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活动安全预案制度旨在预防和应对各类校园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风险评估:识别和分析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如拥挤踩踏、火灾、自然灾害等。
2. 应急组织架构:设立应急指挥中心,明确各级负责人及其职责,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响应。
3. 应急预案:详细制定针对各类风险的应对措施,包括疏散路线、救援程序、医疗救助等。
4. 培训与演练: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
5. 设备与设施:确保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完备,如消防设备、急救箱等。
6. 信息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在危机发生时能够及时传达指令和信息。
1. 预案编制:由专门的安全小组负责,结合活动性质和场地特点,编写详尽的安全预案。
2. 审核与批准:预案需经过校领导审批,并报备相关部门。
3. 培训与宣传:在活动前对师生进行安全培训,通过海报、讲座等方式普及安全知识。
4. 实施与监督:活动期间,安全小组负责监督预案执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5. 演练与评估:定期举行模拟演练,对预案进行检验和优化。
6. 反馈与改进:收集演练和活动中的反馈,不断调整和完善预案。
学校活动安全预案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校园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
1. 提升安全意识:通过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2. 预防事故:通过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3. 快速响应: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降低损失程度。
4. 保障教育秩序:确保校园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5. 社会责任:体现学校对社会责任的担当,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建立健全学校活动安全预案制度,不仅是对每个学生的生命安全负责,也是对教育事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贡献。
第1篇 学校活动安全预案制度
一、活动安全包括三个方面:课上活动(如各种实验操作、体育课)、课间活动(课间休息、课间操等)和各种大型活动(升旗、校外参观、社会实践、看电影等)。
二、 课上活动:体育课:
1.体育老师必须树立起很强的安全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具备处置能力,是体育课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 教师应对体育课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要讲清动作要领、保护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学生。
3.应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对授课班级每个学生健康体能历史和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因人而异,因材施教。
4. 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不得离开。要加强对学生活动的巡视、检查和指导,善始善终。
5. 一旦有安全事故发生,体育老师应立即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并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向学校领导及时汇报,待一切安排妥当后,方可离开。各种操作性课:
1.授课教师是所授课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 若遇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绝缘物体将触电者与电线等导体分开。
3.若一般酸液溅上皮肤,应立即用水冲洗。
4. 若酒精灯不慎起火,应用毛巾、衣服覆盖扑灭,忌用水浇。
5. 烧伤、烫伤均应送医院检查治疗。
6. 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到医院参与救治意见。
7. 校方应及时调查取证,查明事故成因、责任人、证明人,以便善后处理。
三、 课间活动:
1. 课间休息学生活动时,最容易出危险的便是在楼道、楼梯、教室门口等。学校人多地狭,所以在教室、楼梯、楼道严禁学生追逐打闹。
2. 学生在课间活动出现安全问题时,应立即送往校医院诊治。
3.事故发生后,首先是抢救学生,其次是向校长、家长汇报,若伤势严重时,还须联系家长到医院参与诊治意见。
四、 大型活动(包括升旗、出外参观、社会实践、看电影等):
1.大型活动在室内的,如看电影、博物馆参观等,突发因电线短路等情况起火,形成火灾,活动组织者应坚守在场,镇定指挥,命令各班班主任,按指定通道出口带班退场疏散,直到全部学生撤离,活动组织者方可撤离。
2. 火灾发生时,忌开窗户,以免加速空气对流,火势蔓延;如室内烟浓,教育学生要低身姿撤离,以免因烟呛晕倒窒息。
3.发生火灾,应立即拨打“119”,请消防专业施救。在消防人员到来之前,学校可组织校内教职工人员施救,一般不宜组织学生。
4. 大型活动在室外(如旅游、比赛、升旗等)发生突降暴雨之类情况,易产生骚动和混乱,活动组织者应统一指挥,有秩序地依次退场疏散,以免随意奔跑,互相冲撞拥挤,发生倒地踏伤压伤事故。
5. 遇到同学室外因暴晒闷热中暑,将其扶到荫凉风口处稍稍休息即可。
6. 明显骨折、炸伤、头部着地伴头昏呕吐,应立即送医院检查治疗。
7.因挤压践踏有强烈痛感者也应立即送医院仔细检查,谨防内脏器官受伤损,延误治疗。
8. 属6、 7两类情况,学校应及时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了解并参与治疗意见。
9.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立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责任人、证明人,以便后期依据有关法规合情、合理、合法地作好善后处理。
第2篇 _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制度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
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在校内进行活动前,教师要事先检查活动场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并在危险处设立明显标志,教育学生对活动现场一些电闸、开关、按钮等,不随意触摸、拨弄,以免发生危险。
2、活动中和活动结束前,学生要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有序活动,防止学生碰撞、拥挤、踩踏。
3、大型室内活动打开消防通道,注意通风透气。
4、活动结束安放好活动器具,关好水、电、门窗。
5、师生远足外出活动要考虑天气,学生承受能力。
6、师生外出需用车辆时,租用交通部门认可的合格车辆和驾乘人员,按车辆额定人数乘车。
7、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保证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动纪律,听从老师或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行动,不各行其是。
8、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认真听取有关活动的注意事项,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允许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询问、了解清楚。
9、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随意四处走动、游览、防止意外发生。
第3篇 学校活动安全预案制度-5
学校活动安全预案制度(5)
一、活动安全包括三个方面:课上活动(如各种实验操作、体育课)、课间活动(课间休息、课间操等)和各种大型活动(升旗、校外参观、社会实践、看电影等)。
二、课上活动:
体育课:
1.体育老师必须树立起很强的安全意识,并且掌握体育运动有关的安全知识,具备处置能力,是体育课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教师应对体育课上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要讲清动作要领、保护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学生。
3.应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对授课班级每个学生健康体能历史和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因人而异,因材施教。
4.活动时教师必须在场,不得离开。要加强对学生活动的巡视、检查和指导,善始善终。
5.一旦有安全事故发生,体育老师应立即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并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向学校领导及时汇报,待一切安排妥当后,方可离开。
各种操作性课:
1.授课教师是所授课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2.若遇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绝缘物体将触电者与电线等导体分开。
