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的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是我们企业运营的核心环节,它如同生命的脉搏,确保了生产活动的稳定与员工的生命安全。每一台设备的正常运行,都直接关乎到公司的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定期检查不仅预防了潜在的危险,还减少了因故障造成的生产中断,从而保证了业务的连续性和效率。
1. 设备登记:所有电气设备应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型号、制造商、安装日期、最近一次维护日期等关键信息。
2. 定期检查:设立定期检查时间表,包括每日、每周、每月和年度检查,针对设备的不同部分进行专业评估。
3. 检查内容:涵盖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接线状况、冷却系统、控制系统等关键部位,确保其功能正常。
4. 记录与报告:每次检查后,需记录检查结果,对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1. 检查人员资质:执行检查的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能,通过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书。
2. 紧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遇到突发故障能迅速响应,避免扩大影响。
3. 安全防护:检查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规程,如佩戴绝缘手套,使用专用工具。
4. 设备维修:对发现问题的设备,应立即停用并及时维修,不得带病运行。
以上制度旨在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工作环境,每位员工都应熟知并遵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守护我们的工作场所,让每一处电气设备都成为安全的守护者,而非潜在的威胁。
第1篇 电气设备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一、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机电科每月组织一次电气安全和设备完好检查,按照下发检查通知单,各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无故不得缺席。
二、机电科开展井下电气管理及设备管理的日常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每周对各单位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处罚。
三、各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存在隐患问题及时下“五定表”,要求各单位按下五定表的要求,限期整改,对复查不能按时处理,将通报处罚。
四、各单位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带齐工具、量具,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每个月保证将井下所有的机电设备检查一遍。
五、检查人员要对各检查地点的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设施、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电气设备运转完好状况,各种安全用具、图牌板等进行检查。
六、参加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查出的问题严禁循私舞弊,失爆、失保的要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按矿相关机电管理规定处理。
第2篇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入井安装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所有入井的防爆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矿防爆检查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如下:
一、 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
二、 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
三、 隔爆外壳、接线箱子、底座等是否变形、走样,轻微凸凹不能超过部颁发完好标准。
四、 通电试运转,观察开、停、吸合(或运转)动作是否灵敏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音。
五、 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锌金属压圈和镀锌挡板。放置顺序是:最里面为橡胶密封圈、中间放镀锌挡板、最外是金属压圈,线嘴应上紧。
六、 隔爆结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脂,并应进行磷化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痕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
七、 隔爆结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对每台设备及电气的各个隔爆间隙都要逐一测量。经过检查,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填写入井设备验收记录,由防爆检查员签发“入井许可证”。“入井许可证”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领用单位、防爆检查员姓名等。井口把钩人员要严格执行凭证入井制度,逐台件查对“入井许可证”,无证不准入井。“入井许可证”应贴置于该设备(电气)的合适位置。
第3篇 电气设备清扫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气设备清扫:
l、清扫必须全部停电并由两人以上进行。容性设备在验电证明电源已断开后,要进行放电。
2、现场要明确负责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去做,负责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清扫周期:每月一次。
4、清扫内容:除尘;检查接点、触点烧蚀情况;信号、仪表指示装置;液位控制装置;传动机构等。
5、清扫结束后要由负责人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确认设备无问题,现场无遗留工具,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后再指定值班员合闸送电。确认被清扫的设备已正常运行后与值班人员交接清楚方可离开现场并由负责人填写记录。
二、电气设备检修:
l、设备发生打火、闪络、发热、异响、机构失灵、信号仪表指示异常等情况,应及时退出运行进行检修。
2、检修现场要明确负责人、监护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负责人要求操作,监护人不得随意离开工作现场。
3、停电时要严格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停电验电程序进行,容性设备放电后方可工作。
4、监护人的技术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并要认真执行《电气设备安全工作规程》中的工作监护制度。
5、检修完毕,要清理现场,验点工具,对检修的设备做必要的测试后方可通电运行。待检修负责人与值班人员共同确认正常后,检修人员方可离开现场。并由检修负责人填写检修记录。
