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制度涵盖了多个方面,主要包括:
1. 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地整洁有序,减少噪音、扬尘污染。
2. 绿色建材选用:提倡使用环保材料,降低建筑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3. 废弃物处理:规范废弃物分类、储存和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4. 资源节约:优化施工流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 生态保护:尊重自然环境,避免对周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实施封闭管理,控制施工现场的噪声和尘土飞扬。例如,通过设置隔音屏障、定期洒水降尘,以及采用低噪音设备来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规定进行分类,并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此外,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如使用可再生材料,实施节能设计,旨在实现建筑与环境的和谐共生。
执行这些制度需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包括定期检查、评估和奖惩制度。项目负责人应对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的落实负责,确保所有施工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政府和行业组织应定期进行抽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此促进整个行业的自律和改进。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它能降低施工过程中的环境风险,减少对社区的负面影响,从而增强企业的社会信誉。通过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废弃物的妥善处理,也能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重提升。因此,严格遵守这些制度,对于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至关重要。
第1篇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制度
1. 施工单位在开工准备阶段就要创造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开端,在施工期间和启动运行前要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与监督,从而达到对每个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2.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负全责,主管公司监理部必须抓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现场监理部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部门。质量管理部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的监督部门。
3. 施工单位要建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组织机构,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质管部、监理部备案后,方可在工程管理中执行。
4. 工程驻地的施工临建设施必须完备,在机械设备显著的位置设置企业标识、悬挂安全警示标识。健全班组组织机构图、职责、制度。施工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起居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
5.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要清洁完好,要有设备铭牌,有操作规程,现场机械设备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6. 施工现场使用的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排放有序,符合安全标准。严禁野蛮装卸,严格各项操作规程。各种物资要标识清楚。
7. 车间、库房及院内要有防火警示牌和防火设施。院内要地势平坦、整洁,无积水坑,材料堆放有序,标识清楚,并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8. 在安全标识管理上,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不同,施工作业区要挂放相应的安全警告牌,安全警告牌规格尺寸必须统一。
9.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和安全帽,对上级领导及其他外部相关人员去现场者,要提供安全帽。安全帽颜色分为红、黄、蓝三色,领导层为红色;管理层为黄色;作业层为蓝色,胸卡颜色同上。
10. 车间和库区施工作业区范围内做到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施工作业区都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环境管理。
11.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要进行定期维修保养,认真填写记录,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对大修设备,经修理厂家发质量修竣报告后,方可用于施工作业和运行。
12. 办公区域应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13. 在施工过程中,要大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4. 各种安装设备到达现场后,必须按设备类型,确定放置场地,并整齐堆放,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15. 施工地域若为林区,则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林区防火规定,严禁乱砍滥伐,禁猎各种野生保护动物。
16. 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占地,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去做。不得随意扩大占地面积,肆意践踏、毁坏农田和绿地。
17. 施工用火要取得当地防火部门同意,并制定防火制度,设置消防器材,在田野、林地不随意生火,在林区严禁吸烟。
18. 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加强对导线的保护,减少导线损伤,避免运行时发生较大噪声及电晕。
19. 做好沿线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施工中若发现文物古迹,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及时通知文物保护部门、业主单位及监理工程师代表,按其指令进行妥善处理。
第2篇 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管理制度
根据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要求,结合公司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创建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全面领导责任并对实施过程全面管理和协调。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负责人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3、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做好收工前的安全检查。
4、发扬团队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5、时刻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冒险违章作业。
6、工地主要入口要设置简朴规整的大门,并设立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工程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7、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8、施工现场要保持场地平整,道路坚实畅通,有排水措施,对施工完后的管沟和基础要及时回填平整消除积土。9、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料场都应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
10、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砂浆混凝土要及时清除,落地灰要回收过筛后使用。
11、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要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要及时清理。
12、要规定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严禁在建筑物内大小便。
13、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土,要通过吊装机稳妥下卸,严禁从门窗口向外抛掷。
14、根据工程性质和所在地区的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围护和遮挡措施,并保持外面清洁。
15、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和施工作业外应悬挂明显的标牌,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3篇 建筑公司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线路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1施工驻地
1.1.1临建和租用驻地其面积要满足工程管理要求。项目部至少设有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材料站;施工队至少设有食堂、卫生间、设备、材料、工器具堆放场(库房)。有条件可设置旗台。
1.1.2 项目部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数码摄像机、照相机、复印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施工队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传真机、数码照相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
1.1.3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有关工程及管理的重要内容张贴公示。项目部主要包括工程简介;组织机构图;qeo体系方针、目标、工程横道图、工程进度表,线路路径图、晴雨表、安全记录牌;主要管理人员职责,主要管理人员照片;安全纪律牌,宣传栏和学习园地;事故应急电话号码(防火、防盗、医院等)设在明显处。施工队主要包括人员组织,主要人员职责,工程进度表,晴雨表,安全记录牌。应急电话号设在明显处。
1.1.4 驻地应有明显标志,布置一定数量的彩旗,安全标语和各类警示牌齐全,消防设施齐备,干净整洁无垃圾,道路通畅,排水排污畅通,设有废料分类回收桶,厨房、宿舍应清洁卫生,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摆放整齐,炊事人员应有健康证,着工作服、帽。用电符合安规要求。
1.1.5 材料站(库房)设备、材料、工器具分类堆放整齐有序,标识清楚,露天堆放时防晒、防雨设施应完好无损,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规定放置,实物与台帐相符,领用手续完备,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应分开堆放和保管,并有明确标识,防止混用。设仓库管理制度及火警盗警号码在明显处。
1.2施工准备阶段
1.2.1 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劳动力、安全设施六落实。
1.2.2 项目部应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应与施工队,劳务用工队伍签订集体安全合同,施工队应与员工个人、临时工签订安全合同。
1.2.3 项目部应针对自身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办法,有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组织上岗前的安全考试和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和机具操作人员应持证。
1.2.4 项目部应组织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列出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有管理方案,有应急措施和预案。
1.3 施工阶段
1.3.1 所有工序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作业,并进行试点,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3.2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办理作业票(附施工平面图,工器具检查表)每天班前交底和三查(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按制度规定进行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日活动。
