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公司的财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财务报告制度:详细规定了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提交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预算管理制度:设定年度预算的制定、执行和调整规则,强化成本控制和资源规划。
3. 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内部审计机制,监控财务活动,防止欺诈和错误。
4. 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筹集、使用、投资和回收策略,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率。
5. 财务审批权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财务决策中的权限,防止越权操作。
6. 成本核算制度:规范成本计算方法,为定价和绩效评估提供依据。
q公司的财务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基石,它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透明度:清晰的财务流程和报告能提升内外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理解,增强信任。
2. 降低风险:内部控制和审计机制能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问题,防止重大财务失误。
3. 优化资源配置: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有助于合理分配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4. 维护法规遵从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合规经营。
5. 促进决策:准确的成本数据和财务报告为管理层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在执行q公司财务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应适时更新:随着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财务制度需定期审查和修订。
2. 员工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遵守制度,必要时进行培训和指导。
3. 执行力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管理层应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4. 异常情况处理:对制度中未涵盖的特殊情况,需灵活应对,同时完善制度以预防类似问题。
5. 激励与约束并重:制度设计既要考虑激励员工积极贡献,也要设置合理的约束机制,防范风险。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理解到q公司的财务制度对于其日常运营和长远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正确执行和不断优化这些制度是每个管理者不可忽视的责任。
第1篇 q公司财务制度
总 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2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预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约束和引导作用,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总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预算制度
1、公司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成本费用预算、资金需求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2、预算编制基础:经营状况分析资料、市场经济预测信息、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相关会计政策的变化等。
3、预算编制程序:公司必须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年度内公司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年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
二、月度、季度预算制度
月度、季度预算制度参照年度预算的编制方法,公司必须于每季度开始15日前,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季度内每月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季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及向上级管理汇报。
三、预算项目编制方法和依据
1、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房地产销售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其他收入
房地产销售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房屋租金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合同规定及预期目标,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其他收入:无须对其作出预算。
2、开发成本支出预算
(一)地价支出:规划设计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或国土规划局批文之应缴纳金额编列。
(二)工程款项:成本控制部依据工程预算、工程预计进度,提供预计工程量,按核定的造价金额编列。
(三)材料、设备款项:物料供应部依据工程进度、所需材料、设备数量,按核定的金额编列。
(四)设计费: 规划设计部依据设计合同及出图计划,按预计应支付金额编列。
3、销售费用预算
由营销策划部依据营销计划,按预计支出额编制。
4、管理费用预算
由财务部与办公室参照以往实际数分别编列。
5、财务费用预算
财务部根据融资计划编列。
四、预算执行制度
公司财务负责人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对上期预算执行情况、超预算数据进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分析差异原因、责任归属及相应的措施或建议反馈给上级主管单位,促进全年预算在各执行阶段的有效控制。
五、年度预算的考核与评价
公司预算考核与评价的主管部门为公司董事会,上级主管财务部负责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年度考评必须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报告,报上级财务部及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3篇 矿山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矿山建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建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各种费用支出,结合公司特点,特制定财务管理规定:
一、票据管理
1、公司所有报销票据必须有三人以上签字,即经手人签字,(注明使用原因,证明属实);财务会计审核,主管领导进行审核,总经理审批,计划外支出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2、所有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特殊情况小额支出没有正式发票的只能作为往来帐目处理,严禁白纸条报帐。
3、对员工违规处罚金额,统一由公司收取,不得乱收。
4、对员工的工资除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现金外其余部分一律进入员工个人存款帐户,个人所得税按规定扣缴。
二、费用审批
除坑口员工按计件标准发放工资外,其余费用一律按年终制定的经营方案下达的控制指标执行。
1、招待费用。(1)公司招待费用:严格控制招待费用,特殊情况需要招待的须经公司总经理、主管领导同意在控制标准的情况下开支,少量客人只能在公司食堂招待。接待客人原则上不发整包烟,确需发烟必须经总经理同意,由接待员登记发放。公司食堂实行单独核算,具体办法另行规定(2)坑口每月报销招待费150元。
2、车辆管理费用。公司小车统一由行政办调派,报销燃料费必须有办公室及主管领导签字同意。车辆维修和年检费用必须由司机首先提出申请报告,经行政办小车班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同意,由行政办安排到指定的维修点维修。
3、坑口辅助材料费和水电费。按公司下达的定额标准执行,超额部分由所在坑口负责赔偿。定额标准内的费用报销实行一月一考核,一季一报销,节约部分实行四六分成(即公司40%),60%奖励坑口负责人和所在工种人员。辅助材料中大额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
4、通讯费用。总经理每月话费控制在260元以内;副总经理每月话费控制在150元以内;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及安全顾问、采购员每月控制在120元以内;坑长、科长、司机每月控制在100元以内;副坑长、副科长每月控制在60元以内;安全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每月控制在30元以内。凭话费单实报,超出不补。山上固定电话每月控制在100元以内;办事处固定电话每月控制在80元以内。
5、差旅费用。护送伤员的工作人员到县城只能用工作餐(标准为每人每餐15元,住宿费看情况来定),因工作需要出差到九江市以外的城市办事,每天生活补助35元/人,公司派车出差不报销生活补助,住宿费控制在100元以下的标准凭住宿发票报销。出差办事无特殊情况不报销租车费用。
6、劳保费用。员工劳保用品由采购员统一采购。采购员在采购劳保用品时必须保证质量,价格合理。采购前按照公司发放劳保用品的数量提出采购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分期分批采购,防止劳保用品过度压库,劳保用品的采购必须凭增值税发票报帐。
7、材料费。仓库物资统一由公司采购员采购,保管员应按照各坑口、各工种急需的配件、物资数量,填写购买审批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保质、价格合理的条件下进货。仓库保管员凭采购员进货单清点货物。凭采购员进货单、仓库保管员入库单、购买审批单和增值税发票报帐。严格控制仓库物资采购资金计划,防止库存物质压库。坑口辅助材料必须有公司人员验收,坑口证明属实,主管领导审核,由卖方到公司结帐。公司公摊材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方可领用。
8、办公费用。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专人负责登记、保管、发放,在购买前必须提交购置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采购。购买2000元以上的物资应列为固定资产支出。宣传、培训费用按领导批准执行。
三、各种假期工资发放标准
公司统一放假,工资按《公司经营管理方案》附则第5、6条执行;婚、产假按有关规定发放;事假不支付工资;病假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按本人的基本工资发放,计件人员按每月450元计发。
四、财务纪律
1、所有费用开支原则上做到月清月结,不得坐支。
2、会计、出纳要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定和本规定,坚持原则,抵制不正当开支。
3、未经领导批准,所有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公司财务处预先借用现金。
4、出纳要严格控制现金存放量。现金遗失或出现假币自行赔偿。
5、严禁以少报多、虚报冒领和违反本规定报帐手续的各种支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公司原制订的财务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4篇 z_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不同性质的企业,对于各方面的管理制度的制定都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份详细的有限公司财务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合法经营,主动接受财税部门对本企业的监督。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依法合理筹集、使用资金,努力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效益,保证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企业目标。
第四条公司财务核算体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定生效,并由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组织实施。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均有效。
第二章筹资管理
第六条公司的筹资来源包括两部分:投资者投入公司形成的资本金、公司的负债资金。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各方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足额缴付资本金。筹集的资本金,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在经营期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资本金,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公司吸收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其中吸收的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资产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九条负债分为流动负债、预计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应以实际发生额入帐,预计负债应按估计的金额入帐。公司以负债的形式筹资可根据批准的现金流量预算,报董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一条货币资金的管理。
1.公司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照发生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按银行机构名称和帐户进行明细核算。
2.现金的收支要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为便利公司业务的开展,应付随机事项,实行“备用金制度”。各部门在年初提出备用金额度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按照“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执行,合理使用,严格控制。
4.公司严格控制支票的领用。因经济业务需要领用的支票,必须填写领用支票审批单,注明用途、金额;如果金额不能确定,必须注明限额,经总经理批准后,并持合同或协议到财务部领用支票。支票付款后,领用人在七日内必须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支票必须妥善保管,如果发现丢失、被盗应及时采取措施,声明作废。如造成经济损失,一律由丢失者本人负责。
