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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会议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文明施工会议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施工项目的生命线,它犹如一盏指路明灯,照亮了我们避免风险的道路。安全制度的存在,不仅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更是维护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损失,增强团队的凝聚力,从而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全面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

2. 现场管理制度:规范施工现场的秩序,明确工作区域、设备摆放、材料存储等规定。

3.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案,如火灾、坍塌等,确保快速有效的响应。

4.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5.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制度:规定必须佩戴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的落实:制度不是摆设,要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严格执行,不能流于形式。

2. 沟通与反馈:鼓励员工参与制度的改进,及时反馈执行中的问题,确保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3.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的安全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避免违法行为。

4. 奖惩机制:建立奖惩制度,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安全制度是施工文明的基石,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去制定、执行和完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高效、有序地推进每一项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会议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文明施工会议制度

1为了加强管理,协调解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安全施工委员会将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

2 定期例会

2.1 每周日下午的生产会,在处理施工生产前先进行安全安委会,坚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并在会上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

2.2 每季度联合大检查后,及时召开安全文明委员会工作例会,研究、协调、解决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问题,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安全文明施工先进集体,布置下阶段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3 每年初,各承包商进场后,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委员会会议,提出年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划、目标、措施,兑现上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

3 不定期会议

3.1接到上级机关的紧急文件、会议精神等,安委会将组织召开一定范围的安全工作会议。

3.2 对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安委会将及时召开各施工单位第一责任人、安监科长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

3.3 针对现场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以及发生的各类事故,安委会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制定反事故措施,谨防同类事故发生。

4 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做到记录完整,立卷存档,必要时发会议纪要。

5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制度

1在国电科技环保集团公司马鞍山2_300mw机组工程建设期间,各施工承包商必须将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人身伤害:包括本企业职工、民工、代培生、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机械设备损坏,现场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以最简捷、快速的方式通知国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质量部。

2 事故分类、事故责任认定原则、事故责任确定依据、人身事故统计范围等,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三章有关条款;

3事故报告

5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后,事故责任单位应立即将其事故概况即: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经过、原因等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国电科技公司安全质量部。

6国电科技公司主管领导和安监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地点组织抢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程度等展开全面的调查了解,并根据事故程度按事故调查规程向单位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详细汇报。

7事故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未将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前应保护好现场,并积极主动地协助其开展工作。

8 事故单位应按事故报告规程限期向国电科技公司写出书面报告。

6事故处理:

1 事故单位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并制定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的措施。

2 为了加强管理,吸取教训,事故单位应对其责任者给予应有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同时国电科技公司根据有关管理制度对事故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3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国电科技公司将按规定加重处罚。

7 事故统计:公司安全质量部对现场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详细统计,月底按规定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2篇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违章施工,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工程任务的顺利进行。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2 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办法

2.1 奖励原则

2.1.1公司奖励对象为各施工队以的施工人员及施工队的党政主要领导、安监科长、监理、建设单位安保部成员。

2.1.2 在工程建设期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发现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2.1.3 在事故发生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从而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

2.1.4 公司组织的季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评比中得分合格(包括合格)以上的施工单位、项目部。

2.1.5 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奖励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2.2 奖励实施程序

对所有奖励对象必须有详细的申报材料,经安全质量部及主管领导审核,安委会审查合格后,由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实施。

2.3 奖励基金来源

2.3.1 从公司总部出,总经理及副总批准的额度为标准。

2.3.2 施工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的违章和发生事故及未遂事件罚款。

2.3.3 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由公司财务设立并建帐,由安监部统一掌握使用。

3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办法

3.1.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原则

3.1.1 发生人身伤亡、机械设备损坏以及火灾、交通事故等,在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的基础上,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1.2 施工队对建设单位查出的安全问题不按期整改,且未采取实施措施者或整改通报不反馈,给予经济处罚。

3.1.3 公司将在抓反“三违”和习惯性违章上下工夫,加大对“三违”和习惯性违章的处罚力度。

3.1.4 在月度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评比中,总得分在61分以下的施工单位及党政主要领导及安监科长。

3.1.5疏忽安全管理突破安全责任状目标的施工单位及党政主要领导及安监科长。

3.1.6本处罚制度涉及的处罚对象为与南京龙源公司签订有施工合同的施工承包商及党政主要领导和安监科长以及本工程施工现场所有人员。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程序

事故和违章罚款项目确定后,由公司安监部门填写罚款通知书,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送达被处罚单位执行。

3.3.发生伤亡事故或机械设备损坏责任事故的处罚

3.3.1发生特大事故,给予事故主要责任单位10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解除与国电集团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予以清退并上报国电科技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

3.3.2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给予事故主要责任单位8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解除与国电科技公司签定的施工合同,通报事故单位负责人,并上报国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追究其责任;

3.3.3一次死亡1~2人或发生机械设备责任事故,处以罚款5万元以上,通报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

3.3.4 发生重伤、重大交通事故,对主要责任单位处以3万元的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3.5 发生轻伤、严重记录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根据事故程度,对主要责任单位处以5000-1万元的罚款,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4. 发生治安事件,交通事故,按《公司安全保卫处罚办法》进行罚款。

3. 年底《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奖惩,按责任状有关条款执行。

3.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00~5000元:

3.1 未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及规章制度、组织机构;有关职责、制度、规定未上墙的施工队;

3.2 未建立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及未建立大型机械管理体系、启动调试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的施工承包商;

3.3 未组织年度全员安规或安全技术考试的施工队(以报到国电科技公司安监部门为准);

3.4 未编制年度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或月计划的施工承包商;

3.5 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重大项目特殊项目施工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或无作业指导书者;

3.6未按《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a编制、报批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而进行施工作业的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

3.7 未按要求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进行作业的,如起重机满负荷起吊或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作业、起吊危险物品、在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高压带电作业等其他危险作业者;

3.8 施工前未进行技术交底,特殊、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者(以接受技术交底人员签字为准)进行施工作业;

3.9 未经公司工程部批准,私自占用场地,损坏地上、地下设施者;

3.10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及其周围脏、乱、差,经指出仍不按期整改者;

3.11 因违章作业造成系统停电及因停电引发其他事故的责任单位;

3.12 大中型施工机械未经检验合格,即运行作业者;

3.13其他严重违章者;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0~1000元:

1 接到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不按期整改或借故拖延不进行彻底整改者;

2 不服从安监人年员管理,对安监人员漫骂、围攻者;

3 随意堵塞交通、损坏路基、路面者;

4施工中的污水未按指定地点随意排放者;

5 易引起烧伤、烫伤、高空坠落、窒息、触电事故等危险场所,应采取而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者;

6在起重、搬运、吊装中不设指挥,联系信号不当,安全措施不落实者;

7 设备、材料、土方堆放无序,不符合安全防火要求,责任区内卫生不合格、施工现场杂乱无章者;

8 未经建设单位、监理同意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设施者;

9 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没有制定运行、维护、检修等管理制度者;

10 大中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者;

11高处向下抛掷施工器材和施工废料垃圾者;

7.12 非电工乱接施工电源、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13 施工配电箱未按标准设置,箱内无触电保安器,熔断丝用铝、铜等金属丝代替的,电源箱无专人管理的、使用不上锁的;

14起吊材料的龙门架、井字架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或违章载人的;

15起重机械、机具无行程限位器的;

16安全工器具未按期试验的;

17 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参与黄、赌、毒者;

18其他严重违章的。

3.8.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300~500元:

3.8.1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即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

3.8.2 沟道、孔洞、平台、楼梯等处无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和明显标志,该铺设而未铺设安全网的;

3.8.3 高处作业,作业面脚手板未满铺的;

3.8.4脚手架两处以上不符合规程要求的;

3.8.5 手持电动工具无接地保护,无触电保安器;

3.8.6 电焊机及电气设备无接地保护,无防雨措施,引线混乱的;

3.8.7 传动机械无防护罩的;

3.8.8 钢丝绳断丝数超过《安规》有关规定仍继续使用的;

3.8.9 卷扬机抱闸磨损严重刹车不灵还在使用的;

3. 9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0元:

3.9.1 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挂在牢固物体上;

3.9.2 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或虽戴安全帽而不系帽戴的;

3.9.3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指挥或作业的;

3.9.4 不遵守劳动纪律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随地躺卧、睡觉的;

3.9.5 有上架步道不走而攀登脚手架上下的;

3.9.6 无防护,高处作业走单梁的;

3.9.7在施工现场,未在指定地点吸烟的;

3.9.8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

3.9.9同一单位月度内发现5人/次习惯性违章;

3.9.10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一次发现烟头5个以上者,无焊条及焊条头;禁烟区无明显标志

3.9.11未建立完整的工作票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施工单位、调试单位;

3.9.12 启动调试措施中对安全文明施工无要求;

3.9.13出现其他违章作业的;

第3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构建精细化管理的新常态,针对安全文明施工现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库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持续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考核、奖惩的依据。

第二条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施工安全文明工作的检查、考核,提出奖惩意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本办法决定安全文明措施费奖罚。

第二章 安全检查

第三条 安全检查可根据实际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等方式进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

第四条 在日常工作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专职安监人员进行旬日的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并做好安全巡视记录备查。

第五条 每月由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一次可以和安全大检查合并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监理工程师、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委会办公室做检查记录,进行考核,形成通报,下发各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第六条 每季度安委会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安全大检查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主管副主任)组织。全休安委会成员、各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及分管安全副经理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参加,安委会办公室做好检查记录,进行考核,形成通报,下发各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第七条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整改结果经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报安委会办公室(陕西彬长煤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复核备案。

第三章 安全考核

第八条 安委会每季度对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一次综合考核,安委会办公室(或陕西彬长煤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部)每月进行一次月度考核,根据月度检查问题及日常巡视检查问题得出各单位的季度考核分数(水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见附件)。

施工单位季度综合考核分数=(季度考核分致×60 % )+(月度考核平均分级×40%)。

第四章 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水库工程建设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奖励基金来源为:

1、安全文明生产罚没收入;

2、上年度奖励基金节余。

第十条 建设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休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条作:

1、责任集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故在第一位;

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员工遵纪守法,无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无工伤、机电、交通、火灾事故;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安全日活动做到了“四落实”,职工安全素质有明显提高;

4、按“三定四不推”原则认真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并做好有关文宇记录;

5、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及时传达到全体职工,并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比条件: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生产纪律行为;

3、积极消除事故隐患,为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做出了突出贡献;

4、积级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安全生产任务。

第十三条 优秀专职安全员评比条件:

1、符合第十二条的规定;

2、认真履行专职安全员的职责和权利;