1.3.3 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衣着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佩戴上岗证,安全监护人应有明显标志,特殊环境作业人员有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措施。
1.3.4 施工现场需设有明显工作区域其工作区域封闭材料使用安全警戒线(旗)配以红白相间色标的铝合金或铜质立杆,挂牌施工,闲杂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3.5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砂石、水泥、塔材,紧固件等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有必要的隔离措施,并有标识,施工通道畅通,废弃物不得乱堆,做到一手清。
1.3.6 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并有记录,使用后进行保养和清理,保持机具、设备的完好和外观清洁。
1.3.7 降基、修整边坡、土石方开挖,弃土必须制定有效的施工措施,不得随意破坏生态和自然环境,保护良田好土,防止水土流失和损坏周边建筑物、电力设施。爆破作业按规定制定警戒区,各路口设专人警戒,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
1.3.8 基础浇制平台牢固,拆除后的模板、脚手管、扣件等应及时做好修理、清洁、防腐工作,并按规格及规定堆放整齐,基坑回填应注意对砼基础的保护。
1.3.9 运输装卸材料时严禁野蛮装卸,保护材料的锌层、避免占染泥土,上塔作业前应清理干净鞋底的泥土。
1.3.10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器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绳)。
1.3.11 组立杆塔应尽量避免上下交叉作业,起吊塔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吊点和用作地锚点的部位应有保护措施。
1.3.12 组立杆塔时,分工明确,无声有序,指挥人员和安监人员有明显标识。
1.3.13 特殊、重要跨越架须经验收合格挂牌后使用。
1.3.14 牵张场布置合理,按定置图布置休息区;临时厕所;临时工具房和指挥台,宜采用活动式帐篷或采用装配式工棚。材料、工具堆放整齐有序,通讯良好,分工明确,展放导线有保护措施,接地良好,重要地点有专人监护。
1.3.15 施工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及时、准确、完整、规范。
1.4试运阶段
1.4.1 护坡、排水沟、挡土墙应符合设计要求,整齐美观。
1.4.2 保护帽表面平整,美观,回填土无沉陷,必要时进行植被恢复。
1.4.3 相序标志和防护标志安装应齐全、正确、醒目。
1.4.4 对全线进行清场检查,拆除所有的临时接地线。
2、变电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1施工驻地
2.1.1 租用和临建项目部驻地其面积要满足工程管理的要求,至少设有办公室、会议室、资料室、宿舍(含临用工宿舍)、食堂、卫生间、分类垃圾箱。有条件可设置旗台。
2.1.2 基本办公设备应有固定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数码摄象机、照相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等。
2.1.3 项目部办公室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有关工程及管理的重要内容张贴公示,主要有工程横道(网络)图,晴雨表、qeo体系方针、目标、组织机构图,主要管理人员职责,项目部人员照片,学习园地、安全记录牌、事故应急电话(明显处)。
2.1.4 项目部驻地(含民工宿舍)标识明显,布置一定的彩旗,消防设施齐全,有条件可绿化。安全文明施工氛围浓厚,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排水畅通,排污达标,室内整齐有序,无垃圾,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摆放整齐,生活用电符合安全要求,厨房应清洁卫生,炊具、餐桌应干净且要消毒,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着工作服、帽,卫生间无异味。
2.1.5 施工现场宜实行封闭管理,进站路口处设置工地牌楼,变电站的入口处或显眼位置张贴企业标志,五牌一图(工程施工牌、施工组织机构图、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管理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应急电话等。
2.2 施工准备阶段
2.2.1 项目部应与公司签订《安全司生产责任书》,项目部应与施工队,劳务用工队伍签订集体安全合同,施工队应与员工个人、临时工签订安全合同。
2.2.2 项目部应针对自身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和办法,有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组织上岗前的安全考试和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和机具操作人员应持证。
2.2.3 项目部应组织危险源、环境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列出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和环境因素有管理方案,有应急措施和预案。
2.2.4 根据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库房、材料堆放区、设备堆放区、加工棚、弃土堆放场、垃圾(废旧物)堆放场、临时厕所、吸烟室、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并有标示牌。
2.2.5 现场施工电源、水源管线敷设整齐,施工电源可采用明架或暗敷,实行三相五线制,配电房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统一专人管理。
2.2.6 进站公路原则上要求在正式开工前完成砼路面的浇筑,若确因进站公路工程量较大或其他因素影响,无法在正式开工前修通时,必须修筑临时进站公路。临时公路宽度不得小于4米,路基牢实,碾压平整,转弯半径及坡度应满足材料运输车辆通行要求。
2.2.7 站内公路在平场后应尽快按设计要求完成路基和路面施工,暂不进行路面施工应作硬化处理,确保站内道路畅通,并有限速标志。
2.2.8 新建变电工程,应在正式开工前完成围墙施工。
2.2.9 扩建变电工程,开工前必须用绳网设立临时围栏,将施工区域与运行区域隔离,指明施工通道,并有明确的警示标志。
2.3施工阶段
2.3.1 严格按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做到设计图纸、措施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劳动力、安全设施六落实,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3.2 各工序及重大、特殊、危险施工应事先制定施工措施及方案,按规定审批后,进行交底并严格执行。
第4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的要求,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企业财产的损失,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企业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安全工作能够顺利展开。
(一)安全生产资金来源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的资金的投入不少于企业营业额的3%,并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方向
1、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案例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根据市建委规定每平方米1.5元收取保险费(建筑面积),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劳动防护用品机具(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二十二条、三十二条、三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安全带、安全网、手套、皮鞋、防护镜和安全防护服装等。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工程特点及时足量的向作业人员发放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切实做到保护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要求。
3、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投入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二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经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法规、常识、安全技能的培训,使其能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参加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并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必须保证资金投入保证培训教育面达到100%,没人都参加培训。
4、机械安拆检查、维修的投入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大型、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拆维修作业(避免在安拆、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
由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所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收取相应的检测费用)。
在施工中为保障安全需要,对临边洞口进行防护,对附近的高压电线、工程脚手架,深基坑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根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投入资金物资,使措施顺利落实。
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投入
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创造从业人员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树立公司文明形象,创建良好工作环境(降低粉尘、噪音污染)使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7、安全人员办公投入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安全工作的展开,必要安全规范、标准、采购,监理安全档案。
8、应急救援预案投入
1)救援物资、机械、设备投入
2)应急救援人员教育培训投入
3)应急救援演练投入
4)应急救援金储备
(三)安全资金必须专项专用,其使用程序为:
单位安全资金账户——安全科审批——生产副经理审批——经理审批——专项资金使用
第5篇 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工地上建筑材料分类堆放在各区域指定地点,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挂牌标训,记录齐全,帐物卡相符。
二、成型钢材及钢筋要分类堆放整齐。成品、半成品等要分类按规格堆放,应有防雨、防潮、防火措施。
三、坚持文明施工,班组必须做到“随做随清、工完料清、场地清”保持场地整洁。
四、工地道路畅通、平整、整洁,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乱堆乱放,随时清理,无散落物。
五、工地上电线线路按标准架设,严禁私拉乱接,机械设备应定人使用、保养、清理,配电箱加锁。
六、各工种、班组,在各施工区域应设专人负责打扫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
七、保持施工场地排水系统畅通,雨后及施工用水及时排出,确保施工场地无大面积积水;
八、整个施工现场卫生、场容场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第6篇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适应建筑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全面加强工程管理,努力提高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各级职能人员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和各项规定,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及时地组织检查。检查时,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开,奖罚分明;检查后,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以不断提高检查效果。
