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整改报告制度是一项旨在保障校园安全的重要机制,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隐患排查:定期进行校园环境、设施设备、活动组织等方面的全面检查,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
2. 整改措施制定: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3. 实施与监督:执行整改措施,并通过监控、巡查等方式确保执行到位。
4. 报告编写与提交:编制详实的安全整改报告,记录整个过程,包括问题描述、整改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评估。
5. 反馈与改进:收集反馈意见,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不断优化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1. 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形成排查清单。
2. 根据清单,相关部门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3. 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每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 收集整改过程中的资料,编写整改报告,包括整改前后的对比照片、相关数据等。
5. 将报告提交给学校管理层,进行审批和备案。
6. 根据反馈调整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持续改进。
学校安全整改报告制度对于维护校园安全具有深远影响:
1. 提升安全意识:通过定期排查和整改,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2. 预防安全事故: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整改责任,促使各部门积极履行职责,提高安全管理效率。
4. 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通过整改实践,提升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响应和处理能力。
5. 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化管理,形成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为创建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此制度的实施,不仅关乎每个学生的生命安全,也关乎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更体现了我们对社会公众负责任的态度。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以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第1篇 学校安全整改报告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校委会成员对学校安全负直接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全面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学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全体学校 校委员会成员任成员,负责学校校园的安全排查、整改。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3、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建立校园安全隐患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到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整改期限内未落实的,经校务会研究决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因排查整改不及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按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4、隐患排查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将安全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牌,画出明显警戒线,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5、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争取上级领导的帮助解决。
6、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7、因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根据制度规定追究责任。
第2篇 学校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第3篇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制度
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第二条建立门卫、巡逻、值班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健全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第三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第四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第五条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第六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寄宿制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建立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第七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第三章安全排查制度第八条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寄宿制学校应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走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图书室、实验室、教室、会议室、锅炉房、配电室、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第九条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应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十条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第十一条积极协助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第四章楼梯走道管理第十二条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第十三条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第五章学生离返校安全第十五条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第十六条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应根据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管理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第六章安全教育第十七条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应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人自然社会》等地方通用课程,落实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要求。利用班会、墙报、广播等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安全用电、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安全教育。第十八条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一次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针对学生溺水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事故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第十九条建立完善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质灾害隐患、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加预案演练,寄宿制学校必须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第二十条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切实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家校联系,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积极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工作机制。第七章安全责任第二十一条寄宿制学校实行校长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制。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职责,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第二十二条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制订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三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4篇 学校安全检查制度7
学校安全检查制度(七)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我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广泛进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教育,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氛围。
2.各班级、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燃油、用水、库房、电脑机房、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4.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组织相关处室主任织成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5.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7.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8.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第5篇 某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二、我校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到:
1、由专人负责学生饮用水供应,以经检测的自来水供应为主。
1)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定期接受水质监测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烧水间,防止人为破坏水源,由专人负责。
2)用于烧开水的设备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由饮用水管理组织机构监督检查。
3)负责烧水和供水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水质监测员。
4)全自动电热开水器和盛装饮用水的器具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专人负责,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
2、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3、小卖部销售的饮料、饮水必须索取供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采购货物要查看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期,同时用肉眼检查饮料的质量和外包装。严禁小卖部出售无质量安全保障产品。
