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财务管理原则:明确公司的财务管理目标,规定财务活动的基本准则。
2. 预算管理:制定年度预算编制流程,包括预算审批、执行与调整。
3. 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的筹集、使用、回收和分配,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作。
4. 成本控制:设定成本核算标准,实施成本分析与控制措施。
5. 财务报告:规定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披露程序。
6. 内部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进行财务检查与评估。
7. 财务风险防范:识别和评估财务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集团公司的财务制度是其运营的基石,其重要性体现在:
1. 规范性:财务制度为公司的经济行为提供了统一的标准,避免了决策的随意性。
2. 稳定性:通过制度化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降低业务波动带来的风险。
3. 效率:明确的流程和职责划分可以提高财务运作效率,减少浪费。
4. 透明度:财务制度有助于提升内外部信息的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
5. 控制:严格的财务制度能有效防止财务舞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1. 制度更新:随着市场环境和公司战略的变化,财务制度应及时修订和完善。
2. 培训与执行:确保全体员工理解并遵守财务制度,强化执行力。
3. 权责分明:明确各部门在财务活动中的权责,避免责任推诿。
4. 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地执行。
5. 法规合规:财务制度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以上内容旨在阐述某集团公司财务制度的基本构架、重要性和实施要点,旨在为公司的财务管理提供清晰的指导,实现财务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第1篇 某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
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
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
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
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
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
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建设集团公司居住证管理制度
关于颁布集团公司关于居住证管理制度
各职能部(室)、直属分公司: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员工,保障我集团员工权益,规范员工居住证和积分管理,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中的居住证仅指从业类居住证。
上海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
第3篇 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学校财务会计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学校财务会计制度
学校财务会计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会计管理,使财务会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活动卓有成效,学校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各种法律财政法规,树立为学校当家理财的思想,严格财务制度,堵塞漏洞,协助学校领导管理好财务开支。
2.规范经费开支,做到用款有计划,专款专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内部稽核制度,各用款部门严格执行经费定额指标。凡超定额指标者,不得报支。
3.严格报销手续,报销人员必须提供合法、完整、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人员审核后予以办理。
4.私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凡因公外参观、学习、外调、购物,需要预支车旅费及临时借款者,必须填写预付款凭证,经校长批示方可借款,办事结束后三天内来会计处报销,结清原欠,前借未清原则上不办理第二次预借。
5.凡到外地购买物品需要汇款者,应先填写请汇单,由校长批准汇款,一旦发票、单据收到后立即前来报销,不得拖延。
6.加强支票管理,严格领用支票审批制度,坚决不开空头支票。
7.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收缴的学杂费、书簿代办费必须及时送交银行,不得坐支。
8.规范收费工作,杜绝乱收费现象。
9.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格管理好支票、印章,确保资金安全。
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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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集团公司报刊杂志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报刊、杂志管理制度
第一条 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及各部门实际需要,每半年提出报刊、杂志订阅计划,并呈报总经理审核后统一由人事行政部指定专人办理订阅工作;
第二条 人事行政部前台秘书每日负责将公司所订报刊、杂志及来信来函认真及时分发并对挂号、特快专递作好详细登记;
第三条 各部门所订阅报纸及内刊,应在被阅后于规定处放置整齐,严禁随意丢弃;
第四条 公司购置的各类业务书籍,统一由人事行政部专人分类、管理,员工须在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后借阅并按时归还;
第五条 员工应在爱护、珍惜的前提下借阅业务书籍,若有故意撕破、损坏书刊者,一经查出将按员工手册予以处罚;
第六条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草拟并管理、解答。
第5篇 集团公司管理评审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评审制度
1目的
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评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能持续满足顾客的需求和组织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充分满足公司质量管理的需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
2范围
适用于最高管理者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综合评审活动。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主持管理评审。
3.2管理者代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以及管理评审后的跟踪检查和报告。
3.3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落实管理评审会务。
3.4相关部门负责准备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资料,负责有效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要求。
4程序
4.1管理评审流程
4.2管理评审的时机
4.2.1常规管理评审每年一次,间隔时间为12个月,一般安排在年末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同步进行。
4.2.2出现如下情况,应适时追加管理评审。
a)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时;
b)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顾客有重大的抱怨和投诉时;
c)市场需求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d)组织机构设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e)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时。
4.3管理评审计划
4.3.1在管理评审计划实施日三周前,总经理发布管理评审指令,提出管理评审内容和要求。
4.3.2管理者代表根据总经理的管理评审指令,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
a)管理评审计划应明确:评审时间、评审内容和评审所需资料准备的要求。
b)管理评审计划应于管理评审计划实施日的二周前编制完毕。
4.3.3管理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4.4管理评审的输入资料
a)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实施及其与质量管理持续适宜性的评价;
b)质量管理体系现状及其持续改进的建议;
c)顾客满意度测评结果;
d)顾客的抱怨及其影响的综合评价;
e)房地产开发的过程控制的适宜性、有效性和符合性的评价;
f)工程产品质量、销售服务的现状与顾客期望的符合性评价;
g)质量管理体系内、外部审核及其整改有效性的评价;
h)资源配置与质量管理体系需求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评价;
i)重大的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的实施和验证情况;
j)体系文件评审意见及其修订的需求;
k)上次管理评审持续改进有效性评价。
4.5管理评审的实施
4.5.1在计划评审日二周前,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向各部门发放管理评审计划,同时下达资料准备的要求。总经理办公室应于正式评审日前三天做好管理评审的组织准备工作。
4.5.2管理评审以会议形式进行。
4.5.3管理评审会议的参加对象:总经理和最高领导层、管理者代表以及各部门负责人。
4.5.4管理评审会议由总经理主持,与会者应根据标准的要求,结合公司质量管理的要求,针对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作出客观的、科学的评价,并形成管理评审决议。管理评审决议应包含以下方面的要求:
a)工程产品、销售服务的质量改进要求;
b)房地产开发的过程控制改进要求;
c)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要求;
d)持续改进对资源配置的要求。
4.5.5总经理办公室秘书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4.6管理评审的后续管理
4.6.1管理者代表应在管理评审会议后三天内根据管理评审决议,编写管理评审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后下发。
4.6.2对于管理评审中确定需改进的要求,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填制对策表,附录于管理评审报告发放到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应按会议决议的要求实施整改。
4.6.3管理者代表负责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作好验证记录,并向总经理提交整改情况的综合报告。
4.6.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整理管理评审的所有资料并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后适时归档。并作为下一次管理评审的输入资料。
4.6.5因管理评审活动涉及到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更改,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dh/qp-4.2.3
6相关记录
6.1管理评审计划qr/zb-21
6.2管理评审报告qr/zb-22
6.3对策表qr/zb-40
第6篇 某某集团公司薪资制度
薪酬管理的最高境界是什么薪酬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下面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了一则某集团公司薪资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依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集团从业人员的薪资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系集团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薪资管理的总则,其中对集团直属各职能部门的薪资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的薪资管理具体办法另见《事业部薪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权责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颁布,修订,解释并监督施行,集团各部门、事业部共同执行。
2.修订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意见和集团经营目标调整需要提报修改方案,经集团总裁核准后,方可修订。
3.此制度经集团总裁核准后,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条工资构成与定义
一、业务人员工资
1.底薪;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2.奖金: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奖金设置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3.其它奖金:建立新客户开发奖等。
二、管理类人员工资
