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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审批制度汇编(7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有哪些

施工方案审批制度是建筑工程管理中的核心环节,它涵盖了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的各个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

1. 方案编制: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导,依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2. 内部审查:项目团队内部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和经济效益。

3. 专家评审:邀请行业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方案进行专业评估,提出修改建议。

4. 审批流程:通过内部审批、上级部门审批,直至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5. 执行与监督:施工过程中,按照审批后的方案执行,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

6. 变更管理: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方案,应重新走审批流程。

内容是什么

施工方案审批制度的内容涵盖方案的技术参数、资源配置、安全措施、质量控制、进度计划和应急预案等方面。其中,技术参数需明确施工方法、设备选型;资源配置包括人力、材料、机械设备等;安全措施要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无事故;质量控制要设定明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进度计划需合理安排施工节点;应急预案则为应对可能的风险提供指导。

规范

施工方案审批必须遵循国家和地方的建筑法规、行业标准及企业内部规定。例如,gb50203-201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都是审批时的重要参考。企业内部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审批流程和文档管理制度,确保方案的审批透明、高效。

重要性

施工方案审批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确保了施工活动的合规性,预防了因方案缺陷导致的安全事故和质量问题。审批过程中的专家评审和多级审核,能提前发现潜在风险,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施工效率。严格的审批制度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业主满意度打下坚实基础。

施工方案审批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 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编制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填写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会审。

2、 承包单位在开工前,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的规模、特点等),结合自身的资源状况,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 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2) 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如有必要,可要求设计单位予以配合,作部分核算或局部修改。

(3) 国家及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和政策以及国内外设备资料标准。

(4) 现场具体条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 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 工程概况。

(2) 主要施工方案和重大技术措施、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点。

(3)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包括交通运输干线和施工排水系统)。

(4) 施工综合进度网络图(包括开工、竣工日期、工序工日、关键线路、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

(5) 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备、材料、半成品、加工制配件)。

(6) 施工图交付进度。

(7) 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计划。

(8) 只要施工力能供应(包括水、电)。

(9) 生产、生活临建设施的安排。

(10) 保证施工安全(包括消防、防飓风、防雨等),保证质量的计划、措施,保证文明施工。

5、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涉及本专业有关内容的技术可靠性和工艺性进行审查并签字。

6、 需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组织审查并审核、签认。

7、 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给承包单位,同时报送建设单位。

8、 承包单位应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如果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时,必须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9、 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变动时,仍应报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签发。

10、 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于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还应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11、 对于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分批供图的工程项目,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

12、 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单位还应编制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13、 简单的单位工程、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但审批程序不变。

第2篇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及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施工项目。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两书一表”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报公司安全和技术主管部门审核。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

3、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8)涉及深基坑6m以下的须报市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

(9)土方工程地下暗挖请有关专家协助、论证。

第3篇 施工方案审批制度范本

1、 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编制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填写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提交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会审。

2、 承包单位在开工前,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的规模、特点等),结合自身的资源状况,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3、 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2) 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如有必要,可要求设计单位予以配合,作部分核算或局部修改。

(3) 国家及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和政策以及国内外设备资料标准。

(4) 现场具体条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 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 工程概况。

(2) 主要施工方案和重大技术措施、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点。

(3)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包括交通运输干线和施工排水系统)。

(4) 施工综合进度网络图(包括开工、竣工日期、工序工日、关键线路、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

(5) 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备、材料、半成品、加工制配件)。

(6) 施工图交付进度。

(7) 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计划。

(8) 只要施工力能供应(包括水、电)。

(9) 生产、生活临建设施的安排。

(10) 保证施工安全(包括消防、防飓风、防雨等),保证质量的计划、措施,保证文明施工。

5、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涉及本专业有关内容的技术可靠性和工艺性进行审查并签字。

6、 需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总监理工程师重新组织审查并审核、签认。

7、 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签发给承包单位,同时报送建设单位。

8、 承包单位应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如果需对其内容做较大变更时,必须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9、 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变动时,仍应报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签发。

10、 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于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还应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11、 对于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分批供图的工程项目,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

12、 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单位还应编制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13、 简单的单位工程、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但审批程序不变。

第4篇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  总则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部门编制后,在审批前先经相关部门、人员审核会签;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所审批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并在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及时进行审批,经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审批过程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其所涉及内容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由相应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

经过批准的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3  重大事故隐患方案审批

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关重大方案应按政府和行业有关规定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如大型边坡等。

各层次技术负责人应会同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的实施进行上级对下级的技术交底,并提出方案中所涉及的设施安装和验收的方法和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必须参与方案实施的验收和检查。