4、学生科、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5、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6、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或小卖部的饮料,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7、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8、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第6篇 学校顶岗实习管理安全考核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顶岗实习安全管理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安全管理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管理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管理责任制考核,是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的关键。为明确校企合作办在学生顶岗实习活动中应承担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强力推行“安全管理评分考核制度”,对顶岗实习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安全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小组、考核对象、考核形式、考核评分
(一)考核小组
组 长:___
副组长:___
组 员:___、___、___、___…………
(二)考核对象
主要对顶岗实习管理部门、各系(部)、顶岗实习班级班主任的考核
(三)顶岗实习班级班主任工作考核及津贴发放办法
1、班主任的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学校考核小组和校企合作办联合负责实施。
2、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作为核发津贴、评优评先,年终考核评聘的重要依据。
3、对班主任的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组织指导学生学习推荐就业制度、顶岗实习学生纪律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规定等学校规章制度及就业常识,提高学生遵章守纪及就业意识的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权重5%)
(2)推荐就业前期其它各项准备工作的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权重5%)
(3)推荐就业过程中配合校企合作办、学生科、各教学部门、财务科等学校各部门,完成本班级学生推荐就业及办理手续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权重10%)
(4)顶岗实习学生及实习单位反馈的情况(权重20%)。顶岗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反馈班主任联系和到顶岗实习单位了解学生工作的情况。
(5)学校抽查了解的情况(权重20%)。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就业办将定期或不定期向学生和家长了解班主任参与管理、联系学生处理日常事务情况。
(6)学生在用人单位的表现及稳定情况(权重20%)。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让学生安心企业顶岗实习工作,养成良好职业纪律、职业习惯、职业道德,接受社会挑战,从而成为合格的技能人才。
(7)及时处理学生日常事务,反馈学生顶岗实习情况。(权重10%)
(8)班主任工作记录、相关表格、工作总结等完成和上交归档情况。(权重10%)
4、班主任津贴按每班___元/月核定,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每学期末发放。
5、班主任未能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学校校企合作办将选派其他老师履行职责,并考核发放津贴。
___技工学校
2023年7月2日
第7篇 二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堰姜二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为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明确各级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范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制订堰姜市中小学安全管理制度,现汇编如下。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2.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组长、副组长及各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对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负责。实行学校安全工作逐层分解逐级负责制,实行责任事故倒查追究制。
3.积极落实学校安全法制教育进计划、进课表、进课堂、进教材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法制教育,每学期不少于2次。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教会学生使用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的常识。
4.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发生重大伤亡事故15分钟内报告教育局,并按照《堰姜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第一时间做好妥善处理;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警,并将详细情况书面报教育局和市政府,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责任事故。
5.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中青年教师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师生安全,秩序正常;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6.加强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随时注意观察学生的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或学校。
7.未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并报经教育局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户外活动,不得参加外单位借用上街宣传、参加庆典等社会活动。未经有权部门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工作。
8.教育学生遵章守纪,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10.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或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相应设施安全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师生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要求,教育师生为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尽好自己的义务。做到人人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个个知晓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紧急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锁门窗,确保安全。
6.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8.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家用电器,严禁点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9.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要按时年检,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发生事故。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实行综合治理。学校对周边环境进行密切关注与监控,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安、工商、文化、城管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2.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学校值班人员要注意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骚扰学生,侵害师生人身、财产,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
3.学生放学、放假前,学校要教育学生注意交通等安全,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4.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要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斗争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自护能力。
5.建立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保持高度警觉,经常开展演练活动,保持实战能力。
四、学校_、会操、军训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_、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_、做操安全有序。
2.以班为单位,不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发生。
3.以班为单位,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制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对军训场地应事先考察,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5.军训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6.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_、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并注意人员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因素的合理搭配。
3.活动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来往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活动前应要求营运部门对运行车辆进行安全检测。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预防意外事故发生的应急预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组织力量和安全措施不足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严禁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活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
六、学校门卫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负责,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有可联系、可报警外线电话。
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学校安全保卫力量应能够保证校园昼夜治安巡逻和进行学校周边治安巡逻。
4.门卫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值班时应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年度内无违纪、失职行为。
5.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七、学校门卫安全保卫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做好校内昼夜巡逻工作,要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等校园重点部门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
8.充分发挥校园视频监控、红外线报警等技防设施的科技防范作用,确保上述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八、学校护校队安全工作制度
1.护校队应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
2.负责校内日夜正常巡逻和节假日护校工作。
3.不定期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全面了解隐患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室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相关负责人员。
