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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防火,安全制度汇编与规定(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电气设备防火,安全制度与规定

重要性和意义

在电气设备的日常运营中,防火安全制度是保障企业稳定运行的关键。它不仅防止潜在火灾风险,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还维护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维持生产秩序。如同企业的基石,防火安全制度为我们的工作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屏障。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设备检查: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绝缘性、接触良好性和过载保护功能的检查,确保设备无故障运行。

2.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指南,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正确的操作步骤,避免误操作引发火灾。

3. 应急预案:建立火灾应急响应计划,包括疏散路线、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急救措施。

4. 培训与演练: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注意事项

1. 设备维护:保持电气设备清洁,避免积尘引发短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防止过载。

2. 危险物品管理:妥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远离电气设备,减少火源接触。

3. 火源控制: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吸烟,严禁使用可能产生火花的工具。

4. 状态监控: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并处理火情。

电气设备防火安全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是对企业责任的体现,也是对员工安全的承诺。只有严格执行,才能真正筑起防火长城,守护我们的工作环境。

电气设备防火,安全制度与规定范文

第1篇 电气设备防火,安全制度与规定

一、 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正式考核合格,发给正式电工本;

二、 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

三、 电气设备和线路和准超负荷使用;

四、 一般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要有定期检查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五、 电线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做管或金属套加以隔绝。在任何部位新增设的线路,如不做金属管时,必须使用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六、 在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钢瓶、石油以及其他化学危险品库房内,照明线路应用金属套管,并采取防爆型灯具。电闸箱,开关要装在库外。

第2篇 某某煤矿防爆电气设备地面修理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在煤矿地面从事防爆电气设备修理工作的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防爆电器修理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3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煤矿电气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4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单独从事防爆设备的修理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5条 上班前不得喝酒,上班时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6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过程中,通电试验时,必须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第7条 检修用配件和零部件应采用符合标准规定的合格品,不得使用没有合法生产手续,未经试验、检验的自制产品作为配件。

第8条 防爆电气设备经修理后达不到防爆要求的,严禁下井使用。

四、操作准备

第9条 修理前准备好必要的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器及其他用具。

第10条 在起、拉、吊、运防爆电气设备前,应对使用的器具进行检查。

第11条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对防爆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壳体及防爆面进行全面检查,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第12条 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和油漆脱落部分进行清理。

五、正常操作

第13条 严格实行定期检修制度,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升井到地面进行大修。

第14条 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第15条 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损伤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第16条 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第17条 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第18条 修理电气设备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换的组件必须是校验合格的,固定要牢固,接线要合理。

第19条 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第20条 防爆电气设备修完装盖前,必须详细检查防爆腔,应无遗留的线头,零件等杂物,保持防爆设备主防爆腔和各个接线盒防爆腔内清洁无杂物。

第21条 对防爆电气设备涂刷防锈漆和防护漆时,不得沾污防爆面。

第22条 按规定项目对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主要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找出原因,重新修理并试验,直至合格为止。电气试验合格后,出具产品检修证书,签字盖章入库存放。

第23条 实行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责任制,谁检修、谁负责,严格按防爆设备检修标准认真检查。

第24条 对修理后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严重损坏无法修理的电气设备,应予以报废,做好报废标记后送指定地点。

六、收尾工作

第25条 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完成检修工作后应整理检修记录及试验报告。

第26条 防爆电气设备应编号管理,建立修理档案。修理档案应注明检修设备编号、型号、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整定值、选用保险片(丝)的额定通过电流值等项内容、试验情况和检修人的签字等项内容。

第27条 清点工具、仪表、材料,清扫工作环境卫生,电气设备停好电后方可离开工作场所。

第3篇 电气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日检

(1)检查各紧固件的螺栓、弹簧垫是否紧固齐全。

(2)检查各电气设备,如电动机、开关等声音是否正常,温度是否超限。

(3)检查处理电缆接线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失爆问题。

(4)检查信号照明系统的性能及电缆接线情况,符合完好标准和保护系统灵敏可靠。

(5)检查维护采煤机电缆和电缆夹板以及底槽电缆,不得有电缆吃劲、受力和从底槽挤出。

(6)检查试验馈电开关、移动变电站、馈电开关的漏电、过流、接地三大保护灵敏、可靠、齐全,并有试验记录。

(7)每班必须做一次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的试验记录,并做好记录。

(8)检查备用电气设备是否达到完好状态。

(9)清扫设备,如实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2.周检

(1)检查电动机的接线柱是否紧固,有无烧伤痕迹。

(2)检查电动机的绝缘状况,并做好记录。

(3)检查各控制设备腔内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烧伤痕迹,更换损坏元件,并做好记录。