3、在其工作范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四条 奖励标准:

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1000-3000元;

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专职安全员奖500-1000元;

第十五条 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经考核属实者,可按如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1、在危急关头排除险情,避免了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奖励1000 -2000元;

2、在事故现场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奖励500-1000元;

3、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奖励500-1000元;

4、对纠正“三违”、完善安全设施、落实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活动的有功人员,奖300-500元。

第五章 处罚

第十六条 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罚款1000-5000元,未按期整改或造成事故的,加倍处罚。

1、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2、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3、同一个作业区域有几家单位作业并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指定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的。

第十七条 对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每人次罚款100-300元;一次超过3人次以上,罚款500-1000元;一次超过6人次罚款1000-1500元。

第十八条 对施工生产中有明显违规行为者,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所在单位100-300元的罚款。同类违章违规行为屡教不改的,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对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事故隐患不积极整改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有权给予停止施工或罚款500-2000元的处理。

第十九条 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单位,责令停产,并罚款1000-5000元。

第二十条 承包单位使用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每人次罚款5000元;机械设备使用无证操作人员,每人次罚款200元。

第二十一条 对工程项目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施工交底,没有向作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罚款1000-5000元。

第二十二条 承包单位没有为作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每人次罚款300-500元。

第二十三条 对建设单位下达的安全通知、指令不及时回应,不及时报送安全资料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第二十四条 对于发生重大未遂事故单位罚款1000-5000元。同一单位在一年之内发生同一类事故或同一类未遂事故加倍处罚。

第二十五条 对隐瞒事故、拖延不报、虚报事故损失、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安全管理人员执法的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第二十六条 对不服从管理、随意乱挖乱弃的单位,一经发现或查证属实,按大车(20t以上)罚款5000元/车次;小车(小于20t)罚款2000元/车次。

第二十七条 违反民爆器材或爆破作业管理规定的,经查证属实,当即责令整改并罚款10000元/次,再次违反加倍处罚并通报批评,处罚3次以上者报当地公安机关取消其爆破作业资格。

第二十八条 水库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表中所列处罚。

第六章 实 施

第二十九条 事故罚款实行分级管理,同一事故不进行重复罚款(地方主管部门的罚款除外)。

第三十条 水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被处罚单位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本制度罚金由建设单位从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扣除。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水库工程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4篇 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安全培训考核试卷,考试内容全部掌握。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一律穿工作服,严禁穿短裤、短袖、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吊篮上严禁坐卧、说笑、打闹。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挂钩,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3、高处作业不得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杂物等,施工区域内要有专人看护。

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抽烟、大小便,不得酒后上班操作,井字架、吊篮、料斗不准乘人。

5、特殊工种如焊工等一定要持证上岗,操作前要配带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面罩、护眼镜等,焊工作业时要设置接火斗,三组以上焊工同时作业时要设专职看火人一名,并佩带消防器材。

6、现场任何施工人员均不得私自接改用电线路,使用总包或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一定要经过有关人员的批准。

7、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各种电器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及可靠的安全接地装置方可使用。

8、电、气焊工在作业时,必须查验操作区周围是否有易燃易暴物品,如有隐患应提前处理或上报,处理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9、 临时搭设脚手架上施工前必须经过专职安全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10、焊工在立面墙上施工或高处作业时,必须挂好接火斗,如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下雨天气不得施工。

11、焊机接线在指定的闸箱,保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每天上班前先检查焊线是否破损,前后保护盖,焊枪完好,一次线不超过3米,焊把线双线到位。

12、电气焊开工前必须报数量,工作面,开动火证。

13、配电系统按规范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系统,电力机具做可靠接地或接零。

14、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子、煤炉子,宿舍内严禁使用高压电。

15、值班电工个人防护用品齐全,无乱拉、扯、压、砸现象;

16、库房内存放材料分类码放整齐,与加工区隔离,加工机具符合规范要求,并做好消防措施,在方便显眼处设置灭火器备用;

17、施工现场余料、废料应及时处理出场,防止火灾的发生;

18、氧气、乙炔应分类集中码放,两瓶的间距不低于5米,与明火处不低于10米,不能满足要求时采取隔离措施,乙炔瓶不应平放,存放温度不超过40℃。

19、施工队定期对工人召开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会,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现场无安全、消防事故发生。

20、施工队坚持做班前安全、消防交底。

21、强化安全、消防保证体系和管理体系的建立,确保施工队人员配合,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检查、指导的作用。

22、施工队进场进行此交底,施工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者将进行二次教育或清除施工现场。

23、测量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测量定位放线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钢卷尺等等测量仪器及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设备在使用期内必须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

24、常用材料质量检验管理制度,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以及接头中使用的钢板和型钢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25、防水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防止防水层水泥砂浆找平层起砂、脱皮,影响其上防水层质量,施工时基层应清理干净,常温下养护时间不得少于5天,养护期内其上不得堆物行走。

26、钢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钢筋工程质量由钢筋施工员按设计图提出配料清单,

同时应满足设计对接头形式及错开长度的要求。搭接长度、弯钩等符合设计及

施工规范的规定,品种、规格若要代替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

办妥手续。

27、混凝土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混凝土搅拌车进场后,应把好混凝土质量关。检查混凝土搅拌车发车、运输、到达时间、检查坍落度、可泵性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合格者严格予以退回。混凝土浇捣必须连续进行,就餐时,操作者、管理人员均轮流交替用餐。

第5篇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范本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安全生产法》,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施工生产,保护参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设施的安全,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特制订本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坚持日常(自检、巡检)、定期、不定期和专项(隐蔽过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预防安全事故。

1、定期安全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作业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坚持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2、不定期安全检查:指季节性、临时性、专业性、群众性安全检查,如节假日、气候(冬季、汛期、雷雨大风等)可能会给施工带来事故隐患和危害的安全检查。

3、专项安全检查:是对某些专业,如汽车、复杂作业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由安全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参加。

4、对于危险作业,项目经理部将加强安全检查,建立专门监督岗,将在危险作业区附近设置醒目的标志,以引起工作人员的注意。

在检查中如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应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被检单位立即整改,同时对违章主要责任人按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处以罚款。

5、对严重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的,各级安全监察(检查)人员一经发现,有权责令停止施工作业,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上级部门对情况核实清楚后应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交被检单位立即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整改结果待复查。

6、班组长检查

按照标准化、精细化以及规范化施工要求,班组长对本班组每天的工作要做到班前、班中和班后检查工作;

每天上班前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及时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每天班前对班组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进行检查,并随时检 查使用情况;

每天检查作业环境安全情况,妥善处理与周边班组交叉工序施工衔接;

每天及时制止、纠正班组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

每天做好安全日志。

7、项目部安全质量监察部检查

项目部安全质量监察人员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或整体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并报告处理意见;

随时检查作业人员防护用具佩戴使用情况;

每天查验 安全技术资料填写、整理归档情况;

每天做好安全日志。

8、项目部安全总监检查

项目部安全总监每月组织一次由技术、安质、工班长以及劳务队负责人参加的施工安全整体检查,对全部施工作业面的安全、质量和环保文明施工情况整体平推检查。

组织对现场安全防范状况进行巡查;

落实各安全专项方案 审批和执行情况;

形成检查记录,在月度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9、项目经理安全检查

原则上,项目经理每季度组织一次由技术、安质、工班长以及劳务队负责人参加的施工安全整体检查,对全部施工作业面的安全、质量和环保文明施工情况整体平推检查。并在季度安全例会上进行安全总结,对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整体部署。

第6篇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电力建设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安全教育激励机制,强化“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实现重奖重罚,国电科技公司决定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状签定办法。

2 责任状考核目标:

2.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2.不发生重大机械设备损坏责任事故;

2.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2.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2.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3 根据国电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和《关于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安全监督制约、安全教育激励机制”的意见》,结合公司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预扣各承包商一定数额的安全施工保证金(由公司财务另外建帐)。

4 责任状的奖励与处罚:

4.1 奖励:全年实现责任状考核目标,对施工队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安监科长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4.2 处罚:

4.2.1 对责任状目标突破任何一项,扣除全部保证金,并对事故单位实施经济处罚(见奖惩制度),对事故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安监科长给予经济处罚

4.2.2发生重伤责任事故一次扣保证金50%;对事故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安监科长给予经济处罚

5 责任状的执行

1. 本责任状经国电科技马鞍山项目部第一责任人签字后生效。

2.责任状到期,安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考核意见,安委会审核后由国电科技公司安全质量部组织实施。

3.各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做好工作,建立以各级第一责任人为主的安全风险机制、安全监督机制和教育激励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顺利完成所承担的工程建设任务,为国电科技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进入全国同行业、同系统先进行列共同努力。

第7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伊吾盾安淖毛湖风电场48mw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与计量支付,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实现专款专用。

2、适用范围:

用于伊吾盾安淖毛湖风电场48mw工程建设和配套设施。

3、编制依据:

3.1 《风电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程序》;《风电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标准化手册》

3.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4 费用组成

4.1安全防护措施费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防护费用支出:

a、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b、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c、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接料平台的两侧等;

d、内外脚手架,即:落地架、悬挑架、门架、附着式提升架;

e、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

f、施工机械与用具,即: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检验设备与仪器等;

g、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

h、其它安全防护措施费。

4.2文明施工措施费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费用支出:

a、工地围挡:围挡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等;

b、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娱乐室、仓库、加工场;

c、硬地化: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

d、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除四害消杀措施、车辆保洁措施;

e、消防、保健急救、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

5、伊吾盾安淖毛湖风电场48mw工程项目部对安全措施费的管理

淖毛湖项目部为了确保安全措施费专款专用,在工程开工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风电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程序》报审安全投入计划表,监理方对其进行审核,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计划实施,并且定期向监理报审已实施的安全投入。监理单位、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

6、安全措施费的使用监督与处罚

淖毛湖项目定期对施工单位支付本工程的安全措施费,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监理单位当及时审查。审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费投入不足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7、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支付方式

本工程为标杆示范试点项目,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根据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单独开列了工程临时设施费及安全文明措施费清单,明确了各施工单位承包项目的安全措施费金额。施工单位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安全措施费使用执行情况并提供相关凭据,经监理单位和项目部审查合格,必须符合安全措施应达到的标 准,保证施工人员、作业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当项目安措费不能满足现场要求时,对超出部分,监理单位与项目部应严格审查,确属标杆文件要求应该投入的,而且满足了现场安全措施要求的,应作为该项目安全投入的一部分。如果该项目按照标杆建设要求顺利完工,对施工单位给予奖励,并在后续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重点考虑。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等。项目部要保证建设工程安全建设,为公司确保施工安全。安全措施费与工程进度款一同支付。

