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是企业运营的后勤核心,其安全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防安全制度作为仓库管理的基石,旨在预防火灾事故,确保物资安全,降低潜在风险。一套健全的消防制度能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维护企业的稳定发展。
1. 制定明确的火源管理规定,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明火。
2. 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检查,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报警器等,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建立火险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4. 分类储存物品,避免易燃易爆品与普通物品混放。
5. 设立明显的疏散路线标识,并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6.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基本的防火知识和逃生技巧。
1. 制度应简明易懂,便于员工理解和执行,避免过于复杂的条文导致执行困难。
2. 消防制度需定期更新,以适应仓库环境和物资变化。
3. 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职责和在紧急情况下的行动指南。
4. 实行严格的火源控制,任何违反规定的个人或行为都应受到及时纠正和处罚。
5. 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消防安全的持续监控,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仓库安全消防制度是保障企业安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需要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和维护。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仓储环境,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第1篇 仓库安全消防制度
一、仓库全体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切实做好“防水、防火、防盗、防破坏”的安全工作,维护库房库区的安全检查,坚决制止库区内的一切危险作业,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二、仓库内施工,凡与电、火有关的易发灾害性的作业必须由作业员写出安全作业措施,经仓库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交保卫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由消防负责人监护,在作业半径30米内检查后方可撤离。
三、做好防洪、防汛工作,防洪沟通畅。
四、仓库消防工作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要经常检查和落实仓库防火措施。对保管员的消防教育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使他们熟知“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工作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方法,懂得逃生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
五、库内、库区严禁吸烟“禁火禁烟”标志醒目,消防设施、器具齐全有效。灭火器药粉、药液按规定更换。
六、工作时间保管负责各自库房安全。坚持班前、班后三检查:查门窗是否关闭。查电源是否切断。查物资藏垫情况和帐册、单据是否放妥。
第2篇 化工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1、 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生产副经理汇报。
2、 库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库房内除照明灯外,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工具,不准加设临时线路,离开库房时要关闭电源,保管员要做好对入库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督。
3、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专库单独存放并严格出入库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 保管员应对库房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保养和维护,不能随意挪动,消防通道内不得堆放成品/半成品/包装物/杂物等,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在库区内的不安全作业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5、 保管员对库存物品妥善进行保管,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保管员离开库房时要锁好门,切断电源,防止意外发生。
6、 库房内的成品/半成品/包装物等,划定合格、不合格、待检区域,按品种、规格、整洁有序,定量堆放,并做好标识。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透气、防潮。
7、 出入库要建立台帐,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保持账物相符,贮存的成品/半成品/包装等如发现缺失或破损要做好记录,并上报生产副经理。
8、 外来车辆进入库房装卸货,必须遵守公司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在库房内减速慢行,随车人员遵守相关的库房管理制度。
9、 库房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必要时报警。
第3篇 油类仓库消防及安全管理制度
1、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2、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
3、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4、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5、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6、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7、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8、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9、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10、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11、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种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第4篇 溶剂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文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本公司生产时所需要使用的生产原料及化学试剂、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在仓库中安全存贮,保证生产的正常供应及公司生产区域、办公区域及人身的安全。
2范围及职责:
2.1仓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2.2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
2.3严格危险化学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2.4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2.5经常巡视危险化学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消除事故隐患。
2.6对寄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以防挥发、变质、自燃或爆炸。
2.7严格遵守安全制度,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3细则:
3.1存放管理
3.1.1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分类、分隔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
3.1.2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3.1.3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3.1.4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3.1.5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3.1.6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3.1.7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1.8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3.1.9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3.1.10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3.1.11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3.1.12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3.1.13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3.2进出库管理
