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运营中,消防安全制度如同守护生命的防线,确保每一位员工的安全,防止潜在的火险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它不仅体现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也是提升组织内部管理效率、降低风险的关键所在。良好的消防安全制度能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预防为主的防灾文化,从而维护企业的稳定运行。
消防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 火源管理:明确火源控制措施,如禁烟区域、电气设备使用规定。
2.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可用,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报警系统等。
3. 应急预案:制定火灾疏散计划,进行定期演练,确保员工熟悉逃生路线。
4.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知识和自救能力。
5.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消防风险评估,识别并消除潜在隐患。
在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时,我们需要注意:
1. 制度的全面性:覆盖所有工作区域,不留死角。
2. 实施的严格性:制度不应只停留在纸面上,需严格执行。
3. 更新的灵活性:随着环境变化,制度应及时更新以适应新的风险。
4.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通过以上的规范和执行,我们可以构建一个有效的消防安全体系,保障企业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关乎生死,因此,我们对消防安全制度的重视程度不能有任何折扣。
第1篇 消防安全考核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是我车间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成绩显著的班组和个人,年终给予表彰奖励。
(一)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积极开展、参加消防管理和各项消防安全活动,表现突出的。
(二)遵守消防法规,对查处火灾隐患能及时整改。预防措施到位,防火安全制度健全,消防设施完好无损坏。
(三)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四)及时组织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的。
(五)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二、消防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造成重大火灾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班组、直接责任人、班组负责人50-500元经济处罚。
(一)违反消防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的;不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动用、圈占、压盖、堵塞消火栓或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工具等挪作他用的;消防器材超期不及时报告或交付修理的;损坏、破坏、丢失消防器材、设施、工具的;拒绝和刁难职能部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的;
(二)私拉、私接电源、电线的;用铜丝、铝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的;闸刀、开关裸露,明线接头或使用挂钩线的;电器下面堆放可燃物的;
(三)未按照职能部门下发的《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限期消除隐患的;
(四)拒绝在《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上签字的;
(五)不能按时按人员参加消防演练、救灾、学习的;不制定消防应急预案的;防火组织、制度不健全的;
(六)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
(七)违反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储存物品的;
(八)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液化气、汽化炉等明火灶具的;未采取防火、防爆有效措施进行明火作业的;
(九)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火灾的;
第2篇 某社区卫生服务消防安全制度
第一条 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公共物品保管,防止丢失。
第二条 从事电工、驾驶等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
第三条 对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性物品要设专人保管,严格执行操作常规,防止因管理不当出现意外情况。
第四条 动用明火需书面申报,取得同意后方可使用,非特殊需要禁用电炉。
第五条 加强消防器材和设备管理,定期检查,严防丢失损坏,严禁挪用。保持防火通道通畅,防止堵塞。
第六条 严禁将个人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或办公桌(柜)内,要加强个人物品保管,防止丢失。
第七条 科室下班前应做好安全防范检查,切断水、电、火源,无人时应及时关窗锁门。
第八条 贵重仪器、设备要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 发生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纠纷要及时报中心主任,并注意保护现场及做好登记。
第3篇 机房库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贯彻“ 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监督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生命安全。
二、消防安全工作由部门领导具体负责,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做好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机房值班人员、库管员应达到“三懂”,即懂得本岗位工作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灭火灾的方法。
四、机房值班人员、库管员应达到“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五、监控机房、库房要达到“三有”,即有消防制度、有消防档案、有防火防爆预案。
六、监控机房、配电室、网络间、库房等要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七、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更换。
八、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吸烟、焚烧任何物品。
九、机房,库房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格烟火管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
十一、机房用电量严禁超负荷运行。
十二、机房内使用电烙铁要严格控制,按规定操作,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
十三、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十四、没有特殊情况并得到批准,机房内不准外人随意出入。
十五、发生火灾立即报告消防部门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灭火。
十六、机房人员、库管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规定。对违反制度造成后果的要严加追查,予以处理。
第4篇 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调度室安全管理制度
1.1电力调度室是一个地区的电力调度枢纽,一但发生火灾给一个地区带来的各种损失是无法计算的,为了确保安全,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不发生火灾事故特制定调度室安全管理制度。
1.2调度员必须会使用消防器材,懂得一些消防知识。
1.3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调度室内。
1.4要经常性的检查调度室的电力设备和线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调度大楼安全管理制度
2.1调度大楼是电力综合办公的一个场所,楼内容纳很多重要部位,一但发生火灾当地的电力调度进入瘫痪状态,损失非常大,特制定调度大楼安全管理制度。
2.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调度大楼内。
2.3大楼内配置的各种消防设施及器材必须保证能够完好使用,随拿随用。
2.4要经常性的检查电缆竖井、配电室的电缆线路是否有老化的,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5要保障大楼内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安全出口不得堵塞。
2.6通讯、信息机房必须加装散热冷却装置,机房内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不定期的检查。
2.7电源机房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对机房的线缆孔洞必须严格的封堵,需要刷防火涂料的必须刷防火涂料。
2.8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会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2.9要经常检查机器设备工作是否正常,电源线路有无发热现象,如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3.1档案室是集中统一搜集、整理、保管、鉴定和提供重要档案材料的机要部门,保存具有参考价值的收发电文、会议记录、会议文件、财会凭证以及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等档案资料。档案室一但发生火灾事故,不仅会使珍贵文件资料和历史档案材料化为灰烬,其损失价值无法计算、无法弥补,而且还将危害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为了我局档案室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3.2档案室所保存的材料,都系易燃可燃物品。档案室的管理工作人员,要百倍提高警惕,加强政治责任感,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3.3档案室内的电源安装应采用铜芯线,外加金属套管保护,其安装标准要符合有关电气设备的安装规程。室内禁止设置配电盘;当人离开档案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3.4档案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视机、交流收音机、电熨斗、电烙铁等电器设备。不得使用可燃物质做灯罩用,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用电超负荷。
