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保险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福利与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降低工作风险,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1. 覆盖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全职、兼职及临时员工,涵盖因工受伤、疾病、意外等各类情况。
2. 保险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险等,具体险种根据行业特性和员工需求定期评估调整。
3. 保费承担:公司承担全部或大部分保险费用,确保员工无经济负担。
4. 申请流程:员工在遭受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流程进行保险理赔。
1. 员工入职时,须签署保险知情同意书,明确了解并接受公司为其购买的安全保险条款。
2. 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对保险政策进行审查,以确保其符合法规要求及行业标准。
3.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导致的事故,保险赔付可能受限,责任方将依据公司安全规定承担责任。
4. 人力资源部负责保险的购买、更新及员工咨询服务,确保员工了解自身权益。
1. 员工应遵守公司安全规定,参与定期的安全培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2. 管理层需定期评估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 任何与保险相关的问题,员工有权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公司将及时处理并反馈。
4. 违反保险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严重者可能取消保险权益。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安心工作,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第1篇 员工安全保险制度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及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为了使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职工因遭受工伤事故后,能够获得及时的救治和经济上的保障,解除广大职工及项目部的后顾之忧,促使项目部改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公司承建的工程,各项目部必须为本项目部职工集体投保。
二、保险范围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项目部指派到施工现场以外从事有关活动而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三、保额按保险合同执行。
四、保费按建筑施工总面积计收:暂定为1.00元/平方米。
五、保险期间根据施工项目期限的长短确定。自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止。项目部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停顿,可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暂时中止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审核确认后,保险合同自保险公司接到书面申请的次日零时起中止。在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工程重新开工后,投保人可书面申请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自保险公司确认同意后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但累计有效保险期间不得超过保险合同对保险期间的约定。工程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六、各项目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将保费交到公司安全科,由安全科统一办理保险手续。
七、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必须到保险公司指定医院就医。
八、保险责任免除按保险合同规定执行。
九、发生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伤亡事故后,项目部应及时将事故经过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公司安全科及建设局安监站。由建设局安监站确认伤亡人员情况,并与保险公司议定给付保险金数额。
十、投保人按照下列步骤办理给付手续:
1、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责任和保险金给付办法。
2、按条款要求的时间限制,及时通知建设局安监站和保险公司理赔人员。
3、按条款要求的时间限制,及时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并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申请。
附:理赔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
投保人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供以下单证:
a、申请死亡保险金
(1)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书(验尸报告)、火化证明书
(2)受益人身份证明
(3)建设局安监站的证明
(4)保险费收据
b、申请伤残保险金:
(1)伤残鉴定证明
(2)住院诊断证明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建设局安监站的证明
(5)保险费收据
(6)代理人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2、填写理赔给付申请书
在理赔所需的必要单证齐全后,申领人填写理赔给付申请书一份,具体要求如下:
(1)伤残给付的申请书应由被保险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填写
(2)死亡给付的申请书应由被保险人法定继承人填写
(3)在申请书“申请人签章”栏内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3、立案
理赔人员接到申请书,且单证齐全后即立案办理核赔手续。一般简易案件应在15日内结案;死亡以及疑难案件应在60日结案。
4、给付
接到保险公司的给付通知后,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代理人可凭本人身份证明,前来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第2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管员工作管理制度
星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管员工作管理制度
1、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仓储食物保管,做到离开库房及时关门上锁。
2、对采购回来的食品严格把关、做好食品的入库验收、登记工作。每日对入库食品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勤进快销,并建好三级管理台账(采购、供货商、领料人签名)。台帐中应有食品采购日期、数量、单价、生产厂家、保质期、出厂日期、供货人、以及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号、采购合同及检疫证等。
3、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门精神,建好台账,严格把关,做好“五专”管理要求。
4、认真学习食品保管与食品卫生知识,能够辨识腐败变质、失效、过期等伪劣食品,懂得学生营养配餐知识。
5、入库食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标示存放;上报计划要少报勤报,做到食品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7、讲究个人卫生,不用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库及时加盖。
8、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湿式清扫,每日保洁,保持室内食品堆放整齐。
9、严格监督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库房及各操作间、餐厅内抽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10、加强食堂防盗防毒管理,出入库房及下班时要及时上锁,不能将钥匙随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师生安全、健康。
第3篇 镇学校教职员工行为安全制度
1、遵守安全法规、执行安全标准、履行安全职责、遵守安全规程,提高自我管理能力,让安全成为自觉习惯。
2、提高安全意识。教职员工必须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摆正安全与教育教学的关系,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3、接受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全体教职员工必须自觉接受经常性安全教育,平时主动涉猎安全知识,了解安全常识,掌握安全技能。
4、落实安全责任。学校安全,人人有责。教职员工必须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互相监督,齐抓共管。
5、服从安全管理。教职员工必须打牢“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安全不在,教学何依”的思想基础,重视安全管理,服从安全管理,参与安全建设。
6、接受安全指导。教职员工在从事任何工作时,均应在有效的安全指导下进行,杜绝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7、遵守安全规定。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学校及本岗位安全规章制度,杜绝任何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因违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8、拒绝违章指挥。教职员工对违反安全规章的任何指令、指挥,可以说“不”!
