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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企业安全奖惩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某某企业安全奖惩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是企业的生命线,如同建筑的地基,确保日常运营的稳定与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它不仅规范了工作行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也体现了我们对员工的关怀与责任。良好的安全制度能够提升工作效率,降低事故率,维护公司的声誉,同时也是遵守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安全规程:明确各类操作流程,规定安全操作标准,如设备使用、危险物品管理等。

2.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计划,包括火灾、化学品泄漏等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3.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 审核与评估:定期检查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其有效性,及时调整完善。

注意事项

1. 制度需清晰易懂,避免专业术语过多导致理解困难。

2. 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空泛和不切实际的规定。

3. 定期更新,跟随法规变化和技术进步,确保制度的时效性。

4. 强调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要有明确的奖惩措施。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行的基石,我们要用心构建,严格执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能持续发展,员工才能安心工作,共享安全带来的福祉。

某某企业安全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某某企业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内容

1、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3、事故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第三条 考核办法

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3、管理目标实行月度考核,年终总结的考核办法。

第四条 对部门、车间主管的考核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和绩效考核挂钩,做为晋升工资和评定先进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 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资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四)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获得省级先进单位的。

第六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七条 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二)存有事故隐患,逾期不改者,对整改负责人罚款100元。

(三)不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对违纪人员罚款50元。

(四)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罚款100元。

(五)工伤事故按照《工伤事故管理办法》处理。

(六)操作事故、设备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1、一般事故罚款100元;

2、较大事故罚款200元;

3、重大事故罚款500元;

4、特大事故罚款1000元。

(七)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较高额处罚。

第八条 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第九条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第2篇 危货企业安全生产值班与领导带班制度

1 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与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州红剑聚合物有限公司。

3 术语、定义

3.1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3.2领导带班是指: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3 安全生产值班: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人员针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4 职责

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制订和公司值班表编排;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制度规定人员的考核。

5 管理内容

5.1 公司各单位值班和带班制包含两种类型:

a 子公司领导带班制

b公司机关人员值班制

5.2 值班和带班制的工作形式

5.2.1 子公司领导带班制,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对本工作日(当日18时-次日6时)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5.2.2 公司机关人员值班制,是由负责值班的各级人员,在当日18时-次日6时),在所值守的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5.3 子公司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5.3.1 如人员流失变动办公室负责每月30日前调整完成下月的现场带班值班表,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

5.3.2 值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日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5.3.3 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包括:

a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状况;

c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d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e 组织处理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安全事故。

5.3.4 领导带班必须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5.3.5 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要求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5.3.6 严禁领导值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安排其他领导值班。

5.3.7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内容,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5.3.8 领导带班的工作范围包括本单位所有作业现场和人员。

5.3.9值班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根据事件的性质进行处理,事件的详细过程要记录备案,并报上级领导;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5.4公司基层人员值班制的具体规定

5.4.1值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日的值班人员,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值日空缺,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5.4.2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a 检查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b 检查指导各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情况;

c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和违章情况并协助纠正解决;

d 收集基层单位的意见和信息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e值班期间每隔1小时对成品仓库、储罐区、危险化学品库生产车间等进行巡查,做好值班巡检记录。

5.4.3 基层人员值班的工作范围包括值守单位所有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

5.4. 4因故不能按时值班的,应提前向安环部负责人说明,除休假、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请假。

5.5 其它规定

5.5.1公司必须建立人员值班记录本,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将本班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签名。

5.5.2公司办公室提供《值班检查记录表》,基层人员值班时负责填写齐全。

5.5.3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带班和值班中发现的关于本部门问题的整改处理予以落实。公司安全环保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6 考核

5.6.1 不按时编排值班表或值班表有遗漏、空缺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2 未安排领导带班,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200元。

5.63 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5.64 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向领导请假导致空班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5.6.5 不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6 基层人员无故不值班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7 带班和值班时,不填写相应记录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6.8 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第3篇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 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八条 公司各部门责任分工。

(一)生产部:组织公司各级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人力资源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组织开展必须检查项目内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财务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安全科:

1、编制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组织公司各相关人员在湖北省统一编制的“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细化标准,确定隐患排查的频次,并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及时修订

2、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组织或督促本公司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3、组织对重点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4、负责事故隐患的收集归档,安全科信息员至少15天要登录“两化”管理系统进行一次隐患的检查、登记、整改、销案工作。重大隐患安全科信息员要立即登录“两化”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重大隐患登记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 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 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 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排查周期要求,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安全科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 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台帐”,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汇报。(附件: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

第十三条 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附件: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将事故隐患处理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汇报。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科。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科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

第十五条 各级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部门下达(附件: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整改并填写(附件:4《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报。

第十六条 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 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七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八条 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公司安全科信息员立即进行网上填报并填写重大隐患登记表上报主管部门。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然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一条 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部门。

第六章 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第4篇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

1、所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法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所有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3)易发事故的基本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生产岗位员工

l、企业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企业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3)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2、企业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岗位的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3)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4)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纪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本企业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

(2)本企业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岗位生产丁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妄全注意事项。

(4)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3、企业员工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4、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5、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企业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6、发生事故时,按《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l、企业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

2、企业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应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企业安全活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3、班组安全活动是日常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产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应无故缺席,有事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4、企业领导每季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5、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其他安全活动。

第5篇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7

附件1 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动火作业六^___令

一,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四,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四,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五,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六,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八,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机动车辆七^___令

一,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档溜车.

四,严禁带病行车.