6.随时掌握校园及周边治安动态,发现打架、斗殴、侵害师生人身财产、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应主动前往制止,及时报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学校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到人。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主要领导批准,同时落实保卫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要经常检查报警设施,确保正常运转,安全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会计应将钥匙随身携带,不得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十、学校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场所,应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借还手续,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工作。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应保证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使用。
6.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做好节假日看护工作,确保安全。
十一、学校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8.医务人员要坚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和输管,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即淘汰。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
11.医务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卖部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小卖部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十二、学校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
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
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BP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三、学校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
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
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
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
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
十四、学校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十五、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六、学校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
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
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
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
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十七、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
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
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
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十八、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十九、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十、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值日生随时关锁好。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十一、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二十二、学校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报警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及时接通报警设施电源,发现失灵,及时报修。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十三、学校办公微机安全管理制度
1.各办公室教学公用微机为本科室人员使用,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2.任何人不准在教学、办公用微机上玩游戏、聊天和登录黄色网站。
3.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
4.做好各微机室防范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并及时关锁。
5.微机室不准吸烟,更不得使用明火。操作人员离开微机注意及时切断电源。
二十四、学校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4.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5.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二十五、学校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报警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二十六、学校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十七、学校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1.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便翻阅,防止泄密。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准逗留室内。
3.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
4.打字、文印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内容传播给他人。
二十八、学校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二十九、学校电视总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1.电视总控室是学校的重要宣传基地,为学校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转播、直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2.宣传、教育内容要讲政治、讲文明,要和***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5.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十、校园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一)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生在参加田径、军训和赛跑及召开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二)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三十一、学校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到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手饰、手机、寻呼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受骗上当。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准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注意妥善保存购饭菜专用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微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偷用。
10.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三十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三十三、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三十四、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手饰、手机、寻呼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三十五、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三十六、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动。
5.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三十七、学生公寓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门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学生会客登记制度。宿舍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批准,非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内。
2.白天学生上课期间,生活教师应对宿舍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也可直接报告保卫部门或总务处。
3.上课、上晚自修期间各房门应加锁关闭,对学生晒晾的衣服掉落地面,要及时拾回,并组织学生认领。
4.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防止陌生人趁机混入;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5.严格交接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岗位,严禁请学生代班。
三十八、学校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三十九、学校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水、供电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两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四十、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四十一、校园小卖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卖部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小卖部、烧饭处、住宿混用。
四十二、学校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四十三、学校医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病情,医务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转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医务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医务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性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5.医务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集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四十四、校园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骑自行车到校,要到德育处办理“单车证”。
2.进入校园内的自行车,实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车持有者必须按学校规定,分别停放到指定的车棚、场地去,严禁乱停乱放。
3.车辆进棚必须自行加锁,整齐停放。车篓内不要存放任何个人用品。
4.在校园内一般提倡推车行走,骑车者应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5.不准任何人偷骑他人车辆,未经本人同意开他人车锁的视为偷窃行为。
6.发现自行车被盗,失主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总务处)协同查处。
四十五、校园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载重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防止损坏环境、绿化。