第4篇 员工非生产场所安全行为准则制度
一、通用安全
1.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
2.火柴、烟头和吸烟留下的其它剩余物都只能扔到指定容器内,严禁扔入废纸篓或其它废品容器内;
3.禁止在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上岗;
4.带头参加安全经验分享活动;
5.主动报告不安全行为及办公室不安全状态。
二、交通安全
1.驾乘车系好安全带,不妨碍安全驾驶;
2.驾驶期间,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3.严禁酒后驾车。
三、办公安全
1.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
2.禁止在办公室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办公室区域的任何地方奔跑(除非在指定的区域或遇到特殊紧急情况);
4.当在门厅、走廊中行走时,要靠右侧行走,而且不要吃、喝或阅读。注意你的周围,并保持警惕;
5.使用指定的行人通道,并遵守设立的标志和方向;
6.当不会马上使用时,及时关闭书桌的抽屉、柜门。
7.当坐在椅子上时,始终要保持正确的姿态。
8.下班离开办公室前,关闭电脑等电器电源。
四、上下楼安全
1.上下楼梯时,必须手扶扶手;
2.在楼梯上不得超越其它人或奔跑;
3.始终靠右侧行走,一次只能上/下一个台阶;
4.上下楼梯时,要注意脚下台阶,避免左顾右盼;
5.携带物品上下楼梯时,应遵守人机工学的标准;
6.禁止使用手臂和腿来阻塞电梯门。
第5篇 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掌握员工安全培训需求,确保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企业生产安全运行的目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在识别和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中,企业建立监测、跟踪意识提升及深层次培训需求机制。
第三条 根据国家法规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每年由安全生产部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
第四条 为测试和评估员工的培训效果,企业建立培训适宜性的评估机制,对安全生产部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安全培训需求分析和管理。
第三章 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与提升
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定期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进行辨识、调查与评价,考察员工对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熟悉程度,以此作为拟定年度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的依据。
第七条 员工安全意识的辨识、调查与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
2.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3.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
4.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
5.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
6.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7.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
8.特定风险;
9.应急程序;
10.事故、事件报告程序。
第八条 安全意识的辨识、调查与评价要考虑各层次员工的实际情况,主要采用“考试和问卷调查”两种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采取现场实际了解的形式进行。
第九条 新员工入职后,首先接受安全意识的教育。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和专项安全教育等内容及要求,对员工安全意识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题培训,并对其意识情况进行重点跟踪。
第十条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应专门编制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使管理层的特定要求、安全意识与其工作职责相适应。
第十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安全生产部要组织员工对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回顾:
1.当生产、服务工艺及流程发生变化时;
2.当员工脱离工作岗位超过规定时间返岗时。
第十二条 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意识培训的回顾时,重点从以下二个方面进行:
1.新员工安全意识培训;
2.工作现场特定安全意识培训。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部应加强企业全员安全意识的宣传,利用视听资料等各种形式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 确定员工的安全意识是否得到提升,主要采用以下方式和方法:
1.对员工和各级管理层的安全意识及要求的一致性进行检查;
2.对于员工前后安全意识状况进行调查与评价。
第四章 培训需求的识别与分析
第十五条 企业所属各单位、部门将本单位、部门员工培训的需求识别信息汇总递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企业员工安全培训需求进行分析。
第十六条 安全培训需求的识别要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充分考虑以下内容:
1.员工的需求;
2.领导的要求;
3.变化的需求;
4.生产过程的回顾;
5.记录的回顾;
6.员工反馈意见;
7.事故、事件信息;
8.风险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 员工安全培训需求的识别可采取以下办法:
1.答题法;
2.问卷调查法;
3.现场了解法;
4.意见反馈法;
5.其它方法。
第五章 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企业要求和员工安全意识的识别、培训需求信息制定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将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递交至企业办公室。
第十九条 年度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1.员工安全意识提升计划
2.员工安全意识宣传计划
3.常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如三级教育)
4.其它专项教育培训计划
第六章 培训实施要求
第二十条 在年度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单项培训要求与计划,计划中要明确:
1.培训目标;
2.培训大纲;
3.培训时间;
4.培训内容;
5.培训方式;
6.培训教材;
7.考核方式。
第二十一条 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
1.事故调查分析技术;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技术;
3.沟通技巧;
4.检查、审核技术;
5.法律依从性管理;
6.应急管理;
7.职业卫生管理;
8.变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对员工的能力要求,主要考虑:
1.用工连续性;
2.变化的要求;
3.特定岗位的能力要求;
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5.风险评价结果。
第二十三条 对安全生产可能有重大影响的员工的培训内容:
1.工作中潜在的风险;
2.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中的职责;
3.依从标准化系统的重要性;
4.偏离制度可能的后果;
5.操作程序、工作说明。
第二十四条 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结合特殊工种的作业内容及要求,对特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二十五条 培训时间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经理不少于40学时;
2.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20学时;
3.员工不少于32学时;
4.新员工不少于72学时。
第二十六条 对员工的培训效果和实际能力,要定期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测试和评估:
1.员工反馈;
2.管理层反馈;
3.测试结果分析;
4.现场应用能力。
第二十七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做好并保存员工的各项安全培训记录。
第七章 其它专项安全教育
第二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第二十九条 复工、调换工种、岗位的安全教育:
1.凡离开本岗位一个月及以上的生产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离岗一个月以内由班组负责复工教育;离岗一个月以上由单位(部门)负责复工教育。
2.凡调换工种的生产岗位人员,必须先进行调换岗位技能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安全教育。
3.教育内容
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②离岗期间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新规定;
③新岗位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知识;
④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⑤脱产期间,本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案例。
第三十条 单位在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其上岗。
第三十一条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其他专(兼)员安全员需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
第三十二条 部门副职以上领导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继续留任岗位。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企业取消其任职资格。
第三十三条 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安全生产部组织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更新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
第三十四条 日常安全宣传教育
1.班前安全活动。每天上岗前,班组长负责总结前班安全工作情况,分析当班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针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者熟知和掌握。