(4)检查各种设备元件和接线端子是否有松动和挤坏现象。

(5)检查采煤机电动机电控箱各种元器件工作状况,螺栓松动受潮锈蚀等现象。

(6)如实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月检

(1)检查各电气设备开关、接线盒电缆插销、防爆面清洁度,防爆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并进行除锈除油。

(2)测量电动机、开关、变压器绝缘电阻值,对继电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和整定。

(3)测量低压网络对绝缘电阻值,更换绝缘程度和轴承损坏严重的电机。

(4)电动机轴承注油一月一次。

(5)检查移动变电站高、低压侧各接线极以及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烧痕、更换损坏元件。

(6)根据工作面推进度,外移移动变电站、泵站开关列车,如实填写检修记录。

第4篇 电气设备检修及维护保养包机制度

1.电检修组织机构

组长:顾洪平

成员:李磊、边永昌、王建明、罗旭东、李雨龙、王磊、 葛利军

2、承包责任人及检修标准

(1) 负责主运输系统电气设备的全面检查和维护。(完好及防爆检查)

(2) 监督、检查各设备承包责任人对所承包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 负责主运系统供电系统的可靠性检修及维护。

(4) 负责主运输系统皮带保护的安装、日常维护和检查。

(5) 负责将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紧缺备件情况向队里及时汇报。

(6) 负责向队里提报电气设备的周期性检查和预防性检修计划。

(7) 负责现场检修人员在检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8) 第一时间向队长汇报检修任务的完成情况。

(1)负责协助顾洪平做好各电气设备的检修及维护工作。

(2)负责在日常工作中对沿巷水泵及开关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换。

(3)负责利用早班停机时间对主运系统皮带保护的完好检查和灵敏度试验。

(4)负责对巷道内电缆完好及吊挂情况的检查。

(5)负责对主运系统巷道内照明灯及照明综保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6)负责定期对主运系统各电气设备、电缆的绝缘测试及接地电阻测试。

(7)负责对各个胶带机机头变电所变电柜及移变的完好检查、保护试验及整定保护。

(8)负责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记录和设备更换配件记录,出现故障及时填写设备故障记录。

第5篇 电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非专业电器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操作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听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证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全体教师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电器工程安装标准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作业。

6.各部门的配电盘及总闸所控制的负荷标准应清楚准确,安装的插座烧损后绝不允许继续使用。

7.未经允许,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电热器。

8.照明线路不能在暖气、水管上铺设。

9.学校防火小组两个月检查一次各部门的安全用电情况,发现故障、隐患由防火小组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改进,过期不改,学校有权采取措施。

第6篇 幼儿园食堂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制度

城盐幼儿园食堂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制度

一、食堂燃气、电气设备由专人负责检查管理。

二、每天定时对运行中的燃气、电气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坚持每天对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其主要内容包括:班前、班后检查,擦试设备相关部位,上班认真观察听诊设备运转情况,及时排除小故障等。

三、加强燃气、电气设备的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同时,发现火灾隐患,要迅速采取安全措施进行整改。

四、操作人员上岗前须认真学习幼儿园液化气操作制度,必须熟练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不得擅自离岗、窜岗,设备操作人员应做到“三好”、“四会”,即管好设备,用好设备、修好设备和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会灭火。

五、设备检修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同时挂上禁火牌。

六、燃气原料间严禁火种,燃气设备及管理的任何部位均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立标志。

七、操作人员在操作前要做一次全面的检查。

第7篇 某配电室电气设备维护制度

一电力变压器如不经常过负荷,每年小修一次,十年大修一次。

二高压开关的检修周期应根据开关存在缺陷和实际运行条件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每2.3年小修一次,5年大修一次,新投入的高压开关,一年后进行一次大修,故障掉闸三次以上时,立即停电检修。

三高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每年检修一次。

四低压配电装置的检修和试验,一般情况下每年不少于两次,时间安排在雨季到来之前和冬季高峰负荷到来之前进行。

五投切负荷用的低压刀闸每半年检查一次触头。

六配电盘和二次回路,应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分别进行一次检修和清扫。

七电压、电流互感器的检修周期,应根据历年预防性试验结果,通过绝缘分析来确定,但一般随同高压设备检修同时进行。

八绝缘工具每半年试验一次,避雷器每年试验一次。

九配电室内的接地网每年检测一次。

第8篇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为规范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范围内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

(三)管理职责

生产运行部负责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办、定期检验,使用保管和维护管理的检查、监督。

(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 公司管理范围内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主要有:

1.1 移动电气设备包括:电焊机、套丝机、切割机等。

1.2 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手电钻、冲击钻、角磨机、手持式切割机等。

2.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采办

2.1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购买,未列入设备资产管理的,由生产线提出申请,公司经理签署审批,交采办管理岗购买;列入设备资产管理的,由车间向生产运行部提出申请。