五,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六,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七,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附件2

与本管理制度相关的国家法规,标准

原化学工业部及其他部委的有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版)

4,《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

5,《石油库设计规范》(gbj74―)

6,《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

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3608―)

8,《手动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

9,《爆炸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00]

10,《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

11,《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

12,《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

13,《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3―)

14,《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

1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

1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1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1~6442)

19,《起重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6720―)

20,《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87]

21,《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

22,《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hg23011―1999]

23,《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2―1999]

24,《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hg23014―1999]

25,《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hg23015―1999]

26,《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hg23016―1999]

27,《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hg23017―1999]

28,《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hg23018―1999]

29,《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86]化生字第1078号文

30,《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程》([87]化生字第671号文

31,《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cd90a3)

3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tj28―)

33,《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

34,《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

35,《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

36,《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1987年12月16日七部一委规程)

37,《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

38,《仓库

第6篇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工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

2、奖励

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2.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4.对分公司、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处罚

3.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3.1.1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3.1.2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3.1.3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3.1.4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3.2违章违纪处罚

3.2.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2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3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5对不使用通风设施,向公共场所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6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7对工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8对违反q/d9243―93《低压电气临时线路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9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3.3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3.3.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3.2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3.3.3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

3.4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

3.4.1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3.4.4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见附录a)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5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3.5.2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单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

3.5.3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6其他处罚

3.6.1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6.2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6.3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直至扣完全部赔偿。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4、实施与检查

4.1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基层单位推荐,公司安委会审议,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3经济处罚由经营部会同财务部门执行。

4.3.1发生工伤事故后,基层单位按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委会审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4.3.2本办法所罚款由财务部门按经营部发出的“工业总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制通知单”(见附录b)从被罚单位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4.3.3对所罚款项,财务部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经营部掌握用于安全工作。

4.4本规定由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

附录a:事故隐患通知单

()司安字第号此联单分公司(项目部)留存

:

现发现下列问题,曾口头通知同志,现将该问题书面通知你们,请在月&nbs

p;日前将处理情况报送经营部。

经营部

年月日

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 )司安字第号 此联反馈经营部

采取的措施和完成的日期:

单位(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附录b:工业总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制通知单

单位:班组: 发现时间: 年 月日时

地点: 性质:

违规、违制内容:

纠正措施要求:

处理意见:

经营部

日期

一联通知分公司(项目部)

第7篇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

二、机构与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

2、安全环保负责组织对公司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5、各部门(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6、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与培训

1、对新职工、临时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凡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5、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

五、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作。

六、检查和整改

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各生产部门每月检查不少于二次;各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者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七、奖励与处罚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3、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部门(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4、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5、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6、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7、发生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不足10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不足2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20000元的事故。

8、发生事故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

2)立即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在5天内,向总经理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给予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9、各级领导或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进行违章作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10) 对于事故按照事故性质、损失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损失的10%-100%的处理。

第8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到位,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运用制度》的规定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及使用做如下规定:

1、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公司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按产值的6‰比例提取,专户储存。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

2、公司对工程项目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购置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4、安全劳动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管理劳保用品,采购时严格按照公司指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部应及时向质安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购买者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5、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等应立即停止使用。

6、使用的手续:保障资金的每项支出,必须经公司安全科、安全技术经理、提出使用意向,并做出具体的预算,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转公司财务科执行。

7、由安全科、财务科、对已批准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对重大的安全项目的投资,应写出具体的使用情况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并存存档。

8、年度资金余额,应按规定结转下年,超支部分应做说明,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列入费用。

第9篇 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念好入门经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念好

“入门经”

今年二月,国务院安委办印发《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指出各地区应要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产业政策和本地区行业领域实际,明确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审批部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要求、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准。

道路运输行业作为安全生产高危行业之一,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道路运输市场准入条件之一,也是道路运输企业的“入门经”。202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要求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新设运输企业,要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2023年,交通运输部印发《道路运输工作管理规范》,明确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必须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性审查认定书与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文本一并存入许可档案。其立法本意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运输许可,应当对申请人提报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符合性审核。由此可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这个“入门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有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道路运输许可,贯彻落实上述要求不彻底、打折扣。

国务院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公布调查处理报告,指出肇事道路运输企业存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照抄照搬、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多项安全制度流于形式等严重问题。其实,照搬照抄现象在实施许可中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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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见不鲜,类似的还有照猫画虎、移花接木、闭门造车、生搬硬套等。这造成一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如出一辙、别无二致,拿来主义者甚多;有的信口雌黄、胡编乱造,不符合自身实际。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履行《安全生产方法》规定的职责,不参与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个别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知半解、管窥蠡测,甚至“形同陌路”,更谈不上贯彻落实了。

可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格审核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仅十分重要而且非常必要。但有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标准过低,严重滞后于《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的重数量轻质量,忽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符合性和可行性审核;有的甚至不审核,导致“三关一监督”的第一关――“许可关”失守。固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不力有其无奈之处,譬如缺乏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评价师资格的更少;经费投入紧张,委托专业安全生产社会服务机构存在困难。但是,湖南郴州宜凤高速“6.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血的教训警告,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亟不可待。

有人问,严格审核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违背了中央关于推进简政放权强化便民服务的要求呢?没有。第一,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道路运输许可条件之一,严格审核该制度是国务院文件的强制性要求,既没有增设许可条件,也没有抬高许可门槛;第二,道路运输行业紧系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安全关符合#和谐#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第三,公路运力过剩局面持续,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契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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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山东省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导方案》(鲁政发〔2016〕32号)的精神,即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补短板、去产能的一项重要内容。

那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如何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审核呢?

