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制度是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率的关键一环。这一制度旨在明确职责,提升工作效率,以及保证工作质量,确保监理人员的绩效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职责明确:清晰列出监理人员在项目中的具体职责,如质量控制、进度监督、安全监管等,确保每个任务都有明确的责任人。
2. 目标设定:根据项目需求,为监理人员设定具体、可衡量的工作目标,如完成项目的时限、质量标准等。
3. 衡量标准:制定客观、公正的评估标准,包括工作成果、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方面,以便于量化评价。
4. 定期评估: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如每季度或半年一次,结合临时检查,全面了解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
5.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让监理人员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同时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
在执行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 公平公正:考核过程必须公平对待每位监理人员,避免主观偏见影响结果。
2. 透明公开:考核标准和结果应向所有相关人员公开,增强制度的可信度。
3. 及时沟通:在考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监理人员沟通,提供指导和帮助。
4. 激励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实施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激励监理人员提高工作质量。
1. 考核结果应用于人力资源决策,如晋升、调薪、培训等,以此激励员工持续进步。
2. 对于连续考核不佳的监理人员,应进行额外的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以提升整体团队效能。
3. 考核制度应根据企业的发展和项目需求进行适时调整,保持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工具,它通过明确职责、设定目标、公平评估,促进监理人员不断提升自我,以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
第1篇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制度
一、目的
通过考核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调资等重要依据。
二、考核
1. 项目管理部考核项目监理机构;
2. 总工办检查项目管理部的考核工作;
3. 总工办抽查项目监理机构,抽查情况反馈项目管理部。
三、时间
4. 每月考核一次;
5. 考核表当月二十八号前报公司总工办;
6. 总工办根据抽查考核情况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核原则
7. 考核实行折算百分制;
8. 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计扣分;
9. 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
10. 考核层次划分为: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项目总监;
11. 考核得分为负值时,按零分计;
12. 总监代表的考核执行项目总监考核表;
13. 每月考核情况公开,被考核人可以向项目管理部或总工办申诉。
五、考核范围
14. 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监督检查、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总监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5. 项目总监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上级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6. 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考核内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17. 调整的考核内容,须事先经总工办审批。
六、特殊考核
18. 监理机构人员受到不廉洁投诉时,公司责成项目管理部迅速组织调查。投诉情况属实的,当事人当月考核零分,总监和其他人员有包庇行为的,当月考核零分;
19.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未曾发出预控监理函件,相关人员、项目总监当月考核零分;
20. 执法大检查中由于监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顺利通过,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1. 质检、安检或政府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中,监理工作被批评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扣10~100分;
22. 合同约定监理费未收回,项目总监当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员当月考核扣5分;
23.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4.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按照《员工创新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25. 监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为受到业主投诉或要求撤换,当月考核零分;
26. 未按规定提交工作总结,相关人员当月考核扣10分。
第2篇 监理人员安全交底安全培训制度
根据工程的特点,对每位上岗的监理人员及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训,其内容为:
一、安全监理的任务
为使工程施工按照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顺利进行,尽量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按时间向施工单位提供合理的安全费用,安全监理应进行以下监督:
1、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可靠;在施工过程中应搭设必要的安全设施,采取必要的警戒措施。
2、进度控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期安排,当出现需增加施工机械或人力而加快施工时,须提交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批因加班加点所应采取的特殊安全措施。
3、费用监督
安全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需用的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与范围
1、监理的依据
1)监理委托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安全监理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三、安全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2、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实施监理。
3、严格执行(中建字【2004】20号文件)《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四、安全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损伤规程的制定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难处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实施:
1)(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高支模)工程;起重吊装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期工程;
6)国务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4、审查施工单位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的情况。
5、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制度、例会制度、统计分析与报告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审查对施工现场一线工人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情况。
6、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对声音指挥和声音作业的现象及时制止。
8、以人的不安全行为为控制核心,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研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参与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采用检查评分表对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龙门架与井字架施工机具等项目进行检查评分。
10、严格施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组成安全施工检查小组,定期对各个检查项目进行严格检查。
11、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按有关安全规范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按公司规定配戴安全帽、衣着整齐、佩戴工牌、穿着硬底鞋等。
第3篇 安全监理人员工作实绩考核制度
1.考核是指在一定量的工作中,对其进行质量定性的一个核定,一般情况下对他
在本职的岗位中应做的工作是否得到肯定和否定的一种认定,它可以优、良、差或从用分数的形式加以确定。
2.实绩考核的工作范围
涉及到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的自身资料文本,施工单位有关的审报资料文本,
施工外场中的各种动态形式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文件执行落实的内容。