5.公司各部门或员工的预支款(无论现金还是支票)均需及时到财务部办理结算冲帐,逾期未办理的,将从经办员工工资里扣款处理。
6.各部门必须在每月底提出下一个月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财务部,纳入现金流量预算表,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确定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存货的管理
1.存货包括各种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周转材料等。
2.常规材料的采购实行招标制,并将经济合同报财务部一份,以供办理付款时使用。
3.存货均按归口管理原则,必须有专业人员检验、登记,并交由专人过磅、保管,取得供货单位的合格证,办理验收入库并录入电脑,生成入库单。入库单必须有采购、检验、验收、保管等签字确认,并报送财务一份入帐。存货的领用必须附领用单,领用单需有领用人和主管及保管员签字,保管员凭领用单录入电脑,领用单需报财务一份入帐。
4.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应当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存货采取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相结合的原则,定期进行盘点。年度终了,必须对存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对于库存材料、库存设备、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等存货实行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清查中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6.对于因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存货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十三条应收及预付款的管理
1.房地产产品的销售必须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产权转移及收款,销售款及工程款的结算应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进行结算,业务部门和业务人员不得挪用货款。采用赊销方式销售时,财务部门应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进行跟踪,并建立相关的资信档案(包括购买单位或个人的资信、业务部门资信、业务人员资信等)。
2.财务部门编制各种应收(预付)款项帐龄分析表。对已到期的债权,应分别情况及时催收。
3.建立坏帐准备金制度。年度终了,预计各项应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计提坏帐准备。
4.计提坏帐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含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预付帐款)。
5.计提坏帐准备采用金额百分比法,提取比例如下:
(1)逾期满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按5%提取;
(2)逾期满~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20%提取;
(3)逾期满二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按50%提取;
(4)逾期三年以上,以及债务人破产、资不抵债和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明证据的,全额提取。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以及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不能全额提取坏帐准备。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是使用期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2.分类
固定资产按不同使用状态、自然属性和生产过程的性能分为:
(1)生产及经营用固定资产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出租固定资产
(4)未使用固定资产
(5)不需用固定资产
(6)土地
(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购置与建造需报经董事会批准。
4.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
(1)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计价;
(2)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双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4)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计价;
(5)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6)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原债权的帐面价值加上所发生的相关税费计价;
(7)盘盈的,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
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计价。
5.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 405%
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5-105%
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 5-85%
器具、工具、家具 5-85%
电子设备 5-85%
其他设备 5-85%
6.固定资产的保管与使用办公用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和维护,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由器材部负责保管和维护。财务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台帐,采用永续盘存制核算,每年至少盘点一次。清查中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7.对于因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固定资产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
第十五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其他单位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不具备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购入的能够单独计价的计算机软件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第十六条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期内平均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按照下列原则执行:
1.法律规定有法定有效期而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
2.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的,按不超过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3.法律和合同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且经营期长于10年的,按照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
4.经营期短于有效年限的,按不超过经营期的年限摊销。
第十七条年度终了,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余额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项目计提。有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形的,应当全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2.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第十八条企业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九条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应在租赁期限与预计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第二十条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财产等资产由经办部门、财务部门咨询法律顾问后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第六章对外投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外投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其中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为短期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持有时间超过一年的为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
第二十二条公司对外投资需由经办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书,经董事会批准方可实行。
第二十三条长期股权投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其中,投资额占被投资方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及其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不含20%),或投资额虽占其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及其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第二十四条年度终了,对投资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对市价低于成本的短期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对预计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余额的长期投资,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全额计提该项长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1.该项投资已暂停交易,且预计今后也不可能再交易;
2.被投资方已资不抵债,并且预计今后也无望盈利;
3.被投资方已经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4.被投资方从事产业的生产技术或竞争者数量等发生变化,其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严重恶化,并且在短时间内难以恢复;
5.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重大亏损,并且在短时间内难以恢复;
6.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际上已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情形。
第七章成本和费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第二十六条成本费用核算资料,必须正确、完整,如实地反映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消耗。有关成本、费用核算的原始记录、凭证帐簿、费用汇总和分配表、统计资料等,内容必须完整、真实,编制和记载必须及时。
第二十七条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成本,在产品生产过程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其他直接支出和其他相关间接费用,计入成本。原材料的消耗按加权平均法核算,周转材料的摊销按周转次数分期摊销。
第二十八条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期间费用不计入生产成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九条成本的控制实行预算管理体制,将实际情况与预算相对比,分析成本增减变动的原因。
第三十条费用的控制实行预算管理、一支笔审批制度。凡属费用性支出,各部门均应于每年年初提出预算,经财务部汇总、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各部门按预算进行报销。费用的报销程序如下:
费用发生后,经办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并按以下程序报销:
1、经办人应在原始凭证背面签字并填制费用报销凭证,在经办人栏签名,注明费用应归集的部门或项目。如有实物还需验收人签字,有进仓的还应附有效的进仓单。物资采购应附经批准的有效采购合同。
2、交部门或项目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3、交财务经理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超出开支范围。无效凭证及超出开支范围的不予报销。
4、交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审批人签批。
5、审批手续完成后,交主管会计填制记账凭证。会计填制凭证时应复核手续是否齐全、金额是否正确、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是否超出开支范围。
6、到出纳处领款。出纳付款前应认真复核手续是否齐全、金额是否正确、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出纳付款后应在原始凭证及报销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并按记账凭证及时登记日记账。
第八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一条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十三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收入按以下情况予以确认和计量:
1、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
2、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确认的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差额,作为当期损失;
3、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不确认收入。