第一,依法制定审核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工作管理规范》的规定,明确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内容。既不能随意减少降低标准,也不能故意增加抬高门槛。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的规定,量化细化各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关键要素,增强审核标准的针对性和实践性,防止人为审核的随意性和任意性。还要结合安全生产及道路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变化,及时修订审核标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核标准应当对外公布。

第二,指定审核部门、人员。指定内设机构作为审核部门,其负责人是审核工作牵头人;指定行业监管经验丰富的,或受过上级部门安全培训的,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的人员参与审核。审核人员应当及时审核申请人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于法定期限内审核完毕。同意的,应当签署《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性审查认定书》;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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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第三,着重审核制度的符合性。审核人员在严格按照标准审核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同时,还要结合其他材料审核其符合性,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道路运输企业实际情况相符程度。存在疑问的,可以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要求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审核发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与道路运输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应当督促申请人整改。审核人员还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掌握安全管理制度,抓好贯彻落实。

第10篇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教育培训制度

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没有规章制度就没有准绳,无章可循,就容易出问题。

一个企业都有它的机构设置,都应根据上级有关法规和本企业的情况及需要建立、健全了各项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实行,使企业的管理井井有条。

一、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以公司经理为首的各级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2、以工会领导的发挥工会组织“教育、协助、监督”职能的群众监督保证体系。

3、以公司技术经理,公司质安科为首的安全技术,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计划保证体系。

4、以工程队直接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安全检查保证体系。

5、以班组长底层对施工职工直接进行管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安全教育及培训

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首先在公司经理杨中芬的主持下,对全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着重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通过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搞好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增强关心别人、保护自己的人生观。通过学习,同样提高了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

通过思想方面的教育,使广大职工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反对违章指挥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2、安全知识教育

安全知识方面的教育,主要是要求全体职工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每年按规定学时进行安全培训。了解在施工生产中流中程方法,施工生产(中)现场的危险区域及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同时了解在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动力照明、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安全知识,了解在施工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或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本知识,消防制度及灭火器材应用的基本知识,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知识等。

3、安全技能教育

安全技术教育就是结合本工种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教育。每个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其中包括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起重、焊接、电气、爆破、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法制教育

本公司的广大干部职工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纪律制度,做到言行一致,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施工、违章操作等现象的发生。

5、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新到本单位的工人必须通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知识教育,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接受本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

6、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

本单位对特殊作业人员,按国家安全管理方面的标准对特殊工种进行管理,严格把关,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进行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

第11篇 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做到分层管理、各负其责,让各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明确职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

第三条 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公司及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管理方针、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第四条 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对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公司设置安全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安全责任人资格

(一)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提供公司安全管理的必要资源。

(二)公司总经理和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二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公司办公室、安全保卫科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三责任人,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建立公司的安全管理网络,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罚;协助调查安全事故。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人安全责任人资格

(一)各科室是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提供本部门安全管理的必要资源。

(二)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是各车间、班组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三责任人,负责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实施细则,确定各区域安全负责人,确保本公司安全。

第七条 安全责任人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建立全方位、一体化的安全网络,明确各自职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责任制网络。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各部门、车间、班组,落实到人。将安全生产的效果与职工工资挂钩,严格执行《安全奖励与责任处罚制度》。在评先表模活动中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新建、扩建、改建及引进工程项目,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

(四)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本企业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扎扎实实开展好每年的“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安全氛围。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全员安全培训,培训率应达到100%,新进厂工人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五)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全年组织综合性安全检查应达到4次以上,专项检查每月一次,车间、班组安全检查要做到不漏时日,与生产同步。综合和专项安全检查情况应有记录、总结和通报。认真抓好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台帐,重大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专人监控,并及时上报。事故隐患整改完善之后,方可销案。

(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规范建立15项制度(《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教育制度》、《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登记整改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安全奖励与责任处罚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各种制度。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工作资料等档案,整理归类齐全。

(七)企业内无治安事故发生。制订相应管理制度,与企业周边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确定目标和责任,凡涉及的专项整治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制定方案,落实措施。

(八)在本企业内,生产安全工伤事故发生率为“零”。

(九)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并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员工未接受安全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严肃查处每起事故,并在国家规定期限内结案,结案率达100%。

第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23年1月1 日起执行。

第12篇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汽车维修厂的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第13篇 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合编

__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1第一部分

基本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全员安全管理制度3第一节

总则3第二节

组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4第三章

交通安全管理11第一节

驾驶员管理11第二节

车辆管理14第三节

车证管理15第四节

安全行车规定16第五节

交通违章与违章肇事处理17第六节

奖励与处罚19第四章

生产安全管理20第五章

消防安全管理21第六章

安全管理监控措施22第七章

附则28

第一部分基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次序,保证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运输生产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贯彻执行国务院提出的“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指导思想,坚持区域(专业)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参与,全方位保证,达到对运输生产全过程的安全进行不断监控、逐级调整、及时反馈和有效激励。

第三条

公司安全管理应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编制,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全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五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贯穿于运输服务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区域(专业)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的原则。

第七条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

公公司经理是分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

各岗位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条

分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隶属于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分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

分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经验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

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安保部是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归口管理。

第二节组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第十五条

为搞好安全管理,集团公司成立了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公司董事长苏俊担任,副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唐勇及安全副总经理伍成华担任,其他安委会成员9人,负责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公路客运分公司设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公司经理___担任,副组长由分公司安全副经理___担任,成员有___、___、__、__、__,负责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其中,___、__同志为专职安全员。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安委会主任职责:

1、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支持总经理及部门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运输生产的职权,围绕安全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总经理、部门经理责任制的实施。

3、经常深入基层、群众,搞好调查研究,抓好安全典型,树立榜样,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事迹,表彰先进。

4、经常参加各种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安全运输生产情况和问题,切实做好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5、监督各部门对安全运输生产的履行情况和遵纪守法情况,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安委会副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2、根据市场信息,不断开拓,加强横向联系,降低成本消耗,减少事故发生,保证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3、抓好员工的政治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和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审批安全措施。

4、检查督促各部门对安全责任的执行情况,参加特大、重大事故的勘察和分析处理。

5、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基层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提高安全人员素质。

第十九条

公路客运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执行党和国家颁布的车辆技术管理制度等规定。

2、组织实施安全行车管理方面的措施,落实安全工作的全面检查和考核,布置安全运输生产活动。

3、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分析安全工作,为公司领导当好安全宣传、教育和预防事故工作。

4、负责开展安全大检查,监督安全法规制度的执行。

5、按照国家的法规、政策,调查、分析、处理各类事故,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预防事故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6、组织开展安全运输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运输生产经验,表彰先进。

7、按照“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原则,建立车辆的保养和修理制度,制定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8、负责监督检查公司车辆的正常使用,把所有车辆管好、用好、养好、修好,为公司生产调度部门提供更可靠的安全运输工具。