3.安全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 助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条款,并监督实施;
2、) 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的安全负责人对现场施工全过程的
监督管理。
3、) 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掌握其职能部门具体人员的落实及通过外审发证情况;
41 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及安全员配备数量;
6) 查施工总包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上岗证;
7) 与编写监理规划中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8、l 与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转向方案的审查;
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转向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巡视检查,并记好安全监理日记和跟踪记录;
(1 0)负责编制安全监理月报,每月上报安监站;
(11)参与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12)对本工程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建立安全监理工作台账。
第4篇 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
为深化绩效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职工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公平分配的原则,促进项目监理工作,公司决定在实行员工履职考核的同时,在项目监理人员中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制度。实施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工程项目现场监理人员(不包括试用期内的人员和实习生)。
二、分配资金组成和限额
用于月度绩效考核分配的资金由两部分组成:
1. 现场监理人员每人每月从岗位工资中预扣100元。
2. 公司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预提。
两项合并每人每月用于绩效考核分配的限额为300元,实际分配额度依据考核结果确定。
三、考核分配办法
1. 对考核对象月度工作绩效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评分项目构成为:
思想品德:包括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其它表现;
岗位技能:包括与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从事本岗位监理实务的能力、在职责范围内处理疑难、突发问题的能力、业务学习自觉性。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责任心、主动性积极性、勤奋务实吃苦耐劳作风、服从调度协作配合精神、业主满意度几个方面;
工作实绩:包括工作负荷、履职成效。
各项目分值分配、评分要点等详见附表。
2. 对考核结果根据得分值划分等级:
60分以下评为不合格;
60~70分评为基本合格;
71~80分评为合格;
81~90分评为良好;
91~100分评为优秀。
3. 按照考核结果分档进行绩效分配:
优秀:分配额度为250~350元;
良好:分配额度为150~250元;
合格:分配额度为100~150元;
基本合格:分配额度为50~90元;
不合格:分配额度为0元。
对考核达到优秀或良好且对公司经营有特殊贡献或受到业主管理层、政府主管部门特别表彰的人员,在上述分配额度以外可由总经理给予特别奖励。
四、工作组织
1. 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由公司副总经理按照专业分管范围分别主持。分配额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项目总监负责本项目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工作。
五、工作程序
1. 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试用期内的人员和实习生除外)对上月工作绩效自评记分(每月5日前完成)。
2. 项目总监对本项目监理人员考核评分、划分档次,并提出月度绩效分配额度,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每月8日前上报)。
3. 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必要时提出调整意见。分配额度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4. 资源开发部编制工资单时将上月绩效分配额度计入本月应发工资,财务科发放。
以上工作程序1-3按照“监理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分配表”进行。
六、其它
1. 实行月度绩效考核分配的人员,不再参加季度评先,年终评先仍然进行,评先比例从严控制。
2. 本办法自2023年4月起,先期在市政水利专业在监项目中试行,其它工程项目何时实行另行通知。暂未实行月度绩效分配的项目监理部和本部职能部门季度评先照常进行。
3. 月度考核不合格人员除取消当月月度绩效分配外,由项目总监和公司分管领导进行诫勉,以观后效。年度内月度考核不合格累计达到3次,在编员工作待岗处理,外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对月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人员,由项目总监督促整改。
第5篇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考核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调资等重要依据。
二、考核
1. 项目管理部考核项目监理机构;
2. 总工办检查项目管理部的考核工作;
3. 总工办抽查项目监理机构,抽查情况反馈项目管理部。
三、时间
4. 每月考核一次;
5. 考核表当月二十八号前报公司总工办;
6. 总工办根据抽查考核情况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核原则
7. 考核实行折算百分制;
8. 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计扣分;
9. 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
10. 考核层次划分为: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项目总监;
11. 考核得分为负值时,按零分计;
12. 总监代表的考核执行项目总监考核表;
13. 每月考核情况公开,被考核人可以向项目管理部或总工办申诉。
五、考核范围
14. 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监督检查、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总监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5. 项目总监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上级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6. 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考核内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17. 调整的考核内容,须事先经总工办审批。
六、特殊考核
18. 监理机构人员受到不廉洁投诉时,公司责成项目管理部迅速组织调查。投诉情况属实的,当事人当月考核零分,总监和其他人员有包庇行为的,当月考核零分;
19.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未曾发出预控监理函件,相关人员、项目总监当月考核零分;
20. 执法大检查中由于监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顺利通过,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1. 质检、安检或政府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中,监理工作被批评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扣10~100分;
22. 合同约定监理费未收回,项目总监当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员当月考核扣5分;
23.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4.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按照《员工创新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25. 监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为受到业主投诉或要求撤换,当月考核零分;
26. 未按规定提交工作总结,相关人员当月考核扣10分。
第6篇 施工管理特殊工种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指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焊工、爆破工、压接工、测工、高空作业人员、吊车司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
2、承包商应在施工前,将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或操作人员相关证书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备案。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
4、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与报审备案的人员相符,施工管理、策划、操作质量情况是否满足要求,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对产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监理有权提出撤换。
5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
第7篇 监理人员驻现场廉政制度措施
驻现场监理人员廉政制度与措施
1、廉政制度
1)坚决执行建设监理工作规则,即:
(1)正确执行国家及地方建设法规、规范、标准,守法、公正、诚信、科学地维护国家利益。
(2)不得与承包单位、设备制造和材料供应单位发生经营性隶属关系,也不得是这些单位的合伙经营者。
