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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汇编范文(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内容包括哪些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旨在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预防校园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内容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教育课程设计: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各类专题教育,确保学生全面了解各类安全知识。

2. 应急预案制定:为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地震、火灾、疾病爆发等制定详细的应对方案,进行定期演练。

3. 师生安全培训:定期对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其应急处理能力;同时对学生进行安全行为习惯的培养。

4. 安全设施检查:定期对校园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报告、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流程

1. 制定计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目标、内容和时间安排。

2. 实施培训:通过课堂教学、模拟演练、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活动。

3. 评估反馈:对每次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收集师生反馈,调整和完善培训内容。

4. 检查整改:定期对校园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记录在案。

5. 总结改进:每年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总结,针对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重要性和意义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至关重要。它能够:

1. 提升师生安全素质: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师生能更好地应对突发情况,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 预防风险: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定期的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危险,防止事故升级。

3. 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使每个人明白自己的职责,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4. 保障教育教学秩序:一个安全的环境是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的基础,安全教育有助于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平安校园,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的基石。只有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工作中,才能真正实现校园的持续安全。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第1篇 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范文

学校的安全教育制度关系到师生们的人身安全,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精神,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保障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 、教育培训目的

教育学校班主任及教职员工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 、教育培训对象

学生、教师、学生家长、教育辅助人员、校车司机等。

三 、教育培训内容

1)责任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责任人,同时各班级指定固定的“班级安全安全员”及时参加各培训活动。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能力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成长档案,将导师制融入学生安全教育之中。

9)保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10)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台账。

四 、具体实施途径

在实施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安监、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每周一的升旗仪式,校长要亲自讲安全知识,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班会和活动课。班主任要精心备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作文、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3、充分利用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培训。同时,要定期对教育辅助人员、校车司机等进行安全培训。

4、学科教学和校园文化渗透教育。将安全教育融入缔造完美教室与特色校园建设序列。

5、学校将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第2篇 学校体育课运动会课外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学校体育课、运动会、课外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加强体育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及预防措施,掌握自我监督和预防伤害事故的方法,进行科学的锻炼。

2、体育教师及有关老师要全面了解学生身体素质基本情况,适应个别差异,加强个别指导。

3、要做好准备和整理活动,运动量要适中,重视做好体育活动中的保护工作。

4、要加强组织教学和纪律教育,保证体育活动有序进行。学生因病等请假必须履行手续。

5、学生穿着要符合锻炼要求,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不戴帽子和围巾,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6、校内运动会时,不要随意站在跑道上,不来回穿越跑道或投掷场地。不参加比赛的学生不得接近赛场,应在指定地点有秩序的观看比赛。

7、体育教师应定期检查学校的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8、体育器械,非老师许可,严禁私自玩耍。

第3篇 学校实验室、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实训场所是学生技能训练的场所,进行现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课堂;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为了加强学校实训场所、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学校的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任务

1.依据学校的规划和上级的有关要求,负责实训室、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根据实训大纲和实施教学计划的规定,编写相应的实训、实验指导书和考核大纲;编制教学计划并承担相应的实训、实验教学任务。

3.积极创造条件,承担校内、外的培训任务。

二、管理与建设

1.全校的所有实训场所、实验室均在学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管理。

2.实训场所、实验室的建设和改造必须以学校的建设规划为依据,在各部的协同配合下,由学校指定部门组织实施。

3.实训场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应按《职业技术学校设备、仪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4.要在保卫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做好实训场所、实验室的安全、防火、保密工作。实训室、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实验室。对外单位人员进入实训室、实验室,须事先报告学校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5.安全防范和劳动保护设施要齐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实训后,要切断电源、关窗锁门。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对易发生危害的物品,要有明显标记,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7.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安和工业卫生的规定;对易发生危害的物品,要有明显标记,严防人身、设备事故发生。

8.加强文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改善育人环境,做到净化、美化、规范化。即:净化,要做到墙面、门窗、桌椅面光洁;室内无拉圾、无蜘蛛网;每日小扫,每周大扫;美化,要做到布置合理,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方便教学;有一定的学术研究气氛,并注意适当美化环境;规范化,要做到仪器、设备、工具的账物卡三统一;仪器柜内物品摆放整齐,其名称、规格、数量等标识清楚;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要上墙公布,常用的专业实验、实训术语也可精要上墙以利于学生实验实训。