2.2 生产运行部接到申请后应核实是否需要,报公司经理批准后交采办岗位购买。

2.3 购置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选择具有资质且信誉度高的企业产品。

2.4 购置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随机携带相应的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有关技术和安全资料。

2.5 采办、库房均对购买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建立登记台帐和技术档案。

3.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出入库登记和保管

3.1 正常情况下,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由车间库房负责管理。

3.2 生产线需要临时借出使用时,库管员应建立出、入库登记本,记录所有借出和还回情况。

3.3 生产线对部分经常使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需要长期借用时,征得库管员同意可以借出。库管员对借出情况应进行签字登记,并定期检查借出设备或工具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3.4 长期借用的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由借出生产线指定人员负责维护和保管,并建立临时登记。

4.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

4.1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和问题后再使用。

4.2 禁止使用外观破损、电线老化、明显存在隐患和没有经过定期检验的不合格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4.3 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4 使用后应及时收回库房或放置在合适的场所,并进行日常的简单维护和整理。

4.5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检修应委托具有维修资格的单位进行,禁止私自拆解和修理。

4.6 每年定期由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岗负责联系对有关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进行检验。

5. 移动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前的检查内容应包括:

5.1 外壳、连接部位是否良好,有无松动和破损。

5.2 电气线路是否有严重老化、破损、断裂现象。

5.3 电气线路各处连接是否牢固、插头是否完好。

5.4 有无定期检验标志或确认经过定期检验。

5.5 转动部位固定是否正常,有无变形、裂纹现象。

5.6 带有防护罩的工具,其防护罩是否牢固、,有无缺失、变形和破损现象等。

(五) 附则

1. 本制度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9篇 防爆电气设备到货验收及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一、新购置防爆电气设备到货验收。新购置防爆电气设备到货后,机电科负责组织专职防爆检查员对新购设备的质量和性能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随机附带的各种文件、说明书、图纸、工具附件等,以及设备的 “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以及其它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并现场检查其防爆性能和网上验证。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方可入库,并登记在册,建立档案。

二、修复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根据设备的维修项目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维修设备必须达到完好要求和防爆标准,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后,签发“防爆检查合格证”,建立设备维修档案。

三、机电科和区队建立两级电气防爆设备管理档案,内容包括:设备编号、型号规格、制造厂家、使用单位、使用地点、防爆检查情况和完好情况、包机责任人等内容均要登记在册。

四、所有电气防爆设备入井时必须经机电科防爆检查员进行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检查合格后,签发“防爆检查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防爆检查合格证”应粘贴在开关盖内,机电管理部门留有存根;“入井许可证”由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开具,一式三联,机电管理部门、井口把钩工、使用区队各一份,凡无“两证”的电气设备一律不得入井。

五、严格电气设备入井二次检查制度。由井口把钩工负责,对入井的电气设备进行二次入井检查,无防爆设备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不得入井。

六、严禁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无煤安标志的电气设备。严禁采购和禁止使用淘汰的设备,严禁采购非智能型低压防爆开关。

七、防爆电气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人安装,安装合格后提请机电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验收,机电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接到验收申请后在24小时内到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严禁带电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第10篇 电气设备试验区出入制度

1. 外来人员到电气设备试验区联系工作或参观,须经公司生产主管副经理同意,并由生产科长和安全用电管理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2. 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科室工程技术人员来电气设备试验区了解及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时应向安全用电管理组长说明来由,并由生产科长和安全用电管理组长陪同方可入内;

3. 办理停送电工作,应先到生产科安全用电管理组办理手续,在手续未办理完结前,不允许进入电控试验区工作现场;

4. 除安全用电管理人员、生产科长及生产主管副经理因工作进入试验区可免予登记外,其它人员一律进行登记并事先办理好相关手续;

5. 凡检修人员来电气设备试验区工作时,须事先向安全用电管理组长说明工作内容,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待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6. 安全用电管理人员不得无故进入工作现场,严禁私自带领外人进入工作现场;

7. 安全用电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相关方安全告之责任,确保工作安全。

第11篇 燃气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制度防雷、防静电

一、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 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 电气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 电气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 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 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12篇 加油站防雷、防静电、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防雷管理:

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c.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想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d.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e.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2、防静电管理:

(1) 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 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 加油站工艺设备;

c. 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 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 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 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 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 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 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g. 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h.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i.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j.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第13篇 配电室电气设备维护制度

一 电力变压器如不经常过负荷,每年小修一次,十年大修一次。

二 高压开关的检修周期应根据开关存在缺陷和实际运行条件来确定。一般情况下每2.3年小修一次,5年大修一次,新投入的高压开关,一年后进行一次大修,故障掉闸三次以上时,立即停电检修。

