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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汇编三(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三

企业的成功往往离不开一套有效的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这种制度不仅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还能维护公司秩序,确保业务的正常运行。

内容是什么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表扬与奖励:对工作表现优异、达成目标或有创新贡献的员工给予公开表扬,通过奖金、晋升、培训机会等方式进行奖励。

2. 考核机制:设定明确的绩效指标,定期进行业绩评估,确保公正公平。

3. 纪律处分:对于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团队和谐或工作效率低下的行为,应有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等。

4. 员工申诉:设立申诉渠道,保障员工权益,允许员工对奖惩决定提出异议,并进行复审。

规章制度

制定规章制度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1. 明确性:奖惩标准应当清晰明确,避免模糊不清导致执行困难。

2. 公正性:制度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偏袒或歧视。

3. 可操作性:规则要易于理解和执行,避免过于复杂。

4. 定期审查:制度应随企业发展适时调整,保持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管理规定

在实施过程中,管理规定应强调:

1. 执行力度:管理层需坚决执行制度,树立权威,保证制度的严肃性。

2. 沟通反馈:及时与员工沟通,了解他们的感受,确保奖惩制度深入人心。

3. 培训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制度培训,提高他们对奖惩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4. 案例分享:通过分享奖惩案例,让员工明白何种行为会受到奖励或惩罚,增强制度的影响力。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旨在建立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环境,激励员工为公司的共同目标努力。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严格执行,可以提升团队凝聚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三范文

第1篇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三

做好员工奖罚管理工作是企业在进行员工管理时必不可少的一个技巧。如果你想掌握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的内容是怎样的,可以参考以下这则范本,并从中有所收获。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教育、引导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惩罚违纪抑制错误,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组织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奖罚制度。

第二条 公司坚持奖罚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原则,奖励上物质与精神结合,惩处上先教育后处罚,旨在通过员工行为的正确引导和榜样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员工队伍,增强公司防范风险和对外竞争的实力。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 奖励

第四条 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第六条 对以上事项,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与表扬或现金奖励。

第三节 惩罚

第七条 惩罚包括批评、罚款或降职、辞退。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团队意识差,各自为政,未能很好配合其他人员或其他部门工作的;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降级或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提出警告,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每次罚款20元。

(2)旷工1天,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再罚款50元,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3)下班后不关电灯以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提出警告并处以罚款20元/次。

(4)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100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5)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视情节处罚金50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100~500元,并警告一次。

(6)绩效考核不合格者(100 分为合格),扣发当月薪金的30%。对所在岗位不称职者,首先调离该工作岗位,调离后在新岗位仍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处以罚款并解除其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8)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后,给予警告处分,对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严重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直接给予开除处分,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9)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10)销售部门奖罚措施按销售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附 则

第十条 各部门可本着因地制宜、有效激励原则,根据本制度汇编制定本部门的相关奖惩办法,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后经总经理签字后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由总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监督。

第2篇 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三) 第一节内部惩罚公司对职员的惩处形式可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除名四种形式。

一、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口头警告处分。

1、 有二次以上上班着装违反公司着装要求;

2、 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要求;

3、 接听电话时,未使用礼貌用语;

4、 办公台面凌乱不堪;

5、 在办公区内吸烟;

6、 上班时间经常打私人电话,利用公司电话拔打声讯台(经查实,费用将从职员工资中扣除);

7、 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内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二、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书面警告。

1、 三次口头警告;

2、 与同事在办公区内争吵;

3、 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轻微;

4、 未经许可将公司文件、信息资料向外传播,未造成经济损失;

5、 毁坏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之内;

6、 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人事件;

7、 代其他员工打卡;

三、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降级处分。(普通员工受降级处分时即进入观察期,只享受试用期待遇。)

1、 三次书面警告;

2、 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需公司代其出面调解;

3、 损坏公司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以上;

4、 搞小团体、拉帮结派,影响公司团队精神;

5、 一年中有三个月(含)因迟到、早退而罚款;

四、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除名处分。

1、 降级员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仍表现不佳;

2、 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异常恶劣;

3、 盗用公司物品;

4、 蓄意破坏公司物品;

5、 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受雇于其他公司;

6、 严重损坏公司对外形象;

7、 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8、 在公司酗酒、打架斗殴;

9、 应聘公司职位时,提供虚假资料,被公司查实;

