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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奖惩制度汇编范本(19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质量奖惩制度范本

有哪些

在企业管理中,质量奖惩制度是一种激励与约束机制,旨在提升员工对产品质量的关注度和责任感。这种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

1. 质量标准设定:明确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为评价工作绩效提供依据。

2. 奖励机制:对达到或超越质量标准的员工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如奖金、晋升机会等。

3. 惩罚措施:对未达标的员工进行适度的惩罚,可能包括警告、扣减奖金、甚至解雇。

4. 评估与反馈: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员工,以便改进。

内容是什么

质量奖惩制度的内容设计应当公正公平,既要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又要防止过度竞争导致的不良后果。奖励应注重长期表现,而非短期行为,以鼓励持续改进。惩罚则应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旨在帮助员工理解错误并改正。例如,对于连续三个月无质量问题的团队,可以给予团队建设资金;对于因疏忽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可以进行培训并设定观察期,而不是立即处罚。

规范

制定质量奖惩制度时,需遵守以下规范:

1. 制度透明:所有规则必须公开,让每个员工都清楚知道他们的行为将如何被评价。

2. 公平执行:奖惩标准需一致,避免偏袒或歧视。

3. 定期修订:随着业务发展,质量标准和奖惩机制应适时调整。

4. 参与度:鼓励员工参与制度的讨论和改进,增强其归属感和责任感。

重要性

质量奖惩制度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它能塑造积极的工作氛围,推动员工追求卓越,减少质量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明确的奖惩,企业能更好地引导员工的行为,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然而,制度的有效性依赖于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公正性,因此,持续优化和完善这一制度至关重要。

质量奖惩制度范本

第1篇 质量奖惩制度范本

一个企业产品的质量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命脉,如何调动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制约工作的疏忽呢就会制定出一些相应的质量奖惩制度,以下为可用型质量员工奖惩制度资料,可供参考。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2-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3.名词定义:无

4.作业程序: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4-1-1.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至采购科和品管科;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品管科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考核50~3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库原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标识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识明确;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完整,帐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仓库保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库保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考核50元;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晰、帐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仓库保管员50~200元。

4-1-4.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保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1-5.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库保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识并签字,车间领料人员对无标识材料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发至车间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2.过程控制

4-2-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200~500元。

4-2-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300元。

4-2-3.设备科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责任人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3.检验管理

4-3-1.无标识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每次考核50元;

4-3-2.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考核直接检验员20~200元;

4-3-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考核50~100元。

4-3-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长并上报工厂长和品管科,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3-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丢失检验章罚款20元。

4-3-6.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日清日结,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考核责任人20元。

4-3-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考核50~200元。

4-4.现场控制

4-4-1.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由设备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责任人20元。

4-4-2.操作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正确完整,对不符合者每次考核20元。

4-4-3.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工厂长/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点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考核10元。

4-4-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考核50元,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4-4-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20元,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50~100元。

4-4-6.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识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质量损失者酌情考核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4-7.车间检验员按要求对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工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50元。

4-4-8.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流转单一起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者,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考核工厂检验员50~100元,考核工厂长100~200元。

4-4-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标识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接受、不传递无标识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

4-4-10.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充,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混炼胶贮存区进行停放,并做好标识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库保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20元,不按规定存放或标识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工厂内设有仓库的,仓库保管员每次发出材料前需对材料建立完整的标识(材料名称、生产日期、检验状态),否则可拒收,发至工厂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工厂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工厂领料人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4-11.工厂内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因不按规定摆放用错材料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

4-4-12.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考核车间主任50元。

4-4-13.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须被考核,考核金额为操作员累计被考核金额的2倍。

4-4-14.当月工厂ppm值超过目标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考核100元)对本工厂进行考核,计算方式:(当月ppm值-目标值/目标值×100%),考核金额最大不超过2000元。

4-4-15.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时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天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元。

4-5.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4-5-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4-5-2.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500元。

4-5-3.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20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该班班长5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该班组1000元。

4-5-4.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1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50元;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3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150元;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授予该工厂“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工厂2000元,同时奖励工厂长1000元。

4-6.办事处质量管理

4-6-1.销售部各办事处及业务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品保部,以便于我公司及时整改,避免质量损失的产生。

4-6-2.对于新开发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3.对试装过程中的新产品业务员在试装过程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装车情况,对装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和技术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抱怨和索赔;反馈信息及时准确,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因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或抱怨者,每次考核责任业务员200元。

4-6-4.对评审后的新产品在试装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新产品量产后出现批量问题,经确认属实者,考核相关业务员500元。

4-6-5.对已量产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6.对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业务员应于客户发出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品保部,信息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品号、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涉及数量(客户生产线、客户库存、办事处库存)、批次、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延期一天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考核200~500元;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考核200~500元。

4-6-7.对于客户索赔信息,业务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2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对反馈信息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考核相应业务员200~500元。

5.流程

5-1.质量处罚流程--品管科开据罚款单--责任人确认--主管领导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扣款

5-2.质量奖励流程---提出申请--单位主管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分管副总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奖励

第2篇 z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奖惩制度

云溪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及奖惩制度

为激励教师认真教学,缩小质量差距,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1、位次奖:一至三年级单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排位进入全镇第1、2、3、4、5位分别奖励200、180、150、120、100元,四至六年级综合排位进入全镇第1、2、3、4位分别奖励200、180、150、120元。一至三年级排位前三名、四至六年级排位前两名的教师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任教两科的取位次平均值)。

2、优生奖:班级每出现一名优生奖励科任教师30元。

3、进步奖:每缩小与镇人平分(指100

第3篇 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企业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现以国家建筑施工的“两个标准,一个规范”为准则,结合地方建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条例》来制定本企业的奖惩条例。

一、 安全生产方面

1、公司的质安部门定期对各分公司、处、部所属工地和厂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以国家的安全评分标准来评分,得分不合格的,每次罚公司2000元,而得分达到优良的,则每次奖励1000元,各部门对工地现场的奖励由各部门另行制订。