3.5档案室内不准使用碘钨灯、高压汞灯等危险灯具,应采用一般吸顶灯具。使用的照明灯具与档案室的可燃物,必须保持50厘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6档案室应加强日常的防火安全管理,严格控制一切用火,决不允许把各类火种带入档案室内。
3.7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会客或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以及腐蚀严重的物质;严禁在档案室内动用明火焚烧垃圾。
3.8档案室内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每天上班时,下班后,认真检查档案室的电源和火源管理情况,发现异常问题立即进行处理,防止留下火种造成火险危害。
3.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在档案室附近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3.10档案室的书架,严禁使用可燃材料制成。
3.11档案室内的防火通道间距必须保持0.8米以上宽,横穿书架排的主干通道不得小于1-1.2米,贴墙通道可为0.5-0.6米通道与窗户尽量相对应。
3.12档案室内要保持通风良好,定期进行卫生清洁,随时做好防火、防尘、防强光照射等防护措施。
3.13档案室的全体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定期地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各种火险隐患,确保档案室的消防安全。
3.14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3.15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器材。
3.16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必须完善。
3.17禁止带有火种的人员在禁区内乱走动。
3.18一、二级动火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3.19不得在室内设置复印、装订、照相等工作间,更不准设置办公、休息、更衣等生活用具。
3.20消防监护人必须在现场监护,直至作业完毕。
3.21作业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2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二十四小时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4.变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变电设备是电力生产的重要防火部位。为了加强变电设备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障我局变电设备的安全,特制定变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变电站设备区域内,严禁动用明火施工作业。确因生产工作需要时,必须提报动火工作申请,经安监处审查批准后,办理动火工作票,方可实施动火作业。
4.2变电站内主控室、电缆沟、电缆夹层、电缆竖井、电缆隧道、蓄电池室、开关室、主变设备区等处,严禁烟火;设备区内严禁流动吸烟。
4.3变电站内各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4.4变电站内的消防通道,严禁摆放杂物和其它物品,必须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无阻。
4.5站内的生活起居区内要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对所配置的生活用火器具及其它易燃可燃物品,要定期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区域进行使用。
4.6检修部门在变电站检修设备时,应严格执行部颁《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4.7站内的电缆沟、电缆夹层、电缆竖井、电缆隧道、管道沟等坑内不得存有积油。变电运行人员应经常检查或清除管道内的杂物,以防管道沟内串联起火。
4.8电缆沟、电缆夹层、电缆竖井、电缆隧道内的电缆必须刷防火涂料,防火隔墙必须按照《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去封堵,穿电缆的孔洞必须封堵严实
4.9在检修设备时,不得使用汽油或各种油料洗刷机件和设备。不得使用汽油、煤油在设备区内洗手。
4.10设备检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和检查现场遗留下的可燃物品,彻底清除各种火险隐患。
4.11生产检修现场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回收擦拭设备用的废棉纱材料。严禁在站内乱扔废旧棉纱等可燃材料。
4.12严禁充油、储油设备渗油或漏油。油管道连接应牢固严密,严禁使用塑料垫和橡胶垫。
4.13生产检修现场使用过的工作用油,严禁在设备区域内随意倾倒和存放。
4.14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4.15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器材。
4.16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必须完善。
4.17禁止带有火种的人员在禁区内乱走动。
4.18一、二级动火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14.19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二十四小时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4.20消防监护人必须在现场监护,直至作业完毕。
4.21作业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
4.22值班人员必须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熟悉,必须做到会操作会使用。
4.23每个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4值班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消防控制室。
4.2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并做好系统运行、报警、故障、维修记录。
4.26安装火灾烟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的变电站,应定期检查试验该系统的工作情况,发现系统设备火警误报故障,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处理。
4.27每个月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有漏水、腐蚀、玻璃球变色或玻璃球内液体数量减少、喷头周围有无影响喷头动作或洒水的障碍物等现象,应立即更换。
14.28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气压给水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对消防储备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保证措施进行检查,发现不能保证消防用水的要立即报告,进行处理。
4.29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消防水泵的启动试验一是通过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启动消防水泵,二是用控制中心启动按钮启动消防水泵。
4.30严格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拆卸系统设备。
4.31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修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4.3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消防水泵房。
4.33建立健全检查维修资料档案。
第5篇 单位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 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 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 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 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 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第6篇 电气班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 班组消防火负责人要对所有的安全防火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汇报井调度,并组织人员及时处理,开展好经常性防火宣传。
二、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消防火负责人负责,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换。
三、 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班组消防火负责人要组织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职工做好防火工作。
四、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严禁使用明火、电炉。
五、 搬运、使用易燃易爆品,需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六、 在无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如有损坏要原价赔偿。
七、 班组要指定专人做为消防员,负责保管好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
八、 消防器材的配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更换,由消防火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班组岗位给予密切配合。
九、 对班组室内各开关及照明经常检查,发现不合格线路及开关必须及时更换。
班组消防火负责人:邓少文
消 防 员 :周 磊 杨志国
第7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与考核细则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健康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规定了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消防管理方针、原则、消防组织管理、消防职责、火灾预防、消防设施与装备、灭火救援等基本任务且本规定适用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一、消防工作方针及原则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2、生产厂长、(经理)是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企业内部消防工作由公司主管安全副经理领导,消保科实施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实施和指导各单位的防火、灭火任务。