(3)监理单位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须专职从事本单位的监理业务不得在政府机关、被监理的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和材料供应单位任职。
(4)独立承担受委托的监理业务,不得转让,也不允许其它单位假借监理单位名议执行监理业务,不从事超越监理合同规定权限的活动。
(5)接受建设单位主管机关的管理与监督,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情况。
(6)因监理过失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应按合同规定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警告、记过,直至吊销监理工程师执照的处分。
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廉政制度
(1)项目监理组进场必须进行廉政教育,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2)征得建设单位的配合和支持,避免与承包单位同食宿及合署办公,只能与建设单位代表合署。
(3)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本公司和建设单位未公开的资料、文件、会议决议等。
(4)监理工程师不得接受承包单位组织的邀请、旅游、娱乐、礼品、红包及其它财物。
(5)监理工程师不得向承包单位提出与施工无关的其它要求,不得以权谋私,刁难施工单位。
(6)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工程签证程序和签证制度,不得违反制度或越级进行签证,尤其是合同外工程量,一定在建设单位认可和有关会议确认后方可签付,不得虚报。
(7)严格按制度办事,相互监督,举报者奖,违反者罚,严重的除名。
2、监理工作廉政措施
1)组织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建筑法》、《建设监理工作守则》及有关廉政文件,要求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公司的廉政制度。
2)搞好职工后勤工作,让全体人员工作上无后顾之忧,爱岗敬业,努力工作。
3)在与承包单位接触中不得个人单独洽谈业务工作,必须2人以上,并将有关事宜随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汇报。
4)除必要的业务应酬,监理人员不得单独和随意与承包单位吃、喝、玩、乐,不得接受施工单位在节假日赠送的礼品、红包及其它财物。
5)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工程签证,有问题随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汇报,并及时通报建设单位,严格控制合同外签证,在没有建设单位认可的情况下不得签证合同外工程量。
6)监理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按规定办事,在参与材料设备订货时只负责监控质量,评价价格,不准推荐产品。
7)在每道工序验收时都应严格,不得放松,如有失职严肃处理。
8)公司将不定期全方位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要求全体监理人员互相监督,有功者奖,有错者罚。
10)公司每年按《监理工作人员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考核。
第8篇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上墙制度
监理上墙制度: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一、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二、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三、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四、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五、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六、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七、不泄露所监里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八、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9篇 现场监理人员职责上墙制度
监理上墙制度:现场监理人员职责
1.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2.负责整个工程关键工序的现场旁站和全部工程质量抽检工作。
3.工程开工前制定严密的工程质量抽检制度。
4.施工原材料进场与使用前监督项目部做好质量试验检测工作,杜绝不合格材料在工程施工中使用。
5.做好施工工序的控制。要求项目部按照规范施工,严格遵守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做好工序质量检验,自检人员要对每道工序所完成的工程项目质量或产品质量,根据设计要求、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度量、比较、处理和记录。
6.协助试验监理人员建立必要的实验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的规程,执行试验标准。
7.时刻注意加强成品保护、做好保养等工作。
8.在工程监理中应按监理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及时收集,提交完整、齐全、真实和系统的质量抽检保证资料。
9.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事故情况。提出处理事故的初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执行情况。
10.做好质量改进工作,积极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以降低成本,提高质量。
11.监理工作中及时总结工程监理经验。
第10篇 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为确保长江___工程一标段安全责任目标的落实,树立各级监理人员“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加强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提高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身素质,切实维护和树立公司的社会形象及信誊,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小组人员组成
1、公司总经理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总工办、综合办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每半年考核一次。
2、监理部总监理工程担任考核小组副组长,负责对本部人员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的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季度考核一次。
3、必要时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考核方式
1、总监理工程师:对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考核8项,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8项。
安全监理工程师:对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考核7项,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7项。
其他监理人员安:对法律、法规、制度熟悉、了解情况、批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况、遵守安全制度情况、现场监管情况等考核4项。
三、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考核细则
1、总监理工程师:共考核16项,总分100分。
1.1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共考核8项,分值45分。其中: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参与对隐患整改方案的编制,及时对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10分;其余做好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学习,并检查督促执行等各项均5分。
1.2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8项,分值55分。其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10分;杜绝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0分;杜绝机械倾倒及机械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10分,其余确保各类安全文明工地计划创建目标的实现等各项均5分。
2、安全监理工程师:共考核14项,总分100分。
2.1岗位工作职责及履职情况共考核7项,分值50分。其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0分;以上级及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为依据,检查与督促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的落实10分;参加项目的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检查记录,协助落实整改措施。对各工种和班组要勤检查、勤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章作业要坚决制止,有权进行整改和处罚,并记录和处理一般事故10分,其余各项均5分。
2.2岗位工作量化目标实施情况考核7项,分值50分。其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10分;杜绝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影响较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0分;杜绝机械倾倒及机械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10分,其余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等各项均5分。
3、其它监理人员:安全岗位工作职责共考核四项,总分100分。
