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制度范本 > 财务制度
栏目

z公司财务制度汇编模板(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z公司财务制度模板

有哪些内容

z公司的财务制度模板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财务政策与目标:明确公司的财务管理理念,设定财务目标,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财务导向。

2. 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筹集、使用、调度和回收的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与高效运作。

3. 成本与预算控制:制定成本核算标准,实行预算编制、审批与执行流程,监控公司运营成本。

4. 会计核算与报告:规定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财务报表编制与审核的程序。

5. 内部审计与风险控制: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进行财务审计,识别并防范潜在风险。

6. 收支管理:规范收入确认、支出审批和报销流程,防止财务舞弊。

7. 财务信息系统:规定财务软件的使用,保证数据的安全与准确。

8. 法规遵守:强调遵守相关财务法规和税务规定,确保合规经营。

重要性和意义

z公司的财务制度是其稳健运营的基础,它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高效率:标准化的财务流程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延误。

2. 保障资产安全:严格的财务控制能防止资产流失,保护公司利益。

3. 支持决策:准确的财务信息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推动战略实施。

4. 规避风险:完善的内控体系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财务风险。

5. 建立信任:对外,透明的财务报告增强投资者和合作伙伴的信心。

注意事项

在执行财务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更新:随着业务发展,应及时调整和完善财务制度,保持其适用性。

2. 员工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充分理解和执行财务制度,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 监督执行:设立监督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地。

4. 沟通协调:在制度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沟通,确保各部门间的协同。

5. 反馈改进: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财务管理制度。

以上内容旨在构建一个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以促进z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z公司财务制度模板范文

第1篇 z公司财务制度模板

公司的财务制度分为很多方面,如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销制度等。以下是全面的公司财务制度模板,可供参考。

会计核算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的会计核算,根据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如下具体核算办法:

一、公司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

二、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1月1日起12月31日至。

三、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四、公司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六、资产的核算

1.司的资产是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

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产成品、在产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2.金及各种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记帐。

3.应收及预付款项按实际发生额记帐,并按客户设置明细帐,不提坏帐准备金,坏帐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待摊费用按受益期分摊。

4.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按移动平均法确定实际发出成本。

5.公司固定资产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折旧法,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工具为5年。

6.公司无形资产指土地使用权,在使用期限内摊销。

七、负债的核算

公司的负债是指公司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包括:

银行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交税金、应付工资、预提费用、住房周转金、其他负债

1.银行借款按实际借入数记帐,并按银行币种设备明细帐。

2.应付及预收款项按实际发生数入帐,并按客户设备明细帐。

3.应交税金按税种设置明细科目。

4.预提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土地管理费。

5.应付工资是核算职工工资的计提、分配、发放。

6.住房周转金根据地税局的批文,按工资总额的13%比例计提,用于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

八、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公司所有者权益是公司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九、损益的核算

公司损益核算包括收入、费用、利润的核算。

1.公司的收入是指公司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公司的费用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

包括计入生产的经营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各项间接费用。

包括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是按各费用项目发生的内容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产品销售利润、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产品销售利润为产品销售收入减去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后的余额。

营业利润为产品销售利润加上其他业务收支净额减去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余额。

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

利润净额为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余额。

十、成本的核算

1.成本是公司生产产品的制造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播接人工、制造费用等成本项目。

2.成本的核算按产品品种的分类核算。

直接材料按发出移动平均法计价,摊入不同产品生产成本。

直接人工按直接实际消耗人工费用计入成本。

制造费用水电费按电表用量的一定比例分配入不同产品。折旧按固定资产部门分配。物料消耗按折旧比例进行分配。

3.生产按订单生产,无在产品核算。

十一、会计报表

1.会计报表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

包括: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2.会计报表是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和其他资料编制的,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十二、附则

1.公司会计制度随国家会计法规制度修改和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改。

2.公司会计制度自核算之日起施行。

财务管理制度

编号:02

为加强财务管理,适应激烈市场竞争要求,提高企业效益,实现企业上新台阶,根据有关会计法规和本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原则

1.司各员工必须尊纪守法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2.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3.须做到钱帐分管,帐物分管,手续齐全。

4.手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二、材料采购制度

1.材料库存既保证生产需要,又无积压,采购费用小。

2.每次采购必先由仓库向采购部门申请。

3.采购部门根据申请打订单(三份),送财务部审核、经理审批方可向客户联系采购。

4.采购部门必须保证材料及时、保质、保量、价优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税票。

5.材料进入公司以后,仓库必及时清点数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仓库填制入库单有关人员签字送财务部门,仓管人员及时登记入帐。

6.供应商必须提供请款单、发票、我司订单,经财务部门审核、经理审批,才可付款。

三、销售业务制度

1.销售业务人员必须详细登记客户资料。

2.销售业务人员必须同客户确定好售价、付款方式、送货方式以有关事项。

3.客户需增值税发票必须签订正式合同,并留财务部门存档。

4.业务人员必须根据客户订单确定生产,如样品需有客户签字办单或订单。

5.业务人员给客户价格优惠必须经经理审批,并留财务部门存档。

6.业务人员必须负责客户全套服务,包括客户对产品的要求,送还货期,货款追回。

7.产品生产完成后立即打送货单。

8.发货时必须由发货人在送货单上签字,并由各户签字。

四、费用报销制度

依99年费用报销的暂行规定

五、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帐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帐票,出纳管钱。

2.每项现金收入必须由会计开据票据,出纳收现,并在票上签字盖上“现金收讫”戳记。

3.现金收款票据必须设置多联,客户、会计、出纳、经办人分别一联,以便核对。

4.出纳必须确保现金的安全,防止遗失、偷窃。

5.出纳必须根据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经理审批的凭据付款。

6.出纳必须即时登记现金日记帐,核对收入、支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束。

7.出纳不得擅自借款给员工,借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8.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余款,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六、成本控制制度

1.各生产员工必须有很强的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生产技术水平,节约材料,提高速度,保证产品质量。

2.会计要同其他部门制定每年每种产品的成本计划,材料耗用定额,费用标准。

3.材料入库保管人员立即同生产人员组织验收,清点数量,检查质量,如有数量和质量问题,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供应商。

4.材料入库及时由保管人员填制验收单,验收单上必须有检查质量人员和保管人员同时签名,一份三联,及时送财务、采购部门,以便核对。

5.车间生产需材料必须填制领料单,并有生产和仓库部门同时签名,并报财务部门。

6.领料单一份三联,财务部、生产部、仓库各一联。

7.仓库保管人员必须立即登记材料数量式帐户,月底抽查材料实物与帐存是否相符。

8.财务部门必须建立材料数量金额式二级帐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建立金额式二级帐控制,修理配件零星物料仓库可以以表代帐,月底必须同仓库帐核对相符。

9.生产员工按定额用料,超过定额必须查明原因,属于主观因素,责任人必须承担责任;属客观素调整定额。

10.生产员工必须完成规定工作量才算加班,计加班工资,未完成规定工作量加班,不计加班工资。

11.员工必须有产品质量意识,由于主观因素,使产品质量未能达客户要求,造成损失,由员工承担责任。

12.生产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保养,并以记录。

以上制度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费用报销的暂行规定

编号:03

本着既要保障供给又要节约开支、做到报销费用有章可循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一、差旅费:

1.外出办事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在报销单据上应附有“出差批准务”,否则不予报销。

2.报销差旅费时,出差人员应认真填写报销单,写明出差路线,注明各路段开支的费用,便于领导和财会人员审核。报销单填写不合乎要求者,财会人员应要求重新填写,否则可以拒收报销费。

3.出差路线需要合理,绕道交通费不予报销。必须绕道的,要经过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方能报销。

4.出差人员需乘坐公共汽车的,以中巴交通费为标准。如确需乘坐“的士”的,需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报销。无公司共汽车的路段落,可以报销摩托车费。

5.出差人员不能及时回厂就餐的,可凭发票,每人每餐报销不可超过15元的误餐补助。出差职工一般不得报销招待费。

6.报销罚款时,要分清责任,报销公司应该负责全部或一部分的罚款。

7.报销时间。出差人员在出差回厂后的第二天,向财务部门报销有关费用先故推迟时间的,财务部门可以不受理。

8.报销手续。出差人员填写报销单后,交会计审核,经指定的批准人签名或盖章后,将报销单据交给出纳员付款。

二、办公费

1.办公用品由公司统一购买,职工根据生产、办公需要,向保管人员领用。保管人员实行办公用品领用登记簿,进行登记。

2.公司员工一般不得报销办公费用。

3.保管人员为保证工作需要,应及时购买办公用品。购买前,预先编制购物申请清单,经批准后购买。办公用品购回以后,由出纳人员监督验收入库,由保管员、出纳员在送货单上签名,便以与销货方结算货款是核对。

4.月结支付费用时,要取得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三、材料及维修费用

1.仓库保管员必须健全物资进出库手续。生产维修需要的材料、物资凭领料单出库,购进的材料、物资,使用物资验收单验收入库。

2.购进的不需要入库的维修物资,也要通过验收,在入库单上注明“未入库使用”。

3.所购物资,如果是月结付款的,应在送货单上附上验收入库单,以便结帐核对。

4.分次报销费用的,应将购货发票连同入库单一并报刊财会部门报帐,无验收入库单的不予报销。

5.维修部人员,在购买维修物资前,应编制购物申请单,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

6.需要外修的机器及另部件,经批准后送外维修,修理完回收交付使用时,需经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报销费用时,附上验收单,方能报销。

7.因支付的材料,物资及维修费用数额较大,应取得合法凭证。

四、伙食费:

1.因现有的生活水平上,每人每天控制在4.5元以内的结算报销伙食费。

2.食堂物资采购由厨房职工负责,由公司指定人员监督验收,并在发票上共同签名,据以报销。

3.在保证不降低现有的生活水平上,每季度(或半年)根据市场物价下降水平,作适当调整。

4.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期的生活水平。在公司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对职工的伙食费也将逐步有所增加。

5.以上暂行规定,应在今后的实施过程中,不断补充、完善。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日

内部牵制制度

编号:04

一、为了减损失、浪费,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期本制度。

二、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有两人以上参与,不应有脱离监督的经济行为。

三、会计管帐、管票,不管钱、不管物;出纳管钱,不管帐(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外)不管物,不管已做帐的记帐凭证。

四、仓库保管人员管好财产、物资,包括生产材料、维修用品零配件、五金材料等。

五、办公用品指定专人购买,专人保管并发出登记。

六、发出收款业务时,由会计开具发票,由出纳收款。付款时由会计审核发票后,经总经理批准后付款。多种收付款单据发票,必须经总经理签名后,才能进帐。

七、固定资产和大宗的材料物资的采购要有批准的预算。购回后要通过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根据领料单出库。报帐时要同时附上批准的预算单、发票、入库验收单方能付款。仓库保管员对进出物资要及时记帐、对帐,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八、会计、出纳每月月终应对现金和银行存款对一次帐,并盘点库存现金。

九、仓库物资年终必须盘点一次,据予调整帐务和年终成本核算。年中根据需要可以不定期盘点。

稽核制度

编号:05

一、根据《会计法》27条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规定,结合本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稽核制定工作指定专人完成,直接由老板和总经理负责。

三、按月对原凭证和记帐凭证审核一次,对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复核一次。

四、按月盘点现金一次,并由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与会计现金、银行存款总帐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对库存原材料,每年年底盘存一次,据以调整帐务(成本与库存)。

六、稽核人员对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核算的其它资料以及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等有关财务资料,除按月进行稽核外,还可根据需要对上列资料进抽查、会计、出纳人员应予支持和配合。

七、稽核人员因工作需,可向本厂员工开展稽核调查或询问,有关人员应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借故推诿、阻挠。

八、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审核内容和方法:

1.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大宗物品必须取得税务发票,对方如是一般纳税人,应取得专用发票,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取得普通发票或税务部门代开的专用发票(6%)。发票上的物品经本公司需要的东西,有无批准的购量预算。

2.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发票上的物品是否销售商所经营的产品,购进价与预算、现实是否相当,货物是否验收入库等。

3.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有无购货单位名称、购货时间、品名、规格、大小写、复写、公私章;是否发票联,有无涂改(金额涂改要退回重开)涂改处有盖公章,审批人是否签名等。

4.核记帐凭证的正确性。时间、编号是否正确,使用的科目、方向、金额是否正确,大小写是否相符,摘要记载是否清楚等。

九、复核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是否正确无误:

1.帐与明细帐是否相符,摘要栏是否记载得简要明了。

2.对资产负债表数字与总帐数字是否一致,核对损益表中的数字是否与总帐和有关明细帐相符,有无更改报表数字,有无对不同对象使用不同的数字报出。

3.对报表之间的数字是否衔接,前后期之间是否衔接。

十、稽核人员应兢业、执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为老板、总经理汇报,取得支持。

现金管理制度

编号:06

一、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安全和出纳人员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制度。

二、为保证公司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保持适量的库存现金。

三、现金的使用,要能保证下面的项目能及时支付: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报关费、转厂费、广告费。

2.本公司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员工差旅费、学习费、客户的业务招待费。

4.驾车人员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和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设备的小型维修的人工费,所需的零配件及其他五金材料费。

7.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小额开支。

四、除保证上项两天的开支外,多余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五、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室的保险柜内。工资发放的现金袋应争取当天发放完毕,避免在保险柜外放。

六、不准以收抵支,收支必须分开。

七、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八、不准将公司存帐户借给他人使用。

九、不准以白条或不符合帐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十、不准私设小钱柜。不得将长款存放一边,脱离帐务监督。

十一、出纳人员要认真、逐笔、顺序登记好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每天业终了,应核对帐、款是否相符,月终应与会计核对帐帐、帐实是否相符,如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调帐。

十二、财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财产清查制度

编号:07

为了加强公司财产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使会计核算真实,根据会计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公司必须每年对材料、抵值易耗品、包装物、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一次。

二、仓库保管人员必须做好盘点前的准备工作,登记好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帐簿并结好余额,以便核对,整理好财产物资,分门别类。

三、由办公室人员牵头,财务人员、物料保管人员参加,对财产物资逐笔登记,并与帐面进行核对。如发现财产盈亏,应及时向公司领导及董事会报告,经批准后进行相应帐务处理。

四、对盘亏的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造成的盘亏,根据不同的原因进行处理,属人为管理因素,由责任人赔偿,属自然损耗的,完善报批手续。

五、固定资产必须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闲置、报废的管理,登记工作。

六、由办公室牵头,会计、使用部门参加,每年全面清点一次,并对报废、未使用的进行处理。在清查中将报废、损坏的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报废表”,并注明原因,办理有关报批手续,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票据管理制度

编号:08

为了加强有力会计核算工作,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票据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票由出纳员专人保管。领用支票进领用人需填写领用支票审批单,由总经理审批并由财务总监认证后向出纳员领用,领用人负责收回相关单据并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报销手续。

二、原则上不准签发空白抬头或金额的支票,如确实需要,应由总经理、财务总监同意,并在支票上填上最高限额,由领用人员负责收回相关的报销凭证,由财务人员核对是否准确。

三、建立支票领用备查簿,依序登记领用人,领用支票日期及注销日期等。

四、对已作废支票,与支票存根放在一起,并加盖“作废”印章后妥善保管。

五、发票由主管会计专人保管和负责核对,建立发票领用登记簿,定期对空白发票及领用的发票进行检查。

六、仓库验收单、领用单每月必须定期核对后,交会计部门入帐,并装订保管。

七、出纳的支出单据,由出纳登记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后,经会计核对后,交会计入帐。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编号:09

一、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软盘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三、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工保存。

四、财务部指专人以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利用,非财会人员不得借阅和查看。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批准,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六、撤消、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本并移交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基础,根据其特点,分阶段永久,定期二类。

八、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严格审查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查,经批准后销毁。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档案名称保管年限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余额调节表15年

二、会计帐簿类

3日记帐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日记帐

4明细帐25年

5总帐15年包括日记总帐

6辅助帐簿15年

7固定资产卡片15年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三、会计报表类5年

8主要财务指标快报3年包括方字分析

9月、季度会计报表5年包括方字分析

10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包括方字分析

四、其他类

11会计移交清册15年

1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5年

1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25年

会计主管岗位责任制

编号:10

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负责公司的全面会计核算工作,并直接对老板负责。

二、参与制定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工作,制定公司的收支计划,并认真执行和实施。

三、负责审核票据的合法性、合理性、正确性,并以此填制凭证,登记帐簿。

四、负责填制科目汇总表,据以登记总帐,并与各明细帐核对相符。

五、负责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并检查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并参与财产清查工作,定期限或不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检查帐实是否相符,财务部门的财产帐目与仓库帐是否一致,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七、对出纳工作及其他会计工作进行督促和监督,并协调会计内部工作。

八、办理有关税款的计算、申报,并纳工作和有关财政、工商的财务事宜。

九、负责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工作。

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

编号:11

本公司出纳人员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并以其负责、其职责如下:

一、认真做好货币资金的收、付和结算工作,圆满完成出纳工作任务。

二、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严格按《现金管理条例》的具规定收支使用现金。

三、负责管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严格遵守结算纪律,按银行规定办理转帐结算业务。

四、设置现金日记帐,按照经济业务发货的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入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不以白条抵库,不得保存帐外资金。发现帐款不符时,要查明原因,长款不得私自取走,短款要如实赔偿。

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入帐,做到日清月结,掌握存款情况,杜绝空头支票发生,月终与银行逐笔对帐,如有不符,应查明是否有未达帐项,并编制余额调节表。

六、认真审核收付款原始凭证,据实办理收付款业务,负责到银行办理电费、电话费、税款、汇票等结算业务。对上面三个代扣户存款,应按月核对,发现长短款,应及时正确处理。

七、妥善保管和按规定使用有关印章,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

八、加强对空白支票的管理,凡领取空白支票,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做好领用和注销登记手续,支票作废,应加盖作废戳记。如发生支票、发票遗失,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负责按银行规定办理挂失。如果未及时申报,产生的后果应由本人负责。

九、所有收支凭证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查签字后,方能交会计做帐。

十、积极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出纳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四、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资产清查。

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和职责权限

五、本公司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出纳等重要岗位必须由具有深圳常住户口的人员担任。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须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及时、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资金管理

七、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包括:

措管理:资本金筹集、劳动资金筹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结算资金(应收款项)管理;

八、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取之合法,使用合规;

2.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3.内部牵制,防范风险;

4.管理有序,责任到人;

九、资金筹集:

1.公司倡导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吸收现金、非现金投资,长期、短期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

2.资本金的增加、变动,应按法律程序经批准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3.借款应根据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可靠的投资回报和还款来源并讲求资金成本。

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1.内部牵制

(1)货币资金实行帐款分管,印鉴分管;

(2)出纳不得兼任采购、销售、实物收发、保管业务,不填制票及兼管理往来帐,不核对银行对帐单和银行日记帐;

(3)出纳与本企业主要领导人或财务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原则。

2.财经纪律

(1)现金的提取、保管、使用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条例》,不得坐支现金;

(2)银行帐号的设立、使用应遵守国家的《银行结算办法》、《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严禁设立帐外帐或公款私存,一经发现,严肃追查并追究责任;

(3)出纳必须凭经审核、编号、手续齐全的记帐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不得先斩后奏或以借条、白条原始凭证充抵库存;

(4)外汇的收入,使用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

3.现金等价物

短期投资的购入或证券帐号的开设必须遵守证券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并按企业内部职责、权限、程序批准后办理,严禁私自炒作。

十一、结算资金管理:

1.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入帐有据,处理合规;

(2)跟踪管理,掌握动态;

(3)清理及时,回款迅速;

(4)节约资金,力戒损失;

(5)职责明确,失误必究。

2.债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各类业务发生应收帐款应符合确认销售成立的有关条款;

(2)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符合有关投资项目的规定和文件;

(3)暂借和垫付款项应按内部规定经批准,附件和手续齐全。

3.跟踪管理和清理回款

实行“源头负责制”,谁经办的业务,发生的款项,谁负责到底,并纳入业绩考核。

4.债务重组事项应按程序,经批准,并预测分析可有发生的重组损益。

投资管理

十二、本公司对全资、控股、联营企业以现金、实物和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兼并、收购、租凭其它企业的股权;购入一年内不予出售的股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包括公债、国库券、企业债券等)均构成公司的长期投资。

十三、对外投资的计价方法,应以投资时支付的价款或者评估确定的金额计价,即按成本法计价。企业对外投资应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分清占股比例、投资总额等并妥善保管。对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溢价或折价差额,应采用直线法在债券存续期内分期摊销。对短期投资或者说长期债券的转让,应严格审批手续,正确计算损益。中期或年度终了,应对长期投资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此项降低的差额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应按此差额计提长期投资跌价准备。

十四、企业根据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分别采用成本法权益法进行核算,企业对外投资股权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股权在20%—50%的采用权益法、股权在50%以上(不含50%)的,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十五、本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风险抵押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投资额或承包方式,依一定比例向本公司交纳风险抵押金。项目投资按期收回或完成利润上缴计划的,逐步退还企业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到期未收回投资或未完成利润上交计划的,由本公司财务部按比例扣减风险抵押金。

十六、本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专人跟踪管理,财务部门应做好项目投资成本与收益的核算。凡是本公司投资的项目,都要建立项目投资档案,按照投资对象、反映和记录自该项目资金投入之日起的投资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和有关费用)和投资回报(实现上交利润)对每个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

财产物资管理

十七、企业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对非货币性资产的购置、建造、增加、出售、耗用、减少、盘存、计价、管理作出规定,规范操作。

十八、财产物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全员管理:物资管理是企业各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的任务;

2.全过程监控:从采购、生产耗用、出售到保管、收、发、存动态监控;

3.综合管理与分级归口管理相结合;

4.遵守内部牵制制度,涉及采购、验收、保管、使用中环节的业务实行物、款、帐三分管原则,不同同一人单独完成。

5.实行资金管理、物资管理,业务工作相结合,管物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对相应的采购成本、资金占用等负责。

十九、物资增加:

1.企业应建立物资询价制度,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货比三家,主要生产物资应有定点供应单位;

2.采购、生产、加工、盘盈及接受投资、损赠或债务重组的物资应按规定计价;

3.物资应按归口管理坚持质量检验、核实数量、凭证验收;

4.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符合企业投资业务管理的要求;

5.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资,必要时先经批准并办理入库手续。

二十、物资减少:

1.不论什么原因发出和减少物资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严禁以购代耗或以便条、借条发货和充抵库存;

2.存货减少应按企业会计政策进行计价;

3.处置、转让固定资产应按内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办理;

4.商品、产品销售应加强合同管理,落实货款回笼的保障程序,对赊销业务应慎重,并需了解客户资信程度和信誉;

5.盘亏、报损物资应按规定权限经批准,并分别情况由保险公司责任人赔偿后按净损处理;

6.生产耗用物资应按企业计划生产管理、费用指标管理规定,使用凭证、办理手续,产品报废补料应有质检部门确认;

7.贵重物资出库应按规定的权限实行双签。

二十一、物资保管和盘存

1.仓库存保管人员对库房实物数量完整、质量完好、帐务记录正确、手续完备、库房整洁安全及资金定额负责;

2.有关业务人员对经营的分销网点、代销点、展品、陈列品安全完好负责;

3.各类存货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永续盘存制或实地盘存制,每月自行盘点,年度中期组织抽查,年末全面清查,并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符合率低于规定指标的应扩大抽面;

4.各部门涉及物资保管、使用和业务的人员离岗时,应先办妥交接手续,按规定退还使用或借用的物资。

二十二、其他事项:

1.年度中期和年末存货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物资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2.按企业确定的会计政策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成本管理

二十三、企业加强成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经济效益原则:这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也是成本管理的目标;

2.全面管理原则:广义概念上的成本管理,强调全面性即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员管理,一是从投资成立、产品选取型开发到产品投产,进入市场以及资金筹集、使用,应考虑成本,包括:投资成本、融资成本、工程成本、产品成本、科研成本;二是从大项目的事前预测、决策,实施中的监控到事后的分析考核,环环紧扣;三是企业从领导到全体员工、各部门的工作,均应纳入成本管理“链”;

3.责任制原则:责权利相结合以责为中心,赋以相应的权限,完善内部授权制度,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4.科学管理原则:科学的分析、预测,有效的防护性控制和过程控制,避免盲目性单纯的事后算帐;

5.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财务部门是归口总管单位,各项指标应按业务性质、逐级下达落实到各部门、车间、班组直至个人。

二十四、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保障体系及规章制度:

合规、切实、可行的《成本计算规程》;

原材料、物资供应的质量与价格保障;

工程质量监理、产品质量管理保障;

筹资融资成本预测与监控体系;

投资成本及效益预测、决策与监控体系;

销售网络管理制度;

新产品研制、开发管理与成本控制;

各项消耗指标及行政费用管理制度;