4、各车间主任、(科室)领导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负责搞好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主管生产的副主任为消防安全管理人
5、消保科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力量,是企业消防安全的保障,要认真履行消防职责,确保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消防安全。.
二、消防安全职责
1、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⑴、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⑵、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⑶、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⑷、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⑸、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⑹、组织制定审核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建立义务消防队。
2、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⑴、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⑵、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监督落实。
⑶、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⑷、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⑸、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和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组织管理训练义务消防队。
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⑺、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消保科主要职责
⑴、编制消防工作计划。部署、检查、指导消防安全工作。
⑵、承担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改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施的审查和验收。
⑶、掌握企业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道路畅通。
⑷、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全体员工的防火灭火等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⑸、审核审批占有消防通道,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⑹、负责健全公司企业防火档案,对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预案”,每年至少演练2次以上。
⑺、负责为公司各单位按消防标准提供消防灭火器材的审核、鉴定、服务、检查、更换、配发及灭火器的充装等工作。
⑻、保证消防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接到火灾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火场。
⑼、做好气体防护工作。
⑽、对公司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⑾、负责企业重大动火现场、重大气体防护现场、有毒有害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监护。
⑿、负责企业防火专项检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配合企业共同做好区、市消防检查、验收、审核、年检取证工作。
⒀、负责所管辖防火、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复训、学习等专业知识活动的组建、授课、指导服务。
4、根据消防法的要求,各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建设、业务建设由消保科负责,义务消防队的主要职责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义务消防队职责:
⑴、学习宣传消防法规、知识。定期参加消防培训与训练。参加实地消防演练。
⑵、协助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⑶、教育义务消防员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单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点的使用方法。
⑷、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
2)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消保科有关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安排。
(2)、负责对本单位(车间、科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熟练操作和使用本单位所配各类消防设施和器材。
(3)、监督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装备、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4)、坚持每日消防安全和设施器材检查交接工作。
(5)、积极主动的配合公司和消保科做好隐患排查和消费器材装备检查及演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领导和消保科汇报。
3)防火工作的基本措施
(1)、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普及消防常识;这是发动群众积极地预防火灾,自觉地同损坏消防设施或者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做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
(2)、深入进行防火检查,切实整改火险隐患;防火检查的方法有平时检查、季节检查、普遍检查、重点检查、自查与互查等,检查的内容要根据不同的单位和季节有所侧重,对检查出的火险隐患要逐个登记,提出整改意见,认真监督整改。
(3)、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通过建筑设计防火监督,在城镇规划,建筑设计工作中,贯彻各项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从根本上防止建筑火灾的发生,防止火灾的扩大。
建筑设计防火监督的基本任务是:监督设计、建筑、施工单位执行《建筑设计防火技术规范》,对工程项目的防火设计进行审核,检查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参加工程竣工验收,按着规定的城市规划方案,监督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处罚违章设计、施工、建设项目,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消除火险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燃。
(4)、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防火规章制度;在防火工作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处罚条例、《消防监督程序规定》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及地方消防法规的精神,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防火公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值班巡逻制度及用火用电管理制度等。
三、管理职责
1、公司和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与消保科共同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实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2、公司内各类固定、半固定和移动式消防实施,包括消防水泵、消防水线、装置和罐区的固定式消防设施和各种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属珠海宝塔石化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由各单位使用、维护、保养、检查。消保科负责监督检查。
3、公司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和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配套,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发展,实行“三同时”。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项目结束后,由工程项目建设部门负责协调安全、消保科向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申报消防设施验收手续。
第8篇 某油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油库是重要工作地,安全管理造成的损失将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对于油库的管理,需要慎重。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油库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请阅读下文,仅供参考。
1.认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预防火灾始终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2.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和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发动群众,严格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保障油库安全。
3.加强油库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训练,对新入库的员工严格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各岗位应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强识别火灾隐患能力,熟悉本岗位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和维护。
4.建立油库的专职消防队伍,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对本油库的重点保护不为,进行实地演习,要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战斗能力。