3.2.1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3.2.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凭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3.2.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3.3消防安全管理
3.3.1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并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灭火、降温、防潮等安全设施,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
3.3.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品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和使用明火和进行其它活动。
3.3.3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
3.3.4在仓库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3.5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3.4运输装卸搬运管理
3.4.1运输装卸危险物品时,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在搬运时应当采取适当隔热防潮措施。
3.4.2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3.4.3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4.4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3.5发生紧急事故处理方法
3.5.1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时应做到:
3.5.1.1先控制,后消灭。
3.5.1.2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3.5.1.3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3.5.1.4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
蔓延的主要途径。
3.5.1.5正确选择最适应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
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3.5.1.6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
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
3.5.2如发生急性中毒应立即将中毒者及时送医院急救。若不能立即到达医院,可采取现场急救处理:
3.5.2.1吸入中毒者,应迅速脱离中毒现场,向上风向转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并注意保暖。
3.5.2.2化学毒物沾染皮肤时,应迅速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15-30分钟,头面部受污染时,首先注意眼睛的冲洗。
3.5.2.3口服中毒者,如为非腐蚀性物质,应立即用催吐方法,使毒物吐出。催吐时尽量低头、身体向前弯曲,呕吐物不会呛入肺部。若误服强酸、强碱,催吐后反而使食道、咽喉再次受到严重损伤,可服牛奶、蛋清等。
3.5.2.4参加救护者,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在抢救病人的同时,应想方设法阻断毒物泄漏处,阻止蔓延扩散。
3.5.3危险化学品烧伤的处理方法:
3.5.3.1化学性皮肤烧伤
3.5.3.1.1立即移离现场,迅速脱去被化学物沾污的衣裤、鞋袜等。
3.5.3.1.2无论酸、碱或其它化学物烧伤,立即用大量流动自来水或清水冲洗创
面15-30分钟。
3.5.3.1.3新鲜创面上不要任意涂上油膏或红药水,不用脏布包裹。
3.5.3.1.4烧伤病人应及时送医院。
3.5.3.2化学性眼烧伤。
3.5.3.2.1迅速在现场用流动清水冲洗,千万不要未经冲洗处理而急于送医院。
3.5.3.2.2冲洗时眼皮一定要掰开。
3.5.3.2.3如无冲洗设备,也可把头部埋入清洁盆水中,把眼皮掰开,眼球来回转动洗涤。
3.5.3.2.4电石,生石灰(氧化钙)颗粒溅入眼内,应先用蘸石蜡或植物油的棉签去除颗粒后,再用水冲洗。
3.6废弃物处理
3.6.1按危险化学品特性,用规定的技术标准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3.6.2属于废弃的化学品应独立存放于废弃物处理区域,不得与其它可用的化学品存放于同一处以免混淆。
3.6.3可燃性废弃物禁止堆积在危险化学品区域内。
3.7日常管理
3.7.1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3.7.2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3.7.3每月不定期进行温湿度测量,特别在气候异常时期如高温、台风、低温等,更要经常进行测量,并正确填写“温湿度测量记录表”。
3.7.4做好每日安全检查,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表。
3.7.5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3.7.6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3.7.7危险品仓库区域,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事先请示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附件:
4.1欣泰格溶剂安全检查表
文件编号/dc code:st_08-506-saf-01-f1
共一页/total of 1 page
4.2仓库温度测量记录表
文件编号/dc code:st_08-506-saf-01-f2
共一页/total of 1 page
正文完
end
第5篇 仓库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仓库管理员必须每天检查库区温湿度计是否适宜货物储藏温度、库区内产品摆放是否规范、打包工具是否齐全、辅料是否在规定区域!有任何意见或者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二条 必须保持库房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在通道、出口、 放置或周围堆放物品!
第三条 在明显的地方设立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仓库作业操作电、气焊应严格隔离;严禁在库区范围内吸烟、使用电炉等,初犯者行政部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三次以上重犯者实施开除,如由此引起火灾事故,公司有权追究当事人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 对进入库区的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非库区工作人员如因业务工作需要入库,必须先做好出入库登记,在仓库负责人或仓库管理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
第五条 进入仓库的任何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管理员有责任提醒进入库区的其他人员遵守其安全规定。
第六条 应根据库区以及货物情况对装卸搬运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防止出现事故。行政部负责人员支持,库房负责人负责指导流程及操作标准。
第七条 在物资管理过程中,必须做好货物信息的保密工作,没有客户方的允许,不得将货物的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八条 仓库负责人及仓库管理员必须保管好仓库钥匙,不得私自将钥匙交他人使用。
第九条 下班前,仓库管理员必须关好库区门窗、关闭电源。
第十条 对已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严肃认真的进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使大家受到教育,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第6篇 危险品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明火入内,不准将火种带入仓库,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专人领用危险品,使用时严禁吸烟操作。
3、危险品入库时,根据规定分类堆放,确保安全。
4、开启油桶抽油时,要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打。
5、油罐区、油泵房、桶装储存区等要害部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油库作业区的电动机,开关,电气仪表,照证用具器电器设备,应有机修电工经常检查。
7、进出仓库,认真检查仓库内、外门窗,以防野火入内,同时确保库内通风地面干燥。
8、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和防汛抗台,防冻和防胀安全工作。
9、必须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
第7篇 公司糖类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储糖为主的大型物流企业,为切实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贸系统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司单位和驻司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 根据我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 我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行政值班由带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