第4篇 电气设备检修及维护保养包机制度
1.电检修组织机构
组长:顾洪平
成员:李磊、边永昌、王建明、罗旭东、李雨龙、王磊、 葛利军
2、承包责任人及检修标准
(1) 负责主运输系统电气设备的全面检查和维护。(完好及防爆检查)
(2) 监督、检查各设备承包责任人对所承包电气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 负责主运系统供电系统的可靠性检修及维护。
(4) 负责主运输系统皮带保护的安装、日常维护和检查。
(5) 负责将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紧缺备件情况向队里及时汇报。
(6) 负责向队里提报电气设备的周期性检查和预防性检修计划。
(7) 负责现场检修人员在检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8) 第一时间向队长汇报检修任务的完成情况。
(1)负责协助顾洪平做好各电气设备的检修及维护工作。
(2)负责在日常工作中对沿巷水泵及开关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换。
(3)负责利用早班停机时间对主运系统皮带保护的完好检查和灵敏度试验。
(4)负责对巷道内电缆完好及吊挂情况的检查。
(5)负责对主运系统巷道内照明灯及照明综保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6)负责定期对主运系统各电气设备、电缆的绝缘测试及接地电阻测试。
(7)负责对各个胶带机机头变电所变电柜及移变的完好检查、保护试验及整定保护。
(8)负责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记录和设备更换配件记录,出现故障及时填写设备故障记录。
第5篇 电气试验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在运行或备用的设备上发生了影响了安全运行的异常现象,即视为设备有缺陷,设备缺陷按其对安全运行的威胁程度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2.一类设备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会发生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造成停电事故者;
3.二类设备缺陷:性质较严重,对人身或设备有一定威胁,但可以坚持运行。列入星期、月计划处理还不致造成事故者;
4.三类设备缺陷:主要是指那些对运行影响不大,可以列入季度、年度检修或技改计划,能坚持长期运行者;
5.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报告生产科长,并根据生产科长评定的缺陷类别采取措施;
5.1对于一类设备缺陷,应立即根据生产科长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限制缺陷发展并将处理过程记入工作记录;
5.2对于二、三类设备缺陷应记入巡视检查记录、缺陷记录和工作记录,并根据生产科长的答复采取措施直至缺陷消除;
6.设备缺陷消除后,由检修人员和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缺陷消除记录,并由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将观察处理效果记入巡视检查记录;
7.设备缺陷消除后,巡检人员应在一个月内注意观察处理效果,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
8.从上报缺陷之日起开始计算,对于检修计划到期仍未消除的设备缺陷,组长应再次上报生产科长并将生产科长的答复记入缺陷记录备注栏内。
第6篇 电气设备防火制度
一 电气设备的安装,拆除要遵照国家技术规范进行,严格禁止非电工操作,严禁拉设临时线。
二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修理,不得拖延,禁止带缺陷使用。
三 不准用铜、铁线及其它导体代替熔丝。
四 配电室装置的继电保护装置要良好。
五 配电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室内通风良好,防止小动物进入。
六 配电室室内及周围保持清洁。
七 配电室必备消防设施,值班人员要熟悉灭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加强管理,定期保养。
第7篇 医院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记录报告制度
医院电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记录和报告制度
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管的电器设备规格、型号、工作性能和用途。为了保证安全用电,输配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预防性试验,确保安全运行。操作者必须穿好工作服、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脚踩绝缘垫。操作时思想要集中,态度要认真,必须由两人进行,副值班操作,正值班监护。
二、操作时应做好如下检查:
1、供电操作前检查:①检查接地线是否已拆除;②检查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材料等物品;③检查开关设备是否处于断开位置。
2、供电操作后的检查:①检查所有的开关、刀闸是否接触良好;②检查仪表信号是否指示正常;③检查运行的设备是否有异常现象。
三、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缆等每季度清扫检修一次,检修时间定为每季度初第一个周修日进行,事故检修随时进行;高压配电设备(高压柜、变压器、电缆)每年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避雷器每两年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随时更换或修复,并做好登记;
高低压安全工具、令克棒每年试验一次。高压绝缘鞋、高压绝缘手套、高压试电器、接地棒每六个月试验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更新补充。
四、值班人员认为运行设备需要进行临时检修时,值班人员或班长提出检修方案,经总务科主管科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并由班长做好组织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工作,争取缩短停电时间。
五、设备进行停电检修必须首先断开电源,拉掉开关和上下闸刀并进行验电,证明确无电压后,立即挂好短路接地线,并做好遮拦、悬挂标示牌等安全措施,严禁在没有断开电源的情况下进行一切工作(断开电源必须要有明显的断开点),设备检修完毕需要恢复供电时,首先拆除短路接地线,经检查无其它问题后,再按送电操作步骤恢复供电。
六、各种电气设备出现损坏、故障、更换及报废时,应经科长审查,报主管院长或院长审批后执行,并及时做好各项检修记录工作。
第8篇 机械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一、各种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修理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二、各种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以及其它机械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部分,都要没有安全装置;
三、各种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使用、维修、保养制度,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进行;
四、安装机器和重型机械的地基、地柱和缆绳都必须稳固,能安全的承受运行时的最大负荷;