第8篇 某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篇前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通过严格管理、有效措施和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以满足上述各项要求,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将成为工程重点管理和控制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奖罚措施,特编制本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第二篇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一、安全组织管理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公司要求,制定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2、制作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责任制度,悬挂于办公室内,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分解和细化各自责任,做到责任明确,奖罚鲜明,切实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无重大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

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80%以上。

安全文明施工全面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抓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各单位工程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上岗操作。

3、每月安全领导小组进行一次工地现场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召开现场会,令其整改。

4、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进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

5、严格“三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一次罚款100-20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

6、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膊、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上、往下扔物品,违者罚款200-500元。

7、“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警示。

8、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上岗操作,违者罚款200-500元。

9、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对乱接乱搭违规罚款200-500元。

10、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机械设备带故障强行作业,违者罚款200-500元,造成事故追究当事人全部责任。

11、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灯 。

12、油漆喷刷场地必须有环保措施,钢件、设备、工艺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3、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必须配好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标志。

14、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三)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报、预测、预防事故为目的,必须及时做好做全,真实反映情况。要做好的治疗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组建安全工种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编绘成册;

7、奖罚资料

8、伤亡事故档案

9、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四)安全检查

1、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

2、做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

3、复查整改情况。

二、安全文明施工基本原则与要求

1、执行政府有关文明工地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完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物效果图,标明工程要点和主要施工人员。

2、必要时在施工场所写大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等警示标语和标志。

3、按“门前三包”制,责成值班人员每天打扫环境卫生,护卫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损坏。工地内严禁焚烧杂草、垃圾、油毡、塑料和废弃物品,不准溶化沥青、消化石灰等、杜绝废气和污染,违者罚款200-2000元/次。

4、施工场地保证道路排水畅通,工地无积水现象,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因未冲洗车辆沾带泥污污染道路罚款200-500元/次做保洁费。

5、采取措施,把粉尘和噪音降到最低程度,超过噪音限度的施工。作业,必须控制,如元盘锯,刨木机等,尽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间使用。违者必须停止其作业并罚款200-500元一次。

6、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负责施工现场及住地的安全,做到责任分解到人。无失盗事件发生。加强对民工遵纪守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严禁赌博,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500一次,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7、材料堆放:各种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堆放,保证施工道路平整、畅通。散堆材料随用随收堆,钢材成捆堆放在雨棚中,水泥在库房中分类堆码整齐,用后的器材及时清场,将剩余材料回收到指定地点堆放好。建筑材料、构件、模板、脚手架、工艺、设备费标志作场地等按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并进行标识,做到工完地清。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清运车运输沿途严禁抛、洒、滴、漏、和扬尘污染。

三、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1、组织从事作业人员体检,提交体检证明复印件。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与以上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2、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系牢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登高前必须办法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须装入袋内,不得在高处往下扔投材料或工具,不准打闹,作业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造成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各种升降、吊装设备严禁载人。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行走或工作。脚手架的负荷不得超过270kg/㎡。遇有六级以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楼梯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梯脚不能稳固时严禁作业。

四、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凡承包单项工程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责任合同,对自己所管辖的民工生命安全负责,如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栓好安全带,保护自己生命安全。凡违规或冒险作业,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对承包人采取10万以上的经济处罚。

所有的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在未操作之前,必须环视周围和楼下,有无人员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离开后才能指挥起重,否则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由肇事者负责赔偿。升降装载设备操作人员,一切操作必须按规范执行。凡不听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人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由操作工负责赔偿。

现场的所有电线都必须有安全装置,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免伤人。电线的一切接头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漏电,造成人生伤亡事故,由乙方及肇事者同时赔偿一切损失,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凡在人行道上空作业的,必须搭设安全封闭通道,保证行人畅通、安全。凡在高空作业的,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时,必须用绳子捆牢,不准用手拿着下滑,避免伤人。民工入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组),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1、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保卫规则。

2、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讲求职业道德,班前、班后布置工作时,同时强调安全教育,人人遵守。

3、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4、所有管理人员及班长带头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严禁强行违章指挥。

5、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共同协助事故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6、不准带小孩和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作好班前教育、讲话记录,经常检查工地,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六、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各施工班组作业前,应明确当天的工作任务,必须针对性安全交底。

2、工作前必须对操作者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施工作业。

3、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机具、设备、工用具、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排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4、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身体不适、有病者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5、对安全作业点应特别提出,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赌博,违者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7、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和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七、现场防火须知

1、工地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卫生,弃渣弃物应集中倒入垃圾桶和垃圾坑内。

2、施工污水必须两次澄清后排入沟内。

3、库房及民工住房、厨房应有防火宣传标语,应设置防火灭火和其他消防装置。

4、易燃易爆品应有专人管理,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库房设施。

5、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乱拉乱接和使用电炉等器具,施工用电必须按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内应设触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加锁。

第三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一、场地围墙、工地大门

树立良好的形象,工地围墙周边落实专人每天进行卫生清洁,实行“三包”责任制,保持施工现场与周边结合部位的整洁环境,标准化领导小组定期对落实情况惊醒检查,随时保持工地走出通道的干净整洁。

二、施工场地内环境卫生管理

将围墙全部抹灰,做成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栏,对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行为给予曝光,提出批评、警告和处罚;表彰安全文明施工中的好人好事,遵章守纪的班组和个人,并给予经济上的奖励。生活区绿化带经常浇水维护,清洗灰尘。

三、施工场地管理

建筑物的四周配置文明施工负责人,负责建筑垃圾,散落的灰尘,工人丢弃的用品每天打扫,保持施工场地内的卫生清洁。钢筋、模版、层板、钢管、扣件、设备材料分类堆放,认真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落手清”工作。

四、工程重点、难点、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一)、脚手架工程

1、基本要求

(1)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工作操作,材料堆置和运输的需要。 (2)坚固、稳定,能满足施工中的各种荷载和气候条件作用下不变形、倾斜、摇晃。

(3)搭拆简单,搬移方便,能多次周转使用。

(4)安全系数一般均采用容许应力计算,取值要大于3.

2、外挑维护外脚手架:

(1)立杆:采用φ48mm的钢管,壁厚为3-3.5mm,立杆间距最大不超过1.5m。

(2)大模杆采用φ48mm的钢管,壁厚为3-3.5mm,选用合格的“一字型”对头长扣,搭接要交圈,不能铺开和断开,上下间距最大不超过1m。

(3)脚手板:铺设要严密、牢固,搭搓板端压大横杆1.5m,距墙体距离不大于15cm,严禁有跳头板。

(4)护身栏及挡脚板:凡2米以上架子局部绑两通栏杆,挡脚板立挡(18m)严密牢固或加挂立封安全网,且网的下口封牢,真正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5)剪力撑:设在脚手架外侧立叉成十字的双支斜撑,与地面成60度为宜的夹角。剪力撑宽度以不超过7根立杆为宜,剪力撑交叉点绑了立杆与横杆的交叉点上。

(6)与结构拉接:用钢管与结构里外分别抱牢固,拉、顶点满足架子的稳定要求,水平距离宜不大于6米一个拉顶点,拉接点必须设在立杆与大要横杆的结点上。

3、混凝土浇筑架子

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2m,并加绑扫地杆。横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不超过4m的架子,横杆间距不大于1.7m。排木间距不得超过0.5m。脚手板要铺对头板,板端底下绑双排木,板子要铺严、铺牢。铺搭连板时,端头必须压过排木15cm。严禁铺设探头板。

4、脚手架拆除

(1)架子拆除时要划分作业区,周围设围栏或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严禁非作业人员如内。

(2)拆除架子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鞋。

(3)拆除前必须拆除照明线再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先拆栏杆、脚手架、剪力撑、斜撑;后拆小横杆、立杆等,并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拆除作业。

(4)拆除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要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5)拆下的材料,严禁抛掷,应运到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或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

(6)在拆架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要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

(二)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要编制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批。要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1、一般要求

模板安装必须按模板的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要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禁倾覆。模板必须有一定刚度,而加固支撑和连接杆必须牢固,确保结构的几何尺寸。

2、安装注意事项

支撑要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支撑四米以上的模板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四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不准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凳上下。

3、模板的拆除

拆除时要严格遵守拆模作业要点规定。

在高处拆除时要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区。

严禁操作人员站在要拆除的模板上。

已拆除的模板、拉杆、支撑等要及时运走或是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扶空、踏空而坠落。

拆间隙模时,要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三)临边、洞口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基本要求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要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2、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阳台、斜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天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天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要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洞口作业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桩孔、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入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要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3)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要设置红灯警示。

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车道。

(2)绑扎框架、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要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5、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1)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要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2)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2、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jgj46-99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3、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采用tn-s系统。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不能混接。

4、配电箱开前箱符合“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的要求,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电箱要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5、照明专用电路要有漏电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不得低于2.4m,潮湿作业作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6、配电线路的电线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线或电缆。

7、不能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8、用电档案内容齐全由专人管理,电工巡视维修记录填写真实。 (五)塔、吊装、起重机、机械安全技术

塔、吊、起重机的行走限位是否齐全、灵敏,止挡离端头一般为2-3m;吊钩的高度限位器要灵敏可靠;吊臂的变幅限位装置也要灵敏、可靠;使用力矩限制器的塔、吊机,力矩限制器要灵敏、准确、灵活、有效,力矩限制器要有技术人员调试验收单;塔、吊机吊钩的保险装置要齐全、灵活。

路基要坚实、平整,有排水措施,道钉或夹板必须钉牢或拧紧,不能有松脱现象;轨道的纵横方向的平度应均在1‰以下,钢轨接头处不得悬空使用,且间隙应为3-6mm之间,错开1.5m以上。两个轨道顶部的高度不得大于2mm。

塔、吊、起重机的电缆线无破损和严重扭结现象,压点压接牢固,卷线器必须运围正常。所有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轨道每隔20m应设一组单独的接地,并不得与建筑物相连,接地电阻小于4ω,接地线不得使用铝导线。

塔、吊、起重机身、臂的各种标准节的连接螺栓应坚固无松动,塔的结构件应无变形和严重腐蚀现象且各个部位的焊缝及主角钢不得有开焊、裂纹等现象。

塔、吊、起重机司机及指挥人员需经考核、持证上岗。信号指挥人员应有明显的标志,且不得兼任其他工作。要执行“十不吊”原则。

(1)被吊我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8)零散物(特别是小钢板)不装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立式构件、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大雾影响视力和大雨时不准吊。

