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的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旨在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与稳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事件报告:任何涉及学生、教职员工安全的事件,如意外伤害、健康状况、欺凌行为等,都需及时上报。
2. 紧急情况处理:设立紧急联络机制,对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响应和应对。
3. 安全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校园设施安全检查,识别潜在风险,并制定预防措施。
4. 安全教育与培训: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5. 信息透明化:通过公告、邮件等方式,向家长和社区公开安全事件的处理进展和结果。
1. 发现事件:任何人在发现安全问题后,应立即通过电话、短信或学校的安全报告系统报告。
2. 初步处理:校安全部门接报后,迅速评估事件性质,采取初步应对措施。
3. 信息核实:收集详细信息,确认事件真实性,必要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
4. 应急响应: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调动资源进行处理。
5. 信息通报:将事件处理情况及时告知相关方,确保信息透明。
6. 后续跟进:事件解决后,进行总结分析,修订和完善安全政策。
该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对学校运营至关重要,其价值体现在:
1. 提升反应速度:通过规范化的报告流程,能迅速响应各类安全事件,降低潜在危害。
2. 增强防范意识: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有助于培养师生的安全习惯,减少事故的发生。
3. 保障透明度:公开安全信息,增强家长和社会的信任,促进家校合作。
4. 优化安全管理:通过对事件的记录和分析,学校可不断改进安全策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5. 维护和谐校园:通过有效应对和预防措施,维护一个安全、有序的学习环境,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该制度的实施,不仅体现了学校对学生安全的重视,也展示了其在安全管理上的专业性和责任感。
第1篇 某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班级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应张贴在学校醒目位置,并于每学期开学教育时告知学生极其监护人。
2、加强接送学生管理,由学校保安和生活老师负责学生的接送登记,没有班主任老师的签字学生不得离开学校。
3、课间、午间活动有组织,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4、不攀爬楼梯扶手,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奔跑。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骑车追逐,严禁在校内骑车。
6、学生上课期间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履行申报批准制度,班主任及相关老师必须保证学生安全。
7、不准从楼上向下抛掷物品, 不准坐在走廊的护栏上,不准追逐打闹。
8、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三无”食品”(即无品牌、无厂家、无地址),不要到校外购买无证(工商营业执照)小贩的食物。
9、同学之间的矛盾要立足于依靠教师、学校来解决,严禁打架,严禁勾引外来人员到校滋事。
10、按时来校、回家、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留宿。不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玩耍、追逐、逗留。
11、学校和班级分别建立学校与监护人、班主任与监护人的联系渠道,以保障学生安全信息的畅通。
12、学生没到校上学,应及时向学生家长打电话询问情况。电话没打通要反复多次,并通知邻居和学生的亲戚直至联系上或者家访。
13.学生出现不正常的异常表现,应仔细、耐心询问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及时告知监护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心理沟通。
14、建立学生健康与安全信息库。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疫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不良习行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归类入库管理,并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5、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16、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第2篇 小学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小学(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本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依据学校校情,特制定学生安全信息制度。
一、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等方式,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二、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填写班级考勤,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教导处报告。
三、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教导处。
四、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教导处,教导处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通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五、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学校有关处室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吉。
六、学校突发事故报告电话
第3篇 学校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应将制度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的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长。
4、学校某处的确有安全隐患,应向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得敫危险区域。
5、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6、学校需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7、班主任在新常年开始时应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个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8、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疾病的学生的活动量。
9、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
10、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校保健室室医疗,情况严重者须立即送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务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
11、班主任、教务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务处负责学生的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2、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4篇 _学校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告家长通知书等方式,及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
3、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4、班主任要严格学校规定的学生考勤制度,督促并认真检查相关班干部填写班级日志和相关情况统计,班干部若发现有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班主任发现上述情况时,班主任要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政教处报告。
5、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班应立即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帮助联系。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学校领导要向区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6、刑事事件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三、学生身体信息通报
1、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相关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发现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要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和相关调查,并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5篇 区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每天早晨由班主任负责班级晨检,缺勤情况要落实清楚,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课堂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班长记考勤,出现问题下课后向班主任通报。
3、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的,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请假;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没有书面请假一时联系不上,要及时汇报,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学校和班级认真记载,及时汇总,建立档案。
4、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要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进行沟通,并将结果以书面文字材料上交存档。
5、如学生在一天内无故不到校,班主任要上报学校;及时以电话或其他快捷方式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告知其监护人,并做好记录。
6、学生在校期间离开校园,必须由班主任或年级主任的出门条,将出门条交门卫,并告知家长。
7、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案件等,应及时处理并尽快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8、学生在校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学校、班主任应及时向学生监护人通报,不得隐瞒。并以书面文字材料将通报的内容、时间、监护人反馈的意见等上交存档。
第6篇 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班级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应张贴在学校醒目位置,并于每学期开学教育时告知学生极其监护人。
2、加强接送学生管理,由学校保安和生活老师负责学生的接送登记,没有班主任老师的签字学生不得离开学校。
3、课间、午间活动有组织,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4、不攀爬楼梯扶手,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奔跑。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骑车追逐,严禁在校内骑车。
6、学生上课期间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履行申报批准制度,班主任及相关老师必须保证学生安全。
7、不准从楼上向下抛掷物品, 不准坐在走廊的护栏上,不准追逐打闹。
8、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三无”食品”(即无品牌、无厂家、无地址),不要到校外购买无证(工商营业执照)小贩的食物。
9、同学之间的矛盾要立足于依靠教师、学校来解决,严禁打架,严禁勾引外来人员到校滋事。
10、按时来校、回家、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留宿。不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玩耍、追逐、逗留。
11、学校和班级分别建立学校与监护人、班主任与监护人的联系渠道,以保障学生安全信息的畅通。
12、学生没到校上学,应及时向学生家长打电话询问情况。电话没打通要反复多次,并通知邻居和学生的亲戚直至联系上或者家访。
13.学生出现不正常的异常表现,应仔细、耐心询问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及时告知监护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心理沟通。
14、建立学生健康与安全信息库。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疫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不良习行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归类入库管理,并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5、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
16、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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