10、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

11、 触犯刑律;除上述行为外,公司将视员工行为的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给予行政处分,解释权在公司。第二节奖励公司对职员所做的成绩设有以下三种奖励方式:

一、口头表扬

二、 书面表扬:在公司对外刊物或公司公告栏上用文字形式提出表扬。

三、 奖金奖励:公司将视职员所做成绩的不同而依上述奖励方式进行奖励。

第3篇 g工厂员工奖惩制度

工厂员工奖惩制度

第1条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2条 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着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3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4条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

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5条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4篇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对于企业员工的管理有各方面的制度,考勤制度、安全制度、员工奖惩制度等。以下的企业员工奖惩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5篇 南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蓝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正确实施奖惩办法,保证全面、准确、及时地贯彻落实公司各项规章 制度,调动全员积极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并有利于员工的个人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并举;坚持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第三条 奖惩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小过即改,既往不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物业公司全体员工,若有与集团制度相抵之处,以集团制度为准。

第二章 奖励

第五条 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二者可单独使用,也可同时并用。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遵守规章 制度、修旧利废、降低消耗等做出成绩者;

2、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有成效者;

3、生产、经营等方面管理有方,取得显著成绩者;

4、创新、创效、解决难题,为企业做出重大贡献者;

5、受住户表扬,经核查属实者;

6、在人品、道德、责任、个人修养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7、维护国家、企业、住户财产、人身安全、排除重大隐患、减少损失者;

8、主持正义、抵制歪风邪气,揭发坏人坏事,维护企业形象、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作出成绩者;

9、住户有难,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得失,表现突出者;

10、拾金不昧,捡到(巨额)物品,如实交还者;

11、对突发性事件不顾个人安危,及时妥善处理,事迹突出者;

12、维护国家政策方针、法律法规,事迹突出者;

13、其它方面表现突出和做出成绩者。

第七条 根据受奖者事迹、成绩及其作用和影响大小,实施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表现突出,做出贡献者,予以表扬,并可给予50-100元奖励;

2.成绩显著,有较大或重大贡献者给予书面表扬,并予以100-1000元的奖励;

3.有特殊贡献,堪称楷模的予以书面表扬,并予以1000-5000元奖励,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三章 处罚

第八条 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二者可以单独行使,也可同时并用。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口头批评,警告或处以10-15元罚款,重触者。

按第十条处罚。

1、工作时间聚众闲聊,大声喧哗,发生口角,不服管理者;

2、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签到、受委托为他人签到者;

3、无故旷工一天以内者(参照《工作考勤制度》确定);

4、中午喝酒影响工作者(陪同客人就餐等特殊情况或经批准的除外);

5、吵架、谩骂、斗殴未致伤者;

6、聚众赌博或有伤风化者;

7、工作时间私自外出、擅离职守者;

8、工作时间偷睡懒觉、看闲书、杂志和报纸;

9、违犯公司规定,不佩戴上岗证、牌者;

10、违犯就餐规定,浪费饭菜者;

11、工作效率低下,完不成工作任务者;

12、挑拨离间,造谣惑众,诬陷他人,破坏团结,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13、不准时参加会议,不遵守会场纪律者;

14、工作不认真,敷衍马虎致使工作出现差错者;

15、与住户发生纠纷,影响企业形象者;

16、其它方面行为不良,情节较轻者。

第十条 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书面批评,可并处50-200元的罚款,重触者按第十一条处罚:

1、无故旷工三天以内者;

2、打架斗殴、致人轻伤者;

3、工作失职或因主观原因造成各种较大、重大事故,负有主要、次要责任者;

4、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使企业发生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者;

5、对上级指示,有不同意见,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6、工作弄虚作假,产生不良后果者;

7、浪费企业财力物力或办事疏忽,把关不严,使企业受损害者;

8、住户举报行为不良,服务态度恶劣者;

9、工作相互扯皮,严重影响工作的当事者;

10、其它方面表现不好,情节严重,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者;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通报批评,并予以200-2000元罚款,重触者上报集团处理:

1、未经上级领导同意,私自向住户承诺某些事项,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2、私自泄露企业商业机密者;

3、出自故意或过失,造成企业财产大量损失的破坏性行为;

4、在业务往来中私自收受回扣、手续费的受贿行为;