2、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罚公司经理2000元/人,罚工地直接施工责任人3000元/人。

二、 工程质量方面

1、要求总公司下属各部门完成工程为优良率达45%(以工程造价计)为管理目标。经验收达到国优标准的工程奖造价的2%;达部优的工程奖1.5%;达省优的工程奖1%;达优良的工程奖0.5%,如达不到总公司提出的优良目标,增收公司1%的上调管理费。

2、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其返工或补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额1000 ~ 2000元的,其经济损失额的5%罚工地;如造成经济损失超过20万元以上的,则视情节轻重程度,分别追究分公司经理、工长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并罚损失额的5%或刑事责任。

3、工程验收资料在工程验收的前10天整理好送总公司质安部检查,如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则增收其工程总值1%的上调费。

4、工程验收前10天,总公司质安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内部验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每项工程罚款500元。

以上规定希望各级管理人员遵守执行,如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施工规范,省市质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将按章罚款。

第4篇 砖厂安全生产质量奖惩制度

1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保证质量指标,对提高产品质量有创新的给予奖励。

2对一贯遵守安全条例法规、维护工艺纪律,按工艺规程操作,保证产品质量的应给予奖励。

3对安全、质量工作一贯积极负责,无安全、质量事故的应给予奖励。

4厂专业人员,检查小组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损失大的,且已构成质量事故者,应停止生产进行整顿,严惩责任人。

5在砖坯生产中,出现合格率在70%以下仍继续生产的,严格追查质检人员、大组长的责任,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6制坯和烧窑大组,实行安全、质量、产量、成本与收入挂勾。

7不合格产品装运出售,造成用户不满意退货,均由当事人赔偿全部损失。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制度,工艺纪律,操作规程及不服从质检管理,出现安全、质量问题及安全、质量事故的按情节轻重处理。

9经常出现废次品,质量达不到标准的按情节轻重处理。

第5篇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制度

一、对安全质量标准化百分考核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实现安全无事故,完成生产任务;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的单位,各科室按采掘修队班组奖励。奖励标准在500-4000元,就高不就低,但不重复奖励。

二、各单位质量标准化百分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分管采掘、巷修队的科室按1500元处罚,分管其它班组科室按1000元处罚。

三、质量标准化验收时应参加人员不参加的,罚科室及队领导50元;不按标准验收弄虚作假的,对参检人员各罚50元;参检人员不签字的(有异议现场复检),罚20元。

四、质量标准化检查时,各单位不认真检查的,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负责人罚款50元,各检查小组人员不服从指挥,不遵守纪律的每人次罚款20元。

第6篇 测绘项目质量奖惩制度

测绘项目质量奖惩

对所有项目进行年终最佳质量评比,依据工程面积、难度、服务、等要素,在优秀、优良两个等级中,共选出前三名进行奖励。奖励由技术部牵头,项目管理部等部门配合总经理审批。

第一名、一次性奖励2000元,并作为评定优秀员工的依据,年终可上浮一级工资标准;

第二名、一次性奖励1500元,并作为评定优秀员工的依据,年终可上浮一级工资标准;

第三名、一次性奖励1000元,并作为评定优秀员工的依据,年终可上浮一级工资标准;

为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广大员工的质量意识,增设最佳质量进步奖一名,一次性奖励500元年终可上浮一级工资标准。

依据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一般错误的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罚款,扣除年度考核工资的10%;间接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扣除年度考核工资的5%;

严重性错误直接责任人处以200~400元罚款,扣除年度考核工资的20%,年终适当降低工资标准;间接责任人处以200~300元罚款,扣除年度考核工资的10%,年终适当降低工资标准;

一般质量事故直接责任人处以500~800元罚款,扣除年度考核工资的50%,年终适当降低工资标准;间接责任人处以300~500元罚款,扣除年度考核工资的40%,年终适当降低工资标准;

严重质量事故直接责任人处以800~1500元罚款,扣除全部年度考核工资,年终适当降低工资标准;间接责任人处以500~800元罚款,扣除年度考核工资的80%,年终适当降低工资标准;

如情节严重,触犯相关法律,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7篇 建筑项目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建筑公司项目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技术管理作如下奖惩规定:

(一)奖励

1.单位工程质量经建设(监理)等各方共同验收一致认为达优良等级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0.5%;

2.单位工程质量被市工程质量协会评为水仙花杯市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1%。

3.单位工程质量被省工程质量协会评为闽江杯省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2%

4.单位工程质量被国家建设部评为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公司奖励3%。

5.单位工程优良奖金,只能按最上一级得奖给予奖励,不重复

奖励。

(二)罚则:

1.各分公司每年内必须要有一幢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优良工程,如若各年度各分公司无完成优良工作指标的,公司罚该分公司10000元。

2.在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质量等级为优良的,但在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时未能被工程相关各方评为优良等级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的项目经理自负外,公司再对该项目经理处以合同价款

1%的罚款。

3.单位工程(包括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被建设(监理)、监督部门或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为不合格产品而被处以罚款的,其金额由施工的项目部负责外,公司还要按被罚款额加倍处罚。并停止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参加投标工程1年。

4.不论是公司组织的季度生产安全大检查,或是公司工程部组织的月度质量安全检查。根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核查内业资料,经检查发现内业资料过半数没有做,则罚款2000元;《施工组织设计》没有编制的罚款500元,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且与现场严重不符的每本罚款300元。

没有按规定编制《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每缺一项罚款300元,并限期补做至符合要求为止;其他技术资料每缺一项罚款100元;每缺一道工序罚款10元。

(1)质量控制资料:

a.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按规定按同厂同品种同批号的水泥,按设计要求的不同标号分别做,每欠缺一项时(按图纸设计要求的各种标号计算)罚300元(砼)、砂浆罚200元。

b.二强试压报告:如无按规范规定组数做,试块每缺一组罚款100元;龄期超过2天视同没有做每组罚款100元(混凝土与砂浆同)。没有填报拆模申请单或拆模没有用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去试压,每漏一个检验批罚款50元。

c.砌墙砖每15万块应有一组试验报告,不同强度等级应分别做;应待试验合格后才准使用。检查时如发现少做一组或先使用后补做试验等同没有做,每缺一组罚款200元。

d.钢材应待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检查时根据设计图纸需用规格逐项检查,每缺一种型号规格的试验报告罚款100元。钢材焊接的试验报告,按300个接头为一个验收批,不足3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每缺一种型号规格罚款200元。