第三十四条销售商品的收入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
第三十五条建立收入的预测、分析制度。每月月底由销售部门或经营部门对下月收入情况进行预测,并报财务部,纳入公司预算。
第九章利润及其分配管理
第三十六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第三十七条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之和减去资产损失、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净额。
第三十八条净利润是指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余额。
第三十九条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指超过用所得税前的利润抵补亏损的期限后仍未补足的部分);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
3.提取法定公益金5%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十章财务报告与效绩评价
第四十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一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三十日以内编制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十日内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四十二条财务报告应报送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有关政府部门和其他与公司有关的报表使用者。
第四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公司经营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公司应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价。
第十一章外地分公司、项目部财务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外地分公司、项目部。
第四十五条各外地分公司、项目部的财务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派出,对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服务于分公司、项目部。出纳人员可以由各分公司、项目部招聘。
第四十六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在当地银行开立支出帐户。所有支出经过集团公司审批或报备后由支出帐户支付。所有收入均应直接打入集团公司本部帐户,由集团公司统一控制和管理,不得通过当地支出帐户。支出帐户的印鉴由集团公司统一制作,由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分别保管使用。
第四十七条审批权限:各外地分公司的办公费用、差旅费、管理人员工资、应交税款、招待费等由各分公司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在资金使用计划内审批,财务负责人或会计负责审核。但每周及每月要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及财务部备案,财务部将经集团总经理批准的报备单回传给分公司、项目部作为费用报销凭证之一。
第四十八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应在每周五和每月25日向集团公司总经理及财务部报送下周及下月资金使用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应包括使用用途,并与劳务工资计划、材料计划一起报送。
第四十九条劳务及材料款的支付办法:各项目部在每月20日向集团公司报送应付款明细,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会同财务部、材料公司安排具体付款计划,并于25日前批出并拨款。各分公司、项目部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在次月5号前提出调整计划,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于10号前拨款。
第五十条各分公司的会计核算系统应与集团公司统一,每月及时报送报表,并合并纳入集团公司报表核算。
第五十一条差旅费报销标准:员工在所在地外出办事原则上应使用公司车辆,无车辆的可在进驻所在地两个月内乘坐出租车,超过两个月则除负责人外一律不得报销出租车费。其他市内交通费用报销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招待费报销标准:接待本集团公司及所属其他各分公司、项目部人员,一律在自办食堂用餐,不得宴请。接待外部客人或请客送礼一次宴请5人以内不得超过1000元,5—10人不得超过2000元,可由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批准,超过2000元/次的一律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五十三条各分公司、项目部除备用金用于日常报销可以现金支付外,其他支付项目一律通过银行转帐。
第五十四条其他费用报销制度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起草、修订、完善。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自_年1月1日起执行。
第5篇 公司财务部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一、财务部工作制度
在_公司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的指导下,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制定并组织实施财务内控制度,搞好财经管理工作。
1、资金预算制度
(1) 根据采购任务建立采购资金预算制度,逐月编制资金预算表及上月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运用表。并按规定呈送相关部门掌握采购资金的运用情况。
(2) 协助中心主任筹措调度好资金,并于次月十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存款余额等编制“银行借款明细表”呈中心主任审核作为决策的参考。
2、资金控制制度
根据采购资金计划做好日常采购中的资金控制制度。达到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
3、财务控制制度
(1) 应随时核对零用金与库存现金,并维持最少额度。
(2) 各项支出要以核准的合同或订单为依据并分责办理。
应尽可能以支票支付,支票的使用保管严格按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项付款凭证一经支付,应即加盖付讫(或转讫)章。以防重复支款。
财会人员要相互制约。出纳与会计、财务主管与会计主管、收款与账务要予以分立,避免集中一人。
定期举行资产的全面盘点,一般一年一次。盘点结果呈报中心主任核准后作账务处理。不得擅自对盘盈或盘亏资产处理。
财务人员处理业务尽可能遵循中心的各项书面管理手册规定制度。
4、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1)中心主任或部主任指(2)定专人执行稽核工作。主要稽核范围为账务和财务以及其他需要稽核的项目。
(3)稽核人员对所审核的事项负责任,(4)应保守秘密,(5)写出稽核报告呈各有关领导。
(6)账务的稽核遵照账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7)财务的稽核严格按其财务制度和规定进行。
(8)其他稽核按相关规定进行。
5、采购物料付款制度
(1)财务部门在接到采购部传来的“合同(2)(或订单)”“材料验收报告表”,(3)应与发票核对无误后办理付款。
(4)如果属分批验收的,(5)财务部在接到第一批物料验收报告表后,(6)按前次程序办理。
(7)对于购入材料须试车检验者,(8)其订立合同(9)部分,(10)依合同(11)规定办理付款;未订合同(12)部分,(13)依采购部门呈准的付款条件办理付款。
(14)短交应补足者,(15)财务部门依照实收数量给予付款。
(16)超交者应经部主任核实后依实收数量进行付款,(17)否则仅依定货数付款。
(18)财务部付款时按照支款审批程序规定办理,(19)办事人员不(20)得拖延。
6、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本中心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 保存价值的资料,(2)均应归档。
(3)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逐月装订成册,(4)标(5)明月份、 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6)由有关人员签名(7)盖章(包括制证、审核、记账、主管)装订后移送专人保管,(8)分类填制目录。
(9)会计档案不(10)得携带外出,(11)凡查阅、复(12)制、摘录档案,(13)须经中心主任批准。
岗位职责
7、部主任负责组织本中心的下列工作
(1)主持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2)有效的使用资金。
(3)进行采购成本费用的预算、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中心有关部门降低消费,(4)节约费用,(5)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7)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项采购供应活动的经济分析。
(8)严格财经纪律,(9)规避财务风险,(10)协助中心主任搞好资 金制度。
(11)承办中心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8、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会计法》及集团公司、平朔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2)组织好会计核算工作。
(3)按照公司的经营计划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4)促进各项经济指(5)标(6)的实现和完成财务会计工作任务。有效的组织会计日常控制与监督,(7)实行会计指(8)标(9)归口分级管理,(10)层层落实,(11)严格控制和监督各项费用的支出。
(3) 建立健全各项财务会计制度,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管理的要求和会计业务的实际,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合理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并加以控制,确实发挥各项制度的作用。
(4) 负责财务报表、费用支出报表、年度决算报表的组织编报工作。
(5) 负责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经营成果的考核工作;开展经济活动分析和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职工素质,坚持原则,积极配合各业务部门的工作。
9、 资金主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令政策,(2)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3)负责采购中心运营资金的筹集及管理工作,(4)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协助部主任搞好资金的管理。
(5)负责资金的核算与管理,(6)监督其增减变动。经常了解资金计划执行情况,(7)合理调动资金,(8)组织和利用闲散资金参加周转,(9)尽量减少银行贷款。
(10)组织搞好资金账表的综合分析工作,(11)按月、季、年度定期编写资金分析说明。对资金占用情况整理出有数据、有原因、有改进措施的书面报告,(12)并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13)负责组织采购中心的所有的货款的回收工作。
(14)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4、 结算主管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及财务会计制度,(2)遵守
国家政策法令。协助部主任搞好结算业务。
(3)具体负责与用料单位材料款项的结算工作,(4)及时回收款项,(5)并按月编制材料结算月报表。
(6)组织编制实际用料比较表,(7)分析采购资金的使用情况。
(8)负责组织审核凭证,(9)监督各种结算方式,(10)检查其合理性、合法性、准确性。
(11)及时掌握备(12)用金的情况,(13)严格控制管理好备(14)用金。
(15)及时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款、在途资金等账户进行清理,(16)保证资金安全。
(17)负责组织工资的核算、发放及各种附加费的计提工作,(18)及时提供劳动工资计划分析资料。
(1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5、 出纳员的岗位职责
(1)掌管“中心”各种货币资金业务。
(2)办理银行结算现金收支业务。
(3)掌握库存现金和各种票券。
(4)登记现金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5)汇总银行结算往来账户收支和库存现金收支,(6)核对双方往来金额。
(7)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6、 材料核算、稽核岗位职责
贯彻有关材料核算的制度和规定,负责“中心”所属部室材料核算业务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材料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
负责材料、配件、设备等物资的进料报销签收转账及余额核算工作。
负责材料核算会计凭证的填制,按时提供产品的材料耗用情况。
审核材料采购原始凭证,加强采购业务的结算工作。
负责有关材料配件设备等明细账的记账、结账、清帐工作。
办理售出材料的结算转账。
督促清理各种在途材料和估价材料。
协同有关部室办理材料配件盘盈、盘亏、报损的审批手续。
负责材料明细账等的整理、编号、装订、归档工作。
7、 流动资金核算岗位职责
协助部主任做好流动资金管理与核算工作,落实安排流动资金使用计划。
按年、季、月分别编制流动资金计划和银行借款计划。
负责流动资金调度,组织流动资金供应,考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果。
上缴各种款项,及时办理解交手续。
负责流动资金核算,编制流动资金报表,正确反映资金动态。
办理有关流动资金的报批手续。
对盘盈、盘亏、损毁的流动资产,按规定审批手续进行账务处理。
8、 结算岗位职责
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及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往来款项,需要建立必要的清算手续制度及时清算。
办理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
加强备用金借款的管理,要及时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对预借的差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严格审查有关支出。
负责其他往来结算的明细核算,对各项往来款项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顺序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随时列表,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9、 工资核算岗位职责
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会同劳资部门制定和贯彻工资核算办法。