5.对油库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即“日常性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专业性检查”。时刻保持高戒备。
6.制定油库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分布图,实行挂牌定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消防主管人员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和设备。
7.油库全体员工对油库的消防安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熟悉油库消防知识、消防预案、报警信号、消防区域的划分及库区道路、水源情况。发生险情和火灾时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扑救。
8.对违规指挥、违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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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及职业健康,规范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安全,以下统称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外来进入企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参考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修正)第24-27条
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规定》(安监总局2006年第3号令,63号令修改)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23年第30号令)
3.4《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23年第44号令,63号令修改)
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23年第140号令)
3.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23年修正)
3.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23年主席令第4号)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主席令第6号)
3.8《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 第24条
3.9新员工:指从报到至试用期结束前。
3.10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4、职责
4.1人资部:是安全生产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培训需求的收集、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培训计划并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具体落实实施工作。
4.2安全员(兼职):协助人资部进行企业内部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联络外部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证书的培训工作。配合人资部做好员工的入职安全生产培训。
4.3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负责车间(部门)级和班组(岗位)级培训,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安全生产培训的实施工作。
4.4主要负责人:批准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的实施等工作。
5、管理程序
5.1培训需求的识别
5.1.1各职能部门通过与班组长、职工交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不同形式建立于职工之间的信息交流,了解职工对安全生产培训的需求,再每年年末形成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需求提报给人资部做汇总。
5.1.2安全员(兼职)通过企业经营过程中风险控制要求,对每年的安全绩效、一年来的安全工作总结、发生的事故事件案例防范分析、公司内部发生的人员、设备、工艺等的变化,风险评价评价结果反映出的要求,应急演练与响应结果反映出的要求等进行总结,掌握下一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内容和对象。
5.1.3安全员(兼职)通过对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的变化、政策的动向以及新技术、新理论等,进一步识别新年度的培训需求。
5.1.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5.1.5各种人员的培训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5.1.6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1.7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2安全教育的培训内容
5.2.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内容的要求
人资部负责建立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档案,保存相关资质证书和培训资料,明确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和再培训日期及时与安监局取得联系对证书进行复审。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以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由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发证,培训内容按培训机构的安排实施。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的教育培训由人资部联络当地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实施。
5.2.2企业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5.2.2.1新进企业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级(企业级)安全教育
(1)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职业卫生有关知识。
二级(部门级)安全教育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任本工种三年以上的老员工)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教育内容: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如作业岗位可能的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模式;事故防范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的领导负责。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5.2.2.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2.2.3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2.3特种作业的人员培训管理要求。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岗位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需要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局考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同样是企业岗位的操作人员,同样需要经过企业三级教育培训。
人资部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及时安排证书到期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发证。
5.2.4由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岗位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需要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同样是企业岗位的操作人员,同样需要经过企业三级教育培训。
人资部负责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及时安排证书到期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发证。
5.2.5消防人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人资部负责建立消防人员的管理档案。
5.2.6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2.6.1义务消防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5.2.6.2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5.2.6.3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教育或告知内容如下:本企业业务经营特点、入场须知;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
5.3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5.3.1人资部根据培训需求识别情况,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和各职能部门上报的年度培训需求,于年底在风险评价识别之后制定出下一年度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计划,并报送安全员(兼职)审查、经总经理批准。
5.3.2年度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内部培训还是外部受训)、培训方法(授课、实际操作演练、事故案例分析、开展危险预知活动等)、受训对象工种及人员、培训教师、培训课时、考核方式、培训经费等内容。专职安全员(兼职)负责联络专职或兼职安全培训教师,或与培训机构建立业务联系。
5.3.3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人资部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发放到各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安全员(兼职)及培训活动相关部门。
5.4培训的实施、考核。
5.4.1人资部负责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在每项培训开始前三天,人资部负责联系、安排培训教师、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及培训器材,并及时通知到受训人;
5.4.2培训教师负责培训材料的编制、考核内容的编写及考核的实施;