框架柱的纵向受力主筋采用电渣压力焊接头的,应每一楼层抽样试验一次(规格应齐全),每缺一组罚款200元。

e.防水材料应先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卷材大于1000卷抽5卷,每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作物理性能检验。

防水涂料现场抽样检验的数量:每10t为一批,不足10t按一批抽样。每缺一组试验罚款300元。

(2)工程质量:

a.公司季度生产大检查和工程部月度检查被抽检的检验批质量达到优良,每一项公司(工程部)奖励该工地50(1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公司则重罚该工地500(5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b.省、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年检(半年检),被检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公司奖给该工地500元;反之检查不合格被上级处罚则一切损失项目部自负,公司另外再重罚该工地5000元,并责成返工至符合质量标准。

第8篇 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方案及奖惩制度

煤矿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煤矿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反映,是建立煤矿企业安全长效机制和建设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的主要内容和根本途径。按照上级文件安排部署,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我矿今年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任务,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协调、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考核验收方案及奖惩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按以下步骤进行,即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投入(落实)——定期评价 ——考核奖罚——质量改进。

没有一个健全的组织与明确的分工,就不可能制定出科学完善的制度和标准;没有完善的制度与标准,投入与落实就会失去方向;没有投入与落实,定期评价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而没有严格的定期评价,考核与奖惩就会失去依据;没有奖优罚劣,就不可能建设成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一、成立安全质量标化领导组:

组长: 栗聪明

副组长:樊进朝、上官立新

成员:杨培强、王明星、原志阳、刘向军、钟国亮、孙小虎、刘志忠、曹米亮、张海军、吴雷胜及各职能科室和队组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质量标准化考核组、质量标准经评估组以及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组

组长:张海军、曹米亮

成员:王天鹏、王鹏飞、刘志金、张金龙、李强强以及跟班安监员、质检员等。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组

组长:樊进朝

成员:上官立新、杨培强、刘志阳、王明星、钟国亮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 室

办公室主任:张海军

领导组下设以下十一个质量标准化小组:

1、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杨培强

成员:孔河亮、裴永亮、曹刚、上官新龙以及相关人员。

2、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王明星

成员:孙小虎、栗文朝以及机电相关人员。

3、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杨培强

成员:曹晋、赵鹏军、贾福义以及掘进相关人员。

4、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王明星

成员:刘满库、郭军亮、马照坤以及运输队相关人员。

5、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上官立新

成员:刘向军、刘志忠以及地测科全体人员

6、信息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杨培强

成员:栗海强、杨永进、路宽以及调度室全体人员

7、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上官立新

成员:原志阳、钟国亮、吉飞飞、以及通风建设队全体人员。

8、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孙学礼

成员:杨雄伟、王鹏举、史怀礼、张伟及办公室、基建科全体人员。

9、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樊进朝

成员:曹米亮以及安全科全体人员

10、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第9篇 质量考核及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员质量意识、创优意识,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知名度,集团公司制定本制度。

1、质量考核

1.1凡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维修和安装的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安装或维修质量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1.2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

一般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指凡安装维修质量低劣导致机械设备报废、影响设备使用功能,直接经济损失5--10万元的工程质量事故。

1.3发生安装和维修质量事故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报公司一级。2万元以上的报集团公司一级,并同时报告甲方单位或监理。

1.4重大质量事故按铁道部、建设部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10万元的一般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无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原则办理,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对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奖惩制度

2.1在安装和维修过程中应推行质量激励约束机制,推行内部质量保证金制度,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奖优罚劣。对受到甲方表彰的项目,应给予一次奖励,同时对在工程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亦应给予奖励。发生质量事故,应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2.2对施工生产中,工作认真负责,防止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者的单位或个人一次奖励500-1000元。

2.3对施工生产中,工作认真负责,在工程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个人一次奖励200元。

2.4奖金来源:除质量保证金罚没部分及事故罚款外,不足部分由公司列支。

2.5一般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00-2万元)对责任单位处罚3000元,对责任人处罚300-600元,行政警告处分。

2.6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按其直接经济损失费用的10-30%,对事故单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行政记过处分。

2.7对质量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制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低劣,给企业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对项目经理部处以1-2万元罚款。

2.8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给企业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经理部,除按规定处罚外,公司中标项目不予分配一次。

2.9施工中不按标准及规范作业,无视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指导劝阻,对责任人处罚50-100元,对工班处罚500元。

2.10质量保证金及事故罚款在财务部单独立项、专款专用,除用于返还、奖励外,可购置质量检测设备,仪器及进行质量培训教育等。

2.11质量保证金及事故罚款由安质部审定,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使用。

第10篇 _玻璃幕墙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引入激励机制,奖优罚劣,惩前毖后,促进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本办法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条例》、国家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奖罚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1.工程质量处罚规定

(1)对发生一般以上质量事故施工队及责任人按建设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2)对因质量问题业主、监理或上级单位给予通报或罚款等,公司对项目部及施工队各处以500-2000元罚款。

(3)未按计划实现优质目标的工程连最低限-质量优良都达不到的(除不可抗拒因素外),罚责任施工队工程款。

2.质量管理处罚规定

(1)质量部、项目部质检员签发工程质量监察通知书后,施工队未按要求整改者,对施工队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若还不按要求整改,给予该分项工程停工处理。

(2)项目开工前,质量目标计划同施组一起报质量部,若项目开工半个月后质量目标计划仍未完成,则每推迟一周,罚款主任工程师200元。

(3)分管项目的质检员若不按时上报质量报表或报表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者,除在月度考核中对该项扣分外,对其进行200元罚款。