五、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架设和拆除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必须请电工按安全规程进行;禁止乱拉、乱接电线。
第9篇 电气设备安全维护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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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井下电气设备电缆检查维护调整制度
1、 电工必须每天对井下的电气设备、电缆检查一次,做好日常的维护工作;
2、 当井下供电线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做出线路调整;
3、 有故障的电气设备应及时修理,严禁带病运转;
4、 移动、检查、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
5、 认真钻研业务技术,熟悉管理范围内的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对设备要勤检查勤维修。
6、 井下供电,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机电设备,严禁出现电气设备失爆。
第11篇 中心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学校内部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防止火灾危害。
二、应根据学校用电最大容量的需要和电气线路、设备敷设、安装环境,对配电间、供电线路、导线类型、设备安装进行设计,搞好总体规划和布局。电气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锅炉等重要设备及易燃易爆场所的设置及其电器线路、设备的敷设、安装应请示消防、劳动安全部门。
三、学校建筑内的导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敷设线路进入夹层或闷顶内,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密闭。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 (包括镇流器) 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件上。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
四、主要的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严禁在电器线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五、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都应明确操作程序并严格遵守。重要电气设备应安装自动控制装置和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应配备专职电工或熟练工人,持证上岗;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严禁带病运行等。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必须登记建档,按期检测,安全设防施及附件齐全。
六、防火重点部位禁止使用电炉、电取暖、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设备(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并经单位领导审批),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损坏和随意更改用电保险装置。
第12篇 电气设备到货验收制度
1、新设备到矿时,凭设备分配单和调拨单,由设备组开箱检查清点。开箱后,首先取出装箱单,核对随机带的各种文件、说明、图纸、工具附件等是否齐全相符。
2、检查有无磕碰损伤、缺少部件、明显变形、受潮、锈蚀等情况。
3、库房的设备按分区摆放整齐,不能进入库房的大型设备,验收后应摆放整齐,上有盖、下有垫,不准露天存放。
4、设备工具、附件及备件必须登记建账。严禁擅自开箱,乱拿零件、工具等。
5、设备的图纸、技术资料由验收员验收后交机运科档案管理员存档。
6、根据检查情况,设备验收员如实填写“设备开箱检查入库验收单”,做好详细记录,有关人员应在入库验收单签名,设备管理员应登记建账、编号、造卡、登记煤安证,并收集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7、设备开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反映,并向设备供应单位和调拨单位提出咨询,通知供应单位派人进行处理。
第13篇 加气站电气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cng
一、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二、保持电气设备的电压、电流、温升不超过允许值。
三、保持电气设备绝缘良好,无绝缘损坏和漏电现象。
四、保持各导电部分在运行中连接可靠,接触良好。
五、保持电气设备清洁,定期进行清扫,以免堆积的赃物灰尘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六、保持配电房内卫生清洁。
第14篇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静电
一、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 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三、 电气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四、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五、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六、 电气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七、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八、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九、 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十、 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15篇 物业辖区电气设备巡检制度7
物业辖区电气设备巡检制度(七)
一.巡视
1.正常巡视每一小时一次,如遇设备有特殊情况或大风雷雨天应随时加强巡视检查;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应接近避雷器、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对避雷针应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任何情况下,巡视人员拒高压带电部位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禁止越过遮拦巡视。
2.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人体距接地点的安全距离:室内应大于4米;室外应大于8米。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应穿绝缘靴。手接触设备外壳和架构时,应带绝缘手套;
3.巡视高低压设备时,应随时将门关好,防止小动物由门进入高低压室造成事故;