5、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企业同类的营业项目,获取非法利益的非法经营类的营业行为;

6、对自己所掌握的公司秘密私自泄露,造成重大损失者;

7、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人员伤亡或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的交通肇事行为;

8、在签定合同、协议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在履行合同协议中失职被骗的当事者;

9、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和规章 制度,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损失的失职行为;

10、其它方面表现恶劣、情节严重,给企业形象和财力带来重大损失者。

第十二条 员工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除名,上报人力资源部、总裁办公室。

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并应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违反规章 制度,不服从管理,强令工人违章 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伤亡事故或造成其它后果严重的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

2、对已发现劳动安全设施的事故隐患不采取预防措施,因而发生伤亡事故造成其它后果的重大安全事故行为;

3、违反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在从事土木建筑、管道线路设备设施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和大型维修项目等施工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降低工程标准,不严格把关,造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4、私自伪造,变造金融

票据、票证或股票、债券的行为;

5、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产的盗窃行为;

6、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有财产占为己有的职务侵占行为;

7、煽动住户到企业闹事,情节严重者;

8、心术不正,结营私党,败坏风纪,造成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者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9、不思悔改,连续犯错误达三次者;

10、其它方面表现很坏,情节极其严重,给企业造成极大损失者;

第6篇 物业服务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服务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树立物业良好企业形象,明确员工的权力和义务,依据《劳动 》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 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奖惩管理办法。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呈报;2.综合服务部负责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核定,同时负责处理结果的公布及申诉接待;3.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

4.总经理负责认定员工行为并批准处理意见

四、奖惩术语

1.奖励术语

1.1嘉奖

1.11能长期坚持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并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1.12拾重金和贵物不昧者;

1.13有团队精神,乐于助人并有具体事实者;

1.14品性端正,工作努力,工作绩效优异者;

1.1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嘉奖的。

1.2记小功

1.21对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1.22节约原材料或对废料再利用,卓有成效者;

1.23检举违规或举报他人损害公司利益者;

1.24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1.2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小功的。

1.3记大功

1.3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或员工安全,奋不顾身,不避危难阻止危害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1.3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1.33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大功的。

1.4总经理特别奖

1.4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1.4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1.43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可以给予特别奖励的。

2. 惩罚术语2.1警告2.11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规定的;2.12不讲究公共卫生,随地吐痰,或不打扫宿舍卫生者;2.13工作时间从事炒股、闲聊、喧哗、嬉闹、吵架、抽烟、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或妨碍他人工作者;2.14一个月迟到/早退达到5次及以上或一个月旷工累计2次者;2.15故意疏忽或无理拒绝上级分配工作者;2.16故意拖延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2.17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警告的。

2. 2记小过2.21一个月内被警告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警告处分三次者;2.2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瞌睡、怠工或因其它私人的事务贻误工作者;2.23违反任何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2.24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与其经办事项无关的他人文件、函电、帐本、报表,或探询、评论他工资、泄露本人工资者;2.25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严重影响工作,无理不服从工作岗位调动者;2.26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小过的。

2. 3记大过2.31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者;2.32散布谣言、拨弄是非、影响团结、损害领导威信或公司信誉者;2.33故意制造虚假考勤者;2.34一个月内被记小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小过处分三次者;2.35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未经批准下或不道德请抽、请吃、请玩、受礼者;2.36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2.37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威胁同事或上级者;2.38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大过的。

2. 4辞退/开除(此类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2. 41提供虚假资料,如身

份证件、学历证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2.42一个月内被记大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大过处分三次者;2.4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者2.44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及其它财产,浪费原材料、能源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或对企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者;2.45顶撞、殴打、谩骂同事或上级者;2.46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经过上级领导劝说后仍然不服从者;2.47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它职工安全的行动和事宜;2.48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窃取、提供本公司的客户资料、生产资料、人事档案、技术(设计)图纸或涉及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电子文件等资料的;2.49故意破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的;

或者撕毁公告及其它公司发贴的文书者;2.410任何种类的偷窃、贪污、赌博,非法侵占、挪用公物、公款,损公肥私等违法行为;2.411上班时酗酒或任何时候使用毒品;2.41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者;2.413任何性质的伪造公司档案、公章、公文或其他对内、对外信函者;2.414未经公司许可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服务关系者;2.415因自身过错,或服务态度差导致客户月投诉达二次以上者;2.416参与社会不法团体、组织,从事违法乱纪行为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者;2.41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2. 418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其他应予以辞退或开除者。