2.机动车进校园应服从校门卫人员的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3.机动车的车门,驾驶员应及时将其关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除重大活动外,平时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四十六、学校太阳能热水器安全管理制度
1.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人员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太阳能热水器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太阳能热水器禁止使用。
4.负责太阳能热水器工作要落实责任制,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水压情况、进水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四十七、校内教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凡进出教工宿舍的人员一律要接受管理人员及门卫的管理。
2.外来人员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所携带的各类物资能自觉接受盘查。进入车辆按指定地点存放。
3.各住户应文明生活,提高公德水平,邻里文明礼貌,严禁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事件发生,加强计生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被盗、火灾等人为灾害出现,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或学校及管理人员汇报,加强安全保护意识、自我防范意识及能力。
4.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守有关规章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管理人员负有第一责任人职责。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
四十八、学校出租房、承包经营部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出租房、经营部由哪个部门负责对外发租、发包,则由该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承租者的经营范围,不得将有损校园安全、师生身心健康的项目引进校园内。严禁将学校房屋、经营部、场地出租给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网吧和娱乐等经营活动的业主。
2.发租、发包部门对承租、承包方当事人和其所使用的临时人员都应严格审查身份,并及时将审查情况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
3.必须居住在租房、经营部内的人员,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学校保卫部门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
4.部门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必要时应收取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5.主管部门应定期派员组织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6.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质、过期、三无食品,严防发生集体中毒事故。
7.承租、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租、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十九、学校各类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的使用必须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校内部门不得擅自同意使用。
2.锅炉工应持上岗证,有明确的操作规范,不准随便请他人代班操作。
3.锅炉应实行定期检测和定时检修制度,检验不合格的锅炉禁止使用。
4.锅炉工要落实责任制,任何情况下不准擅自离岗,要时刻注意气压情况、进水情况,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5.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二、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年级主任为该部门安全、年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该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定期组织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宣传教育与收缴活动,确保安全。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4.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和各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前后,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电梯、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5.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6.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7.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8.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10.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1.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12.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13.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2.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3.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4.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值班行政和值班教师要值班、巡查。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6.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7.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9.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四、安全教育
1.学校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2.学校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加强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5.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6.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7.学校配合学生监护人,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五、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1.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依法维护好学校周边秩序。
2.配合建设、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4.配合公安、建设、交通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5.配合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6.配合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7.配合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8.配合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六、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2.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3.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七、奖励与责任
1.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
(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3.本责任书下达至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级组、科组、班级负责人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本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改变,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5.本责任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班级管理安全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班级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生安全,根据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据“分层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制定本责任制。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负责。
2.班主任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班主任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班主任应结合《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
7.班主任应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了解学生出席情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8.班主任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
9.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送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10.如遇学生缺席或发生校内安全事故,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家长联系,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
11.班主任应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过重而造成的伤害。
12.班级管理安全责任依据分工不同,贯彻“谁组织活动,谁负责”的原则;同时依据“齐抓共管”原则,在无明确分工的管理工作中,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有关教师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下班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13.未尽事宜,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相关处室主任、教师参加组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
4.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德育处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德育处。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教学处要加强实验室器材、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教师在实验室上课,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8.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进校车辆在上课期间需熄火推行,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教师私家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
9.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就寝检查班主任、教职工要核对就寝学生数,发现未到学生及时联系,寝室管理员课余时间加强巡逻,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寝室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学生赌博、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及时通报班主任及学校领导。
