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技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设施清单:详细列出所有安装在学校内的技防设备,如监控摄像头、报警系统、电子门禁等。
2. 维护规程:制定定期检查、清洁、维修和更新设备的流程和标准。
3. 应急预案:针对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设定快速响应和处理机制。
4. 使用培训:确保教职员工熟悉技防设施的使用和操作。
5. 数据保护:规定如何保护和管理由技防设施收集的数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6. 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和个人在设施管理维护中的职责。
1. 设施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基本功能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性能评估。
2. 故障报告:一旦发现设备异常,立即上报给指定负责人,并启动应急预案。
3. 维修与更换: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必要时更换故障部件或整机。
4. 记录与追踪:每次维护工作后,详细记录并存档,便于追踪设备状态。
5. 定期培训: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技防设施使用培训,确保人员熟练操作。
6. 数据审核:定期审查数据安全,确保合规存储和使用。
学校安全技防设施的管理维护制度对于保障校园安全至关重要。它能:
1. 提升效率:标准化的流程可以提高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和效率,减少意外事件发生。
2. 增强防护:及时的维护和更新能确保设施功能完好,有效预防和应对潜在威胁。
3. 保证合规:遵守法规,保护学生和教职员工的隐私权,避免法律风险。
4. 培养意识:通过培训,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环境。
5. 优化资源:合理分配维护资源,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
实施这一制度,不仅能够为学校的日常运营提供安全保障,更能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是对学生和教职员工最基本的责任和关怀。
第1篇 学校安全技防设施管理维护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防设施,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校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在上级调拨的基础上自行购置,安装和配备必要的技防设备和用具。
目前主要配备的技防设备:
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学校大门、侧门等出入口,教学楼上、校园内学生活动区域内安装录像监控设备。
2.防盗报警系统:在档案室、专用教室、校长室、财务室等安装入侵探测器。
3.110紧急报警装置:门卫室、校长室安装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的报警按钮。
4.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第二条 对安装的技防系统严格进行管理,确保其发挥有效防范作用。
(一)已经建成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二)技防系统所记录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15日;治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
(三)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技防产品、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四)不得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五)不得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
(六)不得干扰、妨碍技防系统的正常使用;
(七)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使用技防系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立专人管理制度,机柜应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接触、使用、改装该设备和图像信息;
(二)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录制时间、录制人员、用途和去向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
(三)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五)图像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留存备查;
(六)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七)每日严格做好设备的设防、撤防工作,并及时记录情况。
(八)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该自觉做好保密工作,技术防范设施的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未经上级部门和公安部门批准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加强对技防系统的维护,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一)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操作培训;
(二)加强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通知指定单位给予维修,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确保图像信息画面质量清晰;
(四)建立应急处理制度。
(五)做好日常的清洁保养工作,定期除尘除灰,避免设备受潮、受撞击、受雷击等影响。
__镇实验学校小学部
第2篇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消防常规工作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制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学校实际、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疏散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学校与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在落实消防责任制的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工作情况,确保消防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抓好消防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的防火意识,在每学期开学初召开安全教育大会,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动”、“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传,在平时还应把消防知识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中,同时利用主题班会、队会和升旗仪式对师生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增强其处理火灾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监督检查和抽样性监督检查。
2、对校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大型活动举办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3、对校内违规违法使用电器设备的监督检查。
4、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监督检查。
5、其他根据需要进行的专项监督检查。
6、校内的教学楼、实验室、食堂、礼堂、图书室、供电设施、会议室、多媒体教室、中心机房等集中区是火灾隐患检查的重点区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档对以上重点消防场所,进行集中检查、维护、保养,以备开学行课时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必须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保持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要关闭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情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第3篇 幼儿园学校交通与消防安全专项教育实施方案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幼儿园的交通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在校学生的交通与消防安全意识,保障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创建平安校园,根据上级指示,我校成立了交通与消防安全专项教育活动组织机构,并建立了完善的制度措施,切实开展学校交通与消防专项整治,特制订如下方案和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标志进一步规范,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与应急措施,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使学校周边环境进一步改善,确保我学校、幼儿园安全形势稳定有序。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专项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海安;副组长:赵跃申、江保善;成员:何申强、曹东浩、何书平、赵玉芬、江冰。