踏、吊、起重机工作后应将吊钩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离,塔吊机吊钩不大于5m位置,并且吊钩上严禁勾挂重物。将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电柜总闸。一定要将夹轨钳锁紧,保证塔、吊、起重机的稳定,切断现场塔、吊、起重机电源。

(六)个人安全防护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戴好安全帽,凡从事h大于2米以上的无法采取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要使用面罩或护目镜,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9篇 监理必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10~50元,不系帽带罚5元。

高空作业和规定工程作业不系安全带罚50~1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款20~50元。工作时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立即停工,并罚款50元。

所有机械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不许操作,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定机人员如果随便交给他人操作,属不负责任,重罚200元,造成事故要承担责任和损失。

机械设备停滞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款200元,如果发生事故,操作人员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和损失。

宿舍内乱接电器,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5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均由个人负责。

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50元,所拉电线发现裸露线的罚款50元,由此造成事故由拉线电工负责全部责任。

在进行电气焊气割时,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将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围其它物品,发现对切割物不随时清除的每次罚作业班组100元,由此引发火灾事故的由作业班组赔偿全部损失。

在高空作业,严禁开玩笑、吵架,发现在高空作业中开玩笑的罚款100元,打架的罚款200元以上,造成后果,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从楼上向下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如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或偷工减料罚施工班组3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如有人乘吊篮上下,每人一次罚款50元,吊篮工作人员罚款50元,人货电梯如果超载,发现一次罚电梯司机100元。电梯门、防护门不关好,每次罚电梯司机50元。

施工现场和仓库不准抽烟,发现一次罚款5元,电气焊必须严格按章操作,氧气、乙炔距离必须大于10米,并且要有可靠隔离措施,违章施工的罚款50元,造成后果施工班组要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严格使用塔吊,不允许超载,如果超负荷使用罚款200元,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指挥者均要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要严格作用安全四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触电保护器),按规定做好四口五临边(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中,五临边:基坑临边、建筑物楼层外侧边、屋面外侧边、阳台外侧边、外挑料台外侧边)的防护措施,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有一个部位不符合要求的罚操作班组100元。

严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对责任人罚款不少于100~1000元,责任人自身受伤的按规定不视为工伤,不享受任何工伤待遇。

未做到工完场清料清的每处罚班组100元,材料堆放不整齐的处罚100元。

不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管理指挥的处罚200元。

未按规定进行产品保护的每处罚班组50~100元。

不得在成品路面及地面上乱倒砂浆及建筑杂物,否则每处罚款50元。

小钢模板乱打洞,每个洞罚20元,大钢模板乱打洞,每个洞罚500元,损坏小钢模板罚款150元/m2,损坏大钢模板罚款500元/m2,乱割脚手钢管,每根罚款20元。

不按配模方案乱割竹胶板,罚款40元/m2,乱割方木,每根罚款50元,乱锯脚手板跳板,每块罚款50元。

抹灰用素灰罩面及砂浆内乱加干水泥,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在清理垃圾杂物时浇捣混凝土时每发现一只扣件,罚班组10元,一只回形卡件罚款5元。垃圾装袋处理时发现扣件、回形卡件按总袋数平均罚施工班组10元。

钢筋绑扎完成后,每发现一把扎丝罚款20元,用于固定的钢筋未拆除每根罚款20元。木工支完模板,模板钉丢失,每根模板钉罚款0.5元。

第10篇 施工现场标识牌安全文明管理措施制度

制定《标识、标牌、标语管理制度》。

标识、标牌由公司统一管理,按照公司cis《企业形象识别手册》与《iso9002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制作与设置。

a、十牌二图:

公司简介

工程概况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防火须知

项目管理网络图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施工进度计划表

“警钟长鸣”牌

工地卫生须知

员工文明守则

安全生产

以上图牌均按中天集团cis形象识别手册要求制作、设置。

b、施工区域安全标志醒目

安全标志有:(1)当心触电;(2)必须戴好安全帽;(3)严禁烟火;(4)禁止通行;(5)当心吊物;(6)必须系安全带;(7)当心落物;(8)安全通道等,分别悬挂于相应位置。

c、危险区域禁令标志明显

在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边、危险机械等区域设置明显的禁令标志牌与防护栏,在配电室、电焊气割场所设置明显的禁令标志牌与防火设施(如干砂、灭火器等)。

d、设备一机二牌

本工程所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均做到一机二牌制,(即操作规程牌与验收合格牌),配置一机一箱一漏一闸一锁。在箱门内侧设置线路布局图。

e、文明标语

a)在进入工地大门,设置有“施工期间,诸多不便,敬请原谅,谢谢合作!”;“进入施工现场请戴好安全帽!”等精美不锈钢文明标牌。在宣传栏内,有美观生动的建筑效果图,并以“今天的目标,明天的现实!”这一响亮的口号激励每一个中天人。

b)在生活区、生产区及施工楼层上,均张挂大幅宣传标语,如“立志中天,争创一流!”、“中天建设愿将至美产品奉献给广州市人民!”等,以此提高员工的集体主义意识与工作责任感,树立项目部良好的精神风貌。

f、施工人员挂牌上岗

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和一线职工(包括后勤)均持证上岗。上岗证由公司按cis形象识别系统一制作、发放。

g、安全帽分色管理

管理人员——深黄色;一般职工——白色;

特殊工种——红色;机修工及安装班组——蓝色

第11篇 现场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计划,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投资。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科要严格执行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验收等工作的规定,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和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大钢及监理细则等的落实情况。

二、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电力、电信、自来水、燃气等单位工作。

三、按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各工序和验收工作,参与工程主材及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工作,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工程资料。

四、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设计技术变更、需由现场管理人员会同监理单位初审、报科室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工程量变更和需由施工单位上报,经业主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后报前期科造价审核;

因规划、土地等变更,由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和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或提交局务会议讨论)。

五、工程现场必须保持清洁、安全、文明,工地不得野蛮施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规定。

六、工程科必须加强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好现场施工监管工作:

1、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2、审核和检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员的配备情况;

3、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4、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5、审核工程监理签署的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6、参与并督促工程监理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情况。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作抽检测工作。检查督促工程监理作好工序检查后,记录和确认工作;

7、会同工程监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做好以下文明施工工作:施工现场挂牌、现场围护、总平面置、现场住宿、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水、宣传等。

七、工程科要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及资产移交手续,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按规定做好工程档案整理,并组织施工验收及相关工程验收及移交工。

第12篇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1、 未经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安全教育,考试部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一经发现每人处罚50---100元。

2、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未带安全帽,每人/次处罚50元。

3、 2m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未系安全带的每人处罚100-200元。

4、 酒后作业,每人处罚200元。

5、 在施工现场内赤背、穿拖鞋、楼内大小便、从高处抛洒垃圾的每人处罚100-500元。

6、 各种脚手架搭设,与结构拉结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与规范相符,按规范设置剪刀撑、水平安全网和密目网,否则罚款500---2000元。

7、 脚手架材质、安全网等要有相应的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未经复试合格的不得使用,否则处罚500-2000元。

8、 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防护高度不到1.5m、与结构封闭不严或无防护、无安全措施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每处处罚200-500元。

9、 水平网架设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网内不得有杂物,否则每处处罚100元。

10、 首层必须按要求搭设防护棚,除安全通道其他地方必须封严,否则每项处罚100-500元。

11、 施工机械必须固定牢固,按规定搭设防砸防雨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所有电线不得拖地明敷设,漏电开关定期检查如果失灵请专业电工立即更换。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2、 生活区、宿舍、库房、施工现场、木工加工处、木料存放处、电气焊加工处等必须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3、 使用不合格的小型机具、手持电动工具、机械设备等无安全防护设施。配电箱、开关箱固定不牢固,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线路无防护措施、配电箱损坏、无门、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4、 塔吊施工作业期间、未按规定检测、无运行记录、雨季施工塔吊基础积水、无排水措施、吊运散料捆扎不牢、散落下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碰撞物体、脚手架等未造成后果的处罚200--500元。

15、 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出现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害的、寻衅滋事辱骂他人等根据情节轻重处罚500--2000/人处罚(情节严重的或逐出工地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16、 施工道路平整无积水、生活区卫生整洁干净、环境卫生无污染、材料分规格码放整齐、砂石成方。现场渣土、垃圾等时清理的、专人负责、洒水降尘的;保持卫生。施工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理未达到上述要求文明施工的每项处罚200--1000元。

17、 明火作业、设施、设备部符合安全规定、无动火证或防火措施不到位、无证上岗作业;施工现场固定消防器材非火灾发生动用、挪用的处罚100--200元。

18、 项目部例会迟到者、或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班组没有班前安全讲话记录的每次、每次处罚50--100元。

19、 使用裸露插座、塑料线、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使用电褥子、电炉、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卫生、脏乱差等每项处罚100--200元。

20、 脚手架基础未夯实、未垫通板、不坚固、不平整、雨季下沉悬空、有积水、无排水沟措施,处罚500--1000元/处。

21、 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搭设与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不符、防护不到位、无限重标识、机械设备等进场未经有关单位验收,投入使用的处罚500--1000/天。

22、 脚手架、楼层、屋面等不得集中存放超出安全规定的物料和零散材料一经发现每处处罚200--500元。

23、 施工队无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安全责任制、没有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100--500元/天。

24、 施工队没有安全教育台账、特种工作登记台账、及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等处罚200元。

25、 施工现场各种材料码放不齐、不符合文明施工安全要求的每处处罚100--500元。

26、 违反安全、质量、消防、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监理、甲方、项目部发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和造成严重后果停工的由施工方承担主要责任。项目部处罚1000--5000元。

27、 恶意损坏公共财产、不合理使用原材料、有浪费现象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200--5000元。

28、 施工现场施工时施工队没有专职安全员巡视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不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的,处罚100--500元或清除出工地。

29、 如存在以上问题被处罚的分包单位,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劳务费中扣除。

第13篇 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交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改善工程现场劳动条件, 动保护,保护现场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为实现创建集团公司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目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适用于承担大唐河南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 建设、设计、施工、设备厂家、调试运行、监理公司等单位父 第二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交底内容和管理职责 ,

第三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底内容的范围,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安全文明施工 康的〉、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污染环境、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各项措施,不要 生产、基建和福利等措施混淆。

1〕针对工程的结构特点,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2〕针对施工所用的有害人体健康或爆炸、易燃危险的特殊材料的使用特点,从工业卫生和技 施上加以保护。

3〕针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有可能给施工人员或他人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危险,从技 施上加以控制,消除危险。

第四条实行逐级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由公司项目部对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首次交底内容:

1)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职业健康和环境目标、文明施工目标。

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危险源的控制、专项施工方案清单和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