第十条 我司各级领导必须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动全员安全防火意识和灭火技能的不断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免受火灾危害。
第十一条 通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组织职工结合岗位工作实际,摆现象、找问题、查隐患、定措施、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的落实。
第十二条 防火宣传教育内容:
1、深入宣传贯彻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部门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教育职工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灭火技能,做到“三懂三会”。
3、 教育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规,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三条 防火宣传教育和要求:
1、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教育。
2、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
3、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保卫卡口和巡逻人员进行提高专业素质教育。
4、个别教育:对调入我司和内部调岗的职工,保卫部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外来作业人员随时进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5、开展防火、灭火科技教育:通过组织“义务消防队”活动和举办消防技术训练班,聘请专业消防人员举办防火科技讲座,提高职工的消防技术水平,改进消防工作。
第四章 火源管理
第十四条 明火作业管理
1、凡在库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主管领导、保卫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2、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3、明火作业前,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明火作业负责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详细讲明动火方案和动火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预防措施和处理办法,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清理工作,保卫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4、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5、 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动火作业完毕,保卫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7、大风天(4 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8、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外来施工单位在我司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我司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炉火使用管理
1、使用炉火取暖的部门必须向保卫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保卫部审查合格后开据炉火使用证,方可按装炉具。严禁私自按装使用炉火。
2、办公室在收到经保卫部批准的“炉火使用证”后,方可发放炉具。
3、炉具按装后,必须经保卫部检查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4、使用炉火部门,必须有专人对炉火进行管理,并严防一氧化碳中毒。
5、需提前或延期使用由所在部门向保卫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提前或延期使用。
6、严格执行炉火管理办法:
⑴ 应做到“两定、把三关、四有、五不准”。两定是:定炉型、定地点。把三关是:把宣传教育关、把炉火按装关、把检查验收关。四有是:有制度、有专人管理、有指定炉火安放地点、有消防器材。五不准是:不准用易燃液体点火、不准在炉旁放可燃物、不准在炉旁烤衣物和其它易燃物、不准无人封火过夜和看火人睡觉、不准任意挪动炉火。
⑵ 热炉灰须用水浇灭无余火后,再倒入指定地点。
7、对违反制度者,保卫部必须勒令停火进行整改,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六条 吸烟管理
1、我司库区、生活区内严禁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公室)内吸咽。
2、在指定的吸烟室内吸烟,烟头必须熄灭后放入烟灰器具内,不得随意乱扔。
3、吸烟室必须保持清洁,无易燃物品,如有易燃物品,停止使用,待清理后再行使用。
第五章 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 我司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护。定期对线路、变压器、避雷装置进行检查测试,杜绝因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短路等原因产生火险隐患,确保仓库安全。
第十八条 库区铺设的配电线路,须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每个库房应在库外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做到防雨防潮,安全用电。
第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 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其垂直下方与储存商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对我司库房内配备的吸湿机、轴流风机等电器设备,必须就近配置电源插扳,电源连接线必须使用相应功率的护套线,确保安全送电,各种电器设备工作期间,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岗断电。严禁在库房内使用任何非作业用电器具。
第二十条 库区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商品,严禁在库区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对各种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操作人员使用电器设备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向专业人员报告(电工、维修工)。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电器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前向保卫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按装。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第二十二条 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管,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第二十三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器线路和设施,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储存作业管理
第二十四条 我司库区、生活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十五条 库房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露天垛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露天垛的防火工作负责。
第二十六条 我司储存商品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露天存放的商品其垛与垛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2米,露天货区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八条 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管理
第三十一条 消防器材的配置与使用:
1、 保卫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我司储存商品的性能和各部位的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做到配量充足,布局合理,使用有效。
2、消防器材要悬挂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3、我司职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交由保卫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4、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第三十二条 消防设施的配置与使用
1、我司地处市政供水偏远地区,水压偏低,为此我司设立第二水源(即4000立方米消防池)和加压泵房一座。
2、我司保卫部负责消防池的日常清理和维护,做到水面清洁、无杂物,遇有火灾时,消防加压泵的起动必须由卡口值班出一人和电工值班人员一起共同启动。
3、保卫部每年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第三十三条 消防器材的管理