参与制定工资计划,监督工资基金的使用,参与工资计划的编制工作。
组织中心各部室工资和奖金的计算、发放工作。
负责工资的结算与分配的核算工作。
做好工资台帐和应付工资明细帐的登记工作。
及时考核劳动工资计划的使用情况,及时提供劳动工资计划分析资料的报表。
负责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计提等工作。
10、总帐报表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2)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会计账户和会计账簿,(3)建立健全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
(4)及时做好总账和有关明细账的登记工作,(5)做好各项财务结算工作。
(6)按时编制财务报表,(7)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8)具体组织上报全部财务会计报表。
(9)督促出纳及时缴纳各项应交款项,(10)督促有关会计做好往来款项的清查。
(11)按月总结财务活动,(12)按时编制提供财务分析报表及资
(13)按月(或季、年)度整理、装订各种会计档案资料,(14)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15)保管好有关会计资料。
第6篇 财务公司进一步深化制度执行工作
为强化制度的执行效果,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形成严格的按规章制度办事。财务公司要求各部门梳理出本部门相关制度的问责条款与制度清单,完善制度体系中相关问责条款,对问责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加大问责权重。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体现制度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一是深化对制度执行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思想建设。在制度执行中,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公司把落实制度规定与思想教育引导结合起来,增强制度意识,加强制度学习,使干部职工明确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哪些不该为、违反有哪些后果,自觉做到知制度、守制度。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是推动制度执行的有效保障。公司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完善制度体系中相关问责条款,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各部门梳理出本部门相关制度的问责条款与制度清单,由风控部汇总各部门梳理出来的问责条款与制度清单,提交会议讨论;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对问责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公司审议通过后,形成制度发文,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是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严格监督和问责。把制度作为带电的高压线来落实,加强督导,提高约束性。对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该问责的问责、问责问到底,从而推动有关制度贯彻落实,真正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提高制度执行的效率。
公司结合金融行业的特点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对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力、审查不严、对员工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问题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提出追责、问责。
第7篇 集团公司之财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 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8篇 d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载、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资料,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政府财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财务法规、制度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科学的内部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护单位资金和财产的安全、完整。
3、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完整。
4、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 货币资金管理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货币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 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1、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及财务专用章。
2、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 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对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法的业务,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七条 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设账外账。
第三章 现金管理
第八条 财务应当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核定的库存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交存银行。
第九条 必须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等各类奖金、对职工个人发放的劳保、福利支出、出差人员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条 应当加强现金的管理,明确收付款等各个环节中出纳人员与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二条 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出纳人员要认真记载现金日记账,并与会计核对总分类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不得白条抵库和挪用现金。
第四章 银行存款管理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第十四条 单位除了按规定留存的库存现金以外,所有货币资金都必须存入银行,单位一切收付款项,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五条 出纳人员应当及时核对银行账户,确保单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并于每月底记完账后编制当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出纳报告单”,一并装订在当月会计凭证中。对核对过程中发生的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单位需要配置的固定资产应由需要部室编制计划,做出预算,呈报领导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 购置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数额较小的,由办公室按照部门填制的经领导审批的《购置物品申请单》,统一负责采购。数额较大,应由三人以上采购小组或向社会公开招标,签订合同,择优购置,增加透明度,建立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会计和保管都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台账。对于固定资产的购进、发放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必须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第二十条 各部室对领取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或财产应以部室为单位造册登记,要妥善保管使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生丢失要查明原因。
第二十一条 各部室需要维修、更换的固定资产,应由各部室负责人确认后,报领导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维修、更换。对确实不能使用和修复的固定资产,由各部室负责人及时提出意见,经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坚持每年对公司财产全面清查一次,并将清查结果及时报告领导。如发现财产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必要的处罚。对在清查中盘盈盘亏的财产,查明原因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 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二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的购入
1、购入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购入本着节约、实用、分批的原则,防止浪费和积压。
2、所需的各种低值易耗品均由各部门做出计划,须填写《购置物品申请单》,由部门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统一负责采购。
3、一次性购入金额、数量较大的物品,要签订购入合同,合同的签订要通过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和管理
1、办公室购入低值易耗品后应办理入库手续。保管人员根据发票清点实物,填写“实物入库单”一式两份,一份自留登记入账,一份随发票报销交财务。
2、部门领用耗品时,应填写出库单,经批准后,保管根据出库单交付实物。
3、保管人员应建立实物明细账,并根据实物入库单、出库单登记账薄。
第9篇 j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是通过财务部门来反映的。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制度对于企业的发展,对于财务人员的规范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要不断学习《会计法》、《税收征管法》,并严格遵守其中的一些规定。会计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事。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会计、出纳分设清楚,其中王晴为本公司专职会计,张俊霞为本公司专职出纳,双方在工作上要做到互相合作、互相监督。
三、按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设置总账、现金账、银行账、库存商品明细账、多栏式明细账、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三栏式明细账。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法。会计人员要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要正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四、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从业人员需要预支款项时,必须向出纳人员打借条,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借出。当天的收入是现金的,每天下午下班前存入银行,保险柜内不得存放大量的现金。
五、制定财务室夜间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期检查防盗门、防盗窗、保险柜的防护功能。
六、制定严格的商品入库、出库的仓库管理制度:商品入库时,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并填写商品入库单方可入库;商品出库时由仓库保管员填写商品出库单方可出库。
七、制定发票管理制度:
1、本单位开具发票的库房门窗牢固可靠,存放发票专柜保管,按发票种类、号码大小有序存放。
2、在保管方面,本公司采取了有效措施,作到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虫蛀、防鼠咬,确保发票安全。
3、发票管理会指定专人负责,而且会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领购发票不会让其他人代领。确因工作需要变动发票管理人员,会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报告。
4、坚持逐月发票盘存制。如发生盈溢、短少和各种损失事故,会及时查明原因。未经查明原因和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会擅自调帐,作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
5、如发生丢失、被盗发票时,会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6、妥善保管《发票领购簿》及其他票管资料,不会损坏和丢失。
7、使用发票会全份按顺号填写,不涂改、挖补、缺页漏项、撕毁、拆本、转借、代开、倒卖或带往外地使用。因填错,逐联加盖“作废”戳记,全份妥善保管,不私自销毁,以备核查。
八、对于各种票据报销必须按规定执行,先由经手人签字,然后再由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报销。
九、每月会按时在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交纳税款。
第10篇 公司财务管理岗位职责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岗位职责制度
为加强管理,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发挥财务的监督和经营管理作用,确保收支两条线严格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以下制度:
1、严格按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审核各种费用报销;
2、各种费用的审核程序是:费用使用者填写费用报销单,直接上级签字核查,然后交财务人员审核,总经理审批;
3、严格控制公司各种费用的使用情况,严格区分各种费用;
4、要建立相关财务台帐,明确收支数据,合理规避税务风险;
5、促销活动方案要严格把关,降低经营风险;每月进行一次成本核算,并报经理及总经理;
6、及时、准确、合理、公平的按照相关制度核算好员工的当月工资;
7、每月初给销售经理提供经营报表,包括市场各区域销售额、当月盈亏分析、各种费用明细等;
