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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汇编(19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12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内容包括哪些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是一项全面而综合的管理体系,它涵盖了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的策略、规定和程序。这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了解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

2. 家校沟通: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及时通报潜在风险和安全事件。

3. 校园设施安全:定期检查校园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4.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且实用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5. 法规遵守: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学校安全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流程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的实施流程大致如下:

1. 制定制度: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宣传教育:通过讲座、演练等方式,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3. 实施监控: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进行日常安全巡查,记录并报告问题。

4. 家校联动:定期召开家长会,分享安全信息,听取家长建议。

5. 紧急响应:一旦发生事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6. 反馈与改进: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完善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于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家校合作具有重大意义:

1. 提升安全意识:通过教育和培训,增强全体成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2. 预防事故:科学的管理机制能及早发现并消除潜在危险,防止事故的发生。

3. 强化家校合作:建立信任,使家长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力支持者。

4. 保障教育环境:稳定、安全的环境是学生学习成长的基础。

5. 社会责任体现:体现了学校对社会责任的担当,提升了学校的公众形象。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教育环境,让每个孩子都能在无忧无虑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1、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2)对学生在生活中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学校的教师或者相关领导反映,并积极进行解决;

(3)对学校要求家长参加的诸如家长会各种活动要积极参加,并协助老师完成相应的活动;

(4)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5)对学生在学校中发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种种救治及善后处理事宜;

(6)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第2篇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1、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2)对学生在生活中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学校的教师或者相关领导反映,并积极进行解决;

(3)对学校要求家长参加的诸如家长会各种活动要积极参加,并协助老师完成相应的活动;

(4)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5)对学生在学校中发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种种救治及善后处理事宜;

(6)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第3篇 幼儿园集会大型活动社会实践安全制度

1. 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含亲子运动会、六一游园活动、外出实践活动等),班级要专门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有专人负责,方可开展活动。

2. 活动前,活动组织者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要及时解决。

3. 活动前向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讲解、分析,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4. 学校_、做操由各班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以保证_、做操的纪律。

5. 学校_、做操等大型活动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梯时学生走指定楼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拥挤,不得催促幼儿快跑。当班教师组织幼儿分左右楼梯上下楼,相应楼层有指定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出入会场有序,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防止学生乱跑,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 亲子运动会和亲子游园活动过程中应强调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生搬凳子上楼至集合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7. 加强对带队教职员工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加强管理。活动过程中要求带队教职员工始终跟随幼儿,不得放任幼儿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第4篇 小学体育运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一、严格履行集体活动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跨校集体活动前,要向县教育局安全主管领导请示。不得擅自带领学生外出参加春游、登山、野营等活动。

二、获准进行的集体活动,组织者要制定详细方案,夯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体育运动要做到场地安全、器械安全、周边环境安全。

三、全校性集体活动,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必须亲自参加,不能参加者必须由学校临时委托负责人,班主任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有缺席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学校。

四、校内集会时,要有专人负责疏导学生。

五、严禁学生随意到河、塘、池、水库游泳。

第5篇 学生社会实践外出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市教育局,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学校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3.出发前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4.各班清点人数上报大队部。

5.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

6.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7.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8.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9.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10.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下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第6篇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社会各单位内部全体人员在消防安全方面应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在社会各单位的延伸和具体化。根据公安部六十一号令第七条要求社会各单位为了使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落到实处,必须结合本单位的规模和特点,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使消防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避免盲目管理。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体上包括总则、组织领导体系、逐级消防责任制度、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几部分内容。

一、 总则

总则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大政方针方面的制度。总则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工作方针;

2.明确指出本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制定目的以及适用范围;

3.制定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措施,明确指出在本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4.明确规定消防安全工作是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确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五同时”管理规定的地位、作用以及具体运作程序和方法等。

二、 组织领导体系

组织领导体系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有关人事安排方面的制度。组织领导体系部分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主任(或组长)以及成员的名单;

2.确定本单位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和负责人以及专兼职消防安全保卫人员的名单;

3.确定本单位下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名单;

4.确定单位下属班组或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名单;

5.确定义务消防队以及专职消防队的领导和成员的名单等。

三、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部分是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对各级领导、各级组织和全体职工规定消防安全职责方面的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应当包括各级领导和各级组织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还应当包括全体职工的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机构及其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2.规定消防保卫部门或安全技术部门领导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3.规定单位下属部门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以及防火安全员的职责;

4.规定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的领导以及成员的职责;