3.1法律、法规、制度熟悉、了解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不参加学习一次扣5分;考试不及格扣10~20分;日常工作常规提问不能回答或错误一次扣2~5分。
3.2对批准的施工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熟悉了解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日常工作常规提问不能回答或错误一次扣2~5分。
3.3遵守安全制度情况,分值20分。评分标准:上工地不戴安全帽一次扣3分;违章用电一次扣3分;施工现场违反有关安全规定一次扣3~5分。
3.4现场监管情况,分值40分。评分标准:未及时发现现场安全问题一次扣5分;放松安全监管标准一次扣5分;应旁站而未旁站一次扣5分;施工单位未执行领导指示不报告每次扣10分;监管现场出现一般安全事故每次扣15~25分;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每次扣30~35分。
4、监理的工程项目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监理部所有人员安全责任目标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四、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目标考评等级
对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的考核结论根据监理人员评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级。
(1)优秀: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90分(含)以上;
(2)良好: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80分(含)至90分;
(3)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60分(含)至80分;
(4)不合格:监理工程未发生安全事故,考核最终分值60分以下。
五、 奖罚规定
1、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由公司考核小组评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1000元/年度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500元/年度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5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3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监理部其他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考评定级,连续两次达到“优秀”等级者奖励3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达到“良好”等级者奖励200元/半年或进行其他形式奖励,对于“不合格”者,视情况处以书面警告、罚款和予以辞退等处罚。
4、工程监理项目出现安全事故者,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处罚。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总工办。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监理人员考核评分表附后)
___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
2023年3月15日
第11篇 监理人员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训制度
根据工程的特点,对每位上岗的监理人员及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交底及安全培训,其内容为:
一、安全监理的任务
为使工程施工按照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顺利进行,尽量减少工程事故的发生,按时间向施工单位提供合理的安全费用,安全监理应进行以下监督:
1、机械设备、安全设施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
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安全可靠;在施工过程中应搭设必要的安全设施,采取必要的警戒措施。
2、进度控制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工期安排,当出现需增加施工机械或人力而加快施工时,须提交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批因加班加点所应采取的特殊安全措施。
3、费用监督
安全监理应按合同要求对需用的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与范围
1、监理的依据
1)监理委托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安全监理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三、安全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2、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实施监理。
3、严格执行(中建字【2004】20号文件)《中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四、安全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损伤规程的制定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难处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实施:
1)(深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高支模)工程;起重吊装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拆除、爆破期工程;
6)国务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4、审查施工单位建立事故应急预案的情况。
5、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教育制度、例会制度、统计分析与报告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审查对施工现场一线工人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情况。
6、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7、对声音指挥和声音作业的现象及时制止。
8、以人的不安全行为为控制核心,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针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研究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参与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采用检查评分表对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龙门架与井字架施工机具等项目进行检查评分。
10、严格施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组成安全施工检查小组,定期对各个检查项目进行严格检查。
11、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按有关安全规范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按公司规定配戴安全帽、衣着整齐、佩戴工牌、穿着硬底鞋等。
第12篇 监理公司监理人员执业守则上墙制度
监理公司上墙制度:监理人员执业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企业,忠于职守,敬岗爱业,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二、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
三、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四、维护国家和顾客的荣誉及利益,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公平地做好监理服务工作。
五、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六、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
七、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分包商和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商,不向被监理单位推销任何建筑材料。
八、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九、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不准与承包商、供应商单独就餐。
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13篇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作业人员审查监理工作制度
1、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指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焊工、爆破工、压接工、测工、高空作业人员、吊车司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
2、承包商应在施工前,将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或操作人员相关证书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备案。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
4、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与报审备案的人员相符,施工管理、策划、操作质量情况是否满足要求,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对产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监理有权提出撤换。
5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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