第三条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下属各单位必须自觉接受检查组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全面检查,服从检查组所作出的奖罚处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检查的组织
第四条 检查机构
检查组由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分管领导主持,以工程质量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工程技术管理部为主,必要时,抽调区域公司的相关人员参加。每次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人员对检查情况共同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奖罚。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将检查结果以通报的形式予以下发。
第五条 检查时间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对下属各单位除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外,每年组织的大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第六条 检查范围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在建的工程项目。重点是有创优夺杯计划的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窗口形象工程,有投诉的工程、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素质达不到要求的程,以及暴露质量安全不合格点与隐患较多的工程。
第七条 检查内容
(一)质量检查分土建实体质量、幕墙及钢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和技术资料管理等四大部分。
(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分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安全技术资料台帐,脚手架工程,“三宝”、“四口”、临边防护,临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文明施工等九大部分。
(三)cis公司形象执行情况。
(四)检查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工程实体,行为规范,目标实施,以及执行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有关制度与规定等为重点。
第八条 检查依据
检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质量为2002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管理手册》、《管理记录》、《项目管理制度》和《企业技术标准》等相关制度和文件的规定与要求进行。
公司工程管理部为实施本细则的职能管理部门。依照本细则履行日常检查和对违章行为处理的职能。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履行日常检查时,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第九条 检查方式
检查主要采取实测实量、现场目测,查现场、查记录等常用方式,并逐步与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等上级组织的检查接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用超声波检测仪等设备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检测。
第三章 奖励
第十条 在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组织的大检查中,获质量、安全前三名的项目,每次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
公司职工对企业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着效果的,公司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项目部核实上报公司工程部承办)
1、获一等奖者,奖励5000元;
2、获二等奖者,奖励3000元;
3、获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
第四章 处罚及处罚程序
第十一条 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在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工程项目予以罚款2至10万元,对所在的区域公司也要追查管理责任,予以罚款500至l万元。
在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组织的大检查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倒数后三名的项目部每次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处罚。
第十二条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质量、安全检查及抽查中存在问题的项目部,必须按照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出具的整改通知单组织整改,区域公司要负责进行督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落实,对整改内容逐项逐条进行验收,并把每项的整改结果拍成照片,写好整改报告,由区域公司第一责任人签字并盖区域公司公章后报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再做最后复查,对凡出具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项目部,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项目部进行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第二次复查时仍未整改的要加倍处罚,依此类推,直到整改落实为止;同时对在第二次复查时仍不合格的项目部,将暂停工程款的拨付及其他相关事务的办理,直至整改合格为止。并且对区域公司予以1000至l万元的处罚。
对没有按整改单要求时间内及时将整改结果报告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部,或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对区域公司罚款2000元,对项目部进行如下处罚:
1.涉及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方面存在的问题每项处罚2000元。
2.涉及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每项处罚1000元。
3.涉及工程施工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每项处罚1000元。
4.涉及cis公司形象方面存在的问题每项处罚1000元。
第十三条 对质量、安全事故及受到通报批评情况,隐瞒不报、虚报的,每起对区域公司罚1万元,对项目部加倍处罚。
第十四条 在执行处罚时,检查人员应对违章行为进行取证作为处罚依据。
第十五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取证和处罚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否则将加重处罚。
第十六条 检查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检查的同时,应对违章人员进行纠正或者追究其安全、质量事故责任同步实施,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
第十七条 在执行项目部安全、质量检查时,项目部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检查人员应出具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由执行人和被查的项目部经理或管理人员签名确认,一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录入档案,作为对项目部复查时的凭证,另一份留项目部作为整改的依据。若项目部经理和管理人员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确认,执行人双签见证,实行留置送达。
第十八条 由检查人员对违章行为出具处罚单。处罚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被处罚项目部经理作为处罚的凭据;一联公司工程管理部留底;一联送公司财务部。
第十九条 被处罚的项目部,如果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在被处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经查实确属依据不足处罚错误的,应取消或变更处罚纪录,并书面通知各相关单位予以更正。
第一节 工程质量
第二十条 土建实体质量
(一)砼工程
1、施工现场浇捣自拌混凝土时,未根据砂、石实际含水率,把试验室砼级配调整为施工配合比的,配合比未挂牌施工的,各罚款200元。
2、严格计量制度,如发现不按规定计量拌制混凝土、砂浆的罚款500元。
3、加强混凝土配合比和坍落度的抽检工作并做好记录,每次浇捣混凝土未按规定抽检或记录的罚款100元。
4、认真做好试块登记、保养工作,及时运送试压,不得任意涂改数据,发现违反的罚款200元。
5、认真按规定要求制作混凝土试块,如发现未按规定制作试块,或有多余、空白试块的,每组罚款1000元。
6、任意一组试块低于规范规定最低值要求的,每发现一组罚款1000元。
7、凡混凝土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200%以上的,每组罚款500元。
8、梁、柱上蜂窝面积大于500cm2,基础、墙、板上蜂窝面积大于1500 cm2的,每处罚款100元。
9、梁、柱孔洞面积大于40 cm2,基础、墙、板上孔洞面积大于100 cm2的,每处罚款200元。
10、梁、柱主筋露筋长度大于10cm的,每处罚款100元。
11、梁、柱、楼梯缝夹渣层长度超过20 cm,深度超过保护层的每处罚款100元。
12、梁、柱炸模的面积大于50 cm2,厚度大于3.5cm,基础、墙、板炸模的面积大于100 cm2,厚度大于4 cm的,每处罚款100元。
13、墙、柱垂直度每层超过15mm或全高超过30mm的,必须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14、梁、柱、墙壁断面尺寸大于15mm或小于10mm的,每处罚款500元。
15、梁、柱钢筋偏位,造成保护层厚度超过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16、砼施工缝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的,每处罚款500元。
17、使用直径不符合要求或严重腐蚀、生锈钢材的,每批次罚款500元。
18、钢材焊接接头轴线偏位,弯折角、搭接长度不符合要求的,每一批次罚款100至300元。
19、箍筋弯钩小于135度,弯钩平直度小于10d的,每一批次罚款100至300元。
20、钢筋箍筋按规定或设计要求应加密部位而未加密的,每处罚款100至300元。
21、钢筋锚固长度不够的,每处罚款100至300元。
22、钢筋未按要求设置保护层垫块的罚款200至500元。
23、同一区段内接头未按规定和设计要求错开的,每一批次罚款200元。
24、卫生间四周无翻边的罚款200至500元。
25、现浇砼屋面沿沟落水头子未预埋的罚款200至500元。
26、预埋件位置不正确或漏埋造成后凿现象的罚款200至500元。
27、在砼子分部实体质量检查中存在不合格检验批的,每一批次罚款2000至5000元。
(二)砌体工程
1、砌筑砂浆搅拌时不按规定挂牌的罚款500元。
2、凡不按规定制作砂浆试块,多做或漏做的,或采用有底试模制作试块的,每发现一组罚款1000元。
3、任意一组试块强度小于设计强度75%的,每组罚款1000元。
4、砂浆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200%以上的,每组罚款500元。
5、砌体砂浆饱满度抽查达不到80%的,每组罚款500元。
6、砌体转角处断开且不留斜槎,又不按规定设置拉结筋的,每处罚款200至500元。
7、水平灰缝平直度偏差大于12mm的,每处罚款100至200元。
8、砌体水平灰缝厚度偏差(1皮砖)大于12mm的,每处罚款100至200元。
9、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8mm的(用2m直尺检查),每处罚款100元;大于15mm的,每处罚款200元。
10、砌体表面平整度偏差大于12 mm的,每处罚款100至200元。
11、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的,每一批次罚款200元。
12、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槎或未设置拉结筋的,每一批次罚款200至500元。
13、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0mm未设置过梁的,每根罚款100元;搁置长度不足的,每批罚款500元。
14、阳台隔墙和扶手与墙体之间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拉接措施的,每处罚款200元。
15、砖砌体内管槽未用切割机切割而直接凿槽的,每处罚款100元。
16、砌体同缝五皮砖以上的,每次罚款100元。
17、在砌体子分部工程实测实量检查中存在不合格检验批的,每一批次罚款2000至5000元。
(三)楼地面工程
1、地坪严重起壳、起裂、起砂面积大于200cm2的,每一批次罚款200至500元。
2、凡有排除积水要求的房间、阳台、四周墙面及地面,渗漏或倒泛水的,每一批次罚款100至300元;严重者应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3、在同一楼层内踢脚板凸出墙面、厚度不均匀,比规定出墙厚度(水泥踢脚线6至8 mm),板块8至10 mm)超过5 mm的,踢脚线空鼓长度超过50 cm的,罚款100至300元;严重者应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4、在一个梯段内整体楼梯踏步相邻两步宽度和高差超过20mm,板块楼梯相邻两步高差超过15 mm的罚款200至500元。