2.每周安全活动日。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由班组长主持,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措施,上级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和要求,安全文化知识,安全达标班组标准,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组安全活动日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记录真实、形式多样化,参加者签字。缺席者由班长补课,并有补课记录。
3.围绕每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并达到预期效果。
4.节假日、各时期安全宣传教育。
针对节假日员工思想活跃、精力分散,以及季节变化给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有的放矢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第三十五条 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板报、电视、网络等工具和手段,采取生动形象,内容丰富,员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某某公司员工餐厅安全管理制度
员工在公司做事,公司首先要保碍员工的人生安全、财产安全,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某公司员工餐厅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条个人的防护
l.安全措施,从员工本身做起,适当地防护上班,工作服整洁舍身,帽子或发罩、发网固定在头部;
2.鞋子要穿得舒适,鞋跟必须坚固,鞋带亦要扎牢,防止拌倒;
3.带有危险物品如随身饰物、别针等,必须避免或清除,以免不慎掉落食品中或机具内,造成严重的后果。
第二条行进的方向
1.具有规模的餐厅都订有安全规则,重视员工的动线安排,厨房动向设定成“单行道”方向行进;
2.厨房在尖峰时间,要在忙碌中仍有秩序,如在拐弯转角处或上下楼梯先打招呼,保持靠右方单行道的走路习惯,并且速度不要过快,以免碰撞;
3.端送热的盘子要格外当心,除提醒对方外,自己也要用毛巾垫住并拿稳;
4.注意地上的障碍物,通道若有积水潮湿,应即清除,以免绊倒滑跤。
第三条机具的操作
l.做好安全装置,如压力容量、压力负荷量表、蒸气锅炉隔热自动开关等;
2.熟谙操作方法,如搅拌机的正确操作,用瓢勺喂进,切忌直接以手接近;
3.熟悉电气用具电锅烤箱、电扇厦工作灯等之电线收藏,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接触电源插座厦开关,以免触电。
第四条刀具的使用
1.刀具的方法要正确,握刀永远握住刀柄,锐面朝下,不要急抓乱摸刀口,并握牢置平,以防掉落或割伤;
2.不得以刀具作为开罐器或螺丝刀使用,不用的刀具要稳当放置安全刀架上,不得隐藏在橱柜或抽屉,以免误伤。
第五条物料的搬运
1.考虑人力的负重力量,应以普通人力能予以移动的重量与客积程度为宜,因为起卸、移动、过碍、堆高、整理等,端赖普通人之体力能移动的时候较多;
2.使用手推车,注意搬运路线的障碍以免碰翻滑倒;
3.物料箱或不可堆置过高或堵塞通道及出入口处,造成工作的不便利;
4.破损的玻璃器及陶瓷器或迟钝的刀,不宜勉强使用,以免造成割伤。
第六条升降梯使用
1.升降梯可协助将物料食品运至高层楼,注意其安全性,不可将头、手伸出升降梯外;
2.普通攀高梯子的使用,采用人字形梯,事先要检查梯子的接头处有无脱节,摆放地面要平坦而平衡稳固,融免梯子倾斜或滑倒,阶梯处均须有显示标示。预订踏空摔倒。
装饰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7篇 员工食品安全培训制度范本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对食品安全知识,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员工队伍,建立学习型组织。
二、目标
员工充分了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卫生要求,及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从事产品生产的人员应应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不得参加产品生产工作。
三、工作程序
1、 办公室向各部门征询食品安全培训意见和需求,综合考虑,统一策划,编制食品安排培训计划,报经理批准后实施。
2、 需要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各部门向经理提出申请,报经理后,办公室备案。培训结束后,将学习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交办公室入个人档案。
四、培训实施
1、 办公室依据培训计划,针对不同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组织培训。
2、 每次培训由办公室制定具体培训计划,规定培训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参加人员,提前一周发有关部门。
培训评价和考核
对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的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由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凡经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应继续培训或调离岗位。
培训记录
办公室负责建立公司的人力资源档案,保存培训记录。
第8篇 员工不安全行为矫正制度
1 目的
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进行矫正,达到知与行的统一,做到超前防范,减少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2 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各相关方
3 相关部门职责
1.安培中心负责行为矫正相关知识的培训。
2.安监科负责不安全行为的矫正工作。
3.宣传科负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宣传。
工会负责组织职工家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4 内容与程序
1.安培中心负责联系有资质的专家,每年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心理学与行为矫正知识的培训。
2.宣传科每年组织两次安全宣传(宣讲)活动,工会每月走访不安全行为人员的家庭5次,深入了解职工思想动态,为不安全行为管理反馈信息。
3.安监科发现不安全行为,及时进行矫正。
安培中心定期对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员工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脱产培训。
宣传科、工会利用有线电视、“安全专栏”、 “三违”曝光台等对发生不安全行为的员工进行曝光。
6.思想和情绪因素导致的不安全行为矫正管理
1) 加强日常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基层单位要严格按集团公司班前十分钟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对职工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坚持开展班前岗位风险辨识评估。
2) 基层单位要通过家庭走访,了解、掌握员工思想和情绪的不安定情况。
3) 制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在经济处罚的同时,进行人行化管理探索。
7.知识与技能缺陷导致的不安全行为的矫正管理
1) 召开因知识与技能缺陷导致的不安全行为的人员座谈会,了解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地点,找出诱发不安全行为的条件,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2) 加强安全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操作水平。
3) 了解员工的业务专长,根据工作实际、员工的业务专长,安排工作岗位。
8.利益与管理因素导致的不安全行为的矫正管理
1) 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及工资与安全挂钩的考核制度。
2)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对发生工亡事故的单位除进行经济处罚外,加大对干部的行政处罚力度,发生一次死亡1 人及以上事故的,区队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班组长撤销职务。
3) 建立各级管理人员、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修改完善奖惩制度、追究制度、自检互检制度,构筑完善的安全制度保障体系。
4) 建立区队、班组、个人三级考核责任制。
9.行为矫正结束后,对被矫正者进行观察,根据记录到的数据与资料对矫正效果进行评估,制定进一步巩固效果的措施。
5 相关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江苏省安全培训管理条例》
《徐矿司教[2007]1号文件》
6 相关记录
《“三违”培训档案》
《职工“三违”纪录》
《矫正记录》
第9篇 员工上下班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确保每一位员工上下班乘车的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通勤车司机。
3.0制度
3.1汽车、摩托车是我们生活中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但车祸的危险也可能时时伴随着我们。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每年因车祸丧生的人数约有70万,受伤人数1000万至1500万。也就是说,每50秒钟就有一个人死于车祸,每2秒钟有1人受伤或致残。因此,每一位员工必须注意交通安全。
3.2公司通勤车管理
3.2.1公司为了方便员工上下班乘车,专门租用了大巴车(通勤车)接送员工。办公室设专人管理通勤车。公司在租用通勤车时,须严把“三关”:即通勤车辆准入关,通勤车驾驶员聘用关,通勤车接送员工制度落实关。
3.4.1通勤车司机每天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的状况,尤其是刹车,有问题及时修理。
3.2.2通勤车司机按照承运车辆的核定载客人数安排员工上车,并负责维持车内外的乘车秩序,不得超出该车核定载客人数。
3.2.3当乘车人数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时,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管理人员,调整车辆数量。
3.2.4通勤车司机在承运员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在遇到大雾、雨雪天气、道路毁坏等特殊情况,应减速行驶,以确保安全。
3.2.5通勤车司机应在路途上对员工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对体弱生病员工给予照顾。对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公司反映。
3.2.6办公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通勤车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相应记录,作为以后奖罚和续聘的重要依据。
3.2.7通勤车的管理细则参见《通勤车管理制度》。
3.3乘车纪律
3.3.1每位员工应按公司下发通勤车行车路线、停车站点和发车时间表进行乘车,不得在非定车点拦车强行上车,如果不按规定无理取闹的,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乘车资格。