4) 施工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要求

各施工单位分部(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负责向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文明施工交底。

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文明施工交底。

第五条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要全面准确。安全技术交底要经交底人与接受交底人签字方能生效。交底字迹要清晰,必须本人签 不得代签。

各施工单位安全交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等要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第六条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底内容和贯彻执行负责,执行国家、行业、

团、项目公司的有关规定,监理单位负责对相关施工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所有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如无安全措施,无交底的,严禁开始施工;无安全措施,无交底 就开工的项目,视为违章施工。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八条经审查批准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的,任何人无权 更改。

第九条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针对责任 人进行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如间隔周期超过两周或作业人员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 安全措施交底。

第14篇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 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标底或预算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1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现场检查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现行定额规定的计费基础计算,具体标准规定如下:

一、基本费注: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未单独发包的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2.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执行单独安装工程标准。 2二、现场评价费

现场检查评价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定现场评价及评分办法。

现场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工程进度和监管需要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分阶段进行检查评价。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检查评价情况确定最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评价结果为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

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评价得分-80)×3%。

2、评价结果为合格者,得分为70~80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基本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

3、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应进行整改,以整改后的评价结果作为测定和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整改后评价仍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四、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施工费。

五、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一律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参与竞争费用。在编制概 3算、预算控制价或标底、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

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

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

第七条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临时设施”费未按第六条规定费率报价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第八条 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三项措施费实行费率测定制度。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附件2)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

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的测定机构由县(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机构依据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安全文明措施评价结果,测定评价费率并确定承包人应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测定工作应在收到测定表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九条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结算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工结算。

未经现场评价或承包人不能出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6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基本费的4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4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报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实施并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

第十二条 发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发包人未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发包人、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监理单位发现发包人未按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

第十四条 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15篇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与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定,适应建筑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全面加强工程管理,努力提高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各级职能人员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和各项规定,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及时地组织检查。检查时,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开,奖罚分明;检查后,要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以不断提高检查效果。

第三条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下属各单位必须自觉接受检查组对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的全面检查,服从检查组所作出的奖罚处理;认真落实各项整改要求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检查的组织

第四条  检查机构

检查组由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分管领导主持,以工程质量部、安全生产管理部、工程技术管理部为主,必要时,抽调区域公司的相关人员参加。每次检查结束后,由检查组人员对检查情况共同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奖罚。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将检查结果以通报的形式予以下发。

第五条  检查时间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对下属各单位除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巡查外,每年组织的大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第六条  检查范围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所有在建的工程项目。重点是有创优夺杯计划的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窗口形象工程,有投诉的工程、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素质达不到要求的程,以及暴露质量安全不合格点与隐患较多的工程。

第七条  检查内容

(一)质量检查分土建实体质量、幕墙及钢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和技术资料管理等四大部分。

(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分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安全技术资料台帐,脚手架工程,“三宝”、“四口”、临边防护,临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文明施工等九大部分。

(三)cis公司形象执行情况。

(四)检查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工程实体,行为规范,目标实施,以及执行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有关制度与规定等为重点。

第八条  检查依据

检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质量为2002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程序文件》、《管理手册》、《管理记录》、《项目管理制度》和《企业技术标准》等相关制度和文件的规定与要求进行。

公司工程管理部为实施本细则的职能管理部门。依照本细则履行日常检查和对违章行为处理的职能。

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和项目部履行日常检查时,可参照本细则实施处罚。

第九条  检查方式

检查主要采取实测实量、现场目测,查现场、查记录等常用方式,并逐步与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等上级组织的检查接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用超声波检测仪等设备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检测。

第三章    奖励

第十条  在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组织的大检查中,获质量、安全前三名的项目,每次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奖励。

公司职工对企业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着效果的,公司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项目部核实上报公司工程部承办)

1、获一等奖者,奖励5000元;

2、获二等奖者,奖励3000元;

3、获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

第四章    处罚及处罚程序

第十一条  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在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工程项目予以罚款2至10万元,对所在的区域公司也要追查管理责任,予以罚款500至l万元。

在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组织的大检查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倒数后三名的项目部每次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的处罚。

第十二条  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质量、安全检查及抽查中存在问题的项目部,必须按照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出具的整改通知单组织整改,区域公司要负责进行督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落实,对整改内容逐项逐条进行验收,并把每项的整改结果拍成照片,写好整改报告,由区域公司第一责任人签字并盖区域公司公章后报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再做最后复查,对凡出具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项目部,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项目部进行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第二次复查时仍未整改的要加倍处罚,依此类推,直到整改落实为止;同时对在第二次复查时仍不合格的项目部,将暂停工程款的拨付及其他相关事务的办理,直至整改合格为止。并且对区域公司予以1000至l万元的处罚。

对没有按整改单要求时间内及时将整改结果报告浙江元力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部,或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对区域公司罚款2000元,对项目部进行如下处罚:

1. 涉及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方面存在的问题每项处罚2000元。

2. 涉及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每项处罚1000元。

3. 涉及工程施工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每项处罚1000元。

4. 涉及cis公司形象方面存在的问题每项处罚1000元。

第十三条  对质量、安全事故及受到通报批评情况,隐瞒不报、虚报的,每起对区域公司罚1万元,对项目部加倍处罚。

第十四条  在执行处罚时,检查人员应对违章行为进行取证作为处罚依据。

第十五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取证和处罚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否则将加重处罚。

第十六条  检查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检查的同时,应对违章人员进行纠正或者追究其安全、质量事故责任同步实施,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

第十七条  在执行项目部安全、质量检查时,项目部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检查人员应出具整改通知书,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由执行人和被查的项目部经理或管理人员签名确认,一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录入档案,作为对项目部复查时的凭证,另一份留项目部作为整改的依据。若项目部经理和管理人员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确认,执行人双签见证,实行留置送达。

第十八条  由检查人员对违章行为出具处罚单。处罚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被处罚项目部经理作为处罚的凭据;一联公司工程管理部留底;一联送公司财务部。

第十九条  被处罚的项目部,如果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在被处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诉。申诉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经查实确属依据不足处罚错误的,应取消或变更处罚纪录,并书面通知各相关单位予以更正。

第一节    工程质量

第二十条  土建实体质量

(一)砼工程

1、施工现场浇捣自拌混凝土时,未根据砂、石实际含水率,把试验室砼级配调整为施工配合比的,配合比未挂牌施工的,各罚款200元。

2、严格计量制度,如发现不按规定计量拌制混凝土、砂浆的罚款500元。

3、加强混凝土配合比和坍落度的抽检工作并做好记录,每次浇捣混凝土未按规定抽检或记录的罚款100元。

4、认真做好试块登记、保养工作,及时运送试压,不得任意涂改数据,发现违反的罚款200元。

5、认真按规定要求制作混凝土试块,如发现未按规定制作试块,或有多余、空白试块的,每组罚款1000元。

6、任意一组试块低于规范规定最低值要求的,每发现一组罚款1000元。

7、凡混凝土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200%以上的,每组罚款500元。

8、梁、柱上蜂窝面积大于500cm2,基础、墙、板上蜂窝面积大于1500 cm2的,每处罚款100元。

9、梁、柱孔洞面积大于40 cm2,基础、墙、板上孔洞面积大于100 cm2的,每处罚款200元。

10、梁、柱主筋露筋长度大于10cm的,每处罚款100元。

11、梁、柱、楼梯缝夹渣层长度超过20 cm,深度超过保护层的每处罚款100元。

12、梁、柱炸模的面积大于50 cm2,厚度大于3.5cm,基础、墙、板炸模的面积大于100 cm2,厚度大于4 cm的,每处罚款100元。

13、墙、柱垂直度每层超过15mm或全高超过30mm的,必须返工重做并罚款1000元。

14、梁、柱、墙壁断面尺寸大于15mm或小于10mm的,每处罚款500元。

15、梁、柱钢筋偏位,造成保护层厚度超过规范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16、砼施工缝未按规范或设计要求留置的,每处罚款500元。

17、使用直径不符合要求或严重腐蚀、生锈钢材的,每批次罚款500元。

18、钢材焊接接头轴线偏位,弯折角、搭接长度不符合要求的,每一批次罚款100至300元。

19、箍筋弯钩小于135度,弯钩平直度小于10d的,每一批次罚款100至300元。

20、钢筋箍筋按规定或设计要求应加密部位而未加密的,每处罚款100至300元。

21、钢筋锚固长度不够的,每处罚款100至300元。

22、钢筋未按要求设置保护层垫块的罚款200至500元。

23、同一区段内接头未按规定和设计要求错开的,每一批次罚款200元。

24、卫生间四周无翻边的罚款200至500元。

25、现浇砼屋面沿沟落水头子未预埋的罚款200至500元。

26、预埋件位置不正确或漏埋造成后凿现象的罚款200至500元。

27、在砼子分部实体质量检查中存在不合格检验批的,每一批次罚款2000至5000元。

(二)砌体工程

1、砌筑砂浆搅拌时不按规定挂牌的罚款500元。

2、凡不按规定制作砂浆试块,多做或漏做的,或采用有底试模制作试块的,每发现一组罚款1000元。

3、任意一组试块强度小于设计强度75%的,每组罚款1000元。

4、砂浆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200%以上的,每组罚款500元。

5、砌体砂浆饱满度抽查达不到80%的,每组罚款500元。

6、砌体转角处断开且不留斜槎,又不按规定设置拉结筋的,每处罚款200至500元。

7、水平灰缝平直度偏差大于12mm的,每处罚款100至200元。

8、砌体水平灰缝厚度偏差(1皮砖)大于12mm的,每处罚款100至200元。

9、砌体垂直度偏差大于8mm的(用2m直尺检查),每处罚款100元;大于15mm的,每处罚款200元。

10、砌体表面平整度偏差大于12 mm的,每处罚款100至200元。

11、砌筑时发现干砖上墙的,每一批次罚款200元。

12、构造柱处砌体未按规定留置马牙槎或未设置拉结筋的,每一批次罚款200至500元。

13、砖墙上留置洞口宽度超过300mm未设置过梁的,每根罚款100元;搁置长度不足的,每批罚款500元。

14、阳台隔墙和扶手与墙体之间的连接部位未按规定采取可靠拉接措施的,每处罚款200元。

15、砖砌体内管槽未用切割机切割而直接凿槽的,每处罚款100元。

第16篇 变电工程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验收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力度,依据《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个工程项目部、调试所、施工队、材料运输组、各职能部门、分包单位。

三、一般规定:

1.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也应纳入检查范围。

2.安全检查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3.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罚。