5、水磨石地坪四边和阴角处发现有明显接槎痕迹或高低不平现象的罚款200至500元。
6、大开间楼地面面层施工未按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做分隔处理的罚款200至500元。
7、管子四周未按要求设置锥体的罚款200至500元。
8、在完工的楼地面上拌和或倾倒砂浆的罚款200至500元。
(四)门窗工程
1、门窗樘子未按设计要求的水平标高或平面位置安装,偏差大于50 mm的,每樘罚款100元。
2、木砖、木门窗樘子防腐处理、固定木门窗樘的木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罚款200至500元。
3、固定钢门窗樘的组合铁件和铁脚未按设计和规范规定设置的罚款200至500元。
4、木门窗扇安装缝过大造成透亮的罚款200至500元。
5、安装木门窗木螺丝用榔头打入全部深度或安装钢门窗将铁脚敲弯的,每处罚款100元。
6、铝合金、塑钢门窗固定件未按规定固定的罚款200至500元。
7、铝合金、塑钢门窗开启不灵活,拉手、扶手、锁具等安装不牢固的罚款200至500元。
8、铝合金、塑钢门窗边框渗水的罚款500元。
9、门窗严重污染或发现有氧化、刮磨痕迹等问题的罚款100至500元。
(五)装饰工程
1、内粉刷墙面、柱面、墙裙等粉刷起壳、裂缝,面积超过400 cm2的罚款200至500元。
2、平顶粉刷起壳造成脱落的罚款200至500元。
3、管道后墙面未粉刷或严重凹凸不平的,每处罚款200元。
4、门窗洞口及墙面转角处未做护角或不按规范规定粉护角的罚款500元。
5、外墙的窗台、雨蓬、阳台、腰线等凸出墙面处未做滴水线(槽)的罚款100至300元;女儿墙压项坡向朝外墙面的罚款500元。
6、墙面刷浆(喷浆)油漆严重掉粉、起皮、漏刷和透底等,面积超过1000 cm2的,每处罚款200元。
7、外墙面砖、室内瓷砖、地砖起壳空鼓面积累计超过1 m2,或超过10处以上的罚款500元。
8、外墙开裂或渗水或外墙涂料存在明显色差的罚款200至500元。
9、楼梯底板下未做滴水线的罚款200至500元。
10、外窗盘(台)未做凹槽的,每处罚款100元;外窗盘(台)高于窗框的,每处罚款100元。
(六)屋面工程
1、屋面渗漏的,不论范围大小,每处罚款500元。
2、屋面和檐沟流水坡向不正确造成积水深度超过5mm的罚款200至500元。
3、刚性层面分仓缝脊相邻高低差大于20mm的罚款100至300元。
4、刚性屋面面层与女儿墙、烟囱、水箱、管道等交接处未按规定做泛水或高度低于250mm的罚款500元。
5、相邻隔热板高差超过8mm的罚款100至300元。
6、刚性防水层与墙面连接处未按规定脱开,未用柔软材料填缝的罚款200至500元。
7、未按要求设置排气孔的罚款200至500元;严重者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第二十一条 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1.幕墙、钢结构预埋件尺寸不一,安装位置欠准确,偏差超出规范控制要求允许偏差外50%的;预埋有困难时,未经协商擅自将锚筋割除的;罚款800元。
2.幕墙框架安装时,水平度、垂直度、对角线差和直线度超出规范控制要求允许偏差外50%的;罚款200元。
3.立柱与连接件之间等未设置绝缘垫片或采取其它防腐蚀措施;玻璃幕墙的主柱与横梁接触处,未按要求设置具有压缩性的软质橡胶垫片的;罚款500元。
4.雨季强行露天施工耐候密封胶,对密封胶施工条件不重视的。耐候硅酮密封胶施工不密实,封堵不严或长宽比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500元。
5.连接固定横梁的连接件、规格、品种、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连接件安装不牢固、有松动的,与龙骨焊接时焊缝不饱满、出现咬肉、夹渣的;罚款500元。
6.使用过期的结构硅酮和耐候硅酮密封胶;且胶未完全固化时挪动构件的;罚款1000元。
7.未按建筑防雷设计规范进行防雷接地施工的;罚款500元。
8.钢结构施工过程中焊条使用错误的;焊材未按要求妥善保管的;罚款200元。
9.高强螺栓未按规范要求施拧的;螺栓拧紧后的扭矩值不符合规定的;外露丝扣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
10.应该进行预拼装而未进行拼装的;罚款1000元。
11.焊接环境、坡口角度、焊接工艺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元。
12.焊接前,焊缝处未清理干净;焊剂、焊丝、焊条与母材不相匹配的;罚款500元。
13.孔径或孔距有偏差时,擅自使用气焊或电焊扩充,重新制孔的;罚款1000元。
14.现场焊接存在有:焊瘤、夹渣、气孔、没焊透、咬边、错边、焊缝尺寸偏差大、不用引弧板、焊接变形不矫正、飞溅物清理不净等情况的;罚款500元。
15.钢构件吊装前未通知验收,高强度螺栓连接面处理达不到规范规定要求;罚款1000元。
16.衬垫板规格不符合要求的;焊接时弧头弧尾不加引熄弧板的;罚款600元。
17.发现安装尺寸有偏差,私自改变连接位置或尺寸进行安装的;罚款1000元。
18.钢结构的防腐未经过底漆、过渡层、中间层及面层等四道程序的罚款;800元。
19.防火涂料施工工艺、涂饰顺序、方法、厚度、表面平整度不符合要求的;罚款500
20.钢结构涂装配料时,任意掺合催干剂、稀释剂的;罚款800元。
21.钢结构和幕墙单位对本身安装完毕后的产品未进行有效的保护的;罚款500元。
第二十二条 安装工程
(一)暖卫工程
1、经查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未经设计同意而任意更改管材、管径及管件的罚款2000元。
2、未经设计及业主同意而私自改变管道走向的,一旦发现罚款1000元。
3、给排水管道吊支架未按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企业技术标准》要求设置的罚款500元。
4、镀锌钢管采用焊接的,每处罚款200元。
5、塑料排水管未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横管间距大于4m的罚款500元。
6、给排水立管垂直度,碳素钢管,lipvc管每米长度偏差大于4mm的,每根罚款100元;消火栓安装高度超过规范要求的罚款200元。
7、给排水,空调冷凝水管道的坡度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如发现未按此要求安装的,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发现倒返水的罚款500元。
8、地漏安装高于排水表面(按设计或规范要求找坡)10mm以上或低于排水表面20mm以上的,每处罚款100元。
9、地下室、水箱、屋面未设置刚性防水套管的,每处(个)罚款200元。
(二)电气工程
1、管子进入箱子,盒内金属电线管不套丝,未用锁紧螺母,pvc穿线管不带杯梳的罚款200至500元;严重者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2、电线管、焊管严禁对口焊接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金属导管采用套管焊接连接的罚款200至500元;严重者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3、用气焊、电焊在金属盒子,箱上开孔的,每处罚款200元。
4、管道和管线经过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未有补偿装置的,每处罚款500元。
5、焊接圆钢接地跨接线时,应在圆钢两侧施焊,如采用电焊焊接束节来代替接地跨接线的罚款200至500元。
6、bvr多股接地软线进入插座盒或箱内未经搪锡的罚款200至500元;严重者返工重做并罚款2000元。
7、单相两孔插座、单相三孔插座及三相四孔插座、相线、pe线、pen线接错位置的,每处罚款100元。
8、埋入墙内的电线管,未按规范深度埋设,或突出墙面的,每处罚款100元。
9、埋设管子在轻质墙体上任意开凿横槽的罚款1000元。
10、吊顶内电线管敷设不按规范施工,随意固定在土建轻钢龙骨上的罚款200至500元;严重者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11、屋面有避雷装置且有金属管道,金属栏杆和设备,一定要与避雷装置可靠焊接,并且要有明显焊接点(标志),未按规定施工的罚款1000元。
(三)资料
1、资料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并且要分类整理归档,未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成册的罚款500元;在大检查中发现资料未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成册的罚款1000元。
2、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质保单及检测报告,每批进料都应送材料检验报告给监理签字,然后方能使用,违反程序的,每一批次罚款1000元。
第二十三条 技术资料管理
1、技术资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必须及时分类整理,发现未作汇总、整理、归档的罚款1000元。
2、发现质量记录弄虚作假的罚款5000元。
3、无图纸会审记录的罚款500元。
4、工程测量定位记录无定位依据或未能及时签字盖章的罚款100元。
5、桩基资料在时间超过桩基工程完工后30天内未能及时收集、汇总和整理,或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罚款500至1000元。
6、验槽记录中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等手续不齐全的罚款200至500元。
7、施工材料、预制构件无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的,每一批次罚款500元;按规定应送样试验的材料未经试验用于工程(包括先使用后复试)的,每一批次罚款1000元;对不合格材料构件未作退场处理的,每一批次罚款1000元。
8、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工程、装饰工程等),每缺一项罚款100元;对未经隐蔽工程验收、复核,或验收中存在问题未经整改认可的验收批、分项工程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必须补验并罚款200至1000元;监理单位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且不能提供监理签收记录的罚款1000元。
9、施工记录(砼施工记录、结构吊装记录、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不齐全的,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10、沉降观测记录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测量的罚款100元;弄虚作假的罚款1000元。
11、无中间结构验收记录的罚款1000元;验收记录中各责任主体签字等手续不齐全的罚款500元。
12、施工现场未设立养护室的罚款1000元;养护室未按规定设置的罚款200元。
13、项目部未配备游标卡尺、钢卷尺、百格网、坍落度筒、靠尺、塞尺、阴阳角尺和焊接检测设备的,每缺一件罚款100元;缺水准仪、台秤的,每缺一件罚款500元;以上设备未经有资质单位检测的罚款100至500元。
14、项目部管理组成人员未经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或区域公司审批的,罚款1000元;项目部组建完成后,出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不到位的,每人罚款1000元,限期不到岗的再次予以处罚;检查中发现以上人员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弄虚作假的,每人罚款1000元。
15、项目部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的罚款5000元:未办理开工报告擅自开工的罚款2000元。
16、工程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用投标时技术方案代替的罚款5000元。
17、工程必须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编制的,每项罚款2000元。
18、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未经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审批的,每项罚款1000元。
19、现场施工未按专项方案实施的罚款500至1000元。
20、项目部现行相关验收标准、施工规范、规程不齐全的罚款100至500元。
21、技术交底记录出现缺项的,每缺少一项罚款100元。
第二节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第二十四条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1、各区域公司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未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不少于2名)罚款1至2万元。
2、建筑面积在1万m2及以下的工程,未按规定配备1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1万元。
3、建筑面积在1至5万m2的工程,未按规定配备2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1至2万元。
4、建筑面积在5万m2以上的工程,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成立安全管理组并设置安全管理主管,未按规定设置的,每缺一名罚款1至2万元。
第二十五条 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
1、直属项目部开工10天内未与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而擅自施工的罚款1000元。
2、区域公司与项目部未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的,对区域公司有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 .
