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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汇编-5(6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5

内容包括哪些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员工健康状况: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个人清洁:包括但不限于头发、指甲、首饰的管理,以及工作服的清洁和更换。

3. 卫生习惯:如洗手消毒程序,食物处理前后及接触公共物品后必须清洁双手。

4. 疾病控制:员工生病特别是感染性疾病时,应立即停职并及时就医。

5.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和个人卫生知识的培训。

流程

1. 入职前:新员工需提供健康证明,通过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后方可上岗。

2. 日常工作:每日开始工作前,员工需进行手部清洁,并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3. 工作期间:定期进行手部消毒,避免直接接触食物的裸露部位。

4. 发现疾病:员工如感到不适,应立即报告并离岗就医,恢复健康后需再次进行健康检查才能返回工作岗位。

5. 定期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确保员工对卫生标准的持续理解和执行。

重要性和意义

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健康,因此,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制度至关重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能有效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学生饮食安全。严格的卫生制度有助于提升食堂的整体形象,增强家长和社会的信任度。定期的培训不仅强化员工的卫生意识,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工作文化,提高工作效率。个人卫生制度是确保学校食堂运营质量的基础,也是对每一个学生健康负责的体现。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5范文

第1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5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5)

一、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

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人员不得隐瞒。

三、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口罩。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不洁物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四、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

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加工食品。严禁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

五、从事面点、拌菜、配菜等加工人员应用小毛刷刷手,做到指甲无污垢,洗后用清水冲洗消毒方可上岗操作。

六、售饭前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售饭菜、拌菜、送食品等不准在食品前说话、打喷嚏、咳嗽和其他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行为。取糕点面食必须使用食品夹。

七、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操作间。

八、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先提出批评教育,仍不改者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调离食堂。

第2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腹泻、咳嗽、发热、呕吐、手外伤等),不准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凡患病、有疾病先兆必须向食堂报告,患者本人与其他知情人员不得隐瞒。

三、 上岗前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口罩。佩戴好工号牌。上岗时不准穿拖鞋。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接触不洁物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四、 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以及戴戒指等手饰加工食品。严禁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揪鼻涕、搔痒、掏耳朵、剔牙和嘻戏打闹。

五、 从事面点、拌菜、配菜等加工人员应用小毛刷刷手,做到指甲无污垢,洗后用清水冲洗消毒方可上岗操作。

六、 售饭前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售饭菜、拌菜、送食品等不准在食品前说话、打喷嚏、咳嗽和其他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行为。取糕点面食必须使用食品夹。

七、 不准把私人物品、有害物品带入操作间。

八、 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先提出批评教育,仍不改者除按规定予以处罚,并调离食堂。

第3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4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第4篇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2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2

1.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查体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技术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4.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5.从业人员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做其他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操作用具用后不得随处乱放。

6.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5篇 某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得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第6篇 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中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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