4.对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按违章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四、过程描述:

(一)公司安全检查规定

1.公司领导应自查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上是否存在着不足之处,是否摆正和处理好安全文明施工与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自己是否真正落实了安全责任。

2.对110kv工程至少进行2次、220 kv以上工程每月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不定期地对各个施工现场经常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或季节性检查。

3.检查施工工地应按有关规定设立的各种帐、表、册、卡是否记录齐全,工地应保存的资料如: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计划、措施、文件施工简板。

4.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查各项安全活动是否充分体现了群众性,记录是否齐全,并签名。

5.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6.检查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情况。

7.安全检查应使用统一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对检查的工程项目部、施工队进行定性和量化的评价,并同安全奖惩挂钩。

8.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等进行检查。

9.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二)项目部安全检查

1.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阶段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2.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和实施情况。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检查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4.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上各个作业部位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应(按三定原则)立即整改。

5.查施工现场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6.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准化设施是否完善,各类安全标语,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完整和齐全。

7.检查各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是否做到了物品材料摆放整齐,是否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及使用情况。

9.检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安全用电、防火、环境卫生、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10.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责任部门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11.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按“三定原则”进行立即整改。

(三)施工队安全检查

1.工地应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和实施情况。

2.认真检查施工现场上各个作业部位事故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应(按三定原则)立即整改。

3.检查纠正施工现场上施工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现象,对习惯违章性为人员应及时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检查施工责任区内的安全标准化设施是否完善,各类安全标语,警示标志的设置是否完整和齐全。

5.检查各施工责任区内的文明施工情况,是否做到了物品材料摆放整齐,是否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检查作业人员“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和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

7.检查施工班组的施工机械维修保养及使用情况。

8.检查施工责任区内及生活区安全用电、防火、环境卫生、治安、保卫工作情况。

(四)整改、验收

1.在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的,应填写“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送被检部门负责人签收,限期整改,并由专人负责复检,验收。

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应包括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的内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负责人,整改情况(包括文字记录和现场情况)以及整改复查验收的情况等内容。

3.整改应由专人负责,按期按要求认真完成,并按规定填写“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4.整改复查验收应由专人负责,应在整改期限后及时复查验收,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况逐项检查(包括检查现场及文字记录),并按要求填写“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复查通知书”,复查验收情况。

5.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复查验收必须按要求完成,环节必须封闭,不得缺项。

五、相关文件:

1.《变电工程项目部违章处罚实施细则》、《变电工程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2.记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通知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整改记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复查通知书;安全文明施检查工考核表

第17篇 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塑造工程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绿色安全文明工地的形象,增强企业的社会信誉、品牌效益。公司特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管理组织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项目应建立工程、质量、安全、机械、技术、机电、材料、保卫各业务系统的现场创优保证体系,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

二、申报程序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明确工程的创优目标(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文明安全工地),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2、公司党办根据工程的特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有影响的工程)确定工程的创优目标。

三、检查考核

1、依据建设部jgj59-202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安全管理、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2、项目要坚持“日巡视、周检查”制度,每周五进行一次全面文明安全检查,填好检查记录和评分表,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有整改措施及复查。

3、公司、分公司定期对项目检查要达到90分以上,未达到者,必须加强管理,整改到位。

四、奖罚办法

1、对获全国、省(直辖市)、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按工程规模大小给予奖励。

获全国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奖励,获省、直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奖励;获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3元奖励;

获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在上述奖励标准的基础上,省、直辖市级每平方米增加0.4元,地、市级每平方米增加0.3元。对公司、分公司超额完成指标的有功人员按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

3、如因项目自身原因未能完成《项目目标责任合同》中确定的创优目标的将实行对等处罚。

4、公司月度安全考评中有一个月在80分以下的项目,取消安全文明工地的奖励。

五、管理标准

(一)安全文明管理资料

1、工程概况表

工程概况表是对工程基本情况的简要描述,包括工程的基本信息、相关单位情况和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工程概况表由项目填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档一份。

2、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本表由项目安全部配合技术部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每张表格只能记录一种危险源。

3、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汇总表

项目安全部配合技术部依据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的内容,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汇总,由项目总工批准发布。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项目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它必须经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表中进行记录。对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总包项目必须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按照表的内容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6、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级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施工作业人员及各职能部门明确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与各部门及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召开“安全管理责任交底、培训专题会”,并形成会议记录资料备档。

7、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绘制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根据施工规模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5万平米不少于2人,5万平米以上不少于3人并设立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建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上岗。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安全部上报项目经理(b本)、安全员(c本)的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安全部对三类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查检、登记、备案。

8、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完善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各级安全责任。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验收制度

(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8)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2)机械安全管理

(13)危险因素告知制度

(14)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9、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和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分包单位进场前,须向安全部上报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法人委托书(任命书)等资质、资格证明资料(均加盖红章)。合约部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复印件存档项目安全部监督执行。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应作为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附件存档。

10、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审批完成,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措施,并须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

1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项目技术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并须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安全部、工程部对应急预案中的应急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全体施工人员须进行应急知识培训,相关工作形成文字图片记录。

12、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

项目安全部应将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作业时间顺序每月汇总,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须报监理一份。

13、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

对新入场、转场及变换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同时应对施工人员每月组织不少于4学时的夜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对被教育人员、教育内容、教育时间等形成文字图片记录。

项目级入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本项目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手册》;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

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责任、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种发生过的案例分析;《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考核试卷》;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14、安全资金投入记录

项目合约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制定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并每月对项目安全资金使用情况形成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台账报公司安全部。

15、施工安全事故登记表

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项目安全部应按照要求进行记载。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应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加以分析,明确事故责任。

16、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司机、信号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后,项目安全部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可网上查询),核对资格证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项目公章,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基本信息汇总填入表aq-c1-20(加盖项目公章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附后),实行动态管理,对调出人员应及时标明,并及时撤出操作证,确保与现场实际操作人员相符合。

17、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验收记录表

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应在槽、坑、沟土方开挖前编制,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完成后,由工程项目总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18、安全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项目经理部对采购和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物资(包括:架管、扣件、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灭火器、消火栓、水龙带、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临时用电电缆、配电箱等)应认真审核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临时用电电器开关还须审核3c认证,以上资料存档项目安全部。

密目安全网进场后须做阻燃测试。安全平网进场后须作防冲击试验并形成文字记录。脚手架钢管及扣件进场后,租赁单位须向项目安全部提供钢管及扣件在北京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文件。项目工程部、质检部及物资部须对钢管、扣件做进场外观检验,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质量合格资料不全和未按标准要求铸有商标的产品不得验收进场。必要时,将扣件样本送具备检验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力学性能和扭力距指标复验,检测不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检测结果存档项目安全部。

19、安全标志

安全部配合技术部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标识使用情况须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识布置平面图,对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应进行登记,填写安全标志设置登记表,有效控制安全标识的使用。

20、违章处理记录

对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处理情况须建立违章处理记录台帐,对违章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填写安全生产奖罚登记表。

21、文明安全施工检查记录

项目经理部每周五进行一次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应按照施工现场检查表的要求进行,对安全管理、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消防保卫的十项内容进行评价,对所发现的问题在表中应有记录,填写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检查记录,并履行整改复查手续。

22、施工安全日志

施工现场安全日志应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日常检查情况每天记记录,内容应包括每日检查内容和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

23、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分包单位各作业班组长每班工作开始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其内容应包括: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本班组作业中的危险点和采取的措施。班组班前讲话应形成文字记录。

24、协同管理平台的信息录入

项目安全部按照公司协同管理平台信息录入要求,及时将相关管理信息上传,公司安全部按照相关考核标准进行每月考核。

(二)生活区管理

1、施工现场有卫生管理制度,施工区域和生活区有明确的划分,分片包干,设置标志牌,标牌上责任者和管理范围,责任到人。

2、生活区要每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无积水、有排水设施。

3、宿舍内必须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每间宿舍人员不得超过15人。

4、宿舍内必须设置单人铺,床铺面积不小于1.9_0.9米,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6米,并不得超过2层,床头应设有姓名卡。

5、宿舍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做到整洁有序,无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每天外运。

6、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

7.食堂必须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

8、食堂内严禁制售动物内脏、四季豆等易发生群体性致病、中毒食品,食盐、食油等食堂原料须从正规渠道购买,并索要发票、合格证建立采购登记台账以备查证。

9、食堂所用建筑材料必须符号环保、消防要求。必须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库房和燃气罐存放间,气瓶至灶具间的燃气管必须外套金属套管,必须设置隔油池,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

10、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周边应贴瓷砖,地面硬化,保持清洁。制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

11、厕所必须设置水冲式。做到有顶、门窗齐全有纱,每天打扫,定期打药、消毒、灭蝇。

12、淋浴间必须设置冷热水管和淋浴喷头,保证施工人员定期洗热水澡。

13、生活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并有登记记录。

(三)现场、料具管理

1、现场工地大门及围墙

(1)施工现场进出车辆和人员的主要通道大门采用金属板材制作,封闭严密,完整、牢固、美观、上口平、外立面直,围墙设置高度1.8米。

(2)在现场的大门外明显处设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号等;颜色为白底黑字,边框为5cm不锈钢包边,仿宋体,尺寸为100cm×70cm。

(3)大门入口右侧设置“一图九板”,采用单体组合,版面为180cm×120cm(高×宽),面板为白色有机板,企业标识板绘制b式组合(四a),标志和字体为蓝色,辅助图形为灰色;其他图牌的标题为红色,内容为蓝色。周边用材4厘米宽的光金包边,电脑刻字户外贴。板的内容包括:企业标识板、公司简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制度、消防保卫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文明施工制度、质量保证制度、文明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4)现场大门口必须设置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标志牌:

“本工程创建‘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

尺寸:不小于600_800mm,采用白底红字,字体要求,清晰醒目(具体依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

2、实行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责任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3、施工现场场地硬化,道路坚实畅通,采取暗沟排水,现场无积水现象,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后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4、施工现场临时水电有专人管理,杜绝长流水,常明灯现象发生。

5、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请,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砂浆、混凝土及时清除,落地灰及时清理干净。

6、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及时清理。

7、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不得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8、施工现场设有专门封闭式的分类垃圾临时堆场,采取砖砌式临建,垃圾每天进行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等,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洒,并与有相应资质的垃圾消纳单位签订垃圾消纳协议。

9、现场内的各种材料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整齐、稳固,标示清楚,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码成丁、成行,高度不得超过1.5m,砌块材料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8m,砂、石和其他散料应成堆,界限清楚,不得混杂。。