(4)质检员应积极主动地参加由生产负责人组织的三检(自检、交接检、专检)。公司在月度考核中发现质检员没有按三检要求进行检查,发现一项,除在月度考核中扣分外,还将对项目部处以200元以上罚款。并对质检员处以100元罚款。

(5)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而造成质量事故返工或较大损失者;不及时整理相关质量记录,处以200-1000元罚款。

(6)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资料填写不符合要求,归档不及时;各部位验收单、试验资料及材料合格证缺项较多;严重不合格处理无结论;资料涂改和出具假资料弄虚作假者,对有关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

3.工程质量奖、罚程序

(1)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公司提留奖励基金。

(2)质量部每月8日将项目部发生的奖、罚款单收集,交财务部执行。对施工队的罚款必须及时兑现,对项目部的罚款在当月内兑现。

(3)质量计划实现后,质量部根据相关规定及工程实际情况计算出奖励金额报主任工程师批准,由受奖劳务队伍到公司财务领取奖金。

(4)公司及项目部做到奖、罚落实到人,公正合理,起到促进作用。

(5)主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奖罚进行监督检查。

第11篇 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方案奖惩制度

煤矿质量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煤矿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反映,是建立煤矿企业安全长效机制和建设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的主要内容和根本途径。按照上级文件安排部署,为了保质保量完成我矿今年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任务,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促进我矿安全生产协调、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建设考核验收方案及奖惩制度: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按以下步骤进行,即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投入(落实)——定期评价 ——考核奖罚——质量改进。

没有一个健全的组织与明确的分工,就不可能制定出科学完善的制度和标准;没有完善的制度与标准,投入与落实就会失去方向;没有投入与落实,定期评价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而没有严格的定期评价,考核与奖惩就会失去依据;没有奖优罚劣,就不可能建设成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一、成立安全质量标化领导组:

组长:栗聪明

副组长:樊进朝、上官立新

成员:杨培强、王明星、原志阳、刘向军、钟国亮、孙小虎、刘志忠、曹米亮、张海军、吴雷胜及各职能科室和队组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质量标准化考核组、质量标准经评估组以及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组

组长:张海军、曹米亮

成员:王天鹏、王鹏飞、刘志金、张金龙、李强强以及跟班安监员、质检员等。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组

组长:樊进朝

成员:上官立新、杨培强、刘志阳、王明星、钟国亮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 室

办公室主任:张海军

领导组下设以下十一个质量标准化小组:

1、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杨培强

成员:孔河亮、裴永亮、曹刚、上官新龙以及相关人员。

2、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王明星

成员:孙小虎、栗文朝以及机电相关人员。

3、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杨培强

成员:曹晋、赵鹏军、贾福义以及掘进相关人员。

4、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王明星

成员:刘满库、郭军亮、马照坤以及运输队相关人员。

5、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上官立新

成员:刘向军、刘志忠以及地测科全体人员

6、信息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杨培强

成员:栗海强、杨永进、路宽以及调度室全体人员

7、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上官立新

成员:原志阳、钟国亮、吉飞飞、以及通风建设队全体人员。

8、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孙学礼

成员:杨雄伟、王鹏举、史怀礼、张伟及办公室、基建科全体人员。

9、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樊进朝

成员:曹米亮以及安全科全体人员

10、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樊进朝

成员:赵圣林、延学良以及职卫科全体人员

11、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

负责人:上官立新

成员:曹进、李宁以及救护队全体人员

二、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全面达标工作。

2、副组长:负责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具体安排、落实、奖惩、质量改进以及地面各要害场所的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3、考核组组长: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日常考核、周考核以及月考核工作。

4、评价组组长:负责矿井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的相关工作。

5、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总体工作,做好达标工作的软件资料管理、存档工作。

6、采煤、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井下各工作场所及采掘工作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7、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井上下机电、运输方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8、地测防治水及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地测防治水及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9、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地面安全设施方面的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10、信息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信息调度、监测监控方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11、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煤矿应急救援方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12、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组负责人:负责搞好煤矿职业健康方面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验收规定:

1、由定点安监员、质检员负责每班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安全质量现场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以打分形式体现,经考核人和队长签字后上报质检科。

2、每月最后一个礼拜日由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评价、总结。

3、月底综合评价时按最后实得分排名。

4、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的组织下,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5、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要把每月综合评价时,对各队(科室)考核的分数、存在问题、整改项目进行总结,同时要把综合考核表入档管理。

6、每月3日前要把上一月的班检查、周考核及综合评价分数进行汇总,计算出上月各队(科室)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实得分,实得分将作为当月奖惩的依据。规定班检查平均分数占当月实得分数的40%;周考核平均分数占当月实得分数的30%,综合评价分数占当月实得分数的30%。

7、每月要把当月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情况、存在问题、质量改进方面进行总结。

四、奖惩:

只有评价,没有奖惩是不能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规定每月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奖惩,具体奖惩规定如下:

1、按工资比例设立安全奖、质量奖。

2、质检科长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对质检员进行考核,如当班工程质量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取消评分资格,不得当月质量奖。

3、月评价实得分数在95以上的为一级,得全额质量奖;90分—95分为二级,得60%的质量奖;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4、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结束,由安全质量办公室4日前向副组长提供各单位(科室)的评分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

5、领导组根据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对每次检查排名前三位的科队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奖励;连续三次排名在最后一位的,科队负责人淘汰下岗。

6、在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中,每次排名在最后三位的分别对科队负责人处以300元、400元、500元的罚款。

五、质量改进:

1、一级安全质量控制,即现场控制,每一个日常检查人员在当班现场下达安全质量整改卡片,在本班现场监督整改完善。

2、二级安全质量控制,即协调控制,对于在现场解决不了的问题,日常检查人员要通知矿调度室或相关领导限期解决。

3、三级安全质量控制,即决策控制,对于队组、专业科室无法解决的问题,由安全质量办公室报领导组副组长,即由安全副矿长提出上安委会,进行决策解决,此类问题主要包括设备的更新改造,安全质量工程技术改造等。