三 高压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每年检修一次。

四 低压配电装置的检修和试验,一般情况下每年不少于两次,时间安排在雨季到来之前和冬季高峰负荷到来之前进行。

五 投切负荷用的低压刀闸每半年检查一次触头。

六 配电盘和二次回路,应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分别进行一次检修和清扫。

七 电压、电流互感器的检修周期,应根据历年预防性试验结果,通过绝缘分析来确定,但一般随同高压设备检修同时进行。

八 绝缘工具每半年试验一次,避雷器每年试验一次。

九 配电室内的接地网每年检测一次。

第14篇 电气设备试验工作制度

1、在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周期及标准按《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规程》执行。

2、使用单位每年应提报所用电气设备试验计划,试验工作由公司认定的试验部门负责实施,使用单位要积极配合。

3、高压配电装置和低压馈电开关的过流脱扣器以及高压配电装置的失压脱扣器的试验按有关试验标准执行。

4、电气设备试验后要及时填写试验小票和试验报告,并移交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

5、电气设备试验后必须进行验收和试运行。

6、对试验不合格的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必须立即检修,检修后重新申请试验,直至合格为止,否则不许使用。

第15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力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但目前在部分工厂中,往往对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重视不够,导致个别区段的电力线路的安全性降低,增大了发生电气事故的可能性。因此,加强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1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

对厂区架空线路,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如遇大风大雨及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1电线杆子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及基础下沉等现象。

1.2沿线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1.3沿线路周围,有无危险建筑物。应尽可能保证在雷雨季节和大风季节里,这些建筑物不致对线路造成损坏。

1.4线路上有无树枝、风筝等杂物悬挂。

1.5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1.6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绝缘子有无污损和放电现象。

1.7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锈断情况。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重点检查。

二、变电所的运行与管理

做好变电所的运行管理工作,是实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供电的重要保证。因此,变电必须备有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运行规章制度,交由值班人员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以确保安全生产。

a.运行制度

1.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交接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各项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务时,应主动为下班做好准备工作。

(2)交班人员应将下列情况做详尽介绍:1.所管辖的设备运行方式,变更修饰情况,设备缺陷,事故处理,上级通知及其它有关事项;2.工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等是否齐全完整。

(3)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接内容,核对模拟图板和现场运行方式是否相符。交接完毕,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

(4)交接班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在交接中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情况时,须立即停止交接,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继续办理交接班手续。

(5)若遇接班者有醉酒或精神失常情况时,交班人员应拒绝交接,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做出适当安排。

2.巡回检查制度: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所内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订改进。

(1)巡视周期。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小时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四小时至少巡视一次,车间变电所每班巡视一次。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定期巡视项目。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

2)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

4)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7)电力电缆终端盒有无渗漏油现象。

8)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10)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11)直流母线电压及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12)蓄电池的液面是否适当,极板颜色是否正常,有无生盐、弯曲、断裂、泡胀及局部短路现象。

13)设备缺陷有无发展变化。

(3)特殊巡视项目。

1)大风来临前,检查周围杂物,防止杂物吹上设备;大风时,注意室外软导线风偏后相间及对地距离是否过小。

2)雷电后,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痕迹,避雷器、避雷针是否放电、雷电计数器是否动作。

3)在雾、雨、雪等气象时,应注意观察瓷绝缘放电情况。

4)重负荷时,检查触头、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5)发生异常运行情况时,查看电压、电流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

6)夜间熄灯巡视,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闪络现象、连接点处有无过热发红现象。

(4)巡视时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1)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经考试合格并由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时,必须随手把门关好。

2)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并不准进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动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下列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 0.7m 35kv 1m

3)高压设备的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3.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是确保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应在发现设备缺陷时,尽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也是为安排设备的检修及试验等工作计划提供依据,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凡是已投入运行或备用的各个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包括电气一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2)按对供、用电安全的威胁程度,缺陷可分为i、ii、iii三类:両类缺陷是紧急缺陷,它是指可能发生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停电事故者,这种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处理;ii类缺陷是重大缺陷,它是指设备尚可继续运行,但情况严重,已影响设备出力,不能满足系统正常运行之需要,或短期内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者;iii类缺陷为一般缺陷,它性质一般、情况轻微,暂时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者。