10、施工现场的材料保管,主要依据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晒、防冻、防火、防爆、防损坏等措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应及时入库,专库专管,加设明显标志,并建立严格的领退料手续。

11、现场材料必须设置标识牌:采用铁皮制作,面板尺寸为40×20cm,书写内容为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检验状态、产地,白底黑字。

(四)环境保护

1、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采用混凝土硬化道路,每天派有专人洒水降尘。大门口设置冲洗车辆设施,凡出施工现场的车必须清洗干净后方可出场。

2、对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垃圾清理,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理,清运时提前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3、施工现场使用搅拌机进行搅拌作业,罐口应有喷洒降尘设施,并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内,经过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过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4、建立居民来访接待室,设立信访接待室,由项目经理负责接待,减少扰民与民扰,确保现场秩序。

5、建立控制噪声的管理措施,加强全体施工人员的教育,减少高声喧哗、野蛮装卸、随意敲打等人为噪声,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6、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封闭等降噪措施。

7、设专人负责现场环境噪声监测,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及时对现场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减少扰民,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夜间施工。

(五)脚手架

1、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落地式与悬挑式脚手架及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搭设要求、基础处理、杆件间距、连墙杆设置、拆除程序等内容,并附有设计计算书,施工详图及大详图。

2、使用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和编制施工方案,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

3、脚手架采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缝的钢管搭设,钢管的表面必须刷黄色油漆。

4、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大横杆步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

5、脚手架纵向设置剪刀撑,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夹角为45度-60度,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

6、脚手架必须与结构拉结牢固,拉结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结采用刚性材料。

7、脚手架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0m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板,脚手板下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设两道1.2m高护身杆和下设一道180mm高的挡脚板,栏杆外立面挂密目安全网,下口封严。在首层及操作层以下每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8、脚手架地基处理应牢固可靠,确保地基具有足够承载能力,防止脚手架发生不均匀沉降。

9、严禁使用钢木混搭脚手架。整体高度超过24米时,严禁使用单排脚手架。

10、各种搭设完工的脚手架、大模板插放架、马道及其它类型的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编制人、方案实施的责任工程师、安全总监、搭设班组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搭设前由工长对其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确定一名监护人员。

(六)安全防护

1、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m时,要根据土质和开挖的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临边设不低于1.2m高的防护栏杆,钢管上刷红、白相间各宽为300m的油漆,用密目网封闭。

2、距坑(槽)沟边1.5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对基坑四周设专人进行监测。

3、上下基坑(槽)搭设稳固安全的马道,马道坡度为1:3,马道两侧内须设置1.2m高防护栏杆二道,坡道脚手板上钉防滑条,间距300mm。马道外挂绿色密目安全网。

4、土方施工必须有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人员要经常观测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迹象,一旦发现因立即停止施工并撤离现场,待处理和加固后方可进行施工。

5、洞口防护措施:1.5_1.5米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盖板固定封死:1.5_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设1.2m高防护栏杆二道,中间挂水平网。

6、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一米的防护棚,棚顶满铺50mm厚的脚手板,顶棚上方1000mm设兜网一道,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用密目网封闭。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6米,防护棚高度不低于3米。

7、各楼层的周边必须搭设1.2m 高的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下方设180mm高的挡板。

8、高处作业(2米以上)人员,禁止穿易滑、硬底及拖鞋操作,并系挂好安全带。严禁投掷物料。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9、电梯井防护门必须按方案统一制作,随层安装,井内每隔两层做好防护。

10、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采取相因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11、大模板存放区必须设1.2米高围栏进行围挡。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模板必须对面码放整齐,保证70-80度的自稳角。

12、砌块、小钢模应保证码放稳固、规范,高度不得超过1.5米。

13、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不使用落地式脚手架的,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米宽双层网),网底距接触面不得小于3米(高层不得小于5米)。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一道3米宽的水平安全网,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

14、在2米以上高度从事支模、绑扎钢筋等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可靠防护的施工作业面,并设置安全稳固的爬梯。

15、施工交叉作业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七)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总包与分包必须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逐级保护”,达到 “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带能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必须防雨、防尘、防砸,二级箱以上必须设房(可用钢筋加工,刷红白油漆),并加锁,顶棚上方处1000mm设兜网一道。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现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8、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9、配电线路的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沙,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10、内配电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进户线在室外部分要用绝缘子固定,做防水弯头,并应采取防雨措施。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11、电保护器的设置:

(1)施工现场的流动电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做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包括手持电动工具)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焊机必须配备专用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

(5)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6)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即使修理或更换。

12、一般场所采用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在地下室、楼梯等处使用不大于36v安全电压。

13、碘钨灯应采取封闭式灯罩、距地高度不得低于1.5m。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同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14、所有配电箱均应按配电级别进行编号,配电箱内盘面上均应标明各回路的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格标记,箱门内侧应张贴电路图。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有专人负责,并保持清洁。

15、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机应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

(八)塔吊起重吊装

1、起重机械租赁、使用、安装、拆卸、检测和人员培训考核等应严格按照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进行。

2、起重机械操作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起重设备的安全限位和保险装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回转限位器、行走限位器、变幅限位器、超高限位器、吊钩保险、卷筒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臂架端部与相邻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

5、塔吊吊装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高压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6、起重机的安装、拆卸单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7、安装好的起重机必须先后节能型空载、静载和动载试验,并对各机构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施工起重机械必须填写运行记录。

(九)机械安全

1、使用施工机械应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2、所有机操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遵守各项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工完场清。

3、施工机械使用前应进行保养,所有机械设备不得带病作业,机械运转时不得维修或清理。

4、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向施工技术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5、气瓶在现场存放或运输过程中应防砸、防碰撞、防暴晒,不得倒置或平放,并与明火保持安全距离,氧气瓶、乙炔瓶与焊距间距离不得小于10m,两瓶间距离不得小于5m。

6、卷扬机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固定机身必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操作人员离开卷扬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应用切断电源将吊笼降至地面。

7、搅拌机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使用前固定,不得用轮胎代替支撑。移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器、保险链、防护罩齐全完好。搅拌机停止使用料斗升起时,必须挂好上料斗的保险链。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8、蛙式打夯机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操作手柄采取绝缘措施。夯机用后切断电源,严禁在夯机运转是情理积土。

9、圆钜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木工平刨的安全防护罩必须齐全有效,木工设备必须封闭管理,减少噪声。

10、砂轮机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十)保卫消防

1、成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是项目消防保卫第一责任人,项目书记分管消防保卫工作。与甲方分包单位签订消防保卫工作责任书,明确统一管理责任,施工现场配一名专职的消防、保卫人员。

2、施工组织设计中有保卫、消防措施及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定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办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制定消防保卫工作方案。

3、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门卫人员聘请保安员担任。施工人员胸前佩戴胸卡。

4、加强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管理,非施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警卫查验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出工地时必须要有被会见人签字方可出门。

5、进出工地的材料、警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检查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6、加强对财会、库房、宿舍、食堂等易发案部位,要制定专人管理,并制定管理制度,落实防盗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吸毒、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7、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

8、现场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要对职工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每周五组织一次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消防保卫工作档案。

9、施工现场设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少于4米,并保持畅通。

10、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材,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11、高层建筑(24米)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管道,管径不得小于75mm,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头。严禁消防管做为施工用水管。

12、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时,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后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有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五级以上大风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

13、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筑工程内设置宿舍。电热器具必须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明火取暖。

15、对各工种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又专项的防火交底。组建义务消防队,并组织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六、附则

1.本办法有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8篇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

一、项目部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顺利进行,确保合同承落的工程质量、安全,各项目区域标准化的实现,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前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决定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的规定》,望各专业项目区域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差的分包项目区域或个人违章违纪的处罚:

1、安全管理

1)对分包项目区域在劳务作业安全生产中无明确安全指标的罚项目区域管理人员100元。

2)对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未履行签字手续的有关人员罚款100元。

3)对新入场或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罚款500元,对特种作业人员不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或证件不全的罚款200元。

4)对各分包项目区域的施工班组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或活动无记录、记录不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劳务作业层工人违反其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罚款100元。

6)对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就上岗作业的班组每人罚款50元,并对其所在专业或分包项目区域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2、“三宝四口”防护

1)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者罚款100元,戴安全帽不系挂帽带者罚款50元。对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者罚款200元,系安全带没有挂好罚款100元。

2)对未按规定搭设安全网的作业班组罚款100元,对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网、绳防护、栏杆等)或安全警示牌罚款1000-5000元,并责令其限时恢复。

3)对洞口、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的、罚款500-1000元。

3、高处作业防护

1)对高处作业无防坠落措施或措施不力者罚款1000-2000元。

2)现场搭设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的,发现一处罚款有关人员1000-2000元。

3)在上下交叉作业中,上层作业人员要对下层作业人员负责,在下层要设安全监护人,对不设监护人的有关人员罚款200元。

4)使用移动式作业平台未满铺并绑扎好5cm脚手板、未设爬梯未设竖向扫地杆,上端未设防护栏杆、无安全带挂设点的罚款200元。

5)现场使用的人字梯上部夹角不大于45度,直梯工作角度不大于75度,跨步横杆不大于40cm,违者罚款200元。

4、施工用电管理

1)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是“三相五线制”(五芯电缆),不准使用四芯电缆外敷一根接地,违反本规定的罚款1000-1500元。

2)施工用电必须是“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3)施工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线径不得小于4mm)。对不执行标准规范规定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现场使用的铁壳配电箱,开关箱外壳必须有可靠接地,对违反标准规范者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5)对现场使用电设施电源线(缆)一条线缆的接头不准多于3个,接头应按规定进行绝缘包扎,对超过3个接头的电线(缆)每条罚款500元。

6)现场的照明灯具必须按规定接线,不得使用花线或塑料线(缆)。铁壳灯具的固定杆件不准用钢筋、钢管,要用木制的杆件,不符合本规定的每个灯具罚款200元。

7)现场的设施用电与照明用电必须分开设置,对混用者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8)施工现场不准使用老化的破皮电缆线,对电缆破皮后应及时进行绝缘包扎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每发现一条罚款100元。

9)对施工现场的值班、维修电工不按规定操作的罚款100元。

10)手持电动工具的原始电源线严禁接长使用,对擅自接长使用的每发现一台罚款200元。

11)现场的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级用电两级保护”,违反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2)电缆线必须架空,对配电箱、开关箱电缆未架空或与钢铁构件、安全防护栏杆接触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3)对使用电炉、碘钨灯取暖者除没收其器具外还将给予罚款500元,对使用煤气炉者罚款1000元。