9、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做到记载及时、完整、准确,搞好车辆技术资料和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

10、极配合上级安全部门,贯彻执行“安全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强全员安全意识和法制教育、安全技术和爱车教育,搞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再教育。

第二十条

专职安全员安全工作职责:

1、宣传、执行党和国家、公司制定的有关安全运输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宣教为先”的方针,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技术培训和特殊工种的培训。

2、在公司安委会及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安排主持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检查各部门执行安全运输生产规程和文明生产、卫生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运输生产先进经验,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作业行为,随时接受上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3、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察分析、处理结案工作,拟写事故责任处理报告,建立事故档案,按时填报安全事故报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和事故索赔手续。

4、负责驾驶员的建档管理和事故登记、里程统计、安全奖罚等安全业务,不定期上路检查,纠正各种违章行为,做好路检记录,严格加强考核。

5、组织召开出车前例检会、安全活动例会和事故分析,做好会议记录,建立驾驶员档案。

6、办理驾驶员、车辆的年度检审工作和肇事驾驶员的处理工作,保证运输生产安全顺利进行。

7、协助运调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技术检验和日常管理工作。

8、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事项。

第二十一条

运调车管员安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制定的运输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制定的有关运输法规,实施行政指挥调度、平衡运输生产。

2、据公司的运输生产计划,制定实现计划的措施和运输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统一调度公司运力,做好车辆营运证、养路费、牌照税的经办工作。

3、加强运输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运输生产质量和服务质量,为旅客排忧解难,并受理有关运输业务问题。

4、调查、处理服务质量事件,建立服务质量事件档案。

5、制定公司客运旅游包车规定,并严格把关实施,确保包车营运安全。

6、根据客运市场变化情况,适时提出班线新增计划,并实施考查、新增申办工作。

7、根据客运线路通行条件,适时优化客运线路,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8、执行上级部门及公司制定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做好车辆的技术建档和使用管理,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车辆运行、保修、肇事等有关资料。

9、教育和督促驾驶员遵守操作规程,做好爱车例保工作,管好、用好、养护好车辆,组织和开展群众性的爱车、节油、节胎等专业技术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10、按期组织安排车辆、机械保养和维修,并会同安全员定期做好车辆例保质量检查及技术等级鉴定工作。

11、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运调、车管及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第二十二条

内勤安全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公司宣传网络,根据运输生产和各项中心任务,经常向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制度教育及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2、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向公司领导提供驾驶员、修理人员和增驾人员的培训计划,并保证实施。

3、搞好宣传报道工作,对安全运输生产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和存在的问题予以及时报道,护正除邪。

4、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使驾驶员安心工作、专心开车、无后顾之忧,确保安全无事故。

5、做好办公区域保洁、防盗及消防安全工作。

6、做好公司文件收发及安全资料归档工作。

7、办理公司领导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事项。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安全工作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及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牌、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确保行车安全。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7、遵守劳动纪律,树立优良的行车作风,维护社会公德,向一切歪风邪气作斗争。

8、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公司安全行车规定,切实做到“十坚持“、“九不准“。十坚持:1、坚持中速行驶,不开英雄车;

2、坚持各行其道,不开霸王车;

3、坚持文明礼让,不开斗气车;

4、坚持安全第一,不开冒险车;

5、坚持预防为主,不开侥幸车;

6、坚持二严律己,不开违章车;

7、坚持三勤例保,不开带病车;8、坚持四慢五掌握,不开盲目车;

9、坚持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10、坚持顾客至上,不开缺德车。九不准:1、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和玩耍;

2、不准光脚和穿拖鞋开车;

3、不准超速和超载;

4、不准疲劳和带病驾车;

5、不准驾驶技术状况不良和与驾驶记录不符的车辆;

6、不准饮酒后开车;

7、不准动用营动车辆私带学徒学车;8、不准将营运车辆交给外单位司机及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

9、不准装运易燃、易爆、有毒及客货混装。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

第一节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参加有关培训部门的培训学习,经公安车管机关考试合格,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然后由公司技安部门或专职安全员审查考核认为能胜任驾驶工作,签出意见并办理公司资格审查证后,才能上岗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相符的车辆。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考聘程序如下:

1、由驾驶员本人向公司技安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并按要求填写“驾驶员上岗资质审查表”;

2、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对其年龄、履历、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情况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后,由专职安全员或公司指派的其它安全勤务人员到重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www.cqjg.gov.cn)查询其违法计分及事故情况;

4、由公司安全分管领导或指派的专职安全员对其进行路面驾驶考核;

5、由公司专职安全员对其办理公司“驾驶资质审查合格证”并实施上岗安全培训后方能上岗驾驶。

第二十六条

凡有下列情况的驾驶员一律不得驾驶员本公司车辆:

1、年龄或身体健康不适合从事营业性驾驶工作的;

2、三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责任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3、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准驾车型不符合实际驾驶车辆要求的;

4、在一个计分周期内计分满12分未消除的;

5、累计有三次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

6、被计入行业或其它运输企业黑名单的;

7、其它原因不适合驾驶本公司营运车辆的;

8、对劳改或劳教释放人员慎重录用。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资审证”、月检卡及其他有关证件。

2、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凡培训驾驶员,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公司专职安全人员同意,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一经查出,责令其换驾转乘、书面检查、扣车停运或开除处理。

4、严禁酒后驾车,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不开带病车。

5、驾车时不准打手机、吸烟、闲谈和吃东西,不准穿拖鞋驾车,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疾病或疲劳时不准驾车。

6、车未停稳不准开车门,车门未关好不准起步行车。

7、驾驶员驾车靠站时必须减速慢行,并依次进出车站,不准赖站、滞站。

8、严格按照核定线路运行,不准越线、绕线运行和中途调头运行。

9、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检审。

10、严格遵守公司驾驶员的岗位规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凡属下列情形,由公司专职安全员作出停驾、开除决定,报公司领导批准:

1、发生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3、满足本管理规定第三条的条件之一;