三、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标识,与相关部门协商完善校门口路边减速指示标志,完善幼儿园接送制度,制订严密的方案,认真落实。学校、幼儿园加强消防设备配备,整理学校、幼儿园现存不安全因素。
四、工作措施
1、全面排查、加强安检,切实整改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
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的排查梳理。对接送学生的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学生接送制度,并逐一登记,确定责任人。
2、注重宣传,加强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学校要利用多种形式和活动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面对面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交通安全。
3、加强教育,树立意识,有效开展学校交通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学校、幼儿园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每周一次讲话,每天一次提醒,利用媒体形式,运用有力教材教育学生。领导小组定期排查、总结安全隐患,制订相应方案,不断努力,预防安全事故。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教职工要从服务学生、维护安全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交通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督导,推进工作。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学校(园)师生和群众对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促使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第4篇 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严格按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实验。仪器设备未经本室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启用。
3、电器设备安装、电源线及其联接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实验人员能够正确使用电器设施和消防器材。
4、教务处每月要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是防火、防爆、防盗、防污染),保证消防器材有效,门锁窗户保险可靠,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
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制定专门的安全条例,上述物品应有专用储藏室、专人负责保管发放,防止造成事故,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在进行有一定危险性的实验时,应有安全措施,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故障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排除故障后方可进行实验。
7、实验人员(包括学生)在进行实验时,凡因违反实验室安全条例,违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和经济赔偿。
8、实验室应设专人担任安全员,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实验室人员下班(或离开实验室)应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关闭电源、水源及门窗。
9、如果在上实验课的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工作人员要立即打开房门,有序组织学生撤离,成人随后离开,以生命至上为原则。
第5篇 实验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现制订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门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工作岗位,牢记安全责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对待一切来访人员,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管理人员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学生家长接送学生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确需联系学校与子女等有关的事情需经学校同意后方能进入校园。
6、上学期间,大门上锁,做到门开人在。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离开校园的,必须有班主任出具的请假条,并作好情况登记,不允许学生独自离校。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传达室等候。
7、严禁推销人员、小摊小贩进入校园进行销售活动。
8、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财务室、总务室、档案室、行政办公室、教室等门窗的关闭情况,发现疑点,应及时报告。
9、门卫人员要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开放或关闭校园大门。值班人员实行轮换值班制度,交接班要按时到位,确保每天24小时门卫工作岗位值班不间断。
10、门卫人员要协助学校,经常地关注校门附近的异常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或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或预防。
第6篇 镇学校水电气暖安全管理制度
1、 学校水暖电维修工负责全校用水、用电岗位安全管理,后勤主任负责常规检查指导,确保水电供应正常。
2、 按季度申报用水计划,做好常规维修保养,定期开展节水宣传,适时更新用水设施,保证用水安全,实现节约用水。
3、 茶浴炉必须专人负责,谨防水源污染等意外发生,确保师生员工饮用水安全。
4、 严格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保证用电安全。
5、 对校园电器、电路和配电设施安排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
6、 与供电管理部门友好合作,及时获得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供电系统良性运转。
7、 备用电源要确保状态良好,遇到停电等问题,立即启动,以保证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8、 天然气使用主要集中在食堂,安全 管岗位人员要指导、督促食堂承包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用气,确保安全。
9、 与供气公司主动合作,定期检查供气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待命状态,确保性能良好。
第7篇 技术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技术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
为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对各类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查处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
二、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三、对于发现的各类隐患,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向各处室、各系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各部门在整改完成后,必须填写整改回执单,报校保卫处存档。在整改期限内经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检查仍未落实的,经综治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四、学校安全保卫处负责协助校长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将学校安全状况向校长汇报,针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有义务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及完善整改意见。
五、每两周一次进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落实,由保卫处负责向校长室汇报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经综治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制定进一步的措施,及时解决各类问题,落实各项整改要求。
保卫处
20__年9月