14)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接地,对电源插头少脚,从开关箱接出的电源线缺相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5)对各类电动工具电源不按规定接线或未使用插头(线头直接插入插座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6)对施工临时用电管理混乱,问题屡禁不止,对专业项目维修电工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5、施工机具管理

1)各类施工机具进场后使用前,必须向项目经理部报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报验批准投入使用的每台罚款200元。

2)对氧气、乙炔两瓶间距不足5m,距明火不足10m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各类焊机一次线5m,一、二次线要有防护罩,二次线用线鼻子连接,违者每发现一台罚款100元。

4)对电焊机二次把线用其它电缆线代替的罚款100元。

5)对电焊机二次接地用型钢(钢管、钢筋、扁钢、角钢等)代替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起重吊装作业防护

1)起重机无超高和力矩限制器的,吊钩无保险装置的罚款1000-2000元。

2)对无证上岗的起重指挥或起重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对使用有断丝、严重变形、磨损严重等超标缺陷的钢丝绳罚款500-1000元。

7、防火管理

1)对私自挪用消防设施、破坏消防设施器材的,除赔偿损失外还给予器材价格10倍的处罚。

2)严禁酒后作业,违者罚款200元。

3)对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擅自动火的,动火作业人不负责的,不监守岗位的,罚款100元。

8、文明施工管理

1)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劳务作业层工人要相互团结、协调施工,严禁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对打架斗殴的双方不论责任属谁,一律罚款2000元,经调查后对肇事责任方加罚1000-5000元,并责成其承担一切后果,对情节严重者交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对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背裸身作业者罚款100元。

3)严禁在施工现场进行盗窃、赌博、嫖娼等行为,违者罚款1000-5000元,并交司法机关处理。

4)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50元。

5)对生活区男女同住者每队夫妻罚款1000元。

6)木工棚、钢筋棚不整洁,各类材料未按规定要求堆好,一次罚款班组200元。

7)一道工序完成后,现场和四周材料未分类堆放整齐,乱堆乱放,施工现场混乱的,一次罚款500-1000元。

8)在木工棚抽烟的一次罚款1500元。

9)以上条款和规定如在执行中有不服或吵闹,打击报复的,轻者一次罚款500-1000元,重者清退出场或交司法机关处理。

8、奖励办法

1)在每周定期安全检查活动中,评比出施工班组无安全隐患、无安全事故,能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奖励500元。

2)生活区在检查评比中,得到优胜班组的,奖励500元。

除上述规定还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文件选编》中的标准规范和规定。安全管理人员有权根据其给予处罚。施工队负责人或违章者,态度恶劣或对执法人员实施威胁报复的,本项目部将对其给予重罚,对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将交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第19篇 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积极创建文明工地,协调好相邻单位的关系,严格执行本系统文明工地标准,做好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施工保证体系

1)涉及到路口附近,施工前要走访沿街单位,做好开工前的宣传工作,以取得周围单位、居民、行人及行使车辆人员的谅解。

2)合理有序地布置材料堆放场,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有序,做”。

4)附近路段工程施工前,要采用钢板围挡。通车道路每天定人好材料的防护、包装和标识工作,材料出入库要手续完备。

3)施工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在工地现场设置“工地现场识别标牌清扫,洒水湿润,防止尘土扬起。

5)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杂物集中堆放,工程竣工后,进行施工清理,并将剩余材料、垃圾和临时设施拆运走,以保持整个现场及工地整洁。

6)杜绝“野蛮”施工,严禁施工浪费。

7)施工噪音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夜间施工要选用噪声小的机械,做到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二)防火安全措施

1、不准在宿舍内私自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煤油炉等,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灯,不准在宿舍内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2、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维修和保养,保持完整并能正常使用。木工棚边要配备数量适当的在使用期内的灭火器,并教会进场工人正确使用。

(三)噪音控制措施

工地附近无居民区。

(四)保持施工场地容貌整洁措施

1、施工污水须经沉砂井处理后才能排至场外指定地点。

2、必须按当地环卫部门规定的地点倾倒建筑垃圾。

3、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场内建筑材料、周转材料和施工机械要有序放置,及时疏通排水沟,清除场地积水,防止蚊蝇孽生。

5、工程竣工后要及时恢复场地,清理建筑垃圾,以便甲方尽快进行绿化。

(五)生活设施卫生保证措施

1、工地厕所有专人清扫,且有公共浴室。

2、宿舍内生活垃圾要设置垃圾池,不准乱扔垃圾,保持宿舍整洁。

3、公司生产安全部门定期到工地做好施工现场的除四害工作。

(六)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下设施的防护加固措施。

1、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场地、工程和地下管网路资料,结合有关实际情况精确设计施工方案,避免施工中损害有关线路。

2、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四周的架空电线、变电器、通讯设施等采取有效进行隔离或加固保护等,确保其正常使用不出现意外问题。

五、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1、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如电工、机械工、焊工、架子工等人员必须经过地市级部门培训,在取得操作证后才能上岗。

2、 操作证两进行年审换证,换证年审期限已满,未及时办理手续的特殊工种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3、 特殊工种的学徒,必须在师傅的直接指导下,才能进行操作。

六、脚手架

1、 架子搭设前,向全队架子操作工作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大家学习上级文件规定、架子施工技术、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评分标准,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增强安全意识。

2、 架子搭设好手,要经工长、安全员全面检查鉴定、验收合格后,并办好验收手续,才能允许使用脚手架,架子验收必须分段进行,并进行中间验收和总验收。

3、 架子拆除必须有专人指挥,并将红布条系在栏杆上,用栏杆做危险区栏护,并派专人站岗,不允许进入危险区内。

4、 砌筑脚手架按砌筑高度竖向分段搭设,最顶层需设护栏,护栏必须高于操作层1.2米。

5、在墙体施工前,必须对外架进行检查加固工作,经过检查合格的外架,才能进行墙体砌筑。

6、在施工过程中,架子队必须派专人定点在施工现场随时进行外架加固维修工作。

7、项目部材料员和安全员必须做好外架材料的进场验收工作,不合格的材料不允许进场。

8、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允许不得随意改动脚手架,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空中向下抛物。

七、“三宝”、“四口”防护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计划由项目经部编写,材料员负责采购,安全员负责进行质量鉴定,任何个人和部门都不得跨越工作范围进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

3、安全防护用品计划必须经安全签字后,方能进行采购。

4、安全防护用品的厂家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合格证,有国家建设部推荐书。

5、安全网按照要求搭设,佩戴安全带必须坚持高挂低用的原则。

6、“四口”防护必须按《施工现场高处作业技术规范》中的要求进行设置。

7、 在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与维修“四口”防护。所有安全防护设施,未经安全员批准,任何人不准拆除移动,以确保安全生产。

八、施工机具

1、 机具进场后,应细致检查各部位和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然后进行启动运转,动转正常、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搅拌机、和灰机进场,安置地应平整夯实,安装完毕后交由“三机工”进行操作。

3、电焊机、小圆锯等设备零件必须齐全良好,有防护装置。

4、机械应有防雨设施,开机操作应穿绝缘鞋、截绝缘手套。

九、夏季防暑降温、防雨、防雷的安全措施

暴风雨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备、脚手架、临时线路,发现有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高层建筑脚手架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以上十条安全生产措施,各个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按技术规则进行操作。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自觉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安全生产无事故为目标,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永恒主题,始终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第20篇 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各材料的正确堆放与施工场地的合理布置,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场地的良好卫生条件和防火安全,以及对场地周围环境的保护,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

1.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1.2施工作业前,应编制有效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活动。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种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需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安全监控人员应持证上岗。

1.3“四口”临边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设施。“四口”临边防护包括: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四口”临边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对于基坑施工应编制基坑支护方案。

1.4脚手架、井字架及龙门架按要求搭设,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搭设活动完成后要经相关单位的验收方可使用,验收应形成记录。

1.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操作由专职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路线的安全距离、架设方法、配电保护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1.6正确安全的使用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进场前应验收合格,定期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保持其良好的状态。

1.7垂直运输机械应按要求安装,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做到指挥信号规范明确。

1.8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妥善保管,加以标识。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施工时,应在安全交底中明确说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并由专人看护。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止环境污染。

1.9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或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安全措施未落实,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施工作业要求,机具设备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故障;

按规定应办理的作业许可手续未办齐全或监护不到位;

其他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拒绝作业事件进行调查,按不符合项处理。

2 文明施工

2.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栏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保证稳固、整洁。

2.2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2.3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其他现场施工人员宜有标识。

2.4施工区域和危险区域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的通道、消防出入口、紧急疏散楼道等,均应有明显指示牌;有高度限制的地点应有限高标志。区域内道路应做硬化处理,保持平整畅通。

2.5施工区域分布合理有序。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严格分隔,材料区域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堆放整齐。

2.6施工作业过程中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噪音,减轻噪音对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影响;夜间施工应做到对周围环境无光污染;施工时应节约能源。

2.7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施工中做到“落手清”和“工完场清”。

2.8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建筑垃圾、渣土应在指定地点堆放并随时清理。节约资源实施废弃物回收利用制度。

2.9高空施工的垃圾及废弃物应采用密闭式串筒或其他措施清理搬运。建筑材料、垃圾或渣土的车辆,应采取防止尘土飞扬、洒落或流溢的有效措施。

2.10除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和焚烧油毡、油漆,亦不得焚烧其他可产生有毒烟尘的物品。

2.11有毒有害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不得使用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2.12保持场内排水通畅。施工现场的泥浆、污水、废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排水设施和河流、湖泊、池塘。

2.13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相关单位审查批准,提供爆破器材的品名、数量、用途、爆破地点、四邻距离、爆破方案和保护措施等文件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爆破施工由具备爆破资质的专业队伍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必要时,应报相关方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2.14建立防火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施工现场划分防火区域,实施专人专管。实施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时应做有消防器材有消防监护。

2.15施工区域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现场必须有满足消防车出入和行驶的道路,并设置符合要求的防火报警系统和固定式灭火系统,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2.16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有效的消防保护措施,严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上方进行焊接作业。使用完易燃、易爆物品后应及时清运。

2.17生活区域应远离有毒有害、噪声及射线检测作业场所。区域内道路平坦通畅,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公共厕所设置应远离餐饮场所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

2.18生活垃圾装入容器放置于指定地点,有专人管理,并定时清除。生活污水要达标排放。

2.19餐饮场所达到卫生要求,四周保持排水畅通、清洁、整齐,且有消毒、灭蝇、防尘措施,能够有效地避免交叉污染。

2.20保健卫生符合要求,生活区内设有医药保健箱。

2.21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重点要害部位防范设施到位。

13.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施工区域内安全文明施工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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