分析考核奖惩制度。

成本管理中涉及按侧外原则处理事项的范围、权限与责任。

二十五、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多种形式的定性、定量分析、“会诊”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迅速予以纠正。

二十六、以部门、个人对所分管的指标、业务纳入考核、奖惩范围。

计划和预算

二十七、为确保企业年度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做到心中有数,应编制年度分季财务计划,通过组织实施、过程控制、分析、考核,确保预定经济效益目标利润实现。

二十八、编制的依据:

1.根据本公司年度“战略决策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决策会议制订的发展方向,投资规划、经营目标、效益指标,在财务计划中体同和落实;

2.根据市场调查、反馈信息,才计划及时进行检查修订、调整;

3.根据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判断,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本年计划中防止和纠正。

二十九、编制的原则:

1.真实、积极、可靠、适当留有余地,保障国有资产及资本增值;

2.计划的严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保障年度总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在进度安排、项目构成等方面允许有变动、调整;

3.强调计划的科学性,计划数据应建立在充分的、可靠的市场信息,运用适当的数学模型、科学的预测、判断的基础上;

4.经过“两上两上”反复平衡、落实;

即下达目标→上报计划→综合平衡→下达指村→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分管的指标

5.资金调配的顺序:在首先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寻求投资与发展,兼顾职工集体福利。

三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销售收入、利润计划;

2.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资金筹集方式、规模及投资收益计划;

4.产品、工程、资金成本计划及费用预算;

5.投资方式及支出计划;

6.现金流量计划;

7.利润分配及税收缴纳计划;

8.其他收入、支出计划。

三十一、综合平衡的主要指标:

1.利润总额、净利润及上交利润;

2.净资产增长率;

3.资产负债率;

4.速动比率;

5.净资产利润率。

三十二、分析、考核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最后一环也是检查、评估企业、领导、部门、职工业绩的依据。

三十三、企业应建立、健全分析考核制度、分析考核标准,业绩与工资福利挂勾的奖惩条例。

三十四、分析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1.全面分析和专题分析结合。

年度、季度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及时纠正问题和调整计划,不定期地按需要进行专题分析,如利润指标、费用完成情况,产品质量、投资报酬、现金流量等;

2.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对难以量化的工作侧重于定性分析,例如企业兼并收购情况总结,应收款面清理回收情况;定量分析可按需要选取用差异分析、对比分析,与计划对比、与历年实际数对比。

3.书面分析和会议分析相结合。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面或专题的分析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各种专题分析会,向领导递交书面分析报告,提出问题、建议和措施;

4.有条件的应建立分析数据库,储存各类数据,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和工作效率。

三十五、考核的原则和要求:

1.逐级考核,层层考核。公司考核二级企业及其经营班子和公司各部门领导,二级企业考核三级企业及其经营班子,部门负责人考核所属员工;

2.科学、合理、有根有据。根据不同部门和业务特点,采用不同的考核标准和方法,例如新产品开发业绩应以最终形成商品化进入市场为标志,不用单纯以技术衡量;销售业债应以货款到帐为依据;指标完成情况以计划、指标、会计记录为依据;

3.考核和奖惩相结合。根据考核结果应有相应的奖惩兑现。

三十六、考核的主要内容和指标

1.对企业和负责人主要考核净利润、上交利润、现金流量净增加额、速动比率和净资产利润率、净资产增长率;

2.对部门考核其所分管的指标,如资金定额、存货周转率、费用计划、采购成本、产品质量、货款回收(应收帐款周转率)筹资成本、投资报酬率等;

3.对个人考核其所分管的业务工作质量和指标完成情况;

4.对于难以量化的工作,应建立总结、汇报、讲评制度、述职报告和业绩登记工员簿。

内部稽核

三十七、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产安全、酱增值和经营业绩真实,信息数据正确,根据有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三十八、企业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设置稽核部门、人员或岗位,明确职责、权限、业务范围、职业纪律、工作程序和对相关部门的要求,确保顺利开发工作。

三十九、内部稽核的职责:

1.以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为准绳,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活动中的经济事项的佥性核查:

2.企业制度的各项制度、内部政策、办法的合规性核查;

3.企业计划、预算、会计记录、会计住处的真实性核查;

4.企业财产物资的采购、管理、使用、安全、效益核查;

5.对企业内部牵制订的完善性和执行情况核查;

6.对分析、考核、业绩评价的公证性核查;

7.对外勤单位业务人员的督导、抽查、考核;

8.对特殊案件的调查、审议、核实。

四十、内部稽核的职业纪律:

客观、公正、保密

核查事实,提出建议。

四十一、财务部应相应设置财务稽核人员或岗位,按《内部稽核制度》和《会计基础工程规范》要求进行财务稽核;

1.对会计各岗位处理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启用、结转、会计报告的核查;

2.对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3.对银行及证券保证金帐号开设的管理,帐款清理、税收缴纳核查;

4.财产物资出入库凭证及帐实相符等情况稽核;

5.重要票证管理情况核查;

6.其他必要的内容。

内部管理基础工作

四十二、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基础工作,保障管理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

四十三、建立内部牵制制度,确保有利管理,防止弊端:

1.明确牵制制度的原则、组织、分工;

2.对有关人员和岗位的牵制规定;

3.出纳岗位的限制条件;

4.保障牵制制度实施的规定。

四十四、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

1.统一内部原始记录的格式、用途、联数;

2.明确内部原始记录的填制、传递流程;

3.规定原始记录的审核、签署、批准权限;

4.规范原始记录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会计核算、成本计算、经济活动分析中的作用和关系。

四十五、编制内部价格,满足会计核算,内部经济核算和经济责任划分的需要。

1.制订与企业内部管理经济责任的划分、考核相配套的内部价,如材料、产品、工具、内部劳务的计划价格、调拔价格、内部结逄价格等;

2.明确价格制订、修改的权限和实施的部门。

四十六、制订各种消耗定额、开支标准:按节约、合理的原则制订和修改。包括材料定额、工时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标准、各项费用开支标准等。

四十七、完善计量、检测、仪器和手段,保障各项消耗质量的数据准确可靠能分清经济责任和费用归属,包括质量检测、财产计量验收和内部劳务计量的仪器仪表。

附则

四十八、附则:

1.企业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拟订具体的实施细则,报本公司备案。

2.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第2篇 装饰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装修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最根本的一条是专款专用,许多本来做的还不错的装饰公司,到后来做不下去,很多是因为把预收装饰款用到其它地方,而不是专款用在装饰项目上。装修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司财务部是公司实行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各分公司财务部门直接受总公司财务部管理。

2、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二条线的管理办法,客户向各分公司所交工程款,各分公司必须在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全部打入公司指定账号,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所需支付款项可预借备用金,然后实报实销。

3、装饰公司财务要及时记账,做好凭证的归档、保管工作,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做到日结月清。

4、各级财务一律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收据不得遗失、跳号,不得使用其它收据收款,用完一本及时销号并将存根交回总公司,再领用新“收款收据”。

5、各项开支均需由经办人签字后经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各分公司应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凡有额度限度的费用,不得突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先报请总经理批准。

7、公司员工确因工作需要需备用金或周转金,2000元以内可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支,超过2000元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借款,前次借款未还清前不得再借。特殊情况可由财务与董事长联系,经董事长同意后先行借支,事后补办手续。

8、各分公司应按月上报各种财务报表,务必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9、工资发放必须根据员工考勤表,业绩考核情况,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发放。

10、工程竣工交付后需交验全套客户档案,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财务方可进行结算。全体财务人员均应自觉保守公司财务机密,公司的财务情况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外泄露。

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序,借款的审批程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三)电子计算机、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项目,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十章 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线、打印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件开发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数据和功能模块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数据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通过系统菜单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序和权限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能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3篇 某某食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某食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内容预览:

某食品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规范财务操作,根据公司财务工作现状,并结合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原则 公司员工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经办各种事项,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各项开支。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初创阶段,各项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审批制度。在此基础上,公司的各项开支,采取计划管理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具体管理方式。 1、各项工程款项、材料设备款项、业务款项,必须由各职能部门每月按项目编制详细的资金预算方案,报公司审批,并按照用款情况纳入每月资金用款计划……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用户才能阅读!

如果你还没注册,请赶紧点此注册吧!

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请赶紧点此登录吧!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制度

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八策是哪八策对于财务管理要如何管理才能让公司有一个合理的管理呢大家可以阅读企业管理网提供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行。物业财务管理就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要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物业财务管理的对象就是物业经营、管理、服务的资金费用和利润。为了提高经济效益,扩大收入来源,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许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公司下属既有商业贸易部门,也有工程维修机构,还有出租物业及其他提供有偿服务服务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的管理,流动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资金分配的管理,财务收支汇总平衡等等。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

(一)筹集、管理资金

这就是要保证物业经营的需要,加快资金周转,不断提高资金运用的效能,尤其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率。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房租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要大力组织租金收入,加强有偿服务管理费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受,提高回收率。另外,在资金使用上,对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效果。

(二)经济核算

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降低修缮、维修、养护成本,不断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多元经营

积极组织资金,开辟物业经营市场,“一业为主,多元经营”,不断寻求物业经营的新生长点,不断拓展物业经营的新领域,形成新优势。

(四)财务监督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资金运用的效果不断提高,确保资金分配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同时,要在分配收益上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制度,是保证有关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的一系列具体规定。可分为以下几类制度:

(一)会计核算方法及凭证账册制度

(1)管理部采用借贷复式计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单位预算会计为主,结合管理部的实际,设置银行现金日记账、总分类账、各项明细分类账;

(2)原始凭证是计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3)财会记账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上级规定办理;

(4)指定专人保管一切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如支票、现金收据、发货票据等,动用时由领用人办理领用手续。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非经银行同意,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银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禁止私立“小金库”;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三)费用现金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现金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对各项现金报销拟定以下制度:

(1)差旅费报销制度(具体内容略,下同);

(2)加班费报销制度:

(3)医药费报销制度;

(4)客饭招待费报销制度。

(四)往来账目清理制度

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五)会计报表制度

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涵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是管理部门进行有偿服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率,应管好用好这些资产,提高服务效益和经济效益。

2.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1)凡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其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

(2)不满上述金额的设备而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财产,也列为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家具设备,电器设备,一般设备等大类。

3.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类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使用部门应掌握本部门的物品情况,建立物品使用登记卡;

(2)购入、自制和馈赠的固定资产,一律开具验收单,并填写登记卡,标明编号;

(3)固定资产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并由使用人在登记卡上签名,表明其设备由其保管使用;调离岗位时应将物品缴回,并注销账卡;

(4)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应由部门填写报废、报损单,经财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批准权限逐级审批,方可核销;

(5)固定资金调拨,应严格按规定办理。调拨时,先由部门填写调拨申请单,经双方部门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后有效,使用部门不得自行处理。

4.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能

(1)固定资产管理员应负责管理部全部财产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发、建卡、报废、报损的处理及账务核算工作,做到账、卡、物相符,每年末进行一次清点、核账,并及时调整账目;

(2)为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的准确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互配合,定期进行盘点,盈、亏要填表,通过财务部门调整账、卡。

三、财务管理的机构及职责

(一)财务部门机构的设置

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与其他行业的机构设置也大致相同,只是工作内容和方法有物业管理行业的特点。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具体情况、资质等级及规模大小、人员可以灵活配备。财会部门一般可设置下列人员:财务会计部经理、主管会计、出纳、电脑员、统计员、收费员。

(二)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财会部经理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杜绝浪费;

(5)合理有效地经营管理好企业的金融资产,为企业创造利润;

(6)根据物业管理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7)组织拟定物业管理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修定;

(8)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公布管理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经营管理部门及下属机构的收支账目,向企业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物业管理的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计账;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企业和业主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4.统计员(电脑员)

(1)及时统计、存储各种费用收付资料,供主管会计参考;

(2)维护好电脑设备,保管好所有资料,对变动资料数据应及时修改并存储;

(3)及时输入打印收费通知单,保证费用的按时收缴。

5.收费员

物业管理企业所辖区业主(住户)较多时,可专门在各管理处配备收款员,其职责是:

(1)负责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

(2)对缴费情况随时进行统计,及时追讨欠缴费用;

(3)承接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经营服务收费,为业主办理各项公用事业费的缴付;

(4)和业主(使用人)交朋友,争取他们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搞好“窗口”服务;

(5)完成企业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阅读者还阅读过: 某企业费用支出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5篇 公司财务部内部管理制度总则

公司财务部内部管理制度总则

一、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工作规程办事,按时、按量、优质、高效的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做到态度和蔼,主动热情。