1、 根据公司实际,我司对库房外的消防器材实行集中存放统一管理,并由保卫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2、各重点部位及库房内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保卫部,及时补充。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制度,按有关制度规定处理。
第八章 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根据我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我司确定变电室、锅炉房和器材库为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以下简称部位),其消防安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部门及本公司颁发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部位所在部室主管领导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和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三十七条 部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及消防器材配置情况,配置的消防器材必须做到会使用、会保养。
第三十八条 部位职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外单位人员来检查工作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带领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九章 建筑防火管理
第三十九条 我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建筑防火管理,建筑防火从建筑设计抓起,直至工程验收均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自觉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管。
第四十条 建筑设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和“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的规定,必须有与火灾危险性、建设规模、功能相适应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等项设计,并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
第四十一条 基建人员应配合保卫部向属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设计防火送审》手续,领取《建筑设计防火审批单》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四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搞好自审自验工作。
第四十三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机构核准的防火设计图纸施工,不准擅自更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和保卫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驻地的防火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防止火灾事故和各类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须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照工程防火设计等资料对建筑工程及消防设施进行验收,收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防火验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按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防火验收意见书》进行整改。
第四十五条 凡在我司施工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我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签定“安全防火责任书”,承担相应防火安全责任。
第十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六条 依照逐级防火责任制,我司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月查、部室周查、班组日查。各岗位执行一日三查,即班前、班中、班后检查。
第四十七条 我司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检查,做好当班记录;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人员报告。
第四十八条 保卫部应坚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
第四十九条 防火安全检查范围:
1、贯彻落实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2、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
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4、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5、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6、其它有关情况。
第五十条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建立档案,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火险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并报上级备案。
第五十一条 凡有条件整改而拖延不改的,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按“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意见整改的,按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一章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保护现场:
1、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
2、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3、在现场勘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保卫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第五十三条 调查:由保卫部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开展火场勘察和火灾事故调查。
第五十四条 处理: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第五十五条 对在防火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灭火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有功人员,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8篇 某仓库储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仓库罐区安全管理,确保物资储存安全,保护仓库、罐区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 3作业程序
3.1 职责
3.1.1 安全设备部负责对仓库、罐区日常安全监督和检查。
3.1.2 各库管负责仓库罐区的防火、防爆及日常安全。
3.2 仓库安全管理
3.2.1 装卸过程安全管理
3.2 .
1.1 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操作前,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化学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化学物质引起化学反应。
3.2 .
1.2 产品及原料为氧化剂的要单独存储及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
3.2 .
1.3 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3.2 .
1.4 装卸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行作业。
3.2 .
1.5 装卸危险化学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
3.2 .
1.6 散落在地面上的化学品,应及时清除干净。
3.2 .
1.7 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中途不得饮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3.2.2 储存安全管理
3.2 .
2.1 产品及原料堆放要求整齐有序,而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
3.2.2 .2堆放成品或原料时,应注意堆叠高度,保证不发生倒塌事故。
3.2.2 .3仓库应通风、干燥、防晒、防潮、防击、防撞、防跌落,远离易燃物,禁止与易燃物、有机物、还原性物质同库储存,仓库周围按要求设置灭火装置,以及警示标志,仓库门窗应牢固并有锁,禁止闲人入内。
3.2.2 .4原料、产品入库后,应防尘、防雨、防火、库管对库内的产品包装、产品数量、产品安全、产品标识负责。
3.2.3 电器管理
3.2.3 .1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的规定
3.2.3 .2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2.3 .3仓库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3.2.3 .4仓库内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阻燃硬塑料管保护。