5.规定全体职工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消防安全职责。

防火责任制度还应当同本单位的经济承包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结合起来,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工作优劣状况同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直接挂钩,把本单位每个人承担的消防安全工作职权、工作义务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四、 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常应当包括以下一些制度和内容。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要充分利用壁报、黑板报、有线广播、标语、安全标志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方法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教育;(2)对新进入单位的职工(包括季节工、临时工、外包工等)通常要进行单位、科室(车间)和班组三级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对特殊工种还应当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当制度化,单位每月可以确定1-2天作为消防安全活动日,分析消防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知识,分析和整改火灾隐患;(4)义务消防队应当在年初、年中或开业、使用前进行必要的消防演习活动,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考核;(5)应当向外来人员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应当主动同邻近单位和当地居民组织搞好消防安全联防工作;(6)发生火灾后,应当适时组织召开火灾现场会,进行现场的消防安全教育等。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通常应当规定单位领导每月检查、部门领导每周检查、班组领导每日巡查、岗位职工每日自查;(2)检查之前应当预先编制相应的防火检查表,规定检查内容要点、检查依据和检查合格标准;(3)检查结果应当有记录,对于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整改等。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2)按规定配备防火门和其他应急疏散设施;(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不得堵塞;(4)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保证完整、好用; (5)常闭式防火门不得处于开启状态,闭门器必须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门操作人员,并实行时值班制度;(2)消防系统的操作维护人员在上岗前应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常见故障排除方法,并持证上岗;(3)控制室操作人员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各设备的动态;(4)消防控制室操作维护人员对本建筑物内的各种消防设备进行监视和应用,作好日常的技术管理;(5)作好各种情况记录,及时提供有关信息,给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防火、灭火工作;(6)根据当地消防工作的需要,完成上级领导和消防机构布置的工作任务,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检查。

(五)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随意挪作他用;(2)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3)灭火药剂失效以后应当及时更换新药剂;(4)消火栓不得埋压,道路应当畅通无阻;(5)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应当由专人负责,配置地点应当有明显标志等。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认真研究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 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2)按要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对整改内容不清楚的,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汇报;(3)对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无法按时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汇报,并拿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4)实行责任制,落实“四定”, 整改完毕后,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送达整改回执。

(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确定厂区内的用火管理区域范围;

(2)对于储存或处理可燃气体、液体、粉尘的设备,动火检修前应当进行清洗、置换等安全处理;(3)规定火炉取暖场所和吸烟场所的具体防火要求;(4)划分动火作业级别,规定动火作业审批权限和手续,实行“四不动火”制度,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证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安全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在户外动火。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规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类别、品种和防火防爆场所;(2)规定收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和进入防火防爆场所手续;(3)制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和灭火措施;(4)规定专人负责保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对防火防爆场所的看管等。

(九)、专职和义务消防队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单位应根据消防法律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2)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领导,业务上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专职消防队的建立或撤销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会同单位的主管部门商定;(3) 企业专职消防队的消防人员列入生产人员,享受本单位职工的保险、工资、奖励和福利待遇;(4)义务消防队的人数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可以分为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等; (5)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班,对队员进行防火、灭火常识和基本技能的教育。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 (1)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各组成员应当分工明确,熟练掌握消防业务基本技能,能够相互协凋;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 (3)单位应当经常组织消防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教育; (4)单位应当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时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5)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敷设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燃气、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参加特殊工种培训人员承担;(2)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监管,离开时通常要求切断电源;(3)能够产生静电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必须安装消除静电的装置和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4)遭雷击容易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应当安装避雷装置;并应在雷雨季节来临前,进行接地电阻检测;(5)爆炸危险场所应当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安装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6)对于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和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监管,定期检查等。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基本内容包括:(1)对于消防工作制定具体的奖惩条件和标准;(2)对于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规定具体的评奖标准和方法;(3)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下属单位和个人,除由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之外,单位应当规定具体的内部行政处分标准和方法。

(十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主要有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的防火管理制度等。基本内容包括:

(1)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①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保护火插、调查火灾原因;②对于火灾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和改进措施;③实行火灾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亦即没有查清起火原因不放过,单位领导和火灾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以及单位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和改进措施不放过。

⑵重点部位的防火管理制度。单位内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大致包括:汽油库、汽车库、变配电室、化验室、锅炉房、仓库以及涉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岗位等。这些重点部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防火管理制度。

⑶ 重点工种的防火管理制度。单位内的重点工种大致包括:警卫值班员、电焊工、气焊工、油漆工、仓库保管员以及涉及易 易爆危险物品岗位上的操作工等。这些重点工种及其所在岗位也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防火工作职责和防火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完毕,要下发所属各部门讨论修改后,以单位正式文件印发。通常还要装订成册以便于查阅,并在有关场所悬挂相关的规章制度大挂板以便于有关人员随时对照执行。