五、奖惩规定

1.奖励规定

1.1嘉奖:奖1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第7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文

每个公司对于员工的管理有各种规章制度,有绩效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等。以下的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的相关资料,可供参考。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8篇 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公司对任何一个员工都是奖罚分明的,这样才能很好的管理员工,让员工管理做得最好,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请阅读下文,仅供参阅。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在酒店内赌博;

21.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酒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酒店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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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对于员工的管理,需要有一份合理而公平的奖惩制度,下面是企业管理网整理的企业员工奖惩制度,供各位企业管理者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技巧餐饮行业员工管理

第10篇 k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为确保本酒店正常经营运作,酒店实行奖分与扣分制度,酒店管理坚持奖惩分明、奖优 罚劣、奖勤罚懒,以激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以保证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 行。

奖分及扣分,每一分相当于人民币10 元。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奖金、晋升及奖励分数等形式奖励。

表扬(通报表扬)、奖励、嘉奖、晋级(提升)等四类,即甲、乙、丙、丁四类:甲为晋 级(提升)类,乙为嘉奖类,丙为奖励类,丁为表扬(通报表扬)类。 凡有员工符合奖励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填写一式三联《员工奖励/处分通知书》,在“奖 励”一栏中填写清楚员工获得奖励的原因和奖励方式,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 执行。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给予1~50 分内的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和酒店服务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在酒店节约原材料、能源和资金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工作任劳任怨,为宾客提供细致周到服务,多次受到宾客赞誉和表扬者。

4、在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5、被评为酒店年度、季度“优秀员工”或业务技能大赛获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酒 店争得荣誉者。

6、保护公共财产、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酒店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7、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在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酒店秩序方 面有突出贡献者。

8、为酒店科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酒店采纳者。

9、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10、其他应该给予奖励的。

1、目的 为促进员工自律,建立员工行为标准,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保证优良的服务。同时为 部门主管提供一个一致的纪律处分的标准。

2、类别 员工处分分为三种: a 类处分(小过):适用于口头警告、轻微过失; b 类处分(中过):适用于严重警告、严重过失; c 类处分(大过):适用于重大过失。

3、处理方式:批评(教育)、扣分(或罚款)

4、处分程序: 由员工所在部门填写一式三联《员工奖励/处分通知单》,在扣罚一栏写清楚处分原因及 处理结果,由违规者本人或见证人签认,部门经理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批,呈总经理批 准后执行。 员工如有违反,主管级(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员有权发出《员工奖励/处分通 知书》,并视情节轻重扣1 分~10 分(即罚款10 元~100 元),不得参与月度优秀员工评奖; 同样过失重犯者,将加倍扣分。同年累计三次受到 a 类处分者,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员工的资 格。

1)无故迟到、早退。

2)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或非工作需要搭乘客用电梯;不使用规定的员工通道和规定路线行 走。

3)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不佩戴工号牌和铭牌,仪容不整,违反酒店有关饰物佩戴规定。

4)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他部门闲逛、闲聊、干私事。

5)工作时吃口香糖和其他零食,或在员工餐厅外进食,或将工作餐带出员工餐厅。 3

6)当班时使用酒店电话办私事。

7)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未能保持酒店的环境整洁。

8)下班后无故在酒店营业场所内逗留、闲逛。

9)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视或玩电子游戏、阅读书报。

10)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高声与顾客交谈或作不雅的动作。

11)服务态度欠佳,工作马虎、粗心大意,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12)因工作疏忽,损坏酒店或宾客的财物,但价值较低。

13)私自调换更衣室或宿舍。

14)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私自带亲友或其他人到酒店的工作场所。

15)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擅自调整班次、休息和休息时间。

16)故意浪费酒店资源,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等。

17)使用音乐、娱乐设备影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者。

18)当班前喝酒、吃葱蒜、榴莲等有强烈异味的食品。

19)将餐卡、员工铭牌等借给他人使用者。

20)违反吸烟条例。

21)其他轻微过失。 员工如有违反,经理级(含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有权发出《员工奖励/处分通 知书》,并视情节轻重扣 10 分~20 分(即罚款 100 元~200 元),扣除年终奖 50%,不得参 与酒店月度、季度优秀评选活动。同样过失重犯者,将加倍扣分。试用期内员工要延长一个 月的试用。

