若干次分练为基础。

(6)讲究实效、注重质量要求。应急演练指导机构应精干,工作程序要简明,各类学习文件要实用,避免一切形式主义的安排,以取得实效为检验演习质量的唯一标准。

(7)应急演练原则上应避免影响公众,如必须涉及有限数量公众,则应在条件比较成熟时择机进行。

四、应急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对应急救援系统各层次和岗位人员进行工作和任务分析,根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制定工作任务。

(1)岗位的总体目标;

(2)重要职责:按职责对工作全面说明;

(3)任务:每项职责下要履行的各种任务;

(4)任务说明:明确说明责任人该怎么做;

(5)小组与个人:个人执行任务和小组执行任务。

(6)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应急救援中常用的人工口对口呼吸和胸外按压法等基本操作,重点是火灾应急培训以及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的培训,强调重大危险源事故的不同应急水平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五、应急救援训练与演习的目的

(1)应急救援训练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获得或提高应急救援技能。演习是指按一定程式所开展的救援模拟演练。目的是为提高应急救援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

(2)演习的目的是:验证应急预案的整体或关键性局部是否可能有效的付诸实施;验证预案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方面所具备的适应性;找出预案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确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联络渠道;检查所有有关组织是否已经熟悉并履行了他们的职责;检查并提高应急救援的启动能力。

六、应急救援训练类型

应急训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和自选科目训练四类。

(1)基础训练。基础训练是应急队伍的基本训练内容之一,是确保完成各种应急救援任务的前提基础。基础训练主要是指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防护装备和通讯设备的使用训练等内容。训练的目的是应急人员具备良好的战斗意志和作风,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通讯设备的使用等。

(2)专业训练。专业技术关系到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是顺利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关键,也是训练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常识、堵源技术、抢运和清消,以及现场急救等技术。通过训练,救援队伍应具备一定的救援专业技术,有效地发挥救援作用。

(3)战术训练。战术训练是救援队伍综合训练的重要内容和各项专业技术的综合运用,提高救援队伍实践能力的必要措施。通过训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

七、应急救援演习类型

演习分为全面演习、组合演习和单项演习。可在场区也可在场外进行。演习既可由公司单独进行,以指挥、通信联络为主要内容,也可由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演练。

(1)单项演习。是为了熟练掌握应急操作或完成某种特定任务所需的技能。是在完成对基本知识的学习以后才进行的。根据不同事故应急的特点,单项演习的大体内容有:

a.通信联络、通知、报告程序演练;

b.人员集中清点、装备及物资器材到位(装车)演练;

c.化学侦察动作演练:对事故发生区边界确认行动,对危害区边界变化情况时判定行动,对滞留区地点及危害程度侦察等;

e.防护行动演练:指导公众隐蔽与撤离,通道封锁与交通管制, 疏散人员接待中心的建立,特殊人群的行动安排,保卫重要目标与街道巡逻的演练等;

(2)组合演习。是为了发展或检查应急组织之间及其与外部组织之间的相互协调性而进行的演习。主要演习可涉及各种组织,各机动侦察组之间的任务分工及协同方法的实际检验等。

(3)全面演习。是应急预案内规定的所有任务单位或其中绝大多数单位参加的全面检查执行预案可能性的演习。主要目的是验证各应急救援组织的执行任务能力,检查他们之间相互协调能力,检验各类组织能否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来减小事故后果的严重度及确保公众的安全与健康。

八、编制演练方案

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救援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九、总结

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管理部门、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救援基地、救援队伍和救援人员都应定期开展针对性的演习,演习的具体形式可以是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和全面演习,演习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对演习过程的不足进行评价和记录,并在事后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并解决预案、资源、程序、能力、协同应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持续提高应急能力。

第15篇 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各材料的正确堆放与施工场地的合理布置,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场地的良好卫生条件和防火安全,以及对场地周围环境的保护,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

1.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1.2施工作业前,应编制有效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活动。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种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需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安全监控人员应持证上岗。

1.3“四口”临边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设施。“四口”临边防护包括: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四口”临边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对于基坑施工应编制基坑支护方案。

1.4脚手架、井字架及龙门架按要求搭设,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搭设活动完成后要经相关单位的验收方可使用,验收应形成记录。

1.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操作由专职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路线的安全距离、架设方法、配电保护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1.6正确安全的使用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进场前应验收合格,定期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保持其良好的状态。

1.7垂直运输机械应按要求安装,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做到指挥信号规范明确。

1.8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妥善保管,加以标识。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施工时,应在安全交底中明确说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并由专人看护。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止环境污染。

1.9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或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安全措施未落实,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施工作业要求,机具设备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故障;

按规定应办理的作业许可手续未办齐全或监护不到位;

其他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拒绝作业事件进行调查,按不符合项处理。

2 文明施工

2.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栏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保证稳固、整洁。

2.2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第16篇 建筑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第17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8篇 建筑、安装工程和临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对外承包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或招用临时工时,应首先审查其营业执照和有关证明文件。重大工程如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各安装工程,需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

第三条   较大工程项目,施工前应有合同甲方负责甲方和乙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的专门会议,研究安全施工方案,指定现场负责人,由其统一指挥,做到安全施工。

第四条   承包单位来厂施工需要用电时,应首先到动力公司办理申请用电手续,由动力公司指定接用电地点,未经许可乱拉临时线。

第五条   在施工中,必须临时停送电时,应先到动力公司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并指定联系负责人。

第六条   各单位的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的速度,必须按26公里/小时的限速规定执行。不得超速和违章载人,车门、拉杆上不准站人。不准酒后开车。

第七条   承包单位在施工中,由于违章和其他原因造成我方员工伤亡、设备损坏时,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八条   在搭脚手架时,应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绑扎牢固,并对其安全性负责。

第九条   凡在施工现场动火,应提前一天到安全消防部门办理动火证。对私自动火者,按违反消防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各施工单位在现场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容器时,必须设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第十一条   承包单位不得擅自焊制或使用乙炔浮筒等受压容器。

第十二条   承包单位来厂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本厂安全监察人员的检查,如违反安全规定,不听劝阻者,厂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制止其作业,并处以经济制裁或一次性罚款,罚款从承包工程费中扣除。

第19篇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

1、总则

(1)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制定。

(2)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2、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1)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2)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3)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3、防火安全职责

(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编辑器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2)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3)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①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②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③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③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①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②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③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④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5)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6)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4、防火安全措施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2)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3)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4)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过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各办公大树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6)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7)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力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力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友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力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8)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妥善保管。

第20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条 根据本办法,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对依法取得建筑施工许可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并对企业在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受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委托,具体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施工安全报监和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同时,必须与市建筑安全监察站签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工程施工所必须达到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必须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工程施工结束时,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将根据工程开工时签订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平时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整个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形式,凡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返还安全生产保证金,并作为各项安全生产表彰的基本条件;凡考核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之间的,返还75%安全生产保证金;凡考核得分在70-80分(含70分)之间的,返还50%安全生产保证金;凡考核得分低于70分,将不返还安全生产保证金。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工程施工结束前一周内向市建筑安全监察站提交考核申请,否则,将视为考核不合格(得分低于70分)。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规章制度,对不执行相关规定的违规违章行为,除按照《姜堰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管理办法》给予记分处罚外,同时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附后),经济处罚款项直接从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款项中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返还款不够处罚的,予以追缴。

第八条 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在开展检查时,应以加强和促进企业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生产为目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在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安全监督人员不得少于2人。市建筑安全监察站工作人员在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违章、违规行为处罚中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否则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姜堰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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