第8篇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当前,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中之重,为了使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学期的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禁止12岁以上的儿童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步行或骑自行车的同学在公路上做到右侧通行,不在路面上骑飞车或玩耍。
2、师生到外地走亲访友,乘车时要注意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在车上要讲卫生,懂礼貌。
3、在校或在家里注意防火、防电、防盗。插座、开头等电器设备损坏及时更换。
4、上体育课时,体育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必须穿运动鞋,严禁学生穿皮鞋上体育课,课间不搞危险性大的活动。
5、课外集体活动(如春游、参观、看电影)时,要由班主任带领,活动后,要清点人数,班主任带领集中返回学校。
6、进出门口或看电影,做到出入有序,不拥挤,不打闹。
7、杜绝到危险的地方活动,夏天不要野浴,冬天不要到深水层的冰布滑冰或溜冰。
8、节日期间不能用手拿鞭炮燃放,不能在堆放干草的地方燃放鞭炮。杜绝师生搞赌博活动。
9、中心校将不定期地对各校的校舍、厕所、体育器材、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
第9篇 学校学生交通安全防范制度
一、 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 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安排老师、学生会干部值班,要明确职责,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小路队,由分管领导指导,在距学校门口50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 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 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用车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车主对促学生用车定期保养,按时季检,不准使用无照司机及车证不符司机。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 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九、 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 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第10篇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7
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七)
为了保持校园清洁、卫生,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卫生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的制订、执行与检查。
2.全校师生都有维持校园清洁卫生的责任,必须保持校园整洁,打扫卫生后应将垃圾放置于垃圾桶,严禁乱丢乱吐,从窗口向下倒水及杂物,违反者给予批评教育。
3.学校公共场地日常清洁工作由各班学生和教师负责。公共场地每日清扫两次,厕所每天冲洗干净,每天清理垃圾两次,每周清洗一次垃圾桶。
4.禁止学生乱丢乱扔和乱倒垃圾、剩饭剩菜。
5.学校饭堂要遵守国家有关饮食卫生的法规和制度,严把采购、加工、出售各环节,防止食物中毒。总务处每天要到饭堂检查一次环境及食品卫生情况。
6.食堂工作人员每学期须体检一次,合格后方能上岗,饭堂工作人员自染上传染性疾病之日起严禁上岗。
7.食堂新增工作人员应先报告学校校长室,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
8.食堂工作人员对公用餐具必须经过消毒后方能使用,禁止所售饭菜内出现苍蝇、蚊子等有害物。
9.学校总务处要做好除害灭病工作,保持校园沟渠畅通,清除卫生死角,消灭蚊蝇孳生地。夏季每月喷药两次,春秋季节喷药一次。每学期要灭鼠两次。施放药物要注意安全,防止人畜中毒。
第11篇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单位主要领导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中心校对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各校每月应对本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3、每日巡查:
值日教师每天应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到相关处室或班主任,按相关制度存档备案。必要时应予以通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报告与整改
1、安全隐患报告: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责任处室,责任处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
(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责任处室应对班级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单位按20-50元/次予以处罚。
2、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单位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3、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按200-500元/次予以处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12篇 学校管理-市实验小学安全教育规章制度
市实验小学安全教育规章制度
1、要根据省、市安委会工作要求,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科),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科)长担任。安全工作组其他成员由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4、学校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5、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要建立网络,人员到位,职责明确。
6、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网络人员如有调整,要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13篇 小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设备。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室、实验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使用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器,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14篇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全力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稳定事故、事件(统称事故)的发生,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严肃追究各种安全稳定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学校、师生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定县补郎苗族乡中心学校。
第三条 补郎中心学校全体教职工要深化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 “分头排查,共同汇总,记录在册,切块负责,追踪要账,限期整改,强化督导,常抓不懈”的“三十二字”总要求,强化以“十五防”(防危房倒塌、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盗、防爆、防邪教、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群体性疾病、防自然灾害事故、防大型活动安全事故、防学生意外伤害、防学校周边不良环境、防学生心理脆弱、防校外不法分子入校侵害)和“七不准”(未经允许,不准罢餐,不准游行,不准集会,不准串联,不准搞联合签名,不准张贴标语和小字报,不准悬挂横幅)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坚持“关键在校、重点在防、做实为本、常效为先”和“分工协作、条块结合、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各项安全稳定措施,对存在的各类隐患、苗头和问题,及时发现、控制、化解、治理,切实筑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防线,全面推进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第四条 凡违反安全稳定责任制的,依照本办法直接或建议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追究违反安全稳定责任制的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学校校长是本管辖区域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情况汇报,亲自过问和解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领导班子成员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齐抓共管。
第六条 学校的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人要集中精力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抓好领导班子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彻底解决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隐患和苗头。