4、不符合安全驾驶条件。

第二节车辆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未实施完全公司化经营前,公司暂采取单车承包经营模式。即:由公司自筹资金,统一确定车型,统一购买车辆,办齐营运手续后将一定期限内的经营权发包给承包者经营的一种模式。

第三十条

为降低安全风险,司属各营运车辆必须按公司要求购买保险。最低保险项目及保额为:车身险(按车辆购置价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乘座及承运人责任险(不低于30万元/座)、新增设备险。车辆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司属车辆必须保证车况良好,其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应符合所运行线路要求。

第三十二条

运调车管员应认真详细的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车辆技术档案,负责车辆及其证照的审验工作、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协助并督促修理厂、驾驶员定期按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三条

所有营运车辆每月必须强制停运一天实施车辆保养;车辆“保养日”计划由运调车管员负责拟定并监督实施;车辆二级维护、月检及年审按公司《车辆二级维护、月检及年审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司属营运车辆外出包车按公司《包车客运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节车证管理

第三十五条

车辆的牌照、线路牌及各种车证是车辆行驶、营运的法律证书,车辆上路行驶(营运)时随车携带,以便有关执法机关随时检查。

第三十六条

车辆的有效证、照,驾驶员应妥善保管,不得污损和任意涂改,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当事人向公司提出书面报告,填写补证申请,专职运调车管员向有关方面办理补证手续,补证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第三十七条

申请补证要说明补证原因,不得弄虚作假,如因肇事或违章扣证,当事人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要求专职运调车管员协助补证,被有关单位查出,将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第三十八条

承包人领取车辆证照时应向公司缴纳线路牌押金1000元。

第四节安全行车规定

第三十九条

出车前做到:

1、了解任务、道路、现场和气候情况,根据本车技术状况和各种不利安全的因素,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2、检查汽、柴油、机油、轮胎气压是否适当,各部安全件、转向系统、制动、灯光、喇叭、雨刷、倒车镜装置、行驶证、驾驶证、养路费发票、车辆牌照、保险证、票据等是否安全有效。

3、起步前绕车一周,查看车前、车后、车上、车下有无障碍,鸣号低档起步,按顺序增档。严寒季节,发动车辆时应慢转缓加油息速运转3~5分钟,低档运行500米左右,再逐步增加档行驶。

第四十条

行驶中途做到:

1、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如遇持长下坡,需中途休息,使制动部件不致产生高温二失效。

2、不开“英雄”车,不强行超车,不客货混装,不侥幸绕道通过,不带思想包袱开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3、坚持中速行车,坚持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坚持各行其道,合理操作,坚持文明生产,团结协作。

4、转弯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狭路、陡坡及繁华地区,行人稠密地点慢行;遇有人、畜牧和其他障碍物慢行;进出车站、车场、下客慢;情况不明、视线不良慢;让车、超车、会车慢。

5、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交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通过没有栏枰和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6、驾驶员不准穿拖鞋开车,女驾驶员不准穿高根鞋开车。

第四十一条

车辆收车后做到:

1、完成营运收车后,应服从安全员的检查,如实反映车辆的技术状况,认真排除机件故障。

2、保养、清洁车辆,加足汽(柴)油、机油、水,坚固各部螺丝,润滑转动机件,严寒季节需将冷却水放尽,才能离开车辆,防止冻坏发动机。

3、停车后,应拉紧手制动,挂上一档或倒档,关好车门,放好三角木,检查好车辆位子是否牢固,做好保卫工作。

第五节交通违章与违章肇事处理

第四十二条

司属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强化交通安全意识,下大力气杜绝违章行为,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三条

凡计分满12分或三次违章未接受处罚的,一律强制停运七天,待消除计分或接受处理后方可重新上车。

第四十四条

凡在三年内有两次计分满12分或多次违章不听劝阻的驾驶员,一律进入“黑名单”,严禁再次进入营运驾驶员了队伍。

第四十五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责任明确、经济损失小、无人员伤亡可适用交警队简易程序处理的轻微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通过协商解决,尽快恢复交通;若不能协商一致或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由公司出面协助处理。

第四十六条

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接到驾驶员事故报案后应根据事故情况,第一时间通知交警队、医院、相关保险公司,并组织安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第四十七条

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在接到事故报案立即(三分钟内)通知公司领导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在十分钟内通知交通局及相关部门。

第四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当日内写出事故经过上报集团公司安保部及分管副总经理;由公司领导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

第四十九条

事故结案后,负责事故处理的人员须将所有索赔依据整理好,交给分公司安全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内勤人员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所有索赔资料均须备份存档。

第五十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司按下列标准收取车辆事故管理费:

1、驾驶员负全部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8%收取;

2、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6%收取;

3、驾驶员负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4%收取;

4、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2%收取。

第六节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一条

公司依照各岗位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实施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二条

分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岗及专职运调车管岗纳入集团公司绩效考核重点岗位,其绩效值比一般岗位高。

第五十三条

集团公司每年拨付专款用于安全考核及安全奖金发放,其发放标准按集团公司与各岗位签订的安全目标考核责任书确定。

第五十四条

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财物或形象损失的员工,由集团公司依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其警告、记过、降薪、除名等处分。

第四章生产安全管理

第五十五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所有员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及规定,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五十六条

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性的车辆、车库和其他办公、作业场地,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到严重危及生命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第五十七条

公司的新员工以及到公司学习、培训、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不准参加客运营运或单独操作。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员属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凭证操作。

第五十九条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和技术要求备好安全防护用品;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交由他人操作。

第六十条

公司运输生产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员工应与一切违反《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作斗争。

第六十一条

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置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保持通道畅通。

第六十二条

发生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报告。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十三条

消防工作的职权:

1、安委会消防专干有权对本公司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及防火工作进行安排、检查督促、提出隐患整改意见。

2、有权对本公司内各部门及任何人的违章生产和违章作业及违章经营带来的消防隐患提出及采取停产停业整顿和给予处罚。

第六十四条

消防工作的任务:

1、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法规,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和消防条例,办好消防宣传栏,每年不少于六期。

2、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生产用火,冬季烤火的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公司重点部门的防火档案,对重点防火部门要做到人、责、职管理分明,落实防火措施。

3、应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全公司的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节假日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好整改措施。

4、组建好公司各部门及驾驶员义务消防队伍,应每年组织好义务消防队员的学习和集训。

5、每年应开展二次消防实践学习,让每个义务消防员都能全面掌握消防灭火知识和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第六十五条

消防管理与防范消防工作

1、消防工作突出在一个“防“字,而”防“落实在管理上,故应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2、公司成立党政一把手负责,有主管领导分工的消防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布置和安排,加大消防工作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消防违章行为以及火灾事故责任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紧密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各项工作安排,扎扎实实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把一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加强保卫执勤人员工作责任心。

4、加强对消防经费和消防设施的落实,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按时更换维修消防灭火器,保证消防器材的良好性,以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

第六章安全管理监控措施

第六十六条

坚持安全例会制度:

1、分公司每周一下午组织分公司管理人员召开一次安全周会。

2、分公司每月定期(26、27日)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及驾驶员参加的安全月会。

3、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第六十七条

坚持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思想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是保障安全运输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各部门必须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必须做到:

2、研究工作时,研究安全工作;布置工作时,布置安全工作;检查工作时,检查安全工作;总结工作时,总结安全工作。

3、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驾驶员每季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教育课(职业道德、技术操作、事故分析)。公司每季出安全宣传栏、墙报、黑板报1~2期。

第六十八条

坚持事故分析会制度:

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必须经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事故分析会议进行分析、定性、处理。

2、事故分析会议,必须有发生事故驾驶员如实填写的事故经过报告单,专职安全员出示的事故现场示意图和处理意见,方能参加会议。

3、事故分析会议,由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统一召开,各专职安全员必须参加。

第六十九条

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1、驾驶员在每次出车前,运行中和收车后对车辆进行例保作业,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驾驶员作业范围的,应由驾驶员立即排除方可运行。属于修理范围的应限时修复,不许带病行驶。

2、公司专职安全员每天必须上路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车辆技术状况检查,每月至少与每台车见面两次以上,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3、分公司领导每月至少上路抽检一次,重大节假日必须上路检查。

4、公司按上级部门要求实施“人盯车”包线包车安全管理;包线包车安全管理员每月至少要对所包车辆检查一遍。

第七十条

坚持交通、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和上级有关工伤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准确掌握已、未遂事故情况,总结教训,研究事故发生规律,必须加强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分析和处理,采取预防措施,实现安全运输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2、公司员工在办公区域内,从事工作有关的劳动,发生丧失劳动能力满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称工伤事故。

3、工伤事故分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容器爆炸等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和其他伤害。

4、工伤事故报告:如发生工伤事故,所在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安全部。轻伤者在三日内填写“事故登记表”上报,重伤以上事故要拍照上报、存档。

5、发生重伤、死亡、多人事故,特别重在伤亡事故,在当天内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市纪委、市劳动局、检察院和市总工会。

6、员工受伤不休息或歇工不足一个工作日,应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报车管部进行分析,不作工伤处理。

7、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并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建立事故档案。

8、发生事故必须进行调查、分析;重伤、重大未遂事故由车管部组织调查、分析;死亡、重大伤亡,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分析,并请上级主管部门、市纪委、劳动局检察院、总工会等部门参加。

9、伤亡事故一般应在二个月内结案,特别情况不得超过三个月;重伤、多人事故由上级部门批准结案;死伤事故由劳动局、检察院批准结案。

10、凡发生责任工伤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除不作工伤处理外,并应对隐瞒事故者予以经济制裁。

第七十一条

坚持驾驶员、车辆年检年审制度

1、思想统一,政令统一,标准统一。人员要集中学习,车要逐辆上台,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合格者上路,伪劣者淘汰。

2、驾驶员必须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合格后才能年审,尚未换证的驾驶员,待其换证后才能审验、年审签证。

第七十二条

坚持“安全一票否决”制度

1、实施“安全一票否决”能强化领导和全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制止“三违”现象,预防事故的发生,促进生产安全。

2、安全一票否决为运输生产过程的否决和评先表彰、晋升晋级时否决两大类。

3、运输生产过程中安全一票否决,原则上由专职安全监督人员负责实施否决权,对(三违)现象,凡本公司员工都有权予以现场制止,制止无效时,可报告专职安全监督人员或进行举报。

4、评先表彰,晋升晋级时的安全一票否决由公司安委会实施否决权。

5、安全一票否决的范围:

(1)、运输生产过程中必须制止和否决的范围:

a、超重超长运行、客货混装。

b、酒后开车或驾驶带“病”汽车运行。

c、疲劳驾驶汽车。

d、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

e、上班作业不按劳保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f、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法令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2)、评先表彰、晋升晋级安全一票否决的范围:

a、一般事故全责,主要责任者,大事故以上的所有责任者在考核期内不评先表彰,不作为奖励晋级的对象。

b、大事故的责任者,重大事故以上所有责任者在考核期被不能晋级奖励。

c、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责任小组,发生大事故以上的部门不能评先进集体。

d、凡因事故受到行政处分的,根据所受处分的结果,按有关规定结合本办法处理。

6、安全一票否决方式:

(1)、运输生产过程中违章作业、违纪行为予以现场制止,停止作业,进行现场整改,直到符合安全为止。

(2)、对运输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指挥拒绝执行。

(3)、对事故有关责任者,严重的“三违”行为,不评先表彰、不晋升晋级。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制度由__集团有限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四条

本制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有抵触之处,以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为准。

第七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客运分公司的安全管理,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__集团有限公司_年_月_日

第14篇 电力施工企业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我公司是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对对于生产任务的完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施工机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产任务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了满足电力建设施工发展的需要。为了把好机械、工器具的购买维修使用关,确保施工中的安全。

2机械、工器具的种类:

2.1.1施工车辆(不包括汽车、吊车)牵引、张力等车辆。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转换、传递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电动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电能为能源的施工机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业施工的支持与防护工具。

2.1.5专用安全工具或设备,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1.6绝缘工具。

3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和依据

3.1机械、工器具的购买必须是经过领导同意,按计划进行。

3.2生产厂家必须是国有企业或知名度较高的、信誉较好的厂家。

3.3厂家必须提供国家对产品鉴定的报告书、生产许可证、还有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的各种技术标准。

3.4所购大型机械生产厂家应有一支及时的售后服务队伍。

4机械、工器具验收和试验:

4.1书检查铭牌与外形尺寸应相符。

4.2外观检查:逐个逐件目视过关检查。

4.3寿命与可靠性检查:检查易损部位、保安装置等。

第15篇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项目部或分公司领导报告,项目部或分公司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6篇 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具体内容如下:

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二、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所有检查都以jgj59-99 为标准。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4、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

四、安全生产检查实施: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分为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日检表

(2)、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月检查:每半月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4)、季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2、专业性检查

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由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科及相关部门参加。具体内容如下: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填写不符合纠正通知单》

4、特殊性检查

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第17篇 化工企业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1. 油库必须贯彻积极预防、确保安全的原则。做好及时检查,消除隐患的预防工作。

2. 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对入库人员要严格登记手续,讲明注意事项: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易燃易爆物品和穿外露钉子的鞋进入库区,严禁在油库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油库内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

3. 临时施工人员必须先接受安全教育、并佩戴临时出入证方可入库。

4. 凡携带物品出入库人员,应做好检查、登记。

5. 禁止存放危险品、爆炸品和其他易燃物资。如电石、氧气、硫酸、油漆等。消防道路上,不准堆放任何材料、设备等障碍物品,以保证消防车通行无阻。

6. 所有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开关,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7. 对油库配备的消防设备、器材,按设计和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

8. 高温天气做好降温工作,防止发生爆炸事故。遇有特殊天气及其恶劣情况,必须随时注意安全动态并及时上报。

9. 油库指定的专职管理人员要准确、完整地做好进出油的明细账,并定期盘点库内油品、存油量。

10. 在装卸油作业中,未经允许,机车不得入库。车辆进入库区后应停在指定点,禁止在装卸油场地修理发动机。

11. 严格遵守油库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类加油、贮油设施,坚决杜绝在装卸和调驳油的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12. 安全防护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库存放,记录登记清楚,做到紧急情况下能及时使用。

13. 罐区、装卸油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任何携带任何火种、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

14. 油库值班人员必须每天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并每2小时巡查油库区域一次,做好巡查记录。

15. 油库值班人员在有如下的严重违纪情况下将予以辞退:

1) 达到公司和部门的相关辞退条件时;

2) 在油库区域内抽烟、饮酒;

3) 在油库区域内用手机打电话;

4) 发现油品被盗一次;

5) 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程一次;

6) 报表未按要求记录或记录不全,警告达到三次者;

7) 油库出现无人值守情况或未按要求时间进行巡查、上班睡觉、脱岗、随意允许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油库区等其他违反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警告达到三次者;

16. 如出现安全问题,必须及时正确处理,并立即上报公司。

17. 此制度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正,在新的制度未出台前,以旧制度为准。

二、防火防爆

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库内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石油库应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三、防雷、防静电

1.石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施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3.铁路装卸油设施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4.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5.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6.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

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

7. 每季度定期检测一次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施是否正常并上报公司安全部,如有异常要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8. 安全部门根据油库每季度的检查结果对油库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工作进行复查,如发现检查结果与油库上报的结果不一致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四、消防管理

石油库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消防达标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五、消防设施配置

作业场所和辅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

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

六、供水系统

1.消防水池内不得有水草、杂物,寒冷地区应有防冻措施;

2.系统启动后,冷却水到达指定喷淋罐冷却时间应不大于5min;

3.地下供水管道应常年充水,主干线阀门保持常开,管道每半年冲洗一次;

4.定期巡检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试验。距消火栓1.5m范围内无障碍,地下式消火栓标志明显,井内无积水、杂物;

5.消防泵应每天盘车,每周应试运转一次,系统设备运转时间不少于15min;

七、泡沫灭火系统

1.系统启动后,泡沫混合液到控制区内所有油罐泡沫产生器喷出时间应不大于5min;

2.泡沫产生器应保持附件齐全,滤网清洁,无堵塞、腐蚀现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第18篇 工贸企业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定了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对电气安全管理、临时用电、防止人身触电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卫生生产。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用电部门、工程部门,也适用于在公司外来施工单位。

三、 机构与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由电工负责落实;

3.2安全员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4.1具体要求

4.1.1 对电气装置、设备和线路进行设计、施工或改造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电气的现行国家标准和安全规定。

4.1.2 电气作业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后,才能独立上岗操作。

4.1.3 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操作票制和临时用电申请许可证制度。

4.1.4 手持式电动工具要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规程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等安全规定。

4.1.5 生产厂房等重要位置的防雷设备装置,应定期检查测试,保证符合安全标准。

4.1.6 电气设备应严防水、蒸汽及酸碱等腐蚀,以免造成绝缘损坏甚至断电事故。

4.1.7 各部门应认真维护电扇、空调、照明日光灯、电源插座、出口安全灯等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如损坏应及时联系修复。

4.1.8 除工作需要外,公司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等用电器具。

4.1.9 凡在公司内需临时用电,应由使用部门(包括外施工单位)在使用前办理临时用电申请许可证,按照“谁使用,谁办票”的原则办理工作票。

4.1.10 在易燃易爆危险区域一般不准使用临时用电。若确实需要,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由安全员审核同意才能许可。

4.1.11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4.1.12 临时用电线路一般为架空、敷设装置内不低于2.5米,跨越道路不低于6米,不准用金属管材作电线支撑。

4.1.13 临时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无破损,接头牢固可靠,有漏电保护器作保险装置,室外开关有防雨设施,开关距地面不低于1.3米。