4、每天早上7点钟,矿调度室召开碰头会,由各队正队长、专业科室正副科长参加,重点落实二级安全质量控制中提出的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5、每周召开一次安委会,由矿安委会成员参加,重点落实三级安全质量控制中提出的需要由安委会决策解决的问题。

6、每月召开一次由质量标准化总结会,在会上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上个月的评分情况、存在问题、解决问题、遗留问题等进行汇报。

总之,通过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将使我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达到一个新水平,达到长期坚持,长期保持的目的,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在我矿能够形成一种视质量为荣誉、为生命的安全氛围;形成一个整洁明亮、干净舒适的劳动环境;形成一个蓬勃向上、争创一流的管理形企业。

第12篇 小学质量调研的奖惩制度

小学关于质量调研的奖惩制度

为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县局的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街道中心校结合教学的实际情况,举行月质量调研活动及学期期末调研活动,为了表彰优秀,激励后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考依据

以本次调研的上一次量化考核成绩作为依据。

二、奖惩

1、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名的分别奖励现金50、40、30元。

2、语数英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现金10元。

3、语数英每次调研成绩位居全街道同年级同学科后三名的由教研室组织召集开会,帮助分析成绩并进行诫勉谈话(相比上一次有进步名次的不用参与谈话)。最后一名的并作出书面说明。

4、语数英连续两次位居后三名的学科教师由中心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5、在一学年两次期末质量调研中,量化成绩位居同年级同学科后1/3名次的,并且未进步2个名次的(依据以年终的期末考试),报考县局招聘教师时学校不予出具证明。

6、在县局的历次质量抽测中,学生成绩位居全县后1/3名次的任课教师,当年所有的评先树优一票否决。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中心校。

郑山街道小学教师教学成绩量化细则

为了提高全街道教育教学质量,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教师的工作竞争意识,为教师的年度考核、评先树优及职称评聘提供重要依据;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教学成绩量化考核细则。

一、界定:

考试学科:语文、数学、英语。

考查学科:品生(社)、科学、信息、美术、体育、音乐、地方课程(传统文化、安全教育、环境教育)。

考核方式:各学科以学期结束前教研室统一组织的调研作为依据。书面考核的学科有:语文、数学、英语、品生(社)、科学、信息、美术、音乐、地方课程。技能考核的学科有:科学、信息、体育、音乐。

二、成绩的计算:

1、语数英学科的教师教学成绩量化:以教研室统一调研成绩作为依据,考试学科量化合格率、优秀率、平均分;考查学科量化合格率、平均分。考试学科三项所占比率为合格率为40%、优秀率为30%、平均分为30%,最终的量化分满分按照90%计入。考查学科的合格率为60%;平均分为40%,最终的量化分满分按照10%计入。代一个或者多个考查学科的教师,取考查学科的平均值后按照10%计入。不代考查学科的语数英教师的成绩按100%计入。

2、其他专职的教学成绩量化:

按照同年级同学科成绩第一名为满分,依据公式:个人成绩=个人成绩/第一名成绩_100计算取值后,然后每个年级的同一学科根据取值统一排序。

3、附加分:

考虑到班级的人数问题,在核定考试人数后,取同年级的平均人数,超过平均人数的,在语数英总量化分确定后,多一个学生加0.1分,低于平均人数不扣分。

三、说明:

1、考虑到班级的均衡、学生的差异问题,计算每个班级的量化成绩时在实有学生人数的基础上减4%后进行计算。

2、学生的确定,以建档人数作为基数,减去有正式转学、休学及借读手续的学生,生病的学生需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药费单据。

3、学校反映学生有其他原因的,只要建档,不再考虑其他因素。

第13篇 安全质量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提高质量安全意识,严肃场纪场规,确保生产安全正常运作,根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

2、对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避免重大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5、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6、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班组或个人。

7、对于在生产按照验收规范执行得好,保证质量、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

8、对于在生产过程为减少构件在制造焊接不合格率,也为了将质量隐患消除在萌牙状态,不至于返修时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者。

二、惩罚:

不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的班组、个人,视情节处罚如下:

1、违反用火、用电和设备操作规程的视情节罚:100-200元/人、次;

2、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50元,在禁烟区内发现烟、烟头等迹象罚责任班组50元/个,并由责任班组缴纳罚款;

3、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100元/人、次;

4、外来人员无安全着装入场,罚门卫责任人20元/次;

5、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50元/人、次;

6、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赔偿经济损失的50~100元;

7、不得在工作时与班长、管理人员争吵,或与其它员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100元,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解雇。

8、场内禁止做私活,违者按实物价值5倍处罚。

9、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10、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罚款20元。

11、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罚款50

12、质检发现质量问题,视情节处100元以上罚款。

第14篇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保证产品质量是饲料厂各级领导的职责。为了加强责任心,在企业内部实行奖惩制度,将产品质量列入考核内容,做到奖优罚差。

1、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产品生产合格率,及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考核办法实行厂部、车间仓库二级考核。

3、车间必须按泰方人员下达的配方生产,擅自更改,扣车间奖金。

4、霉坏原料混进仓或原料进仓混料,扣进料管理人员奖金,同时对进料搬运工人进行扣罚工资。

5、不按规定比例检查化验,扣化验室奖金。

6、打包计量,进库产品经抽查,计量误差超过规定或缝包不合格,扣质检管理人员奖金,同时,由此拆包重新计量缝包所造成的损失,应追究打包责任。

7、饲料颗粒,颗粒饲料规格不对,含粉量高,各短领班、制粒工、质检人员奖金。 8、配方搞错:添加剂投错,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9、根据公司以外质检部门抽样化验结论合格或不合格,厂部车间适当加奖和扣奖。 10、质量奖全月优胜,根据不同岗位、性质,给予(20元~100元)奖励。