3.2.3 .5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2.3 .6仓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等家用电器
3.2.3 .7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3.2.3 .8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3.2.3 .9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专职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专职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3.2.4 火源管理
3.2.4 .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2.4 .2仓库内严禁使用明火。仓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 许可证,经部门主管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 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工、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2.4 .3仓库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3.2.5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3.2.5 .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3.2.5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2.5 .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库管,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3.2.5 .4对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
3.2.5 .5仓库的安全出口、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3.3 储罐安全管理
3.3.1 储罐区间距、消防设施等应符合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3.3.2 储罐区要标识清楚,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3.3 .3储罐区及周围严禁动火。
3.3 .4卸料或出料时,必须正确使用卸料、出料装置和静电报警仪。
3.3 .5卸料或出料时,要防止发生泄漏抛洒现象,不小心发生泄漏抛洒时,应及时用砂土吸附处理。
3.3 .6安全设备部要定期检查,储罐区的安全装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3 .7闲杂人员禁止进入储罐区。
第9篇 爆炸品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爆炸品、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五双制度。五双即双人保管、双把琐(匙)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2)出入库登记制度。无论何人进出库区都须详细登记。
(3)安全检查制度。检查有分工,职责明确,记录详细,及时整改
(4)清点帐物制度。保管员每周清点,保卫和物资部门每月清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禁止吸烟制度。进库人员必须交出火种。机动车入库,排气管必须带上火星熄灭器。禁止拖拉机进入库区。
(6)安全操作制度。搬运装卸及堆装易爆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掼撞击,开箱应使用不会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应在专门的发放时间内进行。
仓库保管人员的’一日三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仓库的保管人员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查垛码是否牢固,查包装是否渗漏,查电源是否安全,查库内温度,在雨雪天时候有雨雪进入库房等。
第10篇 危险品仓库安全制度
一、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满足我公司经营的需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二、凡在我公司内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化学品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放射性物品。
四、公司设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库房及专职管理人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
五、仓库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仓库应具有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沙及报警器等。
六、库管人员在贮存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
2、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的地方存放。
3、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和同一储存室存放。
5、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本帐、双锁”的“五双”管理制度。
七、危险化学品在入库和出库时必须进行认真的检查登记。对于剧毒物品的出库,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由专人负责出库并及时办理出库手续。
八、库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静电、防高温等工作,以确保库存物品的安全。
九、危险化学品仓库保管、搬运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器材及劳动保护用品。
十、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学习和培训。
十一、危险化学品仓库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应专人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第11篇 仓库财务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的管理,管理人员要做到合理存放,便于管理检查,对易燃有毒等危险物品必须专人负责,领、用、补、废都必须严格手续,确保安全。
2、加强验收、保管、登记和检查工作,该弃就弃,不能存放太多杂物。
3、出纳员负责支付现金,登记现金记帐,不得兼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目登记工作。
4、会计员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事务。
(1)根据我园属自收自支性质的核算单位,参阅《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立本园的会计科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4)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6、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12篇 调高医院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品仓库在主管科室领导、保卫部门的监督下,积极开展工作。
二、危险品物资入库时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前必须检验数量、质量、规格、型号合格后方可入库,否则不得入库。
三、库房应建立严格登记、入帐、保管、出库、使用制度,库存帐、卡、物相符,做到日清、旬结。
四、库房选派管理人员及政治可靠、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专人、专柜管理。
五、危险品入库后分类按架号、位号存放,保证该品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质、不漏、不爆。
六、严格执行仓库岗位责任制,防盗、防火、防破坏,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禁止存放私人物品。
七、物品发放时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发放要有编号,领、用、退各个环节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有人监督和登记。
第13篇 仓库防盗防火安全制度
一、 仓库保管员为本部门的责任人,对防盗、防火安全负责。严格收发料手续,有职责对领料人、进库人进行防火督促和教育。
二、 库内物品分类堆放,标上标识,保持清洁、整齐,干燥,严禁吸烟。
三、 仓库围墙、门窗要牢固,库房周围严禁搭建易燃棚屋,库内不准住人,保管员离开库房随手关闭库门。
四、 严禁无关人员入库,钥匙随身携带,进入仓库人员均不得易燃易爆物品带入。
五、 库内不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屋面无漏水、积水和物资无受潮、霉变等情况。
六、 物资堆放要远离灯泡、电线、闸刀开关箱,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工作结束切断电源,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七、 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立安全固定牌,负责管理好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和使用消防品格。