1)工作时间睡觉或无故中途停止工作、办私事。

2)当班时擅离工作岗位、未作交班擅自离岗,或因交班疏漏造成宾客投诉。

3)未经批准,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携亲友或他人进入酒店参观非开放区域或进行私人探 访等。

4)工作疏忽大意,造成酒店或客人财物损失或破坏,或造成客人的严重投诉、批评,影 响酒店的声誉。

5)在酒店营业场所或办公区吵闹、粗言秽语或扰乱酒店安宁,影响工作秩序。

6)未经许可擅入客房或私自使用客用设施设备,或出借酒店公物。

7)培训学习期间旷课,不认真,不虚心,影响恶劣者。

8)违反员工餐厅、更衣室、员工活动室等有关规定。

9)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酒店正常的工作秩序。

10)不尊重上级,不服从上级工作指示与分配调动。

11)当班时间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食物,或在店内烹制自用食品。

12)当班时间出现酒店物品遗失、损坏,不如实报告事故经过,或对领导隐瞒事实。

13)违反酒店《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引起较为严重的后果。

14)未经批准私自配制酒店对客服务场所或办公场所钥匙。

15)在酒店内兜售、贩卖私人物品或私换外汇、套汇等。

16)超越职权范围、授权范围,擅自做主或无关本职事宜随便作答而造成损失。

17)违反操作规程、服务规范,导致不良后果。

18)对宾客和同事不礼貌,说污辱性与无责任的话。

19)经常迟到或早退,中途离岗影响工作。

20)无病装病,弄虚作假。

21)拒绝酒店授权人员(如:保安)检查手袋、行李等。

1、员工如有违反,经理级(含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有权发出《员工奖励/处分通知书》, 并视情节轻重扣20 分~50 分(即罚款200 元~500 元),不得参与酒店月度、季度、年度等 一切优秀评选活动。

2、凡有c 类过失的员工,酒店有权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做任何补偿。

3、触犯国家刑律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员工受c 类处分或同样错误连续发生,部门管理人员须负连带责任,同样要做出扣分 处理。

1)向客人索要钱物/小费或变相索取其他报酬。

2)无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15 天。

3)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酒店、宾客财物严重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

4)其他一切触犯国家任何法律的行为。

5)蓄意伪造酒店单据、证明或文件,销毁或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账单、单据,或利用已 付单向客人收费及故意加收,中饱私囊。

6)偷盗、骗取酒店、客人、同事之财物。

7)以酒店的名义招摇撞骗,严重破坏酒店声誉。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9)蓄意破坏酒店各种设施设备。

10)私自向外界泄漏酒店机密资料。

11)未经批准,私自在外兼职。

12)侮辱、谩骂、威吓、威胁或危害酒店任何人员。

13)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致人重伤。

14)携带、收藏或使用麻醉剂、枪械及其他违禁品。

15)私自在酒店张贴标语、涂改公告;组织、煽动或参与罢工等事件。

16)在酒店聚众赌博,破坏酒店经营工作秩序。

17)参加或利用_组织。

18)做不道德或猥亵交易、流氓行为。

19)违反国家消防条例、规定,造成火灾或火警事故。

20)私自损坏防火报警设备、通信设备等各种公共设施设备。

21)犯有诈骗、勒索、窝赃、抢劫等刑事犯罪。

除上述条款外,各部门可依据本部门经营管理及督导管理的实际需要,订立本部门《管 理细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呈总经理批准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11篇 某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 在酒店内赌博;

21. 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酒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酒店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 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