3.3.2员工在等候乘坐通勤车时,要在站台和指定地点等候车辆,不要站在车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候车。
3.3.3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因为在车子还没停稳的时候,如果大家突然拦在车前,往往会使驾驶员措手不及,同时因为候车人的争抢,不巧被人挤倒或把他人挤倒,都可能引发事故,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3.3.4在车上不许大声喧哗、走动、吸烟、乱扔垃圾,不许吵架打架,更不允许以大欺小、抢位或欺负威胁、恐吓员工。员工在乘车时要文明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和照顾,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3.3.5坐在座位上,也要精神集中,双手扶住前排座位上的椅背。通常车子猛烈冲击时,人体会向前倾,这样头和脸就有撞到前排座椅靠背的危险。如双手扶住前排座位的椅背,则可以大大减缓身体向前的冲击力,同时对头和脸部也可起到保护作用。
3.3.5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3.3.7车门开启后,不要急着跳下车,应先观察是否有自行车和摩托车驶近,要在没有车辆驶近的情况下下车,防止后面跟上的自行车或摩托车措手不及,发生意外。
3.3.8下车后,不能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前或车后20米以上,能看清路上左右来车后,选择适当时机再横穿马路。
3.4监督检查
3.4.1每位员工者对乘车全安都有监督的责任,发现有违规或不安全的事情,可以向办公室反映,由办公室调查处理。
3.4.2办公室管理人员不定期随车监督检查乘车安全,发现违规或不安全的事情,进行处罚。
3.4.3每辆车推选1名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车长,维持乘车纪律和秩序,将接送时间、趟次、是否超载、漏载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反馈给办公室管理人员,每月对通勤车实行评比考核。
3.5自驾车、摩托车安全管理
3.5.1员工有自驾小车、骑摩托车上下班者,也要注意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3.5.2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与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出车时证件齐全有效,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保持车况良好。
3.5.3自驾小车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骑摩托车一定要带好头盔。
3.5.4遇雨、雪、大雾天气,驾驶员必须集中精力,减速慢行,提高警惕。
3.5.5停放时,注意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上班后,车辆一律停放到规定的停车场,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交给无驾照或无驾驶经验人员驾驶。
3.5.6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超速行驶,疲劳驾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3.5.7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当地负责人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当即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严禁逃逸,如因逃逸造成责任加大,损失增多的,增加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3.5.8乘车人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做影响驾驶的事情,同时在途中不得劝驾驶员喝酒,如遇驾驶员渴酒,应当即劝阻。
3.6节假日安全乘车
3.6.1节假日驾车外出时最好结伴同行,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不轻信陌生人的言行,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去安全设施没有保障的娱乐场所,注意言谈举止,以防发生纠纷,遇事不极端处理。
3.6.2节日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文明乘车,自觉遵守乘车秩序,不要只顾挤车抢座位而放松了警惕,成为扒窃下手的目标。上车后,最好往中间走,不要挤在门口,遇到连续被挤时要提高警惕,以防被窃。
3.6.3选择出行交通工具时,要乘坐正规运营的车辆,不要乘坐“黑出租车”、“黑摩的”、“黑三轮”等非法运营的车辆。
3.6.4自驾车出行期间,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车辆,把车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停放在居民区无人看管的机动车要安装报警装置和机械防盗锁,不要在车内和后备箱中放置贵重物品。
3.7乘车安全教育
3.7.1树立“人人是交通安全教育者”的责任意识,发挥全员参与,各单位的管理人员利用早晚会,通过交通事故案例,给每位员工灌输安全意识。
3.7.2办公室发挥广播、板报、宣传展板等宣传工具的作用,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员工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影视、光碟。
3.7.3定期请交警队同志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座。
3.7.4办公室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开展员工安全防护、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
3.8奖罚
3.8.1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者,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8.2不按指定地点乱停乱放摩托车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8.3通勤车的处罚条例参照《通勤车管理制度》执行。
4.0相关文件
4.1《通勤车管理制度》
5.0记录
5.1《通勤车监督检查记录》
第10篇 某保洁公司员工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保洁公司员工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安全工作是公司一切工作的保证,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隐患只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及加强管理力度是完全可以预防的。每位员工必须有强烈的安全意识,牢记安全第一。为确保员工、公司、客户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伤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公司制定了安全守则和防火措施。对于违反安全、消防措施和制度的人员,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
一、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防护用具。在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二、组织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使用效果好,能科学的指导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布置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责成有关人员分头检查实施情况。
三、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执行情况,对上级安全部门的工作指示,应主动布置、检查,并给予大力支持。
四、深入现场,在检查作业进度的同时,必须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限期解决,并令其制定不再重复发生问题的措施。
五、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杂物,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所有员工进入工作区域必须走指定通道并佩戴保安部门发放的胸卡。
六、遵守吸烟的规定,严禁随意乱扔烟头、火柴棒,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七、严禁私自动用,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和接通电线。必须将放置在蒸汽管路,散热器、加热器及热的管路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位置或用隔板覆盖。
八、严禁将有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作场所,发现以上可疑物品或人员时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或有关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工作。
九、保护宾客和公司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每位员工的义务。如遇险情,要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部门主管和有关部门排除险情。
十、上下班途中注意过往行人和车辆,不得在机动车道或两人以上谈话并行,过往路口必须看清楚红、绿灯后方可前行,时刻注意天气变化,注意防雨、防雪、防雷电及大风天气对周边的树木、建筑物、水坑、电线杆等设施的影响造成的各种隐患。(骑电动车上下班的员工小心慢行)
十一、上岗前检查好操作中所需的工具是否能安全、正常运转。
十二、室内保洁员要注意水、电、登高擦拭,合理运用“小心地滑”标示牌。
十三、在需要使用化学药品时首先仔细看清楚说明书,是否对要清洗的物品有无不良影响,并在使用时不得低于两人操作。
十四、在使用专业清洗设备时(如:洗地机、吸水机、抛光机等)首先要仔细检查线路是否安全,按照操作流程使用机器设备,保证安全运行。
十五、库区保洁员注意前后停车区域装卸货物行驶车辆的躲让等。
十六、外围保洁员注意高处坠物伤人。
十七、高位清洁(如:玻璃、天花板、出风口等)首先应将“工作进行中”标示牌放置于现场,一人扶梯一人清洁,作业期间应留意来往人员,注意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不能碰到人员并注意个人安全。
十八、高墙清洗,应将安全带保险绳拴在牢固点并掌握重心。
十九、如遇到工作时间内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向主管人员报告。
二十、要重视各项环节,结合自身安全工作经验将安全工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从而确保保洁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11篇 煤矿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煤矿班组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1、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