3、项目部未与各班组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的,每缺一个班组,对项目部罚款500元。
4、项目部各班组未与每个职工签订各类责任书的,每缺一个罚款50元。
第二十六条 安全技术资料台帐
l、安全技术资料台帐内容不全面或者未建立台账的罚款500至2000元。
2、应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未编制的,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3、按规定要求须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未经论证的罚款1000元。
4、项目开工前安全专项方案未经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审批的罚款1000元。
5、未对新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项目部,予以1万元的罚款。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不全的,每缺一人罚款100元(累计不超过1万元)。
6、未通过各地安监部门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而擅自开工的罚款2000元。
7、未与每个工人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的,每缺一人罚款100元。
8、未对本工程的环境因素、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的罚款1000元;进行了识别、评价但未做好管理方案的罚款500元。
9、对检查的整改回执未作回复的项目部罚款1000元。
第二十七条 脚手架工程
1、二层结构以下(包括架空层),无外脚手架施工的,建筑面积5000 m2以内的罚款5000元;5000 m2以上的罚款1万元。三层楼面以上无外脚手架施工的,5000 m2以下的罚款1.5万元;5000至3万m2的罚款2万元;3万m2以上的罚款3至5万元。
2、悬挑脚手架脚手片必须层层满铺,每缺一排架罚款2000至5000元。
3、落地式外脚手架主体施工时,底排必须满铺,操作层必须满铺三排,中间可隔排铺设,每缺一排罚款1000至2000元;进入装饰阶段必须层层满铺,每缺一排罚款1000至2000元。
4、外脚手架底排及顶排必须设置内封闭,中间每隔三步设置一道内封闭,每缺一道内封闭罚款1000至2000元。
5、脚手架安全网局部缺少或封闭不严密的罚款200至1000元;严重缺少或未张挂安全网的罚款5000至1万元。
6、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拉结点的,每缺一道罚款100元。
7、脚手架未进行验收而先行使用的罚款1000元。
8、脚手架剪刀撑未连续设置的罚款1000元。
9、搭设拆除脚手架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次予以罚款200元。
10、脚手架搭设与专项方案不符的罚款2000至3000元。
11、落地式外脚手架底部未作硬化处理的罚款1000至2000元。
第二十八条 “三宝、“四口、临边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罚款100元;赤膊、穿拖鞋上班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500元。
2、进行登高架设作业未系好安全带的,每人罚款200元。
3、未使用合格安全网的罚款1.5元/m2 (按外脚手架面积计算)。
4、楼梯未设置1.2 m高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的,每缺一处罚款100元。楼层临边防护未及时设置的,每层罚款1000至2000元。
5、电梯井口未设置1.5 m高防护栅门,其中底部18cm未设置踢脚板的,每缺一处罚款100元。
6、电梯井内自二层楼面起不超过二层(不大于10 m)未设置一道安全网或隔离层的,每缺一道罚款100元。
7、1.5 m2以内的预留洞口、坑井未用固定盖板防护,每处罚款100元。1.5 m2以上的洞口,四周未设18cm高踢脚杆和0.6 m、1.2 m两道水平杆的,每缺一个洞口罚款200元。
8、进出建筑物主体通道口、井架或物料提升机进口处、外用升降机进口处未按规定搭设防护棚的,每缺一处罚款500元。防护棚搭设不规范的罚款100至300元。
9、砂浆机、搅拌机、钢筋加工场地和木工加工场地等未按规定搭设防护棚的,每缺一处罚款50至1000元。
10、进出通道口未挂设安全通道牌的,每缺一块罚款100元。
11、阳台临边未设置1.2 m和0.6 m两道水平杆的,每缺一处罚款200元。
第二十九条 临时施工用电
1、在临近高压线旁的脚手架必须有规定距离,未达到规定距离时必须有严密的防护措施,无防护措施或防护不严密的罚款1000至2000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未采用三相五线制的罚款5000元。
3、总配电箱、分箱、开关箱进出线混乱,电线破损或钩挂接线的罚款500元。
4、电线从配电箱侧向或上面引进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配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每处罚款200元;其它金属丝代替电熔丝的,每根罚款200元。
5、临时用电系统未做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的罚款1000元。
6、未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一箱”的罚款1000元。
7、动力配电箱和照明配电箱混用的罚款500元。
8、配电箱内无线路图,无维修表,无责任人,无用途标识的,每项罚款100元;配电箱搭设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9、保护零线未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的,每缺一处罚款200元。
10、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使用截面小于2.5mm绝缘多股铜线的罚款200元。
1 l、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连接未采用铜鼻子可靠连接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2、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50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均应小于0.1s,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200元。
1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未作保护接零的罚款200元;未使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而使用花线和护套线等的罚款500元;导线随地拖拉或缠绕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的罚款200元。
14、架空线路未设在专用电杆上,而架设在树木、脚手架等处的,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15、架空线路未装设横担、绝缘子并未采用绝缘导线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16、设备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未加设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的罚款200元。
17、配电室内配电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1.5m,前面及两侧操作通道不小于1m,配电室的高度不小于3m。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至1000元。
18、总配电室无维修制度、无禁令标志牌、停送电无专人负责的罚款200至500元。
19、总配电室内未配备绝缘灭火器材的罚款500元。
第三十条 施工机具
(一)物料提升机
1、未使用建设主管部门鉴定或认可的定型产品,而使用自制物料提升机的罚款1000元。
2、物料提升机未悬挂验收合格牌、最大起重量牌和安全警告标志的罚款100元。
3、物料提升机必须要有断绳保护装置、安全停靠装置、上极限限位装置,30m以上高架提升机还必须有下极限限位装置、缓冲器和超载限制器,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200元。
4、采用缆风绳固定架体的,缆风绳必须采用直径大于9.3mm的圆股钢丝绳,提升机架体高度在20m以下时设一组(四根),20至30m设二组,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元。
5、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同一水平面上对称设置,与地面夹角在45度至60度之间,地锚应采用不少于2根钢管(直径48至53)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100元。
6、缆风绳有接头的,每根罚款200元。
7、高架提升机无连墙杆或连墙杆设置不规范的罚款500至1000元。
8、提升钢丝绳有毛刺、断股、变形、缺油、锈蚀等现象或不符合国家标准,无合格证的罚款500元。
9、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无防护门的,每缺一处罚款200元。
10、工作人员违章乘坐吊笼上下的,每人每次予以罚款500元,并对开机人员罚款200元。
11、物料提升机应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提升机立杆作引下线,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元。
12、卸料平台与外脚手架连接在一起的罚款500元。
(二)外用电梯(人货两用梯)
1、吊笼未设断绳保护装置和限速器等安全装置的,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2、吊笼门无电气或机械式连锁装置的罚款200元。
3、卸料平台两侧无防护栏杆、无防护门的,每缺一处罚款200元。
4、电梯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500元。
5、未设置起重量限制器的罚款100元。
6、安装拆卸队伍未具备相应专业资格的罚款1000元。
7、电梯安装拆卸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0元。
8、电梯安装完毕后无项目部、区域公司、安装单位验收签字,而擅自使用的罚款1000元。未经当地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的,罚款3000至6000元。
9、外用电梯应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提升机立杆作引下线,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元。
10、安装、拆卸前,甲、乙双方未单独签订安全合同的,罚款5000至1万元。
11、使用后无例保记录、防坠落试验等其它违章违规行为的,罚款200至500元。
(三)塔吊
l、未设置吊装区域的罚款300元。
2、安装拆卸队伍未具备相应专业资格的罚款1000元。
3、塔吊指挥、司机无证上岗的罚款500元。
4、塔吊指挥工作时未使用旗语或对讲机的罚款500元。
5、塔吊安装完毕后无项目部、区域公司、安装单位验收签字,而擅自使用的罚款1000元。未经当地劳动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后投入使用的,罚款3000至6000元。
6、塔吊应安装避雷装置,引下线应单独铺设并保证电气连接,不得借用立杆作引下线,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500元。
7、塔吊卸平台严禁使用钢管搭设,违反规定的罚款1000元。
8、安装、拆卸前,甲、乙双方未单独签订安全合同的,罚款5000至1万元。
9、使用后无例保记录、起吊试验等其它违章违规行为的,罚款200至500元。
(四)平刨机
1、平刨防护装置未设防护罩,刨刀未设护手装置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2、平刨金属外壳未接零保护的罚款200元。
3、使用平刨、圆盘锯合用的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械的罚款500元。
(五)圆盘锯
l、锯片未设防护罩,上方未设防护挡板,传动部位未设防护罩的,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2、圆盘锯金属外壳未接零保护的罚款200元。
(六)钢筋机械
1、钢筋机械未做好保护接零的罚款200元。
2、钢筋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无防护措施的罚款200元。
3、钢筋机械的传动部位未装设防护罩的罚款200元。
(七)电焊机
1、电焊机未做好保护接零的罚款200元。
2、未使用电动开关的罚款100元。
3、焊把线未使用橡皮电缆的罚款200元。
4、电焊机无防雨措施的罚款100元。
(八)搅拌机
1、搅拌机未做好保护接零的罚款200元。
2、操作手柄未设保险装置的罚款200元。
3、料斗保险钩缺少或已损坏的罚款200元。
(九)气瓶
1、各气瓶间距应大于5m,距明火应大于10m,违反以上规定,而且无隔离措施的罚款200元。
2、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平放的罚款100元。
3、各种气瓶应设置危险品仓库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违反以上规定的罚款1000元。
4、气瓶未装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的罚款200元。
第三十一条 文明施工
1、对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影响周围居民,引起居民投诉或被新闻曝光通报批评的罚款5000元。
2、临街建筑进出口大门口往里延伸15 m以内(包括材料运输大门),地面必须硬化,如不按此规定的,除责令其地面硬化外,罚款2000元。
3、施工现场作业区及生活区主干道路未进行硬地坪施工的罚款1000元;场内积水现象严重的罚款500元。
4、生活用水及施工用水不得随意外排,不按规定排放污水而被有关部门批评的罚款1000元;大门口未设洗车台的罚款500元。
5、生产、生活、办公、娱乐设施不全的,除责令项目部增设外,视情罚款200至1000元;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成简易工棚作宿舍的,除责令返工外,罚款5000元。
6、卫生管理未分区包干的,垃圾未集中堆放、未及时清运的罚款200元。
7、食堂卫生(灶台、炊具、工作服等)不清洁的罚款100元;炊事员无健康证的,每人罚款200元;食堂无卫生许可证的罚款1000元;食堂无管理制度的罚款200元;现场未设茶水间(亭)的罚款500元。 。
8、厕所、浴室不卫生,不洁净的罚款100至200元;无卫生保洁制度的罚款200元;未落实保洁责任人的罚款100元。
9、宿舍不清洁的视情罚款200至300元;宿舍未建立管理制度的罚款100元;宿舍发现煤气灶具的,每只罚款100元。
10、未建立门卫的罚款200元;门卫制度不齐全,执行不严的罚款100元。
11、工地未实行佩卡上班制度的罚款500元;发现不佩卡的,每人每次罚款5元。
12、未设保健箱、急救器械,急救人员未经过培训的等,每项罚款100元。
13、未及时整理文明施工管理台帐的罚款200至500元。
14、职工在禁烟区内吸烟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随地大、小便的罚款20至100元;高层建筑未设置小便处的罚款500元。
15、现场焚烧有毒物质的罚款200元。
16、在建建筑物内住人的罚款2000至5000元。
17、厨房与厕所距离小于20 m的罚款200元。
18、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灭火器的,每缺一只罚款100元。
19、高层建筑未设置隔层消防水泵的罚款2000元。
20、对未建立区域公司至项目部至班组及责任人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消防制度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器材不按规定配备的区域公司予以批评和警告。对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项目部 处以5000至l万元罚款,并对区公司追究管理责任,处以1000元罚
款。
第三节 cis公司形象
第三十二条、总则
1.进入工地现场,首先要塑造企业的品牌形象,实施 ci 形象工程。
2.凡是工程规模在 500 万以上的工程, 都要实施 ci 形象规范的管理。
3. 施工产值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施工现场大门,必须参照公司ci 形象设计,制定统一格式。
4 .未实施 ci 形象工程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不予审查和审批;
5 .未实施 ci 形象工程的项目,可暂停办理公司相关业务及评先进单位。
第三十三条 罚款细则
1.施工现场大门未按公司规定施工处罚1000元。大门未设置企业标志的罚款300元。二侧未设置八牌二图和工程简介处罚500元/项。
2.办公室、食堂、厕所、仓库等门口未设置标识牌处罚100元。
3.会议室、办公室、民工学校等未设置相应标识牌、相关制度牌的处罚200元/项。
4.现场材料堆放、设备未按施工平面图堆放整齐的,每处罚款300元;未设标识牌的,每处罚款50元。
5.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牌处罚200元。
6.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语、安全标志布的罚款500至2000元。
7.钢筋、木工加工棚、二级配电箱防护棚未按公司规定设置处罚500元/项。
8.项目部办公区未设置环境绿化处罚1000元。施工现场未设置绿化布置的罚款500元。
9.围墙施工不按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统一格式设置的罚款1000元;沿街路段(围墙顶)不设彩灯的罚款200元;围墙高度不符要求的,除责令其加高外,罚款500元。
10.在建工程临街建筑各立面未悬挂宣传企业形象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横幅的处罚500元。
11.临街围墙应设置文化栏,画面清晰,字体工整,充分体现企业文化形象,未设置处罚500元/项。
12、所有工地均应设置公司ci形象设计规定的相关图、牌、栏,每缺一项罚款2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根据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质量安全检查所列单位的奖罚款,由财务会计部在当月直接划拨。
第7篇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制度