发现缺陷后,应认真分析产生缺陷的原因,并根据其性质和情况予以处理。发现紧急缺陷后,应立即设法停电进行处理。同时,要向本单位电气负责人和供电局调度汇报。发现重大缺陷后,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尽可能及时处理;如不能立即处理,务必在一星期内安排计划进行处理。发现一般缺陷后,不论其是否影响安全,均应积极处理。对存在困难无法自行处理的缺陷,应向电气负责人汇报,将其纳入计划检修中予以消除。任何缺陷发现和消除后都应及时、正确地记入缺陷记录簿中。缺陷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分类归属、发现者姓名和日期、处理方案、处理结果、处理者姓名和日期等。电气负责人应定期(每季度或半年)召集有关人员开会,对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规律、最佳处理方法及预防措施等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4.变电所的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1)为了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备用设备在必要时能真正的起到备用作用,必须对备用设备以及直流电源、事故照明、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切换装置等,进行定期试验和定期切换使用。

(2)各单位应针对自己的设备情况,制定定期试验切换的项目、要求和周期,并明确执行者和监护人,经领导批准后实施。

(3)对运行设备影响较大的切换试验,应做好事故预想和制订安全对策,并及时将试验切换结果记入专用的记录簿中。

5.运行分析制度

实践证明,运行分析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安全供、用电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不断予以修正和完善。

(1)每月或每季度定期召开运行工作分析会议。

(2)运行分析的内容应包括:设备缺陷的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电气主设备和辅助设备所发生的事故(或故障)的原因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反事故措施;…总结发生缺陷和处理缺陷的先进方法;分析运行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灵活性、经济性和合理性;分析继电保护装置动作的灵敏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3)每次运行分析均应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4)整改措施应限期逐项落实完成。

6.场地环境管理制度

(1)要坚持文明生产,定期清扫、整理,经常保持场地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整齐美观。

(2)消防设施应固定安放在便于取用的位置。

(3)设备操作通道和巡视走道上必须随时保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4)控制室、开关室、电容器室、蓄电池室等房屋建筑应定期进行维修,达到“四防一通”(防火、防雨雪、防汛、防小动物的侵入及保持通风良好)的要求。

(5)电缆沟盖板应完整无缺;电缆沟内应无积水。

(6)室外要经常清除杂草,设备区内严禁栽培高杆或爬藤植物,如因绿化需要则以灌木为宜,而且应经常修剪。

(7)机动车辆(如起重吊车)必须经电气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驶入变电所区域内。进行作业前落实好安全措施,作业中应始终与设备有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监护。

b.技术管理

技术管理是变电所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技术管理可使运行人员有章可循,并便于积累资料和运行事故分析,有利于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技术管理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收集和建立设备档案

(1)原始资料,如变电所设计书(包括电气和土建设施)、设计产品说明书、验收记录、起动方案和存在的问题。

(2)一、二次接线及专业资料(包括展开图、屏面布置图、接线图、继电保护装置整定书等)。

(3)设备台帐(包括设备规范和性能等。

(4)设备检修报告、试验报告、继电保护检验报告。

(5)绝缘油简化试验报告、色谱分析报告。

(6)负荷资料。

(7)设备缺陷记录及分析资料。

(8)安全记录(包括事故和异常情况记载)。

(9)运行分析记录。

(10)运行工作计划及月报。

(11)设备定期评级资料。

2.应建立和保存的规程

应保存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压器运行规程》;《电力电缆运行规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变电运行规程》和本所的事故处理规程。

3.应具备的技术图纸

有防雷保护图、接地装置图、土建图、铁件加工图和设备绝缘监督图。

4.应挂示的图表

应挂示一次系统模拟图、主变压器接头及运行位置图、变电所巡视检查路线图、设备定级及缺陷揭示表、继电保护定值表、变电所季度工作计划表、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名单表、设备分工管理表和清洁工作区域划分图。

5.应有记录簿

应有值班工作日记簿、值班操作记录簿、工作票登记簿、设备缺陷记录簿、电气试验现场记录簿、继电保护工作记录簿、断路器动作记录簿、蓄电池维护记录簿、蓄电池测量记录簿、雷电活动记录簿、上级文件登记及上级指示记录簿、事故及异常情况记录簿、安全情况记录簿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簿。

c.电气设备交接试验与验收

对于新建的变电所或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电气设备,都要按规定进行交接试验,用户单位要与试验部门办理交接验收手续。交接验收的项目有:竣工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调整试验项目及其结果是否符合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各项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

对电气设备进行交接试验,是检验新安装或大修后电气设备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判定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在运输和安装施工的过程中是否遭受绝缘损伤或其性能是滞发生变化,或者判定设备大修后其修理部位的质量是滞符合要求。至于正在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则按规定周期进行例行的试验,即预防性试验。通过预防性试验可以及时发现电气设备内部隐藏的缺陷,配合检修加以消除,以避免设备绝缘在运行中损坏,造成停电甚至发生严重烧坏设备的事故。