4  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项目

1、基础工程:高边坡开方、基础坑爆破开挖、掏挖基础施工

2、杆塔工程:索道运输塔材、铁塔整体组立

3、特殊跨越施工:高等级公路、铁路、超高压电力线路、跨越通航河流。

5  参与审批的相关人员:

批准:项目部相关领导、项目经理等

审核:项目总工等

会签:安全监察部戴剑伟、工程管理部谈伟

办公室莫堂文、物资供应部刘辉等

第5篇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 总则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由技术部门编制后,在审批前先经相关部门、人员审核会签;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对所审批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并在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及时进行审批,经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审批过程

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其所涉及内容由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质量、计划、设备、材料等相关职能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由相应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核和审批人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

经过批准的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不准随意变更修改。确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核、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3 重大事故隐患方案审批

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有关重大方案应按政府和行业有关规定报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如大型边坡等。

各层次技术负责人应会同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的实施进行上级对下级的技术交底,并提出方案中所涉及的设施安装和验收的方法和标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必须参与方案实施的验收和检查。

4 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项目

1、基础工程:高边坡开方、基础坑爆破开挖、掏挖基础施工

2、杆塔工程:索道运输塔材、铁塔整体组立

3、特殊跨越施工:高等级公路、铁路、超高压电力线路、跨越通航河流。

5 参与审批的相关人员:

批准:项目部相关领导、项目经理等

审核:项目总工等

会签:安全监察部戴剑伟、工程管理部谈伟

办公室莫堂文、物资供应部刘辉等

第6篇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制度

为规范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1.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

2.应根据现行规范标准,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有可操作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批手续;

4.施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源、施工工艺、作业条件、施工人员的素质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规定针对危险源的具体防护措施和施工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由公司施工科负责,技术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3.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范围:施工用电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等。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内容:

①施工用电:方案中应有负荷计算,变压器选择,导线和电气件选择,施工用电线路平面走向布置图,系统立面图、电箱接线图,施工用电搭设、使用、维护及防火安全技术措施等要求;

②基坑支护:方案中应有地质勘察资料,固壁支撑负荷计算,支撑材料选择,支撑固定示意图,深基坑分层次固壁措施及检查维护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

③土方开挖:方案中应有地下物体勘察资料,附近构筑物资料,深基坑分层次开挖要求,土方运输和堆放要求,机械开挖安全操作要求,应急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④降水工程:方案中应有相关地质勘察资料和附近构筑物地基资料、对周围构筑物影响的评估以及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⑤模板工程:方案中应有模板支撑强度设计计算书、细部构造放样图、支撑材料选择要求和立杆、横连杆、剪刀撑、基础的设置要求、支撑架平面布示意图和立面示意图、模板支撑搭设和验收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⑥起重吊装工程:方案中应有施工作业场地(周围环境)资料、起重机械的选择、作业区周围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桅杆式吊架风绳和地锚的设置要求、起重机械的进场检查验收要求(包括各种吊索、吊具)、吊装作业人员(持证)安全操作要求、吊装指挥人员确定、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起重物就位固定措施等内容:

⑦脚手架工程: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基础、悬挑架、立杆、连墙件强度验算)、材料选择要求、构造细部放大图(连墙件、基础、分层卸荷示意图)、脚手架立面图和平面图、脚手架防护要求(地笆、挑板、安全网、四步一隔离、防雷击、防腐、排水等)、脚手架搭设和检查验收以及拆除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等内容;

⑧垂直运输设备装拆:方案中应有现场作业场地资料、所选择机械的名称和规格及型号、基础设置要求(按厂方提供的资料)、附墙架设置(按厂方提供的资料,如有变动必须经厂方提供正式图样)要求、进场机械的检查验收要求、机械的安装和拆除安全技术要求(按使用说明书)、外电线路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拆除作业人员(持证)的确定(包括现场指挥、安全监督、禁区看护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要求、各种作业工具的配备和检查要求、安装检查验收要求等内容;

⑨悬挑钢料台制作安装:方案中应有设计计算书(包括挑架抗弯、吊索和拉环强度验算)、结构示意图、安装位置要求、跑道板铺设、临边围护要求、安装安全操作要求、检查要求、使用安全要求等内容;

四、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审批由公司总工负责签字,盖公章;

2.审批栏中应有明确的审批意见;

3.公司施工科应建立审批登记台帐。

五、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1.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前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部)向负责具体施工的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由施工负责人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应由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危险性比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中,应明确安全监管人员,实施监控,建立监控记录。