—、为了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中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体制,加强公司各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进一步树立公司形象,建设企业文化,根据建设部15号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省、市及总公司有关统一标识和施工现场宣传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高2.5米的围墙, 非主要路段的工地设置不抵于1.8米的围墙或围挡。围墙在设置期内要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三、施工现场大门用铁质材料制作封闭式大门,大门要求整洁、美观、牢固。严格门卫保卫制度,在大门一侧要修建门卫室,室内挂门卫制度,要严格执行,严禁闲杂人员进人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卡和安全帽。
四、施工现场必须统一使用甘肃建工集团标志,标志一律以蓝色为背景,标志为白色。工地大门以蓝色乳胶漆涂刷,以白色乳胶漆书写“甘肃建工”四个字,字体为黑体字。工地围墙或围挡以蓝色乳胶漆涂刷底色,书写白色字“甘肃三建、风光无限”以及公司的质量方针及服务宗旨,逐步形成三公司的企业文化。
五、施工现场内道路、料场应硬化,保证不扬尘、不泥泞,有防止车辆将泥浆带出工地而造成现场外的环境污染的措施。
六、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机械的设置堆放、临舍的搭设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实施。各种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安全并有标志牌。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必须分开堆放,及时清运,保持现场清洁卫生。
七、现场内搭设临建,生活区和办公区要明显分开,临舍搭设要统一、整齐、美观,临舍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5米,硬化地面,办公室有条件的要吊顶。施工人员的生活区应符合有关卫生规定要求,保持干净、卫生、整洁的环境。
八、工地内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卫生须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九、凡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的要求,实行立网式封闭防护。 封闭防护必须用合格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封闭高度应高出作业面1.5米以上,围网一律挂在围杆内侧,要求平整牢固,周围人行通道的上方搭设整齐安全可靠的防护棚。
十、现场需设置食堂的只能集中设置一个,统一就餐,不得一个施工队设置一个。炊事员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食堂应在明显处张挂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责任制。
十一、工地厕所有条件的一定要采用水冲式,保持卫生清洁,无大小便横流、蝇虫滋生。因特殊情况采用旱厕的要规范修建,并做到便坑加盖,专人清扫,及时清运。凡高层建筑施工要每隔五层设置一个流动式厕所,并由专人管理清扫。
十二、要设置工人学习和娱乐的场所。要有医疗急救措施、器具。有条件的要设淋浴房,无条件时,可与附近浴池联系,签订合同,保证职工洗澡。
十三、各项目要制定创建文明工地计划,确定组织机构,制定目标、措施,责任落实到人。施工区域内,划分卫生责任区,随时保持现场整洁卫生,有明确并严格执行的安全、文明管理制度,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并定期进行岗位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
十四、各种机构人员图表,岗位责任制要上墙,统一规格、材质,铝合金框,面层玻璃,内容统一打字。
十五、施工现场人员,在现场一律佩戴工作卡,现场施工人员一律佩戴符合国标的安全帽。
十六、施工现场要挂安全标志牌,如安全通道、防止坠落、小心触电等,标志牌要符合国标,挂在相应处。
十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违反规定,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对项目经理及责任人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十八、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施工项目。
十九、公司生产安全部负责全公司的文明施工的管理检查工作,各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第8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证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为了更好的保证企业安全生产,使安全生产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特制定本制度。
1. 投入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财务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 各相关部门务必在建设工程开工前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所有款项,购买足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安全生产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3. 生产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投入充足,不得挤占安全生产费用。
4. 财务部负责将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公司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发放奖金,或者挪作他用。
5. 财务部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6. 各生产部门不得因职工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
7. 实行奖惩机制,对在长期的安全生产中创建先进经验或在防止事故中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给于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或劳务队组进行经济处罚。
8. 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工程规模,预留工程总价款的1.2%用作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经费、安全教育经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突发安全事故的急救、处理、善后等工作。
9. 质安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检查各生产部门用于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9篇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范文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开工前必须按要求搞好“三通一平”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文明施工措施。主要管理人员与建筑工程许可证内填写的应一致。
二、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围档围墙要稳固、整洁、美观。市区围栏围墙高度段应大于2.5m,一般路段应大于1.8m。围墙要抹灰刷白,写标语。进出口要设大门、门卫和门卫制度。主进出口门头设企业标志,两侧要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应规范、整齐。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着装利索、清洁,必须戴安全帽。管理人员必须戴胸卡。
三、施工场内道路要畅通,地面要平整,并尽量硬化;排水要通畅,要有防止泥浆、污物堵塞排水管道的措施;按要求张挂各种安全标志牌和标语,设宣传栏,读报栏和黑板报并设有吸烟处;温暖季节时有绿化布置。
四、施工场内,建筑材料、构件和料具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图的布置要求堆放整齐,并挂物料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建筑垃圾按可利用和不可利用分类集中堆放清运,做到工完场地清。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
五、施工现场要有消防措施、制度和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应合理、合格。要有消防水源。使用明火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六、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分开。在建工程严禁兼作住宿和办公地点使用。
房舍建设应牢固、整齐,门窗适宜,地面硬化,墙面刷白。办公室宿舍冬季有防寒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夏季有消署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办公区房间标牌应醒目,办公室内张挂各种图表要规范整齐,各种技术资料要放在书柜内,办公桌上有管理人员工作卡。办公室应设电话和值班人员。宿舍应配置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生活区垃圾装入容器,并及时清理。
按要求建立厕所,有条件的应设水冲厕所,并有照明设备,严禁随地大小便。
食堂厨房有纱门、纱窗,地面应为水泥抹光,墙面灶面贴磁砖、顶棚进行防掉尘掉水处理。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合格证,穿戴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餐具放置整齐有序,及时消毒。保证供应卫生饮水,饭菜应卫生可口。
生活区内还应设置工人淋浴、学习和娱乐场所。
七、工地内要配备经培训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安全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要开展卫生、防病自救、互救宣传教育。
八、施工要有防粉尘、防噪音、防扰民措施,夜间(10时至凌晨6时)未经许可不得施工,现场严禁燃烧有毒有害物质。
九、要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要分解到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治安秩序良好。
十、随时接受上级检查,倾听群众反映,不断改进工作。
第10篇 建筑公司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综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备。
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四、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五、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六、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坑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七、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九、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十、工地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突击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一、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十二、采用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采用符合规定的设备或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封闭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禁止将有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十三、与当地居民委员会联合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不扰民,尽量不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发现问题主动妥善解决。
十四、主动与当地派出所配合做好当地治安保卫工作。
十五、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现场五牌一图齐全。
2、种类材料按不同类别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排水畅通。
3、建立现场场容管理工作小组,专人督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施工现场做到硬地坪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保持整洁。
5、各工种要做到活完脚下清,保证现场清洁卫生。
6、场内场外公共道路由专人负责打扫。
7、建筑垃圾每天清理,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8、生活垃圾清理至垃圾箱,不得污染。
9、宿舍、办公室、食堂保持清洁卫生。
10、施工中对噪声大的施工项目,不得深夜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11、冬季做好防冻工作,雨季做好排水防涝工作,台风季节加强对脚手架、塔吊、架空线路的巡视检查。
第11篇 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5
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五)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第12篇 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篇 前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严格管理、有效措施和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以满足上述各项要求,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将成为工程重点管理和控制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奖罚措施,特编制本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第二篇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一、安全组织管理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公司要求,制定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2、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各自责任,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
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8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抓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各单位工程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上岗操作。
3、每月安全领导小组进行一次工地现场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召开现场会,令其整改。
4、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进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
5、严格“三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一次罚款100-20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
6、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膊、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上、往下扔物品,违者罚款200-500元。
7、“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警示。
8、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上岗操作,违者罚款200-500元。
9、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对乱接乱搭违规罚款200-500元。
10、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机械设备带故障强行作业,违者罚款200-500元,造成事故追究当事人全部责任。
11、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灯 。
12、油漆喷刷场地必须有环保措施,钢件、设备、工艺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3、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必须配好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标志。