1.底薪: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2.加(降)薪:依据集团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加薪或降薪的薪资项目;
3.奖金:集团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奖金设置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三、定义
1.业务类人员:创造性的拓展工作,其工作直接影响集团公司关键目标的执行效果。集团业务类人员为:销售人员、生产人员
2.管理类人员:持续性的管理工作,可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工作的行为、表现及结果对集团的总体业绩发生作用。
第五条扣除项目
1.工资收入所得税;
2.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个人支付项目;
3.其它必要扣款;
第六条下列情况工资不予扣除
1.按集团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婚假,丧假,公休假等;
2.因公出差者;
3.奉调参加培训;
4.奉派外出考查;
5.其它不必扣款情况;
第二章业务类人员考核
第七条另见《销售人员薪资管理办法》和各子公司的《生产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第三章管理类人员考核
第八条底薪设置标准(略)、加薪(降薪)办法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根据有关制度、工作流程、奖惩记录等因素做出的薪资调整项目。
1.符合以下任意条件的管理类人员可予以加薪;
(1)连续两个季度人事考评成绩总评90分以上;
(2)季度内获通报嘉奖两次以上者
(3)其它为集团或子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通报嘉奖一次以上者;
(4)年度内工作成果显著,并无任何违纪等不良纪录,且工作满6个月以上者。
2.符合以下任意条件的管理类人员将予以降薪:
(1)连续两个季度人事考评成绩低于70分者;
(2)季度内通报批评2次以上者;
(3)季度内累计旷工2天以上者;
(4)实施其它对公司发展不利的行为。
3.管理类人员加薪和降薪级差明细表(略)
4.工作流程:每季度人事考评结束后7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依规定要求将符合标准的人员提报考评组确认,并负责同财务部共同执行。
第四章晋升与降职
第九条晋升(降职)定义:依据集团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由考评小组确认其晋升或降职。
第十条管理类人员的晋升与降职
1.符合以下条件可适当予以晋升
(1)职员应符合加薪条件的一并晋升直至高级专员
(2)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加薪2次以上的;
2.符合以下条件将予以降职
(1)累计被书面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
(2)连续2次以上降薪者;
(3)季度人事考评成绩低于65分者;
第五章月度绩效奖金
第十一条定义:以体现各级员工个人综合工作表现、行为、成果为基础和体现集团公司整体绩效和营利状况的销售回款比率为依据,依据集团的经营状况确定相应奖金基数为标准,对管理类员工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的奖励或处罚;
第十二条关于考核的规定
1.考核时间:每月1-10日对上月集团公司整体绩效进行考核并实施;
2.考核权责:本规定要求于每月10日前由营销中心提供上月销售回款完成比率及相关资料至财务部,经财务部测算,报总裁核准后由财务部发放。
3.考核方式:销售回款比率超过计划70%以上,员工享受300元的奖金基数。
4.计算方法:个人绩效奖金额=300×回款完成率(%)×职务奖金系数
第十三条职务奖金系数明细(略)
第十四条以下人员不享有年终奖:
1.月度内旷工1天(含1天)以上者;
2.试用期者;
3.月度通报批评1次以上者;
4.月度内事假3天以上者;
5.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之行为;
6.当月度内离职的。
第十五条作业流程:
1.人力资源部向集团财务部提交职务奖金系数明细;
2.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标准进行测算;
3.计算结果提交总裁经核准后财务部发放;
4.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第六章年度绩效考评奖金
第十六条定义:又称年终奖(司龄奖),集团视年度经营状况及员工工作表现,以在集团公司工作的司龄为主要依据发放的奖金。
1.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由集团总裁确定发放额度。
2.中层及一般管理人员由公司考评小组确定不同职级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依据进入集团公司的时间和其他评比要求计算奖励额。
3.发放时间:年假前一周;
第十七条奖金的计算办法:年终奖金=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出勤系数×司龄
1.出勤系数为本年度应出勤天数与应出勤天数的商;
2.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由集团临时组建的考评小组根据本年度集团整体的经营业绩,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确定的额度;
第十八条以下人员不享有年终奖:
1.年度事假超过1个月以上者;
2.年度旷工超过2天以上者;
3.试用期者;
4.年度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
5.年度内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的;
6.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之行为;
7.年度内11月30日前离职的。
第十九条作业流程:
1.人力资源部向财务部提交年度员工人事考评成绩累积数据;
2.财务部按照制定标准进行测算;
3.计算结果提交集团总裁核准后财务部发放;
4.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第七章薪资保密规定
第二十条目的
集团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集团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按劳分配兼顾公平,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与避免优秀人员免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的精神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或辞退。
2.探询他人的薪资者,通报批评;
3.吐露本身薪资者,通报批评;
4.评论他人薪资者,予以辞退;
5.若因以上行为造成其它影响者除以上处理外,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辞退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此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此前所有相关制度即刻废止。集团将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此制度的修改权。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相关文件
1.《人事管理制度》
2.《事业部薪资管理制度》
3.《销售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4.《生产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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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z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集团公司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 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8篇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怎么写
集团公司
(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档案管理,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江苏__ __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档案工作人员。第二章日常事务工作细则
第三条 档案人员岗位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办法等。
(二) 负责制订集团公司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
(三) 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分子公司档案立卷部门对档案材料进行完整、系统、正确的立卷归档。
(四) 负责集团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五) 负责接收、整理、分类、保管和统计集团公司的各类档案。
(六) 负责档案的开放利用工作,办理档案的借阅,对所保管档案的数量、状况、利用情况及利用效果进行统计。
(七) 做好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工作,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
(八) 收集、整理保管反映公司各方面工作的报刊、杂志等资料,并提供利用。
(九) 对档案室所藏已过保管期的档案负责组织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 认真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对库房要做到八防(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高温、防鼠、防虫、防盗),定期清扫、通风、更换防虫用品,延长档案寿命。(十一)承办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流程图
(一) 接收流程:材料齐全缺少材料
1.执行标准
(1) 应归档文件齐全完整;
(2) 应归档文件为原件;
⑶ 及时登记;
2. 处理措施
(1) 档案资料发生损毁时,由于档案员疏忽造成的,首次罚款50元,再次罚款100元,由交接人造成的等同档案员处罚。
(2) 未能及时登记,扣除责任人绩效1-5分/次;
(二) 借阅流程
1.执行标准
(1) 借阅登记;
(2) 保持文档完整;
⑶ 遵守。
2. 处理措施
(1) 违反规定的,视具体情况扣除责任人绩效1-5分/次;
(2) 涉嫌泄密的,予以记过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责任人扣除绩效奖金5-10分/次;触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⑶ 由于借阅者疏忽造成的资料损毁,首次罚款50元,再次罚款100元。
(4) 档案资料遗失者,遗失一般资料罚款200元/次,遗失重要资料,追究当事人行政法律责任。第三章附则
第五条 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一) 为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结合档案工作目标的考核,对档案工作实行必要的奖惩考核;
(二) 档案达标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目标之一,考核集团行政部档案室以及档案网络成员的工作;
(三) 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项目部必须把档案工作作为工作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纳入全年目标,落实责任人;
(四) 档案工作结合全年工作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评比;
(五) 考核内容:各部门、分子公司、项目部的年度目标责任书中档案管理工作指标是否完成。
(六) 考核由集团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的表彰的奖励,对违反规定或工作不负责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将给予必要的教育或扣发目标管理奖。
第六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行政部,监督执行权归总经办。
第七条 本工作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9篇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为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集团公司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凡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研究院,所,生产,销售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3条 各专业公司和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和设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在企业内部形成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并安排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5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企业应当通过质量,环保,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逐步将安全管理体系化,并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投入要求,尽可能采用有效的安全技术和科技成果,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6条 企业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及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7条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各级领导人员负责制.