在电气交接试验中,对一次高压设备主要是进行绝缘试验(如绝缘电阻、泄漏电流、绝缘介质的介质损耗正切值tg(和油中气体色谱分析等试验)和特性试验(如变压器的直流电阻、变比、连接组别以及断路器的接触电阻、分合闸时间和速度特性等试验);对二次回路主要是对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及仪表进行试验和绝缘电阻测试。

电气设备的交接试验一般是由电业部门负责,要求符合《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

第16篇 电气检修班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在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dl/t800—2001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试行

术语和定义

设备检修应按部颁有关规程规定和周期和项目进行坚持“预防为主、计划检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统一配合,避免重复检修的原则,使设备经常健康地运行。

管理职责

4.1 班组负责本班管辖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消缺工作,负责设备检修计划的提出和实施,负责设备检修过程中的检修质量及检修工艺规程的执行,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负责检修现场的文明生产。

4.2 班组设立设备检修试验明细表和相应的设备台帐,及时记录设备检修状况和检修计划的执行情况,掌握设备检修的总体状态,便于修改检修计划。

4.3 班组要严格执行检修计划,因故不能按计划执行的要及时通报主管,并做好记录。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设备检修性质的分类和保证质量的依据设备检修分为大修、小修、机组停备检修和临时检修。

5.1.1 设备大修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大修项目分为一般项目(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非标准项目)两类。

5.1.2 设备小修是指两次大修之间的检修,是对大修后设备技术性能起巩固和提高作用的,是对大修项目的进一步补充。

5.1.3 机组停备检修是指利用电力系统负荷低谷期间安排的设备检修。

5.1.4 临时检修是指大修、小修和机组停备检修以外的主设备停运检修。构成事故的叫事故检修。应尽可能避免临时检修,但在运行中发现危胁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必须及时处理时,应经调度同意后才能安排临时检修,以避免设备的严重损坏。

5.1.5 标准项目的检修质量标准依据检修工艺规程,特殊项目(非标准项目)检修质量标准除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外,按技术方案执行。

5.2 设备检修周期

5.2.1 运行的主要设备大、小修间隔,应根据设备技术状况和部件磨损、腐蚀、劣化、老化规律等条件确定。一般应按部颁《发电厂检修规程》规定执行。

5.2.2 新投产机组在正式投运后,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应在一年左右安排一次大修;主变压器,根据试验结果确定,但一般在投运五年左右进行一次大修。

5.2.3 机组大、小修一般项目停用日数规定如下:a大修:50-55天,b小修:18天。

5.2.4 机组附属设备大、小修随主设备进行。但为了集中力量搞好主设备的检修,缩短停机时间,在不影响机组出力和安全经济运行条件下,某些辅助设备和有备用的辅助设备的检修在机组非大修期间进行。

5.3 编制检修计划的依据

检修计划分年度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周检修计划以及机组停机检修计划,编制依据:

5.3.1 电业检修规程和上级有关指示。

5.3.2 设备状况和存在的缺陷。

5.3.3上次检修未能解决的问题和试验记录。

5.3.4 零部件磨损、腐蚀和老化规律。

5.3.5 设备安全检查记录和事故对策。

5.3.6 反事故措施和有关技术改造措施。

5.3.7 技术监督要求采取的改进意见。

5.3.8 节能降耗措施要求和推广先进的技术经验等。

5.3.9 季节性检修工作要点。

5.3.10 检修工时定额和材料消耗记录。

5.3.11 年度更改项目和有关部门的检修计划,同时还要考虑人力、物力、专业之间的平衡协调、运行设备的运行方式。

5.4 编制检修计划的内容和要求

5.4.1 详细编制大修标准项目、非标准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项目需要的费用、主要设备器材和主要材料。特殊项目(非标、技改项目)要编制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5.4.2 根据提出的检修项目,编制相应项目的物资材料计划。

5.4.3 检修计划编制要明确检修工期、任务、性质(设备大修、小修、试验、更新、改造等)

5.4.4 检修计划的编报要详细认真,要写清项目、检修性质、工期及特殊要求。各项监督计划的编制由班组负责,专业主管平衡协调计划的执行,监督专责人监督执行情况。

5.5 各检修计划提报时间的规定

5.5.1 班组在当年度6月份和11月份编制下半年和下一年度的辅助设备检修进度计划。

5.5.2 班组根据厂部下发的主辅设备检修进度计划于每月22日前将下月检修计划报到专业。

5.5.3 根据月度检修计划和设备健康水平以及存在的缺陷,于每周三将下周检修计划报专业。

5.5.4 班组根据检修周计划内容,提前安排负责人认真填写工作票,除大、小修规定时间外,第一种工作票于开工前一天16时之前送到专业审批签发。

5.6 检修开工前的准备

5.6.1 检修项目与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清楚。

5.6.2 材料、备品配件到位。

5.6.3 检修工器具、仪器准备情况落到实处。

5.6.4 检修记录表格、图纸资料准备齐全。

5.6.5 完成修前技术培训及技术交底并经考试合格

5.6.6 大修的机组在开工前15天各项准备工作应就序。

5.7. 检修施工管理要点

5.7.1 施工期间,班组长、技术员要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指导施工。

5.7.2 设备解体后,要认真做好检查和试验并准确及时做好检修记录。

5.7.3 设备解体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影响检修工期的问题, 要及时逐级上报。