10.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食堂、浴室、小店等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车管理,对车辆定期检查,对驾驶员定期培训。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
11.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
学校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
第一条做好学校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第二条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第三条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同学和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第四条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第五条收发管理员及值勤、值班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学校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校长对学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二、分管校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校长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安全员、消防设施维护员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
2.熟悉和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积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和学习,认真了解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熟知“三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4.消防设施维护员工应做好学校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主动消防隐患,并认真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6.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四、教职员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部门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校长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以及学生宿舍管理员、学校门卫、学校电工等人员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学校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学校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堰姜市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安全管理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幼儿园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层层明确安全责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必须确保幼儿时时、处处、事事都在教师或家长的监护之下。
三、幼儿园的园舍、设施及玩具器械等一切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和卫生标准,防止在园幼儿电伤、烫伤、冻伤、砸伤、扎伤、划伤、摔伤等现象的发生。
四、确保幼儿活动安全。要增强保育意识,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必须认真做好晨午检工作,室内外活动及游戏必须提前备有应急防护措施。
五、确保幼儿饮食安全。幼儿园食堂必须证件齐全,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遵守食堂管理制度,必须按流程严格把好各道工序的操作责任签字关,严防幼儿食物中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防止水源污染,保证幼儿饮用水安全。
六、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必须与家长签定接送幼儿协议,严格履行幼儿接送手续,严防幼儿走失。
七、幼儿园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每天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设值班报警电话。
八、幼儿园要争取社区支持,净化周边环境,严防不法分子翻墙入园或隔墙投砖石、鞭炮等伤害幼儿。
九、必须做好重点季节和部位的防汛、防火、防盗、防滋扰、防污染工作,为在园幼儿创造安全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
十、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和责任事故月报告制度,备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档案必须齐全。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及时准确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妥善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校和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此制度。
一、报告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的师生非正常死亡或其他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道路交通事故、传染病等突发安全事件。
二、报告程序和时限
学校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或重大刑事案件或突发安全事故,不管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也不管是什么原因,在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施救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市直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如情况紧急,可先电话报告,同时指定专人及时将事态发展情况续报,2小时内必须书面向教育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报告。
三、报告内容
1.发生时间、地点、单位;
2.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报告单位。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事故发生第3天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视为迟报,三天后仍未报告的视为瞒报。如发生迟报或瞒报等情况,有关学校必须在一周内向教育主管部门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建立学校安全月报制度
各学校每月5日前将上月学校安全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如果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等的,必须将事件情况、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等书面报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第8篇 学校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广泛进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教育,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氛围。
二、班级和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有责任和义务对所辖区的安全进行有组织地经常性地全面检查,为全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三、凡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进行整改,并做好安全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四、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负责检查的人应详实记录在案,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第9篇 z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二、我校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到:
1、由专人负责学生饮用水供应,以经检测的自来水供应为主。
1)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定期接受水质监测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烧水间,防止人为破坏水源,由专人负责。
2)用于烧开水的设备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由饮用水管理组织机构监督检查。
3)负责烧水和供水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水质监测员。
4)全自动电热开水器和盛装饮用水的器具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专人负责,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
2、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3、小卖部销售的饮料、饮水必须索取供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采购货物要查看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期,同时用肉眼检查饮料的质量和外包装。严禁小卖部出售无质量安全保障产品。
4、学生科、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5、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6、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或小卖部的饮料,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7、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8、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第10篇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保障制度
确保学校组织的师生集体活动安全,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校园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集体活动项目
学校开展的集体活动是指在由学校组织的校内外集体活动,如春秋游、冬夏令营、六一庆祝等集会、运动会、实践活动等。
二.管理措施
1.加强学习和提高领导班子的重视程度,提高法制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
2.学校各职能部门(大队部、教导处、总务处,卫生室,体育组,班主任等)应保持沟通。
3.每次活动前制定活动计划和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等,落实专人负责和具体管理人员以及车辆安排等。如果是由旅游公司承办的活动,要为参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4.活动前、活动中对活动涉及的场所和设备器材(如学校建筑,专用设备,体育器材,教室门窗)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得到修理。
5.活动前利用广播,晨会,班会等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的宣传,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
6.在室外教学活动中,教师应了解并注意少数患有先天性,后天性或特殊体质学生的身
体情况,注意运动项目,运动量和天气对身体的影响,加强保护措施。
7.在其校外社会教育实践活动中,带班老师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按学校制定的纪律和要求教育学生,并带领好学生进行活动。
8.每次活动中卫生员应配备必要的药品,随队活动。
9.活动之后做好书面记录,整理相关资料。
第11篇 学校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要害部位,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须与当地派出所或学校值班室联网,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使用微机应实行登记制度,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存、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多媒体教室微机价值贵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12篇 中心小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安全检查规范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