第8条 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认真履行职责.
第9条 各级领导人员缺额或外出期间,由代理者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第10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11条 经理( 院长,厂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经理(院长,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二)要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三)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投入.
(四)建立并落实本企业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预案,并组织演练.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和机构,形成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网络,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七)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两定期制度,即组织领导班子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八)接受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与考核工作.
(九)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安排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十)坚持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并按规定的时限及时,如实上报.
(十一)企业内实行的各种承包,委托经营,设立的控股公司,以及与外单位签订的各项承包,委托经营等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职责等内容的条款,并认真进行检查.
(十二)副经理(副院长,副厂长)在职责分工的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一)对公司(院,厂)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行监督,起到保证作用.
(二)协助行政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带领职工遵章守纪,做到安全生产.
(四)协助行政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带领工会,共青团组织共同支持生产经营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组织监察部门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理.
第13条 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
(二)督促并协助行政开展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安全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关心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女工健康,定期研究劳动保护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及时制止行政指挥中的违章行为,支持职工的合理要求.
(四)组织好工会系统安全生产活动,监督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消防管理工作.把企业安全生产的状况列入职代会议事日程.
(五)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卫生方面的先进典型,奖励先进.
(六)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14条 总工程师和技术部门负责人(
第10篇 建设集团公司图书借阅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图书借阅制度
为更好的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提高全员的综合素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公司决定成立员工“读书吧”,方便大家在闲暇之时多些阅读。
“读书吧”简介:“读书吧”是公司员工的图书馆,汇集了大量的精品名着书籍,现主要分为:建筑工程、社会、文学等。随着时间的推移,“读书吧”将会不断丰富、增加图书的种类及数量,希望能够满足大家的需要,也希望能营造出良好的学习氛围,更希望大家能够从中体会到学习的乐趣,阅读的喜悦。
开放时间:20__年__月__日正式开放,请大家仔细阅读图书借阅制度。
借阅对象: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公司图书借阅制度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加强图书管理,提高图书使用效率,提升员工整体文化素养,创建学习型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图书由人力资源合约法务部负责管理。所有图书编号登记入册,并编制目录在公司管理图书馆中展列,供本公司在职员工查阅。
二、公司所有图书借阅者仅限公司在职员工,概不外借,所有书目均可借阅。
三、借阅要求:一人一次限借1本,借期1个月,期满后,经图书管理员同意后可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同样也为1个月。
四、借阅时间:每周一到周六14:30―17:00。
五、借阅办法:员工根据公司“读书吧”的图书目录选定图书,并到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
六、员工在借阅过程中,应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涂写,如发生丢失、污损,照价赔偿。七、调离公司的职工必须归还借阅图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若遗失图书,照价赔偿。
_集团有限公司
第11篇 建设集团公司项目信息登记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项目信息登记管理制度
浙中建[2022]第7号文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所有项目实行报备制度,由总裁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规范如下:
一、项目登记流程:
1、拟跟踪的项目须在总裁办进行项目信息登记,所有项目信息登记后才为有效信息。由经营部总经理__进行登记。__总经理电话__2,手机:__6,邮箱:___m。
2、进行项目信息登记时,首先到__总经理处查询项目状态,在经查询无人登记之后,将项目信息录入公司项目管理数据库中,并给登记人员相关回执。
3、项目信息登记必须详细,见附件《项目登记表》要求。
4、若项目名称信息登记出现异议,以总裁办登记资料详细者优先。
5、对于集团性质的战略合作伙伴,任何业务人员只能登记该合作伙伴的某一具体项目,否则为无效登记。
二、项目数量管理要求:
1、每名副总裁名下最多可登记40个项目信息。
2、每名总经理名下最多可登记30个项目信息。
3、每名高级经理名下最多可登记20个项目信息。
4、非公司正式编制的合作方最多可登记10个项目信息。
三、项目登记制度为排他性制度,公司保护已登记人员的项目跟踪优先权,后登记人员想参与已登记人员的项目,须按如下方法处理:
1、新登记人员应主动与原登记人员自行协商合作事宜。如能协商一致,则把该项目的登记人员改为合作登记。
2、如协商无法达成合作意向,则由副总裁或总经理进行协商。
3、如若副总裁或总经理协商不成功,则以谁先获取标书作为由谁跟进此项目的标准,另一方自动退出。
四、公司每年年初和年终中各进行一次项目信息库清查工作。对于超过一年以上且无合理解释的在途跟踪项目给予删减,项目删减前将通知登记人员和其主管领导,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项目信息库清查调整按以下规定执行。
1、项目信息登记人超过所规定数量,业务人员自行调整更换,调整出来的信息,进入公司的公共项目信息库。
2、如有员工或合作伙伴所登记项目超过限制数量,总裁办通知其本人进行项目登记的调整,如果十个工作日内未按总裁办要求进行调整,总裁办有权自行对其所登记的项目进行调整。
3、其他人员跟踪公共项目信息库中项目并中标者,从中标人员提成中扣出一万元作为信息费奖励给最初登记人员。
六、此前所发布的项目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废止。本规定自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起执行。
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
第12篇 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班子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一、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_思想、_理论、“____”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2、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地方志编委会的贯彻实施。
3、研究和组织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打折扣地认真贯彻执行。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4、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5、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施科学决策。
二、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二)讨论研究全委工作的重要问题
(三)关于干部任免奖惩及调动等事项。
(四)重大投资项目。
(五)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六)制定出台重大制度、规定。
(七)按有关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
三、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程序
1、提出预案。预案通常由相关职能科(室)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后交分管的党委成员提出,特别重大或比较复杂的、敏感的事项,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预案,待党委书记审核同意,提请委党委会讨论决定。
2、科学论证。凡涉及地方志全委财务支出、干部选用、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党委成员要带头搞好调研,充分听取和采纳专家、学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用事实说话。
3、沟通酝酿。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3至5天发给党委成员,以便预先熟悉情况准备意见。除干部任免事项外,尽量避免临时动议。
4、召_议。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党委成员召集主持。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遇有特殊问题急需决议而党委成员不过半数时,可拟议初步意见,办公室征求未到会党委成员的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成员同意后,也可作出决议。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
5、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会议先由分管成员或有关职能科(室)介绍预案及提出理由、论证结果等情况,然后安排充足时间让党委成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决策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和理由。表决应采用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取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少数党委成员因故未参加会议,应将讨论决定及时通报,并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对需要决议的问题产生分歧时,一般应缓定,进一步调查论证、商讨和沟通,必要时向上级请示后,再作决定。决策后,经实践证明不妥的,适时开会讨论修订。
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议的,党委成员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党委会议作出的决策,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进行。