第14篇 仓库安全保卫制度范本
1、仓库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保卫人员每日定时巡查,白天2小时一次,夜里1小时一次,下班前对库区进行全面的安全巡视,检查仓库安全状况,并做好《仓库安全检查记录》,发现问题据实上报,并采取措施。
2、加强对库区内门、窗、锁的管理,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向有关部门汇报处理。
3、仓库应安装监控系统,条件允许时可与“110”联网,切实发挥其防火防盗的作用。安全员负责每日定时检查、维护设备、电源线路,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4、仓库门卫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物资出入库登记检查,认真填写《仓库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表》,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区。
5、车辆进出库区,由仓库门卫在《仓库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库登记表》上进行登记,经允许进入库区的外来工作人员及车辆,除在规定的作业区内不得随意在其它库区活动。
6、物资出库必须接受仓库门卫的检查,验证出库手续无误后方可放行,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7、节假日期间,仓库必须留有管理人员值班,加强巡视。
第15篇 爆破器材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爆炸物品储存库负责人应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公司经营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考核。
(二)爆破器材储存库成立消防安全小组,爆炸物品储存库主任任组长,综合管理部经理任副组长,部门指定1名兼职消防员。
(三)消防安全小组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标,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易燃易爆物资放置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对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职工,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
6.进行季节性和专业性防火检查,监督执行防火制度,督促解决火险隐患。
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种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办公室、值班室和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1个。
2.易燃易暴物品库、爆破器材临时堆放场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
二、消防器材管理
(一)指定专人保管,严禁他用,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种消防器材用于扑救火灾,用完后立即整理放回原处,如有损坏,应报综合部,并报损重新配发。
(三)消防器材一律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购置,按各部门需用实际数量和预计施工现场的需要配发,需用部门必须事先提出下一年度的需用计划,否则不予配发。
(四)凡配发各门的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要定期检查、保养,冬季要做好保温工作,使各种消防器材经常处于完好状况。
(五)严禁对消防器材乱拿乱放,严禁动用消防栓、严禁埋压、圈占、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三、防火管理措施
(一)库房和库区,必须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语牌。
(二)严禁使用各种明火,禁止吸烟,不得携带火种及其他引火物进入库区,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要与烟火明火作业场所及高压架空线保持适当的防火距离。
(三)仓库区域内,必须能使消防车通畅。
(四)非工作人员,不得私制进入库内,必须进库时,要经过本库保管员同意方可。
(五)库区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应设有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第16篇 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2
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加强对库存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加强对危险品装卸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包括仓库及储灌。
三、职责
仓库主管对仓库安全生产负责,罐区主管对罐区安全生产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
四、内容
仓库:
1.危险品从入库、领料、搬运、使用、处理残余杂质都应指定专人负责。
2.部门领用时需先预算当天用量按单领用,当天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应送回危险品仓库。
3.禁止使用无盖容器。在启用危险化学品后应马上将盖拧紧,发料时必需使用专用抽吸工具,溢出的危险化学品须立即清理干净。
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必须标明正确的标志及危险警告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5.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生产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防静电措施。
6.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员工,下班时必须将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退还给危险品仓库的管理员保管。
7.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物应放于金属废物箱内,并盖好盖子及附上标志,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定期进行安全处理。
8.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
第17篇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4内容与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所需原材物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符合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生产进度,并加速资金周转,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仓库日常管理1、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2、严格按k3系统和物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及时逐笔录入k3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k3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准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k3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一致。4、保管员要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贵重的或非常用物资实行零库存。并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及时编制报表报送上级领导,由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5、仓库物资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整洁卫生。特殊物资要与一般物资分类存放,确保安全。6、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向领导报告。7、先进仓的物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8、库存物资系公司财产,不得任意挪用;认真做好各种公用工具的借、收登记工作。二、入库管理新购材料入库,保管员根据计划单凭供应收料通知单/供应签字的供方送货单、质检检验合格单等,当场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等准确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如不能确定验收标准的原材料,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确定验收标准后,方可办理入库。产成品入库,保管员据质检单确定为检验合格的产品后,指定车间入库人员按相应品名、规格分类堆放,经双方核实数目后办理入库手续、开具产成品入库单。成品退货,保管员凭物流部门签字的退货通知单接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退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到财务开据退库单;由保管员登记相关的帐页及k3系统。各种单据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楚,并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材料接收后,保管员及时登记相关的帐页并录入k3系统。三、出库管理1、各类材料