8、每月底与仓管一起盘点库存,做到帐物相符,同时做好固定资产的盘存登记。
第11篇 z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 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正大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河口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2、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3、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4、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5、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6、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确保银行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
7、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8、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9、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10、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11、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12、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13、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13篇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三)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统一管理各项资金,正确、及时、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级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前向公司领导报送财务报表。
3、 公司应于每月二十五日向公司董事会报送月度收支计划表,资金支付预算表,待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按批准额执行。
4、 公司财务部应按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设置帐户;应定期核对帐户,定期财产清查,保证帐实相符;应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保证各种报表数据的正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资金管理及成本、费用管理
一、资金管理
(一) 公司用款按用款计划拨付。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所收的售楼款,帐务处理上仍计作拨付。售楼款未经公司领导批准部的退款。
(二) 非计划用款要专门向公司领导请示报告。
(三) 公司接到董事长签字之调配资金通知,应立即照办,不得延误。
(四) 公司将非公司业务之用的资金调出公司系统,应由董事会研究决定董事长书面批准。如系口头通知,需补办书面批准手续。非经董事长批准将资金调出系统,有关人员以严重过失论处。
(五) 各币种之间的兑换一律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进行外汇买卖业务。
(六) 公司要积极筹措、运用和管理好各类资金,保证工程项目的需要。
二、 成本、费用管理
(一) 公司的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一律实行申请、审批手续,公司财务部对经董事长批准支付的款项及总经理签字的预算内的申请付款款项,办理付款手续,对未经申报及申报后未经批准的款项,即不符合财务手续的款项,财务部有权拒付。
(二) 严格进行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的管理和控制。从材料设备采购、日常开支到工程预算,应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努力降低工程造价。不得超标准支付工程款项。
(三) 财务部在工程付款记账方面按部童工或单位、按不同承包单位,分别设置预付款和应付帐款明细账。预付帐款用于归集我公司对各供货商及承包单位的预付购货款和预付工程款的详细记录,应付帐款反映我公司对供货单位及承包单位所欠债务的详细记录。在合同最后一次付款时经管部必须和财务部对帐,经财务部确认实际付款情况后,方可付款。
(四) 公司的管理费用,包括:办公费、业务费、工资、房租等,采取在经董事会批准的预算内,按实报销的形式,由总经理批准、财务部负责执行,公司财务部控制使用,不得随意突破限额。凡属国家规定应于支付的费用如:税务、财政、会计常年咨询费按实列支、会议等在发生实单独申报预算交董事会批准。
(五) 购入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入费用后,应有办公室相应建立实物台帐。
(六) 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所有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和使用,每年清核一次。督促员工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节约修理费用,防止毁损和盘亏。
(七) 对外签订材料、设备、工程承包、劳务等方面合同应严格按照公司经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第14篇 物业公司财务流动资产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制度之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 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应收帐款和存货等。流动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以最低的成本满足经营周转的需要。
第二条 流动资金是指投放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流动资金控制权属总经理,由财务经理掌握使用。
1、员工因公需要可允许领用适量现金,除此以外不得借款、领款。
2、员工报销费用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费用主管部门负责人、主管财务的副总裁(或其授权人)、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审核后方可报销。
3、对外部单位赞助费、资助费等社会性支出,由执行董事(或董事长)审批。
4、未按第1、2、3款规定办理的,出纳人员应拒绝支付。
第三条 做好现金收支管理工作。
1、现金使用范围按国家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出纳必须对每笔经济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每日对库存现金进行结帐、盘点,做到帐款相符,每月终了,现金日记帐与现金总帐科目的余额核对相符。
3、支付外单位的业务往来款项,现金支付限在1000元以内,无特殊情况不得突破,超过限额应以转帐方式支付。
4、库存金额最高限额为6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交存银行。
5、不得坐支现金和以白条抵库。
6、不准出借帐户和以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套取现金。
第四条 有外币收支时,应分人民币现金、外币现金的币种设置帐户进行明细核算,加强对外币业务的管理。
第五条 流动资金的使用实行计划管理,主要通过预算管理来实现,具体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办理。
1、各部门需根据年度预算总额,分月填报月度用款计划,并于每月20日前把次月用款计划报财务管理部。
2、用款时由经办人填写用款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3、对流动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应制订考核奖惩办法。
第六条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公司根据《坏账及存货报损的处理规定》做好坏帐的确认工作,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准备金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4‰的比例提取。
第七条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1、购入物资应办理入库手续,由仓库统一验收、管理。领用材料时,应由经办人填写领料单,经相关程序批准才可领用。特种商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
2、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领用,由使用人填写领料单,经低值易耗品管理者登记,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仓库才可发货。
3、应以旧调新的物料或低价财产,应以废品物料抵交后领新。
4、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5、存货的盘盈、盘亏、毁损的按相应报损程序报损后的净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第15篇 工程公司财务工作报告财务评价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财务工作报告与财务评价制度
1 .各内部核算单位会计人员,必须每月一次书面向会计主管汇报经济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及需请求协助处理的工作事项,按期报送各种会计信息资料报表。
2 .会计主管按月(月末30 日前)书面向公司财务主管部门定期汇报各单项工程项目经济活动中发生的重大财务事项及实际工作中违规违纪处理、落实整改情况。对超越职责权限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公司财务结算部指定专人负责处理。超越部门职责权限,其不能解决的事项,由部门统一提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请求处理。
3 .会计主管必须季末巧日前(工业、商业按月)向公司财务结算部、审计部门、地方税务部门申报财务会计报表。对季度(工业按月)申报的会计报表中的财务情况说明书,必须说明各内部核算单位经营生产、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情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4 .公司财务结算部应按季向公司总经理报送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其他附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年末报告,必须于年度终了25 日内连同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账报告,并报送公司主管部门、银行、财税机关、公司董事会作为收支权益分配依据。
5 .财务结算部季末25 日前向总经理汇报各内部核算单位及全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指标分析(包括经营成果及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指标。)
第16篇 学院后勤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学院后勤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后勤总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__学院财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后勤总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后勤总公司财务是保障后勤总公司实行服务收费机制有效运行的独立核算部门,接受学院财务处和审计处的监督和审计。
第三条 后勤总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后勤服务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健全总公司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规中的各项财务开支菹围和标准,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如实反映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 会计、出纳负责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一切开支和收入均需公司总经理审批,方能收支。
第六条 后勤总公司实行收支两条 线,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第七条 后勤总公司对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库存数额按照规定的限额执行,超出限额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
第八条 后勤总公司的银行帐户必须按照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所开设的银行帐户只供总公司公司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和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九条 后勤总公司在银行开设帐户的帐号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泻。
第十条 后勤总公司在银行购买的各种票据要指定专人保管,签发按编号使用。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
第十一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票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办理,没有审批的付款项目,财会人员应拒绝办理。
第17篇 公司财务工作制度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为了规范财务工作程序及财务人员的分工考核,为了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从财务工作的角度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现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门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建立健全财务工作制度,及时做好财务收入与支出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二)及时有效的管理好公司及客户的资金,保证借贷业务的资金本金和利息的准确到位;同时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开辟财源。
(三)加强财务日常核算与月度结算的管理,以保证每一笔业务数据及时准确的统计出表及记入帐薄,月度终了要提供会计资讯,利用财务会计资料及时进行经济成果分析。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五)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如电脑、空调、打印机、办公桌椅等。