6、形成会议纪要。每次会议均作详细记录。对有关重要事项,根据需要由办公室或承办科(室)印发会议纪要。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电,由党委书记签发;书记不在,由临时主持会议的党委成员审核签发。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决策程序的;
(2)未通过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领导个人擅自决策的;
(3)决策时不尊重班子多数委员意见的;
(4)不如实向党委会介绍情况的;
(5)未按上级党委织要求重新议事的;
(6)集体决策出现偏差和失误的;
(7)违反保密纪律的。
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当在党委会上进行检查,接受批评;情节较重并造成后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给事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按规定上报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第13篇 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2
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人事异动程序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人事异动是指员工岗位变动和终止,其中包括新进、调动、升迁和离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必须于每月5日之前报人事异动情况到集团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
二、新进
第五条新进是指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分(子)公司通过招工招聘、接管兼并收购企业原有员工等形式引进人员。
第六条招工招聘按《招聘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新进员工管理
(一)除人力资源中心和经集团公司总裁直接批准的分(子)公司外,其它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招聘员工。
(二)新员工进入公司后,人力资源中心、各分(子)公司人事负责人将新员工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体检表、面试评价表等收集齐全,及时输入人事信息系统。
(三)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中心检查冒名顶替和二次入司员工,一经查出立即辞退。
(四)集团公司总部所招新员工分到相应分(子)公司或部门的,各分(子)公司、部门须凭借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调令接受新员工。
(五)由人力资源中心出具调令之日起,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日常考勤,前期新员工工资由人力资源中心督促各部门按培训期工资核发。
三、调动(包括迁调和借调)
第八条本规定迁调是指对员工工作部门、岗位、职务或工作地点的变迁,但不包含职务级别的升降。
第九条以下情况准予迁调
(一)调出和调往部门(单位)都表示同意。
(二)本人确实不适合原工作岗位,且调往部门(单位)愿意接收。
(三)调往岗位确实能更好的发挥申调者特长,且不影响原工作岗位工作。
(四)为了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
(五)其它确实需要迁调的或总裁特批的。
第十条员工在部门内部的迁调
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部门需要或员工的能力、学识及个人爱好等情况对部门内部的人事迁调做出安排,但对科级(含)以上人员的迁调必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必要时人力资源中心将组织公开竞聘。
第十一条员工在部门之间的迁调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因参加竞聘产生的人事迁调,按《竞聘管理制度》办理。
(二)人力资源中心安排的人事迁调,其程序为:
第一,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中心递交迁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迁调何人、迁调原因等,或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需要,提出人员迁调议项。
第二,科级(含)人员迁调按《干部管理工作条例》规定执行,其他人员经人力资源中心对其资格审核后批准。
第三,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四,自调令开具之日起,调入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考勤。
(三)因迁调者本人意愿的人事迁调,程序为:
第一,申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出具书面调动申请,在人力资源中心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
第二,人力资源中心一周内审查申调人申调资格合格后,与其所在部门(公司)和接收部门(公司)进行协调。
第三,调出和调入部门(公司)都签字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某段时间内,员工在不同部门间或同一部门不同科室间的暂时性工作变动,但其职务级别不变,部门或科室隶属关系不变。
第十三条借调程序
(一)由用人部门(公司)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借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借调何人、借调原因、借调时间等。
(二)人力资源中心对是否需要借调进行审核。
(三)调出部门(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借调调令。
第十四条借调管理
(一)借调人员借调期未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应持借调部门(公司)书面证明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注销手续;被借调人员借调期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原部门(公司)人事负责人或其本人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借调注销手续。
(二)借调期间,被借调人服从借调部门(公司)的管理。
(三)借调人员的工资管理:
管理人员的借调:在借调期间,基础工资与其它福利待遇按原级别待遇不变(特殊情况除外),绩效工资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普通员工的借调: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借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工作暂时无法交接清楚或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续借时,借用部门(公司)应提交文字说明给人力资源中心,并得到调出部门(公司)的同意。续借程序参照借调程序,但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0天。
员工调动流程:
四、升迁
第十五条升迁分为实授、代理和见习三种
(一)实授指通过正常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正式担任某一职务,行使相应职权,承担相应责任,并享受相应待遇的升迁方式。
(二)代理是指因未经过竞聘或竞聘未产生合适人选,指定某人暂时代理行使某一职务的职责,享受该职务的职务津贴与绩效考核工资,但不享受其相应的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的升迁方式。
(三)见习是指通过正常的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行使某一职务职权,享受低一级别的工资与待遇的升迁方式。
第十六条升迁程序
(一)通过竞聘的升迁必须按照《竞聘管理制度》进行。
(二)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任命的升迁,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并发文任命、开出调令。
(三)代理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代理职务与原职务同属于一个部门的,可保留原职务不变;不同属一个部门的,必须辞去原职务。
代理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实授,并由人力资源中心发正式任命文件。代理时间满6个月的转为实授后需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转正。
见习期6个月,见习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自行转正。人力资源中心将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报财务部审核备案。
五、离职
第十七条本公司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等四种情况。
第十八条辞退
下列情况之解除合同属辞退:
(一)员工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发生非公司或员工个人意愿,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之重大客观事件。
辞退权限:
员工员的辞退,由各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提交辞退书面申请,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后执行。
辞退管理:
(一)合同期内,人力资源中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督促所在部门做好人事交接工作。
(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辞退,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辞退,人力资源中心和各公司负责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公司辞退人员,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辞职
提交辞职申请时间:
(一)新进员工在试用内可随时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试用期后的合同期内员工应提前一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辞职程序:
(一)辞职人员提交辞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二)辞职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三)辞职人员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后,办理离职手续。
结算工资:
辞职人员可结算工资,但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支付罚款,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开除
开除是指按照《干部管理工作条例》、《惩罚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责任员工进行的最严厉处罚。被开除人员可结算工资,公司与员工都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员工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经济处罚。
开除程序:
(一)构成开除条件的员工,由所在公司、部门或有考核权的部门提交事实报告与初步处理意见,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经所在公司、部门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执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开除按《干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科级(含)以上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督促被开除人员办理好交接工作。
(四)被开除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一条自动离职
