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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学校班会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晶华学校班会制度

内容包括哪些

晶华学校的班会制度是校园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方面:一是确立班会的目标和主题,通常围绕学生的学习进步、行为规范、团队协作等方面;二是设定班会的频率,如每周一次或每月一次,确保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三是明确班会的参与人员,包括班主任、班长、小组长以及全体学生;四是规定班会的流程,保证会议高效有序进行;五是记录和跟进班会决议,确保执行到位。

流程

1. 班主任宣布班会开始,简短介绍会议目的。

2. 学生代表提出议题,可以是学习困扰、班级活动建议或个人问题。

3. 全体成员讨论,鼓励开放、尊重的交流氛围。

4. 班长或班主任总结讨论,提炼共识。

5. 制定解决方案或行动计划,分配任务。

6. 确定下次班会的时间和主题。

7. 班会记录员记录会议要点,供后续追踪。

重要性和意义

班会制度在晶华学校扮演着不可忽视的角色。它提供了一个平台,让学生的声音被听到,培养他们的沟通和领导能力。通过集体讨论,学生们能共同解决问题,增强团队精神。此外,班会也是对学生行为的及时反馈机制,有助于塑造良好的班级文化。更重要的是,班会制度促进了家校合作,家长可以通过了解班会内容,更好地支持孩子的成长。尽管偶尔会遇到讨论不够深入或决策执行难的问题,但总体来看,班会制度对于维护班级秩序、提升学生参与感和归属感,以及促进个人和集体的发展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晶华学校班会制度范文

第1篇 晶华学校班会制度

华晶学校班会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班主任的教育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班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主阵地的作用,使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良好的培养和发展,把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落到实处,创一流教育管理水平,特制定班会制度。

1、班会课是班主任实施对学生教育、管理的主要形式,班主任要提高对班会课的认识,上好班会课。

2、每学期要有班会的总体计划和总结,每次班会要认真准备、实施,有教案、有记录。

3、每周一第七节课为学校统一班会时间。

4、配合当前形式、任务根据学校统一教育要求和班级实际情况,针对班级学生中有倾向性的思想问题,定期组织主题班会。

5、主题班会,要主题鲜明,有针对性,有明确的教育目的,有严密的序列、步骤,有计划性,避免随意性。

6、班会课要形式多样,新颖活泼,适合学生特点,要充分发挥学生、学生干部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能力,增强自觉意识。

7、学校对班会课进行听课检查、抽查;每学期评选最佳班会课作为示范课;每学期搞一次全校性的周会观摩课。

8、班会课的质量作为学校评估班主任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2篇 晶华学校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华晶学校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支部成员要联系一名党员和一至二名党外群众,发挥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党外群众及时掌握了解广大群众的思想状况及普遍关心的问题和迫切要求,以改进支部工作,增强凝聚力。

2、每个党员要联系1-2名群众,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情况,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群众的思想和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3、各党小组长要随时掌握联系人情况,定期布置任务,提出要求,及时做好汇报。党支部要随时掌握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指导。

4、支部成员和党员干部教师要经常深入课堂、宿舍,深入班、组和食堂,了解群众愿望和群众呼声,宣传党的政策,帮助师生提高思想觉悟,关心师生生活,切实地为广大师生办实事、办好事,把群众紧紧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全体党员同群众共同奋斗,为四化做贡献。

第3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逐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逐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我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各班级、专业部、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部主任为专业部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专业部、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燃油、用水、库房、电脑机房、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部主任、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组织相关处室主任织成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第4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资料时学校各项工作的记录和反映,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学校档案要严格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对学校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排查结果及整改结果等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2、对学校有关安全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放,规范管理。

3、对学校有关安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存档,并作好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4、档案资料的借用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予他人。

5、对档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记录,并作到及时收回存档,以防丢失。

6、经常检查档案资料,注意通风、防潮、防蛀、防火。

第5篇 晶华学校家访制度

华晶学校家访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育管理水平,更好地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掌握学生情况,调动家长积极性,有目的、有意识地影响和指导学生,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主任要根据学生具体情况,有目的、有重点地制定每学期家访计划。

二、对受到奖励、处罚或其它有突出变化的学生,要安排临时必要的家访,新生班要进行全面家访。

三、深入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和家庭教育情况,确定每次家访具体目标,做好家访的访充分准备。