14、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三)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报、预测、预防事故为目的,必须及时做好做全,真实反映情况。要做好的治疗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组建安全工种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编绘成册;
7、奖罚资料
8、伤亡事故档案
9、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四)安全检查
1、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
2、做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
3、复查整改情况。
二、安全文明施工基本原则与要求
1、执行政府有关文明工地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完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物效果图,标明工程要点和主要施工人员。
2、必要时在施工场所写大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等警示标语和标志。
3、按“门前三包”制,责成值班人员每天打扫环境卫生,护卫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损坏。工地内严禁焚烧杂草、垃圾、油毡、塑料和废弃物品,不准溶化沥青、消化石灰等、杜绝废气和污染,违者罚款200-2000元/次。
4、施工场地保证道路排水畅通,工地无积水现象,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因未冲洗车辆沾带泥污污染道路罚款200-500元/次做保洁费。
5、采取措施,把粉尘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超过噪音限度的施工。作业,必须控制,如元盘锯,刨木机等,尽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间使用。违者必须停止其作业并罚款200-500元一次。
6、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责任分解到人。无失盗事件发生。加强对民工遵纪守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严禁赌博,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500一次,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7、材料堆放:各种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堆放,保证施工道路平整、畅通。散堆材料随用随收堆,钢材成捆堆放在雨棚中,水泥在库房中分类堆码整齐,用后的器材及时清场,将剩余材料回收到指定地点堆放好。建筑材料、构件、模板、脚手架、工艺、设备费标志作场地等按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做到工完地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清运车运输沿途严禁抛、洒、滴、漏、和扬尘污染。
三、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1、组织从事作业人员体检,提交体检证明复印件。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与以上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系牢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登高前必须办法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须装入袋内,不得在高处往下扔投材料或工具,不准打闹,作业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造成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各种升降、吊装设备严禁载人。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行走或工作。脚手架的负荷不得超过270kg/㎡。遇有六级以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楼梯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梯脚不能稳固时严禁作业。
四、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凡承包单项工程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责任合同,对自己所管辖的民工生命安全负责,如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栓好安全带,保护自己生命安全。凡违规或冒险作业,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对承包人采取10万以上的经济处罚。
所有的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在未操作之前,必须环视周围和楼下,有无人员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离开后才能指挥起重,否则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由肇事者负责赔偿。升降装载设备操作人员,一切操作必须按规范执行。凡不听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人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由操作工负责赔偿。
现场的所有电线都必须有安全装置,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免伤人。电线的一切接头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漏电,造成人生伤亡事故,由乙方及肇事者同时赔偿一切损失,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凡在人行道上空作业的,必须搭设安全封闭通道,保证行人畅通、安全。凡在高空作业的,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时,必须用绳子捆牢,不准用手拿着下滑,避免伤人。民工入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组),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保卫规则。
2、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讲求职业道德,班前、班后布置工作时,同时强调安全教育,人人遵守。
3、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4、所有管理人员及班长带头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严禁强行违章指挥。
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共同协助事故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6、不准带小孩和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作好班前教育、讲话记录,经常检查工地,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第13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费保障制度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2、每项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约定安全生产资金的总造价的百分比
3、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计财部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
4、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5、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部安全员批准。
6、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于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走使用。
7、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幅度工程结束的结余,因金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8、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得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第14篇 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颁布的安全法和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制定以下现场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
1:服从项目部的现场管理及劳动纪律。
2:进入现场不准穿拖鞋,违者罚款20元并清出现场。
3:施工现场严禁喝酒及酒后进入现场,违者罚款100元,不听劝阻者罚款500元。
4: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班组各罚款10000元,班组内部打架则罚款20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对管理人员进行辱骂、殴打者罚款5000-10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如发现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罚款200元,并清理现场卫生2天,对抓住在施工现场(非厕所)大便者奖励现金50元。
7:无理取闹不听劝阻造成恶劣影响者,罚款1000-5000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指挥,遵守安全规定及操作规程,认真使用安全“三宝”,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
2:劳务分包方必须成立项目部,设有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每15人,必须成立一名义务安全员。并有自己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及设备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并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3: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成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交底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如发现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工人(高空作业人员)处罚10元,责任班组长与劳务队负责人各处罚50元。
5:在施工现场不经过项目部领导书面同意,随意生火者罚款100元,造成经济损失者加倍处罚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6:在施工现场随意接电线乱拉电线者罚款100元,不听管理人员劝阻罚款200元,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7:在施工宿舍乱拉电线不听管理人员劝阻罚款100元,在职工宿舍使用电磁炉、电饭煲做饭者罚款200元,并没收电磁炉、电饭煲。不听劝阻跟管理人员胡闹者罚款500元并清出施工现场。
8:木工、钢筋工与外架无关人员在没经过项目部管理人员同意,随意拆除外架拉墙杆、电梯井防护、临边防护和安全网者罚款200元并命令其全部恢复。
9:木工在支顶板时,在板面抽烟者罚款10元。
10:钢筋工板面绑扎钢筋时抽烟者罚款10元。
11:对施工现场浪费材料、不工完场清者罚款100元。
12:通知各班组开安全会,班组不按时到或拖延时间者罚款200元。
第15篇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7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七)
一、项目部应将文明施工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相应的有关制度。
二、工地应与施工人员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对施工区域及危险区域必须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三、工地要积极采取降低施工噪音和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排放及有关材料运输过程中的防护措施。
四、工地四周墙设置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并应做到整洁、美观,不得使用竹笆、彩条布等材料做围栏。
五、施工现场应做到材堆整齐,场地平整、道路、排水畅通,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在围栏外堆放材料等物。
六、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工地内污水不得外流,严禁建筑垃圾混堆。
七、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持工地环境整洁,严格控制四害孳生。
八、工地食堂应严格执行上海市职工食堂管理制度,食堂应保持整洁卫生,炊事员应持有健康证明与岗位培训合格证才可上岗操作。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16篇 建筑各班组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进一步进行管理,使工程现场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使工地更加美丽、更加洁净,及获得美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以下条例:
瓦工班:
1、在操作中应做到,落地灰及时清理及时回收利用,半断砖搭配使用,碎砖清理,整砖在操作点用完后及时整理,转移干净不留尾。
2、翻斗车使用手铲净,当天冲洗干净后,整齐安放指定地点。
3、脚手板、凳等用完工后及时整理整齐,不乱堆放。
4、泥桶、铁锹等工具使用后及时拾净,当天冲洗干净。
5、搅拌机保养清洁和四周砂浆,硬化地上整洁,无积水,水龙头不自流。
6、砂堆放供用经常保持脚地清,筛下砂头,集中堆放不乱撒。
7、砖和砌块底脚应随用随清,不留尾,不散失。
8、在浇捣过程中应随做随清,无散落,上层浇砼应做到下层检查漏落砼,并及时清理,回收利用,不任意浪费。
9、搅拌机前台熟料,后台干料经常保持地面整洁干净,无积水。
10、砼吊斗使用当天铲净,冲洗清。
11、脚手板等设施每事项完后及时清理,归到堆放整齐。
以上各条各班组应及时做到,如不做到将受到50-100元的罚款。
钢筋班:
1、分项工程完工后,及时把剩下的钢筋料、垫块整理,转运到规定点,分类堆放整齐、不乱丢,不散失在建筑物四周。
2、扎丝保护好,不乱丢、散失。
3、钢筋垫木,用毕及时整理归堆,不乱丢,散失。
4、当每层结构完毕,必须及时把多余的钢筋撤退,转移清或整理归拢,不乱堆放。
5、当天工作完成,剩下的钢筋应堆放在需工作的边缘,不得散落。不得在通道中间有钢筋存在。
以上各条各班组应及时做到,如不做到将受到50-100元的罚款。
木工班
1、各种木材、多层板、木模、钢管要求定点堆放,堆放必须分规格材质,分用途分类堆放。
2、配制模板区域机锯、刨车四周应做到日清,木屑短废料清、清扫干净,倒放置点,不乱倒散失及钢管等材料的废料清理倒指定点。
3、模板安装应做到按分项完毕,及时把剩余的多层板、木模、钢管、木方料、另配件等全部整理清,到规定地点,不留尾。
4、拆卸模板,应及时整理净,上油,并归送到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不得任意堆放在平台或楼面上。
5、扣件、螺丝等配件清理干净,不留尾、散失,做到日产日清。
以上各条各班组应及时做到,如不做到将受到50-100元的罚款。
粉刷班:
1、在粉刷前应把墙角清理干净,粉刷时当天的落地灰当天回收利用干净,不结硬丢掉,脚手架和墙角四周无砂浆散落。
2、卸灰应做到车边口清车运不洒落。
3、手推车用手铲净,当天冲洗。
4、泥桶、积灰桶等工具使用手及时刮净,当天冲洗净。
以上各条各班组应及时做到,如不做到将受到50-100元的罚款。
第17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1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建设单位。每季度由监理部分管安全领导牵头,由建设单位的副总经理、工程、计划、安监、各标段项目部行政一把手及相关人员参加,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总结和评定。在联合检查之前,各施工单位按检查表,先开展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每季度第三月末25日前报监理部,监理部审核后报工程部安监负责人。(检查表见附表)
2 监理部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由建设单位和各施工单位安监科长、工地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文明大检查。
3 监理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检查。对安全、文明施工中查出的问题,采取现场就地解决或下发整改通知书,对问题较严重的通报处理。并严格认真执行奖罚细则。
4 监理部按照季、月、日相结合的方式,将安全、文明检查结果汇总、通报,通报范围包括各参加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负责人。并据此考评各个施工单位,然后报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审核,提请领导批准后进行奖励、处罚。
5建设单位不定时派人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部。监理部如发现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签发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给予处罚或勒令停工。