四、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请假制度,不准擅离职守。

五、仪态端庄、举止大方。接待来客或接打电话,应热情、谦和、有礼。

六、创造并保持安全、卫生、有序、优雅的工作环境。

七、讲团结、讲协作、讲民主、讲风格、讲友爱。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做一个诚实守信、光明磊落、胸襟开阔、与人为善的人。

八、正确处理各种工作关系,领导要尊重下属,调动下属工作积极性;下属要领导,自觉服从领导指挥。

第6篇 公司财务制度管理大全

公司财务制度管理大全

公司财务制度管理的建议

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潜力竞争力、抵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一、认识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应在国家统一会计规范和有关法规的指导和约束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符合会计核算要求的内部会计制度。在公司内部怀集制度中:会计估计等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使用的方法和程序,以指导公司会计实践;保证会计共组规范运行。适用范围专

一、内容条理清晰、程序方法明确和实践造作方便等特点。有利于加强日常会计工作,提高经济效益。

二、 加强资金管理

1、 资金的预算管理

资金的预算管理由资金预算收入、资金预算支出两大主体内容构成。其中资金预算的收入最核心的内容是公司通过经营活动带来的现金净增加额。通过公司有预见性的编制次月的资金预算计划。以及当月所接工程量所需投入的资金计划。针对具体单项工程所需投入资金的控制,资金运作的重点。便于公司日常资金控制,节约公司的出资成本,避免盲目贷款和不合理存款情况的发生。

2、 资金的风险管理

公司的资金风险主要有使用风险,在无风险和或有风险,投资风险它是一种事先可控制的风险。公司对此类风险加强事先控制。

3、 资金的日常管理

主要指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得审批管理、报表管理和跟踪管理。通过日常的报表了接全面情况,又通过专项检检查管理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得深层次问题。特别是合同应收账款日常开支支出账款、备用金使用账款。必须在首次借支备用金清帐完毕采矿再次支取备用金。以及其他应收账往来账目应逐笔实行跟踪管理。

4、 实际操作与建议

在加强预算管理方面,财务部门应在每个月钱编制下二个月的自己预算,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调查论证。 (范文网 ) 项目评审做到科学化、专业化。尽量把预见风险发生的概率控制在最低程度。在同城业各中主要以“货证凭证”、“转账支票”为结算手段。在资金的日常管理方面,公司应定期、不定期的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工程款及时收回,用出去的钱每一分在刀刃上。把坏账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 集中核算与控制

1、 各分区、各班组在每月的二十五日应将各项开支经各主管负责人审核、确认,上报公司财务。财务部分每月应将公司签订的合同总价、每月已收回款项、个单项成本、开支、外部欠款等应打成表格给各相关负责人,协同监督各负责人同各相关单位、班组结算收款。

2、 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内部职能部门、各相关工作人员之间,在外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种管理制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财产的安全和完整;可以防止、发现并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贯穿、融汇于跨级制度与其他公司管理制度的各方面。公司只要存在经济业务事项,就需要有相应的控制制度给予制约。

3、 实际操作方法与建议:内部控制制只要做到三点.①首先要确定公司内部行政领导和各职能部门拥有的职权和相应承担的责任,以及据以确定他们在外处理经济业务是所处的地位作用。②要明确每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和手续。③要明确处理每一项经济业务的人员之间相互制约方式,相互之间能否形成制约关系。每个人员是否置于他人的监督之下。

总之,财务管理制度是财务管理的规程,公司财务制度编制需从公司的实际出发,结合公司各项业务外理程序;体现成本挂历内部要求等。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一、财务要加强对资金、资产、现金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的运用,提高效益

二、 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的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支、转账及套现。

三、 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对外泄露。

四、 银行账户往来应笔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每笔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

五、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扣用途,非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或人。

六、 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报零星日常开支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七、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批准。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必须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八、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纸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清。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月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

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库存数额相符。

九、 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其他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十、 日常开支。必须有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分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十一、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接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过滞赔偿责任。

十二、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资料。

十三、 几级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资金的筹措活动尽量使合同应付资金的回收率。

十四、 配合公司业务部分和工程施工班组对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合同管理

为了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 合同管理是正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存在极重要的意义。各级管理人员、法人委托人级其他相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相关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 合同谈判须有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去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 签订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接对方当时人的情况,如是个人直接不是单位签订合同,必须有签订人的身份证号码。

六、 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七、 合同签订应注意事项。

1、 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及地点。

2、 正文部分。报管工程的范围、施工工期、大小、孔数、单价、材质,工程造价,技术资料的交付,材料的供应,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及工程量的确认文件,违约责任,风险承担。

3、 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用章,原则为不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限期。

八、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宗旨;绝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胞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九、 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式可能收到的经济损失。

十、 合同签订后,既其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及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时间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一、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百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手续为准。

十二、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及有关负责人应及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三、 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制度及班组管理制度。

十四、 公司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分为财务部副总经理。

十五、 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财务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由总经理或其书面授权人签署。

十六、 财务部合同有关部门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 建立合同档案。

2、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3、 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4、 做好单项合同的成本核算。

人员生活费的管理

一、本公司规定每人每天的生活费元的标准,计入工资内,生活费由班组长经主管经理签字在账支取该班组生活费,安排班组内专人掌管并计餐数,每月结算餐数级支出生活费相符,领取下月生活费。余额在下月领取时扣减。

二、 夜宵费按加班的时间次数每人按_____元 补贴。由二人以上证明人签字,财务发放到人。不再财务报销。

差旅费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时间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抱着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

一、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 交通费是指:汽车、火车、飞机。

2、 膳宿费是指:膳食及住宿。

3、 特别费是指:因公支付邮电费或招待费。

二、 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至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外理程序如下:

1、 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 出差人凭批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 出差人返回后七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时间出差日期

、起始底单、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是对冲销预支数。

三、 差旅费按业务需要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 业务洽谈,宿费上限元/月

2、 主要负责人在施工所在地宿费元/月

3、 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宿费元/月

4、 主要负责人的生活费标准元/月

5、 公司人员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是,须报总经理核准,依票据据实报销。

设备、机具的管理

根据时间工作需要,公司按每台钻机配齐所需工具。由库房管理人员统一登记领取。由班组长签字统一保管,如因班组管理不善丢失,将从班组每个人工资中扣除。如因损坏须重新购置,必须将损坏后的旧件或工具交仓库领取新的配件或工具。否则不予报销。

班组长承包的办法

为了公司的发展,调整每一个人的积极性,从参与公司的管理特制制定如下办法:

一、经济责任承包

1、 班长拿基本工资,年薪加纯利润按提成。

2、 每班人员工资公司负责基本工资,班组长利润提成中给予不同岗位及工作技术性好,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的工人的奖励及加薪,所有费用由班组承包人自己负责。班组承包人对工人工资的发放不得低于公司制定的工资标准。年终由承包人造表,公司发到每个人的工资。

二、 设备、机具的管理

1、 每台设备由公司在设备运行正常时交付给承包人,由承包人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检查,对设备造作人员进行培训技术交底,由承包人操作不当,不定期保养、维护,开机前不检查,对设备的故障没有预测所造成设备的损坏,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 所有工具及各种器材及公司的一切公司材料,承包人管理部善造成丢失及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三、 材料的节约、保管

1、 公司负责主材及辅材的供应

①主材的量不得低于每个单位工程的从甲方结算的量度,如不符从承包人工资及提成中扣除。

②辅材:承包人应安排到负责人管理,避免浪费和丢失。

四、 质量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的施工验收规范和相关的行业规范施工,服从业主及监理的管理,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听从公司统一调配

第7篇 集团公司财务制度模版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8篇 z_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

在很多股份制的企业中,对于各方面进行管理都要有成熟的管理制度。其中公司财务制度是重要的一项,以下整理了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股份制企业的会计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规定,并报财政部审批或备案。

企业可根据本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本企业的会计制度。

第四条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应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企业的会计档案管理,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会计核算一般原则

第五条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月份均按公历起讫时间确定。

第七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以外国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帐,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第八条会计记帐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

第九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十条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一条会计信息必须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必要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

第十三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当期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十四条会计记录必须清晰,并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十五条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合,一个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内入帐。

第十六条企业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帐,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第十七条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帐面价值。

第十八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

第十九条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影响决策的重要经济业务,应当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并在会计报告中重点说明。

第三章流动资产

第二十条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长于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运用的资产,一般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企业的各项流动资产应当分类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信用机构的名称和帐户进行明细核算。有外币存款业务的企业,还应分别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应当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时,可按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以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国家外汇牌价,作为折合率。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汇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人民币余额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作当期财务费用。

现金的帐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帐单定期核对,并按月编制调节表调节相符。

第二十二条短期投资包括能够随时变现并准备随时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登记入帐,有市价的并在资产负债表有关项目内注明期末时市价。企业取得的股票,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支取的股利,应作为应收款记帐,不包括在短期投资实际成本内。本期宣告股票应分得股利、债券利息收入,以及转让股票、债券所取得的收入与帐面成本的差额,列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应收及预付款按照实际发生额记帐。

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等。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按实际发生额记帐,并按照往来户名、费用种类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按照规定以应收帐款余额的规定比例提取坏帐准备的,其提取的坏帐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坏帐损失,应冲销坏帐准备。已经确认的坏帐,以后如果收回,应冲销坏帐损失。期末坏帐准备与应收款项帐面余额的比例,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提取比例,应予调整,冲回多提或补提少提的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应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应收帐款的减项单独反映。

第二十四条存货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在建施工工程、产成品等。

存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登记入帐。

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用和所缴纳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但商业企业购入的商品可以按照买价和所缴纳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施工等企业发生的采购保管费,可分配计入购入材料的实际成本。

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运输、装卸和保险等费用作为实际成本;或以加工前商品的进货原价、加工费用和应负担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

股东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并被确认的价值入帐。

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入帐。

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捐赠实物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实物的国内或者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而确定的价值入帐。

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下同)进行存货核算的企业,对存货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第二十五条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平均、后进先出或者分批实际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按照计划成本核算的,应当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在领用后,可以采用一次摊销、五五摊销或者分期摊销等方法进行摊销。企业于投入生产经营时一次大量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可以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销。

第二十六条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果与帐面记录不符,应当于查明原因后按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帐前处理完毕。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者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应当相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长期投资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长期投资,包括向其他企业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金以及购入的在一年内不能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股票和债券。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二十八条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支付或确定的金额记帐。

股票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记帐。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的,应将这部分股利金额列作应收款;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列作长期投资。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如占该企业资金总数半数以上的,长期投资应按权益法记帐,并按本制度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企业采用权益法记帐时,长期投资帐户要反映出它所拥有的接受投资单位净资产份额及其变化。对接受投资单位股东权益的增加(或减少),要按持股比例计算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益增加(或减少),记入长期投资帐户;从接受投资单位分得的股利,则冲减长期投资帐户。

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记帐。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利息金额单独记帐。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摊销。

资产负债表反映库存股票和债券时,有市价的,应在有关项目内注明期末时市价。

第二十九条长期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利息,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利润总额;收回长期投资大于或小于长期投资的帐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记帐的,接受投资单位股东权益的增加(或减少)均应作为投资收益(或损失)处理。

第五章固定资产第三十条企业拥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限额以上的劳动资料,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第三十一条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帐,企业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固定资产原价: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双方协议价或合理估价加上支付的包装费、运输费和安装成本等的价值记帐;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在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

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记帐,按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净值,如评估确认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单位帐面原价的,以评估确认的数字作为固定资产原价;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帐;

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记帐;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帐;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捐赠固定资产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固定资产的国内或者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而确定的价值记帐;

企业用借款购建固定资产,在购建期内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外币折合差额等,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按国家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提取的折旧,记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股本。

第三十三条企业一般应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算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照计折旧,从下月起停计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足额(即已提足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残值+预计清理费用)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折旧。

第三十四条报废或转让的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价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作为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理。

第三十五条企业对固定资产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进行处理,发生的损益列作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六条企业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六章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三十七条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第三十八条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下列规定入帐:

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

购入的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入帐;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入帐。

第三十九条各种无形资产应在受益于企业时,按照规定的无形资产有效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没有规定期限的,按照预计的受益期限平均摊销;预计受益期限无法确定的,按照不少于十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无形资产期末未摊销余额,应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

第四十条其他资产包括开办费及长期待摊费用。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办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差旅费、职工培训费等。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除开办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十一条企业的开办费应单独核算,并从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应单独核算,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摊销。

第七章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第四十二条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其他暂收应付款项以及预提费用等。

按照国家规定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应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从所得税后利润中提取的集体福利基金,应作为股东权益,单独核算,不作为流动负债处理。