员工无故离开公司,连续旷工3日的、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公司连续3日的均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员工不得结算工资,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离职人员都要填写《离职工作移交清单》和《离职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经接收人和人事助理签字确认后,交接完成。
八、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及各公司不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或总裁授权招入新员工,扣除该公司、部门总经理绩效奖金100元/个人。
第二十四条异动人员的每日考勤不得空白,远距离调动应按照《出差管理规定》执行出差与考勤管理工作。否则,考勤人员与员工本人都要承担责任。
第14篇 关于建立集团公司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建议
集团公司董事会:
今年是集团公司实施“十一五”规划,大力开展“管理年”活动,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经营水平十分重要的一年。公司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亟待我们研究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开拓新局面;亟待提升集团高层整体素质、管理水平和领导力。
企业的生命在于不断学习,提高领导力的关键在于提高学习力。为此,建立并加强集团高层学习制度,不断提升领导集体的学习力,已成为适应当前企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成为公司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的迫切需要,成为企业长期发展、打造百年华通的迫切需要。为有效提升集团高层学习力,逐步形成一个不断学习、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学习型领导核心,建议建立并实行集团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学习的方针与目的
1、 方针:突破“就学习抓学习”的旧框框,坚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工作和学习一体化的方针。
2、 目的:紧密围绕企业发展实际,着眼于打造集团坚强的领导核心,通过不断学习,使集团高层全面、系统、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体系和构建和谐企业的理论体系,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科学决策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驾驭实际工作的能力。
二、 参加人员及学习时间:
1、 集团中心组学习由董事长或委托他人主持,正副董事长、监事长、正副总裁、总工程师和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2、 每次中心组学习的主题由董事长确定,党组织负责准备材料。
3、 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每半月一次,一般不占用正常的上班时间。
三、 学习的主要内容
1、 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
2、 政府产业政策和相关法规;
3、 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
4、 前沿管理理念和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
5、 与企业发展有关的企业战略、管理创新、领导艺术、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科技、营销、法律、信息化等方面的新知识。
四、 学习的主要形式
学习的形式应灵活多样,并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注重学习实效。
1、 集中学习。应制订长中短期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
2、 专题研讨。围绕工作任务和企业实际,开展某些方面的专题研究和讨论,推动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及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如执行力问题、节约问题、新产品推广问题等等。
3、 交流工作。建议将中心组学习制度作为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交流工作的一个载体,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协调工作矛盾和“交叉”职能中的有关问题。同时,对已做出的决策事项进行理性思考,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拿出持续改进的办法。
4、 开展培训。请专业人员进行前沿管理和相关知识培训。
此建议,妥否,请董事会研究
集团党支部
第15篇 集团公司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__ __ 集团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的工作能力及发掘其潜力,特制定《__ __ 集团培训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单位进行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集团内部各直属单位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权责划分
一、集团人力管理中心权责:
1、 制定、完善员工培训制度;
2、 根据培训需求调查及分析拟定、呈报培训计划;
3、 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 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集团各单位的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 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 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 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8、 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二、 各单位权责:
1、 制定本单位的人员培训计划;
2、 制定本单位相关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 收集并提供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专业培训信息;
4、 配合集团总体培训工作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第二章培训管理
第四条 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做出针对性的安排,避免为了培训而培训。
第五条 单位全体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各单位的人事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其他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建议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培训工作的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各单位的人事部门为主要权责单位,并对单位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三章综合素质培训体系
第八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一、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二、 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环境、进入工作状态。
三、 培训时间:不定期。
四、 培训地点:所在单位负责。
五、 培训形式:授课、讲座、交流会等。
六、 培训内容:公司发展历程、业务范围、组织架构、人事架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
七、 培训要求: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接受新员工入职培训,当期培训无法参加的人员顺延到下一期。没有参加过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予以转正。
第九条 《雏鹰计划》
一、培训对象:集团内部各单位所有的正式员工
二、 培训目的:依靠单位内部技术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单位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内部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三、 培训时间:课程为两天8课时。
四、 培训地点:上海市
五、 培训形式:授课、讲座、交流会等。
六、 培训内容:基本的工作技能、知识、技巧等。
七、 培训要求:正式员工都必须接受一次雏鹰培训,当期培训无法参加的人员顺延到下一期。没有参加过培训的人员不得予以升职加薪等。
第十条 《雄鹰计划》
一、培训对象:除单位负责人以外的管理人员
二、 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业力量,提升中基层管理人员的管理知识、能力和技巧,提高部门管理水平。
三、 培训时间:一年共两次,课程为两天8课时
四、 培训地点:国内城市,每一期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 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研修班、外出考察等。
六、 培训内容:管理课程培训、学员间交流互动、名企参观学习等。
七、 培训要求:
(略)
第十一条 《精英计划》
一、培训对象:单位负责人
二、 培训目的:为以上人员提供集体学习交流、考察国内著名企业的机会。
三、 培训时间:一年两次,课程为一天4课时加一天参观学习
四、 培训地点:国内城市,每一期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 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研修班、外出考察授课等。
六、 培训内容:主要包含组织变革、领导力等课程;著名企业参观、交流和学习。
七、 培训要求:
(略)
第四章岗位技能培训体系
第十二条 各条线
(包括行政、人事、财务、党务工作等)应定期开展外部、内部培训活动,每季度各条线各岗位的培训活动不少于一次。集团人力管理中心培训管
第16篇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明确责任、强化外用工安全管理,保障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及天津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生产区域的外用工、外包工及售后服务人员。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划分与确认
3.1.1 外用工:凡公司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和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统称外用工。
到公司参观、考察、调研等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参加劳动的学生、代培生、借调人员;不由公司支付工资的外单位人员;承包公司生产任务的外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均列入外用工范围管理。
3.1.2 外包工:行政上独立或单位组织生产,经营业务活动具备法人资格,在银行设有独立的户头或帐户,有权与其它单位签订合同的单位到公司承包基建、修房、加工、检修、劳务等工作的人员统称外包工。
3.1.3 售后服务人员: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经营和服务性经济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核算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组织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生产任务的职工。
3.2 管理职能
3.2.1 安全管理部管理职能
3.2.1.1 安全管理部是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监督部门,参与外包工招投标工作,负责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参与外包工立项施工的审批,负责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
3.2.1.2 负责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的备案。