6监理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登记卡和整改记录等台帐。
7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多层交叉作业区,监理部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分管该工程项目的专职工程师给予指导。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
2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按照国家及部有关规定和安全施工的具体情况,组织参加工程施工的技术人员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各施工企业每年年初编制的安全措施计划,应报建设单位安监部门审查后执行,并监督经费使用和计划的落实。
4一切施工作业必须有安全措施,并要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未交底不准布置开工。
5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种交叉作业等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贯彻执行。
6重大起重、运输、带电作业,特殊高空及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施工、安监等部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总工程师批准,由专职工程师负责交底并作好交底记录,安监人员监督落实情况。
7危险性极大的作业项目安全措施,如烟囱施工设施搭设与拆除、爆破、汽包卸车运输、发电机静子、主变吊装就位等作业项目的措施,须经施工单位部门、总工审查后,报监理部组织会审。
8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报本单位安监科一份审批签字后,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更改;确需变更应按有限公司有关工程技术管理制度重新申报,审批签字。
9单独与建设单位签订,而且工作量小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现场如未设置安监部门,其编制的措施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安监部门各一份。
10重大危险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后,检查落实情况应报监理部。
第18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办法与奖罚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方法和奖罚措施。
本标准适用本公司所施工的项目部。
2 引用文件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优罚劣办法的通知》6/1998
《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
3 管理内容
3.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
3.1.1 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由公司(分公司)经理、安全科负责考核,考核的依据为本年度的安全检查记录和伤亡事故记录以及在外部检查中获得的荣誉。
3.1.2 班组及施工工人由项目经理,现场工程师,施工员进行考核,考核依据为:是否做到遵章守纪。
3.2 奖罚措施
3.2.1 对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先进项目部的或在各次安全大检查中获得各种荣誉的依“奖优罚劣办法”进行奖罚;对在各次大检查(或抽查)中违反有关规定的按“实施细则”对项目部进行处罚。
3.2.2 对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中获得优秀的班组给予“先进班组”荣誉称号,附带适当物质奖励,对在各次大检查或抽查中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按“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第19篇 变电工程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验收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依据《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个工程项目部、调试所、施工队、材料运输组、各职能部门、分包单位。
三、一般规定: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也应纳入检查范围。
2.安全检查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3.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罚。
4.对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按违章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四、过程描述:
(一)公司安全检查规定
1.公司领导应自查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上是否存在着不足之处,是否摆正和处理好安全文明施工与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自己是否真正落实了安全责任。
2.对110kv工程至少进行2次、220 kv以上工程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不定期地对各个施工现场经常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或季节性检查。
3.检查施工工地应按有关规定设立的各种帐、表、册、卡是否记录齐全,工地应保存的资料如: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措施、文件施工简板。
4.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查各项安全活动是否充分体现了群众性,记录是否齐全,并签名。
5.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检查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情况。
7.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同安全奖惩挂钩。
8.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等进行检查。
9.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二)项目部安全检查
1.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阶段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2.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和实施情况。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检查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4.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上各个作业部位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应(按三定原则)立即整改。
5.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6.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准化设施是否完善,各类安全标语,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完整和齐全。
7.检查各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是否做到了物品材料摆放整齐,是否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及使用情况。
9.检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安全用电、防火、环境卫生、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10.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责任部门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11.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按“三定原则”进行立即整改。
(三)施工队安全检查
1.工地应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和实施情况。
2.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上各个作业部位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应(按三定原则)立即整改。
3.检查纠正施工现场上施工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现象,对习惯违章性为人员应及时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检查施工责任区内的安全标准化设施是否完善,各类安全标语,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完整和齐全。
5.检查各施工责任区内的文明施工情况,是否做到了物品材料摆放整齐,是否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检查作业人员“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
7.检查施工班组的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及使用情况。
8.检查施工责任区内及生活区安全用电、防火、环境卫生、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四)整改、验收
1.在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的,应填写“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被检部门负责人签收,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负责复检,验收。
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的内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负责人,整改情况(包括文字记录和现场情况)以及整改复查验收的情况等内容。
3.整改应由专人负责,按期按要求认真完成,并按规定填写“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4.整改复查验收应由专人负责,应在整改期限后及时复查验收,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逐项检查(包括检查现场及文字记录),并按要求填写“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复查通知书”,复查验收情况。
5.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复查验收必须按要求完成,环节必须封闭,不得缺项。
五、相关文件:
1.《变电工程项目部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变电工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2.记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整改记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复查通知书;安全文明施检查工考核表
第20篇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5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十五)
编制人:zz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工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工地内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等施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施工管理人员和各个班组长负责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工地施工的全体员工应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每天上班前,各个班组应做好班前文明安全施工交底工作。
第二章 场容场貌
第一条工程必须进行全场围护封闭施工,封闭的高度必须超出作业层1.2米,以防物体外坠。封闭材料为符合要求的密目安全网,严禁使用竹篱笆和劣质安全网。工地施工必须设置施工人行通道。人行通道必须用围栏与工作区域分开,并设有醒目的指示标志,通道遇有坑、井、沟渠等处,必须搭设安全牢固的桥板,并设置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米,夜间须设红灯示警。
第二条施工班组应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堆放建筑材料、设置施工机械等,做到物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第三条工程必须做到硬地坪施工,并完善给排水设施,不得使污水横流、外溢。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做好废弃钢筋、铅丝、水管理、电线、碎砖、灰砂、木材料头的清理。架料和模板(钢、木)拆除后,应堆放整齐。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前,各个班组必须将临时设施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工程验收后7日内,应按有关规定搞好周围环境。
第六条在施工现场,工地管理人员应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三章 生活卫生
第一条各个施工班组现场各类临时生活、办公设施,必须按照项目部计划要求设置,并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条办公场所和生活区环境应保持整洁,无垃圾和污水。
第三条食堂周围的垃圾和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应及时清场。并按标准设置防鼠设施。饮食卫生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条宿舍应保持整洁卫生。宿舍须设置2×0.8平方米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禁止搭设通铺。
第五条 工地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六条 施工现场饮用水不得用来洗衣洗裤。
第四章 环境保护
第一条施工班组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国家环保技术标准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条除设有符合环保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第三条在施工过程,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夜间施工必须按《淮南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第四条施工污水及泥浆应当有排放措施,不得溢流到路面影响工地卫生。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不得直接排放在路面及现场。
第五条禁止从高层或多层建筑向下抛撒建筑垃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第六条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门卫应对进出工地车辆轮胎进行清洗,保证车辆清洁,车辆料土装运必须符合规定。
第五章 安全防护
第一条工地员工入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凡未经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第三条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
第四条脚手架、施工电梯、塔吊及其他机械设备,搭设安装完必须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维修保养。
第五条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都要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第六条施工现场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配备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七条加强季节劳动保护工作,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来临之前要作好防洪抢险准备。
第六章 罚 则
第一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停工整顿。
第二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退场。
第三条工地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项目经理负责处罚。
第四条根据本规定的处罚,由现场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员开具罚款单,罚单递交工地总工,由总工确认呈报财务,由财务部直接从被罚班组工程款中扣除。
zz工程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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