5.7.4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检修工艺规程进行检修,执行三级验收制度,关健工序实行停工待检,及时进行分段验收工作;非计划大、小修安排的设备检修工作,完工要及时上交辅助设备检修验收签证单。

5.7.5 施工现场要做到文明整洁,每天收工前和检修完工后,要认真清扫检修现场,做到忙而不乱,文明施工。

5.7.6 加强检修记录管理,由检修(试验)专责人负责填写检修(试验)记录,班组技术员或班长审核把关。

5.7.7 检修记录要清晰、准确、数据要齐全,要能反映出设备检修的全过程。对没有检修(试验)记录的设备,视为漏检设备。质量评价为不合格。

5.7.8 严格执行三级验收制度和关健工序的停工待检点制度,对没执行验收制度或验收中检修质量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进行整体回装。

5.7.9 在设备整体组装调试前,分段验收应全部通过。

5.8 验收应准备下列资料

5.8.1 检修记录和试验报告。

5.8.2 检修工艺卡。

5.8.3 分段验收鉴证单。

5.9 大修工作总结

5.9.1 主设备(发电机、主变压器、起动备用变)检修班组填写主设备的大修报告,要求在大修后15天内完成交到专业。

5.9.2 班组在大修后7天内将本班检修工作总结整理完,交到专业一份。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2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

第17篇 电气设备防爆电器管理制度

l、为了保证井下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设专职管理员1人。

2、凡井下电器设备,除电器性能必须符合要求外,其它防爆性能也必须符合要求。

3、防爆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凡是经过检修的设备,必须严格认真的检查其防爆性能,不符合要求的电器设备一律不准入井。

4、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凡是井下防爆电器设备一律登记造册以备检查。

5、定期对井下使用中的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普查或抽查,凡查出不合格的必须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

第18篇 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制度

一、机电科专职防爆检查员对矿井防爆电气设备外观每周至少要检查两次,对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和电气保护要进行严格细致检查和试验,并及时填写防爆检查台帐。各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每天对所辖电气设备至少检查1次。每月必须由机电副总经理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电气防爆性能和电气保护安全评价工作。

二、机电科应随时掌握电气设备使用情况,严禁井下积压闲置电气设备,闲置设备必须及时回收,时间不得超过7天。防爆电气设备 <>不论在井下任何地点使用(或备用),都要按防爆要求进行管理。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三、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四、考核与奖罚

(一)凡在永龙公司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处罚:机电矿长、机电科长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分别罚责任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500-1000元,罚机电科防爆检查员100-300元,罚责任人200元。并作为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并报永龙公司。

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或机电科日常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责任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200-500元,罚责任人100-200元。

(1)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损伤漏出金属芯线。

(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和金属压圈。

(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

(4)防爆外壳锈死打不开转盖的。

(5)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二)、凡在永龙公司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以下处罚,机电矿长、机电科长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分别罚责任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300-500元,罚机电科防爆检查员200元,责任人200元并作为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并报永龙公司。

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或机电科日常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责任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200-300元,罚责任人100-200元。

(1)一处进线装置同时窜二根电缆的,电机接线盒盖上反的。

(2)铠装电缆盒没有灌注电缆胶而使用的。

(3)接线箱与开关内腔或与电机绕组通气的。

(4)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5)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6)防爆外壳严重变形的,开焊、裂纹(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凸凹深度超过50mm者)。

(7)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圈的。

(8)防爆内壳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

(三)凡在永龙公司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机电矿长、机电科长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责任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200-300元,罚机电科防爆检查员100元,责任人100元,并作为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并报永龙公司。

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或机电科日常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责任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200元,罚责任兼职防爆检查员100元。