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保管员凭车间主任或统计员开具的领料单发放物料,需领导批准的必须有相关领导的签字方可发放。领料员和保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领料。2、成品发出,保管员必须凭物流部门签字的发货通知单发货并认真、准确的填写发货单相关栏目;保管员和物流员双方核对品种、规格、数量正确后共同开据出门证及出库单。四、报表及其他管理1、保管员在月末结账前协助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与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各种领料单、材料接收单每月20日前送财务部门,并确保其准确无误。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上报领导审核,经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不准自行处理。发现物料丢失或出现质量问题(如渗漏、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五、保管员工作职责1、保管员必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公私分明。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做到四懂二会:懂品名、规格、型号、一般性能用途,懂保管常识,懂业务手续,懂消耗规律;会保管维护,会利废节约代用。2、准确地做好材料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和各种报表。3、严格按照材料的验收要求做好材料验收工作,不合要求或不合格的原材物料坚决不予验收。4、认真做好仓库材料的分类摆放和保管工作。5、认真做好仓库安全防范及仓库卫生工作。6、保管员必须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及时准确地记好物资账目,随时反映库存变化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好核算、结账和有关报表。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仓库重地,安全管理制度要落实。
第18篇 移动通信运营商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加强仓库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仓库运营管理相关人、财、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__通信集团ss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属各仓库(以下简称“仓库”)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三、 中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所属仓库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分为省、市二级,省公司采购物流中心负责省级物流管理部门所属仓库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并对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所属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则负责其所属的市级各仓库(含县、区分仓)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
第三章 管理原则
四、 各级物流管理人员必须树立“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观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仓库日常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
五、 各级物流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员、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范管理;做好燃气及相关设施、发电机油库、各类配电用房、高压锅炉、气体防护区、危废品(如废旧蓄电池等)存放区等各类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对进入危险源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提示、防护准备和引导;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等情况;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准备。
六、 各级仓库必须设置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学习各项安全防范规定,组织开展日常应急预案演练,熟悉各项应急准备方案。
七、 如通过外包方式由合作方开展仓库各项管理的,应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关安全协议,明确合同双方安全工作职责。
以下按照不同专业和内容,分章节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规定。
第四章 库区人员、物品出入管理
八、 仓库工作人员凭有效工作证件进出。
九、 各级仓库对提货、送货、来访人员以及各种车辆实行出入证准入和放行条管理制度,出入证和放行条由各级仓库发放。
十、 仓库出入证和放行条必须专人(车)专用,一人一证(条)、一车一证(条)。
十一、 提货、送货、来访人员需凭有效证件,在仓库设置的传达室或登记处进行登记,领取出入证后方可进入仓库库区。离开仓库时须登记离开时间,并交还出入证后方可离开。
十二、 放行条由中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或仓库现场管理单位开具,并在仓库现场备案。放行条须填写具体清晰的放行物资内容,并由中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或仓库现场管理单位加盖公章。
十三、 提货、送货人在库区等候提货、送货时,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库区,如因故需进入仓库库区,需经仓库现场主管批准且在库区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库区。
十四、 非提货的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库区,需经中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仓管主管批准且在库区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库区。
十五、 所有车辆进入仓库时,如车内已载有货物并需携带出去的,须自觉在传达室处详细登记携带货物的详细情况,以便门岗进行查验。车辆离仓库门口时须接受门岗的开厢登车检查。
十六、 凡有车辆出库,不管有无携带仓库内仓储物资离开的,须凭仓库出具的放行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并记录离开时间后方能放行。
十七、 办公、来访自行车、摩托车、小汽车只可停放在库区指定的停放区域,禁止进入库区。
第五章 库区安全及消防管理
仓库必须遵循明确的安全及防火规定,具体如下:
十八、 仓库的主要领导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为安全及防火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仓库须设置安全管理员(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均需设置),组织开展仓库日常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须张贴于仓库明显位置。
二十、 自建或租赁仓库必须至少符合丙二类消防等级安全要求,并按照有关规范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二十一、 消防值班室须满足每班2人的值班规定,并实现7_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持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上岗。
二十二、 仓库管理外包单位作业人员在库区内必须身穿工作服,所有进出仓库存储区的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物资堆放较高及多层货架区域(托盘散件物资需用打包膜缠绕后才能上架)必须配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
二十三、 仓库管理人员(包括物流管理部门管理员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要熟悉储存物质的性质,参加过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做到“四知”,知物资性能、知灭火方法、知物资养护、知物资管理制度。
二十四、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五要”、“五不准”。
五要:
1、 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2、 仓库电源要装分闸,电源开关要装在库外;
3、 电线要穿管、敷设;
4、 下班要切断电源;
5、 对电器设备(空调、配电箱、应急灯、抽风换气设备、电动闸门以及各类开关电源等)要经常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电工必须持证(相应高、低压电工证)上岗。
五不准:
1、 不准在仓库内使用碘钨灯或大于60瓦的灯泡,在储存易燃、可燃物资或建筑耐火等级在三级以下的仓库内使用日光灯;
2、 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3、 不准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4、 不准在仓库内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
5、 不准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安装普通电器设备。
二十五、 制定防火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练,培训员工逃生、自救和灭火技能。