3.2.1.3 负责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的安全监督与协调工作。
3.3 管理规定
3.3.1 公司各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计划外用工谁使用、谁负责;外包工谁承包、谁负责;谁发包、谁监督;为谁服务、谁管理。”的原则,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3.4 安全管理程序
3.4.1 外用工安全管理程序
3.4.2 各部门雇佣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及以任何名义雇佣的农民工,必须经用人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建立外用工台帐、档案,适其工作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劳动合同。
3.4.2.1 列入外用工范围的主管部门应事先到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3.4.2 外包工安全审查程序
承包单位必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对承包合同(协议)、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申报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外用工审批表、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治安五防协议书、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用(包)工安全协议书、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单及本单位相关资质证明进行安全审批确认,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合格、盖章确认、签定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外包工安全协议书(一式四份)后,方准进入作业现场进行施工,并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查同意盖章,各职能部门不予受理。
3.4.3 售后服务人员监督程序
售后服务单位组织本企业职工进入公司生产区域,执行本企业售后服务任务,公司对口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督。凡包含售后服务内容的经济合同,发包单位应与对方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安全相关事项,被服务部门必须履行安全告知手续,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一式两份〉,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备案后,方可进入公司生产区域进行作业。未按以上内容执行的单位,安全管理部有权停止其作业,并视情节考核责任部门。
3.5 检查与考核
3.5.1 所有计划外用工一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正式职工严格安全管理,发生工伤事故按《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统计上报、调查处理、考核。
3.5.2 各部门的外包工,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施安全监察,监督安全协议执行情况;发生工伤事故,由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所在安全主管部门协同调查,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3 售后服务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完成本企业生产任务,所在区域场所的部门安全主管部门有权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程对其实行安全监督,严格执行安全协定,发生工伤事故售后服务单位自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发包部门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3.5.4 为强化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各部门可采用安全风险抵押或违规考核等方法,费用不准挪作他用,具体办法须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3.5.5 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人员违章违纪、违反合同和违反协议、协定问题,安全管理部有权按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处理。
3.5.6 对未经安全管理部审核批准而擅自雇佣、发包、同意外用工、外包工、售后服务的部门及先用工后补手续,边用工边办手续和从事合同协议、协定以外的工作,安全管理部有权监督处理。如造成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部门负责,并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行政管理责任或法律责任。
3.5.7 公司所属独立经营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到公司各部门承包任务按外包工管理规定执行,但必须独立承包,不准转包或分包。
3.5.8 公司安全管理部及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3.5.9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17篇 建设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9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九)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劳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日常考勤
(一)作息时间管理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安排人员值班,每天工作时间为7小时。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管理
1、总部和分子公司员工原则上均实行电子指纹考勤制度,应在上下班各打一次卡;
2、原则上允许员工每月忘打卡3次,当月超过3次将公布忘打卡名单和次数;
3、公司副总经理级(财务总监)及以上员工原则上每周六均需值班,若周六因私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不履行相关手续按缺勤旷工处理;
4、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必须在总台处填写《临时外出办事登记表》后方能外出办事,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记为旷工。
(三)出差和外勤管理
1、所有员工因公出差或外出不能及时打卡的,必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单》或填写《外勤未按时打卡情况说明》,遇事情紧急不能提前填写的,必须于外出工作结束后下一个工作日内填写;
2、《因公出差单》和《外勤未按时打卡情况说明》上要具体写明因公外出时间和详细事由(外出共同办事人员可写在一张单据上),由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外出开会、培训、活动等有会议通知的需附在考勤表单后。
(四)加班管理
1、加班是指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但确实因计划外工作需要要求员工加班的,员工应予以积极配合;
2、驾驶员等岗位因工作性质原因需要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公司根据实际加班天数酌情给予加班补贴,补贴统一于年底发放,原则上不再另外给予调休;
3、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的,可申请加班,因个人原因或开展常规工作而产生的加班不能作为加班。部门负责人必须对员工的加班进行严格管理;
4、各部门加班申请必须做到事前控制、事先申请、合理安排。申请加班人员需提前填写《加班审批单》,注明加班事由,交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后并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备案方可安排加班。如确因工作需要来不及填写,应于加班后次日补办相关手续。违反上述程序,不视为加班。各副总加班,由总经理签字确认。
5、加班时间计算: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满4小时可计加班0.5天;延长工作时间满8小时的计1天,一天内有效加班时间最多不超过8小时;
6、加班时数的确定以指纹考勤机打卡时间为依据,考勤机未有记录不计加班。个别员工晚上不加班但在办公室上网的,部门负责人应严加管理。屡教不改的,公司有权清退。
7、公司提倡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合理科学地安排加班,原则上规定员工月加班天数不能超过3天,超过3天安排调休。
(四)调休管理
1、根据具体加班情况,在不影响工作安排的前提下,员工可提出调休申请。1天加班冲抵1天调休;
2、申请调休需提前填写《加班调休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分管副总审批,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后方可调休;
3、如加班到午夜2点之后的,为避免疲劳而影响工作效率,可由部门经理安排调休半天,并及时报公司人事部门补办调休审批手续;
4、员工加班的天数应在当季度内申请用完,跨季度加班数清零。
(五)请假管理
1、员工的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必须事先填写《因私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总批准后报备人力资源部方可开始休假;若遇紧急情况无法填写《因私请假单》的,可口头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于次日内补办请假手续,超过规定时间,公司有权按旷工处理;
2、年假需在当年年底前全部用完,不可累积至下年度享受;
3、婚假请假时需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产假销假时需提供子女出生医生证明复印件;产假按80%工资发放,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停发工资,保留职务半年;超过保留期仍未上班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4、员工请病假超过1日者,需提供医院有关证明;
5、请假需延假的,必须履行有关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因私请假将被扣除当天薪金全额。
6、请假批准权限:
集团公司:
职级
批准人
1-2日(含)
2-5日(含)
5日以上
普通员工
部门经理
分管副总
总经理
部门副经理/经理
分管副总
总经理
副总经理级
总经理
分子公司:
职级
批准人
1-2日
2-5日
5日以上
普通员工
部门负责人
分公司总经理
部门副经理/经理
分公司副总经理
分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
副总经理级
分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
注:分子公司员工请假需总公司总经理审批的,可先报至总部人力资源部后再请示。
(六)迟到、早退与旷工管理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2、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给予口头警告,当月累计达到5次以上者作书面检查并公示,7次以上公司有权予以劝退。无正当理由,迟到2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旷工按当天薪金全额2倍扣罚。年累计旷工达5天及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公司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请假期已满,未续或续假未获批准不归者。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4)超过2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请假手续者。
5、员工迟到、早退和旷工
情况按照情节程度,计入年终考核。
二、职责
1、人力资源部
(1)负责考勤的管理、统计、提报和公布。
(2)负责保管各种休假、请假、加班等考勤凭证。
(3)负责监督员工对于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4)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及解释。
2、各分子公司、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