(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大于其标称电压等级的。

(2)利用开关控制线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

(3)隔爆面间隙大于0.5mm.的。

(4)隔爆面有大于0.5mm深的伤痕,其长度大于接合面宽度2/3以上的。伤痕过长、过深造成不能修理造成设备报废的,按设备原值处罚。

(5)密封圈不合格者(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等),永久变形的。

(6)密封圈外径与孔室内径间隙大于2mm(小线嘴大于1mm者)。

(7)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间隙大于1mm。

(8)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最小厚度小于10mm的。

(9)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且最小厚度小于4mm(70mm2电缆除外)。

(10)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

(11)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

(12)密封圈部分破损的,有缺口且与电缆外径比较有效宽度和厚度达不到要求的。

(13)空闲引入装置密封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于2mm,挡板直径在110mm及以上时厚度小于3mm的(所有挡板应镀锌)。

(14)密封挡板生锈的。

(15)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四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16)电缆在引入装置内能轻易来回抽动的。

(17)电缆护套进入接线室器壁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

(18)动力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19)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压盘式引入装置或螺母式引入装置金属圈放在挡板与密封圈之间的。

(20)喇叭嘴亲嘴的。

(21)压盘式引入装置或螺母式引入装置,在压紧装置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

(22)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少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的,手能晃动的。

(23)螺栓固定隔爆接合面,螺栓或螺母滑扣、乱扣、锈蚀严重紧不到位置的、并未采取可行的措施的。

(24)防爆外壳带电的。

(25)防爆面弹簧垫压不平或失效(注:单个弹簧垫失效并现场能及时处理的除外。)。

(26)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规格不一致,钢紧固螺栓拧入螺母的深度小于螺栓直径。

(27)螺旋线嘴拧进小于5扣。

(28)高压铠装电缆终端接线盒没有灌绝缘胶,绝缘胶没有灌到电缆端分口以上或绝缘胶裂纹而能相对松动的。

(29)螺母式引入装置紧不到位,用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的。

(30)操作手柄及按钮杆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

(31)信号线及控制电缆破皮露出芯线绝缘的。

(32)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0mm或沿圆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33)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相同效能冷补的,热补或冷补质量不合格的。

(34)防爆灯具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联锁装置失灵的。

(35)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的。

(36)矿灯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的。

(37)矿灯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置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的。

(四)凡在永龙公司及以上单位组织的检查中,出现电气三大保护失效的,机电矿长、机电科长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罚责任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200-500元,罚责任人200元,罚机电科防爆检查员100元。

(五)凡在机电科组织的检查中,出现电气三大保护失效的,罚责任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200元,罚责任人100元。

(六)凡井下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没有经过机电科验收而入井的,每台区队长和分管机电负责人100元,机运队井口责任把钩工20元。

(七)以上各项罚款应统一上缴财务部门。

第19篇 防爆电气设备安全保护功能试验管理制度

1、高低压电气设备的试验

(1)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2)对于井下运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

(3)新安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4)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2、绝缘油试验

(1)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2)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赶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3、接地检查

(1)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须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结束。

(2)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须进行一次。

4、继电保护及漏电保护

(1)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2)井上过流继电器保护装置每年必须做一次继电保护整定。

(3)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须根据负荷情况做过流整定。

(4)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及时按负荷进行整定。

第20篇 电气设备维护和保养管理制度

1.日检

(1)检查各紧固件的螺栓、弹簧垫是否紧固齐全。

(2)检查各电气设备,如电动机、开关等声音是否正常,温度是否超限。

(3)检查处理电缆接线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失爆问题。

(4)检查信号照明系统的性能及电缆接线情况,符合完好标准和保护系统灵敏可靠。

(5)检查维护采煤机电缆和电缆夹板以及底槽电缆,不得有电缆吃劲、受力和从底槽挤出。

(6)检查试验馈电开关、移动变电站、馈电开关的漏电、过流、接地三大保护灵敏、可靠、齐全,并有试验记录。

(7)每班必须做一次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的试验记录,并做好记录。

(8)检查备用电气设备是否达到完好状态。

(9)清扫设备,如实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2.周检

(1)检查电动机的接线柱是否紧固,有无烧伤痕迹。

(2)检查电动机的绝缘状况,并做好记录。

(3)检查各控制设备腔内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烧伤痕迹,更换损坏元件,并做好记录。

(4)检查各种设备元件和接线端子是否有松动和挤坏现象。

(5)检查采煤机电动机电控箱各种元器件工作状况,螺栓松动受潮锈蚀等现象。

(6)如实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3.月检

(1)检查各电气设备开关、接线盒电缆插销、防爆面清洁度,防爆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并进行除锈除油。

(2)测量电动机、开关、变压器绝缘电阻值,对继电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和整定。

(3)测量低压网络对绝缘电阻值,更换绝缘程度和轴承损坏严重的电机。

(4)电动机轴承注油一月一次。

(5)检查移动变电站高、低压侧各接线极以及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烧痕、更换损坏元件。

(6)根据工作面推进度,外移移动变电站、泵站开关列车,如实填写检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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