三、实训教学

1.实训教学是集中对学生进行专项技能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实训教学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大纲的要求,对学生的某一专项技能进行规范而严格的训练,达到规定的标准。

3.实训教学必须有实训大纲、实训指导书,并在实训开始将相关实训资料前发到学生手中。

4.实训前,指导教师应制定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实训计划和详细的进程安排。认真备课,教学要有教案,并在设备、仪器、工具、材料等方面,作好充分而细致的准备。

5.实训过程中,参加指导的教师应做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凡迟到、提前下课、无教师指导等,按学校的有关教学违纪或教学事故处理。

6. 要根据学生实训成绩评定办法制定相应的成绩评分标准,对实训的全过程进行综合的考核。

四、实验课教学

1.实验课教学是配合理论课教学而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2.实验教学基本任务:对学生切实加强基本实验方法和技能的训练;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能力和现代实验方法。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创新的能力。

3.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教师要经常结合实验,教育学生注意安全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节约实验用品,逐步培养他们勤俭节约的作风,树立尊重教师的劳动,讲究文明礼貌的高尚品德。

4.实验课的教学组织与具体要求为。实验任课教师根据各部报送的实验开设要求,在期末制定下学期实验计划,经各教务处批准。实验课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任课老师不得随意减少实验项目;每项实验均应编有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编制实验指导书时应注意培养学生设计实验方法和的能力。无实验指导书不得进行实验;各实验室根据实验计划、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做好仪器设备、器材、消耗品、工具等一切准备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增加学生动手操作的机会。在每个实验开出前,应该进行预做;按计划开出实验课。上课时,要认真清查到课人数,对学生进行严格考勤。实验课授课过程包括:实验讲解、示范操作、巡回指导、布置作业等。教师的指导应简明扼要,讲清重点和实验中的关键问题,让学生多独立思考,独立操作,对学生进行基本实验技能的训练,培养动手能力,尽量让每个学生都能动手;教师应检查学生的实验记录,指导学生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独立写出实验报告。教师对学生应严格要求,对实验操作马虎、结果错误或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可责令其重做实验或重写报告;实验完毕后,及时检查数据并督促学生整理好仪器、设备、工具,教师还应亲自检查是否有丢失、损坏。注意并做好关好门,切断电源、水源等安全工作;.实训实验教师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并登记实验成绩;每次实验后,实验教师应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教学日志》,并定期报教务处核查。

第4篇 小学学校课堂教育安全管理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学学校课堂教育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学校教育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促进学

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

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3、学校课堂教育管理,要建立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管理责任人,具体落

实至每位任课教师,每位班主任,切实加强教育。

4、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前一分钟进任课教室,并做好点名工作,对发现缺课

学生,要问清情况后及时向所任班级班主任以及相关责任人汇报,所任班级班主

任要及时向缺课学生家长联系反馈情况,并向相关责任人汇报备案。

5、任课教师对教学的实验设备,体育器材等可能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学工具要及

时修理,避免学生受伤而出现安全事故;对容易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体育课,活

动课要及时进行使用说明和安全教育;活动要求班主任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体育

教师要做辅导工作,要全程控制局面;对那些因身体原因或本身有残疾但可以做

轻微活动的学生,要求上操场,确实不能出操的学生,应安排留教师复习,预习

文化功课。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应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

从管理。

6、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5篇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一票否决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办发(2007)9号《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一、奖惩范围:

全镇各小学、幼儿(园)校全体干部及教职工

二、考核奖惩规定:

1、学校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考核制,全体教职工考核情况纳入学校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作为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2、对在安全和消防安全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市、区级肯定或奖项的根据目标责任奖励办法进行一次性奖励。

3、对在校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和职责且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及教职工要按照事故等级追究其责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安全责任管理工作一票否决制。

三、考核流程:

各校教职员工由各校委会进行考核,各校委会成员由总校负责进行考核。

四、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责任追究

1、学校实行以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全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责任部门、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2、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较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

五、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虽未造成安全事故,但安全意识薄弱,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

7.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六、学校安全考核奖励及事故责任追究标准

1.无安全责任事故、检查无不合格项,发当月全额安全奖

100元。

2.每月或季度安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履行安全职责,或记录不全,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的。第一次发现口头警告提示,当月没有整改上报的或发现第二次此类问题的扣发年度安全经费5%。

3.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生显见伤害但还不需要赴医院处理的,除需及时和家长联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原谅外,扣发年度安全经费8%。

4.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伤害,造成家长不满的;或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除需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外,扣发年度安全经费10%。

5.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师生较严重伤害,需要住院治疗,造成家长师生强烈不满,对学校造成一定恶劣影响(如教师上访、家长投诉、信访等)的;或造成学校10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在全镇内通报批评;总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学校相关责任人追偿经济损失,同时给予学校校长警告或免职处理。

6、重大安全事故;因违反以上<责任追究范围>;而发生安全突发事故,造成学校师生重伤、或食物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及时向总校上报,由总校视情节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该校校长立即免职。

七、责任追究办法

1.一般以下责任事故,由学校根据事发实际情况进行检查与核定。

2.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由总校安全领导小组检查审核确定,并向教育局做相应报送。

八、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6篇 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切实搞好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二、学校卫生管理要求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绍华

副组长:聂祥亮杨佳维

成员:周发贵 陈景 黄康 卢睿 李长青 张习磊 杨文举 王加勇 食堂工勤人员及各班班主任

2、食品卫生管理员:杨文举

3、饮用水、传染病岗位责任人:陈景

4、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卫生安全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建立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公示,并接受监督。

(4)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自备水、二次供水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自备水、二次供水场所,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与安全。

(5)负责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定时深入食堂、自备供水场所检查,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

(7)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卫生管理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每天对饮用水水质、消毒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纪录;

5.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6.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7.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调离相关岗位;

8.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该单位存在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问题及改进情况,负责按要求报告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饮用水污染事故、传染病流行情况,并协助调查处理;

9.建立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10.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11.发现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

12.根据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13.其他卫生管理职责。

四、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本岗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饮用水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接受和配合卫生管理员对本岗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学校卫生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5.根据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织金县思源实验学校

2023年3月

第7篇 小学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意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安定团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建立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必要步骤,是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必要手段,是强化责任制、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组织领导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学校安全巡查督查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各任课教师及班主任为组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及班主任。

三、目的要求

巡查督查目的:及时发现学校的安全隐患,指导和帮助尽快消除隐患,及时纠正具有安全隐患的问题,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

巡查督查要求:巡查督查成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熟练的业务知识,督促和指导改进安全工作的能力。要深入基层,坚持原则,着眼细节,跟踪隐患及其整个整改过程。要认真做好巡查督查情况记载,建立完备的安全工作资料,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提出切实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主要内容及督查责任人

序号

督查主要内容

督查责任人

五、方式方法

1、“月查制”。结合对我校安全工作的巡查督查,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自查督查、开展全校教职工参与的隐患排查活动。

2、“现场制”。检查中发现有较大问题的,由巡查督查组在现场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现场整改、限时整改。

3、“复查制”。巡查督查组对安全隐患在规定整改时限内进行督促和指导。整改期满,巡查督查组对其进行复查,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第8篇 某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由国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单位制造、安装和改造。设备使用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学校应当建立特种设备资料档案。

二、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前,学校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将有关情况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

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学校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学校不得擅自变更特种设备的用途。

四、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五、学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的,应当停止使用,进行检查,在确认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定期进行校验、检修。

六、需要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学校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证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9篇 实验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保障制度

确保学校组织的师生集体活动安全,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校园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活动项目

学校开展的集体活动是指在由学校组织的校内外集体活动,如春秋游、冬夏令营、六一庆祝等_、运动会、实践活动等。

二.管理措施

1.加强学习和提高领导班子的重视程度,提高法制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

2.学校各职能部门(大队部、教导处、总务处,卫生室,体育组,班主任等)应保持沟通。

3.每次活动前制定活动计划和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等,落实专人负责和具体管理人员以及车辆安排等。如果是由旅游公司承办的活动,要为参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活动前、活动中对活动涉及的场所和设备器材(如学校建筑,专用设备,体育器材,教室门窗)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得到修理。