四、向家长宣传教育方针、政策,报告学校教育计划,帮助家长提高认识,介绍家庭教育的好经验、好方法。用教育学、心理学或其它科学知识影响家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五、班主任要诚恳、热情地抱着对学生负责、教育学生的态度,向家长汇报学生在校情况,了解学生在家表现,讲究科学方法,避免争执或告状式家访,调动家长积极性,取得家长的支持。

六、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

七、家访过程中要注意教师形象,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不索要财物、收受礼品。

第6篇 晶华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房屋建筑及使用要符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手续、材料齐全。

2、学校自行安排的基建、修缮项目必须报教委审批,经教委安排和审批的所有基建修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建设要求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基建修善项目都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

3、加强检查。每学期开学前后,进行全面普查,平时不定期检查,雨季要进行重点检查砖木结构的房屋,要通过检查孔检查柁、檩条的安全情况,楼房的楼梯、楼梯扶手、走廊扶手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墙体裂缝的房屋,须查清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要加强烟囱、锅炉和内部线路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危险房屋需经房屋管理局、质检所检测危险程度,发现或经检查认定存在较大隐患的房屋,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设置隔离警示标志。

5、餐厅、电教室堂、厅等人群聚集的场所,需有详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畅通,尤其是教学楼、宿舍楼,楼道两端的出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铁栅栏或其他妨碍出入的障碍物,出现紧急情况时,通道口有专人指挥,保证师生按秩序撤离。

6、购置各种设备要保证进货渠道合法,质量合格,杜绝三无产品,安装设置合理,确保师生安全。

7、建立健全设备管理。使用、维修、报废、防火、防盗等制度,做到材料齐全,存档备查。

8、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定期更新,定期报废,确保设备牢固可靠,安全正常使用。

9、安排人员负责学校的房舍、场地、设施安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7篇 晶华学校总务处信息反馈制度

第一条 为畅通总务处信息反馈渠道,强化、监督和推动总务后勤建设,加强规范化 、制度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把问题始终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总务处信息反馈制 度。

第二章 信息反馈流程

学校领导总务处主任干事总务处各块负责人学校教职员工

第三条 信息反馈时间:

1、所有布置的工作在接到领导指示后立即行动,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反馈信息。

2、所有信息反馈时限不得超过2天。

3、员工发现问题,自身不能解决的,应第一时间向自己上级汇报。

4、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总务处主任反馈信息,同时必须随时汇报工作进度。

5、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汇报说明不能解决的原因。

第四条 各中心信息反馈完整、准确、及时;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影响 总务处的工作,依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追究责任。

第五条 重大事项的信息反馈必须立即向总务处领导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 点、内容及处理措施,并补附有书面报告。

第六条 信息反馈要求:

1、各块负责人要严格按信息反馈程序进行汇报工作

2、信息反馈应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信息中数字务必准确。

3、反馈力求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4、对违反信息反馈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以处罚。

第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华晶学校总务处。

总务处安全工作分工:

安全工作说明:

1、宿舍管理处:宿管员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做好记录,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物资 损坏的学生宿舍,并及时想总务处汇报,对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因瞒报、漏报发生安全 事故的,由宿舍管理员承担主要责任。

2、餐饮服务处:定期不定期对食堂、超市销售产品进行检查,防止三无产品和过期 产品在校园里销售,对食堂进货、加工、收买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食品安全,防止 中毒事件发生。

3、维修服务处:水、电、暖工查清供电、供水、供暖系统的使用情况,加强巡查发 现问题及时维修、及时上报,对锅炉定时检修,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物资采购处: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学校的各种需要物资,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 常进行。

5、资产管理处心:做好仓库防潮、防霉、防盗工作,确保仓库物资安全,物资领用 做到账账相符,借用物资手续完备,报废、报损物资及时上报,造成物资损失,仓库管 理员负责任;

6、干事处:做好相关文件安全保密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确保后勤各项工作正常 安全运转。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安全事故,管理人员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8篇 晶华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华晶学校升降国旗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都应尊重和爱护。为维护国旗的尊严,增强全体师生的国家观念,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国旗法制定本制度。

一、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早操时间举行(寒暑假除外,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

二、举行升旗仪式时,参加仪式的师生,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三、升旗仪式程序是:

1、出旗:旗手持旗,护旗手在旗手两侧,齐步从侧面走向旗杆,在场师生立正。

2、升旗:升旗时应使国旗在国歌中徐徐升至杆顶,在场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3、唱国歌:由各班宣传委员或文艺委员指挥,齐唱国歌。

4、国旗下讲话:由校长、教师作简单、短小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或由学生代表诵读誓词。

四、每日傍晚,由旗手和护旗手将国旗徐徐降下,不得使国旗落地。

五、升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

六、旗手、护旗手要由各班选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执行任务时,旗手、护旗手要庄重整洁。

七、国旗降下后要有专人保管,不准损坏、玷污,国旗更不能丢失。

第9篇 晶华学校重大活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重大活动管理制度

1、重大活动必须事先向学校申请,并写出书面材料。对活动时间、地点、活动的组织过程作出详细安排、说明。

2、活动前要制定活动计划和安全应急预案或房事故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核准后才能进行。

3、举行大型活动,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活动前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学生明确在活动中的注意事项。

4、对集体外出的重大活动,需乘交通工具的,组织者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签订安全协议。

5、学校重大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参与者的安全负责,对由于组织不利疏于管理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第10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学生损坏丢失仪器处理办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报损即可。

2、实验中因学生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赔偿,并填写登记表。

3、实验过程中因不遵守纪律如打闹或故意损坏仪器的,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填写登记表,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记过。

4、实验结束后,私自将仪器或器材带出实验室的,一经查出,追回仪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二、教师损坏丢失仪器的处理办法:

1、教学中正常损耗只填写登记表。

2、因教师不了解仪器使用方法而造成损坏,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培训其正确使用方法。

3、教师借用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酌情赔偿。

4、实验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坏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实验员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员和使用人各赔偿50%。实验员不准把仪器设备或工具私自带出实验室。

三、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由外借单位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四、实验室应有专用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赔偿低于10元的由实验员提出处理意见,10-30元的主管主任提出处理意见,30元以上的由主管校长提出处理意见。

第11篇 晶华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华晶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学校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校医:刘小光。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县疾控中心(电话:7325657)和教育科技局(电话:7321428)报告。

1、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务必于2小时内,以电话方式(即最快捷方式)报告。

2、疫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时、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于6小时报告。

3、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12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调出及报废审批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仪器调出及报废审批制度

一、由实验室管理的,属于固定资产部分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器材发生损坏后,实验教研组组长(或实验员)对该仪器提出报废申请。

二、申请提出后,应由鉴定小组对申请报废的仪器进行鉴定。鉴定小组由主管校长、主任及了解该仪器性能的教师代表组成。小组成员必须三人以上,其中不得有实验室成员和造成仪器损坏的当事人员。

三、鉴定小组的意见属于仲裁意见。报废申请获得批准,该仪器即行报废;未获批准,该仪器继续维修使用。

四、根据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对一些仪器的定期保养,如烘烤、通电、去尘、擦拭上油等特殊保养工作。

五、教学仪器(含设备、器材)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应停止使用,凡能修复的,实验室应进行维修。教学仪器的维修属于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对于实验室维修不了的仪器,由实验负责人处理。

六、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1)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2)维修费用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0%。

七、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八、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应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该仪器的技术档案。

九、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维修人员负责,经主管人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帐。

第13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教委《中学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从校门出入的人员及车辆须主动出示证件、自学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指导、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

二、凡携带或运载贵重器材、大件行李及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门,必须持有关院、处的证明,经门卫检查验证方可出入。若手续不全或来路不明门卫有权查询、挡获、查处。

三、校外任何商贩、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经商,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在校内或校门附近摆摊设点,不得在第二校区主干道及两侧摆摊设点,阻碍出入校门及校区通道。

四、机动车辆进入校门,须经门卫同意,并缴费后按交通标志行驶,禁止鸣号、试车、学习驾驶。自行车进出校门时一律下车推行。

五、校门实行定时开关制,早上五时开门,晚上十一时关门,师生员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时间出入校门时,应由其所在单位与值班工作人员事前取得联系,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工作。

六、门卫执勤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姿态端正、文明执勤、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实行“三包”。

七、凡我校师生员工(含职工子女、家属、临时工)进出校门应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出入证;来校联系工作或会客的人员、一律凭介绍信或身份证到会值班室接洽并办理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得会客。

八、对违犯以上规定者,交视其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14篇 晶华学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华晶学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一、由学校分管领导组成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档案保管室坚固,并在工作人员离开时给门窗橱柜加琐,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室内.