4.1.14 使用临时用电的部门,必须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任意变动地点和作业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量,否则安全员有权停止其使用。

4.1.15 在停止工作期间,应切断全部电源,临时用电的设备、机械和照明等拆除后不应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

4.2工厂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力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输送电能的重要任务,应加强电力线路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减少发生电气事故的可能性。

4.2.1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

对厂区架空线路,一般要求每月进行1次安全检查。如遇大风大雨及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时,还需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架空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4.2.1.1电线杆子有无倾斜、变形、腐朽、损坏及基础下沉等现象。

4.2.1.2沿线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物质。

4.2.1.3沿线路周围,有无危险建筑物。应尽可能保证在雷雨季节和大风季节里,这些建筑物不致对线路造成损坏。

4.2.1.4线路上有无树枝、风筝等杂物悬挂。

4.2.1.5拉线和板桩是否完好,绑托线是否紧固可靠。

4.2.1.6导线的接头是否接触良好,有无过热发红、严重老化、腐蚀或断脱现象;绝缘子有无污损和放电现象。

4.2.1.7避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锈断情况。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重点检查。

4.2.2.电缆线路的安全检查

电缆线路一般是敷设在地下的,要做好电缆的安全运行与检查工作,就必须全面了解电缆的敷设方式、结构布置、走线方向及电缆头位置等。对电缆线路一般要求每季度进行1次安全检查,并应经常监视其负荷大小和发热情况。如遇大雨、洪水等特殊情况及发生故障时,还须临时增加安全检查次数。电缆线路的安全检查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

4.2.2.1电缆终端及瓷套管有无破损及放电痕迹。对填充电缆胶(油)的电缆终端头,还应检查有无漏油溢胶现象。

4.2.2.2对明敷的电缆,应检查电缆外表有无锈蚀、损伤,沿线挂钩或支架有无脱落,线路上及附近有无堆放易燃易爆及强腐蚀性物质。

4.2.2.3对暗设及埋地的电缆,应检查沿线的盖板和其它覆盖物是否完好,有无挖掘痕迹,路线标是否完整。

4.2.2.4电缆沟内有无积水或渗水现象,是否堆有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

4.2.2.5线路上各种接地是否良好,有无松动、断股和锈蚀现象。

4.2.3.车间配电线路的安全检查

要搞好车间配电线路的安全检查工作,也必须全面了解车间配电线路的布线情况、结构形式、导线型号规格及配电箱和开关的位置等,并了解车间负荷的大小及车间变电室的情况。对车间配电线路,有专门的维护电工时,一般要求每周进行1次安全检查,其检查项目如下:

4.2.3.1检查导线的发热情况。

4.2.3.2检查线路的负荷情况。

4.2.3.3检查配电箱、分线盒、开关、熔断器、母线槽及接地接零装置等的运行情况,着重检查母线接头有无氧化、过热变色和腐蚀等情况,接线有无松脱、放电和烧毛的现象,螺栓是否紧固。

4.2.3.4检查线路上及线路周围有无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绝对禁止在绝缘导线上悬挂物体,禁止在线路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2.3.5对敷设在潮湿、有腐蚀性物体的场所的线路,要定期对绝缘进行检查,绝缘电阻一般不得低于0.5μω。

4.3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4.3.1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提出临时线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3.2 临时线路使用期限超过15天的,必须更改为正式电气线路。

4.3.3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4.3.4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4.3.5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离进行固定。

4.3.6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4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4.4.1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电锤、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云石机、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4.4.2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4.3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4.4.4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4.4.5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4.4.6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4.4.7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4.4.8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4.5电气检修安全

4.5.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4.5.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禁止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4.5.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5.3.1 必须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

4.5.3.2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5.3.3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4.5.3.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4.5.3.5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5.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4.5.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4.5.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4.5.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

4.5.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4.5.8.1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4.5.8.2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5.8.3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4.5.8.4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5.8.5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4.5.8.6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4.5.8.7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4.5.8.8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4.5.8.9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4.5.8.10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

4.5.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4.5.9.1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方可检修。

4.5.9.2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4.5.9.2.1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4.5.9.2.2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5.9.3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4.5.9.3.1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5.9.3.2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4.5.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4.5.10.1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4.5.10.2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4.5.10.3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4.5.10.4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4.5.10.5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

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第19篇 idc企业安全节能管理制度汇编

文件修改状态一览表

安全、节能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员工责任意识,避免能源浪费及各种安全隐患,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内容

第一条正常下班后没有特殊原因(工作需要加班、开会、培训等)不允许逗留公司上网聊天、打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条下班前须切断个人办公区域所有电源,公用设备(公用计算机、打印机及饮水机等)如确认不再使用,须提前关闭电源;

第三条会议室使用完毕,请自觉将座椅归位并请及时将照明、空调关闭;

第四条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有责任通知保安进行安全检查锁门,并有义务检查所有门窗及电灯、设备是否安全关闭;行政将根据每天的刷卡记录督促落实;

第五条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办公区域所有空调由行政统一管理:夏季只有室外温度超过30摄氏度、冬季室外温度低于零摄氏度时方可使用空调,且温度须设定在指

定范围之内;

第六条严格杜绝办公区域空调开启的同时门窗打开的现象,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对此现象予以监督并及时制止;

第七条公司将责成保安对用电使用及安全情况进行不定时的巡查,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部门进行通报并处以每次100-500元的罚款(从

当月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第八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0篇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目标,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人员。

1、公司总经理是实现公司安全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各部门具体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2、公司总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1)无重伤、死亡或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2)隐患整改率为100%。

3、公司、各部门、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层层定目标、定责任,严格落实、严格考核,全面实现安全目标。

4、根据安全目标责任状内容的要求,每个年度末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牵头对各部门安全目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5、对安全目标实现优良的部门及成员进行奖励,对安全目标实现较差的部门及成员进行处罚,奖罚额度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某某企业安全奖惩制度汇编(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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