5.活动前利用广播,晨会,班会等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6.在室外教学活动中,教师应了解并注意少数患有先天性,后天性或特殊体质学生的身

体情况,注意运动项目,运动量和天气对身体的影响,加强保护措施。

7.在其校外社会教育实践活动中,带班老师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按学校制定的纪律和要求教育学生,并带领好学生进行活动。

8.每次活动中卫生员应配备必要的药品,随队活动。

9.活动之后做好书面记录,整理相关资料。

第10篇 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入学校的人员,必须持有本校的学生证、工作证、听课证或者学校颁发的其他进入学校的证章、证件。未持有规定的证章、证件的人员进入学校应当向门卫登记,经许可后方可进入学校。

二、在校园内,对没有证件又需查询或可疑人员,师生员工或督察人员都有权查询,被查人员须接受查询,如实讲清情况。

三、严禁任何人翻越围墙、栏杆、大门,或将物资掷出围墙外。校内严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严禁用气枪猎物,严禁打架斗殴、赌博、酗酒、偷窃、流氓、起哄、闹事和其它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四、未经校领导和保卫部门同意,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经商或推销物品。

五、在校园内必须切实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诸如:门卫验证、会客登记、安全用电、用火、用气、危险物品管理、车辆管理等;爱护公私财物。

六、告示、通知、启事、广告等,应当张贴在学校指定或者许可的地点,散发宣传品、印刷品应当经过学校有关机构同意。严禁张贴、散发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损害国家利益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的公开张贴物、宣传品和印刷品。严禁在宣传布告栏内乱写,严禁张贴大、小字报。违者要严肃查处。

七、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在通知学校有关机构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学校采访。

八、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它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校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

九、未经校领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校外人员开设诸如文娱、体育培训、文化补习、业务训练等活动。经批准在校内组织文体活动、讲演、讲座、报告等应符合我国的教育方针和相应的法规、规章,不得反对我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不得宣传封建迷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干扰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损害国家财产和其他公民的权利。

十、师生员工组织社会团体,应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成立校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应当在成立前由其组织者报请学校有关机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成立和开展活动。校内非社会团体的组织和校内报刊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和遵守学校的制度,接受学校的管理,不得进行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十一、凡经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全校性文娱、体育、_或对外开放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没有保障的,不得举办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及办公场所举办文娱活动。

十二、夜间超过二十三时进出校门者,必须凭证件登记备查。

十三、校内不准任何违章建筑,不准损毁围墙、栏杆、路灯、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

十四、巡逻值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抓好面上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大胆处理,注意工作方法。重大问题随时向保卫科和分管校长汇报,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十五、各教学楼及学生公寓楼,应明确安全责任人员,安全责任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四防”检查,发现问题隐患予以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六、在校内失窃者,应及时向保卫科报告,拾物者应将拾到物品及时交保卫处处理。

十七、违反以上各条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对维护学校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第11篇 _小学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z小学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按照《_中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_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三、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四、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学校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和刊物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主要包括综治组织、综治宣传、安全防范、检查落实四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佼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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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规范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顶。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要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违反规定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其它形式的娱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教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右侧通行,不违反交通规则,不随意横穿马路。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私自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舍务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内。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要认真负起安全检查责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

7、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一经发现严加处理。

第13篇 某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门卫安全工作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指标要求,进一

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

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订学校门卫安全工作责任书制度如下:

1、学校门卫人员不少于2名,原则上挑选年富力强的同志担任门卫工作人员。门

卫工作人员年龄最大不得超过65周岁。条件允许情况下,门卫人员采用保安公司

保安担任。

学校门卫人员采取轮班的工作方式。若是夫妻两人,则两人全日上岗。任何时期

,不能有脱离岗现象发生。

2、对门卫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培训,所有门卫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凡进入校门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进行登记,并检查其能证实身份的证件。