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煤矿工人有权参与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划、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章的制定;对不符合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2.安全生产监督权
职工有权对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情况,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干部安全行为,作业现场安全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安全生产知情权
职工有权了解企业安全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状况;有权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执行情况;有权要求班前讲安全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有权要求交接班交待作业地点安全情况;进入工作面前,有权要求跟班干部或带班班长检查工作面,制定具体安全措施。
4.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
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和参与整改。
5.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
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工人有权停止作业。
6.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
工人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7.抵制违章指挥权
干部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操作,工人有权制止;跟班干部擅离工作岗位,工人有权向有关方面报告。
8.紧急避险权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工人有权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9.反映举报权
工人有权向煤矿企业和煤炭管理部门、工会组织举报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行为;有权检举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者;有权反映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10.投诉上告权
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如果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工人有权向上级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投诉和控告;工人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工人有权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提出控告。
第12篇 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考核细则
1目的
坚持“零容忍”的安全问责原则,进一步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强化管理者“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坐针毡”的忧患意识,规范现场安全行为,严格标准化作业,压降因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所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制订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员工。
3考核权限
公司及二级部门对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被查处的责任人依据本细则实行分类考核,考核权限仅限于公司及二级部门。
4考核原则
严守规则,违规必究;
下级违规,上级有责;
分类考核,综合治理。
5违章违规处理办法
5.1员工违章违规按照a、b、c分类,按对应分值6、4、2对部门绩效进行评价考核。
5.2a类违章按最低生活水平标准发放工资;b类违章当月考核500元;c类违章当月考核200元。
5.3公司员工被考核,需离岗参加公司组织的1天安全生产再教育学习班,接受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获得上岗资格。
5.4员工被公司或上级部门查实a类违章违规一次,对该员工所属区域车间主任、班组长按c、b类违章违规考核一次。
5.5员工被公司或上级部门查实b类违章违规一次,对该员工所属区域车间主任、班组长按c类违章违规考核一次。
5.6违章违规员工在接到参加安全生产再教育学习班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准时报到,参加学习。如无故缺席或不按时参加,作拒绝接受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处理。
6考核内容详见《违章违规内容》
1、管理违章
序号
评价内容
类别
1
分厂(部门)未开展月度安全例会及工作计划
c
2
分厂、车间未开展安全综合检查
c
3
分厂、车间未开展月度区域危险源检查
c
4
分厂、车间负责人每月参加班前会少于二次
c
5
分厂、车间负责人对各类安全事故学习知晓度未落实检查的
c
6
分厂、车间负责人未按计划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
c
7
分厂、车间负责人对新进、转岗(复工)员工未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安排上岗作业的
b
8
分厂、车间负责人违章安排无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操作的
b
9
分厂、车间负责人未建立特种设备管理网络,未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每月开展一次特种设备检查的
b
10
分厂、车间负责人未督查委外单位办理施工手续,安排委外单位施工的
b
2、现场违章
序号
违 章 违 规 内 容
类别
1
违反公司“十大禁令”
1.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2.严禁无证操作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特种设备。
3. 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严禁不系安全带。
4.未经许可和采取防护措施,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5.任何委外单位未签订安全协议,未确定安全施工方案严禁施工。
6.严禁未采取安全措施接触高速运转、运行中的设备设施。
7.严禁违章关闭、取消、损坏设备连锁、安全防护设施。
8.严禁违章停送能源介质和动力源。能源介质施工没有经过严格审批,严禁施工。
9.严禁在起重吊物下行走和停留。
10.任何员工没有得到相应规程培训、风险告知、没有签订安全责任状等严禁上岗。
a
2
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a
3
侵占公司财产(夹带物资出厂等)
a
4
一级签证作业违反签证安全管理制度
a
5
使用同位素、射线装置时违反管理规定
a
6
在禁火区域吸烟、擅自动火
a
7
在公司内闹事、斗殴、赌博、班前班中酗酒
a
8
重复性违章造成重复性重伤以上事故
a
9
任何履职不到位的管理违章
b
10
阻碍公司管理人员执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b
11
违反开动牌和检修确认挂牌制度
b
12
违反有限空间和高处作业签证安全管理制度
b
13
擅自启动已封存或无证的特种设备责任者
b
14
违反电气倒闸安全操作规程
b
15
进入煤气等危险区域巡检和作业,未按规定携带co等检测仪
b
16
高空抛物
b
17
对安全整改项目弄虚作假
b
18
起重设备吊重物停留空中,驾驶员离开驾驶室
b
19
二级签证作业违反签证安全管理制度
b
20
煤气作业不执行双人作业制或确认制
b
21
在煤气(天然气)区域随意逗留、休息
b
22
将食物带入变配电站(室)、电气主操作室、电缆隧道
b
23
违反起重设备“十不吊”规定
b
24
违反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b
25
擅自停用职业卫生防护装置
b
26
未对员工进行各类安全教育就安排作业
b
27
违规指派协力员工从事非合同内容的作业
b
28
机动车闯禁行区域的
b
29
叉、铲车违章行驶
b
30
造成安全设备、设施损坏未及时汇报又未采取防范措施
b
31
对接害岗位,未按规定穿戴防尘、防毒、防噪防护用品
b
32
冒用公司各类证件
b
33
违反物资出厂管理规定
b
34
三级签证作业违反签证安全管理制度
c
35
对本岗位危险源及事故应急预案不能完整表述操作程序
c
36
擅自挪用防汛防台储备物资
c
37
未正确穿戴、使用劳防用品
c
38
使用带有安全缺陷的各类电器设备
c
39
巡检、点检后安全保护设施未及时恢复
c
40
使用安全装置失灵的设备
c
41
在吊物下行走、站立
c
42
未按规定配备、使用专用工具作业
c
43
吊、夹、索具使用前未作检查
c
44
行车运行前未鸣警报或打铃
c
45
行车遥控操作时人不跟随行车的
c
46
行车驾驶员离开行车驾驶室时,未带走开动牌切断电源
c
47
起重指挥人员戴手套指挥
c
48
焊割作业时氧、乙炔气瓶距动火点<10米
c
49
违章搬运焊割用氧、乙炔气瓶
c
50
员工不熟知岗位规程(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事故通报)
c
51
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未持证作业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卡内容不熟悉
c
52
现场违章使用、领用危险化学品
c
53
未按规范使用高压用具或其它电气设施(设备)
c
54
电气作业不执行挂牌制度
c
55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c
56
防火责任人不知晓本部门(部门)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c
57
不会正确使用本岗位消防器材
c
58
各类车辆擅自驶入或停放在生产作业区域
c
59
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车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
c
60
违反人员、车辆进出公司规定且不服从管理的
c
61
二轮动力车未办理手续在公司内行驶
c
62
未经允许进入非本岗位作业区域的各类危险区域
c
63
擅自闯入安全(保卫)警戒区域
c
64
违反事故申报流程
c
65
岗位员工不熟悉各类防护设施的使用
c
66
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拉临时线
c
67
其他不安全行为及违反本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a、b类规定者除外)
c
7其他
7.1员工违章违规,现场领导在现场未制止的,领导按员工违章违规类别同等考核;
7.2各类事故的责任者及管理者的违章记分由事故调查小组决定。违章作业引发的重伤事故按a类违章记分考核;违章作业引发的轻伤事故按分类违章提档考核。
第13篇 某某公司员工餐厅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员工在公司做事,公司首先要保碍员工的人生安全、财产安全,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某公司员工餐厅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条个人的防护