5.4.3每次培训的培训教师、受训人员必须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5.4.4所有参加受训人员必须参加考核并合格,如不合格人员不予上岗,需经进一步受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4.5安全员(兼职)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应对本次培训进修效果评价,依据培训目的、培训材料及考核结果出具评价报告。
5.4.6每次培训结束,人资部负责建立培训档案,所有培训记录(培训资料、签到表、考核试题或相关资料等)均需入档保存备查。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表 编号:aqjl-05-07
6.2安全培训教育登记表 编号:aqjl-05-02
6.3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 编号:aqjl-05-03
6.4签到表 借用表单
6.6培训记录及效果评估 借用表单
6.7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编号: aqjl-05-05
6.8相关方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编号: aqjl-05-04
第10篇 单位 消防安全制度
篇一:单位消防安全制度范文
一、消防重点单位及有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必须进行每日防火巡查,保卫处负责对各单位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篇二:
企业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消防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消防活动,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1 、认真组织单位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及防火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 、熟记自己职责,责任范围,熟悉岗位环境,明确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熟练使用各种灭火消防器材,掌握一般救生常识。
3 、牢记火警电话号码 119 、报警程序和企业消防控制中心电话号码 2022 ,如发生火灾迅速报警,及时通知内部有关人员到场处置。
4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效益第二的思想,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员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
5 、物品仓库严禁吸烟,物品、碎纸垃圾要及时清除,经常保持安全__的畅通。
6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平时巡查制度,防止出现漏岗现象,巡查人员必须 24 小时坚守岗位,发现险情及时排除。
7 、平均每个月对单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班,不断提高单位的自身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 、经常学习消防知识,掌握消防技能,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篇三:
一、消防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全体师生都必须高度重视,人人都有责任搞好学校消防工作。
二、学校消防工作的指导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严格遵守《消防法》。
三、学校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任为组员。消防领导小组的责任是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宣传,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检查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和采取应急手段,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四、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校长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是:
1、贯彻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分管副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应履行的职责是:
1、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拟定年度消防计划,制定学校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确保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安全标志完好。
六、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主管领导与各处室、教研组、班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与教职工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七、对消防重点部位如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主控室、电教室、财务室、配电室等实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自职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安全标志,定期检查、检验、维修、更新灭火器药品,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对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消防灭火技能的培训,掌握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
八、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夜间巡逻制度,落实到人,由总务处负责安排和检查并建立记录。
九、坚持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规,严禁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不准在校内随意乱烧旧书本、废纸等。
十、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和指导,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设施,杜绝火灾隐患,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篇四: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研究,特制定普通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防火检查制度
防火检查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应当填写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 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一)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 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四)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五)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学校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有关规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三)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单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学校内所有行政教学楼、学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部应对单位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六)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学校应当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预防火灾措施、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七)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八)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九)对每届新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由德研部组织实施);
(十)学校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二)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交用电说明并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批后方可作业。
(三)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四)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五)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六)各处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电工要定期对单位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七) 所有办公室、教室等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篇五:
1、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2、单位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各部门经理为委员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和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在单位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各部门成立以部门经理为首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行政班组设立防火安全员,做到责任层层落实,把好安全关。