一般情况下,门卫同志及时通知要被访的校内人员到校门,外来人员只能在校门

外碰头所要会吾的人员。对身份可疑人员,不予接待,并拒绝其进入校内。

4、早上,不要过早放学生入校,防止学生过早进校带来安全隐患。下午放学后

,至少应巡视校园一圈,检查教室门窗是否关好,校园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等

,并打开学校报警系统。

5、遇紧急情况要拨打派出所举报电话,或及时按与110联系的紧急按钮装置。

6、门卫人员应认真完成好学校布置的其它门卫工作。每学期未,学校对门卫人

员进行考核,确定留用与否及奖惩措施。

泥城镇中心小学

第14篇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和巡逻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驰、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配电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村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巡逻制度

为了维护校园良好的治安秩序,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巡逻制度。

一、值班巡逻人员要按规定着装,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到、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详细作好当班记录,认真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二、值班巡逻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在上班时间睡觉或离岗;不做与治安防范无关的事。

三、值班巡逻期间要保持高度警惕性,要做到勤巡、多看、细询问。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迅速反馈,世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性事故工作。

四、巡逻人员要不定时地对校园各区域进行巡逻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帮。对夜间熄灯以后晚归人员要检验证件,询部晚归原因并详细登记。

五、积极收集反馈各种情报和信息,善于发现各种可疑现象,沉着机警,做到守得住,抓得着,堵得死,不怕困难,敢于斗争,坚持原则,不循私情,积极维护学校利益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当班过程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当班时校内发生重大案件的,要追究责任,并视责任大小给予纪行处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酌情赔偿。

一、贯执行学校制定的安全工作制度。在学校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校园治安保卫的日常工作。

二、加强对门卫的领导和管理,严密防范社会闲杂人员,特别是不法分子进入校园,为广大师生营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三、做好传达室的对外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

四、负责校门车辆出入和校园内交通秩序的管理。

五、加强内部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位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六、配合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内重大治安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承办学校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有关工作。

第15篇 初级中学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

1.供水方保证按合同提供优质、安全的饮用水。

2.供水方保证所提供的饮水机安全,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庶务组定期清洗饮水机,保证饮用水不受二次污染。

4.庶务组负责对产品检查核实,保证供货的质量安全,从源头保证饮水安全。

5.水质问题由供货方承担责任,庶务组负监督、审核责任,主管部门负管理责任。

第16篇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一、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领导。

二、进一步改善学校食堂卫生设施与条件,使食堂建筑与环境符合要求。

1、学校食堂配有相应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地。

2、食堂装配不锈钢材料制造的餐具专用的洗刷、消毒池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分开。

3、食堂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用有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蚊虫。

三、要严格遵循食品采购的卫生要求、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

四、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进行食品加工,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安全。

五、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主管卫生部门的卫生监督与指导。

六、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教育。

七、学校应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培养其食品卫生意识,并对他们进行科学引导、劝阻他们不买当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八、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的责任人要给予批评和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17篇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小学(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事故信息管理,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的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收集、上报,并监督和组织学校信息报告管理工作。

二、信息报告实行随时、逐级上报制度,如遇特殊情况可疑越级报告。

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和主管部门报告。各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从发生至终结信息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展报告、总结报告。

1、初次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数,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进展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展变化及上级的要求随时上报。报告的信息包括事故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等。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报告事故的结论,对事故发生和处理进行总结,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吸取教训,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

五、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最先发现或接到报告的学校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区教育局应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发生一般事故时,学校应在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六、对报告工作不负责任,信息反馈不及时,有意包庇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造成事态扩展和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构追究刑事责任。

第18篇 二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堰姜二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为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明确各级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范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制订堰姜市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现汇编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组长、副组长及各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负责。实行学校安全工作逐层分解逐级负责制,实行责任事故倒查追究制。

3.积极落实学校安全法制教育进计划、进课表、进课堂、进教材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法制教育,每学期不少于2次。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教会学生使用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的常识。

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发生重大伤亡事故15分钟内报告教育局,并按照《堰姜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第一时间做好妥善处理;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警,并将详细情况书面报教育局和市政府,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责任事故。