a.安全措施,从员工本身做起,适当地防护上班,工作服整洁舍身,帽子或发罩、发网固定在头部;2.鞋子要穿得舒适,鞋跟必须坚固,鞋带亦要扎牢,防止拌倒;3.带有危险物品如随身饰物、别针等,必须避免或清除,以免不慎掉落食品中或机具内,造成严重的后果。
第二条行进的方向1.具有规模的餐厅都订有安全规则,重视员工的动线安排,厨房动向设定成“单行道”方向行进;2.厨房在尖峰时间,要在忙碌中仍有秩序,如在拐弯转角处或上下楼梯先打招呼,保持靠右方单行道的走路习惯,并且速度不要过快,以免碰撞;3.端送热的盘子要格外当心,除提醒对方外,自己也要用毛巾垫住并拿稳;4.注意地上的障碍物,通道若有积水潮湿,应即清除,以免绊倒滑跤。
第三条机具的操作
a.做好安全装置,如压力容量、压力负荷量表、蒸气锅炉隔热自动开关等;2.熟谙操作方法,如搅拌机的正确操作,用瓢勺喂进,切忌直接以手接近;3.熟悉电气用具电锅烤箱、电扇厦工作灯等之电线收藏,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接触电源插座厦开关,以免触电。
第四条刀具的使用1.刀具的方法要正确,握刀永远握住刀柄,锐面朝下,不要急抓乱摸刀口,并握牢置平,以防掉落或割伤;2.不得以刀具作为开罐器或螺丝刀使用,不用的刀具要稳当放置安全刀架上,不得隐藏在橱柜或抽屉,以免误伤。
第五条物料的搬运1.考虑人力的负重力量,应以普通人力能予以移动的重量与客积程度为宜,因为起卸、移动、过碍、堆高、整理等,端赖普通人之体力能移动的时候较多;2.使用手推车,注意搬运路线的障碍以免碰翻滑倒;3.物料箱或不可堆置过高或堵塞通道及出入口处,造成工作的不便利;4.破损的玻璃器及陶瓷器或迟钝的刀,不宜勉强使用,以免造成割伤。
第六条升降梯使用1.升降梯可协助将物料食品运至高层楼,注意其安全性,不可将头、手伸出升降梯外;2.普通攀高梯子的使用,采用人字形梯,事先要检查梯子的接头处有无脱节,摆放地面要平坦而平衡稳固,融免梯子倾斜或滑倒,阶梯处均须有显示标示。
预订踏空摔倒。
第14篇 公司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
(一)安全管理小组为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二)安全管理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总经理 组员:副总、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 安全管理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安全政策,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制定、执行各类安全管理措施;
(二)负责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实;
(三)出现安全事故,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拟订可行性处理方案;
(四)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大检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 人身安全的最高责任人为总经理及各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员工的人身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四章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预防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
(1)由于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以及操作工的培训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2)由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厂负主要责任,车间主任负次要责任。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电管理制度,机械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网络图并落实相关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制定重点设备及区域的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四)各部门必须有专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五)维修车间应当对车间内的机器设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新员工、转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生产技能培训,同时各部门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总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条 消防安全事故预防:
(一)责任划分: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的检查、整改,各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e及时更换并协助维修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门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三)各部门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及具体的岗位职责。
(四)各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周必须对所在单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必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灭火器必须时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压力正常,同时消防水枪、水袋必须配备齐全,必须急灯必须保证正常使用。
(六)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予以配置、摆放。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晒、防潮、防冻)。
(七)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八)各部门必须对重点消防部位设立明显防火标志,并设置相必须的消防设施;各部门的疏散标志和事故必须急照明设置必须符合规范。
(九)各部门必须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且必须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分库存放。
(十一)各种电器、电线必须定期检修(每月不少于两次)。
(十二)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违反以上条例的部门,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条 驾驶安全事故预防
(一)驾驶员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定期维护车辆方向、刹车、车灯和机油等部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服用精神或麻醉药品,如果驾驶员有影响驾驶的疾病或疲劳驾驶,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定期开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训,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违反以上条例的单位,对责任部门经理索赔100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 工伤事故划分及认定
第九条 员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伤害程度分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伤:9-10级、7-8级、5-6级、3-4级、1-2级。(以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二)重大安全事故:员工死亡、发生重伤(工伤级别:3-4级、1-2级)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条 工伤的认定
(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管理小组与人力资源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第六章 工伤的申报程序
第十一条 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二条 申报范围:
(一)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二)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三)申报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4、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项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四)受理部门及责任:
1、人力资源部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人力资源部的任何一个人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施救组织;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理赔。
2、报告对象是“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或副组长;
3、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七章 工伤事故医疗补偿
第十三条 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安全消防小组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按分别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 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
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
1)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7-30天,享受80%的基本工资;
3)30天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
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1--2个月,承担100%的治疗、住院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
2)2个月-6个月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3)6个月以上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并参照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
1、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间、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2、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
1)7天-30天,享受60%的基本工资;