第四十三条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筹措资金按期偿还,如发生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可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

各项流动负债应按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货款、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职工福利基金等分别核算,在会计报表上分别列示。

第四十四条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

第四十五条长期负债应以实际发生额记帐,长期负债的利息以及外币的折合差额,均应与其相关的债务本金一并记入同一帐户。支付的长期负债利息和外币折合差额,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应当计入有关资产的购建成本;其他利息和外币折合差额,作为当期费用处理。

第四十六条各项长期负债应按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长期应付款等分别核算,在会计报表中分项列示。将于一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在会计报表中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单独反映。

第八章股东权益

第四十七条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对企业净资产的权利,企业的净资产(即企业的全部资产减全部负债后的净额)属股东权益,包括股本、公积金(包括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集体福利基金、未分配利润等。

第四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应在核定的资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范围内发行股票取得。企业发行股票应于收到现金及其他资产时,登记入帐,并按股票种类及股东单位或姓名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核定的资本总额、股数、每股面值以及已认股本等,应在备查簿中详细记录。

如由国营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应按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整原企业的帐面价值和国家资金,并按调整后的净资产换取的股份总数和每股票面价值的乘积作为股本入帐,如有差额,应作为超面额发行溢价收入处理。

企业发行的股票,应按其面值登记股本帐户,超过面值发行取得的收入,其超过面值部分,应记入公积金帐户。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股票印制成本等,溢价发行的,从溢价中抵销;无溢价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企业经营期内分期摊销。

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本,应按股东实际缴入的出资额入帐,并按各股东进行明细核算。以现金投资的,应以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开户银行时的金额入帐;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在验收后入帐;以专有技术、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投资的,应以评估确认的价值和协议、合同规定的日期入帐。因采用收购合并方式取得投资所形成的商誉,应按协议的投资额同被并入单位净资产的差额入帐。

第五十条企业股本除下列情况外,不得随意变动。

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的,在实际取得股东的出资时,登记入帐,并按第四十八、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发还股款或注销股本时,登记入帐。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在实际购入本企业股票时,登记入帐。

企业应将因减资而销除股份、发还股款或注销每股部分金额以及因减资需更换新股票的变动情况,在股本帐户的明细帐及有关备查簿中详细记录。

股东按规定转让其出资的,企业应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出让方所转让的出资额,在股本帐户有关明细帐户及各备查记录中转为受让方。

第五十一条企业的公积金应单独核算,公积金分为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其中,盈余公积金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应分别设置明细帐户进行核算。

企业应按照规定,从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金,自利润分配帐户转入公积金帐户。

接受现金或者实物捐赠,应在收到现金或实物时,作为资本公积金入帐。

企业超过股票面额发行所得的溢价额,应作为资本公积金,按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五十二条企业的盈余公积金可以用于弥补亏损。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也可以用盈余公积金分派股利。公积金可以转增资本。

用于弥补亏损的盈余公积金,应自公积金帐户转入有关利润分配帐户;用于转增资本的公积金,应自公积金帐户转入股本帐户;用于分派股利的盈余公积金,应自公积金帐户通过利润分配帐户后,再转入应付股利帐户。

第九章成本和费用

第五十三条企业的成本、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

第五十四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帐面单价计算,列入成本、费用。

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股份制企业实行的工资形式,以及企业的工时、产量记录等,计算职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

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计算提取职工福利基金计入成本、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应以实际发生数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本期成本、费用;凡已支出,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企业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商业企业的进货费用,应直接计入营业损益;其他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计入成本。凡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应直接计入,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应分配计入。

第五十五条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以及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任意变更,如有变更,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备案,并在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第五十六条销售费用包括在销售商品以及提供劳务中发生的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代销手续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费用,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注册会计师和律师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费、提取的坏帐准备等。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和银行手续费等。

商业企业进货费用包括企业在进货过程中发生的应当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

第五十七条企业必须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生产企业必须分清各种产品成本的界限,分清在产品成本和产成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任意压低或提高在产品和产成品的成本。

第五十八条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商业企业的进货费用,应分别进行核算。并按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或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商业企业的进货费用,在利润表中应分别列项反映。商业企业的上述四项费用,也可以合并核算,在报表上合并为流通费用项目予以反映。

第十章营业收入

第五十九条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六十条企业应按下述规定确认营业收入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帐,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于商品已经发出、商品的所有权已自卖方转移给买方,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证据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长期合同工程(包括劳务),应按完成合同法或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利息收入,应根据尚未收回的本金和适用的利率,按计息时间计算确定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六十一条企业实现的营业收入,应按实际价款记帐。企业当期发生的销售退回,不论是属于本期还是以前期间销售的,都应冲减当期的营业收入。

第六十二条企业各项营业收入,应分别核算,在利润表中按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分项反映。同时经营几种主营业务的企业,应将每种基本业务的营业收支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中分别列示。

企业本月实现的营业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帐内,并相应计算结转本月营业收入有关的营业成本、税金、费用。但这些成本、税金、费用应单独核算,在会计报表上单独反映,不得抵减营业收入。

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六十三条企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和营业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商业企业还包括进货费用),再减去营业收入应负担的税金后的数额。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利润、股利、利息等,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减去各项支出后的数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非常损失、职工劳动保险费支出等。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核算,并在利润表中分列项目反映。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还应当按照具体收入和支出设置明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六十四条企业一般应当按月计算利润。按月计算利润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以按季或者按年计算利润。

第六十五条企业实现的利润,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在不超过规定的弥补期限之内),按照国家税收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应交未交的所得税,应作为应付款项单独核算。

第六十六条按照规定,企业所得税后利润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指超过用所得税前的利润抵补亏损的期限后,仍未补足的亏损)。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本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进行核算。

提取公益金。企业提取的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在会计上应单独核算,在会计报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企业实现的利润,在计算应交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后的余额,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为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分配。分配顺序如下:支付优先股股利;经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决定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利,应按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已分配但尚未交付股东的股利,应当作为应付款,转入应付股利帐户。

第六十七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在扣除已分配给股东的利润和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后的余额,为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以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企业未分配的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作为股东权益的加项或减项。

第六十八条企业年终结帐后发现的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处理错误,包括会计政策重要改变和会计处理重要错误,应在当年有关帐户中作相应调整。如果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应在利润分配帐户核算,不作为本年损益处理。

第六十九条企业实现的利润和利润分配应分别核算,利润构成及利润分配各项目应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应交所得税、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分配的优先股股利、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分配的普通股股利以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上年利润调整数、期末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等,均应在利润分配表中分别列项予以反映。

第十二章会计科目和会计报告

第七十条企业使用的会计科目名称、内容和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种类、格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

企业的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企业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项目,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第七十一条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有关附表。

第七十二条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期间还应抄报体改部门一份。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报表应分送给各投资单位。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报表还应在股东会议召开二十日之前备置于公司办公处所,供股东查阅。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公告有关报表文件。

月份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六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在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报出。

第七十三条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如占该企业资金总额半数以上的,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企业的合并会计报表应随同企业会计报表一并报送。如果其中某些接受投资企业经营内容独特,单独反映会计报表更为有用的,也可以不予合并,但应将其会计报表附于企业合并会计报表之后。

合并报表应在抵消了有关项目之后编制,一般应当抵消下列项目:

投资企业的投资和被投资企业相应的资本;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和被投资企业向投资企业支付的股利;

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相互持有的债券,即一方为债权,一方为债务的,应将这类债券持有数与发行数相互抵消。持有债券企业的利息收入,也应与发行债券企业的利息费用相抵消;

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间的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应收帐款和应付帐款,以及应收股利和应付股利等应收、应付款项;

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间的购货、销货业务,应消除由此产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存货项目中所包含的利润。

如果投资企业未拥有被投资企业的全部股权,则合并报表要反映出少数股权。

第七十四条企业报送年度会计报表应附送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

1.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2.盈亏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

3.资金周转情况;

4.股本结构及其变动情况;

5.主要税费的缴纳情况;

6.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法的变更;

7.资产承诺事项和年度结帐后至报表报出前发生的重要事项;

8.其他财务会计方面需要说明的问题。

财务情况说明书,要求全面详细,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企业向外报送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当由企业行政领导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签署。

第十三章查帐

第七十五条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和会计帐目进行查帐验证,并出具查帐报告。

第七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各投资方于认为必要时,也可以要求自行聘请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帐目进行检查,所需费用由聘请方自行负担。

第七十七条向境外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国投资者可以聘请中国或者外国的注册会计师查帐,费用由外国投资者承担。但聘请的外国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机构需系在中国设有常驻代表机构的会计公司。

第七十八条企业应向查帐人员提供所需要的凭证、帐簿和其他有关资料,回答查帐人员提出的询问,对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查帐人员应负责保密。

第十四章终止与清算

第七十九条企业营业期限届满或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清算组,对企业进行清算。

第八十条清算组应对企业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处理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企业债权、向股东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股金、清算纳税事宜、偿还企业债务、处分企业剩余财产、代表公司进行民事诉讼活动。

第八十一条企业办理清算所发生的清算费用应优先从企业现存的财产中支付。

第八十二条清算费用及清算损益应当单独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清算费用包括清算期间发生的法定清算组成员的酬劳、公告费用、咨询费用、诉讼费和利息净支出等。清算损失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亏、财产重估损失、财产变现损失以及无法收回的债权等。清算收益包括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财产重估收益、财产变现收益和无法归还的债务等。

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减去清算费用和清算损失后的差额,为清算净损益,在依照税法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当视同利润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八十三条企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区别下列情况处理:

如为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如为股份有限公司,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如不能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

2.按各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开始进行清算,应当视作会计年度终了,按照本制度第十二章的规定,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清算期间跨年度的企业,应当于年度终了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清算费用及损益表。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提出清算报告。企业提供的清算报告及清算期间的会计报表等,应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查,并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第十五章附则

第八十四条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第八十五条本制度自__年1月1日起施行。

第9篇 矿山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一、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二、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三、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四、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五、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

十六、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十七、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十八、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十九、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一、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二、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三、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四、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五、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六、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二十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二十八、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二十九、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10篇 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加强对子公司的会计内部监督,强化稽核制度

1、各子公司要建立总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会计核算的质量,复查会计核算中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必要时要设立总稽核员。

2、各子公司的财会部门要加强对业务收付款的监督,建立严格的收付款制度,付款要有付款凭证,业务与财务负责人共同把关;收款要与原始凭证核对,避免业务收入流失,加快款项收现。

3、定期与银行对帐,不容许再出现新的长期银行未达帐,对历史形成的长期未达帐要跟踪管理并责成责任人或专人追查。及时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对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于对帐不及时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要追究责任。

4、各子公司财会部门对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等往来帐款要向有关业务人员定期反馈,责成有关当事部门和业务员负责解决。各子公司领导应带头遵守财会制度,对子公司领导违反财会制度,经劝阻不听时,财会人员一定要越级上报,公司对敢于维护财会制度和公司利益、同各种违反财会制度行为做斗争的人和事给予支持和奖励。对于子公司领导协同作弊,损害公司利益的,要加重处罚。

第二条加强对子公司筹资行为的管理

1、各子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筹集资金,建立资金预测及分析制度,应根据筹资用途分析确定筹资方式,尽量把子公司沉淀的资金集中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效益,避免盲目筹资使子公司背负沉重的利息及偿债负担。

2、公司对各子公司筹资实行总量控制,子公司年末编制下年度筹资、借款预算(内容包括筹资渠道、用途、借款期限等)并上报公司,公司汇总后,根据发展需要以及各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和或有负债比例等财务状况,确定各子公司的筹资规模和方式,并下达给各子公司。

第三条严格各子公司的资产报损管理

1、各子公司要加强资产的管理和核算,有效的控制资产损失。各子公司如需处理资产损失,须递交拟报废资产清单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根据公司管理权限经审批后,方能进行会计处理。

2、确认应收帐款坏帐损失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对已经作为坏帐损失处理的应收帐款,仍要加强催收管理,尽量减少公司损失。

第四条规范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减少投资损失,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

1、各子公司对投资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财会部门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各子公司必须加强项目投资后的管理工作,要把所有投资项目纳入投资预算,杜绝帐外投资,对本公司控股的投资项目,其财务主管人员原则上要由本公司派出,被控股公司召开董事会,本公司应要求派财会人员列席。各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审计监督,制定有效的预算管理指标,定期进行考核。

第五条要求各子公司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1、各子公司要对本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分类核算。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费用预算。