三、保管室内禁止吸烟,生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切实做到防盗、防强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鼠、防虫。

五、室内保持清洁,经常打扫,做到防尘。

六、学校定期做全面检查,发现退色、变质卷页,经领导批准后及时补救,出现隐患及时排除。

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

第15篇 晶华学校档案利用制度

华晶学校档案利用制度

一、本学校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本学校各部门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二、积极配合学校编写大事记,全面介绍等。

三、本学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而不能因个人私事翻阅,外机关工作人员须持机关介绍信方可查阅。

四、查阅人必须爱护案卷,轻拿轻放,不得乱翻、涂改、折叠、剪裁、撕拆、圈画,对违反者追究责任。

五、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薄》和《利用效果登记卡》

六、一般情况不准带出室外,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查阅,要以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按时归还。

第16篇 晶华学校教代会制度

华晶学校教代会制度

一、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年召开两次教代会。

二、教代会在本校范围内行使四项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

三、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的作用,做好大会提案征集。

四、严格履行各种程序。凡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都要认真贯彻,狠抓落实,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五、做好教代会资料的建档工作,对每届教代会的资料,做到及时整理,及时建档。

第17篇 晶华学校电教室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电教室管理制度

一、电教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制作的重要基地,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有一 定业务水平的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二、电教仪器用于教学及辅助教学,电教室人员要定期检查其性能和完好情况,并 记入档案。有损坏或丢失的要报有关领导并填表登记。

三、教师每次借用或归还仪器要登记,具体情况依据借用制度办理。

四、所有仪器只用于教学,不得挪作它用,更不得观看和传播黄色录像、封建迷信 等与教学无关的东西。

五、电教仪器要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以防止其老化,延长其使用寿命。

六、电教仪器要专橱专放,不得随意乱放,各类线材要随机放置,以防丢失。

七、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1)仪器说明书要分类存入档案,以备查阅。(2) 所有仪器必须在认真阅读说明书弄清操作规程的情况下使用。(3)贵重仪器要有技术档 案和维修记录。

八、注意安全和节约。电路安装要规范,电线不要裸露,对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 使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器。要按时关闭仪器,注意节约用电。

九、保持电教室及各种仪器的清洁卫生,体现文化科研氛围,创造良好的科学环境 。

第18篇 晶华学校立卷归档制度

华晶学校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学校工作活动具有查证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下发及局机关和非隶属机关的需要执行和具有查证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归档文件材料要在次年三月底完成归档立卷不得漏订,务于六月底前交学校档案室(会计档案由会计保存上一个年度的)。

三、归档要求: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以年度――问题归档(教学等文件以学年――问题归档),以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分好永久、长期、短期、临时档,以便更好的保管和利用。

第19篇 晶华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华晶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严惩不良行为,特制定损坏赔偿制度:

一、积极保护花草树木和节约水、电,如发现损坏及浪费水、电现象,除罚款5-10元外,还要补栽花草树木并写出书面检查。

二、玻璃、黑板、门窗及窗帘损坏,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并且还要把损坏的公物整理修复好。

三、桌椅、锁及其它损坏,凡开学经学校整理维修好之日起,出现各种物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维修好。

四、各科室的固定财产损坏,包括各专用教室,只要出现人为的将物品损坏事件,罚款10-20元,严重的将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五、校内室外基础设施和体育场地器材,如被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直至按原价赔偿并负责安装、修理好。

六、师生齐抓共管,保护好集体财产,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精神,人人争做爱校小主人。经学校检查评比,表彰并奖励爱校先进个人和班集体。

七、损坏公物赔偿现金标准如下:

1、打破玻璃,按每平方50-70元赔偿。

2、损坏日光灯管一支,赔款20元。

3、损坏凳角脚一只赔款3-5元。

4、损坏凳面一张,赔款10-15元。

5、损坏桌面一张,赔款15-20元。

6、损坏广播音箱一只,赔款80-100元。

7、损坏树木、花卉,赔偿5-20元。

8、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5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12元。

9、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情赔偿。

10、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视损坏程度计价赔偿。

第20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仪器借用制度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的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持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教学仪器不能借用给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用:(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和仪器;(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5)不宜搬动的较精密的仪器;(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7)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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