(1)按权限规定审核和批准员工请假、加班、调休等申请。
(2)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勤确认。
(3)对员工加班申请、请假时间、用假事由、未打卡情况说明进行严格审核,把好考勤管理第一道关,并承担主要责任。
三、其他要求
1、员工须于次月2日前完成考勤单据填写并上报,人力资源部须于次月5日前(遇假期、特殊情况顺延)完成考勤统计并于一楼公示(遇节假日顺延)。如员工持有异议,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予以核实后更正。
2、员工各项考勤业务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实施,否则一律以旷工处理。单据上报不及时或不如实填写者,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员工考勤情况计入员工年终考核。
四、本制度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原《上海zz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沪z建字【2010】22号)即日起失效。
附:加班审批表、加班调休单、外勤未按时打卡说明(沪内)、公休单、因公出差单(沪外)、因私请假单、临时外出登记表。
上海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
第18篇 集团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障集团公司行政管理有序、高效进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营销系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子(分)公司,须依据本制度拟定相关的管理处罚措施及规定。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四条行政处罚原则
(一)教育、预防第一,处罚第二原则: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处罚的目的是教育、警示员工,预防类似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二)无依据不处罚原则:任何行政处罚必须遵照相关制度、行为准则,如果没有书面的制度、行为准则,不能进行行政处罚,员工有权拒绝处罚并申请复议;
(三)领导问责原则:员工与工作相关的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其直接领导与分管领导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对员工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进行处罚的同时,可视情况对其直接领导与分管领导予以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罚。如果直接领导与分管领导对所属员工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进行纵容、包庇,则给予记过、记大过甚至降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四)数罪并罚原则:同一行为同时违反了多个制度时,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对责任人采取处罚措施。
第五条制度、行为准则范围界定:
员工所在组织及上级单位做出的规范性制度条文、工作作业规范、会议纪要、书面通知等为本制度中制度、行为准则所包括的范围;会议纪要、书面通知等与规范性制度冲突的以规范性制度为准。
其中,规范性制度条文又包括__制度、__规定、__规范、__细则、__办法等。
第三章处罚种类
第六条本条文中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七条雨润集团行政处分分为以下六类:
(一)a级:开除(引咎辞职);
(二)b级:留司察看,考核期为12个月;
(三)c级:降职(同时降薪两级),降职无限期;
(四)d级:记大过(同时降薪一级),考核期为6个月;
(五)e级:记过,考核期为6个月;
(六)f级:严重警告等,考核期为3个月。
第八条 降职后六个月内取消责任人参与评优、晋升、提薪资格,其他行政处分撤销前取消责任人参与评优、晋升、提薪资格。
第九条 对于渎职、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的员工,情节轻微者可以单独给予经济处罚,情节较重者,在经济处罚的同时,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条 对总经理级员工600元(含)以上,一般干部300元(含)以上、普通员工100元(含)以上的经济处罚,必须同时附加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对员工渎职、违规、违章、行为不端等造成的经济损失,除按照《地华集团经济责任损失索赔制度》进行索赔外,同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十二条如果当事人在6个月内被严重警告处罚达两次,则为记过一次;若在12个月以内被记过处罚达两次,则为记大过一次;若在12个月内被记大过处罚达两次,则对责任人进行降职及以上处理。
第十三条集团各级人事部门须将所辖员工所受行政处罚事实予以书面记录,作为员工绩效考核、职业发展的基本依据。
第四章处罚权限及实施
第一节权限划分
第十四条对总经理级员工的处罚权限按以下规定进行划分:
(一)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在各个领域对总经理级员工拥有行政处分审核权, 对于总经理级员工记大过及以上处分,人资部须报分管总裁审批后发文执行;
(二)集团总经办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在各个领域对总经理级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三)集团品管部和技品部在质量管理范围内、审计部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各自管理范围内总经理级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四)集团其他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其他部门、子(分)公司违反制度的行为,不能跨部门直接处罚,应将事实反映到总经办,总经办介入调查并出具处理结果: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建议,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五)各部门或子(分)公司第一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本单位内部的副总、总助具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五条对于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处罚权限按以下规定进行划分:
(一)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集团范围内科级干部及总部一般员工拥有行政处分权;
子(分)公司人事科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本公司管理范围内科级干部、一般员工拥有行政处分权,其中,对科级干部降职及以上行政处分须报人资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集团总经办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在集团各个领域内对科级干部、一般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对总部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对子(分)公司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行政处分建议报子(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人事科执行;
子(分)公司专职考核部门(考核员)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在子(分)公司各个领域内对科级干部、一般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建议报子(分)公司人事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三)集团品管部、技品部按照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集团范围内科级干部、一般员工拥有直接经济处罚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对总部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行政处分建议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对子(分)公司科级干部、一般员工的行政处分建议报子(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人事科执行;
(四)集团审计部在审计过程中,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行为准则,对科级干部和一般员工具有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处罚建议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后续处理;
(五)集团其他职能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本部门外科级干部、一般员工具有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处罚建议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进行后续处理;
子(分)公司其它职能管理科室,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本科室外科级干部、一般员工具有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处罚建议报专职考核
部门(考核员)进行后续处理;
(六)集团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或直接主管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于管辖范围内科级干部、一般员工具有直接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并将行政处分结果报部门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对降职及降职以上行政处分,报人资部审核通过后执行;
子(分)公司直接主管或分管领导按照相关规定及行为准则对于管辖范围内科级干部、一般员工具有直接经济处罚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经济处罚建议报专职考核部门(考核员)审核执行,行政处分建议也须报专职考核部门(考核员)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后交子(分)公司人事科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子(分)公司对科级干部的行政处分必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十六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子(分)公司人事科接收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分建议后,必须在三日内审核完毕并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行政处分与经济处罚并处的,必须由具有经济处罚权的部门与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子(分)公司人事科联合发文。
第二节行政处分实施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给予责任人降职及以上处分:
(一)劳动纪律:屡次无故拒绝工作、不服从领导安排,经教导无效且情节严重;连续旷工3日以上;一年内记大过达2次;偷盗公司资产、产品等行为;
(二)工作过失: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者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经营管理不善;被媒体曝光等行为;
(三)品行不良:诬陷、暴力胁迫上级或同事,影响恶劣者;故意破坏产品质量、公司财物,且后果非常严重;弄虚作假屡教不改;弄虚作假影响极其恶劣等行为;
(四)公司禁止:殴打他人者或互相斗殴;泄露公司机密,或捏造、散播公司谣言;擅用公司名义,或仿效主管笔迹为非作歹;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造成重大损失;在外兼职经劝告不放弃或从事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工作等行为;
(五)违反法规:私拿回扣、贪污受贿、损公肥私、挪用公款;携款潜逃;盗窃财物行为或其他有伤风化的;参加非法组织;在公司范围内或在工作时间聚众赌博;吸食毒品等行为;