第7篇 施工方案及专项方案审批制度

一、 一般规定

施工组织设计按阶段分为施工用施工组织设计和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除投标外本章所指均为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一)所有工程,不论工程规模大小,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的,用以指导施工的技术、经济和管理综合性文件,施工现场应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

(三)施工方案是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应严格遵照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一旦确定,不能随意更改。如果确实需要变更的,要严格变更手续,特别是通过专家论证的方案,更改方案后要重新进行专家论证。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一)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有关文件规定和技术经济指标。

(三)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应具备的批准资料,手续暂时不完善的可说明计划批文的有关情况。

(四)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五)经审查的设计图纸、图纸审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等。

(六)工程涉及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资料,如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地形图和测量控制等建设地区的调查资料。

(七)有关新技术成果和类似建设工程项目的资料和经验。

(八)公司技术管理制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及格式要求》。

(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程序文件》。

(十) 《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十一)《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

(十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并符合下列原则:

(一)满足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

(二)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采取有效的季节性施工措施,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技术经济指标。

(三)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成本,注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

(四)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大力推广绿色施工。

(五)体现公司管理方针的精神,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现环保意识。

(六)施工组织设计力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有数有据,层层分解,系统配套,图文并茂,格式规范。

(七)施工组织设计中重点的附图(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进度网络图、横道图)必须合理,有指导意义。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

(一)一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土建、安装项目公司主任(主管)工程师组织土建、安装公司、项目部及有关单位的人员进行编制,由主任(主管)工程师主编,副工程师审核,由总工程师审定批准。

(二)二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土建、安装项目公司主任(主管)工程师组织土建、安装项目部及有关单位的人员进行编制,由项目部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编,项目公司主任(主管)工程师审核,有特殊要求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论证,副总工程师审定批准。

(三)三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土建、安装项目部项目经理组织有关单位的人员进行编制,由项目部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编,主任(主管)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论证,项目公司主任(主管)工程师审定批准。

(四)施工方案按以下程序编制审批:

1、一般的分项工程由土建、安装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及有关单位的人员进行编制,由项目部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编,主任(主管)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论证、审核、审批。

2、模板、脚手架、临时用电等安全专项方案需根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的要求经施工技术处、质量管理处、安全文明处、工会及设备处审核,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章;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单位公章。

3、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签字盖公章;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查备案。

(五)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公司审批前,应由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主任(主管)工程师签字,盖项目公司章。

(六)对于公共建筑工程,在主体验收前,应会同土建、安装、装饰专业编制装饰方案,要针对设备安装内容做出详细的排布图。

五、编制时间及内容的规定

(一)一级工程应在图纸会审后30天内编制完毕。

(二)二级工程应在图纸会审后20天内编制完毕。

(三)三级工程应在图纸会审后10天内编制完毕。

(四)单项施工方案工程应在此项工程施工前10天内编制完毕。

(五)规模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分阶段编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分段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图纸会审后10天内编制完毕。

(六)所有施工组织设计论证、审核、审批均应在一周内完成。

(七)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及格式要求详《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及格式要求》。

六、管理规定

(一)公司施工技术处全面负责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工作。

(二)公司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均由施工技术处盖章。

(三)公司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均应报施工技术处一份,以便归档备案。

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交底

(一)一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公司主任(主管)工程师进行交底,可要求公司技术部门派员到现场参加交底,向各项工作分管负责人进行交底时(需要时邀请工种负责人参加),应详细讲解其内容要求、施工关键和保证措施;项目经理应组织编制具体的实施计划;项目部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应拟定实施的技术细则,以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的顺利贯彻执行。

(二)二、三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到该项目部各工种负责人。

(三)施工方案由该项目部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到各工种负责人。

八、 施工组织设计的发放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份数,各级工程都应按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留足。最终审批结束后,由项目部送建设(监理)单位并督促尽快确认、签章以尽早贯彻实施。

(二)如有不同意见,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增加补充方案或换页,经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签字后实施。

九、施工组织设计的动态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动态管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1、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并涉及到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或装修装饰等变更。

2、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时。

3、项目管理体系有重大调整。

4、项目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5、项目主要施工环境有重大调整。

6、项目施工条件、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二)任何更改必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批准后项目部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做好以下工作:

1、更改页或版本的打印、审核、核对;

2、拟定书面更改通知,连同更改页或版本一起发放至各持有人,做好发放记录和签收工作;

3、收回作废的版本或页,并予以销毁。

(三)经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如果确实需要变更的,更改方案后要重新进行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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