11、当月由于工作失责导致质量事故者,根据经济损失程度,给予(20元~200元)处罚。 12、奖惩办法详见《附则》。

第15篇 纽曼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奖惩制度

云溪小学教学质量评价奖惩制度

为激励教师认真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1、位次奖惩:较上期位次每进一位奖励100元,每退一位惩50元。位次名列前茅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分差在2分以内不计退位。

2、优生数奖:班级优生数每出现一人奖励班主任以及全体统考科目教师(含班主任所任学科)各30元。优生数增加最多的班主任提名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优生数每减少一人惩所在班全体统考科目老师各30元。

3、县抽考奖:单科排位进入所在类别学校中游及以上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居倒数10位以内的惩100――300元。

4、点上教师奖惩:单科排位名列第1,2、3名的分别给予300、200、100元的奖励,居倒数位次者将不再聘用或调动岗位。

5、非统考科目奖惩:在县级抽查中名列前茅的奖励200――500元,并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倒数位次的惩20元。

6、本制度牵涉到的数据以镇统考数据或县抽考数据为准,若考风不正成绩失真,则取消执行本制度。本制度执行不和上级相关制度发生联系,上级相关制度由上级执行,本校不重复奖励和惩处。

7、本制度从2023年春季执行。优生考虑开学初的转出,但不考虑中途转出,也不考虑转进。

第16篇 质量考核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员质量意识、创优意识,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知名度,集团公司制定本制度。

1、质量考核

1.1凡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维修和安装的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安装或维修质量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1.2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两类。

一般质量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指凡安装维修质量低劣导致机械设备报废、影响设备使用功能,直接经济损失5--10万元的工程质量事故。

1.3发生安装和维修质量事故后,必须立即逐级上报。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报公司一级。2万元以上的报集团公司一级,并同时报告甲方单位或监理。

1.4重大质量事故按铁道部、建设部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10万元的一般事故由集团公司组织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无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原则办理,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对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奖惩制度

2.1在安装和维修过程中应推行质量激励约束机制,推行内部质量保证金制度,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奖优罚劣。对受到甲方表彰的项目,应给予一次奖励,同时对在工程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亦应给予奖励。发生质量事故,应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2.2对施工生产中,工作认真负责,防止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者的单位或个人一次奖励500-1000元。

2.3对施工生产中,工作认真负责,在工程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个人一次奖励200元。

2.4奖金来源:除质量保证金罚没部分及事故罚款外,不足部分由公司列支。

2.5一般质量事故(经济损失1000-2万元)对责任单位处罚3000元,对责任人处罚300-600元,行政警告处分。

2.6发生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按其直接经济损失费用的10-30%,对事故单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行政记过处分。

2.7对质量体系不健全,质量责任制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低劣,给企业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项目,对项目经理部处以1-2万元罚款。

2.8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给企业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经理部,除按规定处罚外,公司中标项目不予分配一次。

2.9施工中不按标准及规范作业,无视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指导劝阻,对责任人处罚50-100元,对工班处罚500元。

2.10质量保证金及事故罚款在财务部单独立项、专款专用,除用于返还、奖励外,可购置质量检测设备,仪器及进行质量培训教育等。

2.11质量保证金及事故罚款由安质部审定,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使用。

第17篇 生产企业质量奖惩制度

质量奖惩制度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2-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3.名词定义:无

4.作业程序: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4-1-1.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至采购科和品管科;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品管科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考核50~3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库原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标识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识明确;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完整,帐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仓库保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库保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考核50元;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晰、帐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仓库保管员50~200元。

4-1-4.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保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1-5.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库保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识并签字,车间领料人员对无标识材料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发至车间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2.过程控制

4-2-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200~500元。

4-2-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300元。

4-2-3.设备科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责任人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3.检验管理

4-3-1.无标识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每次考核50元;

4-3-2.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考核直接检验员20~200元;

4-3-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考核50~100元。

4-3-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长并上报工厂长和品管科,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3-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丢失检验章罚款20元。

4-3-6.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日清日结,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考核责任人20元。

4-3-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考核50~200元。

4-4.现场控制

4-4-1.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由设备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责任人20元。

4-4-2.操作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正确完整,对不符合者每次考核20元。

4-4-3.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工厂长/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点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考核10元。

4-4-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考核50元,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4-4-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20元,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50~100元。

4-4-6.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识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质量损失者酌情考核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4-7.车间检验员按要求对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工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50元。

4-4-8.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流转单一起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者,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考核工厂检验员50~100元,考核工厂长100~200元。

4-4-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标识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接受、不传递无标识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

4-4-10.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充,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混炼胶贮存区进行停放,并做好标识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库保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20元,不按规定存放或标识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工厂内设有仓库的,仓库保管员每次发出材料前需对材料建立完整的标识(材料名称、生产日期、检验状态),否则可拒收,发至工厂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工厂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工厂领料人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4-11.工厂内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因不按规定摆放用错材料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

4-4-12.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考核车间主任50元。

4-4-13.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须被考核,考核金额为操作员累计被考核金额的2倍。

4-4-14.当月工厂ppm值超过目标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考核100元)对本工厂进行考核,计算方式:(当月ppm值-目标值/目标值×100%),考核金额最大不超过_元。

4-4-15.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时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天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元。

4-5.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4-5-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4-5-2.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500元。

4-5-3.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20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该班班长5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该班组1000元。

4-5-4.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1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50元;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3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150元;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 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授予该工厂“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工厂_元,同时奖励工厂长1000元。

4-6.办事处质量管理

4-6-1.销售部各办事处及业务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品保部,以便于我公司及时整改,避免质量损失的产生。

4-6-2.对于新开发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3.对试装过程中的新产品业务员在试装过程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装车情况,对装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和技术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抱怨和索赔;反馈信息及时准确,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因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或抱怨者,每次考核责任业务员200元。

4-6-4.对评审后的新产品在试装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新产品量产后出现批量问题,经确认属实者,考核相关业务员500元。

4-6-5.对已量产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6.对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业务员应于客户发出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品保部,信息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品号、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涉及数量(客户生产线、客户库存、办事处库存)、批次、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延期一天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考核200~500元;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考核200~500元。