第12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

第13篇 某ktv员工奖惩制度

ktv员工奖惩制度

1.员工奖励

(1)奖励形式

酒店、ktv通报、大会表扬、授予称号、颁发奖品与奖金、晋升工资或职务。

(2)奖励行为

①拾金不昧,为酒店、ktv赢得声誉。

②维护酒店、ktv正常秩序,揭发、检举坏人坏事。

③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奉公。

④积极参加培训并获得优异成绩。

⑤全年出满勤,安全无事故,表现良好。

⑥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受到客人表扬。

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汇报,防止重大事件发生。

⑧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著。

⑨在技术革新、设备改造方面作出贡献。

⑩为酒店、ktv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

为保护和抢救国家、酒店、ktv、客人财产及生命安全奋不顾身。

在技术考核方面成绩特别优秀。

努力拓展业务,使酒店、ktv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

2.员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①进出酒店、ktv拒绝保安部员工的检查。

②上下班不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代替他人打卡。

③上班不佩戴名牌工卡。

④上班时仪容仪表不整,如歪带名牌工卡、头发不整、手插口袋、倚靠墙壁、佩戴除婚戒之外饰物、浓妆艳抹、穿拖鞋上班等。

⑤上班迟到、早退。

⑥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

⑦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⑧上岗前或下班后无故在酒店、ktv内逗留。

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

⑩与客人交谈有不礼貌的行为举止。如在客人面前梳头、打呵欠、伸懒腰、吹口哨、剪指甲等。

上班时间吃零食、看报纸、聊天等。

下班时间私自穿制服在酒店、ktv内消费。

随时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在客用场所内粗言秽语、高声喧哗、争吵或嬉笑唱歌。

工作时服务效率差,工作粗心。

在非吸烟区吸烟。

第14篇 保安部员工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 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晋升;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物质奖励,晋升: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多次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发放奖金:

1.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2. 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达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不退缩,有效的控制场面使损失降到最低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嘉奖无签发警告通知书者2、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3、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月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 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第二节 违纪过失

一.惩罚种类:

口头警告:签发警告通知书,罚款:辞退: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口头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情节较重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 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及时汇报 ,不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 不使用礼貌用语。

7、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穿工作服者。

8、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 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重者。

10、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2、 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3、 无故不参加公司的列会,培训者。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签发警告通知书或罚款:

1、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者。

2、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者。

3、 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 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 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签到者。

7、 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 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 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 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当班记录、删除录象记录。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者。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辞退:

1、 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 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 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 服务态度极差,与业主吵架,经查实累计被户主投诉3次以上者。

7、 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 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 盗窃同事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 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 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19、 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 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 年度内累计三次签发警告通知书者。

23、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 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15篇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工作奖惩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工作奖惩制度

为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财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坚持原则、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手续,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

2、要严格审批权限,严格资金管理,各种账目要清楚,要账账相符。

3、对在财务工作中态度端正,工作积极主动、严谨,不出较大失误、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同教师一样年终可享受精神与物质奖励。

4、对在财务工作中态度较差,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财务人员,给予扣除奖金或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处分。

5、对严重违法乱纪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16篇 实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ee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为加强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2.奖励

2.1奖励的形式及内容:嘉奖并给予物质奖励、加薪。

2.1.1嘉奖:奖励人民币200元以上。

2.1.2加薪:在原岗位工资的基础上晋升300元以上。

2.2具备下列事项之一者,经公司研究可以给予嘉奖或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2.2.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有明显业绩者。

2.2.2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2.3拾金不昧(价值壹千元以上)。

2.2.4有显着的善行佳话,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2.2.5克服特别困难,忍受恶劣条件,坚持努力工作,为同事和主管首肯者。

2.2.6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2.7节约物料或对废物利用,成效显着者。

2.2.8遇有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2.2.9制止重大违规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

2.2.10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2.2.1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2.2.12维护员工、设备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2.13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害者。

2.2.14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2.3具备下列事项之一者,经公司研究可予以加薪:

2.3.1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2.3.2一年内累计嘉奖三次或在公司工作期间累计嘉奖四次者。

2.3.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2.4奖励的申报、审批程序:

2.4.1员工受奖均由部门提出书面详细材料送人力资源部。部门为员工请奖不受时间限制,凡符合公司规定的受奖条件,均可随时申报。

2.4.2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实申报材料,并提出员工具体受奖意见,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定批准。

3.惩罚

3.1违纪处罚形式及内容。按照违纪行为的轻重,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形式分为三种:

3.1.1行为不检点告诫:每次予以100元至800元人民币的处罚。

3.1.2警告:岗位工资下浮500元以上;六个月之后本人可以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恢复原岗位工资申请,如被批准,即从批准之日次月起恢复;如个人申请两次未被批准,则不再有申请资格。

3.1.3解除劳动合同。

3.2有下列任一行为将受到“行为不检点告诫”的处罚:

3.2.1无正当理由拒绝主管的工作指令。

3.2.2在公司有着装规定的时间或地点,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3.2.3无视作业场所、公共场所整洁,随地吐痰,不按规定处理废弃物。

3.2.4在公司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3.2.5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喧哗、嬉笑、吵闹。

3.2.6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阅读或闲谈。

3.2.7擅自携带公物离开公司。

3.2.8认为地蓄意浪费。

3.2.9在公司办公场所的工作台、办公桌上摆放非工作用物品。

3.2.10因个人原因,发生工作过失。

3.2.11言行举止有损公司形象。

3.2.12不爱护公物。

3.2.13在各种报表、记录、墙壁上乱写乱画。

3.2.14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其他活动。

3.2.15就餐、乘车等不守秩序。

3.2.16未遇火警,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3.2.17擅自驾驶公司车辆。

3.2.18工作时间,未按规定佩戴公司有关证件。

3.2.19在工作场所饮酒。

3.2.20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未造成后果或形成危害。

3.2.21擅自公费安排亲友随同出差、参观等。

3.2.22乘出差之机擅自借故延长在外时间用以旅游。

3.2.23恶意议论或传播他人隐私。

3.2.24对来访、学习、参观、工作的外来人员做出无礼举止。

3.2.25利用公司计算机从事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2.26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唆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

3.2.27践踏草坪或破坏公司花草树木。

3.2.28其他“行为不检点告诫”的。

3.3有下列任一行为将受到“警告”处罚:

3.3.1工作时间躲卧休息,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3.2擅离岗位。

3.3.3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造成后果。

3.3.4酒后上岗(主管应责令其离开岗位;非生产一线、有接待任务的员工除外)。

3.3.5在公司禁火区域擅自动火。

3.3.6蓄意破坏公物。

3.3.7矿工且情节严重的。

3.3.8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或方式,使公司蒙受损失。

3.3.9

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

3.3.10未经许可不侯接替,先行下班。

3.3.11损毁、涂改重要文件、凭证等。

3.3.12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后果或形成危害。

3.3.13打架、斗殴。

3.3.14受到治安处罚,情节轻微的。

3.3.15自己或唆使他人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

3.3.16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本公司同类业务。

3.3.17传播不利于公司之言论或蓄意挑拨,搬弄是非,离间同仁关系。

3.3.18个人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危害品进入公司。

3.3.19泄露公司机密(包括技术、经济、人事、财务等方面)。

3.3.20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包括提供虚假证明等。

3.3.21在公司内擅自张贴大、小字报等宣传品或覆盖撕毁公司公布的文件材料。

3.3.22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行为不检点告诫”的员工。

3.3.23 其它违纪行为但情节较重的。

3.4 有下列任一行为员工将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并不作任何补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均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4.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收受贿赂。

3.4.2一年内违反第3.2条所述违纪行为三次、第3.3条所述违纪行为两次的或工作期间累计违反第3.2条所属违纪行为五次、第3.3条所属违纪行为三次。

3.4.3劳动合同中规定的、约定的数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3.4.4因员工责任心或能力不足,给公司造成中的损失的(大于20000/次)。

3.4.5煽动怠工、组织非法罢工的。

3.4.6伪造盗用公司印信,或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谋取私利的。

3.4.7因员工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应该给予的补偿金的相应数额给予经济处罚,并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4.8 其它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

3.5违纪处罚程序:

3.5.1书面下达《奖惩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人力资源部备案,一份抄送本人,一分抄送员工所在部门或部门自留。

3.5.2“行为不检点告诫”处罚,有部门自主决定并下达通知书。

3.5.3“警告”处罚,有部门提议、人力资源部核实确定,并下达通知书。

3.5.4“解除劳动合同”处罚,由部门提议,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裁/董事长批准。

3.6异议处理程序――员工如对其处罚不服,可按下列程序提出异议:

3.6.1对“行为不检点告诫”处罚不服,可以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异议,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

3.6.2对“警告”处罚不服,可以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异议,由公司总裁/董事长处理。

3.6.3对“解除劳动合同”处罚不服,可以书面向职代会提出异议;如不服处理,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述。

第17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1、在宿舍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地方法规禁止的一切活动,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2、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有杀伤力的机械进入宿舍者,由管理中心予以没收,并给予100元的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解除住宿待遇。

3、严禁在宿舍赌博,违反者没收参赌者随身携带的赌资,并予以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