4、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安全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牢记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教育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规定,切实负责,加强检查,积极堵塞安全漏洞,把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5、安全保卫部是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和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6、单位配置的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紧急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卷帘门以及各种消防安全指示标志、消防栓、消防器材等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所有员工都有维护、保管、养护的义务,不准随意挪用、移动、挤占、遮挡和损坏。
7、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造册,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完好有效。
8、成立以各岗位安全员为主要成员的义务消防队,由安全保卫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9、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严格的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所有员工应当认真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做到“三知、三会”(知道单位或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初期火灾扑救方法、知道疏散逃生路线,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
11、单位的防雷装置,应当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定期检查,对避雷针、避雷器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校验。
12、单位把高压配电室、锅炉房、电脑机房、燃气调压站、中餐厨房等列为重点防火部位,这些部位要做到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有安全负责人,有安全防范措施,有紧急处置预案,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13、厨房等使用明火或产生热能源的部位,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设备是否完好。
14、因需要动用明火的部位,在使用前要严格遵守本单位关于《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必须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
15、不准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带入客房,建筑物内严禁焚烧可燃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客房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不准私自安装电器设备。
16、餐厅、宴会厅、剧场、歌舞厅及其他人员聚散场所和娱乐场所,营业中要控制所能承载的人数,不得超员接待,并保持疏散畅通。
17、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单位内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由专业电工实施;客户自备和使用的电器设备,须经工程部门检查认可,并由专业电工安装;凡可移动的电器设备,其电源线必须是橡胶护套导线;因工作需要拉接临时电源的,必须提前申请,按《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由专业电工安装架设。
第11篇 公司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有效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安全管理部或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
六、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七、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安全管理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八、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九、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十、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并整改。
十一、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12篇 油漆安全消防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订本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2.油漆涂料、油漆辅料中的有机溶剂等多系易燃液休,其蒸汽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有些组分是有毒品,因而经营或仓储场所均系易燃易爆危险区。进入本区,严禁烟火,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均应禁止抽烟。油漆物品应远离明火。未经采取防火措施,不得动火检修设备或设施。
3.在经营仓库场所按规定配置的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消防沙、消防用水等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移作他用或损坏,一经查出,从严处理。
4.油漆店全体员工均应懂得防火知识,并根据油漆品种的不同合理使用消防器材。
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室内油漆、电器及贵重仪器灭火器,不用于扑救着火的钾、钠、镁、铝等。
干粉灭火器:适用于对油漆,有机溶剂和电器设备灭火。
泡沫灭火揣:除电器着火外,均可使用。但油类、有机溶剂、金属钾、钠等着火,绝不能用水扑灭,电气设备着火不能用泡沫灭火器。
5.经营或仓库场所,设备检修时必须将易燃物品移出。保持检修动火场所的通风良好,并进行动火分析(如油器设备动火需清洗并经氮气置换分析{含02小于3%}合格后取得动火证方可动火检修。
6.对铁桶装油漆或有机溶剂如发现锈蚀破损及时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引进火灾。
7.在经营或仓库区,应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严禁明火”等警示标牌。各种油漆应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火、防毒标志和安全使用技术说明书。
8.不采购、销售无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无使用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厂家生产的油漆、涂料、有机溶剂等产品。
9.搬运、堆放油漆筹产品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磨擦、碰撞,防火花,静电。
10.经营仓储人员分装操作中需穿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如遇火警应按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制度进行火火救援处理。不得擅离职守。
第13篇 设备维护部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 目的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明确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落实重点部位防火措施,正确进行火灾扑救应急工作,确保正常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部门防火消防管理。
3职责
3.1设备维护部防火安全责任
部门主任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
各专业主任是专业防火第一责任人
其主要职责是:
1)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解决防火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2)负责审批消防工作项目和消防经费
3)表彰和奖励消防工作有功人员
3.2各专业防火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
负责各专业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下达的消防工作要求,制订防火工作计划和实施计划
2)负责制订、修订消防管理制度
3)开展日常检查和考核
4)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训练
3.3部门防火安全责任
1)组建防火组织机构,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2)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可能发生火灾的隐患
3.4 班组防火安全责任
1)遵守防火管理制度,学习有关防火规定
2)落实专区防火措施
3.5 员工防火安全责任
1) 遵守消防管理制度
2) 负责做好本岗位防火工作,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3) 熟悉消防知识,掌握灭火扑救技能
4要求与程序
4.1要求
4.1.1贯彻上级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规定,制定防火计划和落实防火措施完善消防设备、设施布局。
4.1.2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和各级防火组织,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开展员工消防知识教育和培训,建立消防工作检查和考核机制。
4.2动火安全规定
4.2.1根据动火作业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程度,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一级动火区域指特别危险区域及重点要害部门,二级动火区域指危险性较大区域。
4.2.2一级、二级区域内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要求办理动火工作票。
4.3防火安全管理
4.3.1防火工作实行部门、专业、班组三级管理。
4.3.2每年进行2-3次防火安全检查。
4.3.3燃油系统、制粉系统、汽轮机、变压器油系统、电气主控制室、集控室、控制室及其电缆层、危险品仓库、油处理、氧气乙炔仓库、危险品仓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应悬挂“防火重点部位”标志牌,制订防火措施,并落实专人管理。
4.3.4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消缺,不得擅自停用灭火装置。
4.3.5如遇灭火装置故障需停用自动消防设备的,必须得到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
4.3.6生产现场须配置消防设施和足够的灭火器材;消防器材不能随意挪动位置和挪作他用,消防通道严禁占用,消防箱严禁存放杂物。