第7篇 棉圃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保障制度

圃棉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保障制度

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是加强学生社会实践锻炼、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必要措施和 重要措施。为加强对学校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领导要求,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安全保障工作制度:

一、加强管理,严格审批,确保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有序开展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勤工俭学和劳动实践活动过程中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学校社会实践活动有序开展。一要坚持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勤工俭学“以育人为根本宗旨”的正确方向,确立勤工俭学为素质教育服务的指导思想,坚决纠正和杜绝勤工俭学活动中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做法;二要认真组织。认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于劳动性的实践活动必须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有组织进行,不得采取放假、下达工作任务等形式放任不管;三要严格审批。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前,必须制定活动计划和安全预案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原则上,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由学校校长批准;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集体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由学校报请市教育局批准。严禁学校、教师未经批准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类型的社会实践活动;四要合理安排。学校应当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劳动性的实践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和缺乏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禁止学校组织小学三年级(包括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参加劳动性实践活动。在劳动实践过程中不得把学生当作劳动力,坚决禁止向学生下达创收任务和其它“以钱代劳”的错误做法。

二、预防为主,强化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护意识

学校要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增强师生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一要广泛宣传。活动前要开展大规模的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采取简报、图片展、知识竞赛、主题报告会、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在学校内部宣传各类安全知识,安全法规,增强师生安全防护意识;二要强化教育。学校在日常教学中要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前,要协调好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农户等方面的关系,同时,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消防、交通法规,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学校纪律,教会学生掌握一定的自防自救知识,掌握预防拥挤踩踏、火灾、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的一般常识;三要开展演练。要通过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要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安全演练,重点是灭火演练、自救演练、紧急情况下疏散演练等,培养师生员工应对各种危险情况,以切实有效地提高师生员工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三、精心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进行

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把学校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切实抓紧抓好。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必须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进行。一要靠实责任。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学校校长、各部门、班主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管好一级的安全工作格局。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性实践活动必须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二要落实措施。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应当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要配备必要的救护药品、器材,并将班主任以外的其它教职工安排到班级,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管理工作。组织学生乘车必须选择有牌、有照符合载人条件的车辆,严禁组织学生乘坐拖拉机、货车等不符合客运条件的车辆,严禁学生自驾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违章行驶。学生骑自行车、步行时,学校管理人员要一同前往,组织学生按照交通法规有秩序行进,决不允许师生分离,确保交通安全。

在实践场所,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加强现场监管,维护好现场秩序,确保现场安全。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要防止学生私自离开实践场所,防止学生食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物,确保学生按时、卫生就餐,坚决杜___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要及时报告。学生在校内和参加社会实践过程中一旦发生学生人身安全事故,学校必须及时迅速逐级上报。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对发生房屋倒塌、火灾、交通、疫情等重、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非正常伤亡,学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急需抢救的,学校在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机,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学校领导及教师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学校安全保障工作,认真履行学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监管、审批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保障职责,确保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进行,保证学生生命安全健康。

第8篇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1、 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 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 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 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 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2) 对学生在生活中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学校的教师或者相关领导反映,并积极进行解决;

⑶ 对学校要求家长参加的诸如家长会各种活动要积极参加,并协助老师完成相应的活动;

(4) 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5) 对学生在学校中发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种种救治及善后处理事宜;

(6) 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 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第9篇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负责管理。

二、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完好、有效、通畅。

六、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管理要求,明确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整改合格标准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建立用火、用电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用火、用电、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用电、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九、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二、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三、制定火灾处置程序。明确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明确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第10篇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制度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1、 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 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 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 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 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2) 对学生在生活中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学校的教师或者相关领导反映,并积极进行解决;

⑶ 对学校要求家长参加的诸如家长会各种活动要积极参加,并协助老师完成相应的活动;

(4) 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5) 对学生在学校中发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种种救治及善后处理事宜;

(6) 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 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第11篇 社会实践安全制度

为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尽可能保证师生的外出实践活动安全,特制订拾万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含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教委,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校长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三、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出发前各班要清点人数,做好安全教育及活动安排,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四、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五、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六、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七、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跟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八、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拾万镇中心小学校

2023年9月

第12篇 小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尽可能保证师生的外出实践活动安全,特制订潘南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含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区教育局,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校长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三、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出发前各班要清点人数,

做好安全教育及活动安排,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四、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五、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六、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七、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跟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八、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第13篇 学生社会实践外出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为保证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 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市教育局,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学校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3. 出发前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4.各班清点人数上报大队部。

5.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

6. 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

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7. 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8. 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9.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下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10.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下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第14篇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制度

社会、家长与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1、学校要经常与社会(居委会、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联系,互通情况。

2、定期邀请派出所干警到校实行法制讲座,向全体师生传授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防止在校学生犯罪,加强对违法乱纪的学生的共同教育。