4、违规使用电器者经查实没收违章电器并扣罚100元。

5、外来人员超时逗留,经查实第一次扣罚被访人50元,两次就予以解除住宿待遇。

6、未经许或擅自留宿外来人员以查实扣罚留宿人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7、在宿舍酗酒、打闹、争吵者,给予罚款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8、上班时间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回宿舍者,扣罚100元。

9、损坏、丢失公物照价赔偿。

10、浪费水电及不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者,经查实扣罚100元。

11、在宿舍墙上乱写、乱画、乱贴及乱扔杂物或垃圾者经查实扣罚50元。

12、不服从室长安排,故意不参加卫生轮值,罚款50元,解除住宿待遇。

第18篇 酒店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员工的奖励

(1)积极运用科学的激励手段,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两者有机结合,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人力资源部积极协同各部门建立明确而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以此作为每位员工工作绩效评估的依据。

(3)人力资源部要积极指导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核培训工作,尤其是对业务骨干、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使其得到学习深造,以期实现员工的求知奖励,为酒店造就后备人才。

(4)人力资源部制定主管以下人员的晋升考核标准。在填补职位时,首先考虑提拔或调动现岗员工,由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店级领导审批决定,从而使晋升成为人人可追求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5)在公司经营管理或提高服务质量中有重大贡献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员工,在授予精神鼓励的同时,要有相应的物质重奖鼓励。在实施奖励中,应有明确的奖励标准,划分相应等级。奖励的等级分为部门级,酒店级。在社会上获得的荣誉奖励,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酒店级标准进行奖励。

2、员工的处罚

(1)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应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旨在使每个员工都能自觉地把自己置于企业主人翁的地位,维护公司的利益,提高员工素质。

(2)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必须做到:违纪事实清楚,适用条款合理。

3、奖励与处罚的具体规定可参照《员工手册》的有关条款,也可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的具体细则。

第19篇 物业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 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 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 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处罚:

三、 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 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 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 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 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 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 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 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 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 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薪酬制度奖惩制度考勤制度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房地产公司规章制度办公室日

第20篇 d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更加规范工作流程以及明确事故责任人,现完善奖惩制度,特做如下修订:

一级警告: 5-20元

1、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1′)

2、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1′)

3、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1′-4′)

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2′)

5、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2′)

6、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2′)

7、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2′)

8、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2′)

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3′)

10、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3′)

11、擅自不参加例会的(4′)

12、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4′)

13、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4′)

14、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二级警告: 20-50元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5′-10′)

2、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5′)

3、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5′)

4、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6′)

5、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8、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8′)

9、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8′)

10、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10′)

11、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10′)

13、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10′)

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10′)

15、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10′)

1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10′)

1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严重警告: 50-200元

1、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没有及时上交或告知上级领导的(15′)

3、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15′)

5、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20′)

6、当值时玩忽职守,拒绝接受纪律方面的告诫,从而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较重)(20′)

7、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20′)

8、在房间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经宾馆领导允许私自介绍外人与宾馆客人认识(20′)

10、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未达到要求标准的(20′)

11、违反正常工作流程,滥用权限以及超越权限的(40′)

11、在宾馆内传播或展示有淫秽内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损坏宾馆内物品或有意浪费现象的(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将损失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外加处罚)(40′)

1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违规操作乱用职权(情节严重情况可加大惩罚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尘的(40′)

15、一个月内重复违反第二条警告条例之规定(40′)

16、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开除解聘:

1、 盗窃宾馆或员工的任何物品

2、 在宾馆内擅自带危险物品、毒品、凶器

3、 向外泄漏宾馆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4、 参与卖淫嫖娼行为

5、 侮辱客人或伤害客人身体

6、当值时,使用宾馆物品为自所用

7、 伪造文件意图行骗或采用涂改记录、账单、单据等手段窃取宾馆钱物

8、 向客人索取小费

9、 拒不服从上级行政人员或部门主管、经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图或挑拨打架、殴打他人、互相打斗

11、当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宾馆财务损失及人员伤亡

12、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宾馆钥匙

13、没有上交客人遗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15、知道自己患传染病或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宾馆报告

16、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17、连续三次有工作严重失误

18、刑事犯罪

19、经主管领导认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报的其他严重违纪事项

注:1′=rmb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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