4-6-7.对于客户索赔信息,业务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2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对反馈信息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考核相应业务员200~500元。

5.流程

5-1.质量处罚流程--品管科开据罚款单--责任人确认--主管领导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扣款

5-2.质量奖励流程---提出申请--单位主管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分管副总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奖励

第18篇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企业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现以国家建筑施工的“两个标准,一个规范”为准则,结合地方建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条例》来制定本企业的奖惩条例。

一、 安全生产方面

1、公司的质安部门定期对各分公司、处、部所属工地和厂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以国家的安全评分标准来评分,得分不合格的,每次罚公司2000元,而得分达到优良的,则每次奖励1000元,各部门对工地现场的奖励由各部门另行制订。

2、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罚公司经理2000元/人,罚工地直接施工责任人3000元/人。

二、 工程质量方面

1、要求总公司下属各部门完成工程为优良率达45%(以工程造价计)为管理目标。经验收达到国优标准的工程奖造价的2%;达部优的工程奖1.5%;达省优的工程奖1%;达优良的工程奖0.5%,如达不到总公司提出的优良目标,增收公司1%的上调管理费。

2、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其返工或补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额1000 ~ 2000元的,其经济损失额的5%罚工地;如造成经济损失超过20万元以上的,则视情节轻重程度,分别追究分公司经理、工长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并罚损失额的5%或刑事责任。

3、工程验收资料在工程验收的前10天整理好送总公司质安部检查,如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则增收其工程总值1%的上调费。

4、工程验收前10天,总公司质安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内部验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每项工程罚款500元。

以上规定希望各级管理人员遵守执行,如在施工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施工规范,省市质安管理条例的行为,将按章罚款。

第19篇 安全质量奖惩制度

为加强铁路建设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确保“安全工程”、“精品工程”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在建工程实际,确定特大桥水中墩、连续梁悬浇施工、深基坑、大型施工机械、临时用电、高空作业、路基施工、拌合站、试验室为安全质量控制的重点。

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局连盐铁路v标七分部在建工程项目。

第一章 施工安全

一、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场所要有人员步行上下的专用通道,通道必须封闭防护。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高处作业的临边必须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安全警示标志,洞口必须封闭,对悬浇箱梁等的临边部位,尽量采用永久性防护结构进行封闭。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高空作业搭设的脚手架板上,要铺设彩布条,通道上方用围挡板或其它硬板进行遮盖,防止坠物伤人。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4、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同一个物件上固定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一经查出未执行,每人次罚款200元。

5、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班组每次罚款500元。

6、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一经查出未执行,未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200元,未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0元。

二、水上作业

1、水上作业场所要有人员步行上下的专用通道,且必须封闭防护。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水上作业的临边洞口必须封闭。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3、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在驳船或施工船只、筑岛上配备救生衣、救生圈、打捞杆等救生器材,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每人次罚款500元。

三、挂篮

1、预应力连续梁悬臂灌筑采用挂篮施工时,结构系统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螺栓要配双螺帽,其稳定安全系数不得小于2.0。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挂篮施工前,应根据其型式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组拼后必须做静载试验;灌筑混凝土前,要对挂篮限位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3、进行0#号块施工时,应首先设置工作平台并安装防护设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 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4、连续梁挂篮移动作业必须有安全员和技术员全过程把关,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 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5、连续梁合拢前,梁上荷载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清理,去除不必要的荷载;张拉前,混凝土强度和弹模要达到设计要求;张拉作业时,千斤顶后方严禁停留人员。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四、脚手架

1、脚手架搭设有施工方案且能指导施工,施工与批准的方案一致,有设计计算书并经审批;脚手架高度不超过规范规定。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脚手架搭设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办理验收手续,由工程部和安质部共同验收;安装脚手架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安装脚手架人员经专业培训。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3、7米以上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按规定设置剪刀撑,脚手板铺满,无探头板;脚手架荷载不超过规定,堆放均匀;作业层下有防护措施,防护严密;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符合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五、模板工程

1、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并形成报告;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且专人监护;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经验收符合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2、有模板拆除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交底至作业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六、起重吊装

1、起重机取得准入证,安装后检验合格;塔吊要经过有资质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地方备案。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 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2、起重扒杆设计计算按规定审批;缆风绳安全系数不小于3.5倍。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每次作业前进行试吊试验;被吊物体重量不明不吊装。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七、施工机具

1、电刨、电锯、木工及钢筋加工等机具传动部分有防护罩;室外电机有防尘防雨罩;机具安装验收手续齐全;手持电动工具有接零接地、漏电保护。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搅拌机安装平稳,有接地接零保护;检修人员进入搅拌筒内,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专人监护;料斗拌和中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无人工作和行走;清理上料坑时,料斗采用的链条挂扣牢固、保险挂钩使用正常;传动部位有防护罩;防雨棚和作业平台稳固、牢靠。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氧气和乙炔气瓶有标准色,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距明火不小于10米且隔离措施完备;气瓶使用或存放符合要求,有防震圈和防护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4、打桩机取得准入证,安装后验收合格;有超高限位装置;打桩作业有方案;打桩操作不违反操作规程。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5、使用振捣器的工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 班组每人次罚款500元。

八、施工用电

1、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一接地”布置设备,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专用保护零线设置符合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混接。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现场移动电器的电源线应使用相应规格的橡皮软电缆;必须使用安装带有触电保护器的插座;触电保护器应定期试验,确保性能可靠。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熔断器的熔丝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金属代替。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4、配电箱标准、有门、有锁、有防雨设施;铁壳开关箱必须接地。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5、低压动力线不得使用裸铜线,电线不得随地拖拉,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筋上。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6、现场使用的电器、电料、机具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符合技术标准及国家标准。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7、发电机周围禁止存放易燃物品,并配备消防器材;现场同时存在外电源供电的情况时,双路电源之间应有完善的闭锁措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 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九、其他

1、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每人次罚款500元。

2、进入工地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服(安全帽)、高空作业正确佩戴安全带。一经查出未执行,未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200元,未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0元。