(六)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等工作人员组成,业务量小的时候可以一人兼多岗,比如出纳可以兼文员,会计兼后勤管理,但会计与出纳不能一人兼管。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不能为省事儿搞特殊化。
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核算、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每月终了出具公司成本和利润报表,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及董事长并,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相符、会计现金银行总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明细帐相符。
妥善保管未归档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
完成总经理及董事长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二)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存现金。
建立健全现金及银行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时与会计对账保证金额的准确。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签字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登记号码,签经手人备查。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配合会计做好相关帐务处理及业务数据统计工作。
完成总经理及董事长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七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并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九条制度化、规范化使用和保管好公司内部的原始凭证,内部原始凭证是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及董事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借款
员工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超过经手人工资50%的需由董事长鉴字。
凡借现金1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第十五条报销时间及报销凭证的规定。
(一)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均须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总经理及董事长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所有当月发生的费用应于当月报销,最迟不能超过次月10日。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所有填制的报销单据,应字迹清楚、不能涂改,否则财务不予受理。
所有由外部取得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局统一规定使用的正式单据,(印税务局章、财政局章并盖有收款单位财务章)一切非正式单据不能作为报销凭证,报销凭证抬头一定要写上本单位名称。
第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十七条发票的开具及管理:正式发票由客户经理亲自送达,或者由客户亲自来公司拿取。由于未按照规定送达发票,造成发票遗失,公司将根据造成的损失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十八条工资和提成由财务人员依据综合管理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及提成表,交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及董事长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次月日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
会计报表应分月报、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利用帐户替其它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4、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第二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5、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6、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7、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8、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9、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10、有其它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18篇 公司内部财务岗位管理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
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
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
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
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家具、电器、其他设备等,其财务管
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2、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
对固定资产遗失、损
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3、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
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4、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
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
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
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
印章使用
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
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
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
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
2、在途补助。
乘座火车和轮船每人每天按20元补贴,乘座长途汽车6小时及以上的,可按在途标准补贴
20元。
3、员工每人每天按80元标准住宿,出差住宿按天数计算;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所住宾馆不得超过三
星级。
4、住勤伙食补贴,每人每天20元标准。
5、市内交通补贴,每人每天10元标准。
6、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五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六、物资采购规定
1、各部门根据每年物资的消耗率、损耗率进行预测,于每年十二月中旬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报财务室审
核。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采购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要有2人以上共同办理;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必须向3家以上
供应商摸底询价,并签定供货协议。
5、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6、采购人员采购物资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使用转账支票或委托银行付款;价值在500元以下的,
可以支付现金。
7、转账支票结账一般由出纳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准确数字或单据填制转账支票。
若由采购人领空白转账支票
与对方结账的,转账支票必须限额。
8、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元,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七、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合同,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
时备查。
八、财务审批、报销规定
1、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总经理同意后,再由经办人按规定办理借支或报销
手续。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3、上述开支的必须支出,如果总经理不在,需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予以支出,待总经理回到公
司后再予补签。
4、员工个人因私借款一律不予批准。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的职能作用,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及下属基层公司在办理财务事项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公司财务管理体制
一、总经理是公司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根据总公司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务预算计划的实施和财务决算的审核,并负责向基层报告财务计划草案的编制情况,预算的执行情况。
决定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聘用
二、主管财务的总经理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按照总公司职责权限组织公司及所属基层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活动。
领导和指导公司财务部门的基层公司财会人员的工作,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管理公司财产、投资、资金筹措等方面工作。
三、总公司实行两级核算体制,下属基层公司进行独立核算。
并建立相应的记账、成本核算等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
全面贯彻《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维护公司利益,保障职工权益和债权人利益,使资产得到保值增值,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四、财务科是公司的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财务正常运行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1、负责年度财务计划的编报、计划的执行、财务检查及经济分析。
2、负责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以及拟定、公司系统内的内审具体办法。
3、组织、指导所属基层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4、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重要财务事项等专题报告。
5、依法正确计算并缴纳各项税金、研究税法做到不偷不漏,合理依法避税。
6、保证公司向外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
7、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按期偿还到期债务。
8、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经营和投资决算所需要的会计资料及分析报告。
第三章会计原则
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必须遵循如下原则:
一、合理性原则:财务会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会计核算时,以会计制度为准。
二、客观性原则:会计凭证必须要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为入账和计价的依据。
对给资料使用者提供的会计资料,必须公正合理,对不同使用者提供的会计资料必须保证一致。
三、稳健性原则: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业务时,应持稳健态度,避免或有事项的发生,按规定计提坏帐准备。
避免预计任何可能的利润,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负债。
四、复式记账、权责发生制原则。
五、按实际成本记账原则:实际成本也称原始成本,凡公司取得的资产及他生产经营过程中耗用,会计上一概以原始成本计价。
六、收益与费用相互配比原则:一个会计期间的收益与相应的成本和费用必须一起入账,做到相互配比,从而正确计算该期损益。
七、划出资本支出与收益支出的原则:资本支出指用于增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收益支出指凡为取得本期收益(利润)而发生的各种成本和费用。
严格划分两类支出,避免减少资产和增加费用支出,少计当期利润和税金;虚增资产而减少费用支出,多计盈利,多交税金。
八、重要性原则:对会计核算的精度和报表内容,可视信息的重要程度不同而异。
凡对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有影响的项目,要力求精确,没有影响或影响很小的可以删繁就简。
九、记账本位币原则:公司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有外币业务时,按报告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记账。
十、充分表达原则:公司重要财务会计资料和特殊经济资料,如果是足以影响报表使用者作出评价和决策的,都必须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内容,让报表使用者有可能对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前景作出适当的评价和制定可行决策。
第四章财务工作管理
一、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