(六)其他严重违规违纪的行为。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给予责任人记大过处分:
(一)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酗酒闹事,严重影响工作秩序或酒后驾车;擅自离开值班或工作岗位,造成工作失误情节严重;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程序,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等行为;
(二)工作过失: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等行为;
(三)公司其他规章规定给予记大过处分的行为。
第二十条出现下列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一)劳动纪律;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在工作时间偷懒睡觉;工作时间无理取闹不听劝阻,严重影响工作秩序;
(二)工作过失:多次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进度有较大影响;工作未作交接或交接失误,导致工作有严重影响;不服从上级合理的指导,导致工作较大失误;服务态度恶劣,导致客户投诉;因过失损坏公司财物虽价值不大,但不能认识错误等行为;
(三)品行不良: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对侵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行为知情不报以至发生重大损失;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在公司中产生不良影响等行为;
(四)其它规章制度规定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的行为。
第三节经济处罚实施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级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按照具体规定进行处罚;无具体处罚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单次不超过1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二条科级干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按照具体规定进行处罚;无具体处罚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单次不超过3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三条一般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按照具体规定进行处罚;无具体处罚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单次不超过1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每月经济处罚的累计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责任人当月工资总额的20%,如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二十五条任何经济处罚必须遵循以下处理流程,并留下书面原始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一)处罚执行机构(人)按照事实填写经济处罚通知单并在12小时内送达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惩罚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一联交财务部输入薪资系统、一联交当事人保存,各栏必须完整填写(如部门、时间、事由、受罚人、执行人、惩罚类别等),涵盖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对责任人做出的经济处罚,由财务部门(科室)在责任人月度工资总额中直接扣除。
第二十七条执法机构(人员)必须严格、公正执法,若有乘机报复或包庇、纵容现象,对执法人员处以记大过(含)以上行政处分。
第五章行政处罚复议
第二十八条如果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对处理结果有疑义,可在接到通知三日内以书面形式申请复议并注明理由,复议机构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并重新确定处理结果 ;复议机构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回复复议申请人。
第二十九条 复议部门:
(一)对于经济处罚,当事人可直接向经济处罚执行机构(人)的上级机构(直接主管)申请复议;对于其他执行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向总经办申请复议;对于集团总经办做出的最终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复议;
(二)对于行政处分,总部当事人可直接向总经办或人资部申请复议。
子(分)公司当事人向人事科或总经理直接申请复议;如果对于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当事人可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复议;
第六章行政处分撤消
第三十条 行政处分撤消:
(一)常规撤消:行政处分期限已满,在此期间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者,可提出申请,经人资部审核后可撤消行政处分,并重新获得参与评优和晋升资格;
(二)提前撤消:在受处分期间,如果有重大立功事件或工作表现突出,可提出申请,经人资部审核后进行民意公示,民意公示无异议,可提前撤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基本制度,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制度建设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三个月,前期
第19篇 某某集团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第一条发文
1、公司各部门拟发稿(文)件,均须填制文件签发单,报总经理签发。
2、人事行政部需定专人对每份文件作好文号编制,及时准确按要求发送至相关单位、部门,并认真作好文件签收工作。
3、外送文件,经办人须用公司标准信封封存,并送(邮)至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力求准确、无误。
第二条打印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公司各级部门所需打印的公文或其它文字资料,均由部门专人(文员)负责。
3、各类公文及资料的校稿由提供公文或资料的部门(人员)负责。
4、公司各类公文、文件、通知,人事行政部须分类存档一份。
第三条收文
1、凡外来文件或参会人员带回的会议文件,任何部门或个人收到后均应及时交至人事行政部,不得无故截留文件。
2、人事行政部收文后应及时作好收文登记工作,并根据文件精神或要求,认真填写公文处理传阅单,经人事行政部主管阅后及时由专人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予以办理。
第四条传阅
1、人事行政部须及时准确地将传阅文件按文件处理要求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处。
2、人事行政部在规定时间内应及时收回传阅文件,不得有漏、损、销情况发生。
3、文件阅示人须认真阅文,并根据文件精神及公司要求布置好本部门或相关人员执行文件所要求事项,并在文件传阅单上签阅意见。
4、人事行政部根据领导批阅意见及文件精神,对执行未果的部门应督办,直至将公司领导意见及指示落到实处,并将执行情况报公司领导。
第三条附则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并归口管理予以解答。
公文处理/传阅单
文件名称来文单位收文日期
领导批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处理/传阅人意见及签名:
备注:
公文处理/传阅单
文件名称来文单位收文日期
领导批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处理/传阅人意见及签名:
备注:
收 文 记 录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收文日期收文人
第20篇 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1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的依据。
2 .集团公司机关考勤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考勤。超过5 人的部门,可由部门指定考勤员,并由考勤员负责。5 人以下的部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记录考勤。
人力资源部有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的权力。
3 .考勤工作要点:
( l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作息时间,认真、及时、准确记录考勤情况;
( 2 )妥善保管各种考勤凭证;
( 3 )及时汇总上报考勤结果,并记人个人档案;
( 4 )每月2 日汇总前月考勤。
4 .考勤日期为上月26 日~本月25 日,为一个考勤周期,考勤时间每个工作日8 : 00~12 :00、14 :00~19 :0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5 .考勤记录:
( 1 )迟到、早退:
1 )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均按迟到、早退处理;
2 )迟到、早退每次扣除绩效考核总分数中的5 分并扣除日工资的50 % ;
3 )因公外出、请假经部门经理书面证明除外。
( 2 )旷工:
l )未经请假、假满未续假、迟到、早退超过30 而n 未到岗位者以旷工处理;
2 )员工旷工除不发薪资、津贴外,按每矿工一天扣除绩效考核中的10 分,另扣除一日上资。
( 3 )出差:
l )员工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批准后,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保存,考勤人员做好考勤记录。未填写出差申请单的,按旷工处理;
2 )员工出差返回应及时到所属部门主管领导及考勤员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
6 .请假、销假
( l )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批为准;
l )病假:
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可请病假。
2 )事假:
因私事须在工作日内办理的可请事假,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 2 )批准权限
l )一般后勤管理人员请假3d 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d 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
2 )部门副主任、所属企业副经理、技术人员休假3d 以内,报直接上级批准,3d 以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 )所属企业经理、公司部门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请假3d 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3d 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 3 )请假程序
需请假的员工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注明原因、请假天数,按审批权限由部门或分公司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批准后将请假条报考勤员备案登记;
( 4 )销假程序
l )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
2 )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待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 5 )日常请假不足半日,一律按半日处理。请假最长时间不超过7d 。所有假期均以工作为重,做好工作安排,办理好手续后开始享受假期;
( 6 )各类假期原则上都不带薪休假,如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 7 )无特殊情况假期超过一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 8 )每月和年终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员工考勤,记入员工档案考勤汇总表,作为年终奖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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