2)30天-60天,享受40%的基本工资;
3)60天以上 不计,并解除劳动关系;
3、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
1)1--2个月,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
2)2-6个月,享受6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3)6个月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
4、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60%)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市社保局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第八章 工伤事故的处理与医疗费用报销
第十四条 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及规定:
(一)工伤安全事故的处理:
1、所有的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公致伤的先予以处理;
2、处理原则是尽快安抚和救治伤者,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
3、工伤安全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
1)按个人的责任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医疗费用;
2)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
3)凡过失所致的公司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4、对事故部门主管的处理:
1)部门各级主管对本部门的每起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2)所属员工凡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对其直接主管予以警告一次并处罚200元;
3)如果所属员工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对其直接主管予以留岗试用并罚款500元处理;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第十四条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一)申请报销时必须准备以下资料准备:
1、工伤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
3、本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如出外出差的的交通事故与安全事故还需出具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的报告)
4、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
5、病历;
6、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7、费用结算明细表;
(二)报销额度的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支付部分
1、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或设备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将全额支付剩余部分;
2、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和事故当事人双方对工伤事故均有责任的,公司按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予以支付剩余部分;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3、安全管理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事故当事人自己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原则上不予支付,剩余部分由事故当事人自行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4、当确定为因本人粗心疏忽等其它主观因素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只承担相关治疗、住院、交通、抢救等费用在保险理赔后的余额的20-70%,对由当事人造成的他人伤害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如因员工本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6、工伤争议:当因判断是否为工伤事故而出现争议,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协调后无效时,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可向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仍不服从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监督执行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三个月,三个月后正式执行。
颁发日期:二010年一月二十日
第15篇 安全监理人员工作实绩考核制度
1.考核是指在一定量的工作中,对其进行质量定性的一个核定,一般情况下对他
在本职的岗位中应做的工作是否得到肯定和否定的一种认定,它可以优、良、差或从用分数的形式加以确定。
2.实绩考核的工作范围
涉及到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的自身资料文本,施工单位有关的审报资料文本,
施工外场中的各种动态形式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文件执行落实的内容。
3.安全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 助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条款,并监督实施;
2、) 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的安全负责人对现场施工全过程的
监督管理。
3、) 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掌握其职能部门具体人员的落实及通过外审发证情况;
41 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及安全员配备数量;
6) 查施工总包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上岗证;
7) 与编写监理规划中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8、l 与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转向方案的审查;
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转向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巡视检查,并记好安全监理日记和跟踪记录;
(1 0)负责编制安全监理月报,每月上报安监站;
(11)参与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12)对本工程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建立安全监理工作台账。
第16篇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 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 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 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 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
第五章 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 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如果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但不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后,安全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十四条 煤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安全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机电、提运安全知识,掘进安全生产知识,采煤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五条 员工改变工种、调换岗位或操作新设备时,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不准上岗。
第十六条 对考试合格人员予以每天50元的学习补助,不考试不及格不参加人员不予发放学习补助。
第六章 三违人员培训
第十七条 我矿“三违”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上岗以安全科开具的上岗通知书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接到上岗通知书的情况下安排“三违”人员上岗,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三违”论处。
第十八条 “三违”人员培训时间以安全科书面通知为准,培训期间按正常上班时间在安全科教室内学习,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培训时间按请假的天数延后,无故不请假离矿按旷工处理。
第十九条 培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音西煤业“三违”界定标准、矿规、矿纪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三违”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三违”人员学习期间,不予以任何补助。
培训要求
1)矿所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2)全矿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
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基本用人原则,新员工必须经过培训才可以上岗。
4)各单位要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应知应会”、“危险预知”“反三违 树正气”等,重视调度会学习及现场提问。
5)各单位培训管理员必须积极开展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分类存档,建立培训档案。
6)各单位要每月展开一次全员培训,并对根据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档,并上报安全科。
(一)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一档。
(二)安全科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第二十六条 培训经费提取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培训费用,发生的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七条 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