4.巡视线路时,不论线路是否停电,均应视为带电,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走。当寻找接地故障时,应有防止跨步电压的措施;
5.巡视线路,如发现高压线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设法让行人远离断线处8米以外,一方面派人看守,一方面迅速进行处理。
6.发现设备有问题应随时做好缺陷记录,及时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交接班时须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如遇设备有问题或缺陷,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工作时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制度;
二.检查
1.检查201、202主进柜瓷部件和开关是否正常;
2.运行变压器检查声音、油位、油色有无渗漏,油温是否正常,瓷绝缘母线有无异常现象;
3.负荷急剧变化,恶劣天气或变压器发生故障后应进行特殊巡视检查;
4.检查高压油开关油面位置油色应正常,无渗漏油现象
5.所有瓷绝缘部分应无掉瓷、破碎、裂纹以及闪络放电痕迹和严重电晕现象;
6.观察电压互感器运行是否正常,电压指示表应正常,电流互感器一二次接线端子连接应良好,无发热打火现象,电流表指示应与实际负荷一致;
7.巡视检查所有刀闸开关母线和低压柜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电流表电压表指示是否在正常数值范围内;
8.检查电容运行是否正常,温度应在正常范围内,有无渗漏油及膨胀现象;
第16篇 某加气站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变电、配电设备、动力设施、照明电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准擅自移动或挪做它用,如确因生产检修等原因需改动或改变用途,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
2.电工作业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电气维修安装工作;电气维修安装作业应有二名以上电工配合工作,电气维修安装作业不准单人单独进行。
3.各部门因生产需要所配置的变压器、配电柜、电动机及带金属外壳的电力开关等电气设施,应具备良好的保护措施,接地线应按规定设置,接地保护线需单独设置,严禁将接地线接在建筑物和其它设备上。
4.电工承担全公司的电气设备维修任务,对生产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及照明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并经常检查各配电柜、开关柜和电机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生产区域是易燃易爆场所,所有的电气设备防爆问题对安全生产有着重大意义,电机、电缆、配电及照明等均可能因过负荷、绝缘损坏、接触不良等原因成为混合性易燃易爆气体的引发火源,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应严格按要求正确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6.加气站电器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用电区域防爆等级要求。
7.加气站须认真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8.电气设备及电线、电缆严禁超负荷工作。
9.用电警示标志须醒目,防护用具要完好、有效。
10.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参照有关规程做好适时修理和报废。
11.要定期检查、测试设备、管线的导静电接地装置并保证完好有效。
12.在停电状态下,应使用防爆安全电筒。
13.对加气站内的电气密封要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必须用防爆工具立即修复或更换。
14.每季度做一次设备有效性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入档保存。
15.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16.在高强闪电和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气,必要时须切断电源,待雷击过后,再正常加气。
17.设备运行过程中,若发现异味、变音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反映给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17篇 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
一、重要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测试。各种试验均按国家有关标准,并记录在案。
二、采掘电气设备一律由机修车间进行检修,设备库验收,并记录登卡。
三、对于大型固定设备,如高压开关柜、启动设备、电缆等由机电科每年或使用前进行一次检测。
四、对安全保护性电气设备每年进行两次试验,一般可在春秋两季进行。
第18篇 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燃气管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
四、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燃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燃气管路、设备及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
第19篇 电气检修班设备大、小修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在设备大、小修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全体员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dl/t800—2001 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qb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管理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管理职责
4.1 班长负责对班组设备大、小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2 班组技术员应及时掌握班组设备大、小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长汇报。
4.3 班组成员负责自己所管辖大设备的大、小修项目编制检修项目和检修计划,并向班长汇报,并及时反映设备状态。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设备大小修负责人应按照检修要求进行准备工作,非正常情况下,若因准备工作不善,而造成设备检修被动者,考核责任人50元。
5.2 设备大小修过程中,作业负责人未按照规程规定程序和检修工艺进行检修,考核责任人50元。
5.3 设备大小修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进行现场记录者,考核责任人50元。
5.4 设备大小修过程中出现人为因素,造成检修质量不合格或者遗漏检修项目者。考核责任人50元。
5.5 设备大小修过程中出现安全措施不完善,考核工作负责人50元,工作组成员20元,造成后果的依照上级规定班组追加处罚。
5.6 设备大小修以及设备改造项目在完成之后7天以内,未按规定进行资料整理和审批者,考核责任人50元。
6 检查与考核:
6.1 由于拖拉,晚报计划、延迟审批,影响开工,每项扣50元。