4.3.7开展防火教育、“11.9”系列宣传活动。
4.3.8消防队应开展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
5支持性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2中电投集团公司《防火消防管理办法》
5.3宁夏临河发电有限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14篇 消防安全相关制度
第一条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进入公司必须进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证后方可上岗。
二、职工公司内调动,应由调入部门进行安全教育;部门内部调动应由部门负责人、班组长进行教育,教育考核结果报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三、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考核及审批,应由主管部门将学习情况及考核成绩通知安全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四、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五、外来施工人员由使用、接待部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
第二条 防火巡查制度
一、每日由安全保卫部对公司所属区域进行一次安全巡视。
二、安全巡查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7、电、气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8、设备设施、安全附件和设施是否健全有效;
9、需定期检测的设备是否定期检测;
10、房屋基建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11、现场有无违章操作。
三、安全巡查后认真填写安全巡查记录。
第三条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一、公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部门(车间)每周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每日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二、防火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情况;
3、消防通道、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及重点工种人员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6、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防火巡查情况;
8、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完好、有效情况。
三、消防安全检查后认真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第四条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一、各部门对存在的火险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以下情况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和违章吸烟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或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拦或被挪作他用的;
5、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和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三、以上隐患的消除改正情况,应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险隐患,消防工作职能部门安全保卫部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通知部门安全责任人,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人员、资金。
五、在火险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六、火险隐患整改完毕,应将情况记录报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保卫部负责人确认后存档备查。
七、各部门对限期整改的火险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
第五条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安全通道的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包括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水带、各类灭火器),凡是与消防有关,未经安全保卫部批准,一律不准动用。
二、不准在消火栓周围堆放物品,堵塞通道。消防器材及其它消防设备应放在明显位置,严禁挪作他用。
三、公司内的通道、楼梯不准随意堆放货物和垃圾。车间、库房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必须按规定留出消防通道,保证通道畅通。
四、各部门对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要定期进行擦拭,保证其干净、整洁。
第六条 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各部门应本着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影响性大、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的原则,定出重点部位。会同安全保卫部研究、确定,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二、重点部位要作到“四有、一及时”。(有防火责任人、有义务消防组织、有健全的防火制度、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或采取可行的安全措施)。
三、重点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确定部位安全责任人。
四、重点部位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格禁止使用明火。
五、重点部位要每日进行巡检、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同时做好安全巡检、检查记录。
第七条 各部门(车间)要根据本部门生产、工作的性质和火灾危险性充分发动职工,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火安全制度实施细则,并报安全保卫部备案。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增加电气线路负荷,安装临时线和电加热器,必须经安全保卫部、工程设备部批准,落实防火措施。防火重点部位、库房内不准拉临时线。
第九条 对临时工和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15篇 工厂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
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车间科室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兼)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室个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第16篇 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教育,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分析和整改火灾隐患,经常组织消防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教育,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同相邻单位和群众组织搞好消防安全联防工作。
二、防火巡查、检查。预先编制相应的防火检查表,规定检查内容要点,检查依据和检查合格标准。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单位、科室负责人及职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备案。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配备防火门和其他应急疏散设施,并定期进行检修,保证完整、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不得堵塞。
四、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种类、数量及配置地点,应当由专人负责,配置地点应当有明显标志。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发现损坏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
五、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一)对于储存或处理可燃气体、液体、粉尘的设备,应当进行安全处理;(二)敷设燃气管线、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燃气、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参加特殊工种培训人员承担;(三)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监管,离开时要切断电源;(四)容易产生静电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应当安装消除静电的装置;容易遭雷击引起火灾爆炸的场所,应当安装避雷装置,并应在雷雨季节来临前,进行接地电阻检测;(五)燃气、电气管线和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监管,定期检查。
六、火灾隐患整改。认真研究本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根据实际,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对整改内容不清楚或是历史遗留火灾隐患,无法按时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汇报。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规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类别、品种和防火防爆场所,安排专人看管,严格收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进入防火防爆场所手续,制定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防火、防爆和灭火措施。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建立健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明确分工,相互协调,熟练掌握消防业务基本技能,能够及时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发生火灾后保护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第17篇 铁路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训制度