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出发,贯穿整个培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专门检查评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
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认真听讲并记笔记。
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实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内培一律采用闭卷考试,考题要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
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考评要根据质量跟踪的结果进行。
1、受训者返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馈,以发现受训者在各方面的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进一步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计划提供制定的依据。
2、调查方式采取座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
参加人员为:
(1)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
(2)参加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
3、调查座谈内容:
(1)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合理衔接;
(2)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
4、被调查单位应认真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人事科。
(四)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真正变化。
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估。
3、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矿安全科制定,由矿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17篇 员工安全意识识别提升制度
1、 目的:为全面掌握员工对安全建刚问题的掌握与熟悉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意识提升计划》,保障企业能为员工提升安全意识提升充足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意识识别内容
企业的铵盐生产方针、操作规程、应急程序,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事故、事件报告程序,岗位职责、特定风险,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人身安全有关意识,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管理层特定要求,安全意识与其岗位指责适应情况,新员工接受安全培训内容的比例。
3、 识别的形式
3.1 调查问卷由公司安全处制定,统一发放。
3.2 由公司培训专业员对各单位进行访谈,掌握员工及管理层安全意识情况
4、意识识别评价
安全处派专人对《安全意识调查问卷》的总汇情况进行分析,并写出评价报告。
5、评价结果的处理
根据意识评价的结果,根据各层次员工的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意识提升计划》
6、培训后,再通过意识识别对安全意识提升效果进行评价。
第18篇 公司员工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为了搞好员工健康安全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员工健康安全意识。普级职工员工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建筑企业员工健康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员工健康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新工人入场员工健康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员工健康安全教育,经理部进行二级员工健康安全教育,现场班组长进行三级员工健康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⒈公司教育:
①、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讲公司员工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员工健康安全纪律,危险源辨识。
③、讲“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④、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⑤、讲公司内、外工伤事故血的教训。
2.经理部教育:
①、讲员工健康安全、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②、讲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及存在的危险源,防范措施与方法。
③、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员工健康安全、劳动纪律。
⒊班组教育:
①、讲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员工健康安全、劳动纪律。
②、讲工作现场应注意的危险源,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③、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④、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员工健康安全标志。
二、变更工种工人的员工健康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必须及时通知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员工健康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公司变更的,由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教育。由现场变更的,由现场安全员进行员工健康安全教育。
第19篇 瓶装燃气供应站员工培训教育与安全宣传制度
1、供应站员工必须经过燃气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资格。
2、新员工上岗前除须取得上岗资格外,还必须经过企业内部的三级安全教育。
3、供应站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内容为:
一级安全教育:
①液化石油气基础知识;
②消防知识及有关灭火器材的使用;
③公司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
④公司的生产运作概况;
⑤公司劳动纪律。
二级安全教育:
①液化石油气供应的流程;
②公司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
③重点部位防护措施和要求;
④对员工的安全要求。
三级安全教育:
①新员工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安全责任;
②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及安全防火规定;
③与相关岗位的相互关系及配合;
④岗位操作及消防器材实际使用培训。
4、建立用户档案,向用户发放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手册,并进行安全用气宣传教育。
第20篇 员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随着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员工人数日渐增多且素质参差不齐,工作之外引发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有效防止和消除一切事故隐患,落实“四不伤害”责任,确保员工工作期间及工作外安全,杜绝由于自身过失给自己造成伤害,公司现对员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修订如下:
1、 凡来公司应聘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并将体检单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录用。
2、 新录用员工,必须接受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3、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否则,公司有权依照规章制度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造成损失由本人按责赔偿。
4、 公司给每位员工提供住宿和就餐、洗浴场所,员工必须按要求在公司内食宿,若私自离开公司、外出,在家中或途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责任均由其本人负责。
5、 公司员工休假时间统一规定为:公司后勤、职能部门人员每周轮换休假,周六、周日轮换单休时,必须当面填写交接单;生产线员工在大倒班时回家视每周正常休假。所有员工在休假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或疾病医疗事故责任自行负责。
6、 东区员工上下班,必须列队通过天桥。横穿马路经保卫人员劝阻仍不听的员工,所导致发生的一切意外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7、 公司员工骑摩托车必须要有合法执照,车辆必须有牌照,有保险,行驶必须要戴上头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8、 员工的私有财产本人应妥善保管。公司车棚为员工无偿存放车辆,员工停放摩托车和自行车,存放时要实行多锁管护,以防被盗。在车棚不加锁,不按顺序存放整齐,不在公司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生失窃,后果自负。
9、 员工在工作范畴外或不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造成后果,均由员工自行负责。
10、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按车间岗位工艺流程以及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11、 生产线员工正常上班8个小时期间,必须穿戴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范操作,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2、 各车间负责人,在每班班前会上,要严查员工精神状态,规范员工安全操作行为,对精神不佳员工一律不许上岗。
13、 本制度从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开始执行。同时陕社水司发【2006】31号自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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