一、检查项目:
1、校舍的门窗、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
2、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3、学校用水,电路、电器设备、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4、学校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5、对教学楼和宿舍楼的楼梯、走廊、防护栏进行安全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6、学校每星期都要对学校厨房的食品和小卖部出售的食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罚。
7、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二、相关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饮用水、用电及消防、体育场地和器材、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2、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办公室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3.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人员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人员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4、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5.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6.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7.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8.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3篇 学校管理-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学校安全例会制度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等指示精神,从散会到传达贯彻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分管安全副校长必须将本周安全情况向校长办公室汇报。
3、每年度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4、每年安全月活动和预防安全事故演习及年度总结考核等大型社会实践活动,要专题会议研究布署安全工作。
5、安全会议要做好记录。
__实验小学
第14篇 学校校安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
一、要求施工单位设立隔离带,按装防护网,先在建设的楼基四周划定10米的隔离带,再扯上2米高的防护网,做到施工区与教学区、生活区隔离,并在显眼的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语;
二、要求工人文明施工,不得随意出入学生生活、学习区域;
三、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安装安全防护设施;
四、要求施工单位的建筑材料摆放规范,设立围栏,与教学区、生活区隔离;
五、要求施工方合理调整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工地噪音,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同时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六、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七、要求施工单位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师生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要求
一、校长与班主任及班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
二、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要紧密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开展安全教育,使师生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每星期一召开一次全体师生安全教育大会,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每星期上一堂安全教育课;
三、成立“项目校安全管理领导组”,明确职责,并将职责落实到具体人头上;并制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四、积极有效地处置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助,把事故损失降至最小;
五、安排专职门卫,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查验其身份证原件,统一造册备案,每日入校时进行查验和登记,无证人员、闲散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六、学校门卫要对进入校园的施工车辆作好登记,并划定具体停车位置,不得乱停乱放;施工方 所有车辆,特别是运料重车,禁止在学生活动和上下学期间进入校园;
七、开辟教师、学生专用安全出入通道和活动场地,严禁学生靠近和进入施工场地;
八、设立安全管理员,全天候在工地四周值班、巡逻,特别是学生课间活动和上下学时间,要重点管理;
九、上学放学各班学生必须排队入校或离校。
攀枝花市第二十小学
2023年9月
第15篇 _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_、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16篇 学校集会会操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_、会操、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_、做操由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值日组教师维持_、做操的纪律。
2.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由值日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和楼梯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中层单位组织学生开展大型活动,要报分管副校长同意,并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积极联系值日领导、值日教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学校值日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对_、会操、大型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17篇 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 除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 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烤火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3、 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 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 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办公、教学区域、学生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严禁使用石油液化气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 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4、 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5、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第18篇 学校办公室安全制度
为确保办公室安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望广大教师遵照执行。
1、对确需存放在办公室的各种准备实验仪器或其他贵重物品,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管理。
2、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3、办公室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
4、个人的现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如私家钥匙、手机、相机等)不得放在办公室桌上或抽屉、橱柜内,以防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
5、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不准乱接电源,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暖气等大容量电器,要经常检查线路安全,发现隐情要及时汇报有关部门。
6、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吸烟人员要每天清理烟缸,确保烟蒂彻底熄灭,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7、每天最后离开办公室的教师,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脑、电源。
8、落实办公室安全责任制。室内发现失盗案件或火灾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第19篇 学校安全用电制度怎么写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不受意外伤害,免除不安全用电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所有用电部门用电设备的安装修理,由学校电工负总责,电工有权制止乱拉乱扯及安装用电设备,以确保学校正常用电。
二、 严禁乱拉乱扯和安装用电设备,凡是需安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总务处批准后,由电工负责安装,否则造成所有损失自负。
三、 各教室、办公室、处室及专用教室,日常用电管理者为班主任、组长、专业教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若因失职造成学生伤害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 微机室、多媒体、实验室的用电分管人员必须做到天天检查开关、插座是否完好,使用完毕后必须亲自将电源断开,要留有详细的用电记录,否则造成事故,当事人负全责。
五、 电工每星期对全校所有用电设备、配电室及各承租户的用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修理,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六、 宿舍严禁使用电褥子,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安装其他电器或改装原电器,禁止学生在寝室更换大功率灯泡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七、 教师应以身作则,发挥榜样作用,坚决抵制三“无”电器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各类电器,特别是电热板。
八、 全体师生应爱护学生电器设备,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做到节约用电和充分利用资源相结合,应及时关闭电灯、饮水器、空调、电脑等。
九、 对学生在寝室、教室内违规使用的各类电器,全体教职工应立即予以制止,根据情况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包括取消住宿资格、空调使用资格、参加学校夜自习资格、各类优秀评比资格等,品德考核降级。如造成损失,该学生承担全部责任,所有处分直接影响班级考核。
十、 对发现违规用电情况,不制止、不处理、不举报,甚至纵容和包庇的人员,同样予以严肃处理。
第20篇 学校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二、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三、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级以上卫生防疫站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四、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87位用户关注
36位用户关注
89位用户关注
17位用户关注
78位用户关注
91位用户关注
17位用户关注
28位用户关注
58位用户关注
41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