2、各子公司应成立预算委员会对成本控制进行管理,子公司领导在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时,应重视成本的控制管理。要以成本预算为成本控制的依据,在执行预算的过程中,定期对实际发生的成本和预算成本进行比较,发现差异及时查出原因,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以保证成本预算的实现。预算期终了,要将日常发现的差异及原因汇总分析,找出成本变化的规律,并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

3、各子公司要强化单笔业务的细化核算,加强对每一笔业务进行细化的成本核算与控制。

4、各子公司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一些重点费用开支项目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邮电费、出国费、办公费等的管理办法。

第六条实行重大事项报审制度

各子公司大额贷款、对外担保、投资项目、重要固定资产或生产经营设施的添置、产权变更(兼并、破产、股改制度)、资本金变更以及重大经济案件等实行向公司报审管理,各子公司财会人员要把好关,凡规定要向公司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第七条控制担保风险

1、各子公司不能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如有特殊需要时,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报公司审批,由法人代表对外签署协议。

2、在防范担保风险上,各子公司领导要有风险意识,必须经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在具体工作中,涉及担保工作程序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管理制度办事,切实起到监督作用。如有个别领导违反规定经劝阻不听的,子公司财会人员应越级上报,如不上报,视为失职;如和子公司领导共同违反担保规定,将严肃处理。

第八条强化预算监督控制管理

1、各子公司要重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要按月检查预算完成情况,分析实际与预算的差异,提出有效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控制差异,保证预算任务的完成。遇重大差异或其他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公司。各预算单位预算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预算检查会议,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按季上报预算完成情况季报,每半年和年度要提出检查总结分析报告,半年时提出下半年预算完成预测及工作措施。

2、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单位不得对公司已下达的预算随意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对现行预算进行调整时,必须向公司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预算修改申请,就预算调整内容和原因作出详细说明。

3、各预算单位在每年10月份预测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并预测下年度主要预算指标,着手编制下年度预算,在决算工作之前,完成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第九条深化财务总监委派制

各子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各子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决策。子公司的财务经理向财务总监负责并报告工作;财务总监向子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财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11篇 后勤发展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措施

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工作目标

1、以总公司zz后勤工作方案与措施为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强、规范总公司各项财务管理与经营服务核算体系,保障总公司zz后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部门员工的财务管理与财务服务意识,充分利用zz后勤的新平台,改进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益,进一步树立“窗口”形象;

3、提倡奉献精神,提高优质服务,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关系,真正做到“当家理财,服务促效”。

二、机构设置

在zz设置财务定时服务点,主要负责处理零星现金报销及其它有关财务管理工作(具体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另定)。

三、管理制度

认真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全面负责地完成本部门的各项职能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管理措施

1、原则上严格按照总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部门的报销与费用开支审批均参照总公司各部门经费审批程序规定办理,实行zz各部门单独核算体系;

2、由于zz校区远离市区且地处偏避,为确保人员及各项资金安全,各部门的各类现金收入,必须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缴清,现金收入不过夜,各部门自行负责缴存校内银行;

3、为加强与规范现金管理工作,减少现金流通领域的各种漏洞,将设立统一现金收费点,定时办理(出售)各类有价票证(电话卡等)的现金交易,确保资金的及时缴存与安全。

zz后勤的财务管理工作,我们将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广泛了解并听取各部门的建议与要求,争取逐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核算体系,共同努力做好zz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十三)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性质,特制定本财务管理规定。

第二条 收费管理。各项目部应建立收支两条线的登记账,不得坐支。(1)收费员收取的款项应开具公司盖章的收据,不得以收条替代收据。开出的收据字迹要清晰,金额不得涂改,收据上应载明每项收费金业主姓名、房号、款项时段,部门等内容。(2)略。(3)公司出纳员每天下午下班前到各项目部签收进账后的回单和开出的收据,两项核对一致,做到日清月结。(4)月底各项目部将本部收费明细表汇总后发给公司财务部核对。

第三条 报销管理。公司日常报销费用主要包括保洁费,维修材料费,保安服装费,绿化费,电话费,水电费,交通费,办公用品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买,汇兑手续费,业务招待费等,财务部要严格执行费用报销总经理一支笔的签字制度。(1)所有报销票据要合法、有效,印章清晰,报销单上要注明报销人(仅限公司员工),金额,事由,部门(购置物品应有物品保管人签字),票据归类粘贴,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后,财务方能受理。百元以上的费用在结算时应以转账支票付款,如维修材料费,办公用品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买,保安服装费等等,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2)为了有效控制公司成本费用总额,原则上,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目部的费用累计支出不得超出当期的预算或收入。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部的开支进行统计,月底汇总,连同收费明细表一起报给公司财务部。(3)财务部门要建立小区业主交费情况表,督促项目部的收费及时入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四条 票据管理

1、发票管理。出纳员从税务领回的空白发票要进行票号登记,开出发票要作开出票号的记录,作废发票当月要在税务开票系统中进行作废处理。每月终了后,要对当月开票金额、份数进行统计,报与会计核对。

2、支票管理。(1)出纳员从银行购买回的转账和现金支票要根据银行回执联上记载的起止号码和支票号码进行核对,并登记。作废支票盖作废章剪角后另行保管,由公司领导安排集中销毁,不得擅自处理。(2)出纳员签发支票要与存根联、发票金额保持一致。现金支票原则上仅限公司出纳员对银行。转账支票如因业务需要可由他人代办,但代办人须在支票存根联上签字。(3)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

第五条 收据管理

(1)公司空白收据应由专人集中保管,各项目部须根据收费量到公司领取并作起止号登记,作废的收据要盖上作废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后随同用完的收据一起上交,不得擅自销毁。公司出纳员收到收费员退回的已开完了的收据,要检查号码是否连续,起止号是否与领出的一致,收据金额是否与进账金额相符。(2)需要退付的装修押金、服装押金之类的收据要有当事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签字后,出纳方可付款,不得凭空支付。

第六条 原则上,公司印章、重要票据应分人保管。

第七条 资产管理

1、财产管理。公司购入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以及办公用品等财产应建立物品购入和领用登记簿,年终财务部门会同办公室负责人一起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点,形成文字,报告总经理。如涉及财产损失和报废,账务处理需要经总经理签字。

2、银行账户管理。

(1)会计人员要按开户行分别设置银行存款账,按月核对出纳员的银行日记账,做到会计账、出纳账、银行账三账余额三符。(2)出纳员每月初要及时从银行取回存款对账单,逐笔勾对。对未达账或银企余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编制银行调节明细表进行调节。调节表一联留存一联返馈银行。

第八条 往来账的管理

(1)项目部要对本部正在执行的往来单位合同进行清理,对过期或收费金额、收费方式发生变化的合同原则上应重新签订,并提供给财务部新的收费合同及清单。如不能重新签订的合同,应在清单中注明双方认可的收费金额和收费方式,便于财务部门敦促催收。(2)应收款的增加和确定必须要素取价款的凭据,如:合同、收据、发票、借款条,禁止凭空挂账和销账。(3)根据合同预付款时,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有关资料和付款申请,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4)应付企业的账款和代收的应付的款项支付时应由经办人提出付款申请,总经理签字,财务方可支付。(5)财务部门应建立往来单位客户档案信息,应收款和应付分别设置明细账核算,定期对账。

第九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13篇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七)

为规范公司操作,合理运用资金,节约开支,特制定以下财务支付报销规定:

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权限:

1、支出金额在10000以下(含10000元)。

经办人→ 副总经理→总经理

2、支出金额在10000以上至300000元的。

经办人→副总经理→总经理→(财务经理报董事会备案)。

3、300000元以上的经营费用等各类支出,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报董事长审批。

4、一切支出如有合同或协议,办公室在归档同时应送财务部留复印件作为支付依据。

二、财务报销时间:

员工平时需要报销的单证先填写报销单,按规定审批后交财务部出纳处:

1、每星期二定为现金报销时间,员工需要报销,应事先办妥审批手续,经出纳员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2、每月22日定为支票结算日。

3、如遇特殊情况,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出纳员方能付款。

三、现金收入管理

1、为应付日常零星开支,出纳员负责从银行提取不超过核定库存限额的现

金,并及时登记入帐。

2、对于超出限额的库存现金,出纳员应及时送存银行。

四、现金支出管理

1、现金支出仅限于下列用途:

①支付职工工资及各种津贴、奖金。

②支付给个人的奖励、佣金及其他劳务费。

③支付各种零星采购及银行结算起点以下的往来。

2、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借支现金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经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核对无误后出纳员方可付款。借款人应在借款单上写明借款事由、还款期限。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应在三天内办理还款手续,特殊情况不能核销的必须到财务部说明情况并办理相应手续。借款应于月底财务结帐前归还,特殊情况需跨月结算的,应重填借款单说明理由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3、每笔资金支出都必须由经办人向收款方索取有效原始凭证,所办业务完成后,按规定日期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如无有效原始凭证或未经主管经理批准,以及有违反财务制度、财务纪律的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4、现金支付限额为1000元(特殊情况除外),高于限额的原则上一律以支票支付。

五、支票管理制度

凡按规定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会计人员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人名章由主管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员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注明事由和金额,按规定权限审批后,由出纳人员签发。支票领取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财务人员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并于次月5日之前编制各银行余额调节表。

第14篇 公司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 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

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15篇 z证券公司财务制度

对于财务制度不管是大到公司,小到一个门市,可能一个家庭都会有相关的财务制度。以下为证券公司财务制度,仅供阅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证券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公司公平竞争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经依法注册登记,持有证券经营业务许可证,具有法人地位从事证券业务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

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和经纪业务必须分类管理、分别核算。

第三条公司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公司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公司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事项,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有关变更文件的复制件。公司终止清算后,应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供注销手续的复制件。

第四条公司以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财务核算;要以提高效益为中心,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防范经营风险;如实反映经营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障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

第六条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一般风险准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七条实收资本(股本)是指公司投资者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公司设立后按法定程序转增和新增部分。公司收到的投资者的出资,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公司据此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

第八条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可以采取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采取发行股票方式筹集的资本,按照股票面值计价。

公司不得吸收投资者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各方必须按合同、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付资本。

投资者未按投资合同、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应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条公司对实收资本依法享有经营权。在经营期间,投资者对投入公司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减资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投资者按其出资的比例对公司的净资产享有所有权,并按其出资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

第十一条公司的资本公积包括:在筹集资本过程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认缴资本(股本)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及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本的溢价净收入等);资本(股本)投入时汇率折算差额;公司发生分立、合并、变更等事宜时资产评估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资产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接受捐赠的资产;按国家规定应计入资本公积的其他款项。

一般风险准备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用于先于盈余公积之前弥补亏损。

盈余公积包括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等。

资本公积可按法定程序转增实收资本(股本)。但资产评估增值、接收捐赠资产在该笔资产处置之前其相应的资本公积不得转增实收资本(股本)。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或转增实收资本(股本),但转增实收资本(股本)时,以转增后留存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少于增资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

第十二条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括1年(含1年)以下的各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证券款、代买卖证券款、代发行证券款、代兑付证券款、各种应付及预收款项、预提费用、短期债券和其他短期负债。长期负债包括1年(不含1年)以上的长期债券、长期应付款(包括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和其他长期负债。

第十三条各项负债按实际发生额计价。发行债券按债券面值计价,实际发行价格超过或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存续期间分期摊销。发行债券发生的各种费用,计入当期营业费用。

第十四条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按负债的实际利率分档次按月计提应付利息,计入成本,实际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冲减应付利息。

第三章流动资产和长期投资

第十五条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自营证券、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证券、存放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保证金、低值易耗品、代发行证券、代兑付证券款、待摊费用等。

第十六条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放证券清算代理机构的清算备付金,以及其他形式的货币资金。

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全额存入商业银行,单独立户管理,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第十七条应收款项是指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除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以外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应收清算款项、应收手续费以及其他应收暂付款项等。

应收款项按实际发生额计价。

第十八条自营证券是指公司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以获取买卖差价收入为目的的经营性或上市证券,包括自营股票、自营债券、自营基金等。

第十九条长期投资是指公司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含1年)或不准备在1年内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含长期基金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

第二十条公司自营证券和长期投资按购买或投资时实际支付的金额(包括有关费用)或经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公司购买股票和债券的价格中包含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应冲减自营证券和长期投资的成本。

第二十一条配股以配股价及支付的相关费用为实际成本,自营证券的配股按实际成本计入自营证券,长期投资的配股按实际成本计入长期投资。

第二十二条自营证券和长期投资的送股即股票股利,分别作为增加自营证券和长期投资的数量核算,即只登记数量,不确认收入。

第二十三条公司出售自营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公司出售自营证券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四条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第二十五条公司持有的长期债券投资按债券面值和规定利率计算应收利息,分期计入投资收益。