第七条 学校负责人对本机构的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抓好本机构的安全与治安工作。
第八条 学校安全稳定(安全保卫)机构对本辖区、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学校的其他领导,对所分管工作涉及的学校安全稳定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要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与所分管工作同时安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实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和苗头要先行及时果断地处置。
第十条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要组建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和卫生保健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形成归口主管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安全稳定工作管理体制,相关资料、档案管理科学规范。
第十一条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解决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实行注册安全副职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
第十二条 建立例会制度。学校每学期要在第一责任人的主持下至少召开四次例会,专题研究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制订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
第十三条 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要把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进行考核,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学校安全稳定防范机制。
第十四条 学校要采取具体措施,对学校实施安全稳定监督管理,实行学校安全稳定校长负责制和安全稳定一票否决制,切实防止发生各类安全稳定事故(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
第十五条 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与治安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与治安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师生。
第十六条 学校应指导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广泛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自防自护自救互救教育、逃生教育,加强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遏制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十七条 学校要下大力气抓好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卫生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失当安全、学校内部和校园周边治安等方面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排查与治理。
1.确保校内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和建设中不发生师生伤亡事故。
若有施工任务,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施工安全问题,责任到人。
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严禁火种带入学生宿舍。
学生聚集的教学楼、宿舍、图书馆(室)、微机室、实验室、餐厅等场所要配备应急照明灯。
2.确保师生在校内食堂就餐、饮水、午间(课间)餐、食用加碘加钙食品及碘钙制品、食用校内商店食品等各个方面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学校要落实卫生保健机构和技术人员,加强师生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到有传染病源的场所开展活动,发现传染病必须进行隔离,及时救治和报告。
3.确保学校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劳动、运动、集体活动中不发生师生伤亡事故。禁止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确需学生参加的有关活动,组织者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报所属教育部门批准。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它危险性劳动。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救等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4.确保教学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操作以及对易燃、易爆、放射、有毒等危险物品的储藏、搬运与使用中不发生师生安全事故。
5.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确保学校在用火、用电、用油、取暖、使用煤气、使用煤炉等方面不发生师生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学校要配齐配足防火器材,不得锁闭或堵塞校内建筑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所有校内建筑要保证能及时疏散出室内全部人员。学校发生火灾要在第一时间报警的同时迅速组织学生疏散。
6.在教育教学中,确保不发生因管理失当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等方面的安全事故。学校要通过开设专题课、学科中渗透、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知识的教育。树立和强化安全意识,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的技能,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在上操、上下课及放学等容易发生学生拥挤的关键时段,学校对重要路段如楼道楼梯、厕所、门口等,都要安排专人执勤、疏导,确保不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
7.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确保不发生师生交通责任事故。
8.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确保在学校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中不发生师生伤亡事故。
要将校内的教学区、宿舍区、就餐区、实验区、运动区、校门口等各个活动区域,划分为多个安全稳定责任区,每个责任区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稳定防范、疏导和隐患排查。哪个责任区发生安全与治安事故,须追究该区责任人的责任。
9.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三室两厅一吧”等不适宜学生出入的经营场所以及停车场所等。
第十八条 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学校要对管辖区域内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对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学期初要有安排部署,学期中要有检查,学期末要有总结,年度全面总结。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尤其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检查、督查、整改和验收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师生在校安全。
第十九条 妥善预防和处置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妥善处置;对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解决。
第二十条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补郎中心学校(本部)
2023年3月
第15篇 某学校食堂切配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进行冷冻或冷藏。
三、切配好的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做到分类存放,避免受到污染。
四、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五、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污染食品。
六、加工用容器、工具应及时清洗、消毒,定位存放,做好保洁工作。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能明显区分。
七、坚持做到工毕场清。
第16篇 学校日常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日常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在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原因,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整课表。个人之间临时调课时,要明确落实课时及安排,并报予教导处登记,否则出现教学事故时按课表归咎责任人。