3.若一般酸液溅上皮肤,应立即用水冲洗。
4.若酒精灯不慎起火,应用毛巾、衣服覆盖扑灭,忌用水浇。
5.烧伤、烫伤均应送医院检查治疗。
6.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到医院参与救治意见。
7.校方应及时调查取证,查明事故成因、责任人、证明人,以便善后处理。
三、课间活动:
1. 课间休息学生活动时,最容易出危险的便是在楼道、楼梯、教室门口等。学校人多地狭,所以在教室、楼梯、楼道严禁学生追逐打闹。
2.学生在课间活动出现安全问题时,应立即送往校医院诊治。
3.事故发生后,首先是抢救学生,其次是向校长、家长汇报,若伤势严重时,还须联系家长到医院参与诊治意见。
四、大型活动(包括升旗、出外参观、社会实践、看电影等):
1.大型活动在室内的,如看电影、博物馆参观等,突发因电线短路等情况起火,形成火灾,活动组织者应坚守在场,镇定指挥,命令各班班主任,按指定通道出口带班退场疏散,直到全部学生撤离,活动组织者方可撤离。
2.火灾发生时,忌开窗户,以免加速空气对流,火势蔓延;如室内烟浓,教育学生要低身姿撤离,以免因烟呛晕倒窒息。
3.发生火灾,应立即拨打“119”,请消防专业施救。在消防人员到来之前,学校可组织校内教职工人员施救,一般不宜组织学生。
4.大型活动在室外(如旅游、比赛、升旗等)发生突降暴雨之类情况,易产生骚动和混乱,活动组织者应统一指挥,有秩序地依次退场疏散,以免随意奔跑,互相冲撞拥挤,发生倒地踏伤压伤事故。
5.遇到同学室外因暴晒闷热中暑,将其扶到荫凉风口处稍稍休息即可。
6.明显骨折、炸伤、头部着地伴头昏呕吐,应立即送医院检查治疗。7.因挤压践踏有强烈痛感者也应立即送医院仔细检查,谨防内脏器官受伤损,延误治疗。
8.属6、7两类情况,学校应及时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到医院,了解并参与治疗意见。
9.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校立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故原因、责任人、证明人,以便后期依据有关法规合情、合理、合法地作好善后处理。
第4篇 某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2、学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3、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学期开课的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
在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期间,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中小学应当开设安全教育课,学校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学生生存自救演习。
4、学校可以聘请司法、公安等有关机关、团体的专业人士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制、治安防范、交通、消防等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5、 学校实行门卫制度。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区域。
除法定情形外,不得将非教学所需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者动物以及受治安管制的枪支、器具带进学校。
6、 除紧急救助车辆外,未经学校同意,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学校教学区和运动区。
经允许进入学校区域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道路和限定的速度行驶,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7、 学生应当到校而未到校的,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及时履行监护职责。
8、 学生需要提前离校的,应当说明理由,经监护人同意,并有班主任或者校长指定人员的签名。
9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要确保学习或者住宿区域通道畅通,不得封堵安全出口。
10夜间关闭校门前,学校保卫人员负责巡查学校,确保学校安全。学校夜间巡查每日不得少于两次。
11、 学校组织文艺、体育、庆典等大型活动,应当申明纪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明确规定进出活动场所的顺序,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12、 学校组织体育教学、竞赛,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游泳、跳水、器械项目的教学、竞赛,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具有专业救护能力的人员现场看护。
13、 学生有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或者其他异常生理、心理情况的,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应如实告知学校。学校制作记录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学校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生理或者心理异常的,及时给予帮助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14、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应当制定安全方案,配备救护药品器材,并按照每班至少两人的数额安排教职员工进行全程陪护和管理。
15、学校或者其他单位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
第5篇 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2、学校教职员工应当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3、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学期开课的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
在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期间,学校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中小学应当开设安全教育课,学校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学生生存自救演习。
4、学校可以聘请司法、公安等有关机关、团体的专业人士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法制、治安防范、交通、消防等宣传教育,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5、 学校实行门卫制度。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校区域。
除法定情形外,不得将非教学所需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者动物以及受治安管制的枪支、器具带进学校。
6、 除紧急救助车辆外,未经学校同意,任何机动车辆不得进入学校教学区和运动区。
经允许进入学校区域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道路和限定的速度行驶,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
7、 学生应当到校而未到校的,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及时履行监护职责。
8、 学生需要提前离校的,应当说明理由,经监护人同意,并有班主任或者校长指定人员的签名。
9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要确保学习或者住宿区域通道畅通,不得封堵安全出口。
10夜间关闭校门前,学校保卫人员负责巡查学校,确保学校安全。学校夜间巡查每日不得少于两次。
11、 学校组织文艺、体育、庆典等大型活动,应当申明纪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明确规定进出活动场所的顺序,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12、 学校组织体育教学、竞赛,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游泳、跳水、器械项目的教学、竞赛,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具有专业救护能力的人员现场看护。
13、 学生有特定疾病、特异体质或者其他异常生理、心理情况的,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应如实告知学校。学校制作记录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学校教职员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生理或者心理异常的,及时给予帮助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
14、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应当制定安全方案,配备救护药品器材,并按照每班至少两人的数额安排教职员工进行全程陪护和管理。
15、学校或者其他单位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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