第二十六条公司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债券,购买价格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存续期内,确认相关利息收入时摊销。

第四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

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该项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同时该组成部分符合固定资产条件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应当分类管理。

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单位价值在500元(含500元)以上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可一次或分期摊入费用。

单位价值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的物品,作为费用列支。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

(一)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公司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合差额,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等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净值计价。

(五)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的净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

改建、扩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六)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附票据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保险、安装等费用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根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

(七)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九条公司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评估。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五)原固定资产价值计价错误。

第三十条公司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第三十一条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照决算数调整估价和已计提的折旧。

第三十二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照国家规定采用个别或分类折旧办法计提折旧,提取的折旧计入成本。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下列固定资产提取折旧:

(一)房屋和建筑物。

(二)在用各类设备。

(三)修理停用的设备。

(四)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第三十四条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已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二)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

(三)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四)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提前报废和淘汰的固定资产。

(六)破产、关闭公司的固定资产。

(七)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三十五条公司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提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从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第三十六条公司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按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率和个别或分类折旧年限计算确定。

净残值率按不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5%确定。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见附表)基础上,确定具体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个别折旧率计提折旧的公司,可参照分类折旧的年限范围选择适合的折旧年限,或根据该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合理确定折旧年限。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的折旧一般采用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技术进步较快或工作环境对使用寿命影响较大的电子设备和通讯设备等固定资产,经主管财政部门批准,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平均年限法的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额=原值×年折旧率/12

(二)工作量法的计算公式

1、单位里程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总行驶里程

2、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小时数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额=(净值×年折旧率)/12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公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1年内,将净值平均摊销。

(四)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100%

月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12

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第三十八条公司固定资产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核实情况,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公司固定资产转让、报废、清理和盘盈、盘亏、毁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三十九条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支出,计入当期成本。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的,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的办法。

第五章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四十条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非专利技术、交易所席位费、经营房屋使用权等。

第四十一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一)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二)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同类无形资产市场价格计价。

(四)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计价。

除公司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账。在公司合并过程中,购买公司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被收购公司净资产的差额为商誉。

第四十二条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成本。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法律和合同或公司申请书中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法定有效期限与受益期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二)法律未规定有效期限,公司合同或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期限的,按规定的受益期限确定。

(三)法律、合同或公司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期限的,按公司预计的受益期限确定。

(四)受益期限难以预计的,按10年摊销。交易所席位费按10年摊销。席位费实行附属台账登记,直至转让收回。

第四十三条其他资产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期超过1年(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以及被冻结存在、被冻结物资、涉及法律诉讼的财产等。

开办费是指公司及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工作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律师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净损失等支出。

公司筹建期间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开办费: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筹建期间应当计入工程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5年平均摊入营业费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含装修装璜支出),按有效租赁期限或5年两者孰短的期限分期摊销。

摊销期超过1年(不含1年)的其他待摊费用应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第六章成本费用

第四十四条公司成本费用包括营业支出、营业税及附加和营业外支出。

第四十五条营业支出包括利息支出、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卖出回购证券差价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费用、自营证券跌价损失、汇兑损失、其他业务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对各项负债及客户结算资金按规定的适用利率支付的利息支出,包括提取的应付利息支出及国家政策允许列支的其他利息支出,不包括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

(二)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指公司与银行及其他证券、金融机构之间资金往来(包括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拆出资金)所发生的利息收支出。

(三)卖出回购证券差价支出。指公司与其他企业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按一定价格卖出证券,到期日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买回该批证券,回购价与卖出价的差价支出。

(四)手续费支出。指公司委托其他单位代办业务等支付的手续费。

(五)营业费用。包括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投资风险准备、坏账准备、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劳动保护费、取暖降温费、电子设备运转费、钞币运送费、安全防卫费、机动车辆运营费、财产保险费、邮电通讯费、外事费、印刷费、公杂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会议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税金、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审计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绿化费、董事会费、交易所会员年费、交易所设施使用费、上交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职工工资是指所有在职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包括公司支付工资的聘用人员工资、国家规定特殊工作岗位的职工保健津贴等。

职工福利费按照公司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开支。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会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拨交工会使用。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公司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用于职工教育方面的开支。

待业保险费是指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劳动保险费是指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含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基金)、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葬丧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办法的公司按规定提取的养老统筹基金。

劳动保护费是指用于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支出。

安全防卫费是指公司用于安全防范所购置的不符合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条件的安全保卫器械支出及其他支出。

邮电通讯费是指办理各项业务支付的邮费、电报费、电话费、电话初装费、电传及传真设备安装、使用费和线路租用等费用。

印刷费是指印刷各种账表、凭证、资料及其包装运送费、刻制图章等支出。

差旅费标准由公司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租赁费是指公司租赁营业和办公房屋、车辆、电子设备等所发生的支出。

税金是指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等在费用中列支的税金。

审计费是指公司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账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咨询费是指公司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绿化费是指公司用于绿化方面的支出。

董事会费是指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如董事会)及其成员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上交管理费是指分支机构向总公司上交的管理费。总公司向分支机构收取的管理费冲减总公司的营业费用

(六)自营证券跌价损失。指公司自营证券市价低于成本,使自营证券成本不可回收而产生的损失。

(七)汇兑损失。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进行外汇业务发生的汇兑损失。

(八)其他业务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的业务支出。

第四十六条业务宣传费指公司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业务宣传费在营业收入(扣除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的5‰以内掌握使用,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

第四十七条业务招待费指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业务招待费在下列比例限额内掌握使用:全年营业收入(扣除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下同)在1,500万元(含1500万元)以内的,不超过5‰;全年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不足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全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不足1亿元(含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2‰;全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1‰。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

第四十八条公司的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一律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第四十九条从事长期投资业务的公司,每年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差额提取投资风险准备,用于核销公司长期投资的损失。

第五十条坏账准备按每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差额提取,用于核销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

公司的坏账损失是指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公司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当年坏账准备余额部分,计入当期成本;收回已确认核销的坏账损失,增加坏账准备。对核销的坏账损失,保留追索权。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司,发生的坏账损失,计入公司营业费用。

第五十一条自营证券跌价准备按季提取和清算。季度终了,将当季末自营证券的总市价与其总成本进行比较,如总市价低于总成本的,按其差额提取自营证券跌价准备。下一季度终了,按当季末自营证券的总市价与其总成本的差额调整自营证券跌价准备,即如上季末提取的自营证券跌价准备不足弥补当季自营证券总市价低于其总成本差额的,按不足部分补提;如总市价高于或等于总成本,全额冲回已提取的自营证券跌价准备。

第五十二条营业税及附加指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第五十三条营业外支出是指与本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和出售而发生的净损失、证券交易差错损失、非常损失、违约和赔偿支出、捐赠支出等。

非常损失指因发生自然灾害等各种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各项资产净损失(扣除有赔偿的部分)。

违约和赔偿支出指公司违反合同、协议或结算、清算制度等发生的支出。

第五十四条公司需要待摊和预提的费用,由公司根据权责发生制和成本与收入配比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待摊费用的摊销期一般不超过1年。

第五十五条公司的下列开支不得计入成本:

(一)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等资本性支出。

(二)对外投资支出及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包括支付的优先股股利和普通股股利。

(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五)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六)各种赞助支出。

(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

(八)国家规定不得在成本中开支的其他支出。

第五十六条公司的成本核算,要严格区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营业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第五十七条公司的成本核算,以月、年为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的成本与收入核算的起讫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必须一致。

第七章收入、利润及分配

第五十八条公司收入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十九条公司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证券发行收入、证券自营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汇兑收益、其他业务收入。

(一)利息收入。指公司存放银行和清算机构款项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

(二)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指公司与银行及其他证券、金融机构之间资金往来(包括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拆入资金)所发生的利息收入。

(三)证券发行收入。指证券发行差价收入和手续费收入。证券发行差价收入指公司采用全额承购包销方式代理客户发行证券时,承购价与包销价之间的差价收入。证券发行手续费收入指采用代销和包销方式发行证券时收取的手续费收入。

(四)证券自营收入。指公司自营证券买卖业务,买入证券与卖出证券的差价收入。

(五)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指公司与其他企业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按一定价格买入证券,到期日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将该批证券返售给其他企业,返售价与买入价的差价收入。

(六)手续费收入。指公司为客户办理各种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包括代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代兑付证券手续费收入、代保管证券手续费收入等。不包括以代销和余额包销方式发行证券手续费收入。

(七)汇兑收益。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进行外汇业务发生的汇兑收益。

(八)他业务收入。包括租赁收入、咨询收入、担保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资产管理收入等。

第六十条公司应在各项业务合同签订以后,在规定的计算期内按应计收入的数额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或者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权利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六十一条投资收益包括公司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长期投资获得的利润、股利和利息,公司的长期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获得的款额高于或低于实际投资数额或账面价值及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的差额,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亏损)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第六十二条公司取得投资收益依法交纳或者补交所得税。

第六十三条公司依据合同、协议的规定到期收回或因被投资企业清算而收回的投资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如为净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如为净损失,冲减投资风险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十四条营业外收入是指与本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转让、盘盈、清理净收入、罚款收入、罚没收入、出纳长款收入、证券交易差错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六十五条公司的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以及营业外收支净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支出-营业税及附加

第六十六条公司发生的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在所得税前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第六十七条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六十八条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按不低于税后利润(减一项)10%的比例提取。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税后利润(减一项)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减一项)5-10%的比例提取,用于公司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在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前,公司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的决议提取和使用。

第六十九条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外币业务

第七十条外币(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业务量较大的公司应实行外币分账制,平时以外币记账,每期终了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不实行外币分账制的公司,应随外币业务的发生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第七十一条不实行外币分账制的,各种外币金额可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采用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汇率折合。

月份终了,不论实行外币分账制还是不实行外币分账制的,各种外币账户的月末余额,应当按照月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第七十二条外币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外币的基准汇价为准;没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外币的基准汇价的,根据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主要货币的汇价进行套算。套算公式为:

某种货币对人民币汇价=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价/纽约外汇市场美元对该种货币汇价

第七十三条公司办理外汇买卖业务发生的外汇买卖差价,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四条公司收到投资者的外币投资,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折合记账本位币金额与按公司章程、合同约定投入时的外汇汇率折合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第七十五条公司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资产的价值;在资产交付使用后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六条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失与汇兑收益相抵后,计入公司的开办费。

第七十七条公司各种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第九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七十八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七十九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附表。公司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资产负债表列示公司在报表日所有的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类别和金额。资产负债表必须符合资产总额等于负债总额加所有者权益的平衡关系。

利润表应当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提供营业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外收支、投资收益、税款等数据。

现金流量表应当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等方面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状况。

其他附表主要包括:损益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固定资产明细表、资本及各项准备金情况表、业务量、机构、人员情况表、税利解缴情况表等。其他附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设置和编制。

公司合并或汇总编制的财务报表一律按人民币进行折算编制,外币报表作为附表。

第八十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产负债情况。本会计期间资产负债总量、增(减)量、结构、质量情况、增减变化原因。

(二)财务收支情况。本会计期间各项收入、成本、费用等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三)经营效益情况。本会计期间资产收益、负债成本情况及原因。

(四)利润的实现及分配和税金的缴纳情况。

(五)某些主要项目采用的财务会计方法及其变动情况和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期内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便于正确理解财务报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六)重大案件、重大差错、重大损失情况。

第八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按月、季、年向主管财政机关及公司主要投资者等提供财务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于年度终了后按规定期限,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八十二条公司应对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

(一)经营状况指标。

资产负债率=负债期未余额/资产期未余额×100%

权益负债率=所有者权益期未余额/负债期未余额×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期未余额/流动负债期未余额×100%

自营证券比例=自营证券期未余额/所有者权益期未余额×100%

长期投资比例=长期投资期未余额/所有者权益期未余额×100%

固定资本比较=(固定资产期未净值+期未在建工程)/实收资本×100%

(二)经营成果指标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平均余额×100%

资产利润率=净利润/(资产期初余额+资产期未余额)/2×100%

人均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费用率=营业费用/收入×100%

成本率=成本/收入×100%

利润率=净利润/收入×100%

第十章公司清算

第八十三条公司按照章程规定解散或者破产以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以及处置公司剩余财产等。

第八十四条被清算公司的财产包括宣布终止时公司的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财产。

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不得处置公司财产。

第八十五条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账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重估价值或变现收入为依据。

第八十六条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盘亏、变卖、无力归还的债务或者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公司清算损益。

第八十七条公司在宣布终止前6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

(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二)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四)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