5.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中青年教师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师生安全,秩序正常;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6.加强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随时注意观察学生的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或学校。

7.未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并报经教育局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户外活动,不得参加外单位借用上街宣传、参加庆典等社会活动。未经有权部门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工作。

8.教育学生遵章守纪,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10.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或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相应设施安全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师生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要求,教育师生为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尽好自己的义务。做到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个个知晓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紧急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锁门窗,确保安全。

6.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8.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家用电器,严禁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9.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要按时年检,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发生事故。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实行综合治理。学校对周边环境进行密切关注与监控,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安、工商、文化、城管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2.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学校值班人员要注意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骚扰学生,侵害师生人身、财产,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

3.学生放学、放假前,学校要教育学生注意交通等安全,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4.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要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斗争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自护能力。

5.建立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保持高度警觉,经常开展演练活动,保持实战能力。

四、学校_、会操、军训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_、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_、做操安全有序。

2.以班为单位,不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发生。

3.以班为单位,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制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对军训场地应事先考察,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5.军训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6.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_、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并注意人员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因素的合理搭配。

3.活动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来往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活动前应要求营运部门对运行车辆进行安全检测。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预防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组织力量和安全措施不足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严禁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活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

六、学校门卫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负责,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有可联系、可报警外线电话。

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学校安全保卫力量应能够保证校园昼夜治安巡逻和进行学校周边治安巡逻。

4.门卫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值班时应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年度内无违纪、失职行为。

5.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七、学校门卫安全保卫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做好校内昼夜巡逻工作,要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等校园重点部门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

8.充分发挥校园视频监控、红外线报警等技防设施的科技防范作用,确保上述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八、学校护校队安全工作制度

1.护校队应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负责校内日夜正常巡逻和节假日护校工作。

3.不定期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全面了解隐患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室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相关负责人员。

6.随时掌握校园及周边治安动态,发现打架、斗殴、侵害师生人身财产、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应主动前往制止,及时报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学校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到人。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主要领导批准,同时落实保卫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要经常检查报警设施,确保正常运转,安全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会计应将钥匙随身携带,不得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十、学校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场所,应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借还手续,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工作。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应保证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使用。

6.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做好节假日看护工作,确保安全。

十一、学校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医务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卖部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小卖部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十二、学校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BP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三、学校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十四、学校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十五、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六、学校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十七、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十八、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九、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十、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十一、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二十二、学校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十三、学校办公微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微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二十四、学校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二十五、学校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二十六、学校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七、学校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1.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便翻阅,防止泄密。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准逗留室内。

3.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

4.打字、文印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内容传播给他人。

二十八、学校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二十九、学校电视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1.电视总控室是学校的重要宣传基地,为学校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转播、直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2.宣传、教育内容要讲政治、讲文明,要和***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5.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十、校园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一)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生在参加田径、军训和赛跑及召开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二)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三十一、学校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三十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十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十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三十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三十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三十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三十八、学校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三十九、学校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四十、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四十一、校园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卖部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四十二、学校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四十三、学校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转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医务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性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医务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集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十四、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骑自行车到校,要到德育处办理“单车证”。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四十五、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四十六、学校太阳能热水器安全管理制度

1.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人员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太阳能热水器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太阳能热水器禁止使用。

4.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要落实责任制,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水压情况、进水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四十七、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出教工宿舍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接受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文明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能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四十八、学校出租房、承包经营部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出租房、经营部由哪个部门负责对外发租、发包,则由该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承租者的经营范围,不得将有损校园安全、师生身心健康的项目引进校园内。严禁将学校房屋、经营部、场地出租给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网吧和娱乐等经营活动的业主。

2.发租、发包部门对承租、承包方当事人和其所使用的临时人员都应严格审查身份,并及时将审查情况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3.必须居住在租房、经营部内的人员,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学校保卫部门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

4.部门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必要时应收取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5.主管部门应定期派员组织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6.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质、过期、三无食品,严防发生集体中毒事故。

7.承租、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租、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十九、学校各类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锅炉工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锅炉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