第一条 目的
规范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工作,确保通过施工现场消防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解决现场消防问题和应急救援及火灾逃生自救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各施工现场的消防技术交底。
第三条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职责
4.1 技术交底须在该工程的开工前进行。消防技术交底须通知现场监理参加。消防技术交底是一项重要的监控措施。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在监理日记中进行详实记录。施工单位施工日记也须进行详实记录。
4.2消防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主管主持并授讲。
4.3现场监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消防技术交底文件,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执行情况。
4.4施工人员按消防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第五条管理规定
(一)、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防火规定:
1、厨房、锅炉房及经常使用明火的建筑必须单独设置在临时设施区域的长年下风向并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15m。
2、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单独建筑,与工程用为作业区及易燃材料堆放的距离≥30m。
3、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米,并保持畅通。
4、高压架空电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材料。
5、变电间,乙炔库等房屋,应单独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地带,使用非燃材料建设,室内高度不得低于4m,应有良好的通风。
(二)、现场消防设施:
1、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及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m2临时设施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
2、大型项目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时,应备有提供消防用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阴塞通道。
3、钢构件加工厂、临时木工间(棚)、油漆间、火工品库应配足消防器材,一般为每30m2放置两只10公升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备足够的泡沫,干粉等灭火机。
4、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酸碱泡沫灭火机的药剂一般一年半更换一次,并挂有换药时间牌子。
(三)、防火制度及标志:
1、钢构件加工厂、木工间(棚)、油漆间、木库(木制品库)、油库、危险品库按规定建立防火制度要将防火制度和规定的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的位置。
2、宿舍、更衣室应挂在明显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标志,楼层应设置灭火器材。
(四)、项目集体宿舍安全防火规定:
1、集体宿舍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持畅通易取。
2、宿舍内不得储存汽油、鞭炮、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床上吸烟,火柴梗、烟蒂不得乱丢,不得在宿舍内焚烧文件和燃火取暖。
4、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可燃液体清洗不得存放室内或在室内凉干,严禁在未完全干燥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
5、不得在宿舍内加工各种木器和油漆个人用具。
6、把每月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检查安全防火执行情况。
7、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也应做好防火检查工作
第18篇 消防中控室安全管理制度10
消防中控室安全管理制度(十)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严格制定本岗位规章制度、消防应急预案、监控报警跑点程序等,并将值机员上岗证复印件张贴上墙。
(3)每班次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禁止在工作岗位上吸烟、饮酒、会客、睡觉等,禁止将火种带入机房。
(4)岗上人员要熟知中控室内设备设施的功能、工作原理、操作程序、一般故障处理方法等;报警跑点要迅速、准确无误。
(5)消防中控室的各种设备(如电脑、自动报警、灭火系统、防排烟、应急广播的控制柜等)要随时保持完好,干净整洁,灵敏有效。
(6)作为应急备用的消防服、应急包、对讲机、维修工具等要保证配置齐全、有效,取用方便;应急万能钥匙应当加封处理,并有使用登记。
(7)定期监测和清洗消防自动报警设施,按期对自动灭火系统进行水压测试,每年检修各种消防器材,保证各种防火、灭火设施有效运行。
(8)在岗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设备保养纪录、设备故障及维修记录等。
第19篇 车间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 目的
为明确生产车间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我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消防工作基本原则
1、消防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实行部门领导负责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度。
2、消防安全是我公司进行生产、工作中的一项经常性任务,各班组负责人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
三、 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消防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本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包括:
a.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与公司的管理规定,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法规要求,掌握本车间的消防安全情况;
b. 组织实施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c. 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d. 将消防工作与本车间的其他活动统筹安排;
e.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f. 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g. 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h. 组建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
i. 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员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2.安全专员职责
a. 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工作。
b. 组织落实车间的消防演习以及相关训练和培训。
四、班组长职责
各班组负责人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对本班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本管辖区域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五、本车间所有员工负责按照公司相关消防管理规定,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六、员工应本着“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遵守消防规定及要求,发现事故及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
七、二级仓库管理人员应确保库内物品堆放整齐,易燃、易爆、可燃物品要分库储存,并留有畅通的消防通道。化学品要按照要求进行存储。
八、义务消防队员应积极参加演习活动。火灾发生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员工疏散,在公安消防队到场后,协助救火、并维持现场秩序。
第20篇 学校消防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及师生生命安全,学校在教学楼、实验室、保管室、食堂、宿舍等区域配备了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以备火险发生时进行自救。为规范管理,规定如下:
一、加强对消火栓(含消防水泵接合器)维护保养,如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随意启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灭火器固定于托架上,放置在明显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区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责任人,保卫和后勤部门将定期对各使用地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等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
四、灭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发生火险时使用,使用后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更新。
五、学校安全监督部门员负责全校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设施的使用状态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协助相关责任部门及时维修或更换。
六、故意损毁消防器材是违法行为。师生不得随意玩弄或损毁灭火器材,(灭火器内药液有腐蚀性)一旦发生意外,造成伤害,按《消防法》条例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中牟县紫薇路小学
202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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