3、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发现学生不良思想倾向和不良心理情绪要及时教育并告知班主任与家长。
4、到专用教室上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所有室内教学一定要前后门畅通,确保学生紧急疏散便利。如遇突发灾害或侵害,上课老师是学生的第一保护人。要敢于为保护学生的安全献出一切。
5、上实验课的教师及实验员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6、二、室外课堂教学
(一)体育课:
1、上课铃一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增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其他室外课及外出活动: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
2、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类活动:
(1)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一周向教导处上报活动方案,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3)重大活动,如春游,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
(4)带队领导、年级组长要将手机、小灵通等通讯设备开通,<莲山课~件>随时随地取得联系,确保联系畅通。
(5)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4、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三、责任追究:
成立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教师安全责任进行认定,确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发生的,如体罚、变相体罚、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上放羊课、中途离岗等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上课教师的责任,并作如下处理:
(1)上课教师必须马上到学生家里进行慰问,作出必要的解释,并向学校作书面检讨。
(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进资格,学校年度考核从总分中扣减总分10%。
(3)情节特别严重者报教育局同意,年度考核直接记入不称职档。
第17篇 某学校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成员对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体学校行政成员任成员,负责学校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第18篇 学校管理-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加大校园安全的监管和防范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稳定的校园环境,规范各种校园安全事件的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全面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我校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制度。
一、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认真、严肃、规范、实效,学校特成立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事故认定:
学校对安全事故分为三类:教学事故,学生人身伤害(亡)事故和财务损坏事故。对学校出现的各种安全事件,要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专人对出现的事件进行认真、详细、准确、客观的调查取证,并提交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进行事故性质的分析、认定,确定事件性质。
三、事故追究:
对学校出现的各种安全事件的性质一旦经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分析、研究、认定为安全责任事故,并分清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分管责任和协管责任等责任范围,再根据学校制定安全责任事故追究程序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1、追究程序:
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责任追究程序:
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导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校长
学生人身伤害(亡)事故:
学生人身伤害(亡)故责任追究程序: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导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分管安全副校长――校长
财物损坏事故:
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分管总务副校长――校长
2、责任追究:
对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视事故范围、性质、责任和影响进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追究形式分为:班级扣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三类,具体标准由学校安全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认定、实施。
本制度内容不尽之处将在具体实施过程不断加以补充、完善,并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19篇 某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不同的机构单位,其消防安全管理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则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位学校管理人员可从中获取参考信息。
一、总则
(1)为了预防火灾,减少或避免火灾危害,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的顺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定。
(2)各职能部门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保障消防安全。
(3)消防工作由学校领导,校长(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行政负责人是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总务处在公安消防部门指导下,对全校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4)各部门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消防安全责任
1、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生活及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8)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师生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20篇 实验中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内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内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校内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2、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认真。
3、检查项目:
(1)校内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内不准有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内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内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内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
(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
(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实验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8)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4、学校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部署每月的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消除隐患,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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