二十六、 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并须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 贯彻执行《__通信集团ss公司消防设施维护实施细则》,做好消防设备日常维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检查的工作,并登记备案;维保应聘用有资质、有实力的公司,确保任何时候消防设备、设施都是完好、有效运作。
二十八、 仓库物质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
1、 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2、 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3、 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4、 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
5、 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 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区域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对进入危险源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险性并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 各类废旧蓄电池必须划定专区集中保存。废旧蓄电池必须正放,不能叠放,做好防短路、防渗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阳光暴晒。各类废旧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场或半封闭临时建筑内。
三十一、 严格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在库内吸烟及动用明火,仓库内应设立禁火和逃生标志;库区因施工需动用明火时,须到物流管理部门办理临时施工审批手续,并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离易燃、易爆物品,施工过程有专人监护,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施工期间要及时清理现场。
第六章 库区治安防范管理
三十二、 仓库必须有明确的库区治安防范管理规定,规定具体如下:仓库主要领导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为治安防范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治安防范的安全管理工作。仓库须设置安全管理员(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均需设置),组织开展日常治安防范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 仓库须根据环境安装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如监控摄像头、红外报警等装置,监控录像保存时限必须满足一个月内可查阅要求。
三十四、 仓库管理人员要做好对库区内门、窗、锁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员下班后,应将钥匙交到专职值班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可以是仓库主管或者仓管人员,需7_24小时值班)。
三十五、 仓库要做好库区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检查的工作,并登记备案;安全防范设施的维护保养应聘用有资质、有实力的公司,确保安保实施运转正常。
三十六、 仓库必须制定治安防范应急预案,发生治安防范事件时按预案处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七章 各类应急预案管理
三十七、 仓库要根据相关预测做好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监控和应急工作,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十八、 仓库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周边环境及形势的评估,制定具体防恐应急预案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十九、 仓库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检查情况要向__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进行汇报;每半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四十、 仓库如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并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八章 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 库区内货物运输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发前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货物装卸要确保人员人身安全,严格按规定装卸,严禁超载。对易燃、易爆产品须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运输途中安全。
四十二、 库区电梯应按设计标准使用和维护,使用单位应按时对电梯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严格按时聘请劳动安全技术部门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测。
四十三、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则,加强对叉车日常维保和操作前检查,叉车维护、保养及检查情况要登记备查。
第九章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为支持仓库园区开展连续生产工作,仓库园区可根据情况设置合理生活配套设施,如食堂、餐厅等。如相关生活配套设施日常运营属于物流部门负责管理,则相关设施除应严格执行前述各项安全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四十四、 做好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并标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种物品不得随意乱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类置放,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离开食堂工作岗位,防止传染、中毒。饭食需留样存放冰柜保存三天。
四十五、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厨房等重要部位须安装摄像装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规定放置,燃气管道、用具须安装泄漏报警装置并配置足够消防器材(面积在100平米内配置泡沫灭火气瓶3个,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个)。
四十六、 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内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并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炉灶煤气等设施。
四十七、 应制定食品中毒应急预案,一但发生食品中毒事件须及时采取各项抢救措施。
第十章 信息安全管理
四十八、 各级系统操作人员应按权限进行操作,并保护好各自账号,严禁账号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 严禁使用系统或设备等进行与物流管理无关的活动。
五十、 仓库人员(包括物流管理部门人员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现场人员)严禁私自下载、留存、篡改、买卖、交换与仓库生产运营有关信息。
五十一、 对离职、离岗人员要及时进行权限调整或删除。
第十一章 安全培训和档案归档管理
五十二、 仓库管理单位应按照__ss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员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员)每年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教育结束后要本人签名确认。
五十三、 仓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法规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门、班组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有关工作档案并进行归档,对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签到、图片、总结等资料也需妥善归档。
第十二章 附则
五十四、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省公司采购物流中心。
五十五、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9篇 仓库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1、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台帐完善,仓库管理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严格库存物品领用登记制度,做到账物相符。
3、仓库门窗坚固,锁具安全有效。仓库按规定配备性能有效的消防器材,管理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4、物品按种类分库储存,库房具备通风、避雷、防晒条件。
5、露天货场堆放整齐,标志清晰,防护设施齐全,货物与帐目相符。
第20篇 某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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