(五)放弃自己的债权。

如发生上述行为,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公司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账。

第八十八条清算期间发生的清算机构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公告费、诉讼费以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计入清算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八十九条清算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二)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及其他款项。

(三)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比例清偿。

第九十条公司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九十一条公司清算终了后的剩余财产,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一)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剩余财产全部上缴国家财政。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

第九十二条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编制清算期内收支报表。清算报告和收支报表必须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并报主管财政机关。

第十一章附则

第九十三条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财政机关和其他部门以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九十四条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九十五条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九十六条本制度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6篇 食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公司财务工作岗位职责制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办法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十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公司支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公司现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

)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公司财务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17篇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部工作原则

1.本制度参考___公司《财务守则》并结合中国境内有关财务制度制订。

2.会计年度自本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12月31日止

3.按照财务工作之惯例,年度内结帐时间为每月25日,每年最后一个月(即12月份)为31日,公司员工报销费用所属期间为本月26日至次月25日(12月份除外)。

4.当月报销最迟要在月末日前将报销凭据送交财务部审核,年末最迟为次年首月5日前(遇节假日或周末可顺延相等日期)。

5.所有报销均以每月为基准及要以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最后申报日,超期报销,公司有权延期至下个报销期间办理;超期三个月,公司有权不予受理。

6.每日下午4:00以后,及每周五下午为财务部结帐时间,不办理对外业务,如确属急需,需有特别批示。

7.报销单交至财务部,经财务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财务部方可通知领取报销现金。

二、报销范围

1.因公出差支出的差旅费。

2.因公支出的交际应酬费,含业务招待费、礼品费。

3.职工医药费。

4.交通费。

5.通讯费。

6.其他经公司领导审批的费用支出。

三、报销凭证的要求

1.发票必须是由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全国统一发票。

2.发票项目必须填写齐全,内容不得涂改。

3.付款人必须填写全称,如名称变更将另行通知。

4.大小写金额相符,各联次一次复写。

5.外来发票一律作为报销凭证的附件,并加盖附件章。

6.原始凭证粘贴的要求:

(1)粘贴时要干净整洁,不得折卷,不得超出报销凭证的边缘。

(2)外来发票一律粘贴在报销凭证后靠左上角处。

(3)粘贴时单据的大小写金额不得叠压,金额遮盖不予报销。

7.自制原始凭证:

(1)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是经公司认可的凭证。

(2)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类单据之间不得替代。

(3)自制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填写齐全。

(4)自制凭证填写时要做到字迹工整,大小写金额相符,不得涂改。

(5)主管经理批示必须有内容,不得盖章代替。

(6)自制凭证的填写,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填制有关专用报销凭证,并在报销单上签字后,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然后送至财务部门审核。

2.财务部门审核时,应对发票的合理合法性,内容填写是否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计算金额是否有误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应在凭证的审核处签字。

3.公司领导根据有财务部门人员审核签字的凭证,签字批示。

4.公司领导审批后,财务部人员方可通知有关人员领取报销现金。

5.出纳员付款时应审核凭证,应查核是否有公司领导批示,是否为原单据,付款时做到当面点清。

五、差旅费报销

1.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可向公司财务部预支差旅费,境内最高额度为$5000.00/人,境外额度为$2000.00/人,当地有公司分支机构的地区为$1000.00。

2.出差任务完成后,须于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

3.出差人员费用报销只以实际支出的票据作为报销依据,无票据支出不予报销。

4.出差人员的机票原则上由公司统一购买。

5.高级副总裁/总编辑及以上级别人员出差,可乘坐商务舱位客机及入住四星级或以上级别酒店。出差费用及交际应酬费实报实销(在总裁认可之范围内)。

6.高级管理人员出差,如乘机时间超过6小时或以上,得到批准后可乘坐商务舱位客机,如在6小时以内须乘坐普通舱位客机及入住四星级或同等水准酒店。出差费用实报实销。交际应酬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总裁特批方可报帐。

7.中级或以下级别员工出差,一律乘做普通舱位客机及入住三星级或同等标准酒店(特殊情况除外,但应事先联络部门主管或行政主管)。酒店的住宿费及机票费、交通费由公司负担,交际费用不得超出该员工月薪之3%,特殊情况超出标准,需经总裁审批。

每日出差补贴(计算以过夜为一日计算):

中国境内之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及海南等特区:rmb150.00/天

中国境内上述外其他地区:rmb100.00/天

亚洲区:usd15.00/天

美洲区:usd25.00/天

欧洲区:usd35.00/天

六、交际应酬费(含招待餐费、礼品费)

1.公司副总裁及各部门主管以上级别人员因业务需要,经总裁/行政总裁授权可报销此项费用。

2.交际应酬费报销额度每餐不得超出被授权人月薪之10%,每月累计报销额度不得超出被授权人月薪之20%,不可跨月累计。

3.礼品费需经总裁/行政总裁批准后,方可予以购买,但应到财务部备案。

七、职工医药费

1.公司员工报销医疗费,应根据医院开据的正式发票报销,非医院开据的发票不予报销。

2.报销额度按雇佣和约之相关规定执行。

八、交通费

1.办公时间因公司公务用车调度不开,需租车前往的人员的车费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财务部,该项费用报销每周四提交一次(每月25-31日除外)。

2.加班车费(有报销额度的人员除外):

夏季:加班至晚9:00以后,可乘坐出租车回家,费用实报实销,审批手续同上。

冬季:加班至晚8:00以后,可乘坐出租车回家,费用实报实销,审批手续同上。

九、通讯费

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十、餐费

加班至晚6:30以后,

可享有加班餐费补贴,人均标准为rmb20.00/餐。

十一、其他

1.任何人不得因为私事向公司借款。

2.各种预借款及暂借款应在业务完成后一周内到财务销帐,以免影响财务部当月结算,如一周内没有报帐且无正当理由,将不再办理下笔借款,跨月未销帐财务部有权提请总裁缓发当事人当月薪金。

第18篇 公司财务部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部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部办公室的门窗应装置安全栅栏和报警器,受理收付款处应设柜台。

2、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箱,并专人专管。

3、保险箱的钥匙、密码应同时使用,下班时拨乱密码,专管人员工作调动或调离,密码应重新调整。

4、现金存放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

5、解款、提款必须二人以上,并使用防盗报警箱或报警包,数额大的要派专车接送,保安部应指派保安人员护送。

6、支票、票证和凭证的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度,支票和印章应存放在保险箱和保险内,严禁使用空白支票。

第19篇 物业公司财务清算业务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清算业务

第一条 清算是指公司及所投资公司破产、解散和被撤销,正常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

第二条 公司及所投资公司破产、解散和撤销应当成立清算机构,具体清算程序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清算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第四条 清算的会计期间、财产清偿顺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 清算会计期间的开始,应编制可实现净值为基础的清算开始日的清算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清算财产表、清算财产分配表。清算期间跨年度的,应于年度终了时编制相关报表。

第六条清算会计期间终了之前,清算组编制财产分配表,在清算程序中多次进行债务清偿或财产分配的,还应于每次清偿债务或分配财产后编制财产分配表。

第20篇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8

物业管理公司财务制度(8)

一、本公司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二、本公司会计核算程序。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物业公司财务的会计核算程序为科目汇总表帐务处理程序。其操作步骤如下(见下图)

(一)根据原始凭证,按经济业务的不同性质分别编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记帐凭证逐笔序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三)根据记帐凭证和有关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四)根据记帐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五)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六)月末将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各种明细分类帐的余额与总分类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七)月末根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三、成本和费用

1、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发生的各项支出,计入成本、费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

2、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间接费用等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办公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非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等。

3、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对管理用房装修装饰费计入递延资产。

4、年终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5计提坏帐准备金。发生的坏帐损失充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四、营业收入及利润

1、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2、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及补贴收入。

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五、代管基金

代管基金指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其利息净收入经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六、资产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节》的规定执行。严肃现金的使用范围和库存现金限额,建立现金收支的内部控制手续和出纳员、结算员、收银员的岗位责任制,规定出纳备用金的周转、报销和补充制度。出纳员、收银员收入现金必须当日送存或上缴。现金明细账要逐笔登记,日清月结,对账款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逐级上报处理。

2、银行存款管理

应以银行的账号分别设立明细账序时登账,如实反映银行存款的收付、余额情况。严格按照《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使用票据、办理结算、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严防接受空头票据或无效票据、接受外来票据应认真检查,必要时通过银行查询,以确保票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银行存款的账户不准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应定期查询核对余额、发现未达账的要逐笔查明原因、按月编制余额调节表,使会计、出纳、银行之间帐帐相等、帐实相符。

3、应收和预付款项管理

企业应按业务及结算方式的不同,分别进行往来款的明细核算,设立明细账户。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按照“谁经办,谁负责,谁记账,谁清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往来款项按月或定期与客户核对,并将应收和预付款项的明细单位和余额通知有关部门或经办人,以便责任人及时催讨和清欠。按照生效的经济合同、协议、其他经济文件等的规定超过半年的预付或应收款项,应上报企业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呆账、坏账的发生。因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坏账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根据情况处以10%以上的罚款赔偿,同时企业财务按应收账款金额提取3-5%的坏账准备。

4、存货管理

⑴各种物资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

⑵低值易耗品分期摊销。

⑶建立各项存货的管理制度,收发领退制度,组织好日常的收、发、结存核算,还要预测各项存货资产的资金占用量、实物储备量及采购批量,要以最少的资金占用取得最好的经济效果。

⑷ 存货一个季度盘点一次,年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物品;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均列为固定资产。(特殊情况需报批)

固定资产折旧。按单项的月折旧率计提折旧。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份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 直线法。

六、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票务专用章)统一管理,指定使用人、保管人。印章保管人职责

应将所保管印章放在保险柜内,不能将保险柜的密码泄露给他人。

2、应经印章使用人批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在填写完整的票据上盖章,不能在尚未使用的空白票据上盖章。

3、不能将印章随意盖在空白纸张上,“发票专用章”(票务专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发票上盖章,“财务专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收款收据及支票上盖章。

每次盖章应有监印人签字。

5、不能将印章携带外出(购买专用发票时税务部门有要求的应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使用人批准并指定监印人一同前往监印)

6、必需严格遵守以上职责,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印章的轻者每次罚款100元人民币,重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票证管理制度

1、 发票和收据的主要内容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累计金额、经手人、开票日期等。

2、凡提供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它业务活动的以及取得收入时,均应向付款方如实开具发票和收据,并加盖印章,任何部门不得拒开发票和收据。

3、各企业的任何业务部门和个人不得涂改、撕毁、转让、销毁和

拆本使用发票和收据;严禁仿造发票和收据。对填写错的发票,应完整保存其各联,也不得私自销毁。丢失发票和收据,应及时报告。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2、各企业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每天的收支报表等会计资料,要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会计档案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3、调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手续,企业负责人和内部有关人员调阅本年度会计档案,须向企业财务部负责人讲明原因,经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调阅。

4、外部人员调阅会计档案一律持单位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报批,要详细登记调阅档案的名称、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单位、调阅理由,经批准后方可调阅。

5、任何会计档案除特批外,不得携带外出,不得复制、不得拆散。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外借或复印,但应详细登记其内容、张数、金额、理由及归还日期。同时,不得拆散原卷册。

6、财务部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和妥善保管,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措施,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九、计报表报送及有关事项管理制度

1、会计报表报送的种类和资料

资产负债表「月报、季报、年报」

损益表「月报、季报、年报」

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年报」

现金流量表「年报」

以上报表均按统一要求的格式填列后报送。

2、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送时间

月报:每月后8日前(节假日顺延)

季报:每季后10日前(节假日顺延)

年报:每年后18日前(节假日顺延)

十、单据报销制度

1、单据报销程序:

原、辅材料、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设备采购单据的报销程序

填写申购单→报有关部门审批→按批准申购单的金额、单价、品名、质量、数量安排采购→采购回的实物办理进仓手续→ 仓管员验收、归类、编号

超过申购单的总金额、单价说明原因报集团总裁批准←报企业总经理批准←财务经理审核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

将申购计划表、进仓单、发票向财务部报销或冲帐

零星费用单据的报销程序:

“单据”经办人签名并注说明→“单据”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单据”财务部经理签注意见并说明归类→“单据”报总经理批准←“单据”向财务部出纳报销或冲帐“单据”超权限报总裁批准

工程决算的单据报销程序

工程立项及工程预算→职能部门审核工程预算→工程完工职能部门或指定部门(人员)负责审核→工程决算书经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总造价超过预算报执行董事批准

《z公司财务制度汇编模板(20篇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