6.2 备件及材料、设备未按时验收,影响进度造成后果,每项扣100元。
6.3 大修开工前一周,对主要工具、备件、材料准备不清楚,又不汇报,影响开工每项扣100元。
6.4 开工前未按大小、修任务书规定时间完成上报项目、工时、网络图等,每项扣50元。
6.5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康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检班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6 依据本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第20篇 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一、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力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
但目前在部分工厂中,往往对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重视不够,导致个别区段的电力线路的安全性降低,增大了发生电气事故的可能性。
因此,加强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是非常必要的。
1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
对厂区架空线路,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
如遇大风大雨及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
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1.1电线杆子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及基础下沉等现象。
1.2沿线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1.3沿线路周围,有无危险建筑物。
应尽可能保证在雷雨季节和大风季节里,这些建筑物不致对线路造成损坏。
1.4线路上有无树枝、风筝等杂物悬挂。
1.5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1.6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绝缘子有无污损和放电现象。
1.7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锈断情况。
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重点检查。
二、变电所的运行与管理
做好变电所的运行管理工作,是实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供电的重要保证。
因此,变电必须备有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运行规章制度,交由值班人员学习并严格遵守执行,以确保安全生产。
a.运行制度
1.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进行。
交接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1)交班人员应详细填写各项记录,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遇有操作或工作任务时,应主动为下班做好准备工作。
(2)交班人员应将下列情况做详尽介绍:1.所管辖的设备运行方式,变更修饰情况,设备缺陷,事故处理,上级通知及其它有关事项;2.工具仪表、备品备件、钥匙等是否齐全完整。
(3)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接内容,核对模拟图板和现场运行方式是否相符。
交接完毕,双方应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名。
(4)交接班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
在交接中发生事故或异常运行情况时,须立即停止交接,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
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继续办理交接班手续。
(5)若遇接班者有醉酒或精神失常情况时,交班人员应拒绝交接,并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做出适当安排。
2. 巡回检查制度: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对所内运行及备用设备,应进行定期和特殊巡视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修订改进。
(1)巡视周期。
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小时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每四小时至少巡视一次,车间变电所每班巡视一次。
特殊巡视按需要进行。
(2)定期巡视项目。
1)注油设备油面是否适当,油色是否清晰,有无渗漏。
2)瓷绝缘子有无破碎和放电现象。
3. )各连接点有无过热现象。
4)变压器及旋转电机的声音、温度是否正常。
5)变压器的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6)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7)电力电缆终端盒有无渗漏油现象。
8)各种信号指示是否正常,二次回路的断路器、隔离开关位置是否正确。
9)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10)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针有无弯曲、卡涩现象;电度表有无停走或倒走现象。
11)直流母线电压及浮充电流是否适当。
12)蓄电池的液面是否适当,极板颜色是否正常,有无生盐、弯曲、断裂、泡胀及局部短路现象。
13)设备缺陷有无发展变化。
(3)特殊巡视项目。
1)大风来临前,检查周围杂物,防止杂物吹上设备;大风时,注意室外软导线风偏后相间及对地距离是否过小。
2)雷电后,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痕迹,避雷器、避雷针是否放电、雷电计数器是否动作。
3. )在雾、雨、雪等气象时,应注意观察瓷绝缘放电情况。
4)重负荷时,检查触头、接头有无过热现象。
5)发生异常运行情况时,查看电压、电流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
6)夜间熄灯巡视,检查瓷绝缘有无放电闪络现象、连接点处有无过热发红现象。
(4)巡视时应遵守的安全规定。
1)巡视高压配电装置一般应两人一起进行,经考试合格并由单位领导批准的人员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时,必须随手把门关好。
2)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并不准进行任何操作;若有必要移动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保持下列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 0.7m 35kv 1m3.)高压设备的导电部分发生接地故障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
进入上述范围的人员必须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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