三、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记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盖章。
四、财务工作人员每年年终之前财会人员应配合业务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财产清查,以确保帐实,帐账相符。
五、财务人员应根据账簿纪录编制会计报表,公司财务报表应按月报送总经理,对外报送的报表必须经总经理签字。
六、所属基层公司,每月月初必须向总公司报送报表。
七、财会人员对公司系统实行财务监督。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以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善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八、财会人员发现帐薄记录与实物不相一致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会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处理。
九、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十、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十一、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作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十二、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由上一级负责人监交。
第五章资产的管理
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一节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处于货币形态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一、现金的管理
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务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现金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正确进行现金收支的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4、向个人收购的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支付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用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二)日常现金收支的管理
企业库存现金日常管理包括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部分,现金收入的管理主要包括以现金收取的货款,以现金形式收取的其它营业收入等。
现金支出的管理,主要是按照国家的规定使用现金,并对现金支出的内容进行审核。
检查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财经纪律和政策,是否符合企业的财务收支计划等。
1、企业必须配备专职的出纳人员负责办理现金的收付和保管工作,实行钱帐分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帐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人员也不得兼管出纳工作。
第19篇 某商业街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商业街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d_/cw-04-01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经济总核算,并要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草案,根据总经理的指令,结合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书面报告送总经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全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6.每月按时向各商铺收取租金及管理费,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编制月、季、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7.每年3月、8月向商户公开本步行街管理费的财务收支状况,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张贴于本步行街管理处的告示板上。
8.负责公司的各项财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9.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d_/cw-04-02
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董事会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审阅,报董事会和财政部门批准后销毁。
三.现金管理制度△d_/cw-04-03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正,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2.1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2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2.3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3.不准单位之间和个人因私借用备用金。
4.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5.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申请配备备用金,限额$1,000元,用于零星采购,并于每年末办理清算手续,次年初重新申请配备。
四.支票管理制度△d_/cw-04-04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发出空白支票,为方便工作,经总经理审批后可发出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额、收款人名称栏,但必须注明限额,凡领用支票者必须在开出支票五天内报帐。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
第20篇 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制度汇编
武汉水务建设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财务机构设置、职责与权限
第三章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第四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八章 资 金 管 理
第九章 资金的筹集
第十章 款担保、信用证和保函管理
第十一章 发票和收据的使用管理
第十二章 税收及利润分配、利润上交
第十三章 会计报表
第十四章 财务考核与评价
第十五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六章 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十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十八章 附 则
武汉水务建设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1.1武汉水务建设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本办法),是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经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主管财税机关审核备案。
1.2本办法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财务行为的会计核算程序和财务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发挥财务管理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理顺和规范公司财务管理的关系,推进内部单位公平竞争,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1.3按照授权经营、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负责对本法人资产进行管理,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子公司、分公司和参股公司按照公司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对公司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1.4各分公司按照本办法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财务机构设置、职责与权限
2.1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财会管理体制。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其投资形成的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但经营、财务上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的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2.2公司的分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上级企业承担。这类单位应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
2.3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主要责任: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会机构的设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3、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4、根据企业预算方案组织企业生产经营;
5、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部门)的监督。
2.4企业财务负责人在财务会计管理上的权责是:
1、主持本级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提请聘任或解聘财会人员;
2、对公司和各经营单位财务部门下达并落实财务、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组织清产核资;
5、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规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7、协调各单位、各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
2.5、企业财会机构的主要职责:
企业财会机构具体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财务核算、会计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国家税收并向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
公司财务部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统一资金、统一调度、筹措安排使用资金。负责资金结算办理结算业务,办理对公司(下属子、分公司)提供担保和商业承兑业务的申报批准手续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指导属下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
2.6企业各级财会机构和财务人员按规定对本单位实行财务会计监督,主要内容是:
1、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2、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3、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企业财务部门应分3个环节对本企业的支款与用款,包括费用支出、投资或贸易性的用款进行全过程监管:
1、事前环节:主要检查动用款项的依据如业务合同、用款计划和批准手续是否完善无误;检查用款额、付款方式与期限是否与合同、计划相符。
2、事中环节:主要检查款项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汇出并进入对方合法账户;检查用途是否被改变等。
3、事后环节:主要检查资金效益是否与合同目标相符;检查资金回收或回笼状况等。
2.7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2.8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各分公司财会机构负责人、财会主管的聘任应当经过公司同意。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消、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单,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所在单位领导会同财务负责人进行;下属单位财务负责人的交接,由公司财务负责人会同所在单位领导进行;公司财务负责人交接由总经理监交。
2.9财会人员上岗必须持有《会计证》,其聘用、离岗的基本条件如下:
1、品行端
正、工作严谨,熟悉财经法规,能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熟悉企业管理制度,坚持原则,工作效率和质量高。
2、在岗的会计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的会计(审计)专业学历。从公司聘用会计人员开始,3年内必须取得会计初级专业资格,已具备会计初级资格的人员,5年内必须取得会计中级专业资格。
3、愿意从事并热爱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会计(审计)专业学历,经公司考试合格聘用上岗。
4、继续教育期间,凡两次考试不合格者,调离会计岗位。
5、有违纪违规问题或工作业绩考核不称职者调离会计岗位。
6、不得外聘会计人员在公司内从事会计工作。
2.10财会人员的后续教育制度:
1、完成水务集团组织的财务人员后续教育;
2、完成本公司组织的财务人员专项岗位培训。
第三章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3.1企业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下列事项应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5、收入、成本、费用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
3.2记帐方法,一律采取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取权责发生制。