4.锅炉工要落实责任制,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气压情况、进水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8.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1.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要值班、巡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7.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七、奖励与责任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本责任书下达至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负责人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本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改变,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5.本责任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班级管理安全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生安全,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据“分层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制定本责任制。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

2.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班主任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班主任应结合《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7.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情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8.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送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10.如遇学生缺席或发生校内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

11.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造成的伤害。

12.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下班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13.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相关处室主任、教师参加组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4.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德育处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德育处。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教学处要加强实验室器材、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教师在实验室上课,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进校车辆在上课期间需熄火推行,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教师私家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9.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就寝检查班主任、教职工要核对就寝学生数,发现未到学生及时联系,寝室管理员课余时间加强巡逻,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寝室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学生赌博、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及时通报班主任及学校领导。

10.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食堂、浴室、小店等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车管理,对车辆定期检查,对驾驶员定期培训。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11.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

第一条做好学校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第二条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第三条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同学和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第四条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第五条收发管理员及值勤、值班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学校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四、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部门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校长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学生宿舍管理员、学校门卫、学校电工等人员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学校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学校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堰姜市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安全管理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幼儿园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层层明确安全责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必须确保幼儿时时、处处、事事都在教师或家长的监护之下。

三、幼儿园的园舍、设施及玩具器械等一切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和卫生标准,防止在园幼儿电伤、烫伤、冻伤、砸伤、扎伤、划伤、摔伤等现象的发生。

四、确保幼儿活动安全。要增强保育意识,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必须认真做好晨午检工作,室内外活动及游戏必须提前备有应急防护措施。

五、确保幼儿饮食安全。幼儿园食堂必须证件齐全,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遵守食堂管理制度,必须按流程严格把好各道工序的操作责任签字关,严防幼儿食物中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防止水源污染,保证幼儿饮用水安全。

六、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必须与家长签定接送幼儿协议,严格履行幼儿接送手续,严防幼儿走失。

七、幼儿园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每天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设值班报警电话。

八、幼儿园要争取社区支持,净化周边环境,严防不法分子翻墙入园或隔墙投砖石、鞭炮等伤害幼儿。

九、必须做好重点季节和部位的防汛、防火、防盗、防滋扰、防污染工作,为在园幼儿创造安全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

十、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和责任事故月报告制度,备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档案必须齐全。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及时准确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妥善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校和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此制度。

一、报告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的师生非正常死亡或其他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道路交通事故、传染病等突发安全事件。

二、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或重大刑事案件或突发安全事故,不管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也不管是什么原因,在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施救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市直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如情况紧急,可先电话报告,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续报,2小时内必须书面向教育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报告。

三、报告内容

1.发生时间、地点、单位;

2.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报告单位。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事故发生第3天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视为迟报,三天后仍未报告的视为瞒报。如发生迟报或瞒报等情况,有关学校必须在一周内向教育主管部门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建立学校安全月报制度

各学校每月5日前将上月学校安全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如果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等的,必须将事件情况、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等书面报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第19篇 学校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计算机房、财务室、远程教育室等学校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设置,充分利用好校园的安全防盗系统。

2、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火设备。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等重点部位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3、学校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 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4、学校要经常对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铺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5、学校警卫人员夜间不间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同时每天有数名专职教师在校内昼夜值班。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第20篇 某实验学校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预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加强校园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办公室负责电动车的充电管理和日常监管。

二、本充电处只限本单位教职工使用,充电人员对充电器双相插头至连接车体线

路、车体本身,和充电过程负全责。

三、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车充电。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

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四、电动车按秩序停放充电,充电时长不得超过4小时。不充电或充电完毕

的电动车尽量不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下一辆自行车充电。

五、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08:00至17:30,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学校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主负责。

六、充电方法:充电时应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

另一端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如果反方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七、负责人每天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

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总务处负责充电处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处理不好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八、严禁雨雪、大雾、潮湿天气充电。

九、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十、要强化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禁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充电,发现有违规使用电源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要立即予以制止和处理。

十一、如因违规使用电源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发生校园消防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

十二、学校将联合其他部门,不定期开展电动车充电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相关部门和当事人通报批评、处罚等处理。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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