3、临边、基坑四周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网(或绳),并贯通。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4、施工现场深坑、沟、井、桩头及河道路口等危险场所设置昼夜明显警戒标志和防护措施。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5、大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每人次罚款500元。

第二章 施工质量

一、原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存储和使用

1、厂制品无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未经进场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进场;检验频次不足;地材抽检指标不合格。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批次罚款500元。

2、存储无标识牌或标识错误,未按规定存放。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合格仍继续使用,偷工减料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次罚款500元; 班组每次罚款2000元。

二、混凝土工程

1、未按要求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并做坍落度、入模含气量和入模温度等测试、试验;未按要求进行养护;采取人工拌合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试验室罚款500元。

2、强度不满足要求,存在超标裂缝和蜂窝麻面,保护层厚度不满足等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 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三、钢筋工程

1、钢筋工艺、数量、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绑扎位置符合规定。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加工、焊接、间距不符合要求,钢筋锈蚀严重。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钢筋、钢筋笼、半成品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下垫。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 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四、模板工程

1、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光滑,支撑符合要求,不跑模。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2、模板上的重要拉杆应采用螺纹钢杆并配以垫圈,伸出混凝土外露面的拉杆宜采用端部可拆卸的钢丝杆。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3、大型模板安装、拆模时要有技术员专人盯控,一

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五、路基工程

1、层厚控制:路基改良土松铺厚度最大不得超过规范及工艺试验确定的厚度,桥涵过渡段及级配碎石松铺厚度不得超过规范及工艺试验确定的厚度,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5000元/次。

2、填料粒径及平整度控制:路基改良土粒径应符合工艺试验要求,平整度控制在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3、路基填土禁止采用腐殖土、建筑垃圾、强膨胀土及其他不符合规范及工艺试验要求的土体,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2000元/次。

4、路基及级配碎石碾压遍数必须符合工艺试验要求,禁止漏压或不压,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5、路基边坡禁止出现超粒径填料,路基填筑后及时刷坡平整,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6、路基每层填筑后,应及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验收,禁止违反程序不进行自检或自检不合格就进行下一层填筑施工。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7、雨季施工路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设施,防止雨水冲刷路堤,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8、改良土施工要严格控制最佳含水量,确保压实度,注意养生,以控制改良土本身的收缩裂缝,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9、路基土工格栅所用材料性能、摊铺宽度和搭接宽度必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10、路基纵向搭接台阶高度及宽度、密实度必须满足规范和工艺试验总结的要求,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11、路基沉降及位移观测桩必须保护好,如果损坏,必须及时修复,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500元/次。

12、桥涵台背过渡段填筑范围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如有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13、桥涵台背过渡段填筑所用材料质量、含水量、虚铺厚度、平整度、施工工艺必须按照图纸设计及工艺试验施工,如果违反,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14、挡护工程厚度、高度不合格;未设反滤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15、附属工程内实外美,符合设计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16、违反其它规范、设计及工艺试验总结要求的行为,对班组罚款1000元/次。

六、桥涵工程

1、基坑回填填料不合格;未分层夯实。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

2、墩台身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外形整体轮廓清晰,线角基本顺直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3、墩、台帽与墩、台身衔接基本平顺;表面轮廓比较清晰;排水流畅,基本不积水;支承垫石方正平整,不空鼓;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正确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4、梁体表面平整,色泽均匀;阴阳角线条顺直;泄水管排水通畅;全桥整体基本平顺,梁缝基本均匀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5、钢梁涂装表面平整,颜色均匀,无明显的涂层漏涂、剥落、起泡、划伤以及流挂等现象。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6、明桥面表面无明显损伤;接缝基本严密。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7、检查设施配件齐全、连结牢固,涂装符合标准;检查车走行灵活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8、人行道及避车台步行板面平整、无明显损伤,排列均匀,铺装平稳,嵌缝基本密实;配件齐全,栏杆、扶手无明显缺陷,安装牢固,基本顺直;涂装符合标准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9、锥体护砌坡度基本顺直;勾缝无明显缺陷;泄水孔排水流畅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10、涵身混凝土大面平整,色泽均匀;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组砌整体均匀,砌面基本平整,砌缝符合规定;勾缝无明显缺陷;各涵节间相接基本顺直,排水通畅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11、涵洞沉降缝缝身竖直、缝宽基本均匀,环向贯通,填塞密实,无漏水;防水层施工符合要求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12、端翼墙混凝土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棱角、线条基本顺直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13、护锥及出入口铺砌砌面基本平整;砌缝符合规定;勾缝无明显缺陷等。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元 。

14、过渡段填筑

1)长宽符合要求,同断面同时填筑。一经查出未执行,对

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

2)在结构上划格控制松铺厚度,2米内挖台阶用冲击式打夯

机夯实。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

3)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有配比单。一经查出未执行,对

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500元;班组每处罚款2000元 。

第三章 文明施工

一、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应采用封闭式管理;作业区域应平整,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 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 元 。

2、施工现场内道路应通畅、平坦、整洁,不得翻浆冒泥,积水;应配备洒水设施,对施工道路或路基本体进行灭尘,不得出现天晴“扬灰”、下雨“水泥”现象。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 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 元 。

3、泥浆池未按标准设置,施工现场污水不得直接排放。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200 元;班组每处罚款1000 元 。

5、在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坎、洞覆盖物和安全警示标志。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 元;班组每处罚款500元 。

6、施工现场应按现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设置禁止标识、警示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并配以相应的警示语句。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 元;班组每处罚款500 元 。

7、钻孔桩口、钢管桩口、预留口、坑槽口等各类孔口应用盖板盖严并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牌,并符合《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丛书-标准化工地》要求。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 元;班组每处罚款500 元 。

8、各作业区,施工现场出入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存放处所,废弃物品存放区、临时用电等场所等应按《铁路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丛书-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禁止、警示、指令、提示、明示标识。一经查出未执行,对现场负责人每处罚款100元;班组每处罚款5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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