3、加强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担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学生上学放学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学生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承担义务。

4、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2)对学生在生活中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学校的教师或者相关领导反映,并积极进行解决;

(3)对学校要求家长参加的诸如家长会各种活动要积极参加,并协助老师完成相应的活动;

(4)对特殊时期,学校实行的特殊政策,家长应积极配合学校完成相应的活动;

(5)对学生在学校中发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进行种种救治及善后处理事宜;

(6)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教职员,不得侵占、破坏学校房屋、设施和设备,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学校可通过各式各样的方法,让家长定期或按需要参与子女的教育过程,学校应邀请家长代表参加家长委员会或校务委员会工作。

第15篇 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尽可能保证师生的外出实践活动安全,特制订拾万小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含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实行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教委,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向校长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三、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出发前各班要清点人数,做好安全教育及活动安排,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四、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五、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六、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七、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跟班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八、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拾万镇中心小学校

2023年9月

第16篇 第十六中学学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安全制度

十六中学学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安全制度

为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外出活动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2.实行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应经校长会议或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并将活动方案上报教育局,班级或年级组组织的活动要将活动方案向学校申报,并向校长室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告一定要写明外出活动的时间、地点、目的意义、人数、带队老师、保健医生(大型活动)、安全预案等项目,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师生的安全。

3.出发前要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教育并宣布活动安排,向学生全面进行纪律及行车安全、游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将班主任和带队老师移动电话号码告知学生。活动前了解学生的健康状况,对身体差,有先天性疾病的学生,要酌情处理,并取得家长配合。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的活动。

4.外出集体活动原则上要求统一穿着校服、带好纸笔以便做好记录。

5. 从学校出发前各班清点人数上报政教处,中途不得离队,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总负责老师请假,老师联系家长后方可批假。

6.租用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并要求车队作出安全承诺。

7.带队老师负责活动的安全、生活等工作,具体指导社会实践活动。每辆车的负责老师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劝阻将头手伸出窗外的同学。

8.注意自身言行举止的得体,尽量避免与人争执,采取克制忍让的态度。本校同学之间产生任何矛盾必须听从每一位老师的劝说或待回校后处理,如与活动地人员、其他学校或社会人员发生争吵甚至斗殴,现场同学应尽快及时制止,防止事态恶化并及时汇报老师;情况严重者,应迅速联系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

9.教育学生注意禁示、提示性标志,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不追逐打闹,不走路观景,不携带任何危险物品。未经同意不从事划船等危险性活动,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参加大型活动时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

10.加强实践成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相关交通部门报告。

11.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按照行前分好的小组活动,严禁擅自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带队老师要加强巡视,对个别调皮学生多加注意。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12.学生在外出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饮食安全和财物安全。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如发生火灾等灾害,一切以保障学生安全为第一位,及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同时通知相关部门。

13.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带队老师跟车回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第17篇 小学体育运动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一、严格履行集体活动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跨校集体活动前,要向县教育局安全主管领导请示。不得擅自带领学生外出参加春游、登山、野营等活动。

二、获准进行的集体活动,组织者要制定详细方案,夯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体育运动要做到场地安全、器械安全、周边环境安全。

三、全校性集体活动,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必须亲自参加,不能参加者必须由学校临时委托负责人,班主任对学生实行点名制度,发现有缺席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学校。

四、校内_时,要有专人负责疏导学生。

五、严禁学生随意到河、塘、池、水库游泳。

第18篇 幼儿园集会、大型活动和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1. 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含亲子运动会、六一游园活动、外出实践活动等),班级要专门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有专人负责,方可开展活动。

2. 活动前,活动组织者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要及时解决。

3. 活动前向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讲解、分析,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4. 学校集会、做操由各班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5. 学校集会、做操等大型活动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梯时学生走指定楼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拥挤,不得催促幼儿快跑。当班教师组织幼儿分左右楼梯上下楼,相应楼层有指定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出入会场有序,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防止学生乱跑,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 亲子运动会和亲子游园活动过程中应强调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生搬凳子上楼至集合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7. 加强对带队教职员工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加强管理。活动过程中要求带队教职员工始终跟随幼儿,不得放任幼儿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第19篇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尽可能保证师生的外出实践活动安全,特制聚德东小学学生校外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一定要乘坐正规交通运输部门的交通工具,不坐病车、超载车辆;保证交通安全。

3、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4、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5、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7、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8、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时,要注意人身安全、财物安全,不能单独活动,要结伴行动,有事要向带队教师请假。

9、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在公共场所或参加大型活动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在踩踏事故受伤后及时送往医院。

10、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如发生火灾等灾害,一切以保障人员安全为第一位,及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同时通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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