3.3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资本保全的原则。
3.4企业采取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4.1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预付账款等。
4.2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管理应遵循“严格职责分工、账款分管、印鉴分管、定期轮岗”的原则。
(1)库存现金的管理
1、现金出纳必须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和以白条抵库,财务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以保证帐实相符。
2、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3、现金的支出必须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方可付款,财务负责人短暂离岗,则由财务负责人书面委托人签字。
4、现金支付范围:发给职工工资、各种津贴及奖金;出差人员差旅费;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等。
5、差旅费的请款,必须由出差人员填写借款申请单,写明出差时间、地点、申请金额。按借款审批程序审批,经公司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核准签字后,方可按公司规定借款。出差人员回企业后必须在一周内报销清帐,不报销者由财务人员从工资中扣回。
7、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写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公司经理签批,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此款的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失,全部责任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8、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证,严禁口说为凭。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工程款、材料现金。
(2)银行存款的管理
1、银行帐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2、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公司各管理部门原则上不许开设银行帐号,确因工作需要开设帐户的,需报公司财务部批准,已经开设的,需向公司财务部补办备案手续。
3、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制;即:财务章由会计保管,私章由出纳保管,不准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4、银行支票的使用规定:
①业务人员到财会机构领用银行支票,必须凭支票领用单,经主管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写明用途、金额、日期;
②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出纳才能签发银行支票,同时要求业务人员在银行支票使用簿上签字,登记银行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
③签发银行支票必须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写金额、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如特殊情况需签发空白支票,必须在小写金额栏恰当币位写上“¥”。
④业务人员收到支票应到财会机构办理入帐手续,一般应先确认收到款项后,才发货或提供劳务。
⑤借出支票后,必须在十日内报销清帐,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帐的,应到财务部说明原因,限定报帐时间,否则前帐不清,后帐不借。
⑥支票报销是必须附发票、入库单,对于分期付货款的,必须按每次付货款金额开具发票方可报销。
5、公司各分公司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按公司指定帐号进帐。
6、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相关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采购合同)应按合同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重复)报批、支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
7、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不准改变收款单位。
8、严禁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集资。
9、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10、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如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4.3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工程款、应收销货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待摊费用、预付分包工程款、预付分包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预付购货款等。应收票据应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1、应收帐款、预付帐款明细帐必须根据经核对的工程合同和购销合同(附出库单)及汇款(付款凭证)为依据予以记帐,应按照不同的应收帐款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
2、应收款明细帐调减必须要有分管领导书面批准。
3、建立应收款内部管理报告制度。
①分管应收帐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工程(
购销)合同及企业应收货款规定进行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对拖欠货款(工程合同超过2个月,购销合同超过1个月)理出清单不得拖延,并理出潜在核销帐款交主管领导,由合同签订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执行。
②分管其他应收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10日前对上月末按公司规定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帐中的应收帐款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
③负责收款的部门在接到超期应收款通知单后,在接单后24小时内返回收款时限及措施,对所有超期应收款,限期开展收款工作,有关工作内容填入催收单,形成文件记入,妥善地存入客户资信档案。
④申请付款的部门及经办人是清理追收应收帐款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发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坏帐甚至造成损失的,应依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4、对于预付帐款应严格管理。
①预付货款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
②预付货款的对象是实施信用分级管理;
③预付货款必须依合同付款,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清算完毕。
5、应收账款在取得有效证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坏账:
①债务人死亡,以其资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②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③债务人三年未履行其偿债义务的。
6、应收账款坏账单项业务超过3万元的,应报水务集团公司批准。
7、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冲减坏账准备。
8、按照购货合同或劳务合同规定,预先支付给供货单位或提供劳务者的款项记入预付账款科目。没有合同、协议的,财务人员应拒绝付款。
9、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出租包装物租金、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等记入其他应收款。
4.4存货包括原材料、工程施工、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生产成本),并按此分类核算。
1、存货计价:
①工程施工成本按实际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计价;
②购入存货,按买价加上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加工费用等计价;
③自制的按制造成本计价;
④委托加工的按照耗用的材料加工费、运输费、保险费等计价;
⑤投资者投入的按评估价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⑥盘盈的以同类存货价值计价;
⑦接受捐赠的,以发票帐单加上由本企业负担的费用计算,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无发票帐单的,以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2、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
3、存货核算如采用计划成本法的,应当单独核算差异。
4、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可以一次返摊销或者分期摊销。
5、存货盘点:应定期、不定期进行盘点,年度决算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对盈亏毁损的存货应查明原因提交报告,5万元以内的由公司经理批准,5万元以上的报水务集团总经理批准,超过10万元的须经水务集团董事会批准。
6、存货基础管理:应进行定额管理,做好计量工作,完善并健全存货流转的凭证与手续制度。
7、成批材料采购价值超过20万元的,应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并订立购货合同。采购价格严重偏离同类商品价格的、库存物资超定额积压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的责任。
8、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价值在2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摊销;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分次摊销。
9、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盘点两次。按材料类别、规格、数量设置明细账,逐笔登记收、发的存货,按日记结存数。仓库保管员记录存货明细账,属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存货的短缺和毁损的,负有责任的保管员应调离岗位,并同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0、杜绝账外物资的储备,每季应对未用材料和物资进行盘点,年终决算时,应将未使用或剩余材料办理材料假领假退的手续,发票未到的材料款进行暂估入账。
4.5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费用,需在一年内摊销的费用,记入待摊费用,并平均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
第五章 固定资产管理
5.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等,且单位价值在_元以上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_元以上,且使用年限两年以上的,也应纳入固定资产核算。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纳入低值易耗品管理。
5.2固定资产管理除分类建账核算外,还必须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卡片上要记载其数量、规格、型号、购置价格、折旧、减值准备等资料,每年登记一次,固定资产发生增减变化时必须登记。
5.3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其残值率为3%,分类使用年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类别折旧年限
一、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35年
其中:简易房8年
2.建筑物15年
二、施工机械
1.起重机械12年
其中:单转电动起重机6年
2.挖掘机械12年
3.土方铲运机械12年
4.凿岩机械12年
其中:内燃凿岩机4年
风动凿岩机4年
电动凿岩机4年
5.基础及凿井机械12年
6.钢盘及混凝土机械8年
其中:混凝土输送泵4年
7.皮带螺旋运输机8年
8.泵类8年
三、运输设备
1.汽车及拖挂9年
2.小型车辆9年
四、生产设备
1.木工加工机械8年
2.金属切削机床10年
3.锻压设备10年
4.焊接及切割设备8年
其中:等离子切割机4年
磁力氧气切割机4年
5.锻造及热处理设备10年
6.动力设备1
1年
其中:电动空压机8年
柴油空压机8年
制氧机组8年
液化气循环压缩机8年
高压空压机8年
轴气风机8年
7.维修专用设备8年
8.其他加工设备8年
五、试验设备及仪器
1.材料试验设备7年
其中:白金坩锅50年
2.测定仪器5年
3.计量仪器7年
4.探伤仪器7年
5.测绘仪器7年
六、其他固定资产
1.行政管理用车_年
2.办公用具5-_年
其中:电子计算机4年
电视机6年
复印机6年
文字处理机6年
3.度量及消防用具10年
七、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1.房屋40年
2.文体宣教用具8年
3.炊事用具5年
4.其他5-10年
其中:电冰箱5年
5.4下列固定资产必须计提折旧:
1、房屋和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
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
5.5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2、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3、土地(划拨用地)。
5.6计提折旧原则:当月增加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计提折旧,从下月停止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
5.7固定资产发生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法,直接计入成本费用,一般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原值的1